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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正史

史记集解三家注索隐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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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请得与丞相议之。」丞相议之,亚夫曰:「高皇帝约『非刘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不如约,天下共击之』。今信虽皇后兄,无功,侯之,非约也。」景帝默然而止。

〔一〕集解瓒曰:「南皮,窦彭祖,太后兄子。章武侯,太后弟广国。」

〔二〕索隐谓人主各当其时而行事,不必一一相法也。正义人主作「人生」。

〔三〕索隐许慎注淮南子云:「顾,反也。」

其后匈奴王〔唯〕徐卢等五人降,景帝欲侯之以劝后。丞相亚夫曰:「彼背其主降陛下,陛下侯之,则何以责人臣不守节者乎?」景帝曰:「丞相议不可用。」乃悉封〔唯〕徐卢等为列侯。〔一〕亚夫因谢病。景帝中三年,以病免相。

〔一〕索隐功臣表唯徐卢封容城侯。

顷之,景帝居禁中,召条侯,赐食。独置大胾,〔一〕无切肉,又不置櫡。条侯心不平,顾谓尚席取櫡。〔二〕景帝视而笑曰:「此不足君所乎?」〔三〕条侯免冠谢。上起,条侯因趋出。景帝以目送之,曰:「此怏怏者非少主臣也!」

〔一〕集解韦昭曰:「胾,大脔也。音侧吏反。」索隐脔音李转反。谓肉脔也。

〔二〕集解应劭曰:「尚席,主席者。」索隐顾氏按舆服杂事云「六尚,尚席,掌武帐帷幔也」。櫡音?。汉书作「箸」。箸者,食所用也。留侯云「借前箸以筹之」。礼曰「羹之有菜者用梜」。梜亦箸之类,故郑玄云「今人谓箸为梜」是也。

〔三〕集解孟康曰:「设胾无?者,此非不足满于君所乎?嫌恨之。」如淳曰:「非故不足君之餐具也,偶失之。」索隐言不设箸者,此盖非我意,于君有不足乎?故如淳云「非故不足君之餐具,偶失之耳」。盖当然也,所以帝视而笑也。若本不为足,当别有辞,未必为之笑也。孟康、晋灼虽探古人之情,亦未必能得其实。顾氏亦同孟氏之说,又引魏武赐荀彧虚器,各记异说也。

居无何,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一〕甲楯五百被〔二〕可以葬者。取庸苦之,不予钱。庸知其盗买县官器,〔三〕怒而上变告子,事连污条侯。〔四〕书既闻上,上下吏。吏簿责条侯,〔五〕条侯不对。景帝骂之曰:「吾不用也。」〔六〕召诣廷尉。〔七〕廷尉责曰:「君侯欲反邪?」亚夫曰:「臣所买器,乃葬器也,何谓反邪?」吏曰:「君侯纵不反地上,即欲反地下耳。」吏侵之益急。初,吏捕条侯,条侯欲自杀,夫人止之,以故不得死,遂入廷尉。因不食五日,呕血而死。国除。

〔一〕集解徐广曰:「一作『西』。」索隐工官即尚方之工,所作物属尚方,故云工官尚方。

〔二〕集解徐广曰:「音披。」骃案:如淳曰「工官,官名也」。张晏曰「被,具也。五百具甲楯」。

〔三〕索隐县官谓天子也。所以谓国家为县官者,夏(家)〔官〕王畿内县即国都也。王者官天下,故曰县官也。

〔四〕索隐污音乌故反。

〔五〕集解如淳曰:「簿问责其情。」

〔六〕集解孟康曰:「不用汝对,欲杀之也。」如淳曰:「恐狱吏畏其复用事,不敢折辱。」索隐孟康、如淳已备两解,大颜以孟说为得。而姚察又别一解,云「帝责此吏不得亚夫直辞,以为不足任用,故召亚夫别诣廷尉,使责问」。

〔七〕正义景帝见条侯不对簿,因责骂之曰:「吾不任用汝也。」故召诣廷尉,使重推劾耳。余说皆非也。

绝一岁,景帝乃更封绛侯勃他子坚为平曲侯,续绛侯后。十九年卒,谥为共侯。子建德代侯,十三年,为太子太傅。坐酎金不善,元鼎五年,有罪,国除。〔一〕

〔一〕集解徐广曰:「诸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皆在元鼎五年,但此辞句如有颠倒。」索隐既云「坐酎金不善」,复云「元鼎五年有罪国除」,似重有罪,故云颠倒。而汉书云「为太子太傅,坐酎金免官。后有罪,国除」,其文又错也。按:表坐免官,至元鼎五年坐酎金又失侯,所以二史记之各有不同也。

条侯果饿死。死后,景帝乃封王信为盖侯。

太史公曰:绛侯周勃始为布衣时,鄙朴人也,才能不过凡庸。及从高祖定天下,在将相位,诸吕欲作乱,勃匡国家难,复之乎正。虽伊尹、周公,何以加哉!亚夫之用兵,持威重,执坚刃,穰苴曷有加焉!足己而不学,〔一〕守节不逊,〔二〕终以穷困。悲夫!

〔一〕索隐亚夫自以己之智谋足,而〔不〕虚己(不)学古人,所以不体权变,而动有违忤。

〔二〕索隐守节谓争栗太子,不封王信、〔唯〕徐卢等;不逊谓顾尚席取箸,不对制狱是也。

【索隐述赞】绛侯佐汉,质厚敦笃。始击砀东,亦围尸北。所攻必取,所讨咸克。陈豨伏诛,臧荼破国。事居送往,推功伏德。列侯还第,太尉下狱。继相条侯,绍封平曲。惜哉贤将,父子代辱!

史记卷五十八

梁孝王世家第二十八

梁孝王武者,孝文皇帝子也,而与孝景帝同母。母,窦太后也。

孝文帝凡四男:长子曰太子,是为孝景帝;次子武;次子参;次子胜。〔一〕孝文帝即位二年,以武为代王,〔二〕以参为太原王,〔三〕以胜为梁王。〔四〕二岁,徙代王为淮阳王。〔五〕以代尽与太原王,号曰代王。参立十七年,孝文后二年卒,谥为孝王。子登嗣立,是为代共王。立二十九年,元光二年卒。子义立,是为代王。十九年,汉广关,以常山为限,而徙代王王清河。〔六〕清河王徙以元鼎三年也。

〔一〕正义汉书「胜」作「揖」。又云「诸姬生代孝王参、梁怀王揖」。言诸姬者,众妾卑贱,史不书姓,故云诸姬也。

〔二〕集解徐广曰:「都中都。」正义括地志云:「中都故城在汾州平遥县西十二里。」

〔三〕集解徐广曰:「都晋阳。」正义括地志云:「并州太原地名大明城,即古晋阳城。智伯与韩魏攻赵襄子于晋阳,即此城是也。」

〔四〕集解徐广曰:「都睢阳。」索隐汉书梁王名揖,盖是矣。按:景帝子中山靖王名胜,是史记误耳。正义括地志云:「宋州宋城县在州南二里外城中,本汉之睢阳县也。汉文帝封子武于大梁,以其卑湿,徙睢阳,故改曰梁也。」

〔五〕集解徐广曰:「都陈。」正义即古陈国城也。

〔六〕集解徐广曰:「都清阳。」正义括地志云:「清阳故城在贝州清阳县西北八里也。」

初,武为淮阳王十年,而梁王胜卒,谥为梁怀王。怀王最少子,爱幸异于他子。其明年,徙淮阳王武为梁王。梁王之初王梁,孝文帝之十二年也。梁王自初王通历已十一年矣。〔一〕

〔一〕索隐谓自文帝二年初封代,后徙淮阳,又徙梁,通数文帝二年至十二年徙梁为十一年也。

梁王十四年,入朝。十七年,十八年,比年入朝,留,其明年,乃之国。二十一年,入朝。二十二年,孝文帝崩。二十四年,入朝。二十五年,复入朝。是时上未置太子也。上与梁王燕饮,尝从容言曰:「千秋万岁后传于王。」王辞谢。虽知非至言,然心内喜。太后亦然。

其春,吴楚齐赵七国反。吴楚先击梁棘壁,〔一〕杀数万人。梁孝王城守睢阳,而使韩安国、张羽等为大将军,以距吴楚。吴楚以梁为限,不敢过而西,与太尉亚夫等相距三月。吴楚破,而梁所破杀虏略与汉中分。〔二〕明年,汉立太子。其后梁最亲,有功,又为大国,居天下膏腴地。地北界泰山,西至高阳,〔三〕四十余城,皆多大县。

〔一〕集解文颖曰:「地名。」索隐按:左传宣公二年,宋华元战于大棘。杜预云在襄邑东南,盖即棘壁是也。正义括地志云:「大棘故城在宋州宁陵县西南七十里。」

〔二〕集解汉书音义曰:「梁所虏吴楚之捷,略与汉等。」

〔三〕集解徐广曰:「在陈留圉县。」骃案:司马彪曰「圉有高阳亭」也。索隐圉县属陈留。高阳,乡名也。注引司马彪者,出续汉书郡国志也。

孝王,窦太后少子也,爱之,赏赐不可胜道。于是孝王筑东苑,〔一〕方三百余里。〔二〕广睢阳城七十里。〔三〕大治宫室,为复道,自宫连属于平台三十余里。〔四〕得赐天子旌旗,出从千乘万骑。〔五〕东西驰猎,拟于天子。出言期,入言警。〔六〕招延四方豪桀,自山以东游说之士。莫不毕至,齐人羊胜、公孙诡、邹阳之属。公孙诡多奇邪计,〔七〕初见王,赐千金,官至中尉,梁号之曰公孙将军,梁多作兵器弩弓矛数十万,而府库金钱且百巨万,〔八〕珠玉宝器多于京师。

〔一〕索隐筑谓建也。白虎通云:「苑所以东者何?盖以东方生物故也。」

〔二〕索隐盖言其奢,非实辞。或者梁国封域之方。正义括地志云:「兔园在宋州宋城县东南十里。葛洪西京杂记云『梁孝王苑中有落猿岩、栖龙岫、鴈池、鹤洲、凫岛。诸宫观相连,奇果佳树,瑰禽异兽,靡不毕备』。俗人言梁孝王竹园也。」

〔三〕索隐苏林云:「广其径也。」太康地理记云:「城方十三里,梁孝王筑之,鼓倡节杵而后下和之者,称睢阳曲。今踵以为故,所以乐家有睢阳曲,盖釆其遗音也。」

〔四〕集解徐广曰:「睢阳有平台里。」骃案:如淳曰「在梁东北,离宫所在也」。晋灼曰「或说在城中东北角」。索隐如淳云:「在梁东北,离宫所在」者,按今城东二十里临新河,有故台址,不甚高,俗云平台,又一名修竹苑。西京杂记云「有落猿岩、凫洲、鴈渚,连亘七十余里」是也。

〔五〕索隐汉官仪曰:「天子法驾三十六乘,大驾八十一乘,皆备千乘万骑而出也。」

〔六〕索隐汉旧仪云:「皇帝辇动称警,出殿则传跸,止人清道。」言出入者,互文耳,入亦有跸。

〔七〕索隐周礼「有奇邪之人」,郑玄云「奇邪,谲怪非常也,奇音纪宜反,邪音斜」也。

〔八〕索隐如淳云:「巨亦大,与大百万同也。」韦昭云:「大百万,今万万。」

二十九年十月,梁孝王入朝。景帝使使持节乘舆驷马,迎梁王于关下。〔一〕既朝,上疏因留,以太后亲故。王入则侍景帝同辇,出则同车游猎,射禽兽上林中。梁之侍中、郎、谒者着籍引出入〔二〕天子殿门,与汉宦官无异。

〔一〕集解邓展曰:「但将驷马往。」瓒曰:「称乘舆驷马,则车马皆往,言不驾六马耳。天子副车驾驷马。」

〔二〕正义着,竹略反。籍谓名簿也,若今通引出入门也。

十一月,上废栗太子,窦太后心欲以孝王为后嗣。大臣及袁盎等有所关说于景帝,〔一〕窦太后义格,〔二〕亦遂不复言以梁王为嗣事由此。以事秘,世莫知。乃辞归国。

〔一〕索隐袁盎云「汉家法周道立子」,是有所关涉之说于帝也。一云关者,隔也。引事而关隔,其说不得行也。

〔二〕集解如淳曰:「阁不得下。」索隐张晏云「格,止也」。服虔云「格谓格阁不行」。苏林音阁。周成杂字「阁也」。通俗文云「高置立棚云阁」。字林音纪,又音诡也。

其夏四月,上立胶东王为太子。梁王怨袁盎及议臣,乃与羊胜、公孙诡之属阴使人刺杀袁盎及他议臣十余人。逐其贼,未得也。于是天子意梁王,〔一〕逐贼,果梁使之。乃遣使冠盖相望于道,覆按梁,捕公孙诡、羊胜。公孙诡、羊胜匿王后宫。使者责二千石急,梁相轩丘豹〔二〕及内史韩安国进谏王,王乃令胜、诡皆自杀,出之。上由此怨望于梁王。梁王恐,乃使韩安国因长公主谢罪太后,然后得释。

〔一〕索隐谓意疑梁刺之。

〔二〕正义姓轩丘,名豹也。

上怒稍解,因上书请朝。既至关,茅兰〔一〕说王,使乘布车,〔二〕从两骑入,匿于长公主园。汉使使迎王,王已入关,车骑尽居外,不知王处。太后泣曰:「帝杀吾子!」景帝忧恐。于是梁王伏斧质于阙下,谢罪,然后太后、景帝大喜,相泣,复如故。悉召王从官入关。然景帝益疏王,不同车辇矣。

〔一〕集解汉书音义曰:「茅兰,孝王臣。」

〔二〕集解张晏曰:「布车,降服,自比丧人。」

三十五年冬,复朝。上疏欲留,上弗许。归国,意忽忽不乐。北猎良山,〔一〕有献牛,足出背上,〔二〕孝王恶之。六月中,病热,六日卒,谥曰孝王。〔三〕

〔一〕索隐汉书作「梁山」。述征记云「良山际清水」。今寿张县南有良山,服虔云是此山也。正义括地志云「梁山在郓州寿张县南三十五里」,即猎处也。

〔二〕索隐张晏云:「足当处下,所以辅身也;今出背上,象孝王背朝以干上也。北者,阴也。又在梁山,明为梁也。牛者,丑之畜,冲在六月。北方数六,故六月六日薨也。」

〔三〕索隐述征记:「砀有梁孝王之冢。」

孝王慈孝,每闻太后病,口不能食,居不安寝,常欲留长安侍太后。太后亦爱之。及闻梁王薨,窦太后哭极哀,不食,曰:「帝果杀吾子!」景帝哀惧,不知所为。与长公主计之,乃分梁为五国,〔一〕尽立孝王男五人为王,女五人皆食汤沐邑。于是奏之太后,太后乃说,为帝加壹?。

〔一〕索隐长子买,梁共王。子明,济川王。子彭离,济东王。子定,山阳王。子不识,济阴王。

梁孝王长子买为梁王,是为共王;子明为济川王;子彭离为济东王;子定为山阳王;子不识为济阴王。

孝王未死时,财以巨万计,不可胜数。及死,藏府余黄金尚四十余万斤,他财物称是。

梁共王三年,景帝崩。共王立七年卒,子襄立,是为平王。

梁平王襄〔一〕十四年,母曰陈太后。共王母曰李太后。李太后,亲平王之大母也。而平王之后姓任,曰任王后。任王后甚有宠于平王襄。初,孝王在时,有罍樽,〔二〕直千金。孝王诫后世,善保罍樽,无得以与人。任王后闻而欲得罍樽。平王大母李太后曰:「先王有命,无得以罍樽与人。他物虽百巨万,犹自恣也。」任王后绝欲得之。平王襄直使人开府取罍樽,赐任王后。李太后大怒,汉使者来,欲自言,平王襄及任王后遮止,闭门,李太后与争门,措指,〔三〕遂不得见汉使者。李太后亦私与食官长及郎中尹霸等士通乱,〔四〕而王与任王后以此使人风止李太后,李太后内有淫行,亦已。后病薨。病时,任后未尝请病;薨,又不持丧。

〔一〕索隐汉书作「让」。

〔二〕集解郑德曰:「上盖刻为云雷象。」索隐应劭曰:「诗云『酌彼金罍』。罍者,画云雷之象以金饰之。」

〔三〕集解晋灼曰:「许慎云『措,置』。字借以为笮。」索隐措音迮,侧格反。汉书王陵传「迫迮前队」,皆作此字。说文云「笮,迫也」。谓为门扇所笮。

〔四〕正义张先生旧本有「士」字,先生疑是衍字,又不敢除,故以朱大点其字中心。今按:食官长及郎中尹霸等是士人,太后与通乱,其义亦通矣。

元朔中,睢阳人类犴反者,〔一〕人有辱其父,而与淮阳太守客出同车。太守客出下车,类犴反杀其仇于车上而去。淮阳太守怒,以让梁二千石。二千石以下求反甚急,执反亲戚。反知国阴事,乃上变事,具告知王与大母争樽状。时丞相以下见知之,欲以伤梁长吏,其书闻天子。天子下吏验问,有之。公卿请废襄为庶人。天子曰:「李太后有淫行,而梁王襄无良师傅,故陷不义。」乃削梁八城,枭任王后首于市。梁余尚有十城。襄立三十九年卒,谥为平王。子无伤立为梁王也。

〔一〕索隐韦昭云「犴音岸」。按:类犴反,人姓名也。反字或作「友」。

济川王明者,梁孝王子,以桓邑侯〔一〕孝景中六年为济川王。七岁,坐射杀其中尉,汉有司请诛,天子弗忍诛,废明为庶人。迁房陵,地入于汉为郡。

〔一〕索隐地理志桓邑阙。

济东王彭离者,梁孝王子,以孝景中六年为济东王。二十九年,彭离骄悍,无人君礼,昏暮私与其奴、亡命少年数十人行剽杀人,取财物以为好。〔一〕所杀发觉者百余人,国皆知之,莫敢夜行。所杀者子上书言。汉有司请诛,上不忍,废以为庶人,迁上庸,地入于汉,为大河郡。

〔一〕集解如淳曰:「以是为好喜之事。」

山阳哀王定者,梁孝王子,以孝景中六年为山阳王。九年卒,无子,国除,地入于汉,为山阳郡。

济阴哀王不识者,梁孝王子,以孝景中六年为济阴王。一岁卒,无子,国除,地入于汉,为济阴郡。

太史公曰:梁孝王虽以亲爱之故,王膏腴之地,然会汉家隆盛,百姓殷富,故能植其财货,广宫室,车服拟于天子。然亦僭矣。

褚先生曰:臣为郎时,闻之于宫殿中老郎吏好事者称道之也。窃以为令梁孝王怨望,欲为不善者,事从中生。今太后,女主也,以爱少子故,欲令梁王为太子。大臣不时正言其不可状,阿意治小,私说意以受赏赐,非忠臣也。齐如魏其侯窦婴之正言也,〔一〕何以有后祸?景帝与王燕见,侍太后饮,景帝曰:「千秋万岁之后传王。」太后喜说。窦婴在前,据地言曰:「汉法之约,传子适孙,今帝何以得传弟,擅乱高帝约乎!」于是景帝默然无声。太后意不说。

〔一〕索隐窦婴、袁盎皆言如周家立子,不合立弟。

故成王与小弱弟立树下,取一桐叶以与之,曰:「吾用封汝。」周公闻之,进见曰:「天王封弟,甚善。」成王曰:「吾直与戏耳。」周公曰:「人主无过举,不当有戏言,言之必行之。」于是乃封小弟以应县。〔一〕是后成王没齿不敢有戏言,言必行之。孝经曰:「非法不言,非道不行。」此圣人之法言也。今主上不宜出好言于梁王。梁王上有太后之重,骄蹇日久,数闻景帝好言,千秋万世之后传王,而实不行。

〔一〕索隐此说与晋系家不同,事与封叔虞同,彼云封唐,此云封应,应亦成王之弟,或别有所见,故不同。正义括地志云:「故应城,故应乡也,在汝州鲁山县东四十里。」吕氏春秋云「成王戏削桐叶为圭,以封叔虞」,非应侯也。又汲冢古文云殷时已有应国,非成王所造也。

又诸侯王朝见天子,汉法凡当四见耳。始到,入小见;到正月朔旦,奉皮荐璧玉贺正月,法见;后三日,为王置酒,赐金钱财物;后二日,复入小见,辞去。凡留长安不过二十日。小见者,燕见于禁门内,饮于省中,非士人所得入也。今梁王西朝,因留,且半岁。入与人主同辇,出与同车。示风以大言而实不与,令出怨言,谋畔逆,乃随而忧之,不亦远乎!非大贤人,不知退让。今汉之仪法,朝见贺正月者,常一王与四侯俱朝见,十余岁一至。今梁王常比年入朝见,久留。鄙语曰「骄子不孝」,非恶言也。故诸侯王当为置良师傅,相忠言之士,如汲黯、韩长孺等,敢直言极谏,安得有患害!

盖闻梁王西入朝,谒窦太后,燕见,与景帝俱侍坐于太后前,语言私说。太后谓帝曰:「吾闻殷道亲亲,周道尊尊,〔一〕其义一也。安车大驾,用梁孝王为寄。」景帝跪席举身曰:「诺。」罢酒出,帝召袁盎诸大臣通经术者曰:「太后言如是,何谓也?」皆对曰:「太后意欲立梁王为帝太子。」帝问其状,袁盎等曰:「殷道亲亲者,立弟。周道尊尊者,立子。殷道质,质者法天,亲其所亲,故立弟。周道文,文者法地,尊者敬也,敬其本始,故立长子。周道,太子死,立适孙。殷道。太子死,立其弟。」帝曰:「于公何如?」皆对曰:「方今汉家法周,周道不得立弟,当立子。故春秋所以非宋宣公。宋宣公死,不立子而与弟。弟受国死,复反之与兄之子。弟之子争之,以为我当代父后,即刺杀兄子。以故国乱,祸不绝。故春秋曰『君子大居正,宋之祸宣公为之』。臣请见太后白之。」袁盎等入见太后:「太后言欲立梁王,梁王即终,欲谁立?」太后曰:「吾复立帝子。」袁盎等以宋宣公不立正,生祸,祸乱后五世不绝,小不忍害大义状报太后。太后乃解说,即使梁王归就国。而梁王闻其义出于袁盎诸大臣所,怨望,使人来杀袁盎。袁盎顾之曰:「我所谓袁将军者也,公得毋误乎?」刺者曰:「是矣!」刺之,置其剑,剑着身。视其剑,新治。问长安中削厉工,工曰:「梁郎某子〔二〕来治此剑。」以此知而发觉之,发使者捕逐之。独梁王所欲杀大臣十余人,文吏穷本之,谋反端颇见。太后不食,日夜泣不止。景帝甚忧之,问公卿大臣,大臣以为遣经术吏往治之,乃可解。于是遣田叔、吕季主往治之。此二人皆通经术,知大礼。来还,至霸昌厩,〔三〕取火悉烧梁之反辞,但空手来对景帝。景帝曰:「何如?」对曰:「言梁王不知也。造为之者,独其幸臣羊胜、公孙诡之属为之耳。谨以伏诛死,梁王无恙也。」景帝喜说,曰:「急趋谒太后。」太后闻之,立起坐?,气平复。故曰,不通经术知古今之大礼,不可以为三公及左右近臣。少见之人,如从管中窥天也。

〔一〕索隐殷人尚质,亲亲,谓亲其弟而授之。周人尚文,尊尊,谓尊祖之正体。故立其子,尊其祖也。

〔二〕索隐谓梁国之郎,是孝王官属。某子,史失其姓名也。

〔三〕正义括地志云:「汉霸昌厩在雍州万年县东北三十八里。」

【索隐述赞】文帝少子,徙封于梁。太后钟爱,广筑睢阳。旌旗警跸,势拟天王。功扞吴楚,计丑孙羊。窦婴正议,袁盎劫伤。汉穷梁狱,冠盖相望。祸成骄子,致此猖狂。虽分五国,卒亦不昌。

史记卷五十九

五宗世家第二十九

索隐景帝子十四人,一武帝,余十三人为王,汉书谓之「景十三王」。此名「五宗」者,十三人为王,其母五人,同母者为宗也。

孝景皇帝子凡十三人为王,而母五人,同母者为宗亲。栗姬子曰荣、德、阏于。〔一〕程姬子曰余、非、端。贾夫人子曰彭祖、胜。唐姬子曰发。王夫人儿姁〔二〕子曰越、寄、乘、舜。

〔一〕索隐阏音遏。汉书无「于」字。

〔二〕索隐况羽反。儿姁,夫人名也。王皇后之妹也。

河闲献王德,〔一〕以孝景帝前二年用皇子为河闲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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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班马异同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一 班马异同 正史类 提要 【臣】等谨案班马异同三十五卷旧本或题宋倪思撰或题刘辰翁撰杨士奇跋曰班马异同三十五卷相传作于须溪观其评泊批防臻极精妙信非须溪不能而文献通考载为倪思所撰岂作于倪而评泊出于须溪耶其语亦两持不决案通考之载是书实据直斋书録解题使果出于辰翁则陈振孙时何得先为着録是固可不辨而明矣是编大防以班固汉书多因史记之旧而増损其文乃考其字句异同以参观得失其例以史记本文大书凡史记无而汉书所加者则以细字书之史记有而汉书所删者则以墨笔勒字旁或汉书移其先后者则注曰汉书上连某文下连某文或汉书移入别篇者则注曰汉书见某二书互勘长短较然于史学颇为有
班马异同论
班马异同卷一 宋倪思编 项羽本纪籍列传第七一 史记七汉书三十一项籍者字羽下相人也字羽初起时年二十四其季父项梁梁父即楚名将项燕为秦将王翦所戮者也项氏世家世为楚封扵项故姓项氏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去项梁怒之籍曰书足以记名姓名而己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耳扵是项梁竒其意乃教籍以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学项梁常有栎阳逮乃请蕲狱掾曹咎书抵栎阳狱掾史司马欣以故事得皆已项梁尝杀人与籍避仇扵吴中吴中贤士大夫皆出项梁下每吴中有大繇役及项梁常为主办阴以兵法部勒宾客及子弟以是知其秦始皇帝东稽渡浙江梁与籍俱观籍曰彼可取而代也梁掩其口曰毋无妄言族矣梁以此竒籍籍长八尺余二寸力扛
北齐书
北齐书 补帝纪第一 补帝纪第二 补帝纪第三 帝纪第四 补帝纪第五 补帝纪第六 补帝纪第七 补帝纪第八 补列传第一 补列传第二 补列传第三 补列传第四 列传第五 补列传第六 补列传第七 列传第八 列传第九 列传第十 列传第十一 列传第十二列传第十三 列传第十四 列传第十五 列传第十六 列传第十七 补列传第十八 补列传第十九 补列传第二十 补列传第二十一 补列传第二十二补列传第二十三 补列传第二十四 补列传第二十五 补列传第二十六 补列传第二十七 补列传第二十八 补列传第二十九 补列传第三十 补列传第三十一 补列传第三十二列传第三十三 列传第三十四 列传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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