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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编年

后汉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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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虑为御史大夫。

初,操以谷少禁酒。太中大夫孔融以为不可,与操相覆疏,因以不合意。时中州略平,惟有吴、蜀。融曰:“文德以来之〔一〕。”操闻之怒,以为怨诽浮华,乃令军谘祭酒路粹傅致其罪。壬子,太中大夫孔融下狱诛,妻子皆弃市。

〔一〕 出论语季氏。

融字文举,鲁国人,孔子二十世孙。幼有异才,年十余岁,随父诣京师。时河南尹李膺有重名,敕门通简宾客,非当世英贤及通家子孙不见也。融欲观其 为人,遂造膺门曰:“我是李君通家子孙。”门者白膺,请见曰:“高明父祖尝与仆周旋乎?”融曰:“然。先君孔子与君李老君同德比义,而相师友〔一〕,则仆 累世通家也。”众坐莫不叹息,佥曰:“异童子也!”太中大夫陈祎后至〔二〕,同坐以告,祎曰:“小时了了者,至大亦未能奇也。”融曰:“如足下幼时岂常惠 乎? ”膺大笑,谓融曰:“高明长大,必为伟器。”年十三丧父,哀慕毁瘠,杖而后起,州里称其至孝。

〔一〕 李贤引孔子家语曰:“孔子谓南宫敬叔曰:‘吾闻老聃博古而达今,通礼乐之源,明道德之归,即吾之师也。今将往矣。’遂至周,问礼于老聃焉。”。

〔二〕 按三国志崔琰传注引续汉书、范书孔融传,“陈祎”均作“

陈炜”。又世说新语言语篇作“陈韪”。

初,山阳张俭与融兄裒友善〔一〕,亡命来诣,裒适出。时融年十六,俭不告。融知俭长者,有窘迫色,谓曰:“吾独不能为君主也!”因留舍藏之。后 以人客发泄,国相以下,密就掩捕,俭得脱走,收融及裒送狱。融曰:“保内藏舍者,融也,当坐之。”裒曰:“ 彼来求我,求我之由,非弟之过,我当坐之。”兄弟争死,郡县疑不能决,乃上谳。诏书令裒坐之,融由是显名。

〔一〕 裒,范书作“褒”。按尔雅释诂,裒古字本作褒。

年二十八,为北海太守。先是黄巾破青州,融收合〔吏〕(夷)民〔一〕,起兵自守。贼张余等过青州〔二〕,融逆击,为其所败,收余兵保朱虚。称诏 诱吏民,复置城邑,崇学校庠序,举贤贡士,表显耆儒,以彭璆为方正,邴原〔为〕有道〔三〕,王修为孝廉,告高密县为郑玄特立乡名曰郑公乡。又国人无后及四 方游士有死亡,皆为棺木而殡葬之。使甄子然临配食县社〔四〕,其礼贤如此。

〔一〕 吏、夷形近而讹,今正之。

〔二〕 范书孔融传作“张饶”。

〔三〕 据裴注引续汉书补。

〔四〕 陈璞曰:“范书:甄子然临孝存知名,早卒。似是两人。魏志注云:郡人甄子然孝行知名。早卒,融恨不及之,乃令配食县社。据此则一人,‘临’ 字当衍。”按惠栋曰:“孝存名硕,注见郑玄传。”然查玄传并无此注,而有“答临孝存周礼难” 之作,则临孝存当是人名,疑袁纪“临”下脱“孝存” 二字。又沈家本亦以为魏志注引续汉书当据范书改之。

刘备表融领青州刺史。年余,为群贼所攻,不能自守,建安初,征为将作大匠,迁少府。每朝会访对,辄为议主,诸卿大夫寄名而已。

初,颖川陈纪论复肉刑:〔一〕“书曰:‘惟敬五刑,以成三德。’〔二〕易着劓、刖、灭趾之法,所以辅政助教,惩恶息杀也。且杀人偿死,合于古 制;至于伤人,或残毁其体,而才翦毛发,非其理也。若用古刑,使淫者下蚕室,盗者刖其足,永无淫放穿窬之奸矣。”融难之曰:“古者吏端刑清,治无过差,百 姓有罪,皆不之滥。末世凌迟,风化坏乱,法害其民。故曰上失其道,民散之矣。而欲绳之以古刑,投之以残弃,非所谓与时消息也〔三〕。纣斩一朝涉之胫, 〔四〕天下谓之无道;九牧之地,千八百居〔五〕,若各刖一人,是下常有千八百纣也。求世休和,不可得已。且被刑之人,虑不全生,志在思死,类多趋恶。夙沙 乱齐〔六〕,伊戾祸宋〔七〕,赵高、英布,为世大患〔八〕。虽忠如鬻权〔九〕,信如卞和〔十〕,智如孙膑〔十一〕,冤如巷伯〔十二〕,才如史迁〔十三〕, 违如子政〔十四〕,一离刀锯,没世不齿。是太甲之思庸〔十五〕,穆公之霸秦,〔十六〕陈汤之都赖〔十七〕,魏尚之边功〔十八〕,无所复施也。”曹公将复肉 刑,以众议不同乃止。

〔一〕 按三国志陈群传,此议乃陈群发挥其父陈纪之论而封曹操之议复肉刑令。袁纪文义不清。

〔二〕 见书吕刑。注曰:“以成刚、柔、正直之三德也。”

〔三〕 易丰卦曰:“天地盈虚,与时消息,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

〔四〕 书泰誓下:“斫朝涉之胫。 ”传曰:“冬月,见朝涉水者,谓其胫耐寒,斩而视之。”

〔五〕 汉书贾山传曰:“昔者,周盖千八百国,以九州之民养千八百国之君,用民之力不过岁三日,什一而籍,君有余财,民有余力,而颂声作。”

〔六〕 襄公十九年左传曰:齐灵公废太子光,徒之东鄙,使高厚传新太子牙,夙沙卫为少傅。灵公卒,崔杼迎太子光即位,是为庄公。以夙沙卫易己,卫奔高唐以叛。十一月,庄公醢卫于军。

〔七〕 襄公二十六年左传曰:太子痤美而很,合左师畏而恶之,寺人伊戾为太子内师而无宠。秋,楚客聘于晋,过宋。太子知之,请野享之,公使往。伊戾 请从之。至,则欿,用牲,加书,征之,而骋告公,曰:“太子将为乱,既与楚客盟矣。”公使视之,则信有焉。公囚太子,太子乃缢而死。公后闻其无罪也,乃亨 伊戾。

〔八〕 赵高,秦之阉臣;英布,秦时被黥。高惑二世而乱秦,布于汉初据淮南以叛故融举以为例。

〔九〕 庄公十九年左传曰:“初鬻拳强谏楚子。楚子弗从。临之以兵,惧而从之。鬻拳曰:‘吾惧君以兵,罪莫大焉。’遂自刖也。”

〔十〕 卞和,楚献和氏璧者。详见前。

〔十一〕膑尝与庞涓俱学兵法。涓事魏为将军,阴忌膑贤于己,则以法断其两足而黥之。后齐侯阴载膑之齐,以计诱庞涓入马陵道而诛之。又银雀山出土之孙膑兵法擒庞涓篇言擒涓于桂陵之役,与史记孙子吴起传异。

〔十二〕诗小雅巷伯序曰:“巷伯,刺幽王也。寺人伤于谗,故作是诗也。”

〔十三〕史迁以李陵事下蚕室,发愤而着史记。

〔十四〕子政,刘向之字。汉书楚元王传赞曰:“博物洽闻,通达古今。”传文曰:子政幼诵枕中鸿宝苑秘书,言黄金可成,上令典尚方铸作事,贵甚,多方不验。上乃下向吏,系当死。上亦奇其材,得逾冬减死论。

〔十五〕书太甲上曰:“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诸桐。三年,复归于亳,思庸,伊尹作太甲三篇。”思庸,念常道也。

〔十六〕文公三年左传曰:“秦伯伐晋,济河焚舟,取王官及郊,晋人不出。遂自茅津济,封殽尸而还。遂霸西戎,用孟明也。”又史记秦本纪曰:“三十七年,秦用由余谋,伐戎王,益国十二,开地千里,遂霸西戎。”

〔十七〕建昭三年,陈汤与甘延寿出西域,诛郅支单于于都赖水。事见汉书陈汤传。

〔十八〕尚,文帝时云中守,坐上首虏差六级,下吏削爵,罚作之。冯唐谏,遂赦尚,复为云中守。事见汉书冯唐传。

袁宏曰:夫民心乐全而不能常〔全〕〔一〕,盖利用之物悬于外,而嗜欲之情动于内也,于是有进〔取〕(即)陵竞之行〔二〕。希求放肆不已 〔三〕,不能充其嗜欲也,则苟且侥幸之所生也。希求无厌,无以〔惬〕(疏)其欲也〔四〕,则奸伪忿怒之所兴也。先王知其如此,而欲救弊,故先以德礼陶其 心,其心不化,然后加以刑辟。书云:“百姓不亲,五品不逊,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宽。”“

蛮夷猾夏,寇贼奸宄,汝作士,五刑有服。”然德刑之设,参而用之者也。三代相因,其义详焉。周礼:“ 使墨者守门,劓者守〔关〕(

闾), 宫者守内,刖者守囿。”〔五〕此肉刑之制可得而论也。荀卿亦云:“杀人者死,伤人者刑,百王之所同,末〔有〕知其所由来者也。”〔六〕夫杀人者死,而大辟 可以惩未杀,不能使天下无杀。伤人者刑,而害物者不息,有黥劓可以惧未刑,不能使天下无刑也。故将欲止之,莫若先以德礼。夫罪过彰着,然后入于刑辟,是将 杀人者不必〔死,欲伤人者不必〕刑也〔七〕。纵而不〔化〕(死)〔八〕,则陷于刑辟矣。故刑之所制,在于不可移之〔地〕(也)〔九〕。礼教则不然。明其善 恶,所以潜劝其情,消于未〔杀〕(然)也〔十〕;示以耻辱,所以内化其心,治之未伤也。故过微而不至于着,罪薄而不及于刑也。终入辜辟者,非教化之所得 也。故虽残一物之生,刑一人之体,是除天下之害,夫何伤哉!率斯道也,风化可以渐淳,刑罚可以渐少,其理然也。苟不化其心,而专任刑罚,民失义方,动陷刑 网,求世休和,焉可得哉!

〔一〕 据三国志钟繇传注引袁纪补。

〔二〕 据裴注引袁纪改。

〔三〕 裴注引袁纪此句作“希求放肆之事,进取不已”。

〔四〕 据裴注引袁纪改。

〔五〕 见周礼秋官司寇罪隶。据其文及裴注引袁纪改“闾”作“关”。

〔六〕 见荀子正论篇。据其文及裴注引袁纪补“有”字。

〔七〕 据裴注引袁纪补。

〔八〕 据裴注引袁纪改。

〔九〕 据裴注引袁纪改。

〔十〕 据裴注引袁纪改。

周之成、康,岂案三千之文〔一〕,而致刑措之美乎?盖德化刑清所致〔二〕,斯有由也。汉初惩酷刑之弊,务宽厚之论,公卿大夫,相与耻言人 过。文帝登庸,加以玄默。张武受赂,赐金以愧其心;吴王不朝,崇礼以让其失〔三〕。是以吏民乐业,风化笃厚,断狱四百,几于刑措〔四〕,岂非德刑〔兼〕用 之效哉〔五〕?世之论者,欲言刑罚之用,不先德教之益,失之远矣。今大辟之罪,与古同制,免死以下,不过五岁,既释钳□,复齿于人。是以民不耻恶,数为盗 奸,故刑徒多而乱不治也。苟教之所去〔六〕,一离刀锯,没身不齿,邻里且犹耻之,〔而况乡党乎〕〔七〕?而况朝廷乎?如此,则夙沙、赵高之俦,无所施其 恶,则陈纪所谓“无淫放穿窬之奸”,于是全矣。

〔一〕 书吕刑曰:“五刑之属三千。”“三千”乃刑法条文也。

〔二〕 “刑清”,裴注引袁纪作“ 渐渍”。

〔三〕 以上两句出自汉书文帝纪赞。按张武受金之事,史焉不详。吴王濞不朝,文帝纳吴使者谏,则赐吴王几杖,老可不朝。事见汉书荆燕吴传。

〔四〕 亦本自汉书文帝纪赞。

〔五〕 据裴注引袁纪补。

〔六〕 裴注引袁纪“教之所去”作 “罚当其罪”。

〔七〕 据裴注引袁纪补。

古者察言观行,而善恶彰焉。然则君子之去刑辟,固已远矣。设有不幸,则〔八〕(入)议之所宥也〔一〕。若夫卞和史迁之冤〔二〕,淫刑之所及 也。苟失其道,或不免于大辟,而况肉刑哉!又相刑之与枉杀人,其理不同,则死生之论善已疏矣。汉书:“斩右趾及杀人先自告;吏坐受〔赇〕(财),守官物而 即盗之,皆弃市。”〔三〕此班固所以谓当生而令死者也〔四〕。今不忍截刻之惨,而安剿绝之悲,此皆治体之所先,而有国所宜改者也。

〔一〕 据黄本、南监本及裴注改。

〔二〕 “夫卞”原误作“天下”,迳改。

〔三〕 出汉书刑法志。据其文及裴注所引袁纪改“财”作“赇”。

〔四〕 汉书刑法志曰:“且除肉刑者,本欲以全民也,今去髡钳一等,转而入于大辟。以死罔民,失本惠矣。故死者岁以万数,刑重之所致也。 ”

刘表病死。少子琮领荆州。

九月,刘琮降曹操。

刘备率众南行,曹操以精骑追之,及于当阳。备与诸葛亮等数十骑邪趣汉津〔一〕。

〔一〕 三国志先主传“邪”作“斜 ”。按汉书司马相如传曰:“邪与肃慎为邻。”注“读为斜。谓东北接也。”袁纪此“邪”,亦当读如“斜” 。时备东奔汉津,遇关羽,遂得渡沔水而至夏口。

徐庶母见获,庶辞备而指其心曰:“本与将军共图王霸之业,以此方寸之地也。今失老母,方寸乱矣,无益于事,请从此辞。”遂诣曹操。

操既有荆州水军十万,将顺流东伐,吴人振恐,议者咸劝孙权迎操。周瑜曰:“不然。操虽讬名汉相,其实汉贼。将军以神武雄才,兼仗父兄之烈,割据 江东,地方数千里,精兵足用,英豪乐业,尚当横行天下,为汉除残去害。况操自送死,何迎之有?瑜得精兵三万,保为将军破之。”权曰:“老贼欲废汉天子自立 久矣,徒忌二袁、刘表与孤耳。今数雄巳灭,唯孤存。孤与老贼势不两立,君言当击,甚与孤合,此天以君授孤也。”

刘备至夏口,诸葛亮谓备曰:“事急矣,请求救于孙将军。”时权军于柴桑,备使亮说权曰:“海内丧乱,将军起兵江东,豫州亦收众汉南,与曹操并争 天下。今操芟夷大难,略平矣,遂破荆州,威振四海。英雄无所用武,故豫州遁逃至此。将军量力而处之: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行)〔一〕,不如早 与之绝;若不能,何不案戈束甲,北面而事之乎?今将军外讬服从之名,内怀犹豫之计,事急而不断,祸至无日矣!”权曰:“苟如君言,刘豫州何不事之乎?”亮 曰: “田横,齐之壮士耳,犹〔守〕义不辱〔二〕,况豫州王室之胄,英才盖世,人之仰慕,若水之归海,事之不济,此乃天也,安能复为之下!”权勃然曰:“吾不能 以全吴之地,十万之众,受制于人。吾计决矣!非刘豫州莫可当曹操者,然豫州新败之后,复能抗此难乎?” 亮曰:“豫州虽败,战士还者精甲万人。曹操之众,远来疲弊,闻追豫州,骑一日一夜行三百里,此所谓‘彊弩之末,不能穿鲁缟’者也〔三〕。故兵法忌之,曰‘ 必蹶上将军’〔四〕。且北方之人,不皆水战;又荆州之民附操者,逼以兵势耳,非心腹也〔五〕。将军诚能命猛将统兵数万,与豫州协规同契,破操必矣。操败必 北还,如此则荆、吴之势彊,鼎足之形成。成败之机,在于今日。”权大悦,即遣周瑜将水军三万,随亮诣备,并力拒操。

〔一〕 据三国志诸葛亮传改。

〔二〕 据三国志诸葛亮传补。

〔三〕 汉书韩安国传曰:“臣闻之。冲风之衰,不能起毛羽;彊弩之末,力不能入鲁缟。 ”师古曰:“缟,素也,曲阜之地,俗善作之,尤为轻细,故以取喻也。”

〔四〕 孙子兵法军争篇曰:“倍道兼行百里而争利,则擒三将军。”又曰:“五十里而争利,则蹶上将军。”

〔五〕 蜀志诸葛亮传及通鉴“腹” 均作“服”,疑袁纪误。

冬十月癸未〔一〕日有蚀之。

〔一〕 疑“癸未”下脱“朔”字。

十二月壬午,征前将军马腾为卫尉。

是月,曹操与周瑜战于赤壁,操师大败。

十四年(己丑、二〇九)

刘备以孙权行车骑将军,备自领荆州,屯公安。

七月,曹操征孙权。

冬十月晦,日有蚀之〔一〕

〔一〕 冬十月,荆州有地震,见范书。诸书是月皆不言有地震,恐系前文“冬十月癸未,日有蚀之”之重出而致误。

十五年(庚寅、二一〇)

春二月乙巳,日有蚀之〔一〕。

〔一〕 “乙巳”下当有“朔”字。

十六年(辛卯、二一一)

春正月辛巳,以曹操世子丕为五官中郎将,副丞相〔一〕。

〔一〕 副丞相,乃丞相副手之意,非正式官名。胡三省曰:“汉五官中郎将,主五官郎而已,未尝置官属也。领属光禄勋,未尝为丞相副也。” 以五官中郎将副丞相,仅此一例。

三月,马超、韩遂反。

秋七月,操征超、遂,大破之。

是岁,刘备入益州。

十七年(壬辰、二一二)

春正月,加曹操入朝不趋,剑履上殿,赞拜不名〔一〕。

〔一〕 如汉初萧何故事。

夏五月癸未〔一〕,诛卫尉马腾,超之父也〔二〕。

〔一〕 五月壬辰朔,无癸未,疑有讹。

〔二〕 初学记卷十引袁纪曰:“长乐卫尉马腾,其长八尺,身体洪大,面鼻雄异,而性贤厚,人多敬之。”亦见御览卷三七七。今本脱之。

六月庚寅晦,日有蚀之。

秋七月庚戌,立皇子临为济阴王〔一〕懿为山阳王,邈为济北王,敦为东海王〔二〕。

〔一〕 范书献帝纪作“秋九月”,又“临”作“熙”。

〔二〕 廿二史考异曰:“按:东海王祇以建安五年薨,子羡嗣。魏受禅始除。不应别封皇子,当是北海之讹。”钱说是。

冬十月,曹操征孙权。侍中、尚书令荀彧劳军于谯。

初,董昭等谓曹操宜进爵郡公〔一〕,九锡备物,以彰殊勋,密以语彧。彧曰:“曹公本兴义兵,以匡朝宁国,秉忠贞之诚,守退让之实。君之爱人以 〔德〕(礼)〔二〕,不宜如此。”操由是心不平之。是行也,操请彧劳军,因留彧,以侍中、光禄大夫持节监丞相军事。次寿春,彧以忧死〔三〕。

〔一〕 “昭”原误作“绍”,迳改之。又“郡公”,三国志、范书均作“国公”,即以郡为国,乃殊礼也。

〔二〕 礼记檀弓载曾子语曰:“君子之爱人也以德。”三国志及范书“礼”均作“德”,故据以改。

〔三〕 通鉴考异曰:“陈志彧传曰:‘以忧薨。’范书彧传曰:‘

操馈之食,发视,乃空器也,于是饮药而卒。’孙盛魏氏春秋亦同。按彧之死,操隐其诛。陈寿云以忧卒,盖阙疑也。”

袁宏曰:夫默语者,贤人之略也〔一〕。政卷舒废兴之间,非所谓以智屈伸,贵其多算,权其轻重,而揣难易。君子之行已也,必推其心而达其道, 信其诚而行其义。义不违心,故百姓知其无私;道不失顺,则天下以为至当。其出也,忠着于时君,仁及于天下。匹夫匹妇,莫不咨嗟者,以其致功之本义和也。若 时不我与,中道而废,内不负心,外不媿物,千载之下,观其迹而悲其事,以为功虽不就,道将可成也。及其默也,非义而后退,让谋而后止。盖取舍不同,故宛龙 蟠以求其志,虽仁者之心大存兼爱,授手而陷于不义,君子不为也。苟违斯道,四体且犹致患,而况万物乎?

〔一〕 易系辞曰:“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又曰“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

汉自桓、灵,君失其柄,陵迟不振,乱殄海内,以弱致弊,虐不及民,刘氏之泽未尽,天下之望未改。故征伐者奉汉,拜爵赏者称帝,名器之重,未 尝一日非汉。魏之平乱,资汉之义,功之克济,荀生之谋。谋适则勋隆,勋隆则移汉,刘氏之失天下,荀生为之也。若始图一匡,终与事乖,情见事屈,容身无所, 则荀生之识为不智矣。若取济生民,振其涂炭,百姓安而君位危,中原定而社稷亡,于魏虽亲,于汉已疏,则荀生之功为不义也。夫假人之器,乘人之权,既而以为 己有,不以仁义之心终,亦君子所耻也。一污犹有惭色,而况为之谋主!功奋于当年,迹闻于千载,异夫终身流涕,不敢谋燕之徒隶者。自己为之功,而己死之,杀 身犹有余媿,焉足以成名也!惜哉,虽名盖天下,而道不合顺,终以忧卒,不殒不与义。故曰非智之难,处智之难;非死之难,处死之难。呜呼!后之君子,默语行 藏之际,可不慎哉〔一〕!

〔一〕 文选卷四七袁宏三国名臣序赞曰:“文若怀独见之明,而有救世之心。论时则民方涂炭,计能则莫出魏武,故委面霸朝,豫议世事。举才不以标鉴, 故久之而后显;筹画不以要功,故事至而后定,虽亡身明顺,识亦高矣。”又曰“英英文若,灵鉴洞照。应变知微,探赜赏要。日月在躬,隐之弥曜。文明映心,钻 之愈妙。沧海横流,玉石同碎。达人兼善,废己存爱。谋解时纷,功济宇内。始救生人,终明风概。”所赞较之纪论,语气平和,而不尽拘泥于名教矣。

十八年(癸巳、二一三)

春二月庚寅,省幽州、并州,以其郡国并属冀州;省司隶校尉,以其郡国分属豫州、〔冀州、雍州〕;省叙州,以其郡国并属〔雍〕(冀)州〔一〕。

〔一〕 按范书献帝纪曰:“春正月庚寅,复禹贡九州。”注引献帝春秋曰:“时省幽、并州,以其郡国并于冀州;省司隶校尉及叙州,以其郡国并为雍州;省交州,并荆州、益州。于是有兖、豫、青、徐、荆、扬、冀、益、雍也。”又按续汉百官志注引献帝起居注曰:“

建 安十八年三月庚寅,省州并郡,复禹贡之九州。”所述时日与袁纪同。又曰:“冀州得魏郡、安平、钜鹿、河间、清河、博陵、常山、赵国、勃海、甘陵、平原、太 原、上党、西河、定襄、雁门、云中、五原、朔方、河东、河内、涿郡、渔阳、广阳、右北平、上谷、代郡、辽东、辽东属国、辽西、玄菟、乐浪,凡三十二郡。省 司隶校尉,以司隶部分属豫州、冀州、雍州。省叙州刺史,以并雍州部,郡得弘农、京兆、右冯翊、右扶风、上郡、安定、陇西、汉阳、北地、武都、武威、金城、 西平、西郡、张掖、张掖属国、酒泉、敦煌、西海、汉兴、永阳、东安南,凡二十二郡。省交州,以其郡属荆州。荆州得交州之苍梧、南海、九真、交趾、日南,与 其旧所部南阳、章陵、南郡、江夏、武陵、长沙、零陵、桂阳,凡十三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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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二 大事记续编目録 编年类 卷一 起汉孝武皇帝征和四年尽汉孝宣皇帝地节元年 卷二 起汉孝宣皇帝地节二年尽汉孝宣皇帝黄龙元年 卷三 起汉孝元皇帝初元元年尽汉孝元皇帝竟宁元年 卷四 起汉孝成皇帝建始元年尽汉孝成皇帝绥和元年 卷五 起汉孝成皇帝绥和二年尽汉孝哀皇帝元夀元年 卷六 起汉孝哀皇帝元夀二年尽新莽地皇三年 卷七 起汉淮阳王更始元年尽淮阳王更始二年 卷八 起汉世祖光武皇帝建武元年尽汉世祖光武皇帝建武十二年 卷九 起汉世祖光武皇帝建武十三年尽汉世祖光武皇帝建武中元二年 卷十 起汉显宗孝明皇帝永平元年尽汉显宗孝明皇帝永平十八年 卷十一 起汉
大唐创业起居注
《大唐创业起居注》唐温大雅 卷一 起义旗至发引凡四十八日 初,帝自卫尉卿转右骁卫将军,奉诏为太原道安抚大使。郡文武官治能不称职者,并委帝黜陟选补焉。河东已来兵马仍令帝征发,讨捕所部盗贼。隋大业十二年,炀帝之幸楼烦时也。帝以太原黎庶,陶唐旧民,奉使安抚,不逾本封,因私喜此行,以为天授。所经之处,示以宽仁贤智,归心有如影响。 炀帝自楼烦远至雁门,为突厥始毕所围,事甚平城之急。赖太原兵马及帝所征兵声势继进,故得解围,仅而获免。遂向东都,仍幸江都宫。以帝地居外戚,赴难应机,乃诏帝率太原部兵马,与马邑郡守王仁恭北备边朔。帝不得已而行,窃谓人曰:“匈奴为害自,古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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