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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正史

后汉书八家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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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兴,少除黄门从官。永宁元年,邓太后诏黄门令选中黄门从官年少温谨者配皇太子书,腾应其选。太子特亲爱腾,饮食赏赐,与众有异。顺帝即位,为小黄门,迁至中常侍大长秋。在省闼三十余年,历事四帝,未尝有过。(姚。汪)──魏志武帝纪注 ○ 类聚卷九四 御览卷九○三 文选卷四四陈琳为袁绍檄豫州注

〔一〕 类聚卷九四、御览卷九○三「节」均作「萌」。天游按:赵一清曰:「后汉书宦者传,曹节字汉丰,南阳新野人,疑彼是别一曹节。此则宋书礼志所谓处士者也。」卢弼曰:「按通典卷七十二云:魏明帝太和三年六月诏曰:『自我魏室,上承天序,既发迹于高皇。高皇之父处士君,精神幽远,号称罔记。其令公卿会议号谥。』所云处士君,即节也。」又侯康曰:「后汉书皇后纪献穆曹皇后讳节,魏公曹操之中女也。此书三少帝纪:景元元年六月,故汉献帝夫人节薨。若腾父名节,操不应复以名其女。」梁章巨据类聚卷九四,以为节萌形近,或本作萌而误作节。侯、梁二说甚是。今仍其旧而明其误。

五七○ 好进达贤能,终无所毁伤。其所称荐,若陈留虞放、边韶,南阳延固、张温,弘农张奂,颍川堂溪典等,皆致位公卿,而不伐其善。蜀郡太守因计吏修敬于腾,益州刺史种暠于函谷关搜得其笺,上太守,并奏腾内臣外交,所不当为,请免官治罪。帝曰:「笺自外来,腾书不出,非其罪也。」乃寝暠奏。腾不以介意,常称叹暠,以为暠得事上之节。暠后为司徒,语人曰:「今日为公,乃曹常侍恩也。」腾之行事,皆此类也。桓帝即位,以腾先帝旧臣,忠孝彰着,封费亭侯,加位特进。太和三年,追尊腾曰高皇帝。(姚。汪)──魏志武帝纪注 ○ 文选卷四四陈琳为袁绍檄豫州注

五七一 嵩字巨高,质性敦慎,所在忠孝。为司隶校尉。灵帝〔时卖官,嵩以货得〕拜大司农〔一〕,入大鸿胪,代崔烈为太尉。黄初元年,追尊嵩曰太皇帝。(姚。汪)──魏志武帝纪注 ○ 范书袁绍传注 文选卷四四陈琳为袁绍檄豫州注

〔一〕 据范书袁绍传注补。原误出续汉志,「志」系「书」之误。

五七二 单超,河南人。梁冀振动天下。延熹二年,皇后崩,帝呼单超等入,谋诛冀。及更召徐璜、具瑗等五人,遂定其议。帝囓超臂出血以为盟。冀及宗亲党与悉诛之。(汪)

──御览卷三六九 ○ 白帖卷三○

五七三 桓帝因日蚀之变,乃拜故司徒韩寅为司隶校尉〔一〕,以次诛鉏,京师整清。(汪)──汪辑

〔一〕 汪文台注:「范作『演』。」此引不详所出。

五七四 侯览兄参为益州刺史,民有〔丰〕富者〔一〕,辄诬以大逆,皆诛灭之,没其财物以万亿计。太尉杨秉奏参,槛车征,于道自杀。京兆尹袁逢于旅舍阅参辎重三万余两〔二〕,皆金银珍玩,不可胜数。(汪)──书钞卷一三九 ○ 御览卷四九二 又卷二五八 书钞卷四一

〔一〕 据书钞卷四一及御览卷二五八 卷四九二补。

五七五 吕强为(中)〔小〕黄门〔一〕,灵帝例封宦者,以强为都乡侯。强辞让恳恻,帝乃听之。数上书谏诤,为中常侍赵忠等所谮死。(汪)──御览卷二○一 ○ 书钞卷四八

〔一〕 据书钞卷四八改。范书本传曰:「为小黄门,再迁中常侍。」

五七六 扶风孟他以蒲萄酒一斛遗张让〔一〕,即以为凉州刺史。──御览卷九七二 ○ 类聚卷八七

〔一〕 类聚卷八七「斛」作「升」,且言此引亦见炖煌张氏家传。又范书本传注引三辅决录曰:「佗字伯郎。以蒲陶酒一斗遗让,让即拜佗为凉州刺史。」文又略异。佗即他,古通用。

五七七 司马直字叔异,洁白美须髯,容貌俨然,乡闾奉之如神。〔一〕(汪)──御览卷三七四

〔一〕 司马直,河内人。巨鹿太守。时张让说帝令责修宫钱,直上书,即吞药以死谏止之。

儒林传

五七八 刘昆除江陵令。时县连火灾,昆辄向火叩头,多能降雨止风。(姚。汪)──类聚卷五○

五七九 刘昆少学施氏易。明帝为太子,以易入授。(姚。汪)──初学记卷一○

五八○ 杨政字子行,少好学,京师语曰:「说经铿铿杨子行。」(汪)──御览卷四九五

五八一 杨政从代郡范升学。升尝为出妇所告,坐系狱。政乃肉袒〔一〕,以箭贯耳,抱升子,潜伏道傍,候车驾过,泣涕辞请,有感帝心。诏曰:「乞杨生师邪?」〔二〕为放出升。(汪)──御览卷四○四

〔一〕 「袒」原误作「祖」,径改。

〔二〕 「邪」原误作「即」,径正。

五八二 弇以尚书教授〔一〕,躬自耕种。常有黄雀飞来,随弇翱翔。(姚。汪) ──范书欧阳歙传注

〔一〕 弇,陈弇也。字叔明,陈留人。

五八三 建武二年,尹敏上疏曰:「六沴作见,若是供御,帝用不差,神则大喜,五福乃降,用章于下。若不供御,六罚既侵,六极其下。明供御则天报之福,不供御则祸灾至。欲尊六事之体,则貌、言、视、听、思、心之用,合六事之揆以致乎太平,而消除轗轲孽害也。」(汪)──续汉五行志注

五八四 尹敏为鄢陵令〔一〕,以县仓漏三所自免。(姚。汪)──书钞卷七八

〔一〕 姚、汪二辑据陈、俞本作「长陵令」 鸫范书本传,敏三迁始任长陵令,且坐与诏捕男子周虑相善而免官,与续书所载非一事。姚、汪二辑误。

五八五 杨仁字文义,巴郡人。显宗特诏补北宫卫士〔令。引见,上便宜十二事,皆当时急务〕〔一〕。及帝崩,时诸马贵盛,各争欲入宫。仁被甲持戟,严勒门卫,莫敢轻进者。肃宗既立,诸马共谮仁,上知其忠,愈善之。(姚。汪)──御览卷三五二 ○ 书钞卷一二四 初学记卷一七

〔一〕 据书钞卷一二四补。

五八六 杨仁字文义,阆中人〔一〕。后辟司徒桓虞府,掾有宋章者,贪而不法,仁终不与交言同席,时人畏其节。(汪)──御览卷四九二

〔一〕 「杨」原误作「阳」,「阆」误作「关」,皆径改。

五八七 周泽字稚都,为太常,清洁循行,尽敬宗庙。尝卧疾斋宫〔一〕。(姚。汪) ──书钞卷九○

〔一〕 其妻哀其老病,窥问所苦。泽怒妻干犯斋禁,收送诏狱谢罪。当世疑其诡激。

五八八 何休,任城樊人。朴讷而精研六经,世儒无及者。(汪)。──御览卷四六四

文苑传

五八九 黄香拜尚书左丞,功汉当迁,和帝诏留增秩。后拜尚书,迁仆射。(姚。汪)──初学记卷一一

五九○ 崔琦字子玮,济北相瑗之宗也。引古今成败以戒梁冀,冀不能受。乃作外戚箴,又作鹄赋以为讽。后除临济令,不敢之职,解印而去。冀令刺客求之,见琦耕于陌上,怀书一卷,息辄偃而咏之,刺客贤之,以实告琦,因得脱走。(汪)──御览卷六一一

五九一 边韶字孝先,以文学知名,教授数百人。韶口辩,曾昼假卧,弟子嘲之曰:「边孝先,腹便便。懒读书,但欲眠。」韶潜闻之,应时对曰:「边为姓,先为字。腹便便,五经笥。但欲眠,思经事。寐与周公通梦,坐与孔子同意。师而可嘲,出何典记?」(姚。汪)

──类聚卷二五

五九二 张升字彦真,陈留尉氏人。祖富平侯〔一〕。(汪)─ ─汪辑

〔一〕 富平侯,张放也,西汉张汤之六代孙。此引亦不详所出。

五九三 赵壹闭关却扫〔一〕,非德不交。(汪)──文选卷一六江文通恨赋注 ○ 龙筋凤髓判卷一

〔一〕 龙筋凤髓判卷一「关」作「门」,汪辑亦然。

独行传

五九四 谯玄字君黄,能说春秋,迁中散大夫。(汪)──御览卷二四三

五九五 李业字距游〔一〕,广汉人。王莽居摄,太守刘咸闻业有德,辟业,业称疾,咸怒,教曰:「贤者不避害,犹彀射市中,命薄者先死。」令业诣狱养病。客有说咸者,乃出业。(汪)──御览卷六四三

〔一〕 范书本传「距」作「巨」。

五九六 温序为护军校尉〔一〕,行部至陇西,为隗嚣将荀宇等所劫,欲生降序。序大怒,以节挝杀人,贼趍欲杀序,宇止之曰:「义士欲死节,赐剑令自裁。」序受剑,衔须着口中,叹曰:「无令须污土。」遂伏剑。(姚。汪)──类聚卷二

〔一〕 范书本传作「护羌校尉」。袁纪及东观记亦然。通鉴考异曰:「检西羌传,九年方置此官,牛邯为之。又云邯卒职省,则序无缘作『护羌』。」故通鉴但云校尉。今按恐当以类聚卷二○作「护军校尉」为是。

五九七 周畅字伯持,性仁慈,为河南尹。永初二年夏旱,久祷无应。畅因收葬洛城傍客死骸骨凡万余人,应时澍雨,岁乃丰稔,位至光禄勋。(汪)──御览卷五五三

五九八 李充为太守鲁平请署功曹,不就。平怒,乃投充以捐沟中,因谪署县都亭长,不得已,起亲职役。(汪)──御览卷二六四

五九九 范丹,桓帝时以丹为莱芜长,不到官。后辟太尉府。自以狷急,不能从俗,常佩韦于朝。徒行弊服,卖卜于市。遭党人禁锢,遂推鹿车,载妻子,捃拾自资,或依宿树荫,如此十余年,乃结草室内居焉。闾里歌曰:「甑中生尘范史云,釜里生鱼范莱芜。」(姚。汪)──御览卷四八四 ○ 初学记卷一八(二) 类聚卷三五

逸民传

六○○ 平原王君公以明道深晓阴阳,怀德灭行,和光同尘,不为皎皎之操。王莽世退身,侩牛自给〔一〕,有似蜀之严君平〔二〕。(汪)──御览卷八二八

〔一〕 李贤曰:「侩谓平会两家卖买之价。」

〔二〕 华阳国志卷一二益梁宁三州先汉以来士女曰:「高尚逸民严遵字君平,成都人。」与范书逸民传所言严光字子陵,一名遵,会稽余姚人者非一人也。又御览卷二五八引益部耆旧传曰:「严遵字王思,为扬州刺史。」则蜀人乃有二严遵也。

六○一 高凤字文通,南阳人。妻将之田,曝麦于庭,令凤护鸡,忽然天暴风大雨,凤持竿诵经,不觉潦水流麦。妻还怪问,凤方悟。(汪)──御览卷七六七

周乘传

六○二 周乘字子居〔一〕,拜侍御史、公交车司马令,不畏强御,以是怨于幸臣〔二〕。(汪)──御览卷二三○

〔一〕 书钞卷五五「子居」作「子车」。其引不详所出,然与御览多同,疑亦出自续汉书。又「乘」原误作「垂」,径正。

〔二〕 书钞卷五五末有「拜交趾刺史」五字。

羊茂传

六○三 羊茂字季宝,豫章人。为东郡太守,冬坐白羊皮,夏处单版榻,常食干饭,出界买盐豉〔一〕,妻子不历官舍。(汪)──御览卷二六○

〔一〕 「豉」原误作「致」,径改。

封观传

六○四 封观当举孝廉〔一〕,以兄名不显,耻受之,称疾不赴。后数年,兄得举,观乃就录上郡。(姚。汪)──书钞卷七九

〔一〕 「当举」原误倒,据汪辑径正。

陈谦传

六○五 陈谦字伯让,拜御史中丞,执宪奉法,多所纠正,为百僚所敬〔一〕。(姚。汪)──初学记卷一二

〔一〕 书钞卷六二引略同。孔本作谢承书,陈本作续汉书。今从孔本。

胡绍传

六○六 胡绍为河内怀令,三日一视事,十日一诣仓〔受〕俸米,〔一〕于阁外炊作干饭食之,不设釜灶。得一强盗,问其党与,得数百人,皆诛之。政教清平,为三河表。(姚。汪)──类聚卷五○ ○ 御览卷二六七

〔一〕 据御览卷二六七补。

王苑传

六○七 王苑字孙仲〔一〕,安贫〔贱〕〔二〕,茅屋蓬户,藜藿不餍。(姚。汪)──类聚卷三五 ○ 御览卷四八四

〔一〕 御览卷四八四作「字仲安」。

〔二〕 据御览卷四八四补。

祝良传

六○八 祝良字劭卿,长沙临湘人。(姚。汪)──范书顺帝纪注

应志传

六○九 志字仲节,汝南南顿人也。曾祖父顺。(姚。汪)──范书顺帝纪注

蒋诩传

六一○ 蒋诩字符卿,父丧,吊者盈门。后母疾之,不得止旧庐,自作山庵于侧,往如旧〔一〕。(姚。汪)──姚辑

〔一〕 不详所出,俟考。

郗虑传

六一一 虑字鸿豫,山阳高平人。少受业于郑玄,建安初为侍中。(姚。汪)──魏志武帝纪注 ○ 范书献帝纪注 又孔融传注 文选卷三五潘勖册魏公九锡文注

刘备传

六一二 刘备字玄德,涿郡人,汉景帝中山靖王胜之后〔一〕。(

姚。汪)──姚辑

〔一〕 不详所出,俟考。

黄巾传

六一三 巨鹿张角,自称天师,弟子数十万人〔一〕。始起兵,皆着黄巾,以相识别,故世谓「黄巾贼」。(汪)──御览卷六八七 ○ 范书灵帝纪注

〔一〕 范书灵帝纪注作「三十六万余人」。

六一四 张角别党马元义,为山阳所捕得,锁送京师,车裂于市。〔一〕(汪)──御览卷六四五

〔一〕 袁纪卷二四作「黄巾马元义等于京师谋反,皆伏诛」。且系此事于起义之后之五月乙卯日。范书则言于起义之前,由卖而「车裂于洛阳」,三说有异,录以备考。

西南夷传

六一五 西南夷曰:滇池出孔雀。(姚。汪)──类聚卷九一 ○ 御览卷九二四

六一六 哀牢夷出光珠、琥珀、水精、火精、璃。(汪)── 御览卷八○八(三)

西羌传

六一七 西羌之本,出自三苗,姜姓之别也。其国近南岳。及舜流四凶,徙之三危,河关之西南羌地是也。(汪)──范书本传注

六一八 西羌自赐支以西,滨河首左右,居今河关西可(十)〔千〕余里〔一〕,有河曲,羌谓之赐支。(汪)──御览卷一六五

〔一〕 据范书西羌传改。

六一九 遂亡入河、湟间〔一〕。(汪)──范书本传注

〔一〕 羌无弋爰剑为秦所执,以为奴隶。爰剑亡归,路遇劓女,遂成夫妇,亡入河、湟间。诸羌怪其死里逃生,推以为豪帅。

六二○ 种羌九千余户,在泷西临洮谷。(汪)──范书安帝纪注

六二一 武威鹯阴河〔一〕。──范书本传注

〔一〕 赵冲追叛羌及于此。范书作「建威」。

西域传

六二二 甘菟〔一〕。──范书本传注

〔一〕 范书本传作「甘英」,袁纪亦然。乃班超所遣使大秦,至西海而还者。

六二三 西域条支国出孔雀。(姚。汪)──类聚卷九一 ○ 御览卷九二四

六二四 大秦国,名犁鞮鞬,在西海之西。──文选卷三张平子东京赋注

六二五 大秦国有夜光璧。(汪)──类聚卷八四

六二六 大秦国以金银为钱〔一〕,十银钱当一金钱。(汪)─ ─御览卷八一二

〔一〕 「金银」原误作「金钱」,径改。

六二七 大秦国合诸香煎其汁,谓之苏合。(汪)──御览卷九八二

六二八 天竺国,一名身毒,在大月氏东南。修浮图佛道以成俗,不杀伐。(汪) ──类聚卷七六

六二九 天竺国出石蜜、胡椒、黑盐。(汪)──御览卷九五八 ○ 书钞卷一四六 又卷一四七 御览卷八五七 又卷八六五

六三○ 天竺国,一名身毒,出琉璃珠玑。(汪)──御览卷八 ○二

六三一 宁弥国王本名拘弥。(汪)──范书本传注

六三二 西夜国生独白草,煎以为药,傅箭,所射辄死〔一〕。(

汪)。──御览卷九九四 ○ 证类本草卷八

〔一〕 证类本草卷八作「独自草」,末句作「人中之辄死」。

乌桓传

六三三 以父名为姓。(汪)──汪辑

六三四 戎末瘣〔一〕。(汪)──汪辑

〔一〕 此二引均不详所出 鸫魏志乌丸传注引魏书载有乌丸大人戎末廆为都尉,顺帝时从击鲜卑有功。而范书本传作「戎朱廆」。则汪引之「瘣」系「廆」之误。

鲜卑传

六三五 鲜卑〔亦东胡之支也〕〔一〕。禽兽异于中国者有野马、原羊、角端牛。以角为弓,世谓之角端弓也。(姚。汪)──书钞卷一二五 ○ 御览卷三四七

〔一〕 据御览卷三四七补。

散句

六三六 负书来学,云集京师。(汪)──文选卷五六陆佐公石阙铭注

六三七 周毖〔一〕。(汪)──范书献帝纪注

〔一〕 李贤曰:「东观记曰:『周珌,豫州刺史慎之子也。』续汉书、魏志并作『毖』,音秘。」范书与东观记同,珌音必。疑其系董卓传之文。

六三八 黎民乐业。──书钞卷一五

六三九 举止自若。──书钞卷一四

六四○ 好古博闻。──书钞卷一二

六四一 昌邑王见狗冠方山冠,龚遂曰:「王之左右,皆狗而冠。」〔一〕(汪) ──御览卷九○四

〔一〕 记纂渊海卷九八亦作续汉书之文 鸫龚遂乃西汉人,汉书五行志曰:「贺为王时,又见大白狗冠方山冠而无尾,此服妖,亦犬祸也。贺以问郎中令龚遂,遂曰:『此天戒,言在仄者尽冠狗也。』」二载意虽相近而文异,疑御览所引系某东汉人书疏策文之语,暂入散句以俟考。汪辑入刘备传,非。

六四二 梅福上书曰:「仲尼之庙,不出阙里。」〔一〕──文选卷四二应休琏与广川长岑文瑜书一首注

〔一〕 梅福,字子真,九江寿春人。成帝时上书,以为宜建三统,封孔子之世以为殷后。其文曰:「今仲尼之庙不出阙里,孔氏子孙不免编户,以圣人而歆匹夫之祀,非皇天之意也。」疑文选注「汉书」上衍「续」字,或与上条类同,故亦暂入散句以俟考。

序传

六四三 朗祖父隽,字符异,博学好古,倜傥有大度。长八尺三寸,腰带十围,仪状魁岸,与众有异,乡党宗族咸景附焉。位至颍川太守。父防,字建公,性质直公方,虽闲居宴处,威仪不忒。雅好汉书名臣列传,所讽诵者数十万言。少仕川郡,历官洛阳令、京兆尹。以年老转拜骑都尉,养志闾巷,阖门自守。诸子虽冠成人,不命曰进不敢进,不命曰坐不敢坐,不指有所问不敢言,父子之间肃如也。年七十一,建安二十四年终。有子八人,朗最长,次即晋宣皇帝也。(姚。汪)──魏志司马朗传注 ○ 御览卷三七七

六四四 灵台者,乃周家之所造台也,图书术籍,珍玩宝怪,皆所藏也。(汪)──初学记卷二四

八家后汉书辑注八家后汉书辑注(华峤汉后书、谢沈后汉书、张莹后汉南记、袁山松后汉书、张璠后汉纪、无名氏后汉书、附录)

华峤汉后书卷一

周天游辑注

明帝纪

○○一 明帝至长安,迎取飞廉并铜马,置上西门平乐观。(汪。黄) ──文选卷三张平子东京赋注

○○二 馆陶公主为子求郎,不许,赐钱千万。明帝谓群臣曰:「

郎官上应列宿,非其人则民受其殃。」〔一〕(姚。汪。黄)──初学记卷一一 ○ 御览卷二一五

〔一〕 黄辑又注出书钞卷六○ 鸫其所据乃陈本,孔本作应劭汉官仪。今从孔本。

○○三 帝自制五行章句〔一〕。(汪。黄)──范书桓郁传注 ○ 御览卷五九一

〔一〕 东观记与此同,而范书作「五家章句」。李贤曰:「此言『

五家』,即谓五行之家也。」

○○四 世祖既以吏事自婴,帝尤任文法,总揽威柄,权不借下。值天下初定,四民乐业,户口衣食滋植,断狱号居前世之十二。中兴已来,追踪宣帝。夫以锺离意之廉法,谏诤恳切,以宽和为首。以此推之,斯亦难以德言者也〔一〕。(汪。黄)─

─御览卷九一 ○ 类聚卷一二 书钞卷一五

〔一〕 天游按:范书锺离意传曰:「帝性褊察,好以耳目隐发为明,故公卿大臣数被诋毁,近臣尚书以下至见提拽,常以事怒郎药崧,以杖撞之。」又曰:「朝廷莫不悚栗,争为严切,以避诛责,唯意独敢谏争。会连有变异,意复上疏曰:『咎在群臣不能宣化理职,而以苛刻为俗。吏杀良人,继踵不绝 鹳官无相亲之心,吏人无雍雍之志 鹳姓可以德胜,难以力服。先王要道,民用和睦,故能致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愿陛下垂圣德,揆万机,诏有司,慎人命,缓刑罚,顺时气,以调阴阳,垂之无极。」华峤「难以德言者也」之断语,当本于此。而范论作「岂弘人之度未优乎」,未免有避重就轻之嫌。

章帝纪

○○五 魏文帝称「明帝察察,章帝长者」〔一〕。(姚。汪。黄) ──范书章帝纪注

〔一〕 此引当系章帝纪华峤论之语。

灵帝纪

○○六 (元和)〔光和〕元年〔一〕,置鸿都门学,〔画孔子及七十二弟子像〕〔二〕。其诸生皆敕州郡、三公举用辟召,或出为刺史、太守,入为尚书、侍中,乃有封侯赐爵者,士君子皆耻与为列焉〔三〕。(汪。黄)──文选卷三八任彦升为范史云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注 ○ 御览卷二○一

〔一〕 据汪辑改。

〔二〕 据御览卷二○一补。

〔三〕 袁宏纪卷二四曰:「本颇以经学相招。后诸能为尺牍、词赋及工书鸟篆者至数千人,或出典州郡,入为尚书侍中,封赐侯爵。」

○○七 灵帝时,遂使钩盾令宋典缮治南宫,〔修玉堂殿〕〔一〕。又使掖庭令毕岚铸铜人四,列于苍龙、玄武阙外。

同部

其它

班马异同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一 班马异同 正史类 提要 【臣】等谨案班马异同三十五卷旧本或题宋倪思撰或题刘辰翁撰杨士奇跋曰班马异同三十五卷相传作于须溪观其评泊批防臻极精妙信非须溪不能而文献通考载为倪思所撰岂作于倪而评泊出于须溪耶其语亦两持不决案通考之载是书实据直斋书録解题使果出于辰翁则陈振孙时何得先为着録是固可不辨而明矣是编大防以班固汉书多因史记之旧而増损其文乃考其字句异同以参观得失其例以史记本文大书凡史记无而汉书所加者则以细字书之史记有而汉书所删者则以墨笔勒字旁或汉书移其先后者则注曰汉书上连某文下连某文或汉书移入别篇者则注曰汉书见某二书互勘长短较然于史学颇为有
班马异同论
班马异同卷一 宋倪思编 项羽本纪籍列传第七一 史记七汉书三十一项籍者字羽下相人也字羽初起时年二十四其季父项梁梁父即楚名将项燕为秦将王翦所戮者也项氏世家世为楚封扵项故姓项氏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去项梁怒之籍曰书足以记名姓名而己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耳扵是项梁竒其意乃教籍以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学项梁常有栎阳逮乃请蕲狱掾曹咎书抵栎阳狱掾史司马欣以故事得皆已项梁尝杀人与籍避仇扵吴中吴中贤士大夫皆出项梁下每吴中有大繇役及项梁常为主办阴以兵法部勒宾客及子弟以是知其秦始皇帝东稽渡浙江梁与籍俱观籍曰彼可取而代也梁掩其口曰毋无妄言族矣梁以此竒籍籍长八尺余二寸力扛
北齐书
北齐书 补帝纪第一 补帝纪第二 补帝纪第三 帝纪第四 补帝纪第五 补帝纪第六 补帝纪第七 补帝纪第八 补列传第一 补列传第二 补列传第三 补列传第四 列传第五 补列传第六 补列传第七 列传第八 列传第九 列传第十 列传第十一 列传第十二列传第十三 列传第十四 列传第十五 列传第十六 列传第十七 补列传第十八 补列传第十九 补列传第二十 补列传第二十一 补列传第二十二补列传第二十三 补列传第二十四 补列传第二十五 补列传第二十六 补列传第二十七 补列传第二十八 补列传第二十九 补列传第三十 补列传第三十一 补列传第三十二列传第三十三 列传第三十四 列传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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