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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正史

新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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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路高治中、湖州路丁知事同本管正官体究旧滩通海故道,及新生沙涨应开河道五十处,内常熟州九处,昆山州十处,嘉定州三十五处,其松江府各属应浚河渠,华亭县九处,上海县十四处。上海、嘉定连年旱涝,皆缘河口淤塞,旱则无以灌溉,涝则不能流泄,累致区歉,官民俱困。至元三十年以后,两经疏浚,稍获丰稔。比年又复壅塞。势家租占愈多。上海县岁收官粮十七万石,民粮三万余石,延祐七年灾伤五万八千七百余石,至治元年灾伤四万九千余石,二年十万七千余石,水旱连年,殆无虚岁。近委人相视,讲求疏浚之法,其通海大江,未易遽治,旧有河港联络官民田土之间、藉以灌溉者,今皆填塞,必须疏通,以利耕稼。欲令有田民户自为整治,而工役浩大,民力不能独举。由是议,上海、嘉定河港,宜令本处管军、民、官、站、灶、僧、道诸色有田者,以多寡出入,备粮修治,州县正官督役。其豪势租占田荡者。并当除辟。民间粮税权免一年,官租减半。华亭、昆山、常熟州河港,比上海、嘉定缓急不同,从各处正官督有田之家,备粮并工修治,既阴阳家言:癸亥年通土有忌,预为咨呈可否。

至泰定元年十月兴工,旭迈杰等奏请依所议行之,命脱颜答刺罕诸臣同提调,监察左丞朵儿只班及前都水少监董其役。

淀山湖,与太湖相通,东流入海。

至元末,参加政事梁德珪言:“忙古□请疏治淀山湖,因受曹总管金而止。张参议等相随言之,识者咸以为便。臣等议,此事可行无疑。请选委巡行官相视,会义合同军夫。”帝从之。既而平章政事帖哥言:“民夫足用,不须调军。”帝曰;“有损有益,其均齐并科之。”

未几,世祖崩,成宗即位。帖哥又其言事,且建议用湖田粮三万石,以募民夫四千、军四千隶于都水防田使司,职掌收捕海贼,修治河渠等事。帝命伯颜察儿与枢密院同议,并召宋降臣范文虎及朱清、张瑄询之。瑄等言:“亡宋屯守河道,用手号军,大处千人,小处不下三四百人,隶巡检司管领。文虎言:“差夫四千,非动摇四十万户不可,若令五千军屯守,就委万户一员,事或可行。”枢府韪文虎言,奏行之。

四川江堰,凡一百三十有二处,岁治堤防役民兵多者万余人,少者犹千人或数百人。役例七十日,不及七十日,虽竣不得休息。不役者,日出钞三贯为佣直。岁费不下七万贯,官民俱困。

元统二年,四川肃政廉访司佥事吉当普巡视,得要害之处三十有二,余悉罢之。与灌州州判判张宏议,甃以石。宏出私钱,试为小堰。堰成,水暴涨而堰不动。遂决计行之。

至元元年七月兴工,先从事于都江堰。少东为大小钓鱼,又东跨二江为石门,以节北江之水,又东为利民台,又东南为侍郎、杨柳二堰,其水自离堆分流入于南江。

南江东至庙角,又东至金马口,又东过大安桥,入于成都,俗名大皂江,江之正源也。又东为虎头山、斗鸡台。台有水则,以尺画之,凡十有一。水及其九,其民喜,过则忧,没则困。又书“深淘滩,高作堰”,相传为秦守李冰所教云。又东为离堆,又东至三石洞,酾为二渠。其一自上马骑东流入成都,古之外江也。

南江自利民台有支流,东南出万工堰,又东为骆驼堰,又东为碓口堰,鹿角之北涯有渠曰马坝,东流至成都,入于南江。渠东行二十余里,水决其南涯四十有九处。乃自其北涯凿二渠,与杨柳渠合,又东与马灞渠合,自金马口之西凿二渠,合金马渠,东南入于新津江,罢蓝淀、黄水、千金、白水、新兴至三利十二堰。

北江三石洞之东为外应、颜上、五斗诸堰,其水皆东北流于外江。外江东至崇宁,亦为万工堰。堰之支流,自北而东,为三十六洞,过清白堰东入彭、汉之间。而清白堰水溃其南涯乃疏其北涯旧渠,直流而东,罢南涯之堰及三十六洞之役。

他如嘉定之青神,有堰曰鸿化,则授成于长吏,应期功毕。成都之九里堤,崇宁之万工堰,彰之堋口、丰洞诸堰,未及施功,则使长吏于农隙为之。诸堰,都江及利民台之役最大,侍郎、杨柳、外应、颜上、五斗次之,鹿角、万工、骆驼、碓口、三利又次之。都江居大江中流,故以铁万六千斤铸大龟,贯以铁柱,置堰下以镇之。诸堰皆甃以石,范铁以关其中,取桐油,和石灰,杂麻枲,而捣之使熟,以苴罅漏。岸善崩者,密筑碎石以护之。所至或疏旧渠以导其流,或凿新渠以分其势。遇水之会,则为石门,以时启闭。五越月,工竣。吉当普以监察御史召,省台上其功,诏学士揭奚斯撰碑文以旌之。

盐官州海塘,去海岸三十里。旧有捍海塘二,后又添筑咸塘。大德三年,塘岸崩,中书省遣礼部郎中游中顺,与本省官相视,以虚沙难于施力,议筑石塘。又以劳费甚,不果,延祐中,盐官州海溢,累坏民居,陷地三十余里,行台、行省官共方议于州城北门外添筑土塘,再筑石塘,东西长四十三里,又以潮泖河涨而止。

泰定四年六月,海溢,盐官州告灾,乃遣使祀海神,与有司视形势所便,复议筑石塘捍海。诏曰:“筑塘是重劳吾民也,其增石囤捍御,庶天其相之。”

先是,致和元年,江浙行省建议作籧篨,实以石,鳞次叠之,以御海潮。已而皆沦于海。乃改造石囤,以救一时之急焉。未几,杭州路又言:“八月以来,秋潮汹涌,水势愈大,见筑沙地塘岸,东西八十余步,造木柜石囤以塞其要处。本省左丞相脱欢等议,安置石囤四千九百六十,以资抵御。”中书省议遣户部尚书李家奴、工部尚书李嘉宾、枢密院属卫指挥青山、副使洪灏、宣政院佥事南哥班与行省左丞相脱欢及行台、行宣政院,庸田使司,会议修治之策。合用军夫,除戍守州县关津外,酌量差拨,从便支给口粮。合役丁力,附近有田之民及僧,道、也里可温、签迭儿等户内点佥。凡工役之时,诸人毋或沮坏,违者罪之。既而李家奴等以已置石囤,不曾崩陷,是已略见成效,乃东西接垒十里,其六十里塘下旧河,就取土筑塘,以备崩坏焉。

天历元年,都水庸田司言:“八月十四日,祈请天妃入庙。十五日至十九日,海岸浮沙东西长七里余,南北广或三十余步,或数十百步,渐见南北相接。西至石囤,已及五都,修筑捍海塘与盐搪相接。石囤东至十一都六十里塘,东至大尖山嘉兴、平湖三路所修海口。自八月一日,探海二丈五尺。至十九日探之,先二丈者今一丈五尺,先一丈五尺者今一丈。西自六都仁和县界赭山、雷山为首,添涨沙涂,已过五都四都,盐官州廊东西二都,沙土流行,水势俱浅。二十七日至九月四日大泛,本州岳庙东西,水势俱浅,涨沙东过钱家桥海岸,元下石囤木植,并无颓圮,水息民安。”诏改盐官州曰海宁州。

诸路水利之可考者。中统三年,中书左丞张文谦荐邢台郭守敬习水利,征诣行在。守敬面陈六事:其一,引玉泉水及开蔺榆河,已见前。其二,顺德达活泉引为三渠,灌城东之地。其三,顺德沣河东至古任城,失其故道,没民田一千三百余顷。若开河,自小王村合滹沱入御河,可通舟楫,其田亦可耕种。其四,磁州东北漳、滏二水合流处,开引河,由滏阳、邯郸、洺州、永年,下经鸡泽,入沣河,可溉田三千余顷。其五,怀孟沁河虽已通渠溉,尚有漏堰余水,与舟河相合,开引东流,至武陟县,北合御河,可溉田千余顷。其六,黄河自孟州西,开引河,经新旧孟州中间,顺河古岸下至温县,南入大河,其间亦可溉田二千余顷。帝喜曰:“成吾国家之务者,其斯人乎!”并依所奏行之。

至元元年,守敬从文谦行省西夏。其濒河五州,皆有古渠。在中兴州者,一名唐东渠,长袤四百里,一名漫延渠,长袤二百五十里。他州渠十,长袤各二百里,支渠大小六十有八。计溉田可九万余顷。兵乱后,皆淤废。守敬因古道疏浚之。更立闸堰。役不逾时,诸渠皆通利。二年,守敬入为都水少监,奏言:“臣向自中兴还,顺河而下,四昼夜至东胜,可通漕运。又查泊兀郎海,古渠甚多,皆应修理。”帝并韪之。元一代治水利者,咸推服守敬,以为不可及云。

其后,学士虞集建畿辅水利议,渭:“京师之东,濒海数千里,北极辽海,南滨青、徐、萑苇之场也,海潮日至,淤为沃壤。用浙人之法,筑堤扦水为田,听富民愿得官者,合其众分授以地。官定其畔以为限制,能以万夫耕者,授以万夫之田,为万夫之长,千夫、百夫亦如之,察其惰者而易之。一年勿征也。三年视其成,以地之高下定额于朝廷,以次渐征之。五年有积蓄,命以官,就所储给以禄。十年佩之符印,以传子孙,如军管之法,则东西民兵数万,可以近卫京师,外御岛夷、宽东边之运,以行疲民,遂富民得官之志,而获其用。江海游食盗贼之类,亦有所归。

至正十二年,丞相脱脱当国,遂仿集之议,奏:“京圻近水地,召募江南人耕种,岁可收粟麦百余万石。不烦海运,京师足。”上从之。于是西自西山,南自保定、河间,北抵檀、顺,东至迁民镇,凡系官地及原管各处屯田,悉从司农司立法佃种。合用工价、牛具、农器、谷种,给钞五百万锭。命悟良合台、乌古孙良桢并为大司农卿。又于江南召募能种水田及修筑围堰之人,各一千。为农卿降空名,添设职事敕牒十二道,募农夫一百名者,授正九品;二百名,正八品;三百名,正七品;就令管领所募之人。所募农夫,每名给钞十定。未几,中原盗起,脱脱亦罢斥,其建置卒无成效。

后至元五年,洛磁路言:“洺州城内井泉咸苦,居民饮之多疾,有死者。请疏浚旧渠,置闸坝,引滏水。分灌洺州城濠,以济民用。计会渠东西长九百步,阔六尺,深三尺,役四百七十五工,民自备器用。岁二次放闸,不妨漕事。”中书省议从之。

广济渠者,在怀孟路,引沁水以达于河。先是,中统二年,提举工允中、大使杨端仁奏诏开渠。修石堰长一百余步,高一丈三尺。石斗门桥,高二丈,长十四步,阔六步。渠四道,计六百七十里,经济源、河内、河阳、温、武陟五县。渠成,民甚利之,赐名广济渠。三年八月,中书省臣忽鲁不花等奏:“广济渠司言,沁水渠成,今已验工分水,恐久远权豪侵夺。”乃下诏依本司所定水分,已后毋许侵夺。

至大三年,怀庆路同知阿合马言:“天久旱,秋谷种不入土。近访问耆老,咸称丹水浇灌山田,居民深得其利。有沁水亦可溉田,中统间王学士亦为天旱,奉诏开此渠,募自愿人户于沁古迹,置分水渠口,开渠四道,历温、陟入河,约五百余里,渠成名曰广济渠。设官提调,遇旱则官为斟酌,验工多寡,分水浇灌,济源等处五县民田三千余顷咸受其赐。二十余年后,因豪家截河起堰,立碾磨,壅水势。又经霖雨,渠口淤塞。河渠司旋亦革罢,有司不为整顿,因致废坏。今五十余年,分水渠口及旧渠迹,均亦可考。若蒙依前浚治,引水溉田,于民大便。”寻据孟州等处申言:“旧日沁水筑土堰,遮水入广济渠,岸北虽有减水河道,不能吞伏,后值霖雨,荡没田禾,以此堵闭。今若枋口上连土岸,置立石堰,复还本河,又从减水河分杀其势,如此庶不为害。”工部牒都水监相视施行。

三白渠,在京兆路,太宗十一年,梁泰奏请修三白渠堰,比之旱地,其收数倍。帝从之。仍敕泰佩元降金符,充宣差,规措三白渠,以郭时中副之,置司于云阳县。所用田户及牛畜,敕塔海绀不于军前应副。

洪口,在奉元路。至治元年十月,陕西屯田府言:“年例八月差水户,自泾阳县西仲山下截河筑堰,改泾水入白渠,下至泾阳县北白公斗,分为二限,并平石限,盖五县分水之要所。北限入三原、栎阳、云阳,中限入高陵,南限入泾阳,浇官民田七万余亩。近至大三年,陕西行台御史王琚言:泾阳洪口展修石渠,为万世之利。计展修八十五步。用石十二万七千五百尺,石工二百人,丁夫三百人,金火匠二人,火焚水淬,日凿石五百尺,二百五十日工毕。延祐元年二月工,石性坚厚,凿至一丈,水泉涌出。乃续展十七步,石积二万五千五百尺,增夫匠百人,日凿六百尺,一百四十二日工毕。”天历元年六月,泾水溢洪口堰及小龙堆尽圮。水入泾,白渠内水浅。屯田府以为言。陕西行省议:“洪口自秦汉至宋,一百二十激,经由二限,分浇五县民田七万余顷。验田出夫千六百人,自八月一日修堰,至十月放水溉田,以为年例。近奉元亢旱,人相食,流亡疫死者十七八,差役不能办集。今修堰,除见在户依例差役,其逃亡之家合出夫数,宜令泾阳县近限水利户添差一人,官日给米一升,并工修筑。”中书省依所议行之。

泾渠,宋名丰利渠,移古白渠口上五十余步。

元至元中,立屯田府。大德八年,泾水暴涨,渠堰坏,屯田总管府夹谷伯颜帖木儿与泾源尹王琚疏导之。编荆作囤,贮之以石,复填以草,叠为堰,岁时修筑,未尝废圮。

至大元年,王琚为西台御史,建言于丰利渠上移北二百余步,更开石渠五十一丈,阔一丈,深五尺,方一尺为一工,用十五万三千工。自延祐元年兴工,五年渠成,名为御史渠。

至正三年,御史宋秉元言:渠积年坎取淤土,叠于岸,岸益高,送土不易,请开鹿巷以便夫役。廷议从之。三十年,行省左丞相帖里帖木儿遣都事杨钦修治,凡溉田四万五千余顷。

古郑渠,东北行,合冶谷、清谷、浊谷诸水、迳富平、蒲城以注于洛白渠,东南行,循泾水,迳高陵、临潼以注于渭。郑渠湮已久,后世所谓白渠者,引水出中山口,亦非汉白之旧。元渠本宋之丰利渠,更移北二百余步,愈非旧白渠矣。

卷五十五 志第二十二

○百官一

世祖命刘秉忠、许衡定官制,以中书省管政事,枢密院管兵,御史台司纠劾,又设行省、行台,使内外均其轻重,以相维系,立法之善,殆为唐宋所不及。然上自中书省,下逮郡县亲民之吏,必以蒙古人为之长,汉人、南人贰之。终元之世,奸臣恣睢于上,贪吏掊克于下,痡民蠹国,卒为召乱之阶甚矣。王天下者,不可以有所私也。至一事而分数官,一官而置数员,秩位滥于遥授,事权隳于添设,率大德以后之所增益,不尽为世祖旧制也。《元典章》之内外文武职品,与旧史亘有同,今亦附著下方,备参考云。

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正一品。太祖十二年,以木华黎为太师,后又以耶律秃花为太傅。太宗时,耶律阿海为太师,耶律秃花为太傅,石抹明安为太保,皆崇以位号,无专职。世祖至元为太傅,石抹明安为太保,皆崇以位号,无专职。世祖至元元年,以刘秉忠为太保。至成宗以后,始三公并建。《元典章》:太师府、太傅府、太保府参军,俱正五品。又有太尉、大司徒、司徒,大司徒,秩从一品。余品秩无考。至元十九年,罢司徒府。或置或不置;其置者,或开府或不开府。大德十一年,又置太子太师、太师、太傅、少傅、太保、少保,寻并罢。

中书省:中书令一员。太宗二年,立中书省,以耶律楚材为中书令。自世祖以后,为皇太子兼宫。中统三年,以皇子燕王守中收令。至元十年,立燕王为皇太子,仍兼中书令。大德十一年,以皇太子领中书令。延祐三年,以皇太子行中书令。至正十三年,命皇太子领中书令。

右丞相、左丞相各一员。正一品。元初官制,中书令正一品,左、右承相从一品。居令之次,令缺则总省事,佐天子理万机。

平章政事四员。从一品。贰丞相,凡军国重事,无不由之。

右丞、左丞各一员。正二品。副丞相裁成庶务,号左右辖。

参知政事二员。从二品。参决大政,其职亚于丞。

参议中书省事。正四品。典左右司文牍,为六曹之管辖。

左司:郎中二员,正五品。员外郎二员,正六品。都事二员。正七品。掌吏礼房之科有九,一曰南吏,二曰北吏,三曰帖黄,四曰保举,五曰礼,六曰时政记,七曰封赠,八曰牌印,九曰好事。知除房之科有五,一曰次品,二曰常选,三曰台院选,四曰见缺选,五曰别里哥选。户杂房之科有七,一曰定俸,二曰衣装,三曰差别马,四曰置计,五曰田土,六曰太府监,七曰会总科。粮房之科有六,一曰海远,二曰攒运,三曰边远,四曰赈济,五曰事故,六曰军匠。银钞房房之科有二,一曰钞法,二曰课程。应办房之科有二。一曰饮膳,二曰草料。

右司:郎中二员,员外郎二员。都事二员。品秩同前。掌兵房之科有五,一曰边关,二曰站赤,三曰铺马,田曰屯田,五曰牧地。刑房之科有六、一曰法令,二曰弭盗,三曰功赏,四曰禁治,五曰枉勘,六曰斗讼。工房之科有六,一曰攒造军器,二曰常课段匹,三曰岁赐,四曰营造,五曰应办,六曰河道。

照磨一员,正八品。掌磨勘左右司钱谷出纳、营缮料例,凡数计、簿籍之事,皆领之。

管勾一员,正八品。掌纳四方文移,邮递之程期,曹司之承受。

架阁库管勾二员,正八品。掌庋藏省府帐籍案牍。

至正元年,吏兵刑分为二库,户工分为二库,各设管勾一员。

又蒙古架阁库管勾一员,回回架阁库管勾一员。品秩同前。

太宗二年始置左、右丞相,以粘合重山、镇海为之。

世祖中统元年,立行中书省于燕京、置中书丞相一员,平章政事二员,参知政事一员。二年,增置右丞相二员,左丞相二员,平章政事四员,右丞一员,左丞二员,参知政事二员。三年,增左右丞为四员。

至元二年,增置丞相五员,不分左右。四年,复省为右丞相一员,左丞相一员。七年,立尚书省,中书省增置左丞相一员,平章政事以下如故;尚书省置平章政事一员,同平章事一员,参知政事三员。九年,罢尚书省,左丞相仍省为一员,平章政事三员,左、右丞各一员,参知政事二员。二十三年,定省台院部官,中书省除令外,左、职丞相各一员,参知政事二员。二十四年,复立尚书省,置尚书平章政章二员,尚书右丞、左丞各一员,参政政事二员;中书省左、右丞缺不置。二十五年,尚书省置右丞相一员,中书省罢左丞相不置。二十八年,罢尚书省,专任一相,增中书平章政事为五员,一员为商议省事。三十年,又增平章政事一员,置右丞二员,一员为商议省事。

元贞元年,改商议省事为平章军国重事。从一品。

大德三年,复置左丞相。七年,诏中书省设官,自左右丞相以下,平章二员,左右丞各一员,参知政事二员,定为八府。

至大二年,再立尚书省,置尚书省左、右丞相各一员,平章政事三员,左、右丞各一员,参知政事二员;中书省增平章政事为五员,左丞二员,左丞三员。四年,尚书省并入中书省,尚书省丞相以下诸官并罢;中书省左、右丞相为四员,参知政事三员。

至顺元年,定平章政事为四员,右丞一员,左丞一员,参知政事二员。三年,以燕铁木儿专权,专任一相,不设左丞相。自后,左丞相或置或不置。

元统三年,命右丞相伯颜独长台司。

后至元五年,加右丞相伯颜为大丞相。八年,命脱脱为右丞相,复置左丞相。

至正七年,置议事平章四员。十二年,以贾鲁为添设左丞,悟良合台为添设参知政事,又以杜秉彝为添设参政,哈麻为添设右丞。十四年,以吕思诚为添设左丞。二十七年,以蛮子为添设第三平章,帖里帖木儿为添设左丞相。

参议中书省事,中统元年始置一员,至元二十二年累增至六员,大德元年省为四员。其治曰参议府、左右司,中统元年置,后改绐事中、中书舍人,校正等官。至元九年,仍设左右司,并为一司。十五年,分置两司。至大二年,并左右司为一。四年,仍分置如旧制。

照磨,中统元年置二员,至元八年省为一员。

管勾,中统元年置二员,至元三年省为一员。

架阁库管勾,至元三年始置二员,其后增置员数不一,至顺初定为二员。

断事官,正三品。元初职行最重,以御位下及中宫、东宫诸王各投下怯薛丹等人为之。中统元年,十六位下置三十一员。至元六年,十七位下置三十四员。七年,十八位下置三十五员。二十八年,分立两省断事官,随省并置。二十九年,十八位下置三十六员,并人中书省。三十一年,复增二员。后定置,自御位下及诸王位下共四十一员。

经历一员,从七品。

知事一员。从八品。

客省使。正五品。使四员,正五品。副使二员,正六品。掌直省舍人、宣使等选举差遣之事。

检校官四员,正七品。掌检校左右司、六部公事程期、文牍稽失之事。

至元九年,置客省使二员,一员兼通使,一员不兼。二十八年,置中书省检校官二员,考核户工部文案疏缓者,大德元年,增置使四员,副使二员,检校官四员。至元七年,置直省舍人二员,后增置三十三员,掌给使差遣之役,无品级,与宜使等。

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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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一 班马异同 正史类 提要 【臣】等谨案班马异同三十五卷旧本或题宋倪思撰或题刘辰翁撰杨士奇跋曰班马异同三十五卷相传作于须溪观其评泊批防臻极精妙信非须溪不能而文献通考载为倪思所撰岂作于倪而评泊出于须溪耶其语亦两持不决案通考之载是书实据直斋书録解题使果出于辰翁则陈振孙时何得先为着録是固可不辨而明矣是编大防以班固汉书多因史记之旧而増损其文乃考其字句异同以参观得失其例以史记本文大书凡史记无而汉书所加者则以细字书之史记有而汉书所删者则以墨笔勒字旁或汉书移其先后者则注曰汉书上连某文下连某文或汉书移入别篇者则注曰汉书见某二书互勘长短较然于史学颇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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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马异同卷一 宋倪思编 项羽本纪籍列传第七一 史记七汉书三十一项籍者字羽下相人也字羽初起时年二十四其季父项梁梁父即楚名将项燕为秦将王翦所戮者也项氏世家世为楚封扵项故姓项氏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去项梁怒之籍曰书足以记名姓名而己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耳扵是项梁竒其意乃教籍以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学项梁常有栎阳逮乃请蕲狱掾曹咎书抵栎阳狱掾史司马欣以故事得皆已项梁尝杀人与籍避仇扵吴中吴中贤士大夫皆出项梁下每吴中有大繇役及项梁常为主办阴以兵法部勒宾客及子弟以是知其秦始皇帝东稽渡浙江梁与籍俱观籍曰彼可取而代也梁掩其口曰毋无妄言族矣梁以此竒籍籍长八尺余二寸力扛
北齐书
北齐书 补帝纪第一 补帝纪第二 补帝纪第三 帝纪第四 补帝纪第五 补帝纪第六 补帝纪第七 补帝纪第八 补列传第一 补列传第二 补列传第三 补列传第四 列传第五 补列传第六 补列传第七 列传第八 列传第九 列传第十 列传第十一 列传第十二列传第十三 列传第十四 列传第十五 列传第十六 列传第十七 补列传第十八 补列传第十九 补列传第二十 补列传第二十一 补列传第二十二补列传第二十三 补列传第二十四 补列传第二十五 补列传第二十六 补列传第二十七 补列传第二十八 补列传第二十九 补列传第三十 补列传第三十一 补列传第三十二列传第三十三 列传第三十四 列传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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