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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职官

居官日省录

16 万字 · 约 7 小时 31 分钟 · 5 / 21

会员可开白话

息者养奸。刚愎者任性。邀誉者势必徇人。引嫌者惟知有我。意之不诚。治于何有。若心地先未光明。则治术总归涂饰。有假爱人之名。而滋厉民之弊者。恶在其为民父母也。故治以实心为要。尤以清心为本。

又曰。先儒有言一命之士。苟留心于爱物。于物必有所济。身为牧令。尤当时存此念。设遇地方公事。不得不资于民力。若不严察吏役。或又从而假公济私。扰累何堪。故欲资民力。必先为民惜力。不惟弭怨。亦可问心。

又曰。如之何而可不得罪于羣黎百姓。曰诚而已矣。三代直道之风。今犹古也。为治有体。焉得人人而悦之。一有沽名邀誉之私。其奉我以虚名虚誉者。即导我以偏好偏恶。而便民之事亦且病民。惟出之以诚求。尽吾心焉。有隐受吾庇者。虽奸胥蠹役讼师地棍之类。谤声交作不足恤也。

爱民之实。发于至诚。则才识胆。皆因之而生。仓卒之际。一语而可以格天。可以造福。惟其诚也。乾隆五十余年  春巡畿甸。突有邨民犯  跸。手携兵器为扈从侍卫所格。立被执。诘之曰直隶人。   纯庙震怒曰。朕每年春秋两巡。累及近畿。百姓固应怨我。然两次所免钱粮。积数十年计之。亦不为少。竟不足以生其感乎。是殆有主之者矣。时总督方恪敏公观承。已于卡伦门外接 驾。一闻此事。飞骑追上。而 乘舆已前行。公疾趋伏道旁。大声呼曰。臣方观承奏明。此人是保定村中一疯子也。   上闻稍回顾。而  乘舆已入宫门。甫  降舆。即传军机大臣入  对。   上曰。顷犯跸之人。据方观承奏是一疯子。不知究竟如何。军机大臣碰头奏曰。方观承久于直隶。据所奏是疯子。自然不错。   上曰既系如此。即交尔等会同刑部严讯。作疯子办理亦可。军机大臣碰头谢出。即日在行帐中定案。当是时众情危惧。不知此案将如何株连。乃以恪敏公词组回  天。其事骤解。如浮云之过太虚。真所谓仁人之言。其利溥哉。今恪敏公之子勤襄公维甸。亦继武为直隶总督。 国恩家庆。其原有自来矣。此事蒋砺堂节相。曾向梁中丞章巨述之。并云恪敏在直隶功德甚盛。此其逸事。行状墓志。所不载。我辈宜笔之于书也。

○当官功过格

事迹

格言

当官功过格

△序

马惠我先生当官功过格序

太微仙君功过格。莲池大师取而增定之曰自知录流传久矣。自卿相以及编氓。皆可奉为蓍蔡者。友人又贻我当官功过格。予览未竟而惊起曰。当官之重如此哉。一笔而判生死。一言而召灾祥。一念而分寒暖。行一善。胜寻常人百千万亿善。行一恶。胜寻常人百千万亿恶。正所谓高原之水。天下之大利大害也。德易以滋。忍亦易以滋。每见天资刻薄之人。风霆在手。横逞胷臆。又见勉强好善之人。云霄得意。顿换肺肠。嗟乎。富贵功名为时有几。一朝失足。便堕泥犁。莫谓进贤冠皆福报也。以之种德。则进贤即九品莲台之阶级。以之酿恶。则进贤即三涂苦趣之津梁。语云。当官若不行方便。如入宝山空手回。不趁当官时。鬯宏深之愿力。开普渡之慈航。更待何时哉。盍取此功过格。悬之座隅。宦海茫茫。紧操篙舵。浮尘碌碌。痛下针锥。止期利民济物。安问升铨陟谏。朱幡皁葢。何时不可默质神明。青琐黄堂。是处皆堪猛提性命。上报君父。下泽子孙。隐忏諐尤。显消怨詈。皆在此格中矣。则谓功过格。即人鬼关可也。即黑白业可也。排衙人散之后。讼庭花落。鹤署风清。一静间。今日所为。功耶。过耶。当懔懔有照胆镜临之。

△当官功过格。

纪功凡五十九条。此阴司之纪功。较上司之纪功。效验更神。催征有法。劝谕乐输清楚。完欠多少。恩威并用。不烦敲扑而钱粮毕办。算百功。

审编里役。差遣均平。使合县受福。算百功。

清核地亩钱粮。井井有条。使吏胥保歇不得欺隐。致累小民。算百功。

遇大灾大荒。能早勘早申。力请蠲赈。设法救活多命。算千功。

遇兵盗窃发。能豫为防范。力加捍御。免百姓被难。算千功。

力行保甲。亲编亲查。不扰民而盗自弭。邪教奸宄自息。算百功。

较准大小法马。严加防范稽查。使吏胥不得出轻入重。算百功。

设法征解。缓急有叙。不苦粮书保长。不累赍解员役。算百功。

遇残苦地方。能申请减赋停征。算千功。

惜福俭用。无累地方。且使侈俗还淳。算百功。上司能裁减供应者。倍算。劾告府州县贪酷正官一人。算千功。府佐算六百功。县佐算三百功。

能禁戢势宦豪奴。使不敢凌虐小民者。算百功。

出冤枉死罪一人。算百功。军罪算五十功。徒罪五年者算二十功。三年者算十五功。二年者算十功。一年者算五功减罪者减半算。

祈祷竭诚有应。免水旱疾疫之灾算百功。

严禁佐贰不得擅系犯人。算百功。

热审寒审多放轻罪。算百功。

遇大寒大暑大风大雪。钱粮停比。词状停审。一次算十功。

惩治讼师扛证。不得刁唆构衅。保人身家。一人算十功。人命立时亲验。假者坐诬。真者随即亲审。或故或误。为首为从。分别定罪。不致游移干连。一命算十功。

缢死投水服毒死。审非真正威逼。情可痛恨者。不加重罪。以长轻生之习。亦不断给葬埋。以长刁风。一事算十功。

词状少准一日算三功。妇女非关紧要即为抹去。一名算一功。

人犯投到即审不烦守候。一词算一功。

耐烦受诉。使两造各尽其情。一事算二功。

不嗔越诉。只平平照常理断。一事算五功。

听审不受嘱托。一事算一功。

重惩诬告。以息刁讼。一事算二功。

重治不孝。一人算十功。重治叛奴。一人算十功。重治访行赌行打行。一人算十功。

听讼得平。一事算一功。能诲诱顽民。平其忿心。使息争省讼。算十功。

用刑有方。老幼醉病。及妇女非犯奸不打。尊长告卑幼。百姓告衙役。虽失实弗打。已桚已夹。要枷弗打。一人算一功。

不偏护原告。算一功。不喜奉承迎合之言。算一功。

不时错枉。片念拨转。不吝改过。算十功。

事到据理直断。及到别衙门随其展辩。不以成心怒翻案。一事算五功。

供招自为检点。不容吏胥上下其手。一事算一功。

审无重情。免供逐出一事算一功。

追赃有法。禁攀害亲友以保无辜。以赃之多寡算功。能为开豁者。五两算一功。出己财代完者倍算。

和合婚姻。一事算十功。

亲讲乡约。劝惩有方。一日算十功。

劝戒同僚行善止恶。以事之大小算功。劝戒上司倍算。盗贼拿到即审。务得真情真赃。不许捕役私拷。不委衙官混供。不许扳累无辜。不专靠极刑招承。无枉无纵。一次算十功。

严戢捕役牢囚。飞诈良善。算十功。

重犯无家属者。照例申请囚米。一人算一功。例有不合。自为设处。一人算三功。

严禁狱卒牢头。勿肆凌虐。使囚得安守。一人算一功。

牢瘟缠染。命狱官狱卒。扫除积秽。多燃苍术。盛凉水。冬天给草荐姜汤。使囚得方便。一人算一功。

犯无重情。及赃罪易完者。容保在外。勿轻送狱。热审冷审。年终放出轻犯。一人算一功。

禁恶俗。如淹女。火葬。宰牛。酒肆。掠卖。打鸟。等类。一日算十功。

给发役从工食。养济口粮如期。并禁吏胥克减。一次算十功。

考较公明。不阻抑孤寒。一名算一功。

开报生员优劣。采访的确。使人知劝惩。一名算二十功。

用物照价平买。不倚官势亏民。每物算一功。赈济得实。十人一功。

瘟疫疟痢。盛行。开局施药。一人算一功。垂死而得生者。算十功。葬一死人。算三功。

收养孤老。一人算十功。劝其亲戚收养者。倍算。禁止民俗妄费。省十两算一功。

役使地方人。及衙门人。概从宽厚。一人算一功。

远来人役。早发回文。一日算一功。

接文士下僚。有礼无慢。一人算一功。

下僚非得罪地方。不轻加责逐。一人算十功。

修葺学宫。启圣。及乡贤名宦祠。神庙。佛殿。仓房。狱舍。桥路。费十两算一功。劝人乐助者同算。

表章先贤。旌举贞孝。一事算十功。

故旧经过地方。厚待加礼。一人算十功。若患难死丧而加抚恤者倍算。同僚下司身故。失位而家贫者。助一两算一功。劝人共助者同算。

祭祀诚敬。一次算十功。

纪过凡三十七条。此阴司之纪过。较上司之纪过。利害更大。催征无法。任书吏欺隐。保歇包侵。不能清楚。乱拿乱责。追呼愈急。完欠愈淆。合县不安。算千过。

擅自加派增粮。使小民永受赔累。算千过。

地方利病。明知应兴应厘。不肯出身担任。推卸后官。图便一时。罔计永久。算千过。

点役不公。任吏胥作弊。合县不服。算百过。

保约奉行不善。轻委衙官。反致骚扰。算百过。

风土异宜。时势异尚。不虚心参酌。强不知以为知。见一偏而不见全局。算百过。

遇灾荒不早申请。使民心弗安。上泽不究。算千过。

劝地方好义。救荒。积谷。练兵等事。不虚公详慎。偏听率性。苛派不堪。算千过。

纵护衙门人。使小民含怨。算百过。

听信左右指拨害人。算百过。

滥准词状。一词算一过。

多问罪赎。以肥私橐。以媚上司。一罪算十过。

借地方公事为名。滥罚者。一两算一过。

受人嘱托。枉善良者。小事算十过。大事算百过。受人嘱托。故纵应罪者。一人算一过。纵真命者。一人算百过。纵大盗及豪强奸蠹者。一人算百过。若受赃而故纵者倍算。

考试不公。使孤寒不得上进。一名算十过。

开报生员优劣不确。使劝惩无益。士习日漓。算百过。

好长夜饮酒。登山玩水。耗费人财。累地方下役守候。一次算十过。

祭祀不尽诚。一次算三过。水旱不早祈祷。及祈祷不尽诚。惟以虚文塞责。算百过。

好为奢侈。伤财害民。阴坏风俗。一事算十过。

罪招本有生路。不开一线。只求上司不驳者。一事算二十过。

上司怒人。明知其枉。不敢辩救。一事算二十过。

事关前任及别衙门事。明知其枉。而泥成案。徇体面。不与开招者。一事算三十过。

获盗不即亲审。得其真情真□。□黠盗漏网。扳累良民算百过。

纵奸捕借盗指赃诈害良善。一事算五十过。

人命不即检验伤正定案。致招情出入拖累多人。一事算十过。如审非真命。而轻易发检。使死者不得全尸。生者多般受累。一事算五十过。

服毒投水悬梁。图赖人命。审无威逼。辄断葬埋。以长轻生之习。一人算十过。

不禁溺女宰牛赌博。一日算十过。

慢文士。慢下僚。一次算一过。用刑不当。以多寡算过。罪不致死而杖毙者。一命算百过。

纵刑杖人。打下腿湾。任他索诈。一日算十过。

事不即决。淹禁停留。使讼中生讼。破人身家。一事算十过。

听审人犯已齐。因懒惰饮宴。轻为更期。累众候费烦苦者。一事算一过。

宠任衙门人。使诈骗人财。一人算一过。

开报贤否失当。随官之大小。人之善恶。算一过。

纵容左道惑众。及聚众赛会。不行严禁者。算百过。

门禁不严。致家人通同衙役作弊。一日算十过。

沽名干誉不顾前官者。算十过。

出入行牌不信。使官役守候劳苦。供应耗费者。一次算十过。

△事迹

袁黄遇云谷禅师。授以功过格。发愿行三千善。及成进士。授宝坻知县。夜梦神人告曰居官行善。极易极大。即如钱粮一节。若肯请减。其善岂有涯耶。袁悟。因力请上台。查其侵牟飞诡。减至大半。邑人咸颂德焉。其后擢升比部。子俨亦成进士。

赵康靖公概。居恒置一瓶。及黑白二豆于案间。起一善念。投一白豆于瓶。起一恶念。投一黑豆于瓶。初则黑豆甚多。既而渐少。久而善恶二念俱忘。瓶豆亦置而不用。后入相。

徐文靖公。学康靖公所为。以二瓶贮黄黑豆。每举一善念。道一善言。行一善事。投一黄豆。不善者以黑豆投之。终身如是。虽贵不辍。

会稽陶石篑先生。其祖父皆行功过格。每日置一空格于榻前。临卧时逐事稽查。善者画一圈。不善者画一乂。月终总较一月功过。年终总较一年功过。对神前证盟。两世力行不怠。后生石篑中会元。文誉重天下。子孙科甲。至今不绝。

陆聚冈先生南阳。平生力行功过格。其法髣髴与陶同。后以贡为县尹。享大耋。子完学登进士。官兵部尚书。四世皆封一品。

武林钱养庶。初参莲池大师。师以太上感应篇授之曰此吾儒安身立命之学也。钱自此矢心奉行。公交车宦辙。必携带敬奉。风波盗贼中。辄着灵应。官至按察副使。

常熟蒋春圃公。家虽富饶。而一生勤俭如寒士。见有劝善书文。必令子孙钞录。亦不吝钱财。盖天性纯粹人也。其子孙亦祖武克绳。敦善不懈。如玉厯感应戒杀放生等书。积年钞刊。送传无数。生孙蒋棻。登科。曾孙蒋伊。康熙癸丑登科。蒋陈锡。乙丑登科。蒋廷锡。癸未登科。位至大学士。蒋涟蒋浻。己丑同科。蒋溥。雍正庚戌科。亦位至中堂。蒋栏蒋楷。丙午同科。蒋■〈木鼎〉乾隆辛未登科。遵信善书。其科甲显贵连绵若此。

△格言

蒋文清云。欲以虚假之善。盖真实之恶。人可欺。天其可欺乎。善机不可不充。恶机不可不绝。

许鲁斋诗曰。万般补养皆为伪。只有操心是要规。人心皆有所安有所不安。安者义理也。不安者人欲也。然私意胜而不能自克。则以不安者为安矣。又云。无欲如至清之水。秋毫必见。有欲如至浊之水。虽山岳之大。亦莫能鉴矣。

参知政事郑清之字德源。拟作感应篇赞。踰年未果。忽得目眚甚异。乃斋心研思。日裁数章。疾遂已。赞成为表以进曰。窃观大易一书。包罗天地万物之变。而自始至终。称必者仅四语。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曰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曰小人勿用。必乱邦也。曰阴疑于阳必战。阳则为善为君子。阴则为不善为小人。自古及今。天下治乱不一端。人物贤否不一律。而所以为治乱贤否之分者。善恶而已。至于善积而庆锺。恶稔而殃集。感召之机。随触而应。施报之迹。以类而从。则曰非我也。天也。夫亏盈益谦。消息之理也。天非有所厚薄而增损焉。栽培倾覆。逆顺之势也。天非有所好恶而予夺焉。视听明威。非早暮督察之也。吉凶影响。非祸福惊动之也。行之于己。则効着于物。过萌于心。则咎形于事。此作而彼应。有不期然而然。易之所谓必者。盖善恶报应之际。断乎其不可易。此感应篇之所由作乎。理宗御书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二语。冠诸篇首。赐禁钱百万。助工墨费。后清之封魏郡王。谥忠定。

枚乘曰。磨礲砥砺。不见其损。有时而尽。种树畜养。不见其益。有时而大。积德累行。不知其善。有时而用。弃义背理。不知其恶。有时而亡。

吾乃署神。大凡有一地即有一神。家有家神。官署则有署神。世传廨神是也。掌廨中善恶。一月一更。新者到。旧神将一月事奏报上帝。故宦海茫茫无定。盖作事善与不善。冥中已为权衡也。善贵无心。恶诛有意。此先世例文。今人心日坏。东岳奏明。以诛不胜诛。量宽使予自新。故请无心之恶不罪。有意行善记功。若仍恶多善少。不修己德。徒邀人誉。以及口是心非。损人妬嫉。种种诈为者夺算。付畜道轮回。万劫不减。慎之。

○教养

粤稽古盛时。刑以弼教。政在养民。教养二字。诚治民之全策。州县为亲民之官。此二字亟应讲求。不可以为迂阔而置之也。教有二道焉。庠序横经。齐民读法。欢欣鼓舞。使斯民知吾教之宽。宽则易从。禁止讼端。防闲恶习。约法明文。使斯民知吾教之严。严则不敢越。养亦有二道焉。劝课农桑。招徕商贾。所以开其源也。源开则瘠土亦可充饶。杜绝奢靡。整备积蓄。所以节其流也。流节则荒歉不能为害。二者相辅而行。皆有不容偏废之势。窃以为教养之法。固应遵循。然必有实心而后有实政。否则奉行故事。习为虚文。于百姓毫无利益也。试观汉唐以来循吏。皆有诚意恳挚之处。贯乎其中。故史册偶载其一二事。令人感激流涕。何也。其教养之心。发于真实。则随时随事。皆成善政。后之览者。其亦仰体古人。俯视赤子。则勃然有动于中。而不能已矣。

事迹

格言

附丁丽生先生劝戒各十歌

附原刻孝弟引言并序

△事迹

韩延寿守颖州。承赵广汉苛察后。欲以礼让化民。乃厯召郡长老。设酒具食。问疾苦。为陈和睦亲爱。消除怨咎之路。令学校官率诸生行婚丧礼。一郡化之。及为左冯翊。出行县。至高陵。民有昆弟相与讼田。延寿大伤之曰幸得备位。为郡表率。不能宣明教化。至令民有骨肉争讼。咎在冯翊。因闭阁思过。于是讼者自悔。愿以田相让。终死不敢复争。延寿恩信周徧二十四县。世称良吏。

陈留仇香为蒲亭长。民陈元母诉元不孝。香至其家。为陈人伦孝行。授孝经使读之。元深自感悟。到母床前谢罪。母子相向泣卒为孝子。考城令。王奂谓之曰。不罚而化之。得无少鹰鹯之志耶。香曰鹰鹯不若鸾凤。黄霸为颖川太守。力行教化。户口岁增。治为天下第一。宣帝征为京兆尹。制曰。太守霸治民。道不拾遗。狱无重囚。赐爵关内侯。黄金百斤。后拜丞相。

鲁恭拜中牟令。教化大行。吏人怀服。郡国大蝗。惟中牟不入。河南尹袁安闻之。使掾视焉。恭随行田间。与坐桑下。有雉止其傍。儿狎之。不捕也。问何故曰雉方得雏。掾谓恭曰。府君欲察政迹。今蝗不入境。一异也。雉不惧人。二异也。童子不攫生。三异也。还报。尹大嘉之。上书言状。帝征为侍御史。迁侍中。再迁光禄勋。选举清平。京师贵戚。莫能枉其正。久之为司徒。卒年八十一。弟丕亦郡守有声。迁侍中。再为国三老云。

陈实平心率物。尝有盗入止梁上。实夜起整冠。呼子孙训之曰。人不可不自勉。不善者未必本恶。皆由习坏取咎。梁上君子是矣。盗大惊。投地请罪。实复徐谕之。遗绢二匹。令其省改。自此一邑。盗风顿改。

王丹京兆人。好施周急。每岁农时。辄载酒殽于田间。候勤者劳之。其懒惰者耻不与。皆兼功自励。邑聚相率以致殷富。其浮荡废业者。辄晓其父兄黜责之。有遭丧忧者。待丹为办。乡里以为常。行之十余年。其化大洽。风俗以笃。以邓禹荐。为太子太傅。

张堪拜渔阳太守。视事八年。劝民耕种以致殷富。百姓歌曰。桑无附枝。麦穗两歧。张君为政。乐不可支。

阎宪字孟度。为绵竹令。一男子夜行。得遗锦若干匹。求其主还之曰县有明君。何敢相犯。

北魏房景伯为清河太守。贝邱妇人列其子不孝。景伯母崔氏。召其母与之对榻共食。使其子侍立堂下。观景伯共食。未旬日悔过求还。崔氏曰。此虽面惭。其心未也。且置之。凡二十余日。其子叩头流血。母涕泣求还。卒以孝闻。

许逊字子敬。许昌人。少尝从猎。射鹿子。子堕。鹿母犹顾舐之。未竟而毙。因感悟。即折弃弓矢。刻意为学。博明经史。徙居逍遥山。乡党化其孝友。交游服其德义。尝有售铁灯檠者。因夜燃灯。见其漆剥处。视之乃金也。访其主还之。起为旌阳令。诚吏胥。去贪鄙。除烦细。脱囚絷。悉开喻以道。吏民悦服。咸愿自新。其听讼必教以忠孝慈仁。又择秀民之有德望者。与耆老之可语者。委之劝率。故争竞日销。又活流民数万计。邻邑归者如市。启行之日。送者蔽野。有至千里始还者。有随至其宅。愿服役而不返者。乃于宅东隙地。结茅以居。多改氏族。以许君之姓。故号许家营焉。

梁彦光为相州剌史。州自齐亡后。衣冠士人。多迁关内。惟技巧商贩。及乐户之家。移实州郭。由是人情险诐。妄起风谣。彦光欲革其弊。乃用秩俸。招致山东大儒。每乡立学。非圣哲之书不得教授。常以季月召集之。亲临策试。有勤学异等。聪令有闻者。升堂。设馔。其余坐廊下。有好争讼堕业无成者。坐之庭中。设以草具。及举行宾贡礼。于郭外祖道。并以财物资之。于是人皆克励。风俗大改。有滏阳人焦通。性酗酒。事亲礼阙。为从弟所讼。彦光弗之罪。将至州学。令观孔子庙中韩伯愈母杖不痛。哀母力衰悲泣之像。通遂感悟。悲愧若无容者。彦光训喻而遣之。后改过励行。卒为善士。吏人感悦。畧无争讼。

张全义唐人。治东都。出见田畴美者。辄下马与僚佐共观之。召田主劳以酒食。有蚕麦善收者。或亲至其家。悉呼老幼赐以茶彩衣物。民间言张公不喜声伎。见之未尝笑。独见佳麦良茧则笑耳。有田荒芜者。则集众杖之。或诉以乏人牛。

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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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官箴 (宋)许月卿 撰 ●目录 提要 原序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十二 百官箴 职官类二官箴之属 提要 臣等谨百官箴六卷宋许月卿撰月卿字太空后更字宋士婺源人始以军功补校尉理宗时换文资就举以易魁江东廷对赐进士及第官至浙江西运干贾似道当国召试馆职语不合罢去闭门著书自号泉田子宋亡不仕遁迹十年乃卒亦志节之士也是书仿扬雄官箴分曹列职各申规戒考宋史百官志经筵乃言路兼官二府掾乃枢密中书属吏参知政事以门下中书侍郎为之登闻院隶谏议进奏院隶给事中俱辖于门下者军器监文思院俱辖于工部是书皆各自为箴葢以所掌之事区分故既列本职又及其兼官既列总司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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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要略 (清)王又槐 着 ●目录 叙 论命案 论犯奸及因奸致命案 论强窃盗案 论抢夺 论杂案 论批呈词 论详案 叙供 作看 论作禀 论驳案(附上控案) 论详报 论枷杖加减 论六赃 ●办案要略叙 王荫庭先生为乾隆中叶法家老手着有刑钱必览钱谷备要政治集要等书行世迄今九十年来必览备要坊间尚有售者惟政治集要殊不经见余于春明市上得之所载门类如六部限图中枢限图刺字汇纂考成章程申详成规题咨事件三流表办案要略秋审条款各种纲举目张名曰集要洵不为诬惟今昔条例微有不同且如六部处分则例中枢政考军流道里表秋审比较条款等类各有成书无难考证独办案要略一种人不尽覩读其议论精确颠扑不破
别本刑统赋解
璜川吴氏旧钞本 别本刑统赋解 观夫首从之法,有正而有权 正,常也。权,变也。首从之法有权有变,谓如强盗,造意者为首,随行者为从,此事之常也。而有从权而变之者,谓为首者却不行盗,又不受分即是。专进止者为首,主遣奴婢为盗,虽不上盗仍为卣论。又同谋殴人,下(首)【手】重者为首,元谋减一等。此即从权而变者,故云首从之法,有正而有权也。 加减之例,或后而或先 犯罪情事不一,故有加减之法。加者就重,减者就轻。假如甲乙二人窃盗财物,依今之例计赃,至元二十贯合并赃论,甲造意决七十,乙随行减一等。缘因盗之物,事主追捕,乙恋财伤人,甲弃物逃窜,以此论之,情法皆变,合加者从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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