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志存记录
汉官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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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补注引「公卿」上有「今日」二字,无下文「今俗」二字。今俗奢奓过制度,日以益甚,二千石务以身帅有以化之。民冗食者请谕以法,案:本作「谨以法」,从续汉志补注引改。〔一三〕养视疾病,致医药务治之。案:「治」本作「活」,从续汉志补注引改。诏书无饰厨传增养食,案:续汉志补注引作「无饰厨养」。至今未变,或更尤过度,案:续汉志补注引作「又更过度」。甚不称。归告二千石,务省约如法。且案不改者,长吏以闻。官寺乡亭案:「官」本作「守」,从续汉志补注引改。漏败,垣墙坏所治,案:续汉志补注引「所」作「不」。无办护者,不称任,案:续汉志补注引「称」作「胜」。先自劾不应法。归告二千石勿听。」十年,更名相国。案:「十年,更名相国」六字,从续汉志补注引补。
惟神爵三年十月甲子,丞相受诏之官,皇帝延登,亲诏之案:汉书五行志注引「丞相、御史大夫初拜,皇帝延登亲诏」。曰:「君其进,虚受朕言。朕郁于大道,获保宗庙,兢兢师师,夙夜思过失,不遑康宁,昼思百官未能绥。于戏丞相,其帅意无怠,以补朕阙。于戏群卿大夫,百官慎哉!不勗于職,厥有常刑,?悉乃心,和裕開賢,俾之反本乂民,廣風一俗,靡諱朕躬。天下之众,受制于朕,丞相可不慎欤?于戏!君其诫之。」
丞相府官奴婢传漏以起居,不击鼓。官属吏不朝,旦白录而已。诸吏初除谒视事,问君侯应合奴名,白事以方尺板叩合,大呼奴名。君侯出入,诸吏不得见,见礼如师弟子状。掾史有过,君侯取录,推其录,三日白病去。
御史、卫尉寺在宫中,案:汉书百官公卿表注引汉官仪:「卫尉寺在公门内。」太平御览职官部引此句,下有胡广曰:「宫阙寺内卫士,于周垣下为庐舍,若今之伏宿屋矣。」〔一四〕亦不鼓。
诏书以朱钩施行。案:「以」本作「下」,从北堂书钞艺文部引改。〔一五〕诏书下,有违法令,施行之不便,曹史白封还尚书,对不便状。
丞相有病,案:汉书翟方进传注引「病」作「疾」,下同。皇帝法驾亲至问病,从西门入。即薨,移居第中,车驾往吊,赐棺、敛具,赠钱、葬地。案:翟方进传注引「赐」、「赠」二字互易。葬日,公卿以下会送。案:翟方进传注引「会送」作「会葬焉」。
有天地大变,天下大过,皇帝使侍中持节乘四白马,赐上尊酒十斛,案:「酒」字从汉书翟方进传如淳注、艺文类聚职官部引补。养牛一头,策告殃咎。使者去半道,丞相即上病。使者还,案:「即」字从翟方进传注引补。艺文类聚引作「丞相病上」,又「使者」上有「追」字。未白事,尚书以丞相不起病闻。丞相不胜任,使者奉策书,驾騩骆马,案:艺文类聚职官部引无「騩」字。实时布衣,步出府,免为庶人。丞相有他过,使者奉策书,驾骓騩马,即时步出府,乘栈车牝马,案:艺文类聚引「牝」作「牡」。汉书孔光传注引无「牝马」二字。归田里思过。日食,即日下赦曰制。诏御史,其赦天下自殊死以下。及吏不奉法,乘公就私,凌暴百姓,行权相放,治不平正,处官不良,细民不通,下失其职,俗不孝弟,不务于本,衣服无度,出入无时,众强胜寡,盗贼滋彰,丞相以闻。于是乃命刺史出刺并察监御史。元封元年,御史止不复监。后御史职与丞相参增吏员,凡三百四十一人,分为吏、少史、属,亦从同秩补,率取文法吏。案:汉书武帝纪如淳注引「御史亦有属」。
廷尉正、监、平物故,以御史高第补之。御史少史行事如御史,少史有所为,即少史属得守御史,行事如少史。少史秩比六百石。御史少史物故,以功次征丞相〔史〕守御史少史。〔一六〕所代到官视事,得留罢中二千石詹事、水衡都尉。
丞相史物故,调御史少史守丞相史,若御史少史。监祠寝园庙,调御史少史属守,不足,丞相少史属为倅,事已罢。
丞相、刺史、侍御史,皆称卿,不得言君。
武帝时,案:三字从北堂书钞设官部引补御史中丞督司隶,司隶督司直,司直督刺史二千石以下至墨绶。案:「刺史」二字从太平御览职官部引补。北堂书钞引作「御史中丞督司隶,司隶督丞相,丞相督司直,司直督刺史,刺史督二千石下至墨绶」,文与此异。〔一七〕
大夫见孝廉、上计丞、长史,皆于宫司马门外,案:「于宫」二字本作「放官」,从北堂书钞设官部引改。比丞相掾史白录。
御史大夫寺在司马门内,门无塾,门案:太平御览职官部引无上「门」字。〔一八〕初学记职官部引作「门无扁题」。署用梓板,不起郭邑,题曰御史大夫寺。
大夫初拜,策曰:「惟五凤三年正月乙巳,御史大夫之官,皇帝延登,亲诏之曰:『御史大夫其进,虚受朕言。朕郁于大道,获保宗庙,兢兢师师,夙夜思己失,不遑康宁,昼思百姓未能绥。于戏御史大夫,其帅意尽心,以补朕阙。于戏九卿、群大夫,百官慎哉!不勖于厥职,厥有常辟,往悉乃心,和裕开贤,俾贤能反本乂民,靡讳朕躬。天下之众,受制于朕,以法为命,可不慎欤?于戏御史大夫,其诫之。』」
御史大夫案:四字从续汉志补注引补。此条本与上文相连,今从续汉志补注,别为一条。敕上计丞、长史曰:「诏书殿下,案:「殿」本作「数」,从续汉志补注引改。布告郡国,臣下承宣无状,多不究,百姓不蒙恩被化,守、丞、长史到郡,与二千石同力,案:「同」字从续汉志补注引补。为民兴利除害,务有以安之,称诏书。郡国有茂才不显者言上,案:「有」字本在「郡国」上,从续汉志补注引改。残民贪污烦扰之吏,百姓所苦,务勿任用。方察不称者,案:「者」下本有「也」字。又无下文一段,从续汉志补注引删改。刑罚务于得中,恶恶止其身。选举民侈过度,务有以化之。问今岁善恶孰与往年,对上。问今年盗贼孰与往年,得无有群辈大贼,对上。」
校勘记
〔一〕 孔本书钞卷一三一、影宋本御览卷六八二引皆有「玉」字,孙氏删之,非。
〔二〕 此引从御览卷六八二,非。当依书钞卷一三一引作「自秦以来」。
〔三〕 据通典卷二四、御览卷二二七补「四人」二字。四库馆臣辑汉官旧仪即作「四人持书给事」。
〔四〕 续汉百官志补注引蔡质汉仪作「主封门」,通典卷二二同。
〔五〕 此出处当作广韵卷三上平声三十四果注。
〔六〕 诸本续汉百官志补注均作「拜名」,孙案非,且断句亦误。
〔七〕 诸本续汉志补注均作「印为章」,孙案非。又「也」字见通典礼部,非出于职官部。
〔八〕 影宋本御览卷二0四作「两黑轓」,与类聚同。
〔九〕 类聚卷四五、御览卷二0四均作「戈绛」,孙案非。
〔一0〕据四库馆臣辑本补「通」字。
〔一一〕司直秩比二千石,不当与谏大夫同列,原引不误。
〔一二〕汉书王尊传如淳注引有「事」字。
〔一三〕唯点校本续汉志补注作「谨」,与永乐大典同。
〔一四〕汉书百官公卿表注所引乃汉旧仪,无「宫」下「门」字。孙氏言出汉官仪,乃涉百官公卿表旁注而误。又师古注曰「胡广云主宫阙之门内卫士,于周垣下为区庐。区庐者,若今之杖宿屋矣」,较御览之引更详确。又影宋本御览卷二二九「宫」作「京」,引胡广注则「寺」作「之」,「舍」作「者」,亦与孙案异。
〔一五〕孔本书钞卷一0三仍引作「下」。
〔一六〕据四库馆臣辑本补「史」字。
〔一七〕孔本书钞卷六二与四库馆臣辑本同。孙案乃沿陈本之讹。
〔一八〕影宋本御览卷二二五引有上「门」字。
汉旧仪卷下
议郎卫宏撰
清孙星衍校
中宫及号位
皇后称中宫。
婕妤见,大长秋称「皇后为婕妤下舆」,坐称「起」,礼比丞相。娙娥见,女御长称「谢」,案:汉书戾太子传如淳注引作「皇后见娙娥以下,长御称谢」。礼比将军、御史大夫。案:史记外戚世家索隐引作「娙娥秩比将军、御史大夫」。昭仪见,称「谢」,比中二千石。贵人见,称「皇后诏曰可」,礼比二千石。美人无数。婕妤以下皆居掖庭,置令、丞、庐监,宦者。女御长如侍中。案:汉书外戚传晋灼注引作「有女长御,比侍中(官)」。〔一〕戾太子传注引作「女长御比侍中」,在「皇后见娙娥」上。
皇后一人。婕妤以至贵人,皆至十数。美人比待诏,无数,元帝、成帝皆至千人。〔二〕
侍中左右近臣见皇后,如见帝。见婕妤,案:「帝见」二字从艺文类聚职官部、太平御览职官部引补。北堂书钞设官部、初学记职官部引无「见」字。〔三〕行则对壁,坐则伏茵。案:北堂书钞引作「守茵」。〔四〕皇后、婕妤乘辇,余皆以茵,四人舆以行。案:艺文类聚后妃部引,与下二条相连。
皇后玉玺,文与帝同。皇后玉玺,金螭虎纽。一本无此条。案:下「
玉玺」本作「之玺」,从初学记中宫部引改。太平御览皇亲部引「虎纽」作「武纽」。〔五〕注疑后人所加。
皇后春桑,皆衣青,手采桑,以缫三盆茧,案:「盆」字本作「瓮」,从艺文类聚后妃部引改。示群臣妾从。案:「示」字从艺文类聚引补。春桑生而皇后亲桑,于苑中蚕室,养蚕千薄以上。案:艺文类聚引「薄」作「箔」。祠以中牢羊豕,祭蚕神曰苑窳妇人、寓氏公主,凡二神。群臣妾从桑还,献于茧观,案:艺文类聚引作「献茧于馆」。太平御览布帛部引作「皇后亲蚕,〔还〕献茧」。〔六〕皆赐从采桑者乐。皇后自行。凡蚕丝絮,织室以作祭服。案:太平御览服用部、布帛部引俱无「以」字。祭服者,冕服也。天地宗庙群神五时之服。皇帝得以作缕缝衣,皇后得以作巾絮而已。案:「后」下「得」字,太平御览布帛部引作「间」,「巾絮」服用部引作「絮巾」。置蚕官令、丞,案:文选报任少卿书注引作「蚕室,置蚕官也」。〔七〕诸天下官下法皆诣蚕室,案:后汉书陈忠传注引「少府若庐〔狱〕有蚕室」,疑此注文。〔八〕与妇人从事,故旧有东西织室作治。
皇后五日一上食,食赐上左右酒肉,留宿,明日平旦归中宫。
皇帝聘皇后,黄金万斤。案:北堂书钞礼仪部引作「以金万斤」。
立皇后、太子,大赦天下,赐天下男子爵,女子牛酒缯帛,夫增秩。
掖庭令昼漏未尽八刻,庐监以茵次上婕妤以下至后庭,访白录所录,所推当御见。刻尽,去簪珥,蒙被入禁中,五刻罢,即留。女御长入,扶以出。御幸赐银镮,案:太平御览服用部引作「宫人御幸赐银环」。北堂书钞仪饰部引「环」上有「指」字。令书得环数,计月日无子,罢废不得复御。
宫人择官婢年八岁以上,〔九〕侍皇后以下,年三十五出嫁。乳母取官婢。
皇太子称家,动作称从。
皇太子黄金印,?纽,印文曰章,下至二百石,皆为通官印。
太傅一人,真二千石,礼如师。亡新更为太子师,中庶子五人,职如侍中,秩六百石。
中尚翼中涓,如中黄门,案: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集解引作「天子有中涓,如黄门」。皆宦者。
门大夫比郎将。
洗马职如谒者,十六人,选郎中补也。
庶子舍人,四百人,如郎中,秩比二百石,无员,多至四百人。案:与续汉志不合。又补注「太子舍人」引汉官曰「十三人」,此当有讹。亡新改名为翼子。
率更令,秩千石,主庶子、舍人更直。亡新改为中更。丞一人,秩四百石。
家令,秩千石,主仓狱。亡新改为中更。
家府比二千石。
仆,秩千石,主马。
庶子,秩比四百石,如中郎,无员。亡新改为中翼子。
卫率,秩比千石。案:汉官百官公卿表如淳注引作「卫率主门卫,秩千石」。丞一人,主门卫。
食官令,秩六百石。丞一人。
中盾,秩四百石,主周卫徼循。案:汉书叙传注引作「主徼巡宫中」。
庶子、舍人五日一移,主率更长〔三〕不会辄斥。〔一0〕官奴择给书计,案:汉书鲍宣传臣瓒注引无「择」字。从侍中以下为仓头,案:鲍宣传注引「以」作「已」,「仓」作「苍」。青帻,与百官从事从入殿中。省中待使令者,皆官婢,择年八岁以上衣绿曰宦人,案:「宦人」当作「宫人」。外戚传注引「宫人者,省中侍使官婢,名曰宫人,非天子掖庭中也」。疑此注文。不得出省门。置都监。老者曰婢,婢教宦人给使尚书。侍中皆使官婢,不得使宦人。奴婢欲自赎,钱千万,免为庶人。宫殿中宦者署、郎署,皆官奴婢。传言曰作者,歌传以呼召侍中以下署长。宦者及郎署长各顾门户,择官奴赤帻,部领作者,扫除曰正。歌传取于雒阳,古周时传呼声法。
天子六厩,未央厩、承华厩、騊駼厩、路軨厩、案:汉书百官公卿表注引作「辂軨」,在「骑马」下,又引皆无「?」字。骑马厩、大厩,马皆万匹。
中黄门驸马、犬宛马、案:「马」字从文选赭白马赋注引补。汗血马、干河马、天马、果下马。果下马,高三尺,驾辇。大宛、汗血马皆高七尺。干河马,华山神马种也。
长安城方六十里,案:史记吕太后本纪索隐、续汉志补注引皆作「方六十三里」。又史记高祖本纪索隐引「高祖六年,更名咸阳曰长安」,疑此注文。经纬各十五里,案:续汉志补注引「各」下有「长」字。十二城门,积九百七十三顷,百二十亭。案:三辅黄图一引作「长安城中,经纬各长三十二里十八步,地九百七十三顷,八街九陌,三宫九府,三庙,十二门,九市,十六桥。地皆黑壤」。〔一一〕文与此异。长安城方六十里,中皆属长安令。案:续汉志补注引无「方六十里」四字。置左、右尉。城东、城南置广部尉,城西、城北置明部尉,凡四尉。
皇后、太子案:初学记中宫部引作「皇后、太后」。各食四十县,案:初学记、艺文类聚后妃部、太平御览皇亲部两引俱作「三十县」。曰汤沐邑。
帝子为王。王国置太傅、相、中尉各一人,秩二千石,以辅王。仆一人,秩千石。郎中令,秩六百石,置官如汉官官吏。郎、大夫四百石以下自调除。国中汉置内史一人,秩二千石,治国如郡太守、都尉职事,调除吏属。相、中尉、傅不得与国政,辅王而已。当有为,移书告内史。内史见傅、相、中尉,礼如都尉。太守、〔一二〕相置长史,中尉及内史令置丞一人,案:「令」当作「各」。皆六百石。成帝时,大司空何武奏罢内史,相如太守,中尉如都尉,参职。是后相、中尉争权,与王递相奏,常不和。案:续汉志补注引作「是后中尉争权,与王相奏,常不和」。
王子为侯。案:四字从汉书武帝纪如淳注、文选六代论注引并为一条。侯、王岁以户口酎黄金,献于汉庙,案:武帝纪注、文选注、三辅黄图五引无「献」字。皇帝临受献金以助祭。大祠曰饮酎,案:三辅黄图引注云:「因八月尝酎,会诸侯庙中,出金助祭,谓之酎金。」饮酎受金,小不如斤两,色恶,王夺户,案:武帝纪注、文选注、三辅黄图引作「王削县」。侯免国。
汉承秦郡,置太守,治民断狱。都尉治狱,都尉治盗贼甲卒兵马。
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而以为卫士,案:汉书高帝纪如淳注引无「而以」二字。一岁为材官骑士,习射御骑驰战阵。八月,太守、都尉、令、长、相、丞、尉会都试,课殿最。水处为楼船,亦习战射行船。案:通典职官引无「行船」二字。
边郡太守各将万骑,行障塞烽火追虏。置长史一人,掌兵马。丞一人,治民。当兵行,长史领。置部都尉、千人、司马、候、农都尉,皆不治民,不给卫士。材官、楼船年五十六老衰,乃得免为庶民,案:「庶」字从汉书高帝纪如淳注引补。又「老衰」作「衰老」。就田里。民应令选为亭长。
亭长课射,游徼徼循。尉、游徼、亭长,皆习设备五兵。五兵:弓弩,戟,盾,刀剑,甲铠。案:北堂书钞设官部引作「五兵,言弩,戟,刀,钩,铠也」。〔一三〕
鼓武吏案:续汉志补注引汉官仪「鼓」下无「武」字。赤帻大冠,行縢,带剑佩刀,持盾被甲,设矛戟,习射。
设十里一亭,亭长、亭候;五里一邮,邮闲案:史记留侯世家索隐引作「邮人居闲」。相去二里半,司奸盗。亭长持三尺板以劾贼,索绳以收执盗。
旧制尉皆居官署,有尉曹官中领平锁署。
更令吏曰令史,丞吏曰丞史,案:汉书陈涉传晋灼注引两「吏」字俱作「史」。尉吏曰尉史,捕盗贼得捕格。
县户口满万,置六百石令,多者千石。户口不满万,置四百石、三百石长。大县两尉,小县一尉,丞一人。三百石丞、县长黄绶,皆大冠。亡新命长为宰,皆小冠,号曰夫子。亡新时有五百石,八百石。府下置诏狱。府,河南府也。邓展曰:旧洛阳有两狱。案:注引邓展,非本文。
建始二年,益三河及大郡太守秩。十二万户以上为大郡太守,小郡守迁补大郡。
元朔三年,以上郡、西河为万骑太守,月奉二万。绥和元年,省大郡万骑员,秩以二千石居。旧制:令六百石以上,尚书调;拜迁四百石长相至二百石,丞相调;除中都官百石,大鸿胪调;郡国百石,二千石调。哀帝时长相皆黑绶。亡新吏黑绶,有罪先请,与廉吏同。
内郡为县,三边为道,皇后、太子、公主所食为邑。
算民,案:后汉书皇后纪注引「八月初为算赋,故曰算民」。疑此注文。年七岁以至十四岁出口钱,人二十三。二十钱,以食天子。案:「二十钱」三字从汉书昭帝纪如淳注引补。高帝纪如淳注、后汉书光武纪注引作「出口钱,人二十,以供天子」。〔一四〕其三钱者,武帝加口钱,以补车骑马。案:高帝纪注、光武纪注引作「至武帝时,又口加三钱,以补车骑马」。旧本「马」下本有「逋税」二字,是后人因光武纪注误加,今删。又令民男女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案:「出」字从高帝纪如淳注、光武纪注引补。人百二十为一算,以给车马。案:高帝纪如淳注引为「治库兵车马」。,?民田租案:「租」本作「积」,从文选天监三年策秀才文注引改。以给经用,备凶年。山泽鱼盐市税,以给私用。
汉旧制,天下郡国凡百六,邑侯国凡千八百。上林苑中昆明池、镐池、牟首诸池,取鱼鳖,给祠祀。用鱼鳖千枚以上,余给太官。案:「
上林苑」以下,当别为一条。
上林苑中,广长三百里,置令、丞、左右尉。案:「广长」以下十一字,从太平御览居处部引补。初学记居处部引「尉」上有「中部」二字。三辅黄图四引作「有令有尉,禽兽簿记其名数」。百五十亭苑,案:此句从初学记引补。苑中养百兽。案:「苑中」二字从三辅黄图引补。〔一五〕又「养」上本有「以」字,从两书引删。兔无?禽鹿尝祭祠祀,宾客用鹿千枚,数。佽飞具缯缴案:汉书元帝纪如淳注引「缯」作「矰」。以射凫鴈,应给祭祀置酒,每射收得万头以上,给太官。
上林苑中,天子遇秋冬射猎,案:「遇」字从太平御览居处部引补。又引下有「苑中」二字。取禽兽无数实其中。离宫观七十所,案:太平御览、白帖三十八引无「观」字。皆容千乘万骑。
武帝时,使上林苑中官奴婢,及天下贫民赀不满五千案:太平御览居处部引「五千」作「五十万」。徙置苑中养鹿。因收抚鹿矢,人日五钱,到元帝时七十亿万,以给军击西域。
古者诸侯治民。周以上千八百诸侯,其长伯为君,次仲、叔、季为卿大夫,支属案:本此下有「为庶于,皆世官位。至秦始皇帝灭诸侯为郡县,不世官,守、相、令、长以他姓相代,去世卿大夫支属」共三十七字,复衍也,今删。〔一六〕为士、庶子,皆世官位。至秦始皇帝灭诸侯为郡县,不世官,守、相、令、长以他姓相代,案:本无「
长」字,从上复出者添。去世卿大夫士。
汉承秦爵二十等,以赐天下。爵者,禄位也。
公士,一爵。赐一级为公士,谓为国君列士也。
上造,二爵。赐爵二级为上造,上造乘兵车也。
簪褭,三爵。赐爵三级为簪褭。
不更,四爵。赐爵四级为不更,不更主一车四马。
大夫,五爵。赐五级为大夫,大夫主一车,属三十六人。
官大夫,六爵。赐爵六级为官大夫,官大夫领车马。案:北堂书钞设官部引「领」下有「他」字。
公大夫,七爵。赐爵七级为公大夫,公大夫领行伍兵。
公乘,八爵。赐爵八级为公乘,与国君同车。
五大夫,九爵。赐爵九级为五大夫。以上次年德者案:「者」字从北堂书钞设官部引补。为官长将率。秦制爵等,生以为禄位,死以为号谥。
左庶长,十爵。
右庶长,十一爵。
左更,十二爵。
中更,十三爵。
右更,十四爵。
少上造,十五爵。
大上造,十六爵。
驷车庶长,十七爵。
大庶长,十八爵。
侯,十九爵。案:汉书百官公卿表十九「关内侯」。
列侯,二十爵。
秦制二十爵。男子赐爵一级以上,有罪以减,年五十六免。无爵为士伍,年六十乃免者,案:本作「老」,今改。有罪,各尽其刑。凡有罪,男髡钳为城旦,城旦者,治城也;女为舂,舂者,治米也,皆作五岁。完四岁,鬼薪三岁。鬼薪者,男当为祠祀鬼神,伐山之薪蒸也;女为白粲者,以为祠祀择米也,皆作三岁。罪为司寇,司寇男备守,女为作,如司寇,皆作二岁。男为戍罚作,女为复作,皆一岁到三月。案:此下疑有脱讹。令曰:秦时爵大夫以上,令与亢礼。
五人为伍,伍长一人。十人为什,什长一人。百人为卒,卒史一人。五百人为旅,旅帅一人。二千五百人为师,师帅一人。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