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政书
宋会要辑稿
924 万字 · 约 439 小时 59 分钟 · 66 / 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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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官祭享,及修饰陵寝。至于唐之子孙,亦屡推恩,寘之仕籍。今鬲上言,乞访周、唐苗裔,以备二王之后。臣等按礼,尊贤不过二代,以其近己而易法,故周以杞、宋,唐以介、酅是也。今推次本朝之前二代,即当立汉与周后。又缘古者立二王后,不惟继绝,兼取其明德可法。五代草创,载祀不永文章制度,一无可考。如上取唐室,又世数已远,于经不合。惟周则我朝受禅之所自,义不可废。且今之制度,与古不周,难以遽行。若参酌中制,宜访求周之子孙,如孔子后衍圣公之比,授一京官,爵以公号,使专奉庙享,岁时存问,赐之粟帛牲器以祭。每遇时祀,并从官给,其庙宇亦加严饰。如此,则上不失先王尊德继绝之义,度之于今,简而易行。」故降是诏。
八月,太常礼院言:「定到内殿崇班相州兵马都监柴咏,于柴氏诸房最长。」诏换殿中丞,封崇义公,签书奉宁军节度判官事。
五年二月二十四日,录周世宗后柴元信为三班借职。
六年三月二十五日,诏太常礼院:「比封柴氏后为崇义公,以奉周祀。其六庙在西京,而岁时祭享,无器服之数。今其有司,以三品服一、四品服二,及所当用祭器给之。」
治平四年九月十七日,(神宗即位未改元)录周世宗侄曾孙柴贻廓为三班奉职。以上即位推恩也。
熙宁元年十一月十八日,南郊(赦):「唐李氏、周郭氏、柴氏,有亲的诸孙,谱系分明,见在民籍,仍自来别无过恶者,许于所在官司自陈。仰州府当职官考验不虚,更召命官一人结除名保识,具录闻奏,当议特加录用。」乃以唐高祖道王房下李杲为三班借职,太宗濮王房下李德臣为均州长史,睿宗宁王房下孛养年为京兆府长史,纪王房下李余庆、太郑王房下李忱,各赐钱三十千。又分上等赐钱二十千,次等十千,沾及者余百人。柴氏延贵房下柴迥为三班借职,柴(衷)[衮]为长史。
三年正月二十一日,诏周后柴氏与二名借职、三名长史,唐后李氏与一名借职、二名长史。
五年正月二十三日,比部员外郎分司西京崇义公柴咏守本官致仕,诏崇义公于柴氏诸房中,推最长一名以闻。
二月十七日,供备库副使、曹州兵马都监柴愈言:「
叔咏致仕,愈是诸房中最长近亲,乞依例换文资袭封。」送太常礼院详定,太常礼院言:「取到柴氏谱系,定得咏堂侄愈于诸房以为最长。检会令文,诸王公侯伯子男,皆子孙承嫡者传袭如无嫡子,及有罪疾,立嫡孙;无嫡孙,以次立嫡子同母弟;无母弟,立庶子;无庶子,立嫡孙同母弟;无母弟,立庶孙,曾孙以下准此。无后者国除。若身亡之后,嫡子已经命袭,未袭间犯除名者,听以次承袭。据此,则始封之时,须推诸房最长;即封之后,自合世嫡相传。今来参详,欲取柴咏嫡长子孙一名承袭崇义公封爵,庶得不违着令,协于典礼。」诏依所定,勘会保明合承袭人以闻。
九月十六日,太常礼院言:「柴咏长子已亡,有嫡孙夷简,依人合当承袭人:疑误。。咏状称夷简作过,乞以次子西头供奉官若讷承袭。本院保明未得。」诏以若讷为卫尉寺丞、封崇义公、佥书河南府判官厅公事。
八年三月二十一日,崇义公柴若讷、柴咏状称,若讷有嫡长男务简,系嫡孙,合依礼令承袭。太常礼院勘会,柴务简系白身,见居父若讷服内。合候服阕日,除官承袭。
七月,咏卒,务简承祖咏重服。至九年四月二日,若讷妻赵氏状:「男务简所持祖父及父两重丧服,未委合于将来是何月日服阕 」太常礼院看详:「崇义公柴咏致仕,嫡子若拙早亡,嫡孙夷简以罪废,朝廷遂立嫡子同母弟若讷,袭封崇义公。昨若讷卒,已准朝旨,令若讷嫡子务简候服阕日袭封。今咏卒,有庶子若水、若经等。其务简虽非嫡孙,缘已系传袭封爵之人,合比附嫡孙承重,以后丧二十七月满日服除,依先降指挥施行。」从之。
十年五月十七日,诏郑州长史柴衮令流内铨与(汪)[注]远处簿尉。(褒叙)[衮系]周世宗之侄元孙,昨日授命,已及十年,乞注一正官故也。
元丰六年四月二十四日,河东提举保甲司言:「唐高祖后徐王宗子李諲等状,乞依唐氏之后干州李有方例,免保甲。」从之。
十有七日,开封府言:「周柴氏之后,乞自今诸房子孙,令具生年月日注籍。」从之。
哲宗绍圣元年十一月十一日,吏部言:「柴氏之后,自元佑七年南郊,先取无官之族,推恩其最长者,诸族毕已官。后值郊庙恩,据今十一位,次第从长官之。」诏可。
政和八年闰九月二十七日,(徽宗即位未改元)尚书省言:「柴岐奏,伏念臣系周世宗之后六世亲侄孙,本族累蒙异恩,褒其后嗣,例沾仕进之路。惟臣本房,三世无人食禄相继。伏望圣慈矜悯,与臣推恩,庶使孤遗,得赖寸禄。」诏:「昔我艺祖,受禅于周。嘉佑中,择柴氏旁枝一名,封崇义公。义者谓不当封周。然禅国者周,而二恪之封不及,礼盖未尽。除崇义公依旧外,择柴氏最长见在者,以其祖父为周恭帝后,以其孙世世为宣义郎,监周陵庙,与知县请给,以示继绝之仁,为国二恪,永为定
制。」
高宗皇帝绍兴元年九月十八日,明堂(赦):「夫圣人所以兴灭国、继绝世者,咸使其宗庙不绝血食也。如唐李氏、后汉刘氏、后周郭氏、柴氏子孙存者,并各与一班行名目,仍许于所在自陈,保明闻奏。」已而得周世宗孙柴孝广、唐太郑王〔房〕下李烨(适)[嫡]长孙寘,上谓辅臣曰:「继绝举废,此最好事。唐太宗初定天下,使访隋后子孙,载美前史。可依(赦)并补承信郎。」
五年四月九日,吏部言:「太常寺看详到承节郎柴叔夏,系周世宗亲元孙。本家自嘉佑四年曾祖咏始封崇义公,袭封至堂兄恪,因金人全家被害,并无继嗣之人。今叔夏合该承袭,相继主祭。录白宗枝图,并无隔蓦诈冒。」诏柴叔夏特与换迪功郎,袭封崇义公,与衢州合入遣。即而援故事,乞换京官。吏部谓选人与公爵未称,寻诏特换右(丞)[承]奉郎。
十一月十九日,诏不理选限登仁郎柴安逸,特许理选限。以袭封崇义公柴叔夏言,安逸乃周后,引(赦)推恩故也。
十二年五月二十六日,吏部定到武德郎监潭州南岳庙柴有,乞承袭陵庙推恩。据袭封崇义公柴叔夏保明:「先有弟四房从义郎柴莘,于绍兴八年准告换授右宣义郎,监周陵庙事,因疾身故。其世袭恩例系永法,至今未曾陈乞。其房叔柴存系鹃八房下,目今系江南见在诸房最长,亦系柴莘之叔。依得诏旨,合该换官,承袭继绝故周恭之后,即无隔蓦重迭违碍。」从之。
十四年五月二十八日,诏右宣义郎袭封崇义公柴叔夏,特添差衢州西安县丞,不厘务。任满,更不差人。
嘉佑四年诏,如至知州资序,即别与差遣。却取以次近亲,合袭爵受官承替,永为定式。乞令次男国器受官,主奉烝尝,与臣一别处差遣。」诏依。柴国器特补右承务郎,袭封崇义公。 二十六年闰十月二十三日,衢州言:「袭封崇义公柴叔夏状,系周世宗孙,专一主祭祀事,今已关升知州资序。恭
二十七年五月二日,新差充荆湖南路安抚司参议官柴叔夏言,系周世宗五世亲孙,见待两政三年关。望特改一近阙合入差遣。诏改差江南东路安抚司参义官,替陈政由到任成资阙。
孝宗皇帝隆兴元年六月九日,吏部言:「监周陵庙柴太有亡,其袭封崇义公柴国器,保明到保义郎柴安宅,系以次最长,合该换官,承袭填阙。」从之。
干道二年八月一日,诏以右承事郎柴国器,系承袭周庙祭祀人,添差权通判衢州,不厘务。五年,添差权通判婺州,不厘务如例。已上《干道会要》。
淳熙元年五月三日,诏宣教郎柴国器,改差两浙东路安抚司参议官。先是,国器添差权通判平江府,仍厘务。臣僚言:「已降指挥,虽宗室戚里添差,亦不许厘务。今国器乃周世宗六世孙,袭封崇义公,已累任添差,正以此故,少加优异,与宗室戚里恩例一等。今与
之添差,诚未为过。但许之厘务,则有碍见行指挥,乞不厘务。」故有是命。
八年十月十六日,诏宣教郎柴国器,添差通判严州,仍厘务。十四年正月,添差通判衢州,仍厘务。
十五年七月十八日,诏忠训郎柴安实,特授宣义郎,监周陵庙。以衢州奏安实系周世宗之后最长故也。
崇儒 ~ 录诸国后原书题上眉批云:「帝系」、「帝治录诸国后」字样。
录诸国后原书题上眉批云:「帝系」、「帝治录诸国后」字样。
【宋会要】
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十月二十六日,东封(赦)应吴越忠懿王近亲未食禄者,特与叙用。泉州陈氏近亲未食禄者,分析闻奏。伪蜀孟氏、吴李氏、湖南马氏、荆南高氏、广南河东刘氏亲嫡子孙未食禄者,特与甄叙。
仁宗明道二年六月十三日,诏录南平王高季兴、吴王李煜、楚王孟昶、彭城郡王刘继元、南越王刘鋹嫡子或孙一人官,愿文资,与簿尉,班行与三班奉职。
景佑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南郊(赦):两浙钱氏、泉州陈氏、西川孟氏、江南李氏、湖南马氏、荆南高氏、广南刘氏、河东刘氏子孙未仕者,于所在投状,择其近亲一人,特录用之。钱俶:天禧四年闰十二月,以其子供备库使守让领荣州刺史;景佑四年六月,录其从孙曜为三班借职。李煜:干兴元年九月,录其从孙宗庆为三班借职。天圣元年三月,又录其从孙宗谅;明道二年九月,录其侄仲文,并为三班奉职。景初四年六月,又录其侄仲舒为三班借职。孟昶:大中祥符二年九月,录其孙元恭为三班借职;天圣二年四月,录其孙故屯田郎中隆悦子朴。明道二年九月,又录其曾孙责,并为三班奉职。景佑四年,又录其孙隆敬为三班供职。刘鋹:天禧四年闰十二月,以其子西头供奉官守素为东头阁门祗候,右侍禁守道为西头供奉官。明道二年九月,又录其孙翊昌为三班奉职。景佑四年六月,又录其后仲宣为三班借职。刘继元:天禧元年七月,录其孙克昌为三班奉职,国昌为三班借职。四年闰十二月,以其子右屯卫将军守节为右武卫将军;嘉佑五年正月,录其曾孙允为三班借职。马商:景佑四年六月,录其后应肇为三班借职。高季兴:天圣七年六月,录其曾孙焘为江陵府枝江县尉;景佑四年六月,又录其后济为三班借职。
高宗皇帝绍兴元年九月二十一日,三省言:「明堂(赦)文,欲兴继前国无后者,特与官其子孙,使宗庙血食,内两浙钱氏未有该载。」诏两浙钱氏特与访寻嫡长子孙推恩。
二年十月七日,御笔批出:「起居舍人王洋,因面奏不急之务,可特降一官。」于是宰执进呈,上曰:「朕虚己求言,务济时病。如夷狄盗贼,又朝廷阙失等事,今日可言者非一,洋姑应诏旨,岂朕所以望臣下之意 至如钱氏纳土,子孙世受国恩。其余在五季一时割据,类(背)[皆]盗贼,非若
古帝王之后。洋欲封其后,是奖贼也!洋言无取,与降一官。若后来献言之人有补治道,朕当旌赏,庶使臣下得以尽言无隐。」
崇儒 ~ 出宫人原书该题上眉批,有「帝系」、「帝治出宫人」字样。
出宫人原书该题上眉批,有「帝系」、「帝治出宫人」字样。
【宋会要】
太祖开宝五年五月十六日,以久雨,帝谓宰相曰:「霖雨成灾,得非阙政使之然耶 朕恐宫掖中有所幽闭。」令编籍后宫,得二百八十余人,谕以愿归者以情言。其应命者五十余人,各赐以白金惟帐,遣还其家。赵普等咸称万岁。
太宗淳化四年七月二十四日,雍邱县尉武程上疏,愿减后宫嫔嫱。帝谓宰相曰:「程 远小臣,不知宫中事尔。内庭给使不过三百,皆有掌执,不可去者。朕视妻妾如脱屣耳,恨未能离世绝俗,追踪羡门王乔。宁能学秦皇、汉武,作离宫别馆,取良家子女以充其中,贻万代讥议 卿等固合知之。」李昉等奏,曰:「臣等家人朔望朝集禁中,备见宫闱简俭之事。武程 贱妄言,宜加黜削。」帝曰:「朕岂恶其言 但念其不知尔。」终不加罪。
至道三年五月十九日,帝谓宰臣曰:「宫中嫔御,颇多幽闭可悯,朕已令择给事岁深者出之。」吕端等曰:「陛下践祚之初,首行兹令,实哲王之懿范也!」
真宗景德九年二月十三日,帝谓侍臣曰:「宫人掌事者,朕常恐其多。然所掌皆不可阙。其解音律者,非皇太后诞辰及节序外,经时未尝施用。近令籍在宫及私身人,唯留高年者,余悉定其名氏,谕令出宫。昨日晓谕,皆号泣愿给侍宫庭,至有推托不去者。」李沉等奏曰:「陛下焦劳万机,退朝未尝宴乐,中外所知。宫闱之人,蒙至仁抚育,不忍违离左右。」帝曰:「
朕念其深处宫闱,俾其遂性,而坚不愿去。有一宫人,年七十余,有二女子,其年长者留之,少者令出,号泣无已。朕谕以访求良家,方令属聘,再三遣之始去。」
大中祥符九年五月二十五日,诏曰:「掖庭之中,名职素定,各司其事,咸率旧规。肆予纂承,无所增益。八月之算,废而不行;九御之列,阙而未备。虑尚违于物性,颇用轸于朕怀。比因余闲,特从临问。式遂其意,以洽至仁。其宫人一百二十人,宜令入内内侍省优与资给遣放,令从便。」
八年五月二十一日,诏宫人百八十四人,令入内内侍省放出掖庭,优与资给,听其从便。
仁宗明道二年十二月十六日,放出宫人二百人。时帝宣示宰臣吕夷简曰:「昨出却内人不少,并令聘嫁,免至幽怨。」夷简云:「此乃陛下盛美之事。自前放出宫人甚多,比来时物稍贵,只恐出外不易。」
景佑元年八月十五日,诏曰:「曩者母后临朝,而臣僚戚属,多进女口入宫,并于遂便。」
宝元二年四月五日,帝谓辅臣曰:「近出宫人百余,令从良,免幽闭深宫,亦可减禁中浮费。」对曰:「此乃陛下盛德之事,其利甚博。」帝曰:「近有人邀军驾,进双生二子,言年可十五已来,各有姿色。寻不受,遣去,亦不问罪。」对曰:「前代帝王尚多采纳,陛下却而不受,又复矜容,足彰圣德。」
庆历七年三月二十五日,出宫人一百五十余人。
嘉佑四年七月十四日,出宫人二百三十六人。
英宗治平元年四
月十七日,出宫人一百三十五人。闰五月十五日,内出尼女冠九十六人归本寺观,愿嫁者听之。皆先因事得入,遂留内内寺观不出者内内:疑有误字。。仍命内东门,自今称被召者勿内,而执奏之。
三年七月十八日,放出宫人一百八十人。
神宗熙宁六年十一月一日,殿直张荣垂拱殿起居,唐突自陈:因勒停罢俸,有女卖在禁中。诏贷其罪,令内东门还其女。以上《国朝会要》。
哲宗绍圣二年十一月,出宫人九十一人。
四年五月,出宫人二十四人。
元符二年四月,出宫人一十一人。
三年九月,出宫人六十九人。
徽宗崇宁元年正月,出宫人七十六人。
三年四月,出宫人六十二人。
大观二年正月,出宫人七十七人。
三年正月,出宫人三十二人。
二月,出宫人二十四人。
四年,出宫人四百八十六人,诏以监嫁遣放内人所为名。初,干当内东门司杨日言:监嫁放出宫人于广福妙法两院,因有所请,故有是诏。
政和九年,出宫人八十人。
二年,出宫人三百八十三人。
三年,出宫人二百七十九人。
四年,出宫人六十八人。
五年,出宫人五十人。
六年,出宫人六百人。
七年,出宫人六十八人。
八年,出宫人一百七十八人。庄季裕《鸡助编》:渊圣皇帝以星变责躬诏曰:「常膳百品,十减其七;放减宫女,凡六千余人。」则道君朝,盖以万计也。
高宗建炎三年二月十四日,诏:「朕以凉昧,荐历险难。深为不德。天未悔祸,是以仓卒南渡,驻于江浙。念国势之易削,慨宗社之仅存。虽政事宜有改更,在朕躬尤
当省惧。自今以往,尤当益务为勤畏俭约,修德立教,庶几上当天心,转祸为福;下慰人意,易危为安。所有应缘供奉禁省事,专属朕身者,如仪物之饰、膳羞之奉,仰有司痛行裁损,必遵菲薄。其后宫有职事掌管人不可减放外,其余悉行减放,各听从便。仰三省行下,体朕至诚之意。」
绍兴五年十一月十四日,上曰:「邦计匮乏,苟有一毫可以节者,亦当行之。朕宫人仅给使令,然昨日亦搜(柬)[拣]三十出之。」赵鼎等言:「节省之道,始于宫庭。此陛下之盛德也。」
三十一年六月六日,出宫人三百一十九人。以上《中兴会要》。
孝宗隆兴元年六月二十九日,诏:「朕适当多事之时,务从俭省。在内宫人虽不多,今更减放三十余人出外。」是日,宰执进呈御笔减放宫人。宰臣陈康伯奏曰:「此盛德之事。在外减省,见今条具上卿此句疑有误。,类聚进呈。」故有是诏。
干(德)[道]三年闰七月,诏典字王氏等八十九人,并放逐便。」以上《干道会要》。
内批吴才人令逐便,仰见陛下圣虑高远,《书》称成汤不迩声色,亦不过此。」上曰:「此慈福之孙,乃朕姑行。前日是太上皇后遽然送来,亦不曾子细商量。只得姑留数日。」镗等奏言:「外间亦知非出圣意,亦知别留一合分,不曾宠辛。」镗与 庆元五年五月十三日,诏:「才人吴氏,可令归家逐便。本位内人,元破红霞帔等请受二十五分,并日下住支。本位官并发归合属去处,官告并宣令内东门司毁抹。」翌日,宰臣京镗等奏:「昨日恭
谢深甫、何澹、许及之同奏曰:「尤见陛下盛德,前古圣王之所不可及。」上曰:「又与钱三万贯办奁具,出外嫁人。」镗等奏曰:「臣不胜赞叹!」以上《宁宗会要》。(舒大刚校点)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封号真人 灵应真人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封号真人
灵应真人灵应真人:原无,据本书下文体例补。
【宋会要】
邛州灵应真人:白鹤山卢舍那院神仙张四郎,干道元年八月封灵应真人。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封号真人 冲应真人
冲应真人
婺州金华县赤松山宝积观初、平二仙,淳熙十六年五月封冲应真人、养素真人。明州象山县陶正白真人,淳熙十六年十一月封冲应真人。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封号真人 冲妙真人
冲妙真人
合州赤水县龙多山至道观冯盖罗,淳熙元年九月封冲妙真人;绍熙四年七月,加封冲妙灵应真人。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定应大师
大师
定应大师
【宋会要】
神宗熙宁八年六月,诏南安岩均庆禅院开山和尚特加封号曰定应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胜力大师
胜力大师
【宋会要】
神宗熙宁九年九月,诏通惠示相大师特加赐今号。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明妙应大师
明妙应大师
【宋会要】
含山县天宁慧宗禅寺慈济定明妙应大师,光尧皇帝绍兴元年十月,加「法护」二字。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应感慈忍灵济大师
应感慈忍灵济大师
【宋会要】
大洪山崇宁保寿禅院应感慈忍灵济大师真足,光尧皇帝绍兴三年二月,特封圆通应感慈忍灵济大师,以知州李道言灵迹同大洪山神故也。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普慈妙应大师
普慈妙应大师
【宋会要】
宁国府宣城县寿昌寺妙应大师,光尧皇帝绍兴六年,加普慈妙应大师。以祈祷灵应,本路诸司请也。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应感灵悟惠济慈勇大师
应感灵悟惠济慈勇大师
【宋会要】
灵泉县长松山嘉福寺应感灵悟惠济大师,绍兴七年八月加封。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妙应神济大师
妙应神济大师
【宋会要】
邵武县神济大师,绍兴二十四年八月,加「妙应」二字。以祈祷有应,从郡人请也。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佛应普济大师
佛应普济大师
【宋会要】
同安县鹿苑寺佛应大师,绍兴二十四年八月,加「普济」二字。以祈祷有应,从郡人请也。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法威慈济妙应大师
法威慈济妙应大师
【宋会要】
建宁府崇安县瑞岩禅院法威大师,绍兴二十五年八月,加「慈济」二字。以祈祷有应,从郡中请也。孝宗干道元年八月,加封法威慈济妙应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普惠大师
普惠大师
【宋会要】
抚州府宜黄县白土院饶氏菩萨,孝宗隆兴二年二月,封普惠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灵感通济广惠大师
灵感通济广惠大师
【宋会要】
临桂县真教寺灵感通济大师,干道二年六月,加封灵感通济广惠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慈济大师
慈济大师
【宋会要】
临桂县阳宠山寿圣寺白鹿大师,干道三年四月,赐额号慈济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灵感静应慈济大师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