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正史
后汉书八家辑注
27 万字 · 约 12 小时 52 分钟 · 21 / 36
史藏 · 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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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周举字真先〔一〕,为并州刺史。太原一(部)〔郡〕,〔二〕旧俗以介子推焚骸,有龙忌之戒〔三〕,或一月寒食,〔莫敢烟爨,老小不堪,岁岁多死者〕〔四〕。举到,以吊书置子推庙,言盛冬灭火,残损人命,非贤者之意,〔以宣示愚民〕〔五〕,使还温食。于是众人稍解,风俗颇革。(姚。汪)──书钞卷七二 ○ 类聚卷五○ 御览卷二五六
〔一〕 书钞卷五六、初学记卷一二均作「宣光」,而东观记、袁纪、范书皆然 鸫姚辑作「贞先」,汪辑删而不录。孔广陶以为「贞」本作「真」,宋钞避仁宗讳。今录而存疑,或系周举别字亦未可知。
〔二〕 据范书本传改。
〔三〕 「龙忌」者,禁火之日也。范书本传李贤注:「龙,星,木之位也,春见东方。心为大火,惧火之盛,故为之禁火。俗传云子推以此日被焚而禁火。」
〔四〕 据类聚卷五○改补。书钞卷七二仅有「人多不堪」四字。御览卷二五六同类聚卷五○所引。
〔五〕 据类聚卷五○补。御览卷二五六亦然。
四五九 周举字宣光,梁商表为从事中郎。商疾甚,帝问遗言,对曰:「臣从事中郎周举,清慎高亮,不可不任。」拜谏议大夫。(姚。汪。铃木)──书钞卷五六 ○ 初学记卷一二 御览卷二二三
四六○ 〔周举字宣光〕〔一〕,顺帝时,诏遣八使循行风俗,皆选素有威名者。乃拜举侍中,〔与侍中〕杜乔〔二〕、守光禄大夫周翃〔三〕、前青州刺史冯羡、尚书栾巴、侍御史张纲、兖州刺史郭遵、太尉长史刘班并守光禄大夫〔四〕,分行天下。〔其刺史、二千石有赃罪显明者,驿马上之;墨绶以下,便辄收举;其有清忠惠利,为百姓所安,宜表异者,皆以状上〕〔五〕。于是八使同拜,天下号曰「八俊」。于是奏劾贪猥,表荐清公,朝廷称之。(汪)──书钞卷四○ ○ 御览卷七七八
〔一〕 据御览卷七七八补。
〔二〕 据汪辑补。
〔三〕 御览卷七七八「翃」作「栩」。袁纪、范书亦然。作「翃」恐误。
〔四〕 「太尉」原误作「太守」,据御览卷七七八径改。
〔五〕 据御览卷七七八补。
黄琼传孙琬
四六一 黄琼字世英,迁尚书令。明习故事,号为富赡。──职官分纪卷八
四六二 黄琬字子琰,江夏人。少失父母而辨惠。祖父琼初为魏郡太守,建和元年正月,日蚀,京师不见,梁太后诏问所蚀多少,琬年七岁,在傍曰:「何不言日蚀之余,如月之初?」琼大惊,即以其言应诏,后深奇爱之。时司空盛元疾〔一〕,琼遣琬候问。会江夏上蛮贼事到府,元发书,视毕,微戏琬曰:「江夏大郡,而蛮多士少。」琬举手对曰:「蛮夷猾夏,责在司空。」(汪)──御览卷三八四
〔一〕 袁纪、范书「元」均作「允」。汪文台以为「应作允」,是。
四六三 黄琬字子琰,方毅廉直,为侍中、尚书。(姚。汪)─ ─书钞卷六○ ○ 初学记卷一一
荀淑传子爽 孙悦
四六四 淑对策,讥刺梁氏,故出也〔一〕。(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 淑出补朗陵侯相。疑「故出也」三字系李贤之语。
四六五 淑有高才,王畅、李膺皆以为师。为朗陵侯相,号称「神君」。(姚。汪) ──魏志荀彧传注
四六六 荀爽字慈明,幼而好学。〔太尉杜乔见而称曰:「可为人师。」爽遂〕耽思经书〔一〕,庆吊不行,征命不应。颍川为之语曰:「荀氏八龙,慈明无双。」(汪)──御览卷四九五 ○ 又卷六一一
〔一〕 据御览卷六一一补。
四六七 荀爽字慈明,为光禄勋,视事三日〔一〕,策拜司空。(
汪)──书钞卷五三 ○ 御览卷二二九
〔一〕 御览卷二二九作「三月」,非。
四六八 荀悦字仲豫,迁黄门侍郎。献帝颇好文学,悦与从弟彧、孔融并侍讲禁中。(汪)──御览卷二二一
四六九 荀悦十二,能读春秋,贫无书,每至市间阅篇牍,一见多能诵记。(汪) ──御览卷六一四
陈寔传
四七○ 陈寔字仲躬〔一〕,举灼然〔二〕,为司徒属〔三〕,迁太丘长。(姚。汪)──书钞卷六八
〔一〕 袁纪、范书均作「仲弓」,俞本亦然。此同陈寔碑。
〔二〕 姚之骃曰:「灼然应是当时选举名目。」沈钦韩曰:「谓行义灼然。晋书温峤传:『举秀才、灼然。』」
〔三〕 范书本传曰:「司空黄琼辟选理剧,补闻喜长,旬月,以期丧去官。复再迁除太丘长。」未闻曾为司徒属。此引「司徒」或系「
司空」之误。
四七一 陈群父子,并着高名,世号「三君」〔一〕。每宰府辟召,常同时旌命,羔雁成群〔二〕,当世者靡不荣之。(姚。汪)──类聚卷九一
〔一〕 指陈寔,寔子纪,纪子群。
〔二〕 李贤曰:「古者诸侯朝天子,卿执羔,大夫执雁,士执雉。成群言众多也。」
李固传子燮
四七二 李固字子坚,状有奇表,鼎角匿犀,足履龟文。──职官分纪卷八
四七三 李固少有俊才,雅志好学。为三公子〔一〕,常躬步行,驱驴负书从师。(汪)──御览卷三九四 ○ 又卷六一一
〔一〕 父李合曾任司徒,故称三公子。
四七四 李固字子坚,拜议郎,为洛阳令〔一〕。大将军梁商请为从事中郎〔二〕。(汪)──御览卷二三八
〔一〕 范书本传作「出为广汉雒令」,御览引误。
〔二〕 「商」误作「冀」,径正。
四七五 阳嘉二年,诏公卿举敦朴之士,卫尉贾建举固。(姚。汪)──范书本传注
四七六 老子曰:「其进锐,其退速也。」〔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 见李固阳嘉二年京师地震对策。李贤曰:「案:孟子有此文。谢承书亦云孟子。」范书同续书。
四七七 李固上书曰:「陛下之有尚书,犹天之有北斗。北斗天之喉舌,尚书陛下之喉舌也。」(汪)──书钞卷五九 ○ 御览卷二一二 类聚卷四八 书钞卷三三
四七八 方毅廉直,宜拜尚书。──书钞卷三三
四七九 李固迁将作大匠,常推贤进士。(姚 汪)──书钞卷五四 ○ 通典职官九 御览卷二三六
四八○ 李固为大司农。〔时〕上信阉宦〔一〕,天下牧守多其宗亲旧故,及受货赂,有诏特拜,不由选试,乱生弥甚。固乃上表,具陈盗贼所以兴,由官非其人也。(姚。汪)
──御览卷二三二 ○ 书钞卷五四
〔一〕 据书钞卷五四补。
四八一 顺帝时,所除官多不次,李固奏免百余人。此等既怨,共作飞章,诬固曰:「大行在殡,路人掩涕,固独胡粉饰貌,搔头弄姿,盘旋偃仰,曾无惨怛之心。」(姚。汪)
──御览卷七一九 ○ 书钞卷一三五
四八二 冲帝以太尉李固参录尚书事。帝崩,梁太后诏固议所征王侯,至乃发丧。对曰:「帝虽少,犹天下之父,今日崩,人臣感痛,岂有臣子反掩之乎?」太后从之。──书钞卷五九
四八三 李固被诛,梁冀乃露固尸于四衢,令有敢临者,加其罪。固弟子汝南郭亮,年始成童,左提章钺,右秉铁锧,诣阙上书,乞收固尸,不许。因往临哭,陈辞于其前,遂守丧不去。夏门亭长呵之,亮曰:「含阴阳气以生,戴干履坤,义之所重,岂知生命,何为以死相惧?」太后闻而不诛,乃听得襚敛归葬之。(汪)──御览卷四二
○
四八四 基,偃师长〔一〕。(汪)──范书李固传注
〔一〕 基,李固长子。固被诛,基与弟兹皆死于汉中。范书载基死于偃城狱中,必涉基偃师长而误。
四八五 李燮字德公。初李固既策罢,知不免祸,乃遣三子归乡里。时燮年十三。有顷难作,下郡收固三子,二兄受害。燮姊文姬乃告父门生王成曰〔一〕:「今委君以六尺之孤,李氏存灭,其在君矣。」成乃将燮入徐州界中,变名姓,为酒家佣,而成卖卜于市,阴相往来〔二〕。梁冀既诛,而灾眚屡见。明年史官上言,宜有赦令,又当存录大臣冤死者子孙。于是求固后,燮乃以本末告酒家,酒家具车重厚遣之〔三〕。后王成卒,燮以礼葬之〔四〕,感伤旧恩,每四节为设上宾之位而祠焉。(汪)──御览卷四二○
〔一〕 袁纪作「固之仆隶也」。而范书、华阳国志均与续书同。沈钦韩曰:「案传云燮从受学,则非仆隶也。」沈说是。
〔二〕 谢承书李燮传作「燮远遁身于北海剧,托命滕咨家以得免」,与诸书大异。
〔三〕 范书本传下有「皆不受」三字。
〔四〕 袁纪作「会赦得免,而成病卒」,下始言归乡里,与此异。范书同续书。
四八六 李燮拜京兆〔尹〕〔一〕,诏发西园钱,〔燮〕(君)上封事〔二〕,遂(上)〔止〕不发〔三〕。吏民爱敬,乃谣曰:「我府君,道教举,恩如春,威如虎,刚不吐,弱不茹,爱如母,训如父。」(姚。汪。俊──类聚卷一九 ○ 御览卷四六五
〔一〕 据御览卷四六五补。
〔二〕 据御览卷四六五改。
〔三〕 同右。
杜乔传
四八七 〔杜乔字叔荣〕〔一〕。累祖吏二千石。乔少好学,治韩诗、京氏易、欧阳尚书,以孝称。虽二千石子,常步担求师。(姚。汪)─ ─范书本传注 ○ 御览卷六一一
〔一〕 据御览卷六一一补。
四八八 乔诸生耿伯尝与鲔同止。冀讽吏执鲔为乔门生〔一〕。(
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 时值桓帝建和元年,刘鲔讹言清河王当统天下,事发被诛。梁冀欲害杜乔,故诬陷之。
四八九 梁冀讽有司劾杜乔,遂执系之,死狱中。与李固俱暴尸于城北,故人莫敢视者。乔故掾陈留杨匡闻之号哭,星行到洛,托为夏门亭吏,守卫尸丧,驱护蝇虫。都官从事执之以闻,太后义而不罪。使于是带铁锧上书诣阙〔一〕,乞杜李二公骸骨,太后许之。成礼殡殓,送乔丧还家,葬送行服,隐匿。(汪)──御览四二○
〔一〕 疑「使」系「匡」之讹。
吴佑传
四九○ 吴佑字季英〔一〕,陈留人。父恢,南海太守。佑年十二,随恢到官。欲以杀青简写尚书章句〔二〕,佑谏曰:「今君踰江湘,越五岭,僻在海滨,风俗虽陋,然多珍玩,上为朝廷所疑,下为权戚所望。此章若成,载必兼两。昔马援以薏苡兴谤,王阳以衣囊邀名〔三〕,嫌疑之戒,愿留意焉。」恢抚其首曰:「吴氏世不乏季子者。」〔四〕(汪)──御览卷四五二 ○ 范书本传注。
〔一〕 「佑」原作「佑」,与袁、范诸书同。然李贤曰:「续汉书作『佑』。」今据以正,下同。
〔二〕 李贤曰:「杀青者,以火灸简令汗,取其青易书,复不蠹,谓之杀青,亦谓汗简。义见刘向别录也。」
〔三〕 参见张璠纪桓帝纪注。
〔四〕 同右。
四九一 吴佑年二十〔一〕,丧父,居无担石而不受赡遗。常牧豕于长垣泽中〔二〕,行吟经书。遇父故人,谓之曰:「卿二千石子,而自业贱事,纵子无耻,奈先君何?」佑辞谢而已,守志如初也。〔
年四十余,乃为郡吏,举孝廉〕〔三〕。(姚。汪)──御览卷四八四 ○ 书钞卷七九 范书本传注 御览卷七二
〔一〕 书钞卷七九作「年三十」,误。
〔二〕 参见袁山松书吴佑传注。
〔三〕 据书钞卷七九、范书本传注补。
四九二 吴佑迁胶东侯相,政尚清静,以身率下,褒贤劝善为务。──职官分纪卷三二
四九三 赋钱五百,为父市单衣〔一〕。──范书本传注
〔一〕 时佑任胶东侯相,啬夫孙性私赋民钱五百,市衣以进父。范书不载所赋钱数,李贤引续书以注。
延笃传
四九四 李文德素善延笃,谓公卿曰:「延笃有王佐之才。」欲令引进之。笃闻,为书止文德曰:「吾常昧爽栉梳,坐于客堂,朝则诵虞夏之书,历公旦之典礼,览仲尼〔之〕春秋〔一〕。当此之时,不知天之为盖,地之为舆〔二〕,慎勿迷其本,弃其生也。」(姚。汪)──类聚卷七○ ○ 御览卷七一四 白帖卷一四
〔一〕 据御览卷七一四补。李贤引班固东都赋曰:「今论者但知诵虞夏之书,咏殷周之诗,讲羲文之易,论孔氏之春秋。」
〔二〕 李贤引宋玉大言赋曰:「方地为舆,员天为盖。」
史弼传
四九五 敞为京兆尹〔一〕,化有能名,尤善条教,见称于三辅。(姚。汪)──范书本传注
〔一〕 敞,史弼之父。
四九六 史弼迁河东太守,断绝书属。中常侍侯览遣诸生赍书请之,并求假盐税。弼大怒,乃付安邑狱,拷杀之。览遂诈作飞章下司隶,诬弼诽谤,槛车征。前孝廉魏劭毁变形服,诈为家僮,赡护于弼。弼遂受诬事,当弃市。劭与同郡人卖郡邸,行赂于览,得减死罪一等,论输左校。时人或讥曰:「平原行货免君〔一〕,无乃甚乎?」陶丘洪曰:「文王羑里,闳、散怀金〔二〕。史弼遭患,义夫献宝,亦何疑焉!」议者乃息。(汪)──御览卷四二○
〔一〕 弼前曾出任平原相,诏书下令举党人,弼独无所上。平原人感怀其德,故卖郡邸以赎弼。
〔二〕 周文王曾被殷纣王囚于羑里,其臣闳夭、散宜生以黄金千镒求有莘氏美女、骊戎文马、有熊九驷献与纣王,使文王得以赦归。事见史记。
卢植传
四九七 植字子干,少事马融,与郑玄同门相友。植刚毅有大节,尝喟然有济世之志,不苟合取容,不应州郡命召。建宁中,征博士,出补九江太守,以病去官。作尚书章句、礼记解诂。稍迁侍中、尚书。张角起,以植为北中郎将征角,失利抵罪。顷之,复以为尚书。张让劫少帝奔小平津,植手剑责数让等,让等皆放兵,垂泣谢罪,遂自杀。董卓议欲废帝,众莫敢对,植独正言,语在卓传。植以老病去位,隐居上谷军都山。初平三年,卒。(姚。汪)──魏志庐毓传注 ○ 水经注卷一四湿余水注 御览卷二四一
四九八 太祖北征柳城,过涿郡,令告太守曰:「故北中郎将卢植,名著海内,学为儒宗,士之楷模,乃国之桢干也。昔武王入殷,封商容之闾;郑丧子产,而仲尼陨涕〔一〕。孤到此州,嘉其余风。春秋之义,贤者之后,有异于人〔二〕。敬遣丞掾修坟墓,并致薄醊,以彰厥德。」植有四子,毓最小。(姚。汪)──魏志卢毓传注
〔一〕 史记殷本纪曰:「商容贤者,百姓爱之,纣废之。」又昭公二十一年左传曰:「及子产卒,仲尼闻之,出涕曰:『古之遗爱也。』」
〔二〕 昭公二十年公羊传曰:「君子之善善也长,恶恶也短。恶恶止其身,善善及子孙。贤者子孙,故君子为之讳也。」
四九九 卢植能饮一石不醉。(姚。汪)──类聚卷七二
赵岐传
五○○ 赵岐字台卿。献帝以为太仆,持节安慰天下。(姚。汪) ──类聚卷四九 ○ 御览卷二三○ 书钞卷五四
皇甫规传
五○一 皇甫规以西羌之叛,为中郎将,讨纳叛羌。(姚。汪) ──书钞卷六三
五○二 皇甫规字威明,安定人 疠度辽将军,上书荐中郎将张奂自代。及党事起,天下名贤多见染逮。规虽为名将,素誉不高,自以西州豪杰,耻不得豫,乃先自上言:「臣前荐故大司农张奂,是附党。」朝廷知而不问也。(汪)──御览卷六三
○
五○三 皇甫规,安定人。〔乡人〕有以货买雁门太守〔一〕,还家,书刺谒规,规卧不迎。既入,而问曰:「卿前在郡,食雁美乎?」有顷,白王符在门,规素闻符名,乃遽起,衣不及带〔二〕,屐履出迎,援符手而还,与同坐极忻。时人为之语曰:「徒见二千石,不如一缝掖〔三〕。」言书生道义之为贵。(汪)──御览卷四七四 ○
又卷四九五 书钞卷三四
〔一〕 据御览卷四九五补。
〔二〕 书钞卷三四作「衣不及席」,非。
〔三〕 郑玄曰:「逢,犹大也。大掖之衣,大袂单衣也。」范书王符传亦作「缝掖」,而礼记儒行「缝」作「逢」,古字通,亦可作「
丰」。
张奂传
五○四 张奂字然明,永寿元年迁安定属国都尉,郡界以宁。羌豪帅〔离湳〕感奂德〔一〕,上马二十四,先零(遣)酋长又遗金渠八枚〔二〕。奂〔受之,而〕召主簿〔张祁〕于〔诸〕羌前〔三〕以酒酬地曰:「使马如羊,不以入厩;使金如粟,不以入怀。」悉以马、金还之。(姚。汪)──书钞卷三八 ○ 御览卷八○九 又卷八九四 事类赋注卷九
〔一〕 据御览卷八九四补。其「湳」下有夹注曰:「奴感切。」
〔二〕 「遣」系衍文,据他三引删。
〔三〕 「受之而」三字及「诸」字据御览卷八○九补。「张祁」二字据御览卷八九四补。范书本传未载主簿姓名。
五○五 张奂字然明,与段纪明、皇甫威明,俱显京师,号「凉州三明」,并为匈奴中郎将。(汪)──御览卷二四一
五○六 张奂字然明,拜太常卿,〔设职官粮限施行〕〔一〕。奂〔素〕有清节〔二〕,〔当〕可否之间〔三〕,强御不敢夺也。该览群籍,古今详备。(姚。汪)──御览卷二二八 ○ 书钞卷五三
〔一〕 据书钞卷五三补。
〔二〕 同右。
〔三〕 同右。
五○七 张奂少立志节,董卓慕之,使其兄遗缣百匹。奂恶卓为人,绝而不受。(汪) ──御览卷八一八
五○八 张奂光和四年卒。遗令曰:「吾前后仕进,十腰银艾〔一〕,不能和光同尘,为谗邪所忌。但地底冥冥,长无晓期,而复缠以纩绵,牢以钉密,为不喜耳。今幸有前穿,朝陨夕下,措尸灵床,幅巾而已。奢非桓文,俭非王孙〔二〕,推情从意,庶免咎。」诸子从之。(汪)──御览卷五五三 ○ 文选卷五七潘岳哀永逝文注
〔一〕 腰,要也 鸫续汉舆服志注引东观记曰:「九卿、执金吾、河南尹秩皆中二千石;大长秋、将作大匠、度辽将军、郡太守、国傅相皆秩二千石;校尉、中郎将、诸郡都尉、诸国行相、中尉、内史、中护军、司直秩皆二千石,以上皆银印青绶。」再按奂历任安定属国都尉、使匈奴中郎将、武威太守、度辽将军、大司农、护匈奴中郎将、少府、大司农、太常卿,则九要银印青绶。言十者,喻其多也。又李贤以为艾指绿绶,以艾草染而得,与东观记作「青绶」异 鸫续汉舆服志言绿绶系诸国贵人及相国所服,恐非二千石吏所得以服也。
〔二〕 桓,齐桓公;文,晋文公也。范书作「奢非晋文」,与注文不符,恐误。李贤曰:「陆翙邺中记曰:『永嘉末,发齐桓公墓,得水银池金蚕数十箔,珠襦、玉匣、缯彩不可胜数。』左传曰:『晋文公朝王,请襚。王不许,曰:「王章也,未有代德而有二王,亦叔父之所恶也。」』晋文既臣,请用王礼,是其奢也。」又「王孙」,杨王孙也,汉武帝时人。临终戒其子掘穴深七尺,以身亲土而葬。事见汉书杨王孙传。
段颎传
五○九 段颎破羌。明年余羌复与烧何大豪寇张掖。颎下马大战,至日中,刀折矢尽,虏亦引退。──书钞卷一一八
司马彪续汉书卷五
周天游辑注
陈蕃传
五一○ 陈蕃字仲举,汝南平舆人。年十五,常闲处一室,而庭宇芜秽。父友同郡薛勤来候之,谓蕃曰:「孺子何不洒扫,以待宾客?」蕃曰:「丈夫处世,当除天下,安事一室乎?」勤知其有清世志。(汪)──御览卷三八四 ○
文选卷六王僧达祭颜光禄文注
五一一 陈蕃出为豫章太守,性方峻,不接宾客。征为尚书令,送者不出郭门。(姚。汪)──类聚卷四八 ○ 文选卷六○ 王僧达祭颜光禄文注 初学记卷一一
五一二 陈蕃谏桓帝云:「宫女数千,脂粉之耗,不可胜数。」(
姚。汪)──书钞卷一三五
五一三 陈蕃字仲举,谏桓帝曰:「鄙谚言『盗不过五女门』,以〔女〕贫家也〔一〕。今后宫之女,岂不贪国乎?」(汪)──御览卷四九五
〔一〕 据纪纂渊海卷四一补。
五一四 陈蕃既被害,友人陈留朱震时为铚令,闻而弃官,哭之,收葬蕃尸,匿其子逸于甘陵界中。事觉系狱,合门桎梏。震受拷掠,誓死不言,故逸其得免。(汪)──御览卷四二○
王允传
五一五 元仕郡为主簿〔一〕,在朝正色,举善不避仇怨,退恶不避亲戚。(姚。汪)──书钞卷七三(二)
〔一〕 姚之骃按:「此似又一王元,非先任隗嚣,后为汉将者。范阙。」又汪文台按:「王元疑即王允之误,故姑附于此(指陈蕃传末)。」汪说是,今别作王允传,依孔本「王元」作「元」。
党锢传
五一六 刘淑,桓帝时对策,为天下第一,拜议郎。──纬略卷三
五一七 李膺性简亢,无所交接,唯以同郡荀淑、陈寔为师友。(
汪)──御览卷四○四 ○ 又卷四○七 初学记卷一八
五一八 荀爽尝谒李膺,因为其御,既还喜曰:「今日乃得御李君矣。」见慕如此。(汪)──御览卷四六七
五一九 为河南尹。阳翟令张兴,黄门张让〔一〕,政治残虐。膺上十日,收兴等考杀之〔二〕。──书钞卷七六
〔一〕 疑「张让」下有脱文,或兴系让之宗亲子弟。
〔二〕 范书失载,陈俞本改作膺任司隶校尉时诛杀张让弟野王令张朔事,且改注范书,恐非。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