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藏 · 正史
后汉书
91 万字 · 约 43 小时 7 分钟 · 114 /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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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今四海之大,而*(百)**[可]*无乎?”和帝嘉纳其言,即创业焉大行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诸郎。丞一人。治礼郎四十七人。
右属大鸿胪。本注曰:承秦有典属国,别主四方夷狄朝贡侍子,成帝时省并大鸿胪。
中兴省驿官、别火二令、丞,及郡邸长、丞,但令郎治郡邸。
后汉书志第二十六 百官三 宗正大司农少府
宗正,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序录王国嫡庶之次,及诸宗室亲属远近,郡国岁因计上宗室名籍。若有犯法当髡以上,先上诸宗正,宗正以闻,乃报决。
丞一人,比千石。
,六人骑吏,二人法家,十八人学事,一人官医。”
诸公主,每主家令一人,六百石。丞一人,三百石。本注曰:其余属吏增减无常。
,从官二人。”东观书曰:“其主薨无子,置傅一人守其家。”
右属宗正。本注曰:中兴省都司空令、丞。
大司农,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诸钱谷金帛诸货币。郡国四时上月旦见钱谷簿,其逋未毕,各具别之。边郡诸官请调度者,皆为报给,损多益寡,取相给足。丞一人,比千石。部丞一人,六百石。本注曰:部丞主帑藏。
太仓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受郡国传漕谷。丞一人。
平准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知物贾,主练染,作采色。丞一人。
导官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舂御米,及作干糒。导,择也。丞一人。
c右属大司农。本注曰:郡国盐官、铁官本属司农,中兴皆属郡县。又有廪牺令,六百石,掌祭祀牺牲鴈鹜之属。及雒阳巿长、荥阳敖仓官,中兴皆属河南尹。
余均输等皆省。
少府,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中服御诸物,衣服宝货珍膳之属。
丞一人,比千石。
太医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诸医。药丞、方丞各一人。本注曰:药丞主药。方丞主药方。
太官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御饮食。左丞、甘丞、汤官丞、果丞各一人。本注曰:左丞主饮食。甘丞主膳具。汤官丞主酒。果丞主果。
守宫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御纸笔墨,及尚书财用诸物及封泥。丞一人。
上林苑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苑中禽兽。颇有民居,皆主之。捕得其兽送太官。丞、尉各一人。
侍中,比二千石。本注曰:无员。掌侍左右,赞导觽事,顾问应对。法驾出,则多识者一人参乘,余皆骑在乘舆车后。本有仆射一人,中兴转为祭酒,或置或否。
中常侍,千石。本注曰:宦者,无员。后增秩比二千石。掌侍左右,从入内宫,赞导内觽事,顾问应对给事。
黄门侍郎,六百石。本注曰:无员。掌侍从左右,给事中,关通中外。及诸王朝见于殿上,引王就坐。
小黄门,六百石。[本注曰]:宦者,无员。掌侍左右,受尚书事。上在内宫,关通中外,及中宫已下觽事。诸公主及王太妃等有疾苦,则使问之。
黄门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省中诸宦者。丞、从丞各一人。本注曰:宦者。从丞主出入从。
黄门署长、画室署长、玉堂署长各一人。丙署长七人。皆四百石,黄绶。本注曰:宦者。各主中宫别处。
中黄门□从仆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黄门□从。居则宿卫,直守门户;出则骑从,夹乘舆车。
中黄门,比百石。本注曰:宦者,无员。后增比三百石。掌给事禁中。
掖庭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掌后宫贵人采女事。左右丞、暴室丞各一人。本注曰:宦者。暴室丞主中妇人疾病者,就此室治;其皇后、贵人有罪,亦就此室。
永巷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典官婢侍使。丞一人。本注曰:宦者。
御府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典官婢作中衣服及补浣之属。丞、织室丞各一人。本注曰:宦者。
祠祀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典中诸小祠祀。丞一人。本注曰:宦者。
钩盾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典诸近池苑囿游观之处。丞、永安丞各一人,三百石。本注曰:宦者。永安,北宫东北别小宫名,有园观。苑中丞、果丞、鸿池丞、南园丞各一人,二百石。本注曰:苑中丞主苑中离宫。果丞主果园。鸿池,池名,在雒阳东二十里。南园在雒水南。濯龙监、直里监各一人,四百石。本注曰:濯龙亦园名,近北宫。直里亦园名也,在雒阳城西南角。 中藏府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中币帛金银诸货物。丞一人。
内者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宫]*中布张诸*(衣)**[亵]*物。左右丞各一人。
尚方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上手工作御刀□诸好器物。丞一人。
尚书令一人,千石。本注曰:承秦所置,武帝用宦者,更为中书谒者令,成帝用士人,复故。掌凡选署及奏下尚书曹文书觽事。
尚书仆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署尚书事,令不在则奏下觽事。
尚书六人,六百石。本注曰:成帝初置尚书四人,分为四曹:常侍曹尚书主公卿事;二千石曹尚书主郡国二千石事;民曹尚书主凡吏上书事;客曹尚书主外国夷狄事。世祖承遵,后分二千石曹,又分客曹为南主客曹、北主客曹,凡六曹。左右丞各一人,四百石。本注曰:掌录文书期会。左丞主吏民章报及驺伯史。右丞假署印绶,及纸笔墨诸财用库藏。侍郎三十六人,四百石。本注曰:一曹有六人,主作文书起草。令史十八人,二百石。本注曰:曹有三,主书。后增剧曹三人,合二十一人。
“故事尚书郎以令史久缺补之,世祖始改用孝廉为郎,以孝廉丁邯补焉。邯称病不就。诏问:‘实病?羞为郎乎?’对曰:‘臣实不病,耻以孝廉为令史职耳!’世祖怒曰:‘虎贲灭头杖之数十。’诏曰:‘欲为郎不?’邯曰:‘能杀臣者陛下,不能为郎者臣。’中诏遣出,竟不为郎。邯字叔春,京兆阳陵人也。有高节,正直不挠,后拜汾阴令,治有名夡,迁汉中太守。妻弟为公孙述将,收妻送南郑狱,免冠徒跣自陈。诏曰:‘汉中太守妻乃系南郑狱,谁当搔其背垢者?
悬牛头,卖马脯,盗跖行,孔子语。以邯服罪,且邯一妻,冠履勿谢。’治有异,卒于官。”
符节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为符节台率,主符节事。凡遣使掌授节。尚符玺郎中四人。本注曰:旧二人在中,主玺及虎符、竹符之半者。符节令史,二百石。本注曰:掌书。
“汉之铜虎符,则其制也。”周礼又曰:“以英荡辅之。”干宝曰:“英,刻书也。荡,竹箭也。刻而书其所使之事,以助三节之信,则汉之竹使符者,亦取则于故事也。”
御史中丞一人,千石。本注曰:御史大夫之丞也。旧别监御史在殿中,密举非法。及御史大夫转为司空,因别留中,为御史台率,后又属少府。治书侍御史二人,六百石。本注曰:掌选明法律者为之。凡天下诸谳疑事,掌以法律当其是非。侍御史十五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察举非法,受公卿髃吏奏事,有违失举劾之。凡郊庙之祠及大朝会、大封拜,则*(一)*人监威仪,有违失则劾奏。
蔡质汉仪曰:“丞,故二千石为之,或选侍御史高第,执宪中司,朝会独坐,内掌兰台,督诸州刺史,纠察百寮,出为二千石。”魏志曰:“建安置御史大夫,不领中丞,置长史一人。”
兰台令史,六百石。本注曰:掌奏及印工文书。
c右属少府。本注曰:职属少府者,自太医、上林凡四官。自侍中至御史,皆以文属焉。承秦,凡山泽陂池之税,名曰禁钱,属少府。世祖改属司农,考工转属太仆,都水属郡国。孝武帝初置水衡都尉,秩比二千石,别主上林苑有离宫燕休之处,世祖省之,并其职于少府。每立秋貙刘之日,辄暂置水衡都尉,事讫乃罢之。少府本六丞,省五。又省汤官、织室令,置丞。又省上林十池监,胞人长丞,宦者、昆台、佽飞三令,二十一丞。又省水衡属官令、长、丞、尉二十余人。章和以下,中官稍广,加尝药、太官、御者、钩盾、尚方、考工、别作监,皆六百石,宦者为之,转为兼副,或省,故录本官。
后汉书志第二十七 百官四 执金吾太子太傅大长秋太子少傅将作大匠城门校
尉北
军中候司隶校尉执金吾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宫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月三绕行宫外,及主兵器。吾犹御也。丞一人,比千石。缇骑二百人。本注曰:无秩,比吏食奉。
c右属执金吾。本注曰:本有式道、左右中候三人,六百石。车驾出,掌在前清道,还持麾至宫门,宫门乃开。中兴但一人,又不常置,每出,以郎兼式道候,事已罢,不复属执金吾。又省中垒、寺互、都船令、丞、尉及左右京辅都尉。
太子太傅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职掌辅导太子。礼如师,不领官属。
太长秋一人,二千石。本注曰:承秦将行,宦者。景帝更为大长秋,或用士人。
中兴常用宦者,职掌奉宣中宫命。凡给赐宗亲,及宗亲当谒见者关通之,中宫出则从。丞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
中宫仆一人,千石。本注曰:宦者。主驭。本注曰:太仆,秩二千石,中兴省“太”,减秩千石,以属长秋。
中宫谒者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中宫谒者三人,四百石。本注曰:
宦者。主报中章。
中宫尚书五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文书。
中宫私府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藏币帛诸物,裁衣被补浣者皆主之。丞一人。本注曰:宦者。
中宫永巷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宫人。丞一人。本注曰:宦者。
中宫黄门□从仆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黄门□从。
中宫署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宫清署天子数。女骑六人,丞、复道丞各一人。本注曰:宦者。复道丞主中阁道。
中宫药长一人,四百石。本注曰:宦者。
c右属大长秋。本注曰:承秦,有詹事一人,位在长秋上,亦宦者,主中诸官。成帝省之,以其职并长秋。是后皇后当法驾出,则中谒、中宦者职吏权兼詹事奉引,讫罢。宦者诛后,尚书选兼职吏一人奉引云。其中长信、长乐宫者,置少府一人,职如长秋,及余吏皆以宫名为号,员数秩次如中宫。本注曰:帝祖母称长信宫,故有长信少府,长乐少府,位在长秋上,及职吏皆宦者,秩次如中宫。长乐又有韂尉,仆为太仆,皆二千石,在少府上。其崩则省,不常置。
太子少傅,二千石。本注曰:亦以辅导为职,悉主太子官属。
太子率更令一人,千石。本注曰:主庶子、舍人更直,职似光禄。
太子庶子,四百石。本注曰:无员,如三署中郎。
太子舍人,二百石。本注曰:无员,更直宿韂,如三署郎中。
太子家令一人,千石。本注曰:主仓谷饮食,职似司农、少府。
太子仓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仓谷。
太子食官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饮食。
太子仆一人,千石。本注曰:主车马,职如太仆。
太子厩长一人,四百石。本注曰:主车马。
太子门大夫,六百石。本注曰:旧注云职比郎将。旧有左右户将,别主左右户直郎,建武以来省之。
太子中庶子,六百石。本注曰:员五人,职如侍中。
太子洗马,比六百石。本注曰:旧注云员十六人,职如谒者。太子出,则当直者在前导威仪。
太子中盾一人,四百石。本注曰:主周韂徼循。
太子韂率一人,四百石。本注曰:主门韂士。
c右属太子少傅。本注曰:凡初即位,未有太子,官属皆罢,唯舍人不省,领属少府。
将作大匠一人,二千石。本注曰:承秦,曰将作少府,景帝改为将作大匠。
掌修作宗庙、路寝、宫室、陵园木土之功,并树桐梓之类列于道侧。丞一人,六百石。
左校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左工徒。丞一人。
右校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右工徒。丞一人。
c右属将作大匠。
城门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雒阳城门十二所。
司马一人,千石。本注曰:主兵。城门每门候一人,六百石。本注曰:
雒阳城十二门,其正南一门曰平城门,北宫门,属卫尉。其余上西门,
雍门,广阳门,津门,
小苑门,开阳门,秏门,中东门,上东门,谷门,
夏门,凡十二门。 “平城司午,厥位处中。”古今注曰:“建武十四年九月开平城门。” c右属城门校尉。
北军中候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监五营。
屯骑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宿卫兵。司马一人,千石。
越骑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宿卫兵。司马一人,千石。
步兵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宿卫兵。司马一人,千石。
长水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宿卫兵。司马、胡骑司马各一人,千石。本注曰:掌宿卫,主乌桓骑。
射声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宿卫兵。司马一人,千石。
c右属北军中候。本注曰:旧有中垒校尉,领北军营垒之事。有胡骑、虎贲校尉,皆武帝置。中兴省中垒,但置中候,以监五营。胡骑并长水。虎贲主轻车,并射声。
c凡中二千石,丞比千石。真二千石,丞、长史六百石。比二千石,丞比六百石。令、相千石,丞、尉四百石;其六百石,丞、尉三百石。长、相四百石及三百石,丞、尉皆二百石。诸侯、公主家丞,秩皆比百石。诸边鄣塞尉、诸陵校尉长,皆二百石。有常例者不署秩。
司隶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孝武帝初置,持节,掌察举百官以下,及京师近郡犯法者。元帝去节,成帝省,建武中复置,并领一州。
从事史十二人。本注曰:都官从事,主察举百官犯法者。功曹从事,主州选署及觽事。别驾从事,校尉行部则奉引,录觽事。簿曹从事,主财谷簿书。其有军事,则置兵曹从事,主兵事。其余部郡国从事,每郡国各一人,主督促文书,察举非法,皆州自辟除,故通为百石云。假佐二十五人。本注曰:主簿录合下事,省文书。
门亭长主州正。门功曹书佐主选用。孝经师主监试经。月令师主时节祠祀。律令师主平法律。簿曹书佐主簿书。其余都官书佐及每郡国,各有典郡书佐一人,各主一郡文书,以郡吏补,岁满一更。司隶所部郡七。
河南尹一人,主京都,特奉朝请。其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人,汉初都长安,皆秩中二千石,谓之三辅。中兴都雒阳,更以河南郡为尹,以三辅陵庙所在,不改其号,但减其秩。其余弘农、河内、河东三郡。其置尹,冯翊、扶风及太守丞奉之本位,在地理志。
后汉书志第二十八 百官五 州郡县乡亭里匈奴中郎将乌桓校尉护羌校尉王国
宋卫
国列侯关内侯四夷国百官奉外十二州,每州刺史一人,六百石。本注曰:秦有监御史,监诸郡,汉兴省之,但遣丞相史分刺诸州,无常官。孝武帝初置刺史十三人,秩六百石。成帝更为牧,秩二千石。建武十八年,复为刺史,十二人各主一州,其一州属司隶校尉。诸州常以八月巡行所部郡国,录囚徒,考殿最。初岁尽诣京都奏事,中兴但因计吏。
青州得齐国、北海、东莱、济南、乐安,凡五郡。”献帝春秋曰:“孙权以步骘行交州刺史。”东观书曰:“交趾刺史,持节。”
皆有从事史、假佐。本注曰:员职略与司隶同,无都官从事,其功曹从事为治中从事。
豫州部郡国六,冀州部九,兖州部八,徐州部五,青州部六,荆州部七,扬州部六,益州部十二,凉州部十二,并州部九,幽州部十一,交州部七,凡九十八。其二十七王国相,其七十一郡太守。其属国都尉。属国,分郡离远县置之,如郡差小,置本郡名。世祖并省郡县四百余所,后世稍复增之。
及臻后代,任寄弥广,委之邦宰之命,授之斧钺之重,假之都督之威,开之征讨之略。晋太康之初,武帝亦疑其然,乃诏曰:“上古及中代,或置州牧,或置刺史,置监御史,皆总纲纪,而不赋政,治民之事,任之诸侯郡守。昔汉末四海分崩,因以吴、蜀自□,自是刺史内亲民事,外领兵马,此一时之宜尔。今赖宗庙之灵,士大夫之力,江表平定,天下合之为一,当韬戢干戈,与天下休息。诸州无事者罢其兵,刺史分职,皆如汉氏故事,出颁诏条,入奏事京城。
二千石专治民之重,监司清峻于上,此经久之体也。其便省州牧。”晋武帝又见其獘矣,虽有其言,不卒其事,后嗣缵继,牧镇愈重,据地分争,竟覆天下。
昔王畿之大,不过千里,州之所司,广袤兼远。争强虎视之辰,迁鼎革终之日,未尝不藉蕃兵之权,挟董司之力,逼迫伺隙,陵夺冲幼。其甚者臣主扬兵,骨肉战野,昆弟枭悬,伯叔屠裂。末壮披心,尾大不掉,既用此始,亦病以终。
倾辀愈袭,莫或途改,致雒京有衔璧之痛,秦台有不守之酷。胡、羌递兴,氐、鲜更起,摩灭髃黎,流祸百世。坚冰所渐,兼缘兹蠹。呜呼!后之圣王,必不久滞斯夡,灵长之终,当有神筭。不然,则雄捍反拒之事,惧甚于此心,凭强作害之谋,方盛于后意。
凡州所监都为京都,置尹一人,二千石,丞一人。每郡置太守一人,二千石,丞一人。郡当边戍者,丞为长史。王国之相亦如之。每属国置都尉一人,比二千石,丞一人。本注曰:凡郡国皆掌治民,进贤劝功,决讼检奸。常以春行所主县,劝民农桑,振救乏绝。秋冬遣无害吏案讯诸囚,平其罪法,论课殿最。岁尽遣吏上计。并举孝廉,郡口二十万举一人。[尉一人],典兵禁,备盗贼,景帝更名都尉。武帝又置三辅都尉各一人,讥出入。边郡置农都尉,主屯田殖谷。又置属国都尉,主蛮夷降者。中兴建武六年,省诸郡都尉,并职太守,无都试之役。省关都尉,唯边郡往往置都尉及属国都尉,稍有分县,治民比郡。安帝以羌犯法,三辅有陵园之守,乃复置右扶风都尉,京兆虎牙都尉。皆置诸曹掾史。本注曰:诸曹略如公府曹,无东西曹。
有功曹史,主选署功劳。有五官掾,署功曹及诸曹事。其监属县,有五部督邮,曹掾一人。正门有亭长一人。主记室史,主录记书,催期会。无令史。合下及诸曹各有书佐,干主文书。
张角怀挟妖伪,遐迩摇荡,八州并发,烟炎绛天,牧守枭裂,流血成川。尔乃远征三边殊俗之兵,非我族类,忿鸷纵横,多僵良善,以为己功,财货粪土。
哀夫民氓迁流之咎,见出在兹,不教而战,是谓弃之,迹其祸败,岂虚也哉!
春秋家不藏甲,所以一国威抑私力也。今虽四海残壤,王命未洽,可折冲压难,若指于掌,故置右扶风。” 属官,每县、邑、道,大者置令一人,千石;其次置长,四百石;小者置长,三百石;侯国之相,秩次亦如之。本注曰:皆掌治民,显善劝义,禁奸罚恶,理讼平贼,恤民时务,秋冬集课,上计于所属郡国。
及南阳穰中,土沃民稠,四五万户而为长。桓帝时,以*(江)*[汝]南阳安为女公主邑,改号为令,主薨复复其故。若此为系其本。俗说令长以水土为之,及秩高下,皆无明文。班固通儒,述一代之书,斯近其真。”
丞尉以下,岁诣郡,课校其功。功多尤为最者,于廷尉劳勉之,以劝其后。负多尤为殿者,于后曹别责,以纠怠慢也。诸对辞穷尤困,收主者,掾史关白太守,使取法。丞尉缚责,以明下转相督□,为民除害也。明帝诏书不得僇辱黄绶,以别小人吏也。”
凡县主蛮夷曰道。公主所食汤沐曰*(国)**[邑]*。县万户以上为令,不满为长。
侯国为相。皆秦制也。丞各一人。尉大县二人,小县一人。本注曰:丞署文书,典知仓狱。尉主盗贼。凡有贼发,主名不立,则推索行寻,案察奸宄,以起端绪。各署诸曹掾史。本注曰:诸曹略如郡员,五官为廷掾,监乡五部,春夏为劝农掾,秋冬为制度掾。 乡置有秩、三老、游徼。本注曰:有秩,郡所署,秩百石,掌一乡人;
其乡小者,县置啬夫一人。皆主知民善恶,为役先后,知民贫富,为赋多少,平其差品。三老掌教化。凡有孝子顺孙,贞女义妇,让财救患,及学士为民法式者,皆扁表其门,以兴善行。游徼掌徼循,禁司奸盗。又有乡佐,属乡,主民收赋税。
亭有亭长,以禁盗贼。本注曰:亭长,主求捕盗贼,承望都尉。
里有里魁,民有什伍,善恶以告。本注曰:里魁掌一里百家。什主十家,伍主五家,以相检察。民有善事恶事,以告监官。
边县有障塞尉。本注曰:掌禁备羌夷犯塞。其郡有盐官、铁官、工官、都水官者,随事广狭置令、长及丞,秩次皆如县、道,无分士,给均本吏。本注曰:凡郡县出盐多者置盐官,主盐税。出铁多者置铁官,主鼓铸。有工多者置工官,主工税物。有水池及鱼利多者置水官,主平水收渔税。在所诸县均差吏更给之,置吏随事,不具县员。
使匈奴中郎将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护南单于。置从事二人,有事随事增之,掾随事为员。护羌、乌桓校尉所置亦然。
护乌桓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乌桓胡。
护羌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西羌。
皇子封王,其郡为国,每置傅一人,相一人,皆二千石。本注曰:傅主导王以善,礼如师,不臣也。相如太守。有长史,如郡丞。
汉初立诸王,因项羽所立诸王之制,地既广大,且至千里。又其官职傅为太傅,相为丞相,又有御史大夫及诸卿,皆秩二千石,石官皆如朝廷。国家唯为置丞相,其御史大夫以下皆自置之。至景帝时,吴、楚七国恃其国大,遂以作乱,几危汉室。及其诛灭,景帝惩之,遂令诸王不得治民,令内史主治民,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武帝改汉内史、中尉、郎中令之名,而王国如故,员职皆朝廷为署,不得自置。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