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政书
文献通考
470 万字 · 约 223 小时 49 分钟 · 398 / 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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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时,天下大臣惟杜祁公衍、富郑公弼、韩魏公琦、欧阳公修无贬,外悉讥诋之,无少避。范仲淹亦在诋中,以仲淹微时常结中书舍人范仲尹,因以破家,仲淹既贵,略不收恤”王钅至不服,以为魏泰伪尧臣著此书。钅至跋范仲尹墓志云:“近时襄阳魏泰者,场屋不得志,喜伪作他人著书,如《志怪集》、《括异志》、《倦游录》,尽假名武人张师正。又不能自抑,出其姓名,作《东轩笔录》,皆用私喜怒,诬蔑前人,最後作此书。且范仲淹与欧阳修、梅尧臣立朝同心,讵有异论?特尧臣子孙不辉,故挟之借重以欺世。今录杨辟所作范仲尹墓志,庶几知泰乱是非之实至此也。则其他泰所厚诬者,皆迎刃而解,可尽信哉!钅至犹及识泰,知其从来最详。张而明之,使百世之下,仲淹不蒙其谬焉。颍人王钅至题。”博以为不然,亦书其下。使仲淹不蒙其谬,尧臣亦不失为君子矣。然尧臣蚤接诸公,名声相上下,独穷老不振,中不能无躁。其闻范仲淹讣,诗云:“一出屡更郡,人皆望酒壶。俗情难可学,奏记向来无。贫贱常甘分,崇高不解谀。虽然门馆隔,泣与众人俱。”夫为郡而以酒悦人,乐奏记、纳谀佞,岂所以论范仲淹?尧臣之意真有所不足邪!如著彦博灯笼锦事,则又与《书窜诗》合矣。故疑此书实出於尧臣。
李氏曰:《碧》一书,凡庆历以来名公钜卿无不讥诋。世传此书以为出於梅尧臣怨怼之口。其後诸公论议多矣,如叶梦得、王钅至则以为非尧臣所为,而邵博乃疑其诗,以为尧臣之意真有所不足,遂以此书为实出於尧臣。今以魏泰《东轩笔录》考之,然後知泰之嫁名於尧臣者,不特此书也。《笔录》载文彦博灯笼锦事,大略如《碧》所云。其载尧臣作唐介《书窜诗》,则句语狂肆,非若尧臣平时所作简古纯粹,平淡深远。又曰:“尧臣作此诗,不敢示人,及欧阳修为编其集,时有嫌避,又削去此诗,是以人少知者。”详味此言,是泰既以此诗嫁於尧臣,又虑议者以为修所编无此,遂曰修有嫌避而此不载,皆无所考之词也。观此,则谓泰以《碧》之书假名尧臣不妄矣。况尧臣平日为人,仁厚乐易,未尝忤於物,欧阳修尝以此而铭其墓。使尧臣怨怼,果为此书以厚诬名臣,则所养可知矣。今市并轻浮之子未必为之,而谓尧臣为之哉?
※《孔氏野史》一卷
容斋洪氏《随笔》曰:世传孔毅甫《野史》一卷,凡四十事。予得其书於清江刘靖之所,载赵清献为青城宰,挈散乐妓以归,为邑尉追还,大恸且怒,又因与妻忿争,由此惑志。文潞公守太原,辟司马温公为通判,夫人生日,温公献小词,为都漕唐子房峻责。欧阳永叔、谢希深、田元钧、尹师鲁在河南,携官妓游龙门,半月不返,留守钱思公作简招之,亦不答。范文正与京东人石曼卿、刘潜之类相结以取名,服中上万言书,甚非言不文之义。苏子瞻被命作《储祥宫记》,大貂陈衍当宫事,得旨置酒与苏高会,苏阴使人发,御史董敦逸即有章疏,遂堕计中。又云子瞻四六表章不成文字。其他如潞公、范忠宣、吕汲公、吴冲卿、傅献简诸公,皆不免讥议。予谓决非毅甫所作,盖魏泰《碧》之流耳。温公自用庞颖公辟,不与潞公、子方同时,其谬妄不待攻也。靖之乃原甫曾孙,佳士也,而跋是书云:“孔氏兄弟曾大父行也,思其人欲闻其言久矣,故录而藏之。”汪圣锡亦书其後,但记上官彦衡一事,岂弗深考云。
※《後山谈丛》六卷
容斋洪氏《随笔》曰:後山陈无巳著《谈丛》,高简有笔力,然所载国朝事,失於不考究,多爽其实。如云吕许公恶韩、富、范三公,欲废之而不能,乃建议使行边。及丁文简因杜祁公一语之戏而陷苏子美以撼祁公。丁晋公以白金赂中使,尼张乖崖之进。与张乖崖闻逐莱公,而买田宅以自污。考之诸公出处日月皆不合。前四事所系不细,乃诞漫如此。盖前辈不藏国史,好事者肆意饰说为美听,疑若可信,故误入纪述。後山之书,必传於後世,惧贻千载之惑,予是以辨之。
※《清虚居士随手杂录》一卷
陈氏曰:王巩定国撰。待制素子,张安道之婿。
※《斋广录》十卷
晁氏曰:皇朝政和中李献民撰。分九门,记一时奇丽杂事,鄙陋无稽之言为多。
※《墨客挥犀》十卷,《续》十卷
陈氏曰:不知名氏。
※《搜神秘览》三卷
陈氏曰:京兆章炳文叔虎撰。
※《石渠录》十一卷
陈氏曰:校书郎昭武黄伯思长睿撰。
※《石林燕语》十卷
陈氏曰:叶梦得少蕴撰。宣和五年所作也。
※《燕语考异》十卷
陈氏曰:成都宇文绍奕撰。旧闻汪玉山尝《燕语》之误,而未之见也。
※《玉涧杂书》十卷
陈氏曰:叶梦得撰。其中所记,亦当在宣和时所作。玉涧者,石林山居涧水名也。
※《避暑录话》二卷
陈氏曰:叶梦得绍兴五年所作。
※《岩下放言》一卷
陈氏曰:叶梦得撰。休致後所作。
※《台省因话录》一卷
陈氏曰:兵部尚书新昌石公弼国佐撰。
※《柏台杂著》一卷
陈氏曰:石公弼撰。杂记典故等事。公弼本名公辅,改赐今名。为御史,攻蔡京甚力,竟坐深文谪死。然本传言其议论反覆,非纯正者。
※《思远笔录》一卷
陈氏曰:翰林学士九江王寓撰。寓以靖康元年七月,以礼部尚书入翰苑,杂记当时闻见,凡二十七条。寓父易简以布衣召为说书,遂显用。寓後拜左辖,使虏辞行,谪散官岭表,父子俱南下,没於盗。
※《秀水居录》三卷
陈氏曰:丞相汝南朱胜非藏一撰。寓居宜春时作。秀水者,袁州水名也。
※《绀珠集》十三集
晁氏曰:皇朝朱胜非编百家小说成此书。旧说张燕公有绀珠,见之则能记事不忘,故以为名。
陈氏曰:视曾忄造《类说》为略。
※《类说》五十卷
晁氏曰:皇朝曾忄造编。其序云:“居银峰,因集百家之说,纂集成书,可以资治体,助名教,供笑谈,广见闻。”
陈氏曰:所编传记小说,古今凡二百六十馀种。
※《春渚记闻》十卷
陈氏曰:浦城何撰。自号韩青老农。东坡所荐为武学博士曰去非者,其父也。
※《曲洧旧闻》一卷,《杂书》一卷,《<骨皮>说》一卷
陈氏曰:直秘阁新安朱弁少章撰。弁於晦庵为从父。建炎丁未使虏,留十七年,既归而卒。《<骨皮>说》者,以续无晁咎《词话》,而晁书未见。
※《南游记旧》一卷
陈氏曰:曾纡公衮撰。
※《闻见後录》二十卷
陈氏曰:邵某撰。
※《翰墨丛记》五卷
陈氏曰:枢密睢阳滕康子济撰。
※《铁围山丛谈》五卷
陈氏曰:蔡修撰。谪郁林博白时所作。
※《侍儿小名录》一卷,《续》一卷
陈氏曰:序题朋居士而不著名氏。始洪炎玉文集为此书,王钅至性之、温豫彦几续补。今又因三家而增益之,且为分类,其中多用古字。或云董彦远家子弟所为也。
※《萍州可谈》三卷
陈氏曰:吴兴朱或无或撰。中书舍人服行中文子。宣和元年序萍州老圃,其自号也,在黄州,盖其侨寓之地,事见《齐安志》。而“或”作“”,字无惑,未详孰是。
※《砚冈笔志》一卷
陈氏曰:唐稷撰。自号砚冈居士。
※《田宅编》十卷
陈氏曰:方勺仁声撰。泊宅在乌程,相传张志和泊舟浮家泊宅之所,勺买田卜筑,号泊宅翁。本严濑人。
※《扫编》三卷
陈氏曰:吏部侍郎睢阳徐敦立撰。
※《燕常谈》三卷
陈氏曰:董┍令升撰。取士相与谈仁义於燕之义。
※《唐语林》八卷
陈氏曰:长安王谠正甫撰。以唐小说五十家,仿《世说》分门三十五,又益十七,为五十二门。《中兴书目》十一卷,而阙《记事》以下十五门;又云本亦止八卷,而门目皆不阙。
※《纪谈录》十五卷
陈氏曰:称传密居士,不著名氏。盖晁公迈伯咎也。
※《道山清话》一卷
陈氏曰:不知何人。跋语称大父国史在馆阁久,多识前辈,著《馆秘录》、《曝书记》与此而三,兵火散失。近得此书於曾仲存家,末题朝奉大夫,亦不著姓。
※《复斋记》四卷
陈氏曰:承议郎历阳龚相圣任撰。待制原之孙,颐正之父也。
※《鄞川志》五卷
陈氏曰:中书舍人龙舒朱翌新仲撰。寓居四明,故曰鄞川。
※《窗记闻》一卷
陈氏曰:称陈子兼撰,未知何人。杂论诗文经传,亦述所闻事。
※《枕中记》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崇宁中人。所载多国初事。
※《贤异录》一卷
陈氏曰:亦无名氏。所记四事,其一曰鬼传者,言王家子弟所遇,与世传王子高事大同小异,当是一事耳。
※《姚氏残语》一卷
陈氏曰:剡姚宽令威撰。
※《槁简赘笔》二卷
陈氏曰:承议郎章渊伯深撰。始得此书於程文简氏,不知何人作。文简题其後,以其中称先丞相申公,知其为章厚子孙也。余又以其书考之,言先祖光禄元三年省试,东坡知举,擢为第一,则又知其为援之孙也。後以问诸章,始得其名字。其人博学有文,以场屋待士薄,如防寇盗,用荫入仕,遂不就举,居长兴,故序称若溪草堂。渊自号惩窒子。序言录为五卷,今此惟分上下卷。
※《能改斋漫录》十三卷
陈氏曰:太常寺主簿临川吴曾虎臣撰。
※《挥麈录》三卷,《後录》十一卷,《第三录》三卷,《馀话》一卷
陈氏曰:朝请大夫汝阴王明清仲言撰。明清,钅至之子,曾纡公衮之外孙。故家博闻,前言往行多所忆。《後录》跋称六卷,今多五卷。
※《投辖录》一卷
陈氏曰:王明清撰。所记奇闻异事,客所乐听,不待投辖而留也。
※《吴船录》一卷
陈氏曰:范成大至能撰。自蜀帅东归纪游,取“门泊东吴万里船”之语。
※《老学庵笔记》十卷
陈氏曰:陆游务观撰。生识前辈,年登耄期,所记见闻,殊可观也。
※《夷坚志》甲至癸二百卷,支甲至支癸一百卷,三甲至三癸一百卷,四甲四乙二十卷,大凡四百二十卷。
陈氏曰:翰林学士鄱阳洪迈景卢撰。稗官小说,昔人固有为之者矣。游戏笔端,资助谈柄,犹贤乎已可也,未有卷帙如此其多者,不亦谬用其心也哉!且天壤间反常反物之事,惟其罕也,是以谓之怪。苟其多至於不胜载,则不得为异矣。世传徐铉喜言怪,宾客之不能自通与失意而见斥绝者,皆诡言以求合。今迈亦然。晚岁急於成书,妄人多取《广记》中旧事,改窜首尾,别为名字以投之,至有数卷者,亦不复删润,径以入录。虽叙事猥酿,属辞鄙俚,不恤也。
※《睽车志》五卷
陈氏曰:知兴国军历阳郭彖次象撰。取暌上六“载鬼一车”之语。
※《经锄堂杂志》八卷
陈氏曰:倪思正甫撰。
※《续释常谈》二十卷
陈氏曰:秘书丞龚颐正养正撰。昔有《释常谈》一书,不著名氏,家藏亦阙此书,今故以“续”称。凡常言俗语,皆注其所出。
※《北山记事》十二卷
陈氏曰:户部侍郎濡须王遘少愚撰。
※《琐碎录》二十卷,《後录》二十卷
陈氏曰:温革撰。陈晔增广之。《後录》者,书坊增益也。
※《夷坚志类编》三卷
陈氏曰:四川总领陈晔日华取《夷坚志》中书文、药方,类为一编。
※《麓漫钞》二十卷,《续钞》二卷
陈氏曰:通判徽州赵彦卫景安撰。《续》二卷,乃《中庸说》及《汉定安公补纪》也。彦卫,绍熙宰乌程,有能名。
※《儆告》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专叙报应。
※《鉴诫别录》三卷
陈氏曰:庐陵欧阳邦基寿卿撰。周益公、洪景卢有序跋。
※《乐善录》十卷
陈氏曰:蜀人李昌龄伯崇撰。以《南中劝戒录》增广之,多因果报应之事。
※《山斋愚见十书》一卷
陈氏曰:称灌圃耐得翁,不知何人。
※《呈史》十五卷
陈氏曰:岳珂撰。“呈史”者,犹言柱记也。
※《游宦纪闻》十卷
陈氏曰:鄱阳张士南光叔撰。
※《鼠璞》一卷
陈氏曰:戴埴撰。
※《夷坚别志》二十四卷
王质景文撰。自序略曰:志怪之书甚夥,至鄱阳《夷坚志》出,则尽超之。余平生所嗜,略类洪公,始读《左传》、《史记》、《汉书》,稍得其记事之法,而无所施,因志怪发之。久之习熟,调利滋耽,玩不能释。自观览,要不为无补於世,而古今文章之关键,亦有相通者,不以是为无益而中画,愈裒所见闻,益之事五百七十,卷二十四,今书之目也。余心尚未艾,书当如之,则将浸及於《夷坚》矣。凡《夷坚》所有而氵存见者删之,更生佛之类是也;凡《夷坚》所有而未备者补之,黄元道之类是也。其名仍为《夷坚》,而别志之,辨於鄱阳也。得岁月者纪岁月,得其所者纪其所,得其人者纪其人,三者并书之备矣。阙一二亦书,皆阙则弗书。鬼而不欲著姓名者婉见之,如《夷坚》碓梦之类是也;鬼而姓名不可不著者显揭之。如《夷坚》人牛之类是也。其称某人云,又某人得诸某人云,若已所见,各识其所自来,皆循《夷坚》之规弗易。所书甲子之一为期,过是弗书,耳目相接也;所书鬼神之事为主,非是弗书,名实相称也;於《夷坚》之规皆仍之,其异也者,笔力瞠乎其後矣。
●卷二百十八 经籍考四十五
○子(农家)
《汉 艺文志》曰:农家者流,盖出於农稷之官。播百,劝耕桑,以足衣食,故八政一曰食,二曰货。孔子曰:“所重民食。”此其所长也。及鄙者为之,以为无所事圣王,欲使君臣并耕,讠孛上下之序。
《宋 三朝艺文志》:岁时者,本於敬授平秩之义。殖物宝货著谱录者,亦佐助衣食之源,故咸见於此。
陈氏曰:农家者流,勤耕桑以足衣食。神农之言,许行学之,汉世野老之书,不传於後,而《唐志》著录,杂以岁时月令及相牛马诸书,是犹薄有关於农者。至於钱谱、相贝、鹰鹤之属,於农何预焉?今既多从其类,而花果栽植之事,犹以农圃一体,附见於此,其实则浮末之病农者也。
《汉志》:九家,一百一十四部。
《隋志》:五部,一十九卷。
《唐志》:十九家,二十六部,二百三十五卷。
《宋三朝志》:三十二部,二百一十三卷。
《宋两朝志》:十二部,四十七卷。
《宋四朝志》:一十九部,三十三卷。
《宋中兴志》:六十四家,六十九部,一百四十八卷。
※《齐民要术》十卷
晁氏曰:元魏贾思勰撰。记民俗、岁时、治生、种莳之事,凡九十二篇。农家者,本出於神农氏之学。仲尼既称“礼义信足以化民,焉用稼”,以诮樊须,而告曾参以“用天之道,分地之利,为庶人之孝”。言非不同,意者,以躬稼非治国之术,乃一身之任也。然则仕之倦游者,讵可不知乎?故今所取,皆种艺之书也。前世录史部中有岁时,子部中有农事,两类实不可分,今合之农家。又以钱谱其间,今以其不类,移附类书。
陈氏曰:起自耕农,终於醯醢,资生之业,靡不毕书。其曰:“治生之道,不仕则农。”盖名言也。
巽岩李氏序《孙氏齐民要术音义解释》曰:贾思勰著此书,专主民事,又旁摭异闻,多可观,在农家最然出其类,而近世学者忽焉。第奇字错见,往往艰读。今运使、秘丞孙公为之音义解释,略备其正名辨物,盖与杨雄、郭璞相上下,不但借助於思勰也。此书李淳风尝演之。淳风书遽亡,韩谔又撮思勰所记,别著《四时纂要》五卷。本朝天禧四年,诏并刻二书以赐劝农使者,然其书与律令俱藏,众弗得习,市人辄抄《要术》之浅近者,摹印相师,用才一二,此有志於民者所当惜也。今公幸以稽古馀力,悉发其隐,盍并刻焉,岂惟决疑纟斗缪,有益学者,抑使斯民日用知所本末,更被天禧遗泽,不亦可乎?
※《四时纂要》五卷
晁氏曰:唐韩谔撰。谔遍阅农书,取《广雅》、《尔雅》定土产,取《月令》、《家令》叙时宜,采胜种树之书,掇崔实试之法,兼删韦氏《目录》《齐民要术》编成。
陈氏曰:虽时令之书,然皆为农事也。
※《山居要术》三卷
陈氏曰:称王玟撰。《馆阁书目》作王。皆莫知何时人也。
※《蚕书》二卷
陈氏曰:孙光宪撰。光宪事迹见小说类。
※秦少游《蚕书》
见少游《淮海集》第六卷。序略曰:予居,妇善蚕,从妇论蚕,作蚕书。考之《禹贡》,扬、梁、幽、雍不贡茧物,兖“篚织文”,徐“篚元纤缟”,荆“篚元玑组”,豫“篚纤纩”,青“篚丝”,皆茧物也。而桑土既蚕,独言於兖,然则九州蚕事,兖为最乎?予游济、河之间,见蚕者豫事时作,一妇不蚕,比屋詈之,故知兖人可为蚕师。今予所书,有与吴中蚕家不同者,皆得之兖人也。
※《禾谱》五卷
陈氏曰:宣德郎温陵曾安止移忠撰。东坡所为赋《秧马歌》也。谓《禾谱》文既温雅,事亦详实,惜其不谱农器,故以此歌附之。安止,熙宁进士,尝为彭泽令。
※《农器谱》三卷,《续》二卷
陈氏曰:耒阳令曾之谨撰。安止之侄孙也。追述东坡作歌之意为此编。周益公为之序,陆务观亦作诗题其後。
周平园序曰:绍圣初元,苏文忠公轼南迁,过太和,邑人宣德郎致仕曾公安止献所著《禾谱》,文忠美其温雅详实,为作《秧马歌》,又惜不谱农器。时曾公已丧明,不暇为也。後百馀年,其侄孙耒阳令之谨始续成之。凡耒耜、耨钅专、车戽、蓑笠、钅至刈、┠篑、杵臼、斗斛、釜甑、仓庾,厥类惟十,附以杂记,勒成三卷,皆考之经传,参合今制,无不备者,是可补伯祖之书,成苏公之志矣。其序牛犁,盖一编之管辖,予尝学稼,因演其说。《山海经》曰:“后稷之孙叔均,始作牛耕。”世以为起於三代,予谓不然。牛若常在畎亩,武王平定天下,胡不归之三农,而放之桃林之野乎?故《周礼》祭牛之外,以享宾、驾车、犒师而已,未及耕也。不然,牵以蹊田,正使藉稻,何足为异,乃设“夺而罪之”之喻邪?在《诗》有云:“载芟载柞,其耕泽泽,千耦其耘,徂隰徂畛。”又曰:“有略其耜,ㄈ载南亩。”以明竭作於春,皆人力也。至於“获之积之,如墉如栉”,然後“杀时享牡,有扌求其角”,以为社稷之报。若使之耕,曾不如迎猫迎虎,列於蜡祭乎?厥後王弼传《易》,以为稼穑之资。宋景文公祁辟之曰:“古者牛惟服车,《书》‘肇牵车牛’,《易》‘服牛乘马’,汉赵过始教牛耕。”盖本贾思勰《齐民要术》。予谓辅嗣固失矣,贾氏及景文亦未为得也。按《论语》子谓仲弓曰:“犁牛之子,も且角,虽欲弗用,山川其舍诸?”此圣人格言也。盖犁田之牛,纯杂牝牡皆可,祭牛则非纯非牡不可,故曰“も且角”也。注疏乃以犁为杂色,も为赤纯色,角为周正,近世诸儒并从此义。今观《周礼 牧人》,时祀牲不用,,纯色也;外祭毁事用ζ,ζ,杂色也,是则纯杂之辨也。《封人》“设其衡”,《鲁颂》“夏而衡,白牡も刚”,是则言角之意也。窃疑犁起於春秋之间,故孔子有犁牛之言,而弟子冉耕亦字伯牛。彼《礼记》、《吕氏月令》,季冬出土牛示农耕早晚。贾谊《新书》、刘向《新序》俱载邹穆公曰“百姓饱牛而耕,暴背而耘”。大率在秦、汉之际,何待赵过?过特教人耦犁共二牛,费省而功倍尔。《易传》出於魏、晋,第见牛耕,不复考其初。而贾公彦《考工正义》,遂谓起於後汉,其失尤甚。
※《农书》三卷
陈氏曰:称西山隐居全真子陈撰。未详何人。其书曰田、曰牛、曰蚕。洪庆善为之後序。
※《耕桑治生要备》二卷
陈氏曰:宣教郎、通判横州何先觉撰。绍兴癸酉序。
※《耕织图》一卷
陈氏曰:於潜令鄞楼玉撰。攻鬼参政之伯父也。
※《竹谱》一卷
晁氏曰:戴凯之撰。凯之字庆预,武昌人。裒辑竹事,四字一读,有韵,类赋颂。李邯郸云“未详何代人”。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