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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正史

新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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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海中,岛夷乘衅,必来寇抄汝,汝食少不能支,必为彼屈,汝为其臣,敦若天子臣?今海上诸夷岁贡于汝才者,亦畏我大国之尔与也。圣天了有德于汝甚厚。前年之师,殊非上意,边将谗汝尔。汝曾不悟,不能遣一介之使,谢罪请命,辄称兵抗拒,逐我使人,以怒我大国之师,今祸且至矣,惟世子计之。”日鐏拜且泣涕曰:“公言良是,为我计者,皆不知出此。前日之战,救死而已,宁不知惧天子使,公来必能活我。”北面誓,死不敢忘天子之德,出奇宝为贿,立道一无所受,但要日鐏入朝。日鐏曰:“贪生畏死,人之常情。诚有诏贷以不死,臣将何辞。”乃先遣其臣阮代之、何惟严等随立道上表谢罪,修岁贡之礼如初。廷臣有害其功者,以为必先朝而后赦。日鐏惧,卒不敢至,议者惜之。

二十九年,遣立道奉使按行两浙。寻授四川南道宣慰使,迁陕西汉中道肃政廉访使。皇曾孙松封梁王,出镇云南。廷议求旧臣可辅王者,立道遂以陕西行台侍御使拜云南行省参知政事。视事期月,卒于官。

立道三使安南,官云南最久,得土人之心,为立祠于鄯城西。所著诗文有《效古集》、《平蜀总论》、《安南录》、《云南风土记》、《六诏通说》。

子元,云南行省左右司郎中。

梁曾,字贡父,大都大兴人。少好学,日记数千言。中统四年以翰林学士承旨王鹗荐,辟中书左三部令史,三转为中书省掾。至元十年,用累考及格,授云南诸路行省都事,佩银符。久之,擢员外郎。十五年,转同知广南西路左右两江宣抚司事。明年,除南阳府知府。唐、邓二属州为襄阳府所夺,曾力争,卒复旧制。南阳在宋末为边郡,地无桑柘,而岁赋丝,曾请折输布,一郡称便。

十七年遣使安南,召见,赐三珠金虎符、貂裘一袭,进兵部尚书。明年,日烜遣其叔遗爱,奉表从曾献方物。二十一年,除曾湖南宣慰司副使,以疾去官。

二十九年,改淮西宣慰司副使,复以亲老辞,召至京师,敕曾再使安南,授吏部尚书,赐三珠金虎符、袭衣、乘马、弓矢、器币,以礼部郎中陈孚为副。十二月,改授淮安路总管而行。明年正月,至安南。其国门:中曰阳明,左曰日新,右曰云会,安南人郊迎,请由日新门入。曾大怒曰:“奉诏不由中门,是我辱君命。”即回馆。既而请由云会门,曾复执不可,始自阳明门迎诏入。又责日鐏亲出迎诏,且讲本朝尚右之礼。以书往复者三。三月,其国相陶子奇等从曾诣阙请罪,并上万寿颂、金册表、方物,而以黄金器遗曾为赆,曾不受。

八月,还京师,进所与陈日鐏往复议事书。帝大悦,解衣赐之,且令坐地上,右丞阿里意不然,帝怒曰:“梁曾两使外国,汝何敢尔!”是日,有亲王至自如林,帝命酌酒,先赐曾,谓亲王曰:“汝所办者汝事,梁曾所办,吾与汝之事,汝勿以为后也。”复于便殿赐酒馔,夜二鼓乃出。明日,诏陈其方物象,鹦鹉于庭,而命曾引所献象,曾以袖引之,象随曾如素驯者,复命引他象,亦然。帝以曾为福人,且问曰:“汝亦惧否?”对曰:“虽惧,君命不敢违。”帝曰善。或谗曾受安南赂者,帝以问曾。曾对曰:“安南以黄金器遗臣,臣不受,以属陶子奇矣。”帝曰:“此馈赆,受之可也。”寻赐白金、金币,中书以使安南三珠金虎符与之。仍乘传之任。”

大德元年,除杭州路总管,户口复者五万二千四百户。请禁莫夜鞫囚及游街之刑。著为令。四年,丁内艰。先是,丁优制未行,曾奏请终制如礼。七年,除潭州路总管,辞不赴。服除,拜两浙都转运盐使。又明年,拜云南行省参知政事,赐三珠金虎符。寻召还,以母丧未葬,扶柩北归,至长芦,赐钞一百锭使营葬。十年,召为中书参议。预内燕,赐只孙一袭。十一年,出为河南行省参知政事。寻迁湖广行省知政事。四年,以疾罢,敕赐乐物。

皇庆元年,仁宗以曾前朝旧臣,特授昭文馆大学士、资德大夫。累章乞致仕,不允,复起为集贤侍讲学士。国有大政,必命曾与诸老议之。延祐元年,奉诏代祀中岳中道。以病臻仕。至治二年卒,年八十一。

李克忠,字公瑾,滕州人。父显,倜偿善骑射,从族人李元至都,受知于诸王脱端,以管军千户领邹县尉,累迁河南等路管民权府。

克忠,幼警敏,好读书。至元十二年,世祖遣哈撒儿海牙、奴剌丁使安南,以克忠佐之,授安南达鲁花赤府知事。诏有事司依使缅事例,厚给资装。既至,克忠要以三事:一曰国主亲朝,二曰遣子入侍,三曰籍户口归朝廷。安南人不从,克忠以书谕其国主,又不报,乃还。时吐蕃梗命,云南行省并开新路于纳洪土老蛮,克忠等始得平行而返。十四年夏,至上都,召见大安阁,赐金符,擢奉训大夫、工部郎中,兼计议官。

十五年,偕礼部尚书柴椿、会同馆使哈剌脱因、工部员外郎董瑞安、南人黎克,复赉玺书谕日谕日烜入朝。十六年,克忠等返。十一月,复遣克忠再往,以竟使事。十七年四月,偕其陪臣黎仲陀等,斋表奉贡物诣阙下。世祖大悦。用事大臣欲克忠往谒,克忠曰:“论功行赏,国有常典,吾岂奔走权门者耶!”竟不往。

久之,授奉议大夫、同知岳州路总管府事。初至,教郡人藏冰,已而大疫,以冰疗之,全活甚众。迁泰州尹。又选为海北广东道提刑按察副使,进阶中顺大夫,以新老乞养归。旋起为同知吉州路总管府事,延名儒以兴郡学,士论称之。大德五年卒,年五十六。

子希颜,以父荫授进义校尉、南昌县主簿。江西行省参知政事郝天挺雅重之,辟行省掾。又从平章散术台讨宁都贼有功,迁承事郎、袁州路知事。终太常太乐署令。子稷。

稷,字孟豳。幼颖敏,八岁能记诵经史。从其父官袁州,师夏镇。又从官铅山,师方回。镇与回,俱名儒,稷兼得其传。

泰定四年,登进士第,授淇州判官。调海陵县丞,入为翰林国史院编修官。擢御史台照磨。至正初,出为江南行台监察御史,迁都事,又入为监察御史。劾奏阉宦高龙卜“侵挠朝政,擅作威福,交通时相,请谒公行,为国基祸,乞加窜逐,以正邦刑。”章上,流高龙卜于高丽。又言:“御史封事,须至御前开拆,以防壅蔽之患。言事官须优加擢用,以开谏诤之路。殿中侍御史、给事中、起居注,须任端人直士,书百司奏请及帝所可否,月达省台,付史以备纂修之实。”承天护圣寺火,敕更作,稷上言:“水旱相仍,公私俱乏,不宜妄兴大役。”议遂寝。会朝廷方注意守令,因言:“下县尹多从吏部铨注,宜并归省选。茶、盐铁课责备长吏,动受刑谴,何以临民,宜分委佐贰。投下达鲁花赤蠹政害民,宜为佐贰。”帝悉可其奏。迁中书左司都事,又四迁为户部尚书。

十一年,廷议以中原租税不实,将履亩起税。稷诣都堂言曰:“今妖寇窃发,民庶流亡,此政一行,是驱民为盗也。”宰相韪之。寻参议中书省事,俄迁治书侍御史。

十二年,从丞相脱脱征徐州。贼平,谒告归滕州。既而,召为詹事丞,除侍御史,迁中书参知政事。皇太子受册,摄大礼使,除枢密副使。帝躬祀郊庙,摄太常少卿。寻为侍御史,又为中书参知政事。俄进资善大夫、御史中丞。寻特加荣禄大夫。至正十九年,丁母忧。诏起复为陕西行省左丞、枢密副使。乞终制,不起。服阕,命为大都总管,兼大兴县尹,除副詹事。二十四年,出为陕西行台中丞,未行,改山东廉访使,得疾,上章致仕。还京师卒,年六十一,赠推忠赞理正宪功臣、集贤大学士、荣禄大夫、柱国,追封齐国公,谥文穆。

稷为人孝友恭俭,处家严而有则,与人交一以诚恪。尤笃于乡党朋友之谊,中丞任择善、陈思廉,既没,皆无其遗孤。出入台省者二十年,为时名卿云。史臣曰:“张庭珍诸人,皆奉使安南有名迹者。中统元年,安南世子光昺上书,请三年一贡,从之。庭珍为安南达鲁花赤在至元六年,又责其入贡,疑非事实。是时江南未平,陈氏倚宋为屏蔽,或有倔强之辞,然谓其露刃以胁使者,亦诬矣。盖私家传状所载者,不可以尽信也。”

卷一百七十三 列传第七十

郭汝梅 张炳 袁裕 孟祺 王庭玉 刘好礼 李元 张础 陈元凯 许楫 孙显 王显祖

郭汝梅,字和卿,大都漷阴人。金末,大兵陷漷阴,屠之。汝梅方七岁,其父琪,祷于神,原佑此儿,使宗嗣不绝。及滦河,琪力不能负,欲弃之。遇赤犊,乘以渡河,获免。汝梅年十八,父老称其干略,使摄知县事。

太宗二年,立十路征收课税所,耶律楚材奏充燕京都税司,以理剧知名。中统初,汝梅以久管征书,非本志,使其子翰承袭。

中统三年,阿合马奏本路员多,宜汰之,疏其勤干得力者任使如故,起汝梅再充课税所官。创建驿舍百余,民不知扰。每岁应给行宫所需,未尝阙误。益户口万余。迁中都路总管,兼大兴尹,阶昭勇大将军。数引见,奏对称旨。五年卒。

先是,汝梅从宪宗幸柳林,宪宗问近郊户籍,汝梅仓卒不能对。从吏刘伯杰代应之,帝甚悦,曰:“是人为官宁有不能者!”后伯杰亦吏事知名。

张炳,字彦明,济南济阳人。祖全、父信,以赀雄于乡。太宗四年,岁饥,出粟赈贷,乡人赖以全活。

炳幼颖悟力学,始补掾史,上计行省,有积年勾考未输银十五五千两,炳条陈切至,遂获免。征擢行省断事官。

中统元年,辟为中书省掾。俄迁右司提控案牍,管都督府员外郎。转山东路廉访转运司经历,考课为天下最,迁廉访司参议,兼摄济南、益都、滨隶三路奥鲁花赤。至元二年,改济南路奥鲁花赤。四年,转陕西五路西蜀四川行中书省左右司员外郎。八年,进阶奉训大夫、兖州知州。属县有黠吏挟官府为暴横,炳绳之以法,杖而逐之,民大悦。

十一年,改淮西等路行中书省左右司郎中。丞相阿塔海进攻瓜州、镇江,炳运粮储,供器械,凡二年。十三年,丞相阿术攻扬州,宋将李庭芝弃城走泰州,炳至扬州城下,招谕制置朱焕以城降,庭芝亦就擒。炳传檄未下州郡,皆望风款款附。从阿术入觐,世祖赐锦衣、鞍勒。十三年,擢大中大夫,扬州路总管府达鲁花赤,商议行中书省事,佩金虎符。时行省在扬州,据南北要津,炳劳来抚恤,上下安之。

十六年,改镇江路总管府达鲁花赤,谢病归。购书八万卷,以万卷送济南府学。二十一年,起为东昌路总管,吏民畏服,以治最称。二十五年卒,年六十四。延祐五年,赠太中大夫、东昌路总管,追封清河郡侯,谥敬惠。

子用中,沂州山场同提举。

袁裕,字仲宽,河南洛阳人。幼孤,从兄避难聊城,因家焉。

中统初,由聊城县丞,辟中书右司掾,建言给重囚衣粮医药,免籍其孥产,止令出焚瘗钱,著为令。顺天路民王住儿因斗误杀人,其母年七十,言于朝:“妾寡且老,恃此儿为生,儿死则妾亦死。”裕白执政,误杀非故犯,当矜其母乞,宥之。执政以闻,囚得免死。南京总管刘克兴掠良民为奴,后以矫制获罪,当籍没。裕请止籍其妻子,奴得复为良者数百人。

至元六年,迁开封府判官。洧川县达鲁花赤贪暴,盛夏役民捕蝗,禁不得饮水,民不胜忿,击毙之。有司当以大逆,置极刑者七人,连坐者五十余人。裕白:“达鲁花赤自犯众怒而死,安得尽罪百姓。”议诛首恶一人,余各杖之。部使者录囚至县,疑其太宽。裕辨益力,遂白其事于中书省,竟从裕议。

八年,拜监察御史。俄授西夏中兴等路新民安抚副使,兼本道巡行劝农副使,佩金符。时徒鄂州民万余于西夏,有司虽给禀食,而失业者犹多。裕与安抚使独吉请于朝,计丁给地,立三屯,使耕以自养,官民便之。又言:“西夏羌浑杂居,驱良莫辨,宜验巳有从良书者,则为良民。”从之。得八千余人,官给牛具,使力田为农。

十三年,进甘州等路宣抚副使,兼西夏中兴等路新民安抚副使。十八年,调南阳知府。明年,召拜刑部侍郎,出为顺德路总管。铁冶提举张监无子买妾,其妻杀而误杀之。裕捕其妻,讯之,论如律。其用法严明如此。二十一年,卒于官,年五十九。

裕以兄有鞫育之恩,令其子师愈推荫于兄子师愈,后仕至侍御史。孟祺,官德卿,宿州符离人。父仁,有学行,金亡北徒寓济州鱼台县,州帅石天禄礼之,辟详议府事。

祺敏司悟,早知问学,从父游东平。时严实修学校,招致生徒,祺就试,登上选,辟掌书记。廉希宪、宋子贞俱荐之,擢国史院编修官。迁应奉翰林文字,兼太常博士。一时典册,多出其手。

至元七年,使高丽,还,称旨,授山东西道劝农副使。十二年,丞相伯颜伐宋,授祺行省咨议官,迁郎中。伯颜雅信任之。宋舟师陈焦山,祺言于诸将曰:“敌军下流,宜乘势速进,以夺彼气。”从之。宋师大败。时伯颜以兵事入觐,闻之喜曰:“祺书生,乃知兵若是。”诸将欲直趋临安,伯颜问计,祺对曰:“宋人计,惟有窜闽。若以兵迫之,彼必速逃。一旦盗起临安,三百年之积焚掠无遗矣。宜以计缓之,使彼不惧。譬取果,稍待时日耳。”伯颜曰:“善”。乃遣人持书至临安慰谕之。宋人果不复议迁。先是,宋降表称侄,称皇帝,伯颜拒不纳。祺自请至临安征降表,会宋执政于三省。夜三鼓,议未决,祺正色责之,始定议。宋谢太后内批用宝,祺携之以出,并取十二玺献于伯颜。伯颜亲封之,祺曰:“管钥自有主者,公勿封,一有不谨,恐异时奸人妄相污染,不能自明。”伯颜韪之,使祺籍宋册宝及太庙礼乐器、郊天仪仗,秘书省、国子监、国史院、学士院、太常寺图书、祭器等物。伯颜发临安,趣宋主显及全太后入觐。祺宣读诏书“免牵羊系颈之礼,”太后闻之,泣谓宋主曰:“荷天子圣慈活汝,当望阙拜谢。”宋主拜毕,子母皆肩舆出宫。

伯颜奏祺前后功多,且荐祺可任大事,授嘉兴路总管,佩虎符。劳徕抚字,甚有能名。后以疾解官。十八年,擢浙江海右道提刑接察使。辞不赴。二十八年,帝遣祺招谕爪哇,其酋不听命,黥祺以辱之。帝大怒,遂决计用兵。祺未几卒,年五十一。赠宣威安远功臣、中奉大夫、中书参知政事、护军、鲁郡公,谥文襄。子遵、遹。

王庭玉,字国宝,保定清苑人,本完颜氏。父安住,金怀远大将军、安州刺史。太祖十三年,不降,译姓王氏,改名安。

庭玉,隶万户张柔部下,以材勇闻。宪宗九年,从攻鄂州有功,擢毫州万户府首领官。迁河南路统军司知事。从围襄樊,城光化州,赐衣袄、鞍辔、银、钱钞有差。改招讨司经历,佩银符。

从大军济江,败宋将孙虎臣于丁家洲,追至龙江矶,获宋不校二人,自称太平州帐下,持守将蜡书献军中。欲杀之,庭玉力争曰:“是绝人降附之心也。”受其书而遣之。明日,大军至太平,守将即开门降。由是为丞相伯颜所知。建康下,以庭玉佥江东宣抚司事。元帅唆都悉以郡事委之。庭玉招抚流亡,甚获民誉。

十四年,授建康路总管府治中。伯颜曰:“王治中,吾帅府师也,事何扰不治。

十五年,擢朝列大夫、招信路总管府达鲁花赤,佩虎符。招信寻改临淮,庭玉换金符。伯颜闻之,咨中书省,仍佩虎符。临淮多盗,有二男子饮兵家,庭玉使隶事徐霆逮捕之,果盗魁,尽获其党一百七十六人,戮七十人,余悉宥之,民遂安堵。隶事李娃过临淮,吏诬为盗,庭玉覆讯之,察其冤,娃得免死。

御史大夫相威奏江南廉能吏五十人,庭玉其一也。改授涟海州等处屯田总管。先是,上屯田策者,以垦荒为名,官给钞买牛,实未尝有牛,每岁输牛皮,妄言牛死,官又给钞补之,冒滥无已。庭玉白其事于中书,罢之,为怨家所诬。世祖素知庭玉长者,寝不问。庭玉乃弃官归。大德二年卒,年七十一。

刘好礼,字敬之,汴梁祥符人。父仲泽,金大理评事,遥授同知许州,徙家保定之完州。

好礼通国语,廉访司辟为参议,改永兴府达鲁花赤。至元元年,以侍仪廉希逸荐,召见奏对称旨。五年,应诏,建言:“有司奏请,宜先启皇太子。陕西重地,宜封皇子、诸王以镇之。筑都城,宜给直以市民地。选格不宜以中统三年为限。”帝是其言,敕中书施行。

七年,迁吉思昂可剌、乌斯、撼合纳、谦州、益兰州五部断事官,以比古之都护,治益兰。其地距京师九千余里,民欲不知陶冶,水无舟航,以杞柳为器皿,刳木为槽以济水。好礼请工匠于朝,以教其民,土人便之。或言榷盐、酒,可以佐经费,好礼曰:“朝廷设官要荒,务以绥远,宁欲夺民利耶!”言者惭服。

十年,北边诸王叛,执好礼军中。其大将以好礼善应对,释之。十六年春,叛王召好礼至谦谦州曰:“皇帝疑我,至有今日。”好礼曰:“不疑。果疑王,召王至京师,肯还之耶?”叛王语塞。十七年春,好礼率众南归,中道遇叛王军。迫好礼西雪峨岭。好礼以衣服赂其千户,始获东出钱壁山口,数日,从者继至且千人。中道粮绝,捕猎为以食。七月,至珠尔海,与戍兵接,得乘传至昌州。入见,帝赐之食。

十八年,授嘉义大夫、澧州路总管。十九年,入为刑部尚书,俄改礼部,又改吏部。好礼建言:“象力量巨,上往还两都,乘舆驾象,万有一变,事不可测。”未几,象惊,几伤从者。二十一年,出为北京路总管。再入为户部尚书。二十五年六月卒,年六十二。

子晸,为河西陇右道肃政廉访使。

李元,字善长,滕州人。父浩,精于医术。窦默荐浩于世祖,以老不能就征,诏有司岁廪之,终其身。召元至京师,赐宴万安阁,俾掌御药局。奏对称旨,赐白金五百两。

从北安王那木罕征西域,元以兵力不足,言于王曰:“今深入敌国,兵不盈万,恐不任战事,请益府兵以备不虞。”王从之。王恩遇益厚,以王妃妹妻元。

至元七年,世祖以王守上都,署元为断事官。时馈餫不及,兵以剽掠自给。元谕富民,预输租赋,得万余石以赡军食。

至元十四年,诸王昔里吉叛,劫北安王于阿力麻里。元为昔里吉所拘,后脱走,至阿赤潭城,收余众,兼道东归。至瞻思谷水,又为叛王海都所获,挈之西行数千里,至垂水川,守卫愈严,六年不令他徒。”

二十二年,海都言于笃哇:“北安王留此瘠甚,傥病死,则构怨日深,不如还之。元遂北安王归,昼夜兼行,遇大军于马絮思水。明年,始达上都。六月,觐世祖于行在。世祖三招使前,询其来状,谓左右曰:“此人万里归我,其忠教虽蒙古人弗逮。”赐钱五千贯,貂裘、貂帽各一,锦帛三千匹,授奉训大夫、都总管府达鲁花赤。改顺德路总管,晋嘉义大夫,迁通议大夫、益都路部总管,又改般阳路。以年老致仕,卒于家,年八十四。

元,敦厚明敏,善于抚驭,所至有声,其忠信尤为远人所服。追封东平郡公,谥忠穆。

张础,字可用,其先渤海人。曾祖琛,徒通州。祖伯达,从忽都虎那颜略地燕、蓟。金守将蒲察七斤以城降。忽都虎承制,以伯达为通州节度判官知通州。父范,为真定判官,因家焉。

础业儒,廉希宪荐于世祖。时真定为阿里不哥分地,阿里不哥衔不附已,遣使言于世祖:“张础我分地人,宜归我。”世祖谓使者曰:“兄弟至亲,宁分彼此。我方有事于宋,待天下平定,当遣础还。”宪宗九年,从世祖伐宋,文檄悉出其手。

中统元年,立行中书省,以础权左右司掾。寻出为彰德路拘榷官,复入为右三部员外郎。赐金符,为平阳路同知转运使。改知献州、同知东平府事,又改知威州。有妇人骑驴过市,投下官暗赤之奴,引鸣镝射妇人坠地,奴匿暗赤家。础大怒,将以其事上闻,暗赤惧,乃出其奴,论如律。

至元十四年,迁江南浙西道提刑按察司副使,佩金符。遂安县贫民负险为乱,命础与同知浙西道宣慰使刘宣捕之。宣即欲进兵,础曰:“江南新附,宜人招谕,以全众命。”宣不可,础曰:“谕之不来,用兵未晚。遂遣人谕以祸福,逆首果自缚请罪,础释之,宣乃叹服。累迁岭南广西道、岭北湖南道提刑按察副使。授宾州路总管,不赴。拜国子祭酒,寻出为安丰路总管。三十一年卒,年六十三。赠昭文馆大学士,追封清河郡公,谥文敏。子淑,卫辉路推官。

陈元凯,字时举,冀宁临晋人。父膺,东平路劝农使。元凯通经术,得中原文献之传。至元三年,太保刘秉忠荐于裕宗。元凯举止祥雅,占对称旨,除宫籍监,出为同知复州路总管府。

二十年,拜江西行省郎中。时盗贼逢起,省中议讨贼方略。元凯曰:“破贼在择良将。”举招讨使郭彦高可用。彦高方被诬系狱。众难之。元凯曰:“使功不如使过,况非共罪乎。”乃命彦高讨捕,悉平之。广东贼黎德据海州抄略,右丞忽都铁木儿讨擒之,欲献俘京师。元凯请曰:“黎德么麽小丑,宜速杀之以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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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马异同卷一 宋倪思编 项羽本纪籍列传第七一 史记七汉书三十一项籍者字羽下相人也字羽初起时年二十四其季父项梁梁父即楚名将项燕为秦将王翦所戮者也项氏世家世为楚封扵项故姓项氏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去项梁怒之籍曰书足以记名姓名而己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耳扵是项梁竒其意乃教籍以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学项梁常有栎阳逮乃请蕲狱掾曹咎书抵栎阳狱掾史司马欣以故事得皆已项梁尝杀人与籍避仇扵吴中吴中贤士大夫皆出项梁下每吴中有大繇役及项梁常为主办阴以兵法部勒宾客及子弟以是知其秦始皇帝东稽渡浙江梁与籍俱观籍曰彼可取而代也梁掩其口曰毋无妄言族矣梁以此竒籍籍长八尺余二寸力扛
北齐书
北齐书 补帝纪第一 补帝纪第二 补帝纪第三 帝纪第四 补帝纪第五 补帝纪第六 补帝纪第七 补帝纪第八 补列传第一 补列传第二 补列传第三 补列传第四 列传第五 补列传第六 补列传第七 列传第八 列传第九 列传第十 列传第十一 列传第十二列传第十三 列传第十四 列传第十五 列传第十六 列传第十七 补列传第十八 补列传第十九 补列传第二十 补列传第二十一 补列传第二十二补列传第二十三 补列传第二十四 补列传第二十五 补列传第二十六 补列传第二十七 补列传第二十八 补列传第二十九 补列传第三十 补列传第三十一 补列传第三十二列传第三十三 列传第三十四 列传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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