史藏 · 志存记录
东华续录选辑
19 万字 · 约 9 小时 3 分钟 · 14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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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得禄、邱良功协力奋追,歼除首恶,均属可嘉!而王得禄额角手腕各受重伤,仍复奋不顾身,赶拢贼船追剿,致该逆登时落海,厥功尤伟;王得禄着加恩晋封子爵,并赏给双眼花翎。邱良功左骽受伤,本船被贼艘拼坏,不能前进,劳绩稍逊;邱良功着加恩晋封男爵。至该逆用番银作为炮子,可见铅丸已属罄尽。总由阿林保、张师诚年来于各海口巡防严密,使一切火药、米石概行杜绝,不得稍有透漏;该逆乃日益穷蹙,立行歼灭,办理实属认真。总督阿林保、巡抚张师诚,均着交部从优议叙,以示嘉奖。至数年以来,修铸船只炮械、筹备口粮并防守口岸、杜绝接济之大小文武各员弁,着交新任总督方维甸会同张师诚秉公确查,分别具奏,候朕施恩。其蔡牵义子小仁与逆伙矮牛,并着严拏务获,以净根株。将此通谕中外知之』。
冬十一月甲申(二十八日),谕:『方维甸奏「洋盗朱渥悔罪乞降,率领伙众三千余人投出,并将船只、炮械全数呈缴,请旨办理」一折,朱濆一帮匪船为海洋巨寇,本年朱濆被官兵用炮击毙,伊弟朱渥接管贼船,即心怀悔惧,亟思投首,因候风停泊外洋;今亲身登岸,率众三千三百余人全行投出,并呈缴海船四十二只、铜铁炮八百余门,其余器械全数点收。海洋盗贼,其初本系内地良民,或失业为匪、或被胁入伙,日久自知罪重,不能湔洗自拔。今朱渥真心悔惧,率众投诚,与始终怙恶者不同;朕仰体上天好生之德,念此三千余众悔罪求生,加恩悉予矜全,准其投首。旦洋面早一日除此巨寇,免致为害商民,所全亦复不少。着即照该督所请,查照旧例,分别遣散回籍安插,交地方官查传乡保亲族人等严加管束。并遍行晓谕:伊等身犯重罪,今准投首更生,从此倍当安分;如再犯法,定行加倍治罪。其情类随同缉捕者,经该督等挑出精壮一百五十余人同头目四十余人,着准其分派兵船,随同出洋缉捕;所有派拨弁兵、运送炮械以及雇用船只咨遣各费,准其于从前拨往台湾备赏余存银三万八千余两项内动支,报部核销』。
——以上见嘉庆朝「东华续录」卷九(原嘉庆二十七至二十八)
嘉庆十五年
嘉庆十五年庚午(一八一○)春二月辛卯(初七日),谕:『三载考绩,为朝廷激扬大典。每届京察之期,择其勤奋供职者,施恩予以甄叙。……两广总督百龄,办理洋匪,剿抚得宜,日有起色;福建巡抚张师诚,于海洋严断接济,实心经理:均着加恩交部议叙』。
夏四月庚子(十七日),谕军机大臣等:『张师诚奏「洋盗悔罪投首,分别办理」一折,洋盗沈带悔罪投诚,并将船只、炮械呈缴,尚非怙恶不悛;可以宽其一线。所有沈带等首伙三百一十名,着加恩均免其治罪;即照该抚所请,配留三十名出洋配缉,余俱妥为安插。又据另折奏:「闽洋近日虽无大帮匪船,其小仁及凤尾等帮尚有余匪。目前剿捕,更比从前紧要」等语;所见甚是。此等零匪虽非大帮可比,然不早为扑灭,则日久勾结,又致渐成大帮,必须悉数歼除;不可因投诚者多,稍为松劲。近日广东盗伙投诚者竟至有数万人,未免存招致之见,殊为悬廑。此等海洋剧盗人数既众,心各不齐;安能保其不再滋事!是此时该省余匪竟当悉力剿捕,方为正办。张师诚即一面札会督臣、一面严饬各镇将分投剿捕,期于办理净尽。倘镇将等泄泄从事,即严行参办,俾知儆戒』。
秋七月癸亥(十一日),谕:『方维甸、张师诚奏「小仁等帮首伙率众投诚,分别办理」一折,闽洋自蔡牵歼毙之后,余党离散;今其伙犯陈赞等带同蔡牵义子小仁、文幅率众投诚,又伙犯吴淡、曲蹄幅二人亦相率乞投,各将船只、械炮全行交出,共计首伙一千三百余名、船六只、大小炮五十余门并鸟枪、器械等四十余件。阅折内所叙,该犯等情词哀切,出于至诚;自当一律加恩,准其投首。至小仁等各犯,方维甸折内仍分别定拟具奏,固属按律办理;但所拟未免过重。小仁、文幅二人虽系蔡牵义子,但小仁亲生父母即被蔡牵杀害,其时小仁年甫九岁不知原委,被蔡牵收为义子;直至蔡牵死后,其管事陈赞告知,始悉前情,随日夜啼哭,与陈赞等商量投出。又,文幅亦本系蔡牵船上舵工之子,伊亲父故时,尚在襁褓之中,被蔡牵收为义子,见在年止七岁。此二人本非逆犯之子,不必缘坐;且髫龄被劫,久陷贼中,情殊可悯!今皆自行投出,竟当免罪释放,妥为安插。其吴三池一犯,虽曾被蔡牵封为伪职、随同滋扰,但今已畏罪投诚;其翁昑一犯,虽经随同蔡牵打仗,其后畏惧落后,不过在小仁船上写帐,今已悔罪投诚:其情罪,皆可末减。吴三池着发往黑龙江,翁昑着发往伊犁。其余各从犯,均着照该督、抚所请,择精壮者三十余人分配兵船,令其随缉;余俱递籍安插。但须散而不聚,免致滋生事端。设有滋事之徒,即从严惩办,不可姑息。又据另片奏:「朱渥随同舟师缉捕奋勉,请旨酌量施恩」等语。朱渥投诚以后,随同兵船出洋,颇知感奋;今能跳过盗船,拏获多犯,尚属出力。着加恩赏拔把总,以示鼓励。所有此次拏获各犯,均着审明核办。其出力弁兵人等,并着详查奏明,分别奖励』。
九月壬戌(初十日),允方维甸回籍养亲,调汪志伊为闽浙总督。
冬十月己亥(十八月),以广玉为浙江布政使、刘大懿为福建按察使(前任甘肃按察使)。
嘉庆十六年
嘉庆十六年辛未(一八一一)冬十月丙辰(十一日),调刘大懿为山东按察使,以王绍兰为福建按察使(服阕按察使)。
壬戌(十七日),建福建台湾噶玛兰城,设通判、县丞、巡检各一员,守备、千总各二员。
——以上见嘉庆朝「东华续录」卷十(原嘉庆二十九至三十二)。
嘉庆十七年
嘉庆十七年壬申(一八一二)春二月庚午(二十七日),谕军机大臣等:『闽省自前年办理降匪之后,洋面已就肃清;近日复有零星土匪驶窜各洋,屡见奏报。见据武隆河等奏:有漳、泉土盗窜台伺劫;并据称该镇等差役赍递奏折,舟行至东椗洋面,有被盗劫失折匣之事。可见该省洋匪仍未净尽。近年粤省舟师巡缉严密,洋面土盗不敢停留粤界;而闽省洋面仍劫掠频闻,是闽省水师缉捕懈弛,远不及粤省,不可不速加整饬。着传谕汪志伊等严饬水师各将弁分探盗踪,认真搜缉,悉数殄除,务令海氛永靖。倘日久疏懈,致匪船勾结成帮,办理又形棘手,则该督等不能辞养痈之咎也』。
夏五月己丑(十八日),以景敏为贵州巡抚、积朗阿为福建布政使。
嘉庆十八年
嘉庆十八年癸酉(一八一三)春三月丁丑(初十日),以王绍兰为福建布政使,调遇昌为福建按察使(由甘肃调)。
夏五月甲戌(初八日),以瑞麟为福建按察使(由山西雁平道迁)。
——以上见嘉庆朝「东华续录」卷十一(原嘉庆三十三至三十六)。
嘉庆十九年
嘉庆十九年甲戌(一八一四)春三月癸卯(十二日),调张师诚为江苏巡抚,以陈预为福建巡抚。
夏五月丙申(初六日),调陈预为浙江巡抚,以王绍兰为福建巡抚;调李长森为福建布政使。
秋七月庚寅(初二日),调李长森为江宁布政使、陈桂生为福建布政使。
八月丁亥(二十九日),以瑞龄为陕西布政使、讷福为福建按察使(由山西冀宁道迁)。
九月戊子朔,调瑞龄为福建布政使;调讷福为山西按察使,以习振翎为福建按察使(由汀漳龙道迁)。
——以上见嘉庆朝「东华续录」卷十二(原嘉庆三十七至三十八)。
嘉庆二十年
嘉庆二十年乙亥(一八一五)秋八月丁丑(二十五日),调习振翎为山西按察使,以李赓芸为福建按察使(由汀漳龙道迁)。
嘉庆二十一年
嘉庆二十一年丙子(一八一六)秋九月庚申(十四日),调瑞麟为浙江布政使,以李赓芸为福建布政使、麟祥为福建按察使(由浙江宁绍台道迁)。
——以上见嘉庆朝「东华续录」卷十三(原嘉庆三十九至四十四)。
嘉庆二十二年
嘉庆二十二年丁丑(一八一七)春二月癸未(初九日),以明山为福建布政使。
三月甲辰朔,汪志伊以疾免,以董教增为闽浙总督。
夏五月庚午(二十七日),谕:『……王绍兰,着即照部议革职』。
以史致光为福建巡抚。
嘉庆二十四年
嘉庆二十四年己卯(一八一九)春三月丙午(十四日),调糜奇瑜为河南布政使、彭希濂为福建按察使(降调刑部右侍郎)。
夏五月戊辰(初八日),调李尧栋为福建巡抚、史致光为云南巡抚。
六月壬子(二十二日),调李尧栋为湖南巡抚、吴邦庆为福建巡抚。
秋八月乙卯(二十六日),以孙尔准为江西按察使(由福建盐道迁)。
九月丙寅(初七日),调孙尔准为福建按察使。
戊子(二十九日),以吴邦庆为刑部右侍郎,调韩克均为福建巡抚。
嘉庆二十五年
嘉庆二十五年庚辰(一八二○)夏四月戊申(二十三日),以明山为贵州巡抚、孙尔准为福建布政使、舒灵阿为福建按察使(由浙江杭嘉湖道迁)。
——以上见嘉庆朝「东华续录」卷十四(原嘉庆四十五至五十)。
东华续录选辑三
道光朝
嘉庆二十五年
道光元年
道光二年
道光三年
道光四年
道光五年
道光六年
道光八年
道光九年
道光十年
道光十一年
道光十二年
道光十三年
道光十四年
道光十五年
道光十六年
道光十七年
道光十八年
道光十九年
道光二十年
道光二十一年
道光二十二年
道光二十三年
道光二十四年
道光二十五年
道光二十六年
道光二十七年
道光二十八年
道光二十九年
嘉庆二十五年
嘉庆二十五年庚辰(一八二○)冬十一月己巳(十六日),以叶世倬为江西按察使(由福建台湾道迁)。
十二月丁亥(初五日),董教增以疾免,调庆保为闽浙总督;调韩克均为云南巡抚,起颜检为福建巡抚(由刑部员外郎迁)。
舒灵阿以疾免,以唐仲冕为福建按察使(由江苏候补道迁)。
道光元年
道光元年辛巳(一八二一)夏六月庚寅(十二日),调孙尔准为广东布政使,以琦善为福建布政使(由山东按察使迁)。
壬辰(十四日),调琦善为山东布政使,以徐炘为福建布政使。
秋八月甲辰(二十七日),以唐仲冕为陕西布政使、调陶澍为福建按察使。
冬十月己卯(初二日),以陶澍为安徽布政使、苏兆登为福建按察使(由江南淮扬道迁)。
十二月甲申(初八日),以吴荣光为福建按察使(由盐道迁)。
——以上见道朝「东华续录」卷一(原道光一至四)。
道光二年
道光二年壬午(一八二二)春正月壬子(初六日),以颜检为直隶总督、叶世倬为福建巡抚。
闰三月壬午(初七日),申禁福建、广东械斗积弊。
秋八月戊申(初七日),召庆保来京,以赵慎畛为闽浙总督;调吴荣光为浙江按察使,以苏成额为福建按察使(由江西粮道迁)。
九月癸巳(二十二日),召徐炘来京,调诚端为福建布政使;调苏成额为四川按察使,以邱鸣泰为福建按察使(由山西冀宁道迁)。
道光三年
道光三年癸未(一八二三)春正月癸酉(初三日),叶世倬以年老休致,调孙尔准为福建巡抚。
夏四月庚戌(十一日),免福建剿办台匪案内节次核减摊扣未完银一百七十九万余两。
秋九月己巳(初四日),命浙江暂弛海禁,招商赴台贩米。
冬十一月丙寅(初八日),以惠显为福建布政使。
——以上见道光朝「东华续录」卷二(原道光五至八)。
道光四年
道光四年甲申(一八二四)春二月甲辰(初十日),改福建艋舺营游击为水师参将,驻噶玛兰;添设噶玛兰营都司千总各一、外委二,都司驻伍围,移伍围守备驻头围、头围千总驻三貂。
夏六月乙巳(十三日),调邱鸣泰为山西按察使,以邱树棠为福建按察使。
庚申(二十八日),调邱树棠为江西按察使、魏元烺为福建按察使。
冬十月丙戌(二十七日),命福建台湾道兼管台营水陆官兵。
十一月壬寅(十四日),谕:『台湾千总、把总、外委等官三年期满,无庸调回内地』。
道光五年
道光五年乙酉(一八二五)秋八月丁巳(初三日),以魏元烺为广东布政使,调张青选为福建按察使。
九月乙酉朔,谕:『……赵慎畛,着调补云贵总督;闽浙总督员缺,着孙尔准补授。韩克均,着调补福建巡抚;未到任以前,着孙尔准兼署。……赵慎畛未到任以前,云贵总督着韩克均暂行兼署;韩克均俟赵慎畛到任后将巡抚印务交该督兼署,即行来京请训,再赴新任;孙尔准俟韩克均到任后,再行来京请训』。
冬十二月戊寅(二十六日),以福建歉收,准暂弛海禁、贩运浙米。
——以上见道光朝「东华续录」卷三(原道光九至十二)。
道光六年
道光六年丙戌(一八二六)夏五月壬午〔朔〕,改福建彰化县海丰港口归嘉义县笨港县丞辖,乌石港口归头围县丞辖。
六月乙卯(初五日),谕军机大臣等:『孙尔准奏「台湾匪徒分类焚抢,檄调镇将带兵围捕」一折,台湾嘉义、彰化地方有匪徒纠众焚抢,据奏系贼匪李通与粤民黄文润挟嫌纠斗起衅,何以数日之间即蔓延两邑地方,纠伙甚众,竟敢抗拒官兵?是否即系李通、黄文润为首抑另有著名首恶乘机哨聚,以致附和之众日益增多?必当就地歼除、迅速扑灭,庶不至滋蔓难图。昨据许松年奏报,已驰往查办。该督见饬该镇、道出示晓谕,散其党与,并檄调副将邵永福等带兵在艋舺堵御,防其北窜,并调总兵陈化成带兵会同许松年、蔡万龄三面兜擒;所办适合机宜。该督务即檄饬在事各员一面迅速剿捕;一面访察为首匪徒,严拏究办,勿得稍留遗孽。该督前此奏请俟韩克均到任后来京陛见,见在台湾有匪徒滋事之案,着暂缓起程;俟此案查办完竣,再行前来可也』。
戊辰(十八日),赏张青选三品卿衔,为两淮盐政;以翟锦观为福建按察使(由广东盐运使迁)。
己巳(十九日),谕军机大臣等:『许松年奏「查办台湾匪徒械斗一案及堵缉获犯」各情形,所奏甚为明晰。台湾漳、泉、粤三籍民人犷悍尚气,该匪等焚抢彰、嘉两县,均系随地纠邀,各有首伙,并非合而为一;亟宜抚良捕匪,以靖地方,毋任滋蔓。见在该道孔昭虔驻台湾、该镇蔡万龄驻艋舺,提督许松年即驻大甲地方调度,北可应接竹堑,南可控制彰、嘉。惟三属道里绵长、路径纷杂,处处均应设兵堵缉,以镇人心。该提督因官兵不敷差遣,飞调内地劲旅三千名,节经孙尔准奏到,已调金门镇总兵陈化成带兵五百名,署闽安协副将邵永福、升补澎湖游击谢建雍带兵三百名渡台防堵,续调省标兵三百名、延平协标兵二百名、兴化协标兵五百名交候补副将崇福、兴化协副将佟枢等渡台堵捕,尚不敷兵一千二百名;孙尔准接到许松年札致,想已调派令其东渡矣。许松年久历行间,明白能事,此次台湾匪徒滋事,即责成该提督迅速办理;先行出示晓谕,散其党与,总使人心平服,自易安抚。至搜捕各犯,务期赶紧歼剿,勿留余孽。兵贵神速,与其观望迁延、老师糜饷,何如厚积兵力,一鼓歼擒:既可绥靖地方,兼可节省糜费。孙尔准见在厦门策应调度,所有台湾应用军火、粮饷、赏项,总须源源接济,随到随发,俾得应手赶办;并于闽、浙二省中平日稔知得力镇将,即飞檄调赴,交许松年调遣。至该匪等胆敢播造谣言,乘机焚抢,自系该处地方官平日因循疲玩,听断不公、缉捕不力,以致养痈贻患;孙尔准自必有所闻见。着即据实具奏,毋稍袒护。许松年见在台湾,闻见尤切;着该提督明查暗访,据实奏闻,无许瞻徇情面。倘有不实不尽,经朕别有访闻,惟许松年是问』。
秋七月壬辰(十二日),命武隆阿为钦差大臣,督办台湾剿匪事宜。
八月庚戌朔,谕:『孙尔准奏「抵台查办北路械斗情形」及「参办理错误之提镇副将」各一折,览奏俱悉。此案台湾匪徒李通等挟黄文润搜赃之嫌,纠众寻斗,黄文润集众抗御,格杀二人,匪徒随造分类械斗之谣,乘机焚抢;经该县王衍庆手刃数贼,匪徒遂窜彰化境内。该提、镇等误执「民自械斗,官兵止可弹压、不便加诛」之说,致该匪等益无忌惮,具结复斗。见因官兵云集,均已解散。该督就获犯供出及难民控指,已有五百余人;令各庄总董、头人按名缚送,并将著名匪类最多村庄带兵围捕,指日即可肃清。该督务将著名贼首严拏务获,尽法惩治;附和者随时解散,不必株连,以除稂莠而安良善。至抚恤事宜,着照所请,查明瓦、草房间,照例分别给银;俾令自行搭盖,以资栖止。流民还定安集,自可日见绥敉;所办俱是。提督许松年未能痛加惩办,乃邀集总董劝令讲和,失体损威,办理已属错谬;又监提尚未定谳之凶犯吴溪等作线,并身在行间乘坐肩舆,何以率先将士!许松年着即革职,留台交孙尔准差遣,效力赎罪。总兵蔡万龄统辖全台,当匪徒肆横,并不立时扑捕,殊属畏葸,亦着革职;见有经手事件,着暂留台镇之任。北路协副将赵裕福一筹莫展,庸懦无能,着即革职,以示惩儆』。
乙卯(初六日),召惠显来京,以吴荣光为福建布政使(前任贵州布政使)。
调翟锦观为云南按察使,以鄂顺安为福建按察使(由浙江温处道迁)。
辛未(二十二日),台湾逆匪李通就擒。
冬十一月己丑(十二日),以台湾余匪悉平,加孙尔准太子少保。
十二月己未(十二日),改台湾镇标右营游击为北路右营游击,驻竹堑;移竹堑守备一员驻大甲,拨镇标右营千总、把总、外委各一员归守备管辖;移右营把总一员驻铜锣湾、外委一员驻斗换坪。
丙寅(十九日),以福建各属歉收,准暂弛海禁、贩运浙米。
——以上见道光朝「东华续录」卷四(原道光十三至十六)。
道光八年
道光八年戊子(一八二八)春正月癸亥(二十三日),谕:『三载考绩,为激扬大典;满、汉大臣中,如能尽心职守、勤劳懋著者,自应给予甄叙。……闽浙总督孙尔准,于道光六年办理台湾滋事匪徒,远涉重洋,克臻妥速;俱着交部议叙』。
夏六月庚辰(十二日),以富呢扬阿署福建布政使(服阕布政使)。
秋九月辛亥(十四日),调富呢扬阿署江西布政使,以程含章为福建布政使(刑部员外郎前任巡抚)。
冬十二月乙未(三十日),准福建台湾另编「田」字号中额一名。
道光九年
道光九年己丑(一八二九)春三月戊午(二十四日),以鄂顺安为贵州布政使,调岳良为福建按察使。
冬十月庚辰(十九日),以岳良为江西按察使,调惠吉为福建按察使。
十二月己巳(初九日),以刘重麟为江西按察使(由福建台湾道迁)。
——以上见道光朝「东华续录」卷五(原道光十七年至二十)。
道光十年
道光十年庚寅(一九三○)春正月丙午(十六日),程含章以病兔,以魏元烺为福建布政使(服阕广东布政使)。
道光十一年
道光十一年辛卯(一八三一)春正月丙子(二十二日),谕:『三载考绩,实为激扬大典。满、汉诸臣有能尽心所事、任劳任怨者,自应甄叙;有年老而精力不衰者,仍当留任。……福建巡抚韩克均办事迟缓,不能振作;尚无劣迹可指,亦着以原品休致』。
以魏元烺为福建巡抚、孔昭虔为福建布政使。
二月癸巳(初十日),调孔昭虔为贵州布政使,以惠吉为福建布政使、光聪谐为福建按察使(由湖北荆宜施道迁)。
秋八月壬寅(二十三日),调光聪谐为直隶按察使,以郑祖琛为福建按察使(服阕按察使)。
戊申(十九日),以浙江米价增昂,准暂弛海禁、贩运台米。
——以上见道光朝「东华续录」卷六(原道光二十一至二十四)。
道光十二年
道光十二年壬辰(一八三二)春二月乙未(十八日),闽浙总督孙尔准卒,赠太子太师,予祭葬,谥「文靖」,赏其子慧惇进士、慧翼员外郎。
以郑祖洛为闽浙总督、郑祖琛为广西布政使、凤来为福建按察使(由湖南粮道迁)。
夏五月丁未朔,裁福建水陆各营及浙江马步兵有差。
秋七月,赈福建澎湖厅风灾,……缓征福建澎湖厅风灾新旧额赋。
八月,缓征福建澎湖厅灾民杂款银。
冬十月戊辰(二十六日),福建台湾嘉义县匪徒陈办等滋事,命程祖洛驰往剿办。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