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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编年

续资治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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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于成都府路,人以为便。今河东官私苦运铁钱劳费,请行交子之法,仍令转运司举官置务。”从之。

十二月,癸亥朔,复减后妃、公主及臣僚推恩。

甲子,辽以太子行再生礼,减诸路徒以下罪一等。

乙丑,辽诏百官廷议国政。

癸酉,增失入死罪法。

甲戌,五国降于辽,仍献方物。辽主嘉萧苏拉功,徙北面林牙,寻改南院副部署。

帝以卿监、监司、知州有老不任职者,当与闲局,王安石亦欲以处异议者;丙戌,增置三京留司御史台、国子监及宫观官使,不限员。

是月,知通进银台司祖无择以事下秀州狱。初,无择与王安石同知制诰。故事,词臣许受人馈,谓之润笔。时有馈安石者,辞不获,取置院梁上。安石忧去,无择用为公费,安石闻而恶之,及得政,讽监司求无择罪。会知明州苗振以贪闻,御史里行王子韶出案其狱,迎安石意,发无择知杭州时事,自京师逮对,而以振狱付张载。苏颂言无择列侍从,不当与故吏对曲直,张戬亦救之,皆不听。狱成,无贪状,但得其贷官钱、接部民坐及乘船过制而已,遂谪忠正军节度副使。安石因言于帝曰:“陛下遣一御史出,即得祖无择罪,乃知朝廷于事但不为,未有为之而无效者。”无择少从孙复学,以言语政事为时名卿,用小过锻炼,放弃终身,士论惜之。

中旨下开封府,减价买渐灯四千馀枝,直史馆、权开封府推断苏轼言:“陛下留心经术,动法尧、舜,岂以灯为悦?此不过以奉两宫之欢耳。然百姓不可户晓,皆谓以耳目不急之玩,夺其口体必用之资。此事至小,体则甚大,愿追还前命。”即诏罢之。轼因上书极论时政,凡七千馀言。

其略曰:“臣之所欲献者,三言而已,曰结人心,厚风俗,存纪纲。

“人主所恃者,人心也。自古及今,未有和易同众而不安,刚果自用而不危者。祖宗以来,治财用者不过三司,今陛下又创制置三司条例司,使六七少年日夜讲求于内,使者四十馀辈分行营干于外。以万乘之主而言利,以天子之宰而治财,君臣宵旰,几一年矣,而富国之效,茫如捕风,徒闻内帑出数百万缗,祠部度五千人耳。以此为术,人皆知其难也。汴水浊流,自生民以来,不以种稻,今欲陂而清之,万顷之稻,必用千顷之陂,一岁一淤,三岁而满矣。陛下使相视地形,所在凿空,访寻水利,堤防一开,水失故道,虽食议者之肉,何补于民!自古役人必用乡户,徒闻江、浙之间,数郡顾役,而欲措之天下。自杨炎为两税,租调与庸既兼之矣,奈何复欲取庸?青苗放钱,自昔有禁,今陛下始立成法,每岁常行,虽云不许抑配,而数世之后,暴君污吏,陛下能保之乎?昔汉武以财力匮竭,用桑弘羊之说,买贱卖贵,谓之均输。于时商贾不行,盗贼滋炽,几至于乱。臣愿陛下结人心者此也。

“国家之所以存亡者,在道德之浅深,不在乎强与弱;历数之所以长短者,在风俗之厚薄,不在乎富与贫。陛下当崇道德而厚风俗,不当急功利而贪富强。仁祖持法至宽,用人有序,专务掩覆过失,未尝轻放旧章。考其成功,则曰未至;言乎用兵,则十出而九败;言乎府库,则仅足而无馀。徒以德泽在人,风俗知义,故升遐之日,天下归仁。议者见其末年吏多因循,事不振举,乃欲矫之以苛察,济之以智能,招来新进勇锐之人,以图一切速成之效,未享其利,浇风已成。近岁朴拙之人愈少,巧进之士益多,唯陛下哀之救之,以简易为法,以清净为心,而民德归厚。臣愿陛下厚风俗者此也。

“祖宗委任台谏,未尝罪一言者,纵有薄责,旋即超升,许以风闻,而无官长。言及乘舆,则天子改容;事关廊庙,则宰相待罪。台谏固未必皆贤,所言亦未必皆是,然须养其锐气而借之重权者,将以折奸臣之萌也。臣闻长老之谈,皆谓台谏所言,常随天下公议。今者物论沸腾,怨讟交至,公议所在,亦知之矣。臣恐自兹以往,习惯成风,尽为执政私人,以致人主孤立,纪纲一废,何事不生!臣愿陛下存纪纲者此也。”王安石见而深恶之。

辽武安州观察使耶律迪里迁长宁宫使,检括户部司乾州钱帛,逋负,立出纳经画法,公私便之。

○神宗体元显道法古立宪帝德王功英文烈武钦仁圣孝皇帝熙宁三年(辽咸雍六年)

春,正月,甲午,辽主如千鹅泺。

癸丑,录唐李氏、周柴氏后。

乙卯,诏:“诸路常平、广仓给散青苗钱,本为惠恤贫乏,今虑官吏不体此意,均配抑勒,翻成骚扰。其令诸路提点刑狱官体量觉察,违者立以名闻,敢沮遏者亦如之。”

先是知通进银台司范镇言:“青苗钱者,唐衰乱之世所为。苗青在田,先估其直,收敛未毕,已趣其偿,是盗跖之法也。”右正言李常、孙觉亦言:“王广渊在河北,第一等给十五贯,第二等十贯,第三等五贯,第四等一贯五百,第五等一贯。民间喧然不以为便,而广入奏,称民间欢呼歌舞,歌颂圣德。”言者既交攻之,朝廷不得已,乃降是诏。

戊午,判尚书都省张方平出知陈州。初,方平为参知政事,帝欲用王安石,方平以为不可,寻以父忧去。服阕,以观文殿学士判尚书都省;安石言留之不便,遂有是命。及陛辞,极论新法之害,帝为之怃然。未几,召为宣徽北院使,留京师。安石深祖之,方平亦力求去,乃复出判应天府。

二月,壬戌朔,河北安抚使韩琦言:“臣准青苗诏书,务在优民,不使兼并者乘其急以邀倍息,而公家无所利其入。今每借一千,令纳一千三百,则是官自放钱取息,与初时抑兼并、济困乏之意,绝相违戾,欲民信服,不可得也。又,乡村每保须有物力人为甲头,虽云不得抑勒,而上户必不愿请,下户虽或愿请,必难催纳,将来决有行刑督责、同保均陪之患。陛下励精求治,若但躬行节俭以先天下,自然国用不乏,何必使兴利之臣,纷纷四出,以致远迩之疑哉!乞尽罢诸路提举官,依常平旧法施行。”癸亥,帝袖出琦奏,示执政曰:“琦真忠臣,虽在外,不忘王室。朕始谓可以利民,不意乃害民如此!且坊郭安得青苗,而亦强与之乎!”王安石勃然进曰:“苟从其欲,虽坊郭何害!”因难琦奏曰:“陛下修常平法以助民,至于收息,亦周公遗法也。如桑弘羊笼天在下货财以奉人主私用,乃可谓兴利之臣。今抑兼并,振贫弱,置官理财,非以佐私欲,安可谓兴利之臣乎?”曾公亮、陈升之皆言坊郭不当俵钱,与安石论难,久之而罢。帝终始以琦说为疑,安石遂称疾不出。

丙寅,以兵部员外郎傅尧俞同判流内铨。尧俞始除丧,至京师,王安石数召之。既见,语及新法,安石谓尧俞曰:“方今纷纷,迟君来久矣,将以待制、谏院还君。”尧俞曰:“新法世不以为便。诚如是,当极论之。平生未尝欺人,敢以实告。”安石不悦,遂有此命。

王安石称疾,求分司,翰林学士司马光为批答曰:“今士夫沸腾,黎民骚动,乃欲委还事任,退取便安。卿之私谋,固为无憾,朕之所望,将以委谁!”安石大怒,即抗章自辩。帝封还其章,手札慰安石曰:“诏中二语,失于详阅,今览之甚愧。”且命吕惠卿谕旨。安石固请罢,帝固留之。

甲戌,以河州刺史瞎欺丁术征为紫金光禄大夫、检校刑部尚书。

帝欲大用司马光,访之王安石,安石曰:“光外托劘上之名,内怀附下之实,所言尽害政之事,所与尽害政之人,而欲置之左右,使预国政,是为异论者立赤帜也。及安石在告,帝乃以光为枢密副使。光上疏力辞。且曰:“陛下诚能罢制置条例司,追还提举官,不行青苗、助役等法,虽不用臣,臣受赐多矣。”

壬午,王安石出视事,诏以韩琦奏付条例司疏驳。安石之在告也,帝谕执政罢青苗法,曾公亮、陈升之欲即奉诏,赵抃独欲俟安石出,令自罢之。安石既视事,持之益坚,人言不能入矣。

乙酉,韩琦以论青苗不见听,上疏请解河北安抚使,止领大名府一路;王安石欲沮琦,即从之。

司马光力辞枢密副使之命,章凡九上。帝使谓曰:“枢密,兵事也。官各有职,不当以它事为辞。”对曰:“臣未受命,则犹侍从也,于事无不可言者。”会王安石出视事,遂诏收珲敕诰。

是月,命张茂则、张巩相度澶、滑州以下至东流河势堤防利害,时方浚御河,韩琦言:“事有缓急,工有先后。今御河漕运通驶,未至有害,不宜减大河之役。”乃诏辍夫卒三万三千,专治东流。

三月,甲午,司马光移书王安石,请罢条例司及常平使者。开谕苦切,犹冀安石之悟而改也。且曰:“忠信之士,于公当路时,虽龃龉可憎,后必徐得其力;谄谀之人,于今诚有顺适之快,一旦失势,必有卖公以自售者。”光意盖指吕惠卿也。书凡三往反,安石答书,但言道不同而已。条例司疏驳韩琦所言,王安石令曾布为之;琦再辩列,不报。

文彦博亦言青苗之害,帝曰:“吾遣二中使亲问民间,皆云甚便。”彦博曰:“韩琦三朝宰相,不信,而信二宦者乎!”先是安石尝与入内副都知张若水、蓝元震交结,帝遣使潜察府界俵钱事,适命二人。二人使还,极言民情深愿,无抑配者,故帝信之不疑。

先是诏举选人淹滞者与京官,凡三十七人。国子直讲奉符姜潜在举中,帝闻其贤,召对延和殿,访以治道,对曰:“有《尧》、《舜》二典在,顾陛下所以致之者如何耳。”知陈留县,至数月,青苗令下,潜出钱榜其令于县门,已而徙之乡落,各三日,无应者,遂撤榜付吏曰:“民不愿矣。”钱以是独得不散。司农、开封疑潜沮格,各使其属来验,皆入令。会条例司劾祥符不散青苗钱,潜知且不免,移疾去。

己亥,御集英殿策试进干,罢诗、赋、论三题。

帝遣刘方有谕司马光以依旧供职。是日,光入对,曰:“臣自知无力于朝廷。朝廷所行,皆与臣言相反。”帝曰:“相反者何事也?”光曰:“臣言条例司不当置,又言不宜多遣使者外挠监司,又言散青苗钱害民,岂非相反?”帝曰:“言者皆云法非不善,但所遣非其人耳。”光曰:“以臣观之,法亦不善。”帝曰:“元敕不令抑勒。”光曰:“敕虽不令抑勒,而所遣使者皆讽令俵配。如开封界十七县,惟陈留姜潜张敕榜县门,听民自来请则给之,卒无一人来请。以此观之,十六县恐皆不免抑勒也。”帝敦谕再三,光再拜固辞。

戊申,知通进银台司范镇罢。时韩琦极论新法之害,送条例司疏驳;李常乞罢青苗钱,诏令分析。镇皆封还,诏五下,镇执如初。司马光辞枢密副使,帝许之,镇封还诏书,曰:“臣所陈大抵与光相类,而光追还新命,则臣亦合加罪责。”帝令再送镇行下,镇又封还,曰:“陛下自除光为枢密副使,士大夫交口相庆,称为得人,至于坊市细民,莫不欢庆。今一旦追还诰敕,非惟诏命反汗,实恐沮光谠论忠计。”帝不听,以诏书直付光,不复由银台司。镇言:“臣不才,使陛下废法,有司失职。”遂乞解银台司,许之。

壬子,御集英殿,赐进士、明经、诸科叶祖洽以下及第、出身、同出身,总八百二十九人。祖洽策言:“祖宗多因循苟简之政,陛下即位,革而新之。”其意在投合也。考官吕惠卿列阿时者在高等,讦直者居下;刘分攵覆考,悉反之。李大临、苏轼编排上官均第一,叶祖洽第二,陆佃第五。帝令陈升之面读均等策,擢祖洽为第一。祖洽,邵武人;佃,山阴人也。苏轼谓:“祖洽诋祖宗以媚时君,而魁多士,何以正风化!”乃拟进士第一篇献之。帝以示王安石,安石言:“轼才亦高,但所学不正,又以不得逞之故,其言遂跌荡至此。”数请黜之。

帝谓王安石曰:“陈荐言:‘外人云,今朝廷以为天变不足惧,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昨学士院进试馆职策,其问意专指此三事。’”安石曰:“陛下躬亲庶政,唯恐伤民,惧天变也。陛下采纳人言,事无大小,唯是之从,岂不恤乎!然人言固有不足恤者,苟当于义理,何恤乎人言!至于祖宗之法不足守,则固当如此。且仁宗在位四十年,凡数次修敕,若法一定,子孙当世世守之,祖宗何故屡变也?今议者以为法皆可守,然祖宗用人皆不以次。陛下试如此,则彼异论者必更纷纷矣。”

乙卯,诏诸路毋有留狱。

丙辰,立试刑法及详刑官。帝因王安石议谋杀刑名,疑学者多不通律意,遂立刑法科,许有官无赃罪者试律令、《刑统》大义、断案,取其通晓者,补刑法官。

右正言、知审官院孙觉,贬知广德军。

帝初即位,觉以言事忤帝意,罢去。王安石早与觉善,将援以为助,自通州召还,知谏院,改知审官院。时吕惠卿用事,帝以问觉,觉对曰:“惠卿辩而有才,特以为利之故,屈身王安石。安石不悟,臣窃以为忧。”帝曰:“朕亦疑之。”青苗法行,议者谓:“《周官》泉府,民之贷者至输息二十而五,国事之财用取具焉。”觉条奏其妄曰:“成周赊贷,特以备民之缓急,不可徒与也,故以国服为之息。说者不明,郑康成释《经》,乃引王莽计赢受息无过岁什一为据,不应周公取息重于莽时。况载师任地,漆林之征特重,所以抑末作也。今以农民乏绝,将补耕助敛,顾比末作而征之,可乎?国事取具,盖谓泉府所领,若市之不售,货之滞于民用,有买有予,并赊贷之法而举之;倘专取具于泉府,则冢宰九赋,将安用邪?圣世宜讲求先王之法,不当取疑文虚说以图治。”安石览之,怒,始有逐觉意。会曾公亮言畿县散常平钱有追呼抑配之扰,因遣觉行视虚实。觉受命辞行,且言:“入陈留一县,前后榜令请钱,卒无一人至者,故不散一钱,以此见民实不愿与官中相交。所有体量,望赐寝罢。”遂坐奉诏反覆贬。

御史里行程颢上疏曰:“臣近累上言,乞罢预俵青苗钱利息及汰去提举官事,朝夕以觊,未蒙施行。臣窃谓明者见于未形,智者防于未乱,况今日事理,显白易知,若不因机亟决,持之愈坚,必贻后悔。而近日所闻,尤为未便。伏见制置条例司疏驳大臣之奏,举劾不奉行之民,徒使中外物情,愈致惊骇。伏望检会臣所上言,早赐施行,则天下幸甚!”

夏,四月,癸亥,幸金明池观水嬉,宴射琼林苑。

丁卯,给两浙转运司度僧牒,募民入粟。

戊辰,御史中丞吕公著罢。时青苗法行,公著上疏曰:“自古有为之君,未有失人心而能图治,亦未有胁之以威,胜之以辩,而能得人心者也。昔日之所谓贤者,今皆以此举为非,岂昔皆贤而今皆不肖乎?”王安石怒其深切。帝使公著举吕惠卿为御史,公著言惠卿奸邪不可用;帝以语安石,安石益怒。会韩琦论青苗之害,帝语辅臣以公著上殿言:“朝廷摧沮韩琦太甚,将兴晋阳之甲以除君侧之恶。”安石用此为公著罪,罢知颍州。公著实无此言,盖孙觉常为帝言:“今籓镇大臣如此论列而遭挫折,而当唐末、五代之际,必有兴晋阳之甲以除君侧之恶者矣。”帝误记以为公著也。

己卯,参知政事赵抃罢。抃上疏曰:“朝廷事有轻重,体有大小。财利于事为轻,而民心得失为重;青苗使者于体为小,而禁近耳目之臣用舍为大。今去重而取轻,失大而得小,惧非宗庙社稷之福也。”遂出知杭州。

以枢密副使韩绛兼参知政事。侍御史陈襄言:“王安石参预大政,首为兴利之谋,先与陈升之同领条例司,未几,升之用为相而绛继之,曾未数月,遂预政事。是中书大臣皆以利进。乞罢绛新命,而求道德经术之贤以处之。”不报。

以前秀州军事判官李定为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定,扬州人也,少受学于王安石,孙觉荐之朝。初至京师,谒谏官李常,常问曰:“君从南方来,民谓青苗法如何?”定曰:“民便之,无不喜者。”常曰:“举朝方共争是事,君勿为此言。”定即往白安石,且曰:“定但知据实而言,不知京师乃不许。”安石大喜,谓定曰:“君且得见,盍为上道之。”立荐对,帝问青苗事,具对如曩言。于是诸言新法不便者,帝皆不听。命定知谏院,宰相言前无选人除谏官之例,遂拜监察御史里行。知制诰宋敏求、苏颂李大临言:“定不由铨考,擢授朝列,不缘御史,荐置宪台。虽朝廷急于用才,度越常格,然堕紊法制,所益者小,所损者大。”封还制书。诏谕数四,敏求等执奏不已;并坐累格诏命,落知制诰,天下谓之“熙宁三舍人”。未几,监察御史陈荐言:“定顷为泾县主簿,闻母仇氏死,匿不为服。”诏下江东、淮、浙转运使问状,奏云:“定尝以父年老,求归侍养,不云持所生母服。”定自辩,言实不知为仇所生,故疑不敢服,而以侍养解官。曾公亮谓定当追行服,安石力主之,罢荐御史,而改定为崇政殿说书。监察御史林旦、薛昌朝、范育,复言定不孝之人,不宜居劝讲之地,并论安石罪。安石又白罢三人。定亦不自安,求解职,乃以集贤校理、检正中书吏房公事。

监察御史里行程颢,每进见,必陈君道以至诚仁爱为本,未尝及功利。王安石之说既行,颢意多不合,事出必论列,数月之间,章疏十上。尤极论者:辅臣不同心,小臣与大计,公论不行,青苗取息,诸路提举官多非其人,京东转运司剥民希宠,兴利之臣日进,尚德之风浸衰,凡十馀事。以言不用,求去。帝令颢诣中书议,安石方怒言者,厉色待之,颢徐言曰:“天下事非一家私议,愿平气以听之。”安石为之愧屈。乃出颢为京西路同提点刑狱。颢上疏言:“台谏之任,朝廷纲纪所凭,使不以言之是非,皆得进职而去,臣恐纲纪自此废弛。臣虽无状,敢以死请。”乃改佥书镇宁军节度判官。

壬午,右正言,知谏院李常罢。初,王安石与常善,以为三司条例检详官,改右正言、知谏院。安石立新法,常预议,不欲青苗取息,至是疏言:“条例司始建,已致中外之议。至于均输、青苗,敛散取息,傅会经义,人且大骇,何异王莽猥析《周官》片言以流毒天下!”安石见之,遣所亲密谕意,常不为止,又言:“州县散常平钱,实不出本,勒民出息。”帝诘安石,安石请令常具官吏主名,常以为非谏官体;遂落职,通判滑州。

贬监察御史里行张戬知公安县,王子韶知上元县。

戬上疏论王安石变法非是,乞罢条例司及追还提举常平使者,并劾曾公亮、陈升之、赵抃依违不能救正。及韩绛代升之领条例司,戬言:“绛左右徇从安石,与为死党,遂参政柄。李定邪谄,自幕官擢台职。陛下惟安石是信,今辅以绛之诡随,台臣又用李定辈,继续而来,芽蘖渐盛。吕惠卿刻薄辩给,假经术以文饰奸言,附会安石,惑误圣听,不宜劝讲君侧。”章数十上。最后言:“今大恶未去,横敛未除,不正之司尚存,无名之使方扰,臣自今更不敢赴台供职。”又诣中书争之,声色甚厉。曾公亮俛首不答,王安石以扇掩面而笑,戬怒曰:“戬之狂直,宜为公笑,然天下之笑公者不少矣!”陈升之从旁解之,戬顾曰:“公亦不得为无罪。”升之有愧色。戬寻被贬,后徙监司竹监,至,举家不食笋。

子韶初附安石,按苗振之狱,陷祖无择于罪;至是论新法不便,乞召还孙觉、吕公著,故与戬同贬。

初,戬兄载出按振狱,及还朝,会戬以言得罪,载乃谒告西归,屏居终南山下,敝衣蔬食,专意学问。

癸未,侍御史知杂事陈襄,罢为同修起居注。襄论青苗法不便,乞贬斥王安石、吕惠卿以谢天下;又乞罢韩绛政府,以杜大臣争利而进者;且言韩维不当为中丞,刘述、范纯仁等无罪,宜复官;皆不听。会召试知制诰,襄以言不行,辞不肯试,愿补外,帝惜其去,留修起居注。

以淮南转运使谢景温为工部郎中兼侍御史知杂事。王安石屏异己者,数月之间,台谏一空。景温雅善安石,又与安石弟安国通姻。先是安石独对,曰:“陛下知今日所以纷纷否?”帝曰:“此由朕置台谏非其人。”安石曰:“陛下遇群臣无术数,失事机,别置台谏官,恐但如今日措置,亦未能免其纷纷也。”于是专用景温。

甲申,翰林学士司马光读《资治通鉴》至贾山上疏,因言从谏之美、拒谏之祸。帝曰:“舜塈谗说殄行。若台谏为谗,安得不黜!”及退,帝留光,谓曰:“吕公著言籓镇欲兴晋阳之甲,岂非谗说殄行?”光曰:“公著平居与侪辈言,犹三思而发,何上前轻发乃尔?外人多疑其不然。”帝曰:“今天下汹汹者,孙叔敖所谓国之有是,众之所恶也。”光曰:“然陛下当察其是非。今条例司所为,独王安石、韩绛、吕惠卿以为是耳,陛下岂能独与此三人共为天下邪?”光又读至张释之论啬夫利口,曰:“孔子称恶利口之覆邦家者。夫利口何至覆邦家?盖其人能以是为非,以非为是,以贤为不肖,以不肖为贤。人主信用其言,则邦家之覆,诚不难矣。”时吕惠卿在坐,光所论,专指惠卿也。

先是辽西北路招讨使耶律萨沙讨蕃部之违命者,是月,以准布部长至行在。蕃使中有能跃驼峰而上者,以儇捷称相诧。萨沙问左右曰:“谁能此?”禁军萧和克被重铠而出,手不及峰一,跃而上,蕃使大骇。萨沙以女妻之。辽主闻之,召为护卫。

五月,癸巳,诏并边州军毋给青苗钱。

太白昼见。

壬寅,命司马光详定转对封事。

甲辰,诏:“近设制置三司条例司,本以均通天下财利;今大端已举,惟在悉力应接以趣成效,其罢归中书。

同部

其它

大事记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二 大事记 编年类 提要 【臣】等谨案大事记十二巻通释三巻解题十二巻宋吕祖谦撰取司马迁年表大事记之目编年系月以记春秋后事复采左氏厯代史皇极经世通鉴稽古录辑而广之始自周敬王三十九年迄汉武帝征和三年书法皆视太史公所录不尽用防书凡例其书作于淳熙七年每以一日排比一年之事本欲起春秋后迄于五代防以疾作而罢此葢其未经卒业之本也祖谦于史学最长而谦不以笔削自任故每条之下各注从某书修云云以自附于述而不作之义至其通释则如説经家之纲领専録经典中要义格言以及厯代名儒议论其解题则如经之有畧具本末而附以己见凡史汉同异及通鉴得失皆为缕析而详辨之又于典章制度名物象数
大事记续编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二 大事记续编目録 编年类 卷一 起汉孝武皇帝征和四年尽汉孝宣皇帝地节元年 卷二 起汉孝宣皇帝地节二年尽汉孝宣皇帝黄龙元年 卷三 起汉孝元皇帝初元元年尽汉孝元皇帝竟宁元年 卷四 起汉孝成皇帝建始元年尽汉孝成皇帝绥和元年 卷五 起汉孝成皇帝绥和二年尽汉孝哀皇帝元夀元年 卷六 起汉孝哀皇帝元夀二年尽新莽地皇三年 卷七 起汉淮阳王更始元年尽淮阳王更始二年 卷八 起汉世祖光武皇帝建武元年尽汉世祖光武皇帝建武十二年 卷九 起汉世祖光武皇帝建武十三年尽汉世祖光武皇帝建武中元二年 卷十 起汉显宗孝明皇帝永平元年尽汉显宗孝明皇帝永平十八年 卷十一 起汉
大唐创业起居注
《大唐创业起居注》唐温大雅 卷一 起义旗至发引凡四十八日 初,帝自卫尉卿转右骁卫将军,奉诏为太原道安抚大使。郡文武官治能不称职者,并委帝黜陟选补焉。河东已来兵马仍令帝征发,讨捕所部盗贼。隋大业十二年,炀帝之幸楼烦时也。帝以太原黎庶,陶唐旧民,奉使安抚,不逾本封,因私喜此行,以为天授。所经之处,示以宽仁贤智,归心有如影响。 炀帝自楼烦远至雁门,为突厥始毕所围,事甚平城之急。赖太原兵马及帝所征兵声势继进,故得解围,仅而获免。遂向东都,仍幸江都宫。以帝地居外戚,赴难应机,乃诏帝率太原部兵马,与马邑郡守王仁恭北备边朔。帝不得已而行,窃谓人曰:“匈奴为害自,古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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