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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正史

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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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掌出纳御用诸王段匹纳失失纱罗绒锦南绵香货诸物。提点四员,从五品;大使二员,正六品;副使二员,正七品。至元二年,置署上都。十九年,始署大都,以宦者领之。复有行内藏,二十八年省之,止存内藏及左右二库。

右藏,提点四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品秩同上,掌收支金银宝钞、只孙段匹、水晶玛瑙玉璞诸物。至元十九年置。

左藏,提点四员,大使二员,副使二员,品秩同上,掌收支常课和买纱罗布绢丝绵绒锦木绵铺陈衣服诸物。至元十九年置。

度支监,秩正三品,掌给马驼刍粟。卿三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三员,从四品;监丞二员,从五品;经历二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照磨兼管勾一员,令史十四人,译史四人,通事、知印三人,奏差四人,典吏五人。国初,置孛可孙。至元八年,以重臣领之。十三年,省孛可孙,以宣徽兼其任。至大二年,改立度支院。四年,改为监。

利用监,秩正三品,掌出纳皮货衣物之事。监卿八员,正三品;太监五员,从三品;少监五员,从四品;监丞四员,正五品;经历、知事、照磨、管勾各一员,令史八人,译史二人,通事、知印各一人,奏差六人,典吏三人。至元十年置。二十年罢,二十六年复置。大德十一年,改为院。至大四年,复为监。

资用库,秩从五品,提点二员,从五品;大使三员,正六品;副使五员,正七品;库子五人。至元二年置,隶太府。十年,隶利用。

怯怜口皮局人匠提举司,秩正五品,提举二员,同提举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中统元年置局。至元六年,改提举司。

杂造双线局,秩从八品,造内府皮货鹰帽等物,大使、副使、直长、典史各一员。

熟皮局,掌每岁熟造野兽皮货等物,大使、副使、直长各一员。至元二十年置。

软皮局,掌内府细色银鼠野兽诸色皮货,大使、副使、直长各一员。至元二十五年置。

斜皮局,掌每岁熟造内府各色野马皮胯,副使二员。至元二十年置。

貂鼠局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至元二十年置。

貂鼠局,副使二员,直长一员。至元十九年立。

染局,副使一员,直长一员,管勾一员,掌每岁变染皮货。至元二十年始置。

熟皮局,秩从七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典史一人,司吏一人。至元六年置。

中尚监,秩正三品,掌大斡耳朵位下怯怜口诸务,及领资成库毡作,供内府陈设帐房帘幕车舆雨衣之用。监卿八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监丞二员,正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七人,译史三人,通事二人,知印二人,奏差五人。至元十五年,置尚用监。二十年罢。二十四年,改置中尚监。三十年,分置两都滦河三库怯怜口杂造等九司局而总领之。至大元年,升为院。四年,复为监,参用宦者三人。

资成库,秩从五品,掌造毡货。提点三员,从五品;大使三员,正六品;副使三员,正七品。至元二年置,隶太府。二十三年,始归于监。

章佩监,秩正三品,掌宦者速古儿赤所收御服宝带。监卿五员,正三品;太监四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监丞二员,正五品;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令史七人,译史二人,通事二人,奏差四人。至元二十二年置。至大元年,升为院,秩从二品。四年,复为监,定置如上。

御带库,秩从五品,掌系腰偏束等带并绦环诸物,供奉御用,以备赐予。提点三员,大使三员,副使二员,品秩同资成。至元二十八年置,俱以中官为之。元贞二年,增二员,兼署上都之事。

异珍库,秩从五品,掌御用珍宝、后妃公主首饰宝贝。提点三员,大使三员,副使二员,品秩同上。至元二十八年置。

经正监,秩正三品,掌营盘纳钵及标拨投下草地,有词讼则治之。太卿一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监丞二员,正五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令史八人,译史四人。至大四年置。监卿、太监、少监并奴都赤为之,监丞流官为之。

都水监,秩从三品,掌治河渠并堤防水利桥梁闸堰之事。都水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一员,正五品;监丞二员,正六品;经历、知事各一员,令史十人,蒙古必阇赤一人,回回令史一人,通事、知印各一人,奏差十人,壕寨十六人,典吏二人。至元二十八年置。二十九年,领河道提举司。大德六年,升正三品。延祐七年,仍从三品。

大都河道提举司,秩从五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

秘书监,秩正三品,掌历代图籍并阴阳禁书。卿四员,正三品;太监二员,从三品;少监二员,从四品;监丞二员,从五品;典簿一员,从七品;令史三人,知印、奏差各二人,译史、通事各一人,典书二人,典吏一人。属官:著作郎二员,从六品;著作佐郎二员,正七品;秘书郎二员,正七品;校书郎二员,正八品;辨验书画直长一员,正八品。至元九年置。其监丞皆用大臣奏荐,选世家名臣子弟为之。大德九年,升正三品,给银印。延祐元年,定置卿四员,参用宦者二人。

司天监,秩正四品,掌凡历象之事。提点一员,正四品;司天监三员,正四品;少监五员,正五品;丞四员,正六品;知事一员,令史二人,译史一人,通事兼知印一人。属官:提学二员,教授二员,并从九品;学正二员,天文科管勾二员,算历科管勾二员,三式科管勾二员,测验科管勾二员,漏刻科管勾二员,并从九品;阴阳管勾一员,押宿官二员,司辰官八员,天文生七十五人。中统元年,因金人旧制,立司天台,设官属。至元八年,以上都承应阙官,增置行司天监。十五年,别置太史院,与台并立,颁历之政归院,学校之设隶台。二十三年,置行监。二十七年,又立行少监。皇庆元年,升正四品。延祐元年,特升正三品。七年,仍正四品。

回回司天监,秩正四品,掌观象衍历。提点一员,司天监三员,少监二员,监丞二员,品秩同上;知事一员,令史二员,通事兼知印一人,奏差一人。属官:教授一员,天文科管勾一员,算历科管勾一员,三式科管勾一员,测验科管勾一员,漏刻科管勾一员,阴阳人一十八人。世祖在潜邸时,有旨征回回为星学者,札马剌丁等以其艺进,未有官署。至元八年,始置司天台,秩从五品。十七年,置行监。皇庆元年,改为监,秩正四品。延祐元年,升正三品,置司天监。二年,命秘书卿提调监事。四年,复正四品。

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品秩职掌如大都留守司,而兼治民事。车驾还大都,则领上都诸仓库之事。留守六员,正二品;同知二员,正三品;副留守二员,正四品;判官二员,正五品;经历二员,都事四员,照磨兼管勾一员,令史四十四人,译史六人,回回令史三人,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一十二人。国初,置开平府。中统四年,改上都路总管府。至元三年,又给留守司印。十九年,并为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其属附见:

修内司,秩从五品,掌营修内府之事。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三员,正七品;直长三员,正八品。至元八年置。

祗应司,秩从五品,掌妆銮油染裱褙之事。大使一员,从五品;副使二员,正七品;直长三员,正八品。

器物局,秩从五品,掌造铁器,内府营造钉线之事,大使一员,副使一员,直长二员。

仪鸾局,秩正五品,大使二员,副使三员,直长二员。至大四年,罢典设署,改置为局。

兵马司,秩正四品,指挥使三员,副指挥使二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司吏八人。至元二十九年置。

警巡院,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警巡使一员,副使二员,判官二员,司吏八人。

开平县,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尹一员,丞一员,主簿一员,尉一员,典史一员,司吏八人。

平盈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三十年置。

万盈库,达鲁花赤、监支纳、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初置。

广积仓,达鲁花赤、监支纳、大使、副使各一员。中统初,置永盈仓。大德间,改为广积仓。

万亿库,秩正五品,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司吏六人,译史一人。至元二十三年置。

行用库,提点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税课提举司,秩正五品,提举二员,同提举、副提举、提控案牍各一员。元贞元年置。

八作司,品秩职掌,悉与大都左右八作司同,达鲁花赤一员,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饩廪司,掌诸王驸马使客饮食,大使一员,副使一员。至元二年,置上都应办所。延祐五年,改为饩廪司。

尚供总管府,秩正三品,掌守护东凉亭行宫,及游猎供需之事。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从四品;副总管一员,从五品;判官一员,正六品;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令史、译史、知印、奏差有差。至元十三年,置只哈赤八剌哈孙达鲁花赤。延祐二年,改总管府。其属附见。

香河等处巡检司,巡检一员,司吏一人。

景运仓,秩从五品,提点一员,从五品;大使一员,正六品;副使一员,正七品。至元二十一年置。

法物库,秩从九品,大使、副使各一员。至元二十九年置。

云需总管府,秩正三品,掌守护察罕脑儿行宫,及行营供办之事。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同知一员,从四品;副总管一员,从五品;判官一员,正六品;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延祐二年置。

大都路都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二员,都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二员,同知二员,治中二员,判官二员,推官二员,经历二员,知事二员,提控案牍四员,照磨兼管勾一员,令史九十有五人,译史二人,回回令史一人,通事、知印各二人,奏差二十一人。国初,为燕京路,总管大兴府。中统五年,称中都路。至元九年,改号大都。二十一年,始专置大都路总管府,秩从三品,置都达鲁花赤、都总管等官。二十七年,升为都总管府,进秩正三品,领府一、州十有一。凡本府官吏,唯达鲁花赤一员及总管、推官专治路政,其余皆分任供需之事,故又号曰供需府焉。其属附见:

大都路兵马都指挥使司,凡二,秩正四品,掌京城盗贼奸伪鞫捕之事,都指挥使二员,副指挥使五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吏十四人。至元九年,改千户所为兵马司,隶大都路。而刑部尚书一员提调司事,凡刑名则隶宗正,且为宗正之属。二十九年,置都指挥使等官,其后因之。一置司于北城,一置司于南城。

司狱司,凡三,秩正八品,司狱一员,狱丞一员,狱典二人,掌囚系狱具之事。一置于大都路,一置于北城兵马司,通领南城兵马司狱事。皇庆元年,以两司异禁,遂分置一司于南城。

左、右警巡二院,秩正六品,达鲁花赤各一员,使各一员,副使、判官各三员,典史各三人,司吏各二十五人。至元六年置。领民事及供需,视大都路。大德五年,分置供需院,以副使、判官、典史各一员主之。

大都警巡院,品职分置如左、右院,达鲁花赤一员,使一员,副使二员,判官二员,典史二员,司吏二十人。大德九年置,以治都城之南。

大都路提举学校所,秩正六品。提举一员,教授二员,学正二员,学录一员。至元二十四年,既立国学,以故孔子庙为京学,而提举学事者,仍以国子祭酒系衔。

管领诸路打捕鹰房总管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副达鲁花赤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经历、知事各一员。至元十七年置。

宛平县,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尹一员,丞三员,主簿三员,尉一员,典史三员,司吏二十六人。至元十一年置,治大都丽正门以西。

大兴县,秩正六品,达鲁花赤一员,尹一员,丞一员,主簿二员,尉一员,典史三员,司吏一十五人。至元十一年置,治大都丽正门以东。

东关厢巡检司,秩从九品,巡检三员,司吏一人,掌巡捕盗贼奸宄之事。至元二十一年置。

西北、南关厢两巡检司,设置并同上。

卷九十一 志第四十一上

◎百官七

行中书省,凡十一,秩从一品,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国初,有征伐之役,分任军民之事,皆称行省,未有定制。中统、至元间,始分立行中书省,因事设官,官不必备,皆以省官出领其事。其丞相,皆以宰执行某处省事系衔。其后嫌于外重,改为某处行中书省。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至元二十四年,改行尚书省,寻复如旧。至大二年,又改行尚书省,二年复如旧。每省丞相一员,从一品;平章二员,从一品;右丞一员,左丞一员,正二品;参知政事二员,从二品,甘肃、岭北二省各减一员;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都事二员,从七品;掾史、蒙古必阇赤、回回令史、通事、知印、宣使,各省设员有差。旧制参政之下,有佥省、有同佥之属,后罢不置。丞相或置或不置,尤慎于择人,故往往缺焉。

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至元五年,罢随路奥鲁官,诏参政阿里佥行省事,于河南等路立省。二十八年,以河南、江北系要冲之地,又新入版图,宜于汴梁立省以控治之,遂署其地,统有河南十二路、七府。

江浙等处行中书省。至元十三年,初置江淮行省,治扬州。二十一年,以地理民事非便,迁于杭州。二十二年,割江北诸郡隶河南,改曰江浙行省,统有三十路、一府。

江西等处行中书省,至元十四年置。十五年,并入福建行省。十七年,仍置省于龙兴府,而福建自为行省,治泉州。二十二年,以福建行省并入江西。二十三年,又以福建省并入江浙。本省统有十八路。

湖广等处行中书省。至元十一年,右丞相伯颜伐宋,行中书省事于襄阳,寻以别将分省鄂州,为荆湖等路行中书省。十三年,取潭州,即署省治之。十八年,复徙置鄂州,统有三十路、三府。

陕西等处行中书省。中统元年,以商挺领秦蜀五路四川行省事。三年,改立陕西四川行中书省,治京兆。至元三年,移治利州。十七年,复还京兆。十八年,分省四川,寻改立四川宣慰司。二十一年,仍合为陕西四川行省。二十三年,四川立行枢密院。本省所辖之地,惟陕西四路、五府。

四川等处行中书省。国初,其地总于陕西。至元十八年,以陕西行中书分省四川。二十三年,始置四川行省,署成都,统有九路、五府。

辽阳等处行中书省,至元二十四年置,治辽阳路,统有七路、一府。

甘肃等处行中书省。中统二年,立行省于中兴。至元十年,罢之。十八年复立,二十二年复罢,改立宣慰司。二十三年,徙置中兴省于甘州,立甘肃行省。三十一年,分省按治宁夏,寻并归之。本省治甘州路,统有七路、二州。

岭北等处行中书省。国初,太祖定都于哈剌和林河之西,因名其城曰和林,立元昌路。中统元年,世祖迁都中兴,始置宣慰司都元帅府。大德十一年,改立和林等处行中书省,右丞相、左丞相各一员。至大四年,省右丞相。皇庆元年,改岭北等处行中书省,设官如上,治和宁路,统有北边等处。

云南等处行中书省,即古南诏之地。初,世祖征取以为郡县,尝封建宗王镇抚其军民。至元十一年,始置行省,治中庆路,统有三十七路、五府。

征东等处行中书省。至元二十年,以征日本国,命高丽王置省,典军兴之务,师还而罢。大德三年,复立行省,以中国之法治之。既而王言其非便,诏罢行省,从其国俗。至治元年复置,以高丽王兼领丞相,得自奏选属官,治沈阳,统有二府、一司、五道。

各省属官:

检校所,检校一员,从七品;书吏二人。

照磨所,照磨一员,正八品。

架阁库,管勾一员,正八品。

理问所,理问二员,正四品;副理问二员,从五品;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

都镇抚司,都镇抚一员,副都镇抚一员。

宣慰司,掌军民之务,分道以总郡县,行省有政令则布于下,郡县有请则为达于省。有边陲军旅之事,则兼都元帅府,其次则止为元帅府。其在远服,又有招讨、安抚、宣抚等使,品秩员数,各有差等。

宣慰使司,秩从二品。每司宣慰使三员,从二品;同知一员,从三品;副使一员,正四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兼架阁管勾一员,正九品。凡六道:山东东西道,(益都路置。)河东山西道,(大同路置。)淮东道,(扬州置。)浙东道,(庆元路置。)荆湖北道,(中兴路置。)湖南道。(天临路置。)

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秩从二品,使三员,同知二员,副使二员,经历二员,知事二员,照磨兼架阁管勾一员。

广东道,(广州置。)大理金齿等处,蒙庆等处。

右二府,设官如上。唯蒙庆一府,使二员,同知、副使各一员,经历、都事亦减一员。

广西两江道,(静江路置。)海北海南道,福建道,八番顺元等处,察罕脑儿等。

右五府,宣慰使都元帅三员,副都元帅、佥都元帅事各二员,余同上。

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每府宣慰使三员,同知、副使各一员,经历一员,都事二员,照磨兼管勾一员。

曲靖等路,罗罗斯,临安广西道元江等处。

都元帅府,都元帅二员,副元帅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

北庭、(隶土番宣慰司。)曲先塔林,(都元帅三员。)蒙古军,征东。(二府,都元帅各一员,副一员。)

元帅府,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元帅一员,经历、知事各一员。

李店文州,帖城河里洋脱,朵甘思,常阳,岷州,积石州,洮州路,脱思马路,十八族。

右九府,唯李店文州增置同知、副元帅各一员;其余八府,隶土蕃宣慰司,设官并同。

宣抚司,秩正三品,每司达鲁花赤一员,宣抚一员,同知、副使各二员,佥事一员,计议、经历、知事各一员,提控案牍架阁一员。损益不同者,各附见于后。

广南西道,(不置副使、佥事。)丽江路,(以上隶云南省。)顺元等处,播州,思州,(以上隶湖广省。)斜南等处。(隶四川行省,不置佥事、计议。)

安抚司,秩正三品。每司达鲁花赤一员,安抚使一员,同知、副使、佥事各一员,经历、知事各一员。损益不同者,各附见于后。

师壁洞,(不置达鲁花赤。)永顺等处,散毛洞,(以上隶四川省。)罗番遏蛮军,(不置达鲁花赤。)程番武盛军,金石番太平军,卧龙番南宁州,小龙番静蛮军,(不置同知、副使。)大龙番应天府,洪番永盛军,方番河中府,芦番静海军,(不置知事。)新添葛蛮。(以上隶湖广省。)

招讨司,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招讨使一员,经历一员。

土番,剌马刚等处,天全,倴)不思,沿边溪洞,(以下各置副使一员,无达鲁花赤。)唆尼,诸番,征沔,长河西里管军,檐里管军,脱思马田地。

诸路万户府:

上万户府,管军七千之上。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俱正三品,虎符;副万户一员,从三品,虎符。

中万户府,管军五千之上。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俱从三品,虎符;副万户一员,正四品,金牌。

下万户府,管军三千之上。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俱从三品,虎符;副万户一员,从四品,金牌。其官皆世袭,有功则升之。每府设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

镇抚司,镇抚二员,蒙古、汉人参用。上万户府正五品,中万户府从五品,俱金牌;下万户府正六品,银牌。

上千户所,管军七百之上。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俱从四品,金牌;副千户一员,正五品,金牌。

中千户所,管军五百之上。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俱正五品,金牌;副千户一员,从五品,金牌。

下千户所,管军三百之上。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俱从五品,金牌;副千户一员,正六品,银牌。

弹压二员,蒙古、汉人参用。上千户所从八品,中下二所正九从九品内铨注。

上百户所,百户二员,蒙古一员,汉人一员,俱从六品,银牌。

下百户所,百户一员,从七品,银牌。

儒学提举司,秩从五品。各处行省所署之地,皆置一司,统诸路、府、州、县学校祭祀教养钱粮之事,及考校呈进著述文字。每司提举一员,从五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吏目一人,司吏二人。

蒙古提举学校官,秩从五品。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七品。至元十八年置。惟江浙、湖广、江西三省有之,余省不置。

官医提举司,秩从六品,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掌医户差役词讼。

同部

其它

班马异同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一 班马异同 正史类 提要 【臣】等谨案班马异同三十五卷旧本或题宋倪思撰或题刘辰翁撰杨士奇跋曰班马异同三十五卷相传作于须溪观其评泊批防臻极精妙信非须溪不能而文献通考载为倪思所撰岂作于倪而评泊出于须溪耶其语亦两持不决案通考之载是书实据直斋书録解题使果出于辰翁则陈振孙时何得先为着録是固可不辨而明矣是编大防以班固汉书多因史记之旧而増损其文乃考其字句异同以参观得失其例以史记本文大书凡史记无而汉书所加者则以细字书之史记有而汉书所删者则以墨笔勒字旁或汉书移其先后者则注曰汉书上连某文下连某文或汉书移入别篇者则注曰汉书见某二书互勘长短较然于史学颇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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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马异同卷一 宋倪思编 项羽本纪籍列传第七一 史记七汉书三十一项籍者字羽下相人也字羽初起时年二十四其季父项梁梁父即楚名将项燕为秦将王翦所戮者也项氏世家世为楚封扵项故姓项氏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去项梁怒之籍曰书足以记名姓名而己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耳扵是项梁竒其意乃教籍以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学项梁常有栎阳逮乃请蕲狱掾曹咎书抵栎阳狱掾史司马欣以故事得皆已项梁尝杀人与籍避仇扵吴中吴中贤士大夫皆出项梁下每吴中有大繇役及项梁常为主办阴以兵法部勒宾客及子弟以是知其秦始皇帝东稽渡浙江梁与籍俱观籍曰彼可取而代也梁掩其口曰毋无妄言族矣梁以此竒籍籍长八尺余二寸力扛
北齐书
北齐书 补帝纪第一 补帝纪第二 补帝纪第三 帝纪第四 补帝纪第五 补帝纪第六 补帝纪第七 补帝纪第八 补列传第一 补列传第二 补列传第三 补列传第四 列传第五 补列传第六 补列传第七 列传第八 列传第九 列传第十 列传第十一 列传第十二列传第十三 列传第十四 列传第十五 列传第十六 列传第十七 补列传第十八 补列传第十九 补列传第二十 补列传第二十一 补列传第二十二补列传第二十三 补列传第二十四 补列传第二十五 补列传第二十六 补列传第二十七 补列传第二十八 补列传第二十九 补列传第三十 补列传第三十一 补列传第三十二列传第三十三 列传第三十四 列传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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