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志存记录
汉官六种
10 万字 · 约 4 小时 50 分钟 · 10 / 13
史藏 · 志存记录
10 万字 · 约 4 小时 50 分钟 · 10 / 13
会员可开白话
拥节监领,秩比二千石。太平御览职官部
乌桓校尉屯上谷〔郡〕(密)〔宁〕县。〔一九四〕后汉书张奂传注
拥节。长史一人,司马二人,皆六百石。并领鲜卑。客赐质子,岁时胡市马。续汉志补注 案:此属乌桓校尉。
护羌校尉,〔一九五〕武帝置,秩比二千石,持节,以护西羌。王莽乱,遂罢。时班彪议,〔一九六〕宜复其官,以理冤结。帝从之,以牛邯为护羌校尉都,〔一九七〕于陇西令居县。后汉书光武纪注
拥节。长史、司马二人,皆六百石。续汉志补注 案:此属护羌校尉。「史」字下亦当有「一人」二字。
戊己,中央,〔一九八〕镇抚四方。又开渠播种,以为厌胜,故称戊己焉。后汉书明帝纪注、西域传注 案:戊己校尉不见于续汉志。
西域都护,武皇帝始开通西域三十六国,其后稍分至五十余国,置使者、校尉以领护之。宣帝神雀三年,改曰都护,秩二千石。平帝时省都护,令戊己(都护)〔校尉〕领之。〔一九九〕太平御览职官部
马曰羁,牛曰縻。言制四夷如牛马之受羁縻也。史记司马相如列传索隐、文选难蜀父老注
诸侯功德优盛,朝廷所敬异者,赐位特进,在三公下;其次朝廷,案:「廷」当作「侯」。〔二00〕在九卿下;其次侍祠侯;其次下土小国侯,案:续汉书志无此句。似当云「无土关内侯」。以肺腑亲公主子孙,奉坟墓于京师,亦随时朝见,是为隈诸侯。案:「隈」当作「猥」。后汉书和帝纪注、邓禹传注
皇后父兄,率为特进侯,朝会位次三公。故章帝启马太后曰:「汉典:舅氏之封侯,犹皇子之为王。」其功臣四姓为朝侯、侍祠侯,皆在卿校下。通典职官
天子建侯,上法四七。后汉书刘瑜传注
伯使,主为诸侯官驱,使避路于道陌中,故言伯使。通典职官引云「
汉官中有伯使」云云。
太保,俸月三百五十斛。唐六典一
中二千石,俸月百八十斛。史记外戚世家索隐
二千石,〔二0一〕其俸月百二十斛。史记外戚世家索隐
斗食月俸十一斛,〔二0二〕佐史月俸八斛。汉书百官公卿表注、通典职官 案:引皆作「汉官名秩簿」。
张敞、萧望之言曰:「夫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今小吏俸率不足,常有忧父母妻子之心,虽欲洁身为廉,其势不能。请以什率增天下吏俸。」宣帝乃益天下吏俸什二。通典职官
范迁字子闾,〔二0三〕沛人也。后汉书明帝纪注、牟融传注 案:凡引人名,皆举其官,今不能知者,总附于此。
王敏字叔公,并州隰城人也。后汉书明帝纪注
尹睦字伯师,河南巩(州)人也。〔二0四〕后汉书和帝纪注、张酺传注
梁鲔字伯元,河东平阳人也。后汉书殇帝纪注、鲁恭传注
周章字次叔,荆州随县人也。后汉书安帝纪注
李修字伯游,豫州襄城人也。后汉书安帝纪注、虞诩传注、李膺传注
刘授字孟春,徐州武原人也。后汉书安帝纪注、杨震传注
吕?字君上,范陵人。〔二0五〕后汉书鲁恭传注
许训字季师,平舆人。后汉书刘宽传注
宋俱字伯俪。后汉书宋均传注
陶敦字文理,京兆人也。〔二0六〕后汉书虞诩传注
刘矩字叔方。后汉书皇甫规传注
尹讼字公孙,〔二0七〕巩人也。后汉书段颎传注
樊陵字德云。后汉书李膺传注
刘弘字子高,安众人。后汉书董卓传注
校勘记
〔一〕 类聚卷四六「密令」下引有「南阳」二字。
〔二〕 孔本书钞卷五二引无「前密令卓茂」五字,又「纯固」下有「断断无他技,其心休休焉」十字。
〔三〕 孔本书钞卷五二有「夫士」二字。又「名冠」上有「则」字,「重赏」作「之大赏」。
〔四〕 后汉书卓茂传作「褒德侯」,袁纪亦同。而此引则与东观汉记、续汉书同。
〔五〕 后汉书作中元二年夏四月丙辰诏。
〔六〕 孔本书钞卷五二引作汉官仪。孙案乃沿陈本之讹。
〔七〕 后汉书作章和二年三月庚戌窦太后诏。
〔八〕 书钞卷五二、初学记卷一一、御览卷二0六「其」均作「今」;而书钞卷五九、类聚卷四八、御览卷二一0则作「其」,后汉书亦同。孙辑作「其」,当是。又孔本书钞卷五二、初学记卷一一均作「太傅」,唯类聚卷四八作「太尉」,孙案非。
〔九〕 孔本书钞卷五二「庶得」上有「朕」字,后汉书亦然。
〔一0〕孔本书钞卷五二「策」下有「书」字。
〔一一〕孔本书钞卷五九「张禹」上有「太尉」二字。又卷五二引作「太傅」,则非。
〔一二〕袁纪卷一九作建康元年秋八月庚午诏,疑书钞引误。
〔一三〕御览卷二0七引作「赵峻贰掌枢衡」;类聚卷四六作「二世掌典机衡」,又卷四八引「掌」作「常」,余同;初学记卷一一作「
二世掌枢衡」。诸引虽有异,然作二世典掌枢衡则同。按后汉书顺、冲帝纪,赵峻于顺帝汉安元年十一月壬午任太尉,冲帝即位,仍任太尉,此诏下始转任太傅,则二世典掌枢衡明矣。严可均初稿此引从御览卷二0七而录,见全后汉文,甚是。孙氏改从书钞卷五九作「三世」,失考。
〔一四〕孔本书钞卷五九「之心」作「其心」,类聚卷四八亦同。又书钞卷五一此句引作「有若匪石不可转其心也」。
〔一五〕孔本书钞卷五九引作「忠真」,类聚卷四八作「忠贞」,而初学记卷一一、御览卷二0七则均作「忠正不挠」。
〔一六〕此引乃徐坚综合前引「太傅,古官也」,及下引「太师,古官也」,「太保,古官也」三句而成,已非汉官仪之旧。
〔一七〕据汉书孔光传、百官公卿表所载,光任太师于元始元年,而太后下诏则在王莽号宰衡之后,即元始四年。四、元形近易讹,诸引恐皆误。
〔一八〕孔本书钞卷五二作「不遗?老」,汉书孔光传亦同,恐当以此为正。
〔一九〕此「元年」亦当作「四年」,说详前注。
〔二0〕孔本书钞卷五二「太师」下引有「光」字。
〔二一〕书钞卷五二引作汉书仪,而类聚卷四六、御览卷二0六引作汉官。
〔二二〕「容」点校本续汉志补注作「受」,御览卷二0七作「授」,孙辑与汲本、殿本同。
〔二三〕御览卷二0七「即」下引有「见」字。
〔二四〕御览卷二0七「临」上引有「帝」字。
〔二五〕点校本续汉志补注、御览卷二0七「见皆」均作「光观」。
〔二六〕御览卷二0九「助成」作「助和」,孔本书钞卷六八亦作「
和」。
〔二七〕点校本后汉书王霸传注作汉旧仪之文。
〔二八〕诸本续汉百官志补注均引作「三十人」,据改。
〔二九〕此汉仪乃蔡质汉官典职仪式选用之文。
〔三0〕此引首见于续汉志补注,「有」上引有「府」字。严氏稿有此出处,孙氏误删之。
〔三一〕据后汉书范滂传注补「掾」字。续汉志补注引应劭曰,亦有「掾」字。
〔三二〕孔本书钞卷五0「州郡」下引有「事」字。
〔三三〕通典卷二0引作「自者谓之辅」。
〔三四〕通典卷二0「」下有「拜」字,疑此脱。
〔三五〕据后汉书鲍昱传注删「称」字。
〔三六〕后汉书和帝纪注引作「经明行修,能任博士」,御览卷六二八引亦同。
〔三七〕后汉书和帝纪注、御览卷六二八「明达法令」均作「明晓法律」,「文中」作「文任」。
〔三八〕后汉书和帝纪注、御览卷六二八「明足以决」均作「明足照奸,勇足决断」。
〔三九〕后汉书和帝纪注、御览卷六二八「皆有」引作「皆存」,「
廉公」引作「清公」。
〔四0〕后汉书窦宪传注「幽」下引有「冀」字,后汉书南匈奴传注亦同。而通鉴卷四五胡三省注有「冀」无「并」。又「骑」原误作「
骄」,据诸引而改。
〔四一〕孔本书钞卷五一「赵王」下引有「乃」字,又引书作汉官。
〔四二〕此引又见类聚卷六八,孙辑脱注。
〔四三〕汉书有百官公卿表,东观汉记有百官表,皆不称志。称百官志者,自谢承后汉书始,然应劭不得而见之。疑原引有误。俞安期唐类函删「是以」以下,或近其真。
〔四四〕黄山校补曰:「柳从辰曰:『据纪,事在永平八年,故志以为明帝初。「十」字衍。』今按:史无纪年不着年号者,盖注实阙『
永』字,『平』字亦残其半,遂讹为『十』字也。」黄说是。
〔四五〕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二八「斋有疾」引作「恒斋」。据下文谣谚,恐当以作「恒斋」为是。
〔四六〕御览卷二二八「被病」引作「瘦弱」。
〔四七〕「收」原作「取」,初学记卷一二、类聚卷四九、御览卷二二八均引作「收」,据改。
〔四八〕「论」原作「议」,据初学记卷一二、类聚卷四九、御览卷二二八引改。
〔四九〕此引又见后汉书儒林传注,孙辑脱注。
〔五0〕据御览卷二三五引删「掌」字。
〔五一〕王先谦后汉书集解曰:「官本『玄』作『互』,是。」王说是。
〔五二〕点校本后汉书窦武传注「而」引作「以」。
〔五三〕类聚卷四六、御览卷二三六「辨」均作「辩」。此引又略见于书钞卷六七,作「辨」。陈本作汉旧仪之文,故孙氏分入两书,而孔本则作汉官仪。按之类聚、御览,恐当以作汉官仪之文为是。
〔五四〕后汉书朱浮传注「差次」作「差选」。又下引后汉书徐防传注亦作「差选」。
〔五五〕后汉书点校本校勘记曰:「集解引惠栋说,谓注『世』别本作『卅』,音先合反。今按:通典卷二十七引后汉督邮状作『三十六属』,则『世』字当作『卅』。因版刻『世』字往往作『世』,与『
卅』形近而误。」其说是。
〔五六〕后汉书徐防传注引作汉官。
〔五七〕唐六典作汉仪之文。
〔五八〕唐六典作汉官之文。
〔五九〕后汉书段颎传注引无「宪陵园」、「阳陵」等字。其原意指凡帝后陵园丞,秩皆三百石,令秩六百石,非有专指。孙氏所补非是。
〔六0〕据御览卷二二九改「六」作「禄」。
〔六一〕初学记卷一二引应劭曰作「举不失德」,当是。
〔六二〕点校本后汉书张霸传注作「见汉官」。
〔六三〕唐六典引作汉官。
〔六四〕「此为四行」四字乃李贤之语。首句当依后汉书吴佑传注作「光禄举四行」为是。
〔六五〕据初学记卷一一叙事删「外」字。
〔六六〕郎中令,秦时置。汉初因而未改,至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光禄勋。中兴后,仍名光禄勋,百官志载之甚明。应劭叙汉官,上溯西京之制,用其旧称耳。故非续汉志无郎中令也。又「羽林郎」之「郎」字,原在「虎贲」下,「为之长」之「长」字上,原有「令」字,孙辑或改或删,甚是。
〔六七〕后汉书和帝纪注「左、右署」下有「也」字。
〔六八〕后汉书光武帝纪、南匈奴传均作建武二十六年事,疑原引误。
〔六九〕后汉书顺帝纪注、御览卷二四一均作「三百人」,尚书牧誓亦同。孙辑所据本误。
〔七0〕孔本书钞卷六三亦引作「更名虎贲中郎将」。
〔七一〕孔本书钞卷六三、初学记卷二六均引有「插」字。
〔七二〕「初学记服食部」乃「初学记器物部」之误。
〔七三〕初学记卷二七、御览卷八一五「虎贲中郎将」下均有「古官」二字。又此上御览服章部仅有一引,即卷六九五所引。另一引见卷六九一,乃董巴舆服志之文,孙注误。
〔七四〕「御侮」二字原误倒,「别」亦讹作「列」,皆据御览卷二四二引以改。
〔七五〕「九麌」见广韵卷三。
〔七六〕刘攽东汉书刊误卷四曰:「文云丞、尉小县三百石,其次四百石已足,不当更有丞、尉字。」点校本据删,甚是,今从之。
〔七七〕孔本书钞卷五六引作「诗」。
〔七八〕后汉书光武帝纪所言乃尚书仆射事。又书钞卷六二引乃言谒者仆射事。其引无「仆,主也」三字,「每官必有」作「是故设」,无「课」字,当别作一条。
〔七九〕「帻」原误作「绩」,据书钞、御览引而改。晋书舆服志亦作「缃帻」。
〔八0〕此条御览服章部有两引,分见卷六八七、卷六九一。
〔八一〕汉书百官公卿表注、三辅黄图卷二、后汉书光武帝纪注均无「令」字。又后汉书和帝纪注作「公车令一人」。
〔八二〕三辅黄图卷六作「未央宫六厩」。
〔八三〕汉书百官公卿表注作「分置北边、西边」。
〔八四〕初学记卷一二引作汉官。
〔八五〕据初学记卷一二引补「与」字。又初学记引书作汉官。
〔八六〕「家丞」原作「家乘」,诸本后汉书皇后纪皆作「家丞」,故据以改。
〔八七〕诸本后汉书邓晨传注均引作「私府长、食官长、永巷令」,故据以改补。
〔八八〕类聚卷四九、御览卷二三二「一日」均引作「百」。又史记平准书、汉书食货志亦作「累百巨万」。孙辑作「一日」,恐非。
〔八九〕初学记卷一二引作汉官之文,「又改」上引有「后」字。
〔九0〕影宋本御览卷二三六「少藏」引作「小藏」。
〔九一〕影宋本御览卷二二九即引作「甘肥」。
」字。?〔九二〕据御览卷九七八引补「
〔九三〕「宫」原误作「官」,据后汉书桓帝纪注引改。续汉志亦作「守宫令」。
〔九四〕续汉志补注、晋书舆服志「金取」上均引「说者」二字。
〔九五〕晋书舆服志、初学记卷二六、御览卷二一九「目」均引作「
口」。
〔九六〕御览卷六八八「乃知」下引有「昔」字。
〔九七〕书钞卷五八「问」上有「帝」字。
〔九八〕初学记引作汉官。
〔九九〕后汉书献帝纪注、御览卷二一九均无「坐」字,通典职官正文亦同,据删。
〔一00〕日本广池本唐六典引作汉官。
〔一0一〕孔本书钞卷五八「可正」引作「国正」。
〔一0二〕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一九均作汉官之文,而其下以小字引应劭注曰:「以青规地曰青蒲。」文与汉书史丹传应劭注同。据此疑「汉官」或系「汉书」之误。
〔一0三〕孔本书钞卷五八引作「刁存」;初学记卷一二作「方存」,与陈本书钞同;御览卷三六七则作「乃存」。本辑从御览卷九八一、又卷二一九,作「?存」。按:刁、方、乃三字形近易讹。严可均稿有案曰:「野客丛书二十五作『刁协』。案:刁存是也。刁协晋人,误。」严说近是。
〔一0四〕类聚卷一七「上出」作「帝赐」。又「与含之」三字书钞卷五八引作「教令含之」,类聚卷一七、御览卷三六七作「令含之」,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一九作「使含之」。诸引各异。
〔一0五〕御览卷九八一「视」作「?」。?,古视字,见玉篇。
〔一0六〕孔本书钞卷五八、文选恩幸传论注皆引有「黄门」二字,孙案非。
〔一0七〕后汉书献帝纪注作「应劭曰」,未着明出何书。而同注中前两处引文明言出自汉官仪,此引不作「又曰」,疑非汉官仪之文。
〔一0八〕初学记卷一二引作汉官。
〔一0九〕汉书张释之传注引如淳曰:「汉注赀五百万得为常侍郎。」据此疑书钞原引「五」下脱「百」字。
〔一一0〕孔本书钞卷五八「各一人」下引有「官无员」三字。初学记卷一二引作「官并无员」。
〔一一一〕孔本书钞卷五八、初学记卷一二「并」皆引作「夹」。
〔一一二〕据初学记卷一二引补「常」字。又初学记引作汉官之文。
〔一一三〕后汉书桓帝纪注引作汉官。
〔一一四〕「纲纪」两字误倒,据原引以改。
〔一一五〕据唐六典卷一、御览卷二一0补「者」字。
〔一一六〕据唐六典卷一、御览卷二一0补「大夫」及「令」字。
〔一一七〕初学记卷一一引作汉官。
〔一一八〕唐六典卷一「传」下有「呼」字。
〔一一九〕孔本书钞卷五七引作汉旧仪,孙辑从陈本。然此引与初学记卷一一引汉旧仪之文基本相同,疑当以孔本为是。
〔一二0〕初学记卷一一引作「营劭」。然考之后汉书,既无营劭,也无营合。按续汉百官志注昭案曰:「献帝分置左、右仆射,建安四年以荣邵为尚书左仆射是也。献帝起居注曰:『邵卒官,赠执金吾。』」又按魏志贾诩传注引献帝纪有「司隶荣邵」。唐六典卷一亦引作「营邵」。据此则「营劭」、「营合」均系「营邵」之误。孙辑从文选注,非。
〔一二一〕类聚卷四八引作「龙,命汝作纳言,朕命惟允」,与尚书舜典原文最切近。
〔一二二〕点校本后汉书光武帝纪注据东汉书刊误补「常」字,甚是。续汉百官志即作「常侍曹尚书」。今据补。
〔一二三〕据初学记卷一一改「一」作「人」。又其引作汉官之文。
〔一二四〕「袁绍檄豫州注」系「为袁绍檄豫州」之误。
〔一二五〕初学记卷一一仅一引,孙注误。
〔一二六〕初学记卷一一引作汉官。
〔一二七〕广池本唐六典卷一考订曰:「郑氏通志略引汉官仪,『史』下有『籀』字,六典脱之。」甚是。通典亦作「史籀篇」,孙注误。
〔一二八〕唐六典卷一「受书」引作「受事」。
〔一二九〕孔本书钞卷八五引作汉官典仪。孔广陶按:「『典仪』当作『典职』。本钞六十诸尚书左右丞篇引,正作『典职』。」又御览礼仪部亦引作汉官典职。孙辑乃沿陈本之讹。
〔一三0〕初学记卷一一「夜」上引有「昼」字。
〔一三一〕此上书钞卷六0、初学记卷一一均作汉官典职之文,且「
以」上皆引有「或」字。按通典职官、唐六典卷一、锦?万花谷前集卷一二均有「或」字,御览偶脱之。
〔一三二〕据御览卷二一五、初学记卷一一引补「熏」字。又初学记卷一一「端正」下有「妖丽」二字,「香炉」下有「香囊」二字,与他引异。
〔一三三〕孔本书钞卷六0仍引作「赐服」,下又引「赤管大笔」等十字。孙辑乃从陈本。
〔一三四〕初学记卷一一两引此条,孙辑脱注。
〔一三五〕影宋本御览作「北宫二作」,孙辑所据本误。
〔一三六〕初学记卷二一叙事引作汉书,事对中引作蔡质汉官。又御览卷六0五亦作汉官典职之文。孙辑引误。
〔一三七〕广池本唐六典作「尚书郎曹」。
〔一三八〕「明帝」原误作「武帝」,据书钞卷六0改。
〔一三九〕唐六典卷一「都座」作「都堂」。而宋书百官志作「都坐」,言本汉旧制。
〔一四0〕初学记卷一二末句下尚引「休有烈光」四字。
〔一四一〕初学记卷一二『曰』作「名」。御览卷二二七则作「名曰」。
〔一四二〕「柱」原误作「之」,据初学记卷一二、又卷二六、御览卷六八五引改。又初学记卷一二「为柱」下有「言其审固不挠」六字。御览卷二二七、又卷六八五亦同。
〔一四三〕御览卷二二七「触」上有「主」字。御览卷六八五又引作「主触不直」。而初学记卷二六则引作「性触不直」。主、性形近易讹,疑此引「触」上脱「性」字。
〔一四四〕影宋本御览卷二二七正引作「秦」。
〔一四五〕「服食部」系「器物部」之讹,且当注明有两引。
〔一四六〕北图藏明版锦?万花谷两「柱史」皆作「柱后」,「冠」作「柱」。孙氏所据本误。
〔一四七〕左传正义卷二六成公九年疏引汉官仪首句作「法冠,一曰柱后冠」。
〔一四八〕孔本书钞卷六二引有「固」字,又「桡」作「挠」。
〔一四九〕初学记卷一二引作汉官。
〔一五0〕续汉志补注有两引,孙辑脱注。
〔一五一〕影宋本御览卷二三七引有「人」字。
〔一五二〕续汉志补注引作「光满道路」,下尚有「群僚之中,斯最壮矣」八字。
〔一五三〕孔本书钞卷五四引作汉旧仪。
〔一五四〕该出处当作广韵下平声卷二盐二十四注。
〔一五五〕「曰」原作「者」,据文选齐敬皇后哀策文注而改。
〔一五六〕「长信少府」、「长乐少府」原误倒,据后汉书皇后纪注改正。
〔一五七〕「其非」原亦误倒,据后汉书班彪传注改正。
〔一五八〕沈家本诸史琐言曰:中允,「续志作『中盾』」。后汉书班彪传注恐误。又据原引补「旦旦」二字。
〔一五九〕疑「永元」以下,乃刘昭之语。
〔一六0〕续汉志补注「贡篚」引作「直装」,「朽湿」引作「敝朽」。
〔一六一〕续汉志补注脱「晋」字,作「霸国」。御览卷二三六引有「晋」字,无「国」字。孙辑从类聚卷四九。
〔一六二〕诸本后汉书张湛传注「最北」下均有「门」字,故据补。
〔一六三〕诸本中唯点校本作「秩千石」。按续汉志曰:「司马一人,千石。」掌诸门司马、门候之城门校尉不过秩比二千石,而平城门屯司马岂能秩二千石!疑「二」字系衍文。惠栋曰:「北宋本作『秩千石』。」亦可证。
〔一六四〕水经注谷水注亦作「宿昔」。又「来止」作「来在」。又御览卷一八七「一柱」下引有「飞」字。
〔一六五〕水经注谷水注、文选怀旧赋注「年月」下均有「日」字。
〔一六六〕据后汉书安帝纪注原引删「七」字。
〔一六七〕后汉书光武帝纪注「内」上有「河」字。
〔一六八〕「段颎传注」系「张奂传注」之误。
〔一六九〕孔广陶按:「考后汉三十七百官志注引荀绰晋百官表注有『征和中,阳石公主巫蛊之狱起』句,则本钞『子孙』固误,而渊如作『公孙』亦非矣。」今按:据汉书五行志所载,「阳石」当指阳石公主,而「子孙」指丞相公孙贺:「敬声」即太仆敬声,公孙贺之小。疑此句当作「阳石、公孙贺、敬声巫蛊之狱」。
〔一七0〕影宋本御览卷二五0「陛下」作「陛坐」。本条又见书钞卷六一,孙辑脱注。
〔一七一〕据子本书钞卷六一改「寔领」作「宽饶」。宽饶者,盖宽饶也。
〔一七二〕孔本书钞卷七三「诸郡」引作「州郡」。
〔一七三〕影宋本御览卷二五二即作「成周」,孙氏所据本误。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