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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编年

后汉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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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志曰:“王者必因前王之礼,顺时施宜,有所损益,即民之心,稍稍制作。”

〔六〕 见论语为政。

汉兴拨乱,日不暇给,礼仪制度阙如也。贾谊曰:“夫立君臣,等上下,使纲纪有序,六亲和睦。此非天之所设也,人之所为,不修则坏。宜定制 度,典礼乐,使诸侯轨道,百姓素朴。”〔一〕乃草具仪,寝而不行。后之学者董刘之徒〔二〕,亦言礼乐之用,而不能详备其制度。夫政治纲纪之礼,哀乐死葬之 节,有异于古矣,而言礼者必证于古,古不可用,而事各有宜,是以人用其心,而家殊其礼,起而治之,不能纪其得失者,无礼之弊也。曹裒父子慨然发愤,可谓得 其时矣。然裒之所撰,多案古式,建用失宜,异于损益之道,所以废而不修也。

〔一〕 出汉书礼乐志,文字稍有出入。

〔二〕 董,董仲舒;刘,刘向也。

冬十月,幸长安,祠园陵。诏令大将军宪与车驾会长安。时尚书见宪,皆欲释仗称万岁,尚书令韩棱曰:“枉道事人臣,非所以立身也。且礼,无为人臣称万岁之制。”左右皆惭,遂已。

十二月,龟兹、姑墨、温宿国皆降。乃以班超为西域都护,徐干为长史,复戊己校尉。唯焉耆、〔危〕须、尉黎以前杀都护陈睦不内附〔一〕。

〔一〕 据范书补。杀陈睦事见卷十永平十八年。

四年(壬辰、九二)

春正月,龟兹王遣子奉献。

三月,司徒袁安薨。是时天子幼弱,外戚擅权,安每朝会,及在朝廷,议国家〔事〕〔一〕,未尝不慷慨流涕,〔形〕于言色〔二〕,自天子及朝中大臣皆倚安。会病薨,朝野痛惜焉。

〔一〕 据范书补。

〔二〕 据陈璞校记补。

初,安妻早卒,葬乡里。临终遗令曰:“备位宰相,当陪山陵,不得归骨旧葬。若母先在祖考坟垄,若鬼神有知,当留供养也。其无知,不烦徙也。”诸子不敢违〔一〕。子赏车骑校尉,京〔蜀〕(属)郡太守〔二〕,敞司空,京子汤官至公辅。

〔一〕 袁安碑曰:“闰月庚午葬。 ”

〔二〕 蜀、属形近而讹,范书作“ 蜀郡太守”,据改。

初,安辟庐江周荣,与语甚器之,每预大议。及奏论窦宪,宪客徐齮胁之曰〔一〕:“子为袁公腹心,排大夫,窦氏刺客今至矣,子宜备之。”荣曰: “荣乃江淮孤生,蒙先帝大恩,备宰士〔二〕,正为窦氏所害,诚所甘心。”常敕妻子:“仓卒遇飞祸,无得殡敛,冀以区区腐身,以悟朝廷。”及窦氏败,荣召为 显官,至尚书、郡守。〔三〕有孙曰景,至太尉。

〔一〕 齮时任太尉掾。

〔二〕 惠栋曰:“王应麟云:周官太宰之属,有上士、下士。公羊所云宰士,隐元年,宰恒。盐铁论:文学谓丞相史曰‘处宰士之列,无忠正之心’是也。又见翟方进传。”今按古称三公曰宰,故其掾史亦得称宰士。

〔三〕 按范书本传,荣先后任颍川、山阳太守。

四月丁丑,太常丁鸿上封事曰〔一〕:“臣闻日者,阳之〔精〕(积)〔二〕,守实不亏,君之象也。月者,阴之精,盈缩有常,臣之表也。故日蚀者, 阴凌阳;月盛者,下骄盈也。变不虚生,各以类应。远观往古,近察汉兴,倾危之祸,靡不由兹。故三桓专鲁,陈氏擅齐,六卿分晋,吕族覆汉,哀平之末,庙不血 食,此皆失其权柄,以势假人者也。故有周公之亲,无其德,不得行其势。伏见大将军窦宪,虽敕身自约,不敢僭差,然天下远近,皆惶怖承旨;大小望风,莫不影 从。宠极则骄,验见于天,虽欲隐讳,神明垂象。间者,月满不亏,此大臣骄溢之应也。陛下未悟,故天重见诫,日有蚀之,诚宜畏慎以防其祸也。诗云:‘畏天之 怒,不敢戏豫。’〔三〕夫疏岩绝崖之水,由于涓涓;干云蔽日之木,起于毫末〔四〕。前事之不忘,后事之明镜。宜因天变,匡正其失,以塞天意。”上深纳之。

〔一〕 范书和帝纪作“闰月丁丑,太常丁鸿为司徒”,又曰“六月戊戌朔,日有食之”。续汉志亦同。袁纪恐误。

〔二〕 据黄本及说文、全后汉文改。

〔三〕 出诗大雅板章。“畏”作“ 敬”。

〔四〕 老子曰:“合抱之木,生于毫末。”

丙辰,京师地震。

是时窦氏骄横,威震海内,其所置树,皆名都大郡,乘势赋敛,争相赂遗,州郡望风,天下骚动,竞侵陵小民,掠夺财物,攻亭驱吏,略人妇女,暴虐日 甚,百姓苦之。又擅檄缘边郡突骑善射有财力者,二千石畏威,不敢不送。司徒袁安、(太尉)〔司空〕任隗及有司数奏劾〔一〕,皆寝。

〔一〕 太尉乃宋由,任隗任司空,阅本卷上下文可知。

初,宪女婿射声〔校尉〕郭举、卫尉邓叠母〔元〕(兄)出入禁中〔一〕,谋图不轨。上渐觉之,与清河王庆图其事,使庆求外戚传〔二〕,因与中官郑 众密谋之。众劝上亟行其诛,上曰:“宪在外,恐变生,不可。”是月,宪还京师。众白太后:“帝当谨护玺绶。 ”〔三〕庚申,上幸北宫,诏公卿百官,使执金吾卫南、北宫,诏收宪大将军印绶,封宪为(亲)〔冠〕军侯〔四〕,笃、景、瑰皆就国。郭举、邓叠下狱诛。上以 太后故,不欲极其狱,乃守宪等,选能相以逼迫之,宪、笃、景皆自杀,宗族免归本〔郡〕(部)〔五〕。

〔一〕 据范书改补。

〔二〕 求汉书外戚传,欲行文帝诛薄昭、武帝诛窦婴故事。

〔三〕 “众白”以下据龙溪精舍本、学海堂本补。蒋本阙,黄本“

众白”误作“象由”。

〔四〕 胡三省曰:“宪先已封冠军侯,不受,今复封,以侯就国。”

〔五〕 郡部形近而讹,故正之。

河南尹张酺上疏曰:“臣愚以为窦氏之事,宜下理官,与天下共平其罪,恐后世不见其事。窦氏盛时,群臣莫不阿附,唯恐在后,皆以宪为伊、吕,比邓 夫人于文母〔一〕。及陛下发雷电之怒,皆以为罪不容诛,何前后之相背也!赖圣朝明达析其中。伏见夏阳候瑰前为光禄勋,每与臣相见,常有励节竭忠庶几之心, 检敕宾客,未尝犯法。闻王政有三宥之义〔二〕,故蔡叔流言,周公原本而诛〔三〕。臣愚以为可黜瑰爵关内侯,还京师,竭忠供养比阳主,以优属重示厚德。”上 感酺言,徙瑰为长沙侯。

〔一〕 李贤曰:“按邓夫人,即穣侯邓叠母元。张酺论宪兼及其党,称邓夫人,犹如前书霍光妻称霍显,祁大伯母号祁夫人之类。”按文母,文王之妃太姒 也。诗周颂雝曰:“既右烈考,亦右文母。 ”又王引之经义述闻曰:“列女传母仪传:‘太姒仁而明道,号曰文母。’然则文母之称,专美太姒之文德明矣。汉书元后传:‘太皇太后,当为新室文母太皇太 后。’后书邓骘传:‘伏帷和熹皇后圣善之德,为汉文母。’何敞传:‘伏惟皇太后秉文母之操。’皆本周颂为义。”可知文母乃汉代褒美皇后文德之雅称。时邓夫 人贵盛,故宪党皆争以文母谀媚之。

〔二〕 礼记文王世子曰:“公族其有死罪,则磬于甸人,其刑罪,则纤剸,亦告于甸人。公族无宫刑。狱成,有司谳于公,其死罪,则曰‘某之罪在大辟 ’。其刑罪,则曰‘某之罪在小辟’。公曰: ‘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公又曰:‘宥之。’ 有司又曰:‘在辟。’及三宥不对,走出,致刑于甸人。公又使人追之,曰:‘虽然,必赦之。’有司对曰: ‘无及也。’反命于公。公素服不举,为之变,如其伦之丧,无服,亲哭之。”

〔三〕 书蔡仲之命曰:“惟周公位冢宰,正百工。群叔流言,乃致辟管叔于商;囚蔡叔于郭邻,以车七乘;降霍叔于庶人,三年不齿。”据此则袁纪“蔡叔”恐系“管叔”之误。

于是何敞、班固免归家,敞子与瑰善,固党于窦氏也。

初,固不教儿子,儿子负固势不遵法度,吏民苦之。洛阳令种竞尝出〔一〕,固奴干车,诃奴,醉骂辱竞〔二〕,竞大怒,畏宪不敢发,心衔之。及宪宾客皆被系,竞因此捕系固,遂死狱中。诏谴责竞,而主者极罪〔三〕。固字孟坚,彪之子也。

〔一〕 范书班固传作“种竞”。按说文曰:“竞,从二兄,二兄竞意,从丰声,读若矜。一曰竞,敬也。”二字通。

〔二〕 “醉”原作阙文,黄本作“ 辞”,此据陈澧校而补。龙溪精舍本亦作“醉”。

〔三〕 极罪,范书作“抵罪”。

初,世祖问窦融,在西州时每所上章奏,谁与参之,融对曰“皆班彪所为也。”世祖雅闻彪名,将召之,会彪举茂才,〔为徐〕(除)令,以病免 〔一〕。后应三公之命,辄谢病去,复以司徙掾望都长〔二〕,所历二县,皆为吏民所爱。彪既才高,而专心文史之间。司马迁着史记,自太初已后阙而不录。其后 好事者或颇缀录其时事〔三〕,然多鄙俗,不足以继其书。彪乃采前人遗事,旁贯异闻,作后传数十篇〔四〕。因斟酌前史,而讥正其失。略曰:

唐虞三代,诗书所及,世有史官,以司典籍。至于诸侯,国自有史,故孟子曰:‘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其事一也。’定、哀之间,鲁君子 左丘明论集其文,作左传三十篇,又撰异同,号曰国语二十篇〔五〕。由是乘、梼杌之事遂闇,而左氏、国语独彰。又有记录黄帝以来至春秋时帝王公侯卿大夫,号 世本十五篇。春秋之后,七国并争,秦并诸侯,则有战国策三十二篇〔六〕。汉定天下,大夫陆贾记录时功,作楚汉春秋九篇。孝武之世,太史令司马迁采左氏、国 语,删世本、战国策,据楚汉列国时事,上自黄帝,下讫获麟,作本纪、世家、列传、书、表凡百三十篇,而十篇缺焉〔七〕。

迁之所记,从汉元至武帝,则纪其功〔八〕,至其〔采〕摭经传,分散数家之事〔九〕,甚多疏略,务欲以多闻广博为功,论议浅而不笃。其论术 学,则崇黄老而薄五经;序货殖,则轻仁义而羞贫穷;尊游侠,则贱守节而贵俗功。此其大弊伤道,所以遇极刑之咎也。然善述事〔理〕〔十〕,辩而不华,质而不 野,文质相称,盖良史之才也。诚令迁依五经之法言,同圣人之是非,意亦庶几矣。

夫百家之书,犹可法也。若左氏、国语、世本、战国策、楚汉春秋、太史公书,今之所以知古,后之所由观前,圣人之耳目也,焉可阙哉!

〔一〕 据范书叙传改补。又举将,范书作“司隶”。按万斯同东汉九卿年表,时司隶乃鲍永也。

〔二〕 范书班彪传作“后察司徒廉为望都长”,袁纪此必有脱误。

〔三〕 李贤曰:“好事者谓扬雄、刘歆、阳城衡、褚少孙、史孝山之徒也。”沈钦韩曰: “史通五史篇,诸好事者若冯商、卫衡、扬雄、史岑、梁审、肆仁、晋冯、段肃、金丹、冯衍、韦融、萧奋、刘恂等相次撰续,迄于哀平间,犹名史记。”杨树达曰:“东观汉记:‘

东平王苍上光武受命中兴颂,明帝问校书郎,此与谁等,皆言类相如扬雄前代史岑之比。 ’知史岑为西汉人。晋冯段肃见下文固奏记,文称‘京兆祭酒晋冯、弘农功曹史殷肃’。‘殷’与‘段’形近误也。”

〔四〕 杨树达曰:“论衡佚文篇云:‘班叔皮续太史公书,载乡里人以为恶戒,叔皮不为恩挠。’”

〔五〕 范书标点本作“二十二篇” ,汲古阁本作“二十篇”。按四库提要曰:“汉志作二十一篇。其诸家所注,隋志虞翻、唐固本皆二十一卷,王肃本二十二卷,贾逵本二十卷,互有增减,盖偶然分 并,非有异同。而此本首尾完具,实二十一卷。诸家所传南(惟昭所注本,隋志作二十二卷,唐志作二十卷。)北宋版,无不相同,知隋志误一字,唐志脱一字也。 ”

〔六〕 汉志及范书均作“三十三卷 ”,袁纪恐误。

〔七〕 李贤曰:“十篇谓迁殁之后,亡景纪、武纪、礼书、乐书、兵书、将相年表、日者传、三王世家、龟策传、傅靳列传。”按贤注乃本张晏说,分见史 记自序集解、索隐,汉书司马迁传注。余嘉锡太史公亡篇考曰:“卒者,终也,终述之至麟止,则武帝以前,无不成之篇,故篇末总叙之曰:‘上记轩辕,下至于 兹,着十二本纪,作十表、八书、七十列传,凡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篇数字数之详如此,是其书皆已写定,不独无有录无书之篇,亦不当有草创未成 之作矣。盖十篇之缺,实在迁死之后,故曰‘ 其书稍出’,明其出之未全。逮杨恽宣布其书,而此十篇竟不复传,但有录而已。”

〔八〕 范书作“则其功也”。

〔九〕 “采”字据范书补。又“数家”范书作“百家”。

〔十〕 据范书班彪传补。

固九岁能属文,五经百家之言,无不究览,其学无常师,又不为章句,训诂通而已。性多爱,不以所长傲物,人皆重之。弱冠早孤。固以唐虞三代,诗书 所及,世有典籍。故虽尧之盛,必有典谟之篇,然后冠德百王。汉绍尧运,以建帝业六世,史臣乃追述功德,私作本纪,编于百王之末,厕于秦、项之列,太初以 后,阙而不录,故采撰前纪,缀集所闻,以述汉书。元起高祖,终于孝平王莽之诛,十有二世,二百三十年,综其行事,旁贯五经,上下洽通,凡百篇。未成,明帝 初,人有上书言固私改史记者,诏收固京兆狱,悉敛家书封上。是时扶风人苏朗伪言图谶事,下狱死。固弟超〔恐固〕为郡所诬〔一〕,乃诣阙上书,具陈固着述 意。会郡亦封上固书,天子甚奇〔之〕〔二〕。征诣校书部,除兰台令史。〔与故〕(举)睢阳令陈宗、故长陵令尹敏、司隶从事孟异共作世祖本纪及世祖功臣、平 林、新市、公孙述二十八篇〔三〕,奏之〔四〕。帝迺复使成前书。自永平始,研精积思二十余年,至建初中,其书乃成。世甚重其书,学者靡不讽诵焉。

〔一〕 据范书补。

〔二〕 据陈璞校记补。

〔三〕 据范书改补。又惠栋曰:“ 异当作冀,扶风茂陵人,见马援、杜林等传。”又史通正作“孟冀”,袁范两书均误。

〔四〕 此乃撰修东观汉记之始。

自为郎后,遂见亲近,赏赐恩宠优渥。章帝好文章,逾益进幸,数入读书禁中,或连日逮夜。每行巡狩,辄献上赋颂。朝廷时有大议,令固问难于前,然 位不过郎。固虽笃志于学,以述作为务,然好傅会权宠,以文自通。其序事不激诡,不抑亢,赡而不秽,详而有体,使读之者亹亹而不厌,亦良史之才也〔一〕。至 于排死节,否正直,以苟免为通,伤名教也。史迁之作,皆推之于谈;彪经序其谋,略以举矣,而固尽有功〔二〕,岂不胜哉!

〔一〕 胡三省曰:“贤曰:激,扬也。诡,毁也。抑,退也。亢,进也。余谓激诡抑亢,皆指史家作意以为文之病。”又李贤引尔雅曰:亹亹, “犹勉勉也”。

〔二〕 据黄本补“有”字,蒋本阙。

窦氏既废,天子追览前议,嘉袁安之忠,知宋由之不正也,乃策免由。

秋七月己丑,太尉宋由有罪自杀。

八月,司空任隗薨。字仲和,光之子。初,光济世祖于信都,封〔阿〕陵侯〔一〕。光薨,隗袭爵。隗好黄老,清静少欲,以功臣子行异于众,擢为虎贲 中郎将,稍迁九卿、三公。隗玄默守直,不求名誉,然内行仁义,世人以此服之,帝亦雅重焉。窦宪之专政,朝臣莫违,隗与袁安屡抗异议。于是天子追思隗忠,擢 子屯为步兵校尉。

〔一〕 据范书任光传补。

辛丑,大司农尹睦为太尉,太傅邓彪以老病罢,太尉睦代录尚书事。

冬十月己亥,宗正刘方为司空。

五年(癸巳、九三)

春正月己亥〔一〕,大赦天下。

〔一〕 范书作“乙亥”。按是月乙丑朔,无己亥日,袁纪乃涉前“

己亥”而误。

辛卯,立皇弟万岁为宋王〔一〕。

〔一〕 范书和帝纪作“广宗王”,袁纪误。又水经注清水曰:“和帝永元五年,封皇太子万年为王国。”“太”系衍文,又“年”即“

岁”也。

二月戊戌,诏有司省内外厩马及上林池圃,悉以假贫民。

甲寅,太傅邓彪薨。窦氏之专权,彪守己而已。御史中丞周纡,国之司直也,屡忤窦氏,彪尝以事奏免纡,世以此讥之,然修礼教。

(二月)戊午〔一〕,陇西地震。

〔一〕 “二月”已见前,此乃衍文,故删。

三月庚寅,遣使分行贫民,开仓振廪。

夏六月丁酉,郡国雨雹,大如雁子。

冬十月辛未〔一〕,太尉尹睦薨。

〔一〕 范书亦同,然十月庚寅朔,无辛未,二书皆误。

十一月己丑〔一〕,太仆张酺为太尉。

〔一〕 按是月甲寅朔,无己丑日,范书作“乙丑”是。袁纪“乙”多误作“己”。

六年(甲午、九四)

春正月,永昌夷献犀、象。

司徒丁鸿字孝公,颍川定陵人也。父綝从世祖征伐有功,封〔陵〕(颍)阳侯 〔一〕。鸿年十二〔二〕,事太常桓荣,十六而章句通,布衣荷担,不远千里质问异义,是以能成其名。初,綝从上时,鸿独与弟盛居,困苦饥寒。〔常〕(帝)怜 盛〔三〕,有委国志。及綝薨,既葬,鸿挂衰绖于冢庐而逃去,留书与盛曰:“ 鸿贪经书,不顾恩义,生不供养,死不饭唅,皇天先祖,并所不祜,身被大病,上不任为蕃辅,下不能守土。先上病状,辞爵封于仲公〔四〕,章寝不报。谨身放 弃,求良医,如遂不瘳,永归沟壑。”始鸿与九江人鲍俊友善〔五〕,俊遇于东海,鸿佯狂不识俊,俊乃止而诮让之曰:“自昔伯夷、吴札乱世权行,故得申志。汉 有旧制,春秋不以家事废王事,故与卫辄之〔立〕(子)〔六〕。今以兄弟私恩,而绝父不灭之基,未可谓智也。”鸿感悟垂泣,叹息而还,就国教授,扬州称之。 鲍俊亦上书具言鸿至行,明帝甚然之,诏征鸿。召见,说文侯一篇〔七〕,赐御衣及绶,廪食公车〔八〕,与博士同礼。顷之,拜侍中,徙封鲁阳侯〔九〕。

〔一〕 类聚卷五一引东观记曰:“ 丁綝从上渡河,及封功臣,上令各言所乐,谓綝曰:‘ 诸将皆欲县,子独求乡何也?’綝曰:‘昔孙叔敖敕其子受封,必求硗确之地。今綝能薄功微,得乡厚矣。’ 上从之,封为定陵新安乡侯,后徙封陵阳侯。”范书丁鸿传亦同。袁纪乃涉前颍而误,故正之。

〔二〕 东观记、范书均作“年十三 ”,袁纪恐误。

〔三〕 据陈璞校记改。

〔四〕 李贤曰:“仲公,盛之字也。”

〔五〕 东观记、范书均作“鲍骏” 。

〔六〕 哀公二年公羊传曰:“曼姑受命乎灵公而立辄,辄者曷为者也?蒯聩之子也。然则曷为不立蒯聩而立辄?蒯聩为无道,灵公逐蒯聩而立辄。然则辄之 义可以立乎?曰可。其可奈何?不以父命辞王命,以王父命辞父命,是父亡行乎子也。不以家事辞王事,以王事辞家事,是上之行乎下也。”鲍俊之言,取义于此。 又陈璞引陈澧校曰“

立误子”,甚是。范书正作“立” ,故正之。

〔七〕 即尚书周书文侯之命篇也。鸿师事桓荣,其所主乃欧阳尚书学。

〔八〕 李贤曰:“禀,给也。公车,署名,公车所在,因以名。诸待诏者皆居以待命,故令给食焉。”

〔九〕 乃乡侯,范书注引东观记曰:“鲁阳乡在寻阳县也。”

华峤曰:论语称“夫子温良恭俭让以得之” 行首乎〔一〕?故尝请论之:孔子曰:“太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德而称焉。”〔二〕孟子曰:“闻伯夷之风者,贪夫廉,懦夫有立志。”〔三〕 然则太伯出于不苟得,未始有于让也。是以太伯称贤人,后之人慕而徇之。夫有徇则激诡生,而取与妄矣。故夫邓彪、刘恺让其弟以取义,使弟非服而己享其名,其 于义不亦薄乎?又况乎于有国之纪,而使将来者妄举措哉!古之君子立言,非〔苟显其理〕,将以启天下之方悟者;立行,非独善其身,将以训乎〔天下之方动者〕 哉〔四〕!原丁鸿之心,其本主于忠爱,何其终悟而从义也?以此殆知其徇尚异于数世也。

〔一〕 出论语学而。

〔二〕 见论语泰伯。

〔三〕 见孟子尽心章句下。

〔四〕 据范书丁鸿传论引华峤语补。

二月乙未,司空刘方为司徒,太常张奋为司空。

三月丙寅,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

六月,初伏日闭关〔一〕。

〔一〕 李贤曰:“汉官旧仪曰:‘ 伏日万鬼行,故昼日闭,不干它事。’”乃时人迷信所致。

秋七月,京都旱。司空张奋上疏曰:“岁比不登,人食不足。今复旱,秋稼未立,阳气垂尽,日月迫促。夫国以民为本,〔民〕以谷为命〔一〕,政之急 务,忧之重者也。臣〔蒙〕(义)恩尤深厚〔二〕,受职过任,夙夜忧惶,章奏不能序心,愿对中常侍,口陈得失。”上即引见,明日车驾亲幸洛阳寺,省录囚徒, 于是大雨三〔日〕(月)〔三〕。

〔一〕 据范书张奋传补。

〔二〕 据范书张奋传改。

〔三〕 据范书改。

南单于安国〔初〕为左贤王〔一〕,师子〔于宣〕(次当)为单于时〔二〕,数轻兵出塞,斩获有功,故国中皆敬师子而不附安国,安国由是病师子 〔三〕。匈奴降者异时居塞外,数为师子所掠,故亦怨之。安国乃委计降者,使图师子。

同部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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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二 大事记 编年类 提要 【臣】等谨案大事记十二巻通释三巻解题十二巻宋吕祖谦撰取司马迁年表大事记之目编年系月以记春秋后事复采左氏厯代史皇极经世通鉴稽古录辑而广之始自周敬王三十九年迄汉武帝征和三年书法皆视太史公所录不尽用防书凡例其书作于淳熙七年每以一日排比一年之事本欲起春秋后迄于五代防以疾作而罢此葢其未经卒业之本也祖谦于史学最长而谦不以笔削自任故每条之下各注从某书修云云以自附于述而不作之义至其通释则如説经家之纲领専録经典中要义格言以及厯代名儒议论其解题则如经之有畧具本末而附以己见凡史汉同异及通鉴得失皆为缕析而详辨之又于典章制度名物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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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二 大事记续编目録 编年类 卷一 起汉孝武皇帝征和四年尽汉孝宣皇帝地节元年 卷二 起汉孝宣皇帝地节二年尽汉孝宣皇帝黄龙元年 卷三 起汉孝元皇帝初元元年尽汉孝元皇帝竟宁元年 卷四 起汉孝成皇帝建始元年尽汉孝成皇帝绥和元年 卷五 起汉孝成皇帝绥和二年尽汉孝哀皇帝元夀元年 卷六 起汉孝哀皇帝元夀二年尽新莽地皇三年 卷七 起汉淮阳王更始元年尽淮阳王更始二年 卷八 起汉世祖光武皇帝建武元年尽汉世祖光武皇帝建武十二年 卷九 起汉世祖光武皇帝建武十三年尽汉世祖光武皇帝建武中元二年 卷十 起汉显宗孝明皇帝永平元年尽汉显宗孝明皇帝永平十八年 卷十一 起汉
大唐创业起居注
《大唐创业起居注》唐温大雅 卷一 起义旗至发引凡四十八日 初,帝自卫尉卿转右骁卫将军,奉诏为太原道安抚大使。郡文武官治能不称职者,并委帝黜陟选补焉。河东已来兵马仍令帝征发,讨捕所部盗贼。隋大业十二年,炀帝之幸楼烦时也。帝以太原黎庶,陶唐旧民,奉使安抚,不逾本封,因私喜此行,以为天授。所经之处,示以宽仁贤智,归心有如影响。 炀帝自楼烦远至雁门,为突厥始毕所围,事甚平城之急。赖太原兵马及帝所征兵声势继进,故得解围,仅而获免。遂向东都,仍幸江都宫。以帝地居外戚,赴难应机,乃诏帝率太原部兵马,与马邑郡守王仁恭北备边朔。帝不得已而行,窃谓人曰:“匈奴为害自,古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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