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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正史

后汉书八家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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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及贞节先生碑皆作『丹』,独范史作『冉』,疑误。」

四九○ 范丹博通群艺。(孙。王。汪)──文选卷三六任彦升宣德皇后令注

四九一 范丹姊病〔一〕,往看之。姊设食,丹以姊婿不德,出门留二百钱〔二〕。姊使人追索还之,丹不得已受之。闻里中刍僮仆更相怒曰:「言汝清高,岂范史云辈,而云不盗我菜乎?」丹闻之曰:「吾之微志,乃在僮竖之口,不可不勉。」遂投钱去。(孙。王。汪。黄)──御览卷四二五 ○ 又卷五一七

〔一〕 御览卷五一七「丹」作「冉」,诸引作「冉」者,惟此一见。

〔二〕 御览卷五一七作「一百钱」。

四九二 范丹与王奂亲善〔一〕,奂后为汉阳太守,丹于道候别之。奂曰:「行路仓卒,非陈阔之所,可共到前亭宿息,以叙分隔。」丹曰:「今子远适千里,会面无期,如其相追,将有慕贵之讥矣。」便起告违,拂衣而去。奂瞻望弗及,丹长逝不顾。(姚。王。汪。黄)

──类聚卷二九

〔一〕 范书独行传注引谢承书作「奂字子昌,曾为考城令,迁汉阳太守」。孙志祖按:「范冉遗命敕其子曰:『知我心者李子坚、王子炳也。』子炳即奂字,与谢书异。又范书仇览传云:『时考城令河内王涣,政尚严猛。』疑即此人。『涣』与『奂』小异耳,非广汉之王涣。」

四九三 范丹字史云,〔为莱芜长,遭党锢〕〔一〕,所居单陋,有时绝粮。闾里歌之曰:「甑中生尘范史云,〔釜中生鱼范莱芜〕。〔二〕」(姚。王。汪。黄)──类聚卷六 ○ 御览卷七五七 又卷三七

〔一〕 据御览卷七五七补。

〔二〕 同右。

四九四 范丹字史云,朝议欲以为侍御史,因遁身逃命于梁、沛之间,徒行弊服,卖卜于市。(孙。黄)──御览卷七二五

四九五 会稽戴就〔字景成〕〔一〕,为郡仓曹掾。太守为州所奏,〔就〕见收持〔伏考,烧斧以着腋下,就骂狱卒:「此无火气,何不熟烧!」〕〔二〕吏以铁针刺手爪中,使以把土,就十爪皆堕地,终无挠辞。(孙。王。汪。黄)──御览卷四二

○ ○ 又卷三七○ 又卷七六三

〔一〕 据御览卷七六三补。

〔二〕 据御览卷七六三补。

四九六 刘翊,颍川人。河南尹种拂尝来临郡,翊为主簿,迎之到官,深敬待之。(孙。王。汪。黄)──文选卷五八蔡伯喈陈太丘碑文注

四九七 颍阳刘翊〔字子相〕〔一〕,好振贫乏。陈国张季札吊师丧〔二〕,值冰寒车毁,牛病不能进,〔罢曳道路。翊行于汝南界中〕〔三〕,逢之,〔素与疏阔,下马与语〕〔四〕,〔便〕推所乘〔

牢〕车强牛与之〔五〕,〔供其资粮,不告姓名〕〔六〕。季札后知是翊,还其车,闭门不受〔七〕。(姚。王。汪。黄)──御览卷七七五 ○ 事类赋注卷一六 御览卷四二○

〔一〕 据御览卷四二○补。又其引下有「陈国人也」四字 鸫翊颍川颍阴人,见范书,此作颍川之颍阳人。二者虽异,非陈国人甚明。所谓陈国人者,张季札也,阅下文可知,故删而不补。

〔二〕 诸引唯御览卷四二○作「张季礼」,与范书同。又事类赋注卷一六作「吊国丧」,亦与他引异。

〔三〕 据御览卷四二○补。

〔四〕 同右。

〔五〕 同右。

〔六〕 同右。

〔七〕 孔本书钞无此引,而陈本卷一○○有之,作「张季」,无「

礼」亦无「札」字,余与御览卷七七五多同。汪辑注出书钞卷一四○,误。今从孔本,仅于注中说明之。

四九八 刘诩曰〔一〕:「程夫人富贵参云。」(孙。王。汪。黄)──文选卷一六江文通别赋注

〔一〕 刘诩疑是「刘翊」之误。王谟按:「范书本传亦载程夫人事,无此文。」

方术传

四九九 汝南许阳晓以术承地脉〔一〕,太守邓晨署为平水掾,使治鸿陂。陂成,人谮阳,言取钱。晨系阳于狱,户自开,械自解,晨释之出。时日暮,陂上有火光引前,清德之感也。(孙。王。汪。黄)──御览卷七二

〔一〕 范书方术传作「许杨」。

五○○ 汝南周获〔一〕,善占天文,为郡门下掾。鲍昱为汝南太守,时郡境大旱,昱自往问:「何以致雨?」获曰:「急罢三部督邮,明府当自北出,到四十里亭,雨可致也。」昱从之,果得大雨。每行县,辄轼其闾。(孙。王。汪。黄。铃木)─

─御览卷一一

〔一〕 范书方术传作「高获」,孙、王二辑从之。又天中记卷三亦作「高获」,未知孰是。

五○一 会稽谢夷吾,字尧卿,为西部督邮。乌程长有罪,太守第五伦使夷吾往收之。到县,入合便大哭,以三百钱为礼,便归。伦问其故,对曰:「三十日中当死,故不收之。」至时,果如其言。(汪。黄)──御览卷二五三

五○二 伦甚崇其道德,转署主簿,使子从受春秋,夷吾待之如师弟子之礼。时或游戏,不肯读书,便白伦行罚,遂成其业。(姚。王。汪。黄)──范书方术传注

五○三 〔谢夷吾为寿张令〕〔一〕。县人女子张雨,早丧父母,年五十,不肯嫁,留养孤弟二人,教其学问,各得通经。雨皆为聘娶,皆成善士。夷吾荐于州府,使各选举,表复雨门户。永平十五年,蝗发泰山,流徙郡国,荐食五谷,〔野无生草〕〔二〕,过寿张界,飞逝不集。(姚。王。汪。黄)──范书方术传注 ○ 类聚卷一○○

书钞卷三五

〔一〕 据书钞卷三五、类聚卷一○○补。

〔二〕 据类聚卷一○○补。

五○四 夷吾雅性明远,能决断罪疑。〔迁荆州刺史〕〔一〕,行部始到南阳县,遇孝章皇帝巡狩,驾幸鲁阳。有诏敕荆州刺史入传录见囚徒,诫长史「勿废旧仪,朕将览焉」。上临西厢南面,夷吾处东厢,分帷隔中央。夷吾所决正一县三百余事,事与上合。而朝廷叹息曰:「诸州刺史尽如此者,朕不忧天下。」尝以励群臣。〔恩化大行,百姓乐政〕〔二〕。(姚。王。汪。黄)──范书方术传注 ○ 书钞卷七二

〔一〕 据书钞卷七二补。

〔二〕 同上。

五○五 迁巨鹿太守,临发陛见,赐车马剑革带,敕曰:「巨鹿剧郡,旧难治,以君有拨烦之才,故特授任,当如刺史,勿毁前政也。」(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五○六 谢夷吾迁巨鹿太守,郡吏称善,省奢从约,事从清俭。(

姚。王。汪。黄) ──书钞卷七五

五○七 李南明风角。太守马稷坐事征诣廷尉〔一〕,南通贺曰:「旦有善风。」(王)──书钞卷一五一

〔一〕 王谟按:「范书南字孝山,丹阳句容人。少笃学,明于风角。和帝永元中,太守马棱坐盗贼事被征,当诣廷尉,吏民不宁,南特通贺。」天游按:御览卷七三三引后汉书李南传,「稷」亦作「棱」,恐当以作「棱」为是。

五○八 李南,少明风角。女亦晓家术,为卷县民妻。晨诣爨室,卒有暴风,妇便上堂,从姑求归,辞其二亲。姑不许,乃跪而泣曰:「蒙传术,疾风卒起,先吹灶突及井,此祸为女妇主爨者,妾将亡之应。」因着其亡日。(孙。黄)──类聚卷八

五○九 汝南廖扶,毕志衡门,死葬北郭,号曰北郭先生。(孙。王。汪。黄)──御览卷一九三

五一○ 樊英字季齐,顺帝备礼征拜五官中郎将。〔数月,英以病避位而归〕〔一〕。(姚。王。汪。黄)──书钞卷六三

〔一〕 据职官分纪卷三六补。又御览卷二四一作谢沈书,汪辑据以引,误。

五一一 乔字子松〔一〕,宛人也。学古文尚书、春秋左氏传。常幽居修志,锐意典籍,至乃历年身不出门,乡里莫得瞻见。公交车征,不行,卒于家。(姚。王。汪。黄)──范书方术传注

〔一〕 乔,孔乔也。

五一二 昺字子然〔一〕,酇人也〔二〕。笃行好学,不羡荣禄。习鲁诗、京氏易。室家相待如宾。州郡前后礼请,不应。举茂才,除召陵令,不到官。公交车征,不行,卒。(姚。王。汪。黄)──范书方术传注

〔一〕 昺,姓李。黄辑作「李炳」。

〔二〕 姚辑「酇」作「郑」,误。

五一三 宗字仲绥〔一〕,〔北海〕安丘人也〔二〕。善京氏易、风角、星等,推步吉凶。常负笈荷担,卖卜给食,瘠服间行,人莫得知 鸩帝诏公交车征,策文曰:「郎宗、李昺、孔乔等,前比征命,未肯降意。恐主者玩弄,礼意不备,使难进易退之人龙潜不屈其身。各致嘉礼,遣诣公交车,将以补察国政,辅朕之不逮。」青州被诏书,遣宗诣公交车,对策陈灾异,而为诸儒之表 疠议郎,除吴令。到官一月,时卒暴风,宗占以为京师有大火,定火发时,果如宗言。诸公闻之,表上,博士征。宗耻以占事就征,文书未到,夜悬印绶置厅上,〔

乃负笈〕遁去〔三〕,终于家。子顗,自有传。(姚。王。汪。黄)──范书方术传注 ○ 书钞卷一三五(二) 御览卷七一一

〔一〕 书钞卷一三五作「仲缓」。

〔二〕 据书钞卷一三五补。

〔三〕 同右。天中记卷四九亦有「负笈」二字。

五一四 辅字公助〔一〕,平陆人也。学公羊传、援神契。常隐居野庐,以道自娱。辟公府,举有道,对策拜郎中。陈灾异,甄吉凶,有验,拜议郎,以病逊 鸩帝公交车征,不行,卒于家。(姚。王。汪。黄)──范书方术传注

〔一〕 辅,王辅也。

五一五 穆尝养猪,猪有病,使人卖之于市,语之云:「如售,当告买者言病,贱取其直,不可言无病,欺人取贵价也。」卖猪者到市即售,亦不言病,其直过价。穆怪之,问其故。赍半直追以还买猪人,告语云:「猪实病,欲贱卖,不图卖者人相欺,乃取贵直。」买者言卖买私约,亦复辞钱不取。穆终不受钱而去。(姚。王。汪。黄)──

范书方术传注

五一六 陈蕃、胡广(伯)、范滂、公沙穆并以俊才举孝廉〔一〕,除郎中,光禄勋主事。──大唐六典卷一

〔一〕 据职官分纪卷八改。

五一七 穆子孚,字允慈,亦为善士。举孝廉,尚书侍郎,召陵令,上谷太守。(姚。汪。黄)──范书方术传注

五一八 孟节能含枣核,不食可至五年〔一〕。(孙。王。汪。黄)──御览卷九六五

〔一〕 按范书方术传作「郝孟节」,其文与此引略同。孙、黄二辑作孟节传,非。

逸民传

五一九 严遵雅性高厉〔一〕。(王。汪。黄)──文选卷四七袁彦伯三国名臣序赞注

〔一〕 王谟按:「范书严光字子陵,一名遵。」

五二○ 高凤字文通,南阳(蔡)〔叶〕人〔一〕。家以农亩为业,而勤学专精读诵。妻尝之田,曝麦于庭,令凤护之,惧鸡以竿授之。时天暴雨,而凤持竿读书,不觉潦水大至,流其麦矣。(孙。王。汪。黄)──御览卷六一一

〔一〕 据范书本传改。书钞卷九七引文略异,孔本未详何书,而陈本作谢汉书。

五二一 戴良有失父零丁〔一〕。(姚。汪。黄)──姚辑

〔一〕 孙志祖按:「戴良失父零丁,见御览五百九十八卷。良字文让,亦不云出谢书,恐与字叔鸾者非一人。」黄奭曰:「见姚本。姚氏又注云:『案良字叔鸾,汝南慎阳人。范独载其事母一节,则必幼而失父者也。此未检所出。近高宫詹士奇天禄识余载之,与齐谐记有失儿女零丁句并列。注云:零丁,今之寻人招子也。』案姚氏此条既云未检所出,则不当采入,未可以高氏天禄识余为据也。姚又谓范独载其母一节,则必幼而失父者也,独不思良之曾祖父戴遵乎?据范书遵字子高,家富好给,食客常三四百人。夫曾祖父家富如此,则其祖其父可知。范以无事绩可纪,且失其名与字,故不载焉,可据以为失父之证。及检御览五百九十八云:戴良字文让,失父零丁曰…… 鸶御览此事前引齐谐记国步山一条,云前后有失儿女者零丁有数十。后即载戴良失父零丁事,并即齐谐记中语也 鸶此二戴良名同而字不同,则是天禄识余所载之戴良与齐谐记并列,盖是字文让之戴良,而非字叔鸾之戴良明矣。今以字文让者误作鸾叔,张冠李戴,而漫书于后汉书补逸之内,不亦见笑大方哉?且齐谐所云语杂诙谐,事之有无不可知,何得据以为实?今姑附录于末,而考正之,以明姚氏之书不可信也。」天游按:钱锺书管锥篇云,所谓戴良失父零丁,实「俳谐之作,侪辈弄笔相戏」之文,则戴文让乃杜撰之人,本不足据。而历来多有受惑而疑其为东汉之戴良者,名家亦不例外,清严可均即言良一字文让,且抄戴良零丁入全后汉文,失考甚矣。今依黄辑例,录于此而明其伪。

五二二 法真隐居大泽,讲论术艺,历年不问园圃。(姚。王。汪。黄)──类聚卷六五

五二三 「法真名可得而闻,身不可得而见。逃名而名我随,避名而名我追,可谓百世之师矣!」〔一〕乃刊石颂之,号玄德先生。──书钞卷一○二

〔一〕 据范书逸民传,此言乃法真友人郭正之赞语。

列女传

五二四 曹寿妻〔一〕,班超之妹也。超字仲叔,扶风人,为都护在绝域,年老思入关。妹乃上书曰:「妾兄超延命沙漠三十余年,骨肉生离,不复相识。」书奏,帝乃征还。(孙。汪。黄)──御览卷五一七

〔一〕 曹寿字世叔,早卒。

五二五 汝南袁隗妻,马融之女。少有才辨,融家世丰豪,装遣甚盛。及初成礼,隗谓之曰:「妇奉箕帚而已,何乃过珍丽?」对曰:「慈亲垂爱,不敢逆命。君欲效鲍宣、梁鸿之行者,妾亦请从少(绍)〔君〕、孟光之事〔一〕。」又问曰:「弟先兄举,世以为笑。今处姊未适人,而君先行,可乎?」对曰:「妾姊高行殊邈,未遇良匹,不如鄙薄,苟然而已。」又问:「南郡学穷道奥〔二〕,文为辞宗,而所在之职〔三〕,辄以资财为损,何耶?」对曰:「孔子大圣,不免武叔之毁;子路至贤,犹有伯寮之愬〔四〕。家君固其宜也。」(孙。汪。黄)──御览卷五一七

〔一〕 据汪辑改。范书列女传曰:少君,桓氏之女,为勃海鲍宣妻。宣时从少君父学,甚清苦。少君装送甚盛,宣不悦。少君遂悉归侍御服饰,更箸短布裳,与宣共挽鹿车归乡里,乡邦称之。又逸民传曰:孟光壮肥而黑,梁鸿聘之。始盛妆入,鸿七日不答。孟光乃更为椎髻,箸布衣,操作而前,梁鸿始喜。后双双隐居霸陵山中。

〔二〕 马融曾任南郡太守,故以「南郡」尊称之。

〔三〕 「职」原误作「识」,据范书本传改。

〔四〕 论语子张篇曰:「叔孙武叔毁仲尼,子贡曰:『无以为也。仲尼不可毁也。他人之贤者,丘陵也,犹可踰也。仲尼,日月也,无得而踰焉。』」又宪问篇曰:「公伯寮愬子路于季孙,子服景伯以告,曰:『夫子固有惑志于公伯寮,吾力犹能肆诸于朝。』子曰:『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

风教传

五二六 告字君达,为司徒虞延所辟。时陇西太守邓融以职被罪,君达解其桎梏〔一〕。(姚。王。汪。黄)──书钞卷六八

〔一〕 告,封告。俞本、孔本此条均作「封告传」,而陈本作「风教传」。洪饴孙史目表据陈本,列风教于谢书传目中。疑封告、风教其音相仿,或系陈禹谟妄改亦未可知。今暂存此目以俟考。又孙志祖按:「范书王丹传云永平四年坐考陇西太守邓融事无所据策免。又冯鲂传亦云永平四年坐考陇西太守邓融听任奸吏策免。邓融不知缘何事被罪。王丹、冯鲂皆以妄考策免,则邓融之桎梏本非其罪可知。虞延为司徒在永平八年,盖此狱连年不决,久乃辩明其诬,故封告得解之也。」

谢承后汉书卷六

陈临传

五二七 陈临字子然,为苍梧太守。人遗腹子报父怨,捕得系狱,伤其无子,令其妻入狱,遂产得男。人歌曰:「苍梧陈君恩广大,令死罪囚有后代,德参古贤天报施。」(孙。王。汪。黄。俊)──御览卷四六五

五二八 陈临为苍梧太守,推诚而理,导人以孝悌,临征去后,本郡以五月五日祠临东城门上〔一〕,令小童洁服舞之。(姚。王。汪。黄)──初学记卷四 ○ 御览卷三一 事类赋注卷四

〔一〕 姚之骃按:「范书阙。魏收五日诗云:『因想苍梧郡,兹日祀陈君。』」

杨乔传

五二九 杨乔字圣达〔一〕,〔乌伤人也〕〔二〕 疠尚书侍郎,转左丞。自在台阁,闲练汉家故事,前后上表,陈国政便宜。(姚。王。汪。黄)──书钞卷六○ ○ 范书循吏传注

〔一〕 「乔」原误作「高」,据汪辑径改。下条同。

〔二〕据范书循吏传注补。

五三○ 杨乔字圣达,拜尚书。乔渊懿博雅,治术又办,优纳王事,明习国家典故。干机密之职,夙夜周慎,退食自公。乔仪表伟丽,每朝贺,天威属意,百寮侧目。(孙。王。汪。黄)──书钞卷六○

五三一 杨乔为尚书,容仪伟丽,数上书言政事。桓帝爱其才貌,诏妻以公主。乔固让,不听,遂闭口不食,七日而死〔一〕。(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一○ ○ 御览卷一五二 又卷三七九

〔一〕 惠栋曰:「案会稽典录曰『昔王景兴问士于虞仲翔,仲翔对曰:「尚书乌伤杨乔,桓帝妻以公主,辞疾不纳是也。」』」

五三二 杨乔曰:「犹尘附泰山,露集沧海,虽无补益,款诚至情,犹不敢嘿也。」(孙。王。汪。黄)──文选卷三七曹子建求自试表注

五三三 杨乔曰:「侯生为意气刎颈〔一〕。」(孙。汪。黄)──文选卷三一袁阳源效白马篇注 ○ 又卷二五卢子谅赠刘琨诗注

〔一〕 侯生,魏隐士侯嬴,助信陵君窃符救赵者。其以信陵君至晋鄙军日,北向自刎。事见史记魏公子列传。

王防传

五三四 王防字文始,为尚书令,典任枢机,竭忠于国,数陈便益,讥判时政以为阙失者,言旨切直,多见省纳。(姚。王。汪。黄)──书钞卷五九

五三五 任防字文始〔一〕,为司隶校尉,下车,尝食干饭,十日一炊,闭合不通豪右,施设禁令案法,贵戚敛手,互相约敕,不敢干越。(姚。王。汪。黄)──书钞卷六一

〔一〕 此任防恐与王防为一人,汪辑入王防传,今从之。

陈正传

五三六 鲁国陈正字叔方〔一〕,为太官令。时黄门郎宿与正有隙,因进御食,以发穿贯炙。光武见发〔怒〕〔二〕,敕斩正。正已陛见,曰:「臣有当死罪三:黑山出炭,增冶吐炎,燋肤烂肉,而发不销,臣罪一也 鹞出佩刀,砥砺五石,亏肥截骨,不能断发,臣罪二也。臣〔朗月书章奏,侧光读五经,旦临食〕〔三〕,与丞及庖人六目齐观,不如黄门一人〔四〕,臣罪三也。」诏〔赦之〕〔五〕,敕收黄门〔六〕。(姚。王。汪。黄)

──书钞卷五五 ○ 御览卷二二九 又卷八六三 书钞卷一四五

〔一〕 姚辑作「陈正叔」,孙志祖据御览驳正之。汪辑作「陈正」,是。黄辑从姚辑,失考甚矣。

〔二〕 据御览卷八六三补。同书、天中记卷三三、又卷四六皆然。

〔三〕 据御览卷二二九补。

〔四〕 御览卷八六三「一人」作「两目」。

〔五〕 据御览卷二二九、又卷八六三补。

〔六〕 天中记卷三三作「诏乃舍黄门而释正」。又姚之骃按:「范书阙。光武之智岂不如孙权之辨鼠矢,将琐琐者不觉耳,至以发故而戮人,恐暴君亦不尔,谢书过矣。又韩非子载晋文公谯掌人事,与此传大同小异,言事偶相类,因脱胎旧文耶?」

严丰传

五三七 豫章严丰字孟侯,为郡主簿。太守贾萌举兵欲诛王莽,有飞蜂附萌车衡,丰谏以为不祥之征,萌不从,果见杀〔一〕。(姚。王。汪。黄)──事类赋注卷三○ ○ 御览卷九五○

〔一〕 王谟按:「前汉书王莽传云:『传莽首诣更始,悬宛市。曹部监杜普、陈定大尹沈意、九江连率贾萌皆守郡不降,为汉兵所诛。』则萌死于更始建元以后,萌实助莽见诛。谢书谓讨莽而死,事为失实。」

许庆传

五三八 许庆〔字子伯〕〔一〕,家贫,为郡督邮,乘牛车,乡里号曰「轺车督邮」。(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七 ○ 御览卷二五三 又卷四八七 又卷七七五

〔一〕 据御览之三引补。又陈本误「庆」为「处」。

五三九 庆尝与友人谈论汉无统嗣,幸臣专势,世俗衰薄,贤者放退,慨然据地悲哭。时人称「许子伯哭世」。(孙。王。汪。黄)──御览卷二五三 ○ 又卷四八七

周稷传

五四○ 周稷为功曹〔一〕,衣不覆躯。(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七

〔一〕 俞本作「周稷」,姚、王、汪三辑与之同。孔、陈本作「周稷」,黄辑与之同。孙志祖改姚辑「穆」作「稷」。今亦从孔本。

桓任传

五四一 桓任后母生时,不食猪羊肉,故终身不以猪羊肉近口〔一〕。(姚。王。汪。黄)──书钞卷一四五

〔一〕 王谟按:「隋书经籍志有桓任家传。」今按:疑隋志之「任」系「氏」字之讹。

刘宠传

五四二 安众侯刘〔宠〕(崇)〔一〕,长沙定王五代孙,南阳宗室也。与宗人讨莽有功,随光武河北破王郎。

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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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马异同卷一 宋倪思编 项羽本纪籍列传第七一 史记七汉书三十一项籍者字羽下相人也字羽初起时年二十四其季父项梁梁父即楚名将项燕为秦将王翦所戮者也项氏世家世为楚封扵项故姓项氏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去项梁怒之籍曰书足以记名姓名而己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耳扵是项梁竒其意乃教籍以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学项梁常有栎阳逮乃请蕲狱掾曹咎书抵栎阳狱掾史司马欣以故事得皆已项梁尝杀人与籍避仇扵吴中吴中贤士大夫皆出项梁下每吴中有大繇役及项梁常为主办阴以兵法部勒宾客及子弟以是知其秦始皇帝东稽渡浙江梁与籍俱观籍曰彼可取而代也梁掩其口曰毋无妄言族矣梁以此竒籍籍长八尺余二寸力扛
北齐书
北齐书 补帝纪第一 补帝纪第二 补帝纪第三 帝纪第四 补帝纪第五 补帝纪第六 补帝纪第七 补帝纪第八 补列传第一 补列传第二 补列传第三 补列传第四 列传第五 补列传第六 补列传第七 列传第八 列传第九 列传第十 列传第十一 列传第十二列传第十三 列传第十四 列传第十五 列传第十六 列传第十七 补列传第十八 补列传第十九 补列传第二十 补列传第二十一 补列传第二十二补列传第二十三 补列传第二十四 补列传第二十五 补列传第二十六 补列传第二十七 补列传第二十八 补列传第二十九 补列传第三十 补列传第三十一 补列传第三十二列传第三十三 列传第三十四 列传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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