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志存记录
风俗通义校注
43 万字 · 约 20 小时 32 分钟 · 23 /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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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王” 字。
〔一0〕“遂毙”,书钞、御览作“ 遂俱尽”。
〔一一〕书钞、御览引此二句作“孟玉由此为高”。
谨按:春秋:叔牙为庆父杀般,闵公大恶之甚,而季子缘狱有所归,不探其情,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一〕。州吁既杀其君,而虐用其人〔二〕,石碏恶之,而厚与焉〔三〕。大义灭亲,君子犹曰:纯臣之道备矣,于恩未也;君亲无将,王诛宜耳〔四〕。今二家之子,幸非元恶;但望诚心内发,哀情外露,义动君子,合礼中矣。周●苟执果毅,忽如路人。昔乐羊为魏伐中山,歠其子羹,文侯壮其功而疑其心。秦西巴触〔五〕命放麑〔六〕,而孟氏旋进其位;麑犹不忍,况弟子乎〔七〕?孟轲讥无恻隐之心〔八〕,传曰:“于厚者薄,则无所不薄矣。〔九〕”
〔一〕 拾补曰:“叔牙欲弑而未成,即为季子酖死,其弑二君,皆庆父也,此误记。”器案:事详左传庄公三十二年。闵公二年,公子庆父出奔莒,公羊传于公薨云:“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也。”春秋繁露王道篇:“鲁季子之免罪,吴季子之让国,明亲亲之恩也。”汉书邹阳传:“公子庆父使仆人杀子般,狱有所归,季子不探其情而诛焉。庆父亲杀闵公,季子缓追免贼,春秋以为亲亲之道也。”盐铁论周秦篇:“ 闻兄弟缓追以免贼。”并用公羊义。
〔二〕 左传隐公四年,“人”作“ 民”,此唐人避讳改。
〔三〕 “厚”,程本、郎本误作“ 后”,札移曰:“案‘后’当为‘厚’,左隐三年传云:‘其子厚与州吁游。’是也。”器案:左传隐公四年:“君子曰:‘石碏纯臣也,恶州吁而厚与焉。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应氏正用此文,孙校引三年传,未当。
〔四〕 器案:“王”当作“将”,盖原作小二,即上文“将”之重文,后人转写,误为“ 王”耳。说详正失篇。
〔五〕 “触”原作“蜀”,程本、郎本作“属”,今据孙校改正。拾补云:“‘蜀’因连 ‘巴’字而误写,非有形声可求,程本强改作‘属’,义何取乎?今定作‘违’。”札移曰:“案‘蜀’当为 ‘触’,周礼司●,郑注:‘尚书大传云:触易君命。 ’卢校非。”器按:孙校是,汉书元纪:“永光元年诏:‘民渐薄俗,去礼义,触刑法。’”义正同。
〔六〕 “麑”原作“兽”,今据卢校改。拾补云:“下云‘麑犹不忍’,明当作‘麑’字。”识语曰:“谨案:‘麑’无由讹‘兽’,当是午易耳。此既作‘麑’,下当为‘兽’是也。”
〔七〕 韩非子说林上:“乐羊为魏将而攻中山,其子在中山,中山之君烹其子而遗之羹,乐羊坐于幕下而啜之,尽一杯。文侯谓堵师赞曰:‘乐羊以我故而食其子之肉。’答曰:‘其子而食之,且谁不食。’乐羊罢中山,文侯赏其功而疑其心。孟孙猎得麑,使秦西巴持之归,其母随之而啼,秦西巴弗忍而与之,孟孙适至而求麑,答曰:‘ 余弗忍而与其母。’孟孙大怒,逐之;居三月,复召以为其子傅,其御曰:‘曩将罪之,今召以为子傅,何也?’孟孙曰:‘夫不忍麑,又且忍吾子乎?’故曰:巧诈不如拙诚,乐羊以有功见疑,秦西巴以有罪益信。”案此事又见淮南人闲篇、说苑贵德篇。又战国策魏策、中山策载乐羊事,白帖二六、八五引董仲舒春秋决狱载秦西巴事。
〔八〕 孟子公孙丑上:“无恻隐之心非人也。”
〔九〕 孟子尽心上:“于所厚者薄,无所不薄也。”此文“厚”上疑脱“所”字。
豫章太守汝南封祈〔一〕武兴、泰山太守周乘子居〔二〕,为太守〔三〕李张〔四〕所举,函封未发,张病物故,夫人于柩侧下帷见六孝廉〔五〕,曰:“李氏蒙国厚恩,据重任,咨〔六〕嘉休懿,相授岁贡〔七〕,上欲报称圣朝,下欲流惠氓隶〔八〕;今李氏获保首领以天年终〔九〕,而诸君各怀进退,未肯发引。妾幸有三孤,足统丧纪;正相追随〔一0〕,蓬颗〔一一〕坟柏,何若曜德王室〔一二〕,昭显亡者?亡者有灵,实宠赖之。殁而不朽〔一三〕,此其然乎!”于是周乘顾谓左右:“诸君欲行,周乘当止者,莫逮郎君,尽其哀恻。〔一四〕”乘与郑伯坚〔一五〕即日辞行,祈与黄叔度〔一六〕、郅伯向、盛孔叔留随□柩〔一七〕。乘拜郎,迁陵长,治无异称,意亦薄之。某官与祈相反〔一八〕,俱为侍御史,公车令〔一九〕,享相位焉〔二0〕。
〔一〕 “祈”,孔本书钞七九引作 “新”。
〔二〕 世说新语赏誉篇注引汝南先贤传:“周乘字子居,汝南安城人,天姿聪明,高峙岳立,非陈仲举、黄叔度之俦,则不交也。仲举尝叹曰: ‘周子居者,真治国之器也。’为太山太守,甚有惠政。”
〔三〕 “守”字原脱,拾补校补,今从之。
〔四〕 “李张”,孔本书钞七九引作“李章”,下同。案焦氏类林二引杜元凯女戒、五总志引汝南传、群辅录、小学绀珠六俱作“李伥”。
〔五〕 后汉书种皓列传:“歆谓之曰:‘今当举六孝廉。’”书钞七九引陈群同岁论:“ 初选孝廉,乡举里选选,郡举一人,后积增至六人也。 ”
〔六〕 “咨”,孔本书钞误作“浴 ”。
〔七〕 汉书食货志上:“诸侯岁贡少学之异者于天子。”后汉书蔡邕传下:“古者取士,必使诸侯岁贡。”注:“尚书大传曰:‘古者,诸侯之于天子,三年一贡士。’”案孟浩然送张参明经举兼向泾州觐省诗:“孝廉因岁贡。”本此。
〔八〕 史记秦始皇本纪赞:“甿隶之人。”集解:“如淳曰:‘甿,古氓字,民也。’”
〔九〕 左传隐公三年:“若以大夫之灵,得保首领以没。”国语楚语二:“若得保其首领以殁。”韦昭注:“保首领,免刑诛也。”汉书张安世传:“专精神以辅天年。”
〔一0〕“正”疑当作“止”,此谓六孝廉,非指三孤,寻文义自明。
〔一一〕“蓬颗”,原作“蓬□”,拾补云:“梁处素疑‘□’字。”器按当作“蓬颗”,汉书贾山传:“使其后世曾不得蓬颗蔽冢而讬葬焉。” 注“颗谓土块。”颗草书作●,与□相似致误,今改正。
〔一二〕文选魏都赋注、西征赋注引应劭汉官仪:“帝室犹古言王室。”
〔一三〕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古人有言曰:‘死而不朽。’”
〔一四〕拾补云:“语不明了,上下必有脱文。”器谨案:女戒、汝南传俱作:“子居叹曰:‘不有行者莫宣公,不有止者莫恤居。’”疑此文原作“诸君欲行者,周乘当之”,谓己在行者数中耳。止、之篆文相似,移写者又误移植“者”字于“止”字下,遂致不可句读。
〔一五〕“郑伯坚”,女戒、群辅录、汝南传、小学绀珠作“艾伯坚”。
〔一六〕后汉书黄宪传:“宪初举孝廉,又辟公府,友人劝其仕,宪亦不拒之,暂到京师而还竟无就。”据风俗通此文,则宪初举孝廉,亦未尝到京师,其暂到京师,或辟公府后事也。
〔一七〕案东汉人多为举主行丧制服。后汉书傅燮传:“再举孝廉,闻所举将丧,乃弃官行服。”桓鸾传:“太守向苗举鸾孝廉,苗卒,鸾去胶东令职,奔丧,终三年乃归。”荀彧传:“袁逢举爽有道,不应,及逢卒,爽制服三年。”清波杂志五:“后汉董翊举孝廉,为须昌令,闻举将丧,解官归。”此亦其比。汉代郡守兼总兵权,故称郡守为将。
〔一八〕拾补云:“此句又有讹脱。 ”
〔一九〕续汉书百官志二:“公车司马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宫南阙门,凡吏民上章,四方贡献及征诣公车者。”应劭汉官仪上:“公车司马令,周官也,秩六百石,冠一梁,掌殿司马门,夜徼宫中,天下上事及阙下,(案和帝纪注引作“诸上书诣阙下者皆集奏之”。)凡所征召,皆总领之。”(据孙星衍校集本)
〔二0〕群辅录:“周子居、黄叔度、艾伯坚、郅伯向、封武兴、盛孔叔。右汝南六孝廉。太守李伥选此六人,以应岁举,受版未行,伥死,子居等遂驻行丧。伥妻于柩侧下帷见之,厉以宜行。子居叹曰:‘不有行者莫宣公,不有止者莫恤居。’于是与伯坚即日辞行;封、黄四人留随柩。事见杜元凯女戒。” (焦氏类林二引女戒同,又见小学绀珠六)五总志引汝南传:“太守李伥选周子居、黄叔度、艾伯坚、郅伯向、封武兴、盛孔叔为六孝廉,以应岁举,未行,伥死,子居等遂驻行丧。伥妻于柩侧下帐见六孝廉,厉以宜行。子居叹曰:‘不有行者莫宣公,不有止者莫恤居。’ 于是与伯坚即日辞行,留封、黄四人随柩。时人以为知礼。”刘师培左盦集七据书钞七九引作“豫章太守李章举汝南封新、太山日(以今本“周”字为长)爽等为孝廉,日等未行,章病物故”,谓“较今本为昭”。案此文经书钞删节,其讹脱较今本为甚,刘说未当。
谨按:孝经:“资于事父以事君。〔一〕”“君亲临之,厚莫重焉。〔二〕”春秋国语:“民生于三,事之如一。〔三〕”礼:“斩衰,公士大夫众臣为其君。〔四〕”乘虽见察授〔五〕,函封未发,未离陪隶〔六〕,不与宾于王〔七〕,爵诸临城社,民神之主也〔八〕,义当服懃,关其祀纪。夫人虽有恳切之教,盖子不以从令为孝,〔九〕而乘嚣然要勒〔一0〕同侪,去丧即宠,谓能有功异也,明试无效〔一一〕,亦旋告退,安在其显君父德美之有。
〔一〕 见士章,何本“事父”误为 “父母”。
〔二〕 圣治章文。
〔三〕 晋语一:“民生于三,事之如一:父生之,师教之,君食之;非父不生,非食不长,非教不知,生之族也,故一事之。”
〔四〕 “臣”原作“生”,胡本作 “士”,今据卢、孙说校改。拾补校改“生”作“臣” 。札移曰:“案‘生’当作‘臣’,仪礼丧服斩衰经云:‘公士大夫之众臣为其君,布带绳履。’仲远即引彼文。”
〔五〕 察授,谓察举孝廉,使之服官从政也。
〔六〕 陪隶,前已出注,谓郡国之吏也。文选卢子谅赠刘琨诗注引傅子:“汉武元光初,郡国举孝廉,元封五年举秀才,历世相承,皆向郡国称故吏。”盖当时守、相所辟之吏,于郡国义属君臣,于汉朝则为陪臣重隶也,故汉人之于举主率称故吏也。
〔七〕 易观卦:“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八〕 左传僖公十九年:“民,神之主也。”
〔九〕 文选永明九年策秀才文李善注引风俗通:“子以不从令为孝,后生固宜是革,浸以为俗,岂不谬哉?”
〔一0〕何本“勒”误“勤”。
〔一一〕书舜典、左传僖公二十七年俱有“明试以功”语。汉书宣纪地节二年注引应劭曰: “敷,陈也,各自奏陈其言,然后试之以官,考其功德也。”此文“明试无效”,即谓试之以官,迄无功德也。
河内太守府〔一〕庐江〔二〕周景仲向〔三〕,每举孝廉,请之上堂,家人宴饮,皆令平仰〔四〕,言笑晏晏〔五〕,如是三四;临发〔六〕,赠以衣齐〔七〕,皆出自中。子弟中外〔八〕,过历职署,逾于所望,曰:“移臣作子,于之何有。〔九〕”
〔一〕 “府”,拾补云:“疑衍。 ”
〔二〕 汉书地理志上注、水经淮水注引应劭曰:“故庐子国。”
〔三〕 “向”,拾补云:“范书本传作‘飨’。”器案:三国志吴书周瑜传注、书钞七二、御览二六三引谢承后汉书亦作“周景字仲向”,“向 ”、“飨”古多互误,如汉书宣纪:“上帝嘉向。”注:“ 向读飨。”汉纪三正作“飨”,此误“飨”为“向”也。汉书叙传:“故能为鬼神所福飨,天下所归往。”后汉纪五作“向”,此误“向”为“ 飨”也。范书党锢传有蕃向字嘉景,(群辅录、马永易实宾录五引三君八俊录、小学绀珠六并同),与此名字正复相应,范书误。
〔四〕 三国志魏书王粲传注、世说新语言语篇注引典略:“刘桢字公干,东平宁阳人,… …妙选文学,使桢随侍太子,酒酣坐欢,乃使夫人甄氏出拜,坐上客多伏,而桢独平视。他日,公闻,乃收桢,减死输作部。”又王粲传注引吴质别传:“帝尝召质及曹休欢会,命郭后出见质等,帝曰:‘卿仰谛视之。 ’其至亲如此。”礼记曲礼注:“平视,谓视面也。” 然则,平谓视面,仰谓谛视。
〔五〕 “晏晏”,大德本(描字)、类纂本作“宴宴”,古多混用。诗卫风氓:“言笑晏晏。”毛传:“晏晏,和柔也。”抱朴子外篇疾缪:“ 要呼愦杂,入室视妻。……何必房集内宴,尔乃款诚着,妻妾饮会,然后分好昵哉?”则此风气,魏、晋时犹然也。
〔六〕 汉书元纪,“临遣。”注引应劭曰:“自临面约敕乃遣之。”
〔七〕 “齐”,拾补云:“‘资’ 同。”器案:易旅卦:“得其资斧。”释文:“‘资’ ,子夏及众家本皆作‘齐’。”周礼考工记注:“故书 ‘资’作‘齐’。杜子春云:‘齐当为资。’”皆“齐 ”、“资”通用之证。
〔八〕 中外,谓母之兄弟之子。世说新语言语篇:“张玄之、顾敷是顾和中外孙。”又赏誉篇下:“谢胡儿作着作郎,尝作王堪传,不谙堪是何似人,咨谢公,谢公答曰:‘世胄亦被遇。堪,烈之子,阮千里姨兄弟,潘安仁中外,安仁诗所谓子亲伊姑,我父唯舅,是许允婿。’”注:“岳集曰:‘堪为成都王军司马,岳送至北邙别,作诗曰:微微发肤,受之父母。峨峨王侯,中外之首。子亲伊姑,我父唯舅。’”
〔九〕 拾补云:“吴志周瑜传注亦同范书云:‘臣子同贯,若之何不厚。’”案三国志魏书卫臻传:“夏侯惇为陈留太守,举臻计吏,命妇出宴。臻以为末世之俗,非礼之正。”
河内太守司徒颍川韩演伯南〔一〕,举孝廉,唯临辞,一与相见,无所宠拔,曰:“我已举若,岂可令恩偏〔二〕积于一门乎?〔三〕”
〔一〕 “演”,拾补云:“张璠汉纪作‘縯’。”器案:范书韩棱传:“棱孙演,顺帝时为丹阳太守,政有能名。桓帝时为司徒,大将军梁冀被诛,演坐阿党抵罪,以减罪论,遣归本郡,后复征拜司隶校尉。”注:“演字伯南。”案桓纪:“永寿元年六月,司空房植免,太常韩縯为司空。三年冬十一月,司空韩縯为司徒。延熹二年八月,司徒韩縯、司空孙朗下狱。”则字又作“縯”,胡广传、黄琼传同;周景传、宦者单超传作“演”,与风俗通同。续汉书五行志一: “到其(延熹)八年,桓帝因日蚀之变,乃拜故司徒韩寅为司隶校尉,以次诛锄,京都正清。”注:“案本传:‘寅诛左悺,贬具瑗。’虽克折奸首,群阉相蒙,京都未为正清。”据此,则韩伯南之名又作“寅”,窃疑正当作“縯”,以字少见,传写误为“演”或“寅”也。又据刘昭注,则续汉书韩寅有传。
〔二〕 钟本“偏”作“宠”,涉上文而误。
〔三〕 范书周景传:“景字仲飨,辟大将军梁冀府,稍迁豫州刺史、河内太守,好贤爱士,其拔才荐善,常恐不及,每至岁时,延请举吏,入上后堂,与共宴会,如此数四,乃遣之,赠送什物,无不充备。既而选其父兄子弟,事相优异,尝曰:‘臣子同贯,若之何不厚。’先是,司徒韩演在河内,志在无私,举吏当行,一辞而已,恩亦不及其家,曰:“我举若可矣,岂可令偏积一门。’故当时论者,议此二人。” 三国志吴书周瑜传注引张璠汉纪:“初景历位牧守,好善爱士,每岁举孝廉,延请入上后堂,与家人宴会,如此者数四,及赠送既备,又选用其子弟,常称曰:‘移臣作子,于政何有。’先是,司徒韩縯为河内太守,在公无私,所举一辞而已,后亦不及其门户,曰:‘我举若可矣,不令恩偏称一家也。’当时论者,或两讥焉。 ”案范书、张纪之所谓‘当时论者’,即指应劭也。
谨按:春秋左氏传:“夫举无他也,唯善所在,亲疏〔一〕一也。〔二〕”“祈奚〔三〕称其雠不为谄,立其子不为比,举其偏不为党,建一官而三物成”〔四〕,晋国赖之,君子归焉。盖人君者,辟门开窗〔五〕,号啕博求〔六〕,得贤而〔七〕赏,闻善若惊〔八〕,无适也,无莫也〔九〕。周不综臧否,而务蕴崇之〔一0〕,韩演不唯善是务,越此一概〔一一〕。夫不择而彊〔一二〕用之,与可用而败之,其罪一也。
〔一〕 大德本“疏”作“疏”,二字古多混用。
〔二〕 昭公二十八年文。
〔三〕 “祈奚”,左传作“祁奚” ,吕氏春秋开春篇亦作“祈奚”,与此同。器案:祁、祈古通,史记五帝本纪索隐:“尧姓伊祁氏。”魏书高纪:“怀州民伊祈苟,初自称尧后应王,聚众于重山。 ”是二字通用之证。
〔四〕 左传襄公三年文。
〔五〕 尚书尧典:“辟四门,明四目,达四聪。”段玉裁古文尚书撰异曰:“左传文公十八年,杜注曰:‘辟四门,达四窗,以宾礼众贤。’(释文曰:“‘窗’本亦作‘聪’。”)或疑不应作‘窗 ’。考风俗通十反篇曰:‘盖人君者,辟门开窗,号啕博求。’此亦用尧典也。盖古文尚书本作‘□’,‘窗 ’者‘□’之或字,‘□’又‘ 窗’之俗体,‘聪’又‘□’之同音字,作‘□’而或如字,或读为‘聪’,犹之‘台’ 可读为‘怡’,‘尼’可读为‘昵’,‘庸’可读为‘ 镛’也。(作“窗”正合惠氏定宇明堂之说)”器谨案:汉书平纪注引应劭曰:“明堂所以正四时,出教化。明堂上圜下方,八窗四达,布政之宫,在国之阳,上八窗,法八风,四达法四时,九室法九州,十二重法十二月,三十六户法三十六雨,七十二□法七十二风。”释名释宫室:“窗,聪也,于内窥外为聪明也。”大戴礼记盛德篇:“一室而有四户八聪。”张衡东京赋:“复庙重屋,八达九房。”薛综注:“八达谓八窗也。”御览五三三引礼含文嘉:“明堂者,八□四闼,□通八卦之气。”初学记十三、类聚三八引孝经援神契:“明堂者,天子布政之宫,八□四闼,上圆下方,在国之阳。 ”隋书礼仪志一:“梁武帝明堂制:‘郑玄据援神契亦云上圆下方,又云四窗八达。’”后汉书郅寿传:“侍御史何敞上疏理之曰:‘臣闻圣王辟四门,开四聪。’ ”以辟门开聪对言,与应氏同,“聪”亦当作“ 窗”,是汉、魏、六朝人所见古文尚书固皆作“开四窗”也。
〔六〕 后汉书崔骃传:“思辅弼以偷存兮,亦号啕以酬咨。”李贤注:“号啕,哀呼也。 ”器案:崔骃、应劭,俱用“号啕”为求贤之意。
〔七〕 而,犹若也,而与若互文见义。
〔八〕 国语楚语下:“阖庐闻一善若惊,得一士若赏。”
〔九〕 论语里仁篇:“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皇疏引范宁曰:“适莫,犹厚薄也。比,亲也。君子与人无有偏颇厚薄,唯仁义是亲也。”白虎通谏诤篇:“君所以不为臣隐何?以为君之与臣,无适无莫,义之与比,为赏一善而众臣劝,罚一恶而众臣惧,若为卑隐为不可殆也。”后汉书文苑刘梁传:“ 又着辩和同之论,其辞曰:‘…… 君子之于事也,无适无莫,必考之以义焉。……是以君子之行,周而不比,和而不同,以救过为正,以匡恶为忠。……故君子之行,动则思义,不为利回,不为义疚,进退周旋,唯道是务,苟失其道,则兄弟不阿,苟得其义,虽仇雠不废,故解狐蒙祁奚之荐云云。’”持论引证与应氏相同。三国志魏书陈群传:“群转为侍中,领丞相东西曹掾,在朝无适无莫,雅杖名义,不以非道假人。”又常林传注引常沐豫作终制诫其子以俭葬,曰:“庄周阔达,无所适莫。”又夏侯玄传注引魏略:“ 曹爽专政,丰依违二公间,无有适莫。”
〔一0〕左传隐公六年:“芟夷蕴崇之。”杜注:“蕴,积也。崇,聚也。”
〔一一〕一概,犹言一律。楚辞九章怀沙:“同揉玉石兮,一概而相量。”
〔一二〕大德本“彊”误“疆”。
安定太守汝南胡伊伯、建〔一〕平长樊绍孟建,俱为司空虞放掾属〔二〕,放〔三〕逊位自劾还家,郡以伊为主簿,迎新太守,曰:“我是宰士〔四〕,何可委质于二朝乎?〔五〕”因出门名户,占系〔六〕陈国。绍曰:“柳下惠不去父母之国〔七〕,君子不辞下位。〔八〕”独行服事。后公黄琼〔九〕,大以为恨,移书汝南,论正主者〔一0〕吏,绝绍文书,而更辟伊。
〔一〕 “建”,拾补云:“下疑有脱字。”徐氏识语云:“谨案‘ 建平长’连文,当是‘伯’下有夺。”器案:疑即夺“建”字,盖传写重文作小二,最易夺去也。
〔二〕 范书虞延传:“延从孙放字子仲,少为太尉杨震门徒。”又桓纪:“延熹三年,太常虞放为司空。”注:“放字子仲,陈留人也。”
〔三〕 “放”,大德本误作“故” ,系描字。
〔四〕 宰士,谓公卿之属官。盐铁论刺议:“文学曰:‘今子(丞相史)处宰士之列。’ ”汉书翟方进传:“请遣掾史以宰士督察。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