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史藏 · 诏令奏议

台案汇录庚集

48 万字 · 约 22 小时 45 分钟 · 24 / 61

会员可开白话

夫案内,请自厦门至鹿耳门、蚶江至鹿仔港两处递送文报,照台站例,每海口设渡海夫六十名,每名日支银五分、口粮米一升等因,经兵部以未将事务之繁简、道里之远近分别声明,难以悬议,据咨核驳具奏,奉旨:福建省应行添设站夫,即着照该督所咨办理,钦此,钦遵在案。查军需则例内开:安设台站夫役,每名日支工食银五分、口粮米一升等语。今册开厦门、蚶江两处海口,每海口设跑海递夫六十名,每名日支工食银五分、口粮米一升,自乾隆五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至五十三年六月底撤站止,共支工食银三千二百四十六两、口粮米六百四十九石二斗,兵部按册核算,与应支银粮数目均属相符,应准开销。其所需住房,前于军需第九案、第十五案台湾内地安设台站经兵部会同户部核准在案,此案事同一例亦应准其租赁。所有册造每房一间,每月给租银三钱,户部查与例价相符,应准开销。至每二名给草席一领,每领市价五分;每二名按六个月给包文书黄布包袱一块,包袱内油纸二张等语,工部查册开制给跑海夫应用草席、包袱、油纸等项,共银七十七两五钱二分八毫,先据该督于题销军需第十五案内添设站夫驰递文报应用草席等项,用过价值银两,造册送部,经兵部会同工部核销,经工部以草席等项该省价值例内并无此等名目,难以核准,将原册发还,行令另委妥员确查,专折具奏,到日再行核办在案,此案制给草席等项,事同一例亦应将原册发还该督,俟第十五案制办草席等项用过价值银两,查明具奏核准之日,再将此案一律造报核销。

一、开除厦门、蚶江两处海口派委文武员弁三十八员,跟役各一名,队目七名,递送台湾鹿仔港等处军机文报,照出征例支给盐菜,自乾隆五十二年八月二十三等日起,至五十三年六月底止,各计支数目不等,共支盐菜银六百四十六两四钱九分二厘八毫等语。查军需则例内开:军营递送文报,正腰各站酌派千把外委等官一员管理,各准带跟役一名;又无论正腰站,派兵一名协同马夫驰递等语。查厦门、蚶江二处业照正站之例设渡夫六十名,止应照例酌派千把等官一员管理,今册造派委文武员弁三十八员、跟役各一名,殊属浮多;其队目七名,亦与正腰站派兵一名之例不符。应令该督转饬照例删减报部,到日再行核办。户部查支给盐菜、口粮,亦应俟该督将派委正腰各站官弁跟役名数删减到日核议。

一、开除厦门、蚶江、崇武澳三处海口雇备专船,递送军营文报,除附搭渡载官兵、粮饷等项船只毋庸另给雇价外,其余拨渡海夫賷递配坐专船,由厦门、蚶江递送台湾鹿仔港、北淡水等处文报,照载米七百石之数支给雇价银三百二两四钱及二百八十九两八钱、二百二十六两八钱,自乾隆五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起,至五十三年六月二十七等日止,各计递送次数坐驾船只不等,共支过价银八万五千二百二十六两四钱。又厦门添设专船三只、蚶江五只、崇武澳三只,每只配雇舵工二名、水手二十四名,每名日支口食银五分、口粮米一升,自乾隆五十二年六月初一等日起,至五十三年六月底止,各计日期不等,共支口食银五千三十一两、口粮米一千六石二斗。以上共享银九万二百五十七两四钱等语。查厦门、蚶江、崇武澳三处应设递送文报船只,先据原任总督李侍尧咨报:军需一切文报,均关紧要,向虽设有渡海人夫,俱系附搭商船往来,难期迅速,应于厦门雇船三只、蚶江雇船五只,遇差补足辘轳接渡,其船价照运载粮米七百石脚价,按水程更数科算等因。又据咨报:将军公福康安渡台以后一切文报,多由崇武澳配渡,亦应一体雇备船三只,以资递送等因各在案。查军需则例内开:军营夫役每名日支工食银五分、口粮米一升等语。今据册开厦门雇备船三只、蚶江雇备船五只、崇武澳雇备船三只,每船舵工二名、水手二十四名,每名日支口食银五分、口粮米一升,自乾隆五十二年六月初一等日起,至五十三年六月底止,各计应差日期不一,共支口食银五千三十一两、口粮米一千六石二斗,兵部按册核算,与应支银粮数目并该督咨报原案虽属相符,但查前款选留各项船只舵水,现经户部较军需则例水路供应官兵船只船户、水手以四名为率之例,核令驳减,所有此项递送文报船只舵工、水手亦应令该督转饬删减报部,到日再行核办。户部查军需第一等案内渡台官兵雇用海船,据该督以该船可载米八、九百石至一千一、二百石坐载官兵四、五十员名至一百十余员名,每船按石计算,给发雇价银二百九十余两至四百七十余两,因与军需定例水路供应官兵船只每员名每站给银三分之数大相悬殊,节经核驳在案。今此案賷送文报渡海人夫,每次配坐专船一只,均以每船载米七百石之数按石开销雇价至三百二两四钱及二百八十九两八钱、二百二十六两八钱,较之坐载官兵船只更多糜费,办理殊属未协。所有用过雇价银九万五千二百二十六两四钱,断难核销,应令该督据实删减题报,到日再行核议。

一、开除拨入五十三年鼓铸钱文报销册内搭放制钱一十一万七千八百二十串等语。查前项钱文,业据该督于题报五十三年鼓铸奏销造册送部,查与册造数目相符,应毋庸议。

一、实存银二百二万一千五百七两五钱八分四厘,制钱一千九百六十串等语。查此案旧管银二百一十五万六千四百四十四两六钱五分,内除本案开支银一十三万四千九百三十七两六分六厘外,实存银二百二万一千五百七两五钱八分四厘,户部核与应存银数相符。又旧管制钱一十一万九千七百八十串,除本案拨入鼓铸钱文报销册内搭放制钱一十一万七千八百二十串外,尚应存制钱一千九百六十串,应令统于次案旧管项下造报查核。

此本系户部主稿,合并声明。臣等未敢擅便,谨题请旨。

乾隆五十五年七月十八日,工部尚书署理户部尚书事务总管内务府大臣管理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御茶膳房奉宸苑事务署镶黄旗汉军都统臣金简、户部左侍郎镶白旗满洲副都统臣诺穆亲、户部左侍郎兼管顺天府府尹事务世袭一等轻车都尉臣蒋赐棨、郎中臣书德、员外郎臣德庆、员外郎臣张灼、主事臣成书、主事臣图明阿、主事臣苏藩泰、主事臣丁阶、主事臣赵三元、额外主事臣杨彦青、额外主事臣钱豫章、额外主事臣钱楷、额外司务臣三多、经筵日讲起居注官太子太保武英殿大学士管理兵部事务御前大臣领侍卫内大臣一等诚谋英勇公臣阿桂、兵部尚书臣李世杰、兵部左侍郎臣刘峨、署兵部右侍郎臣虔礼宝、兵部右侍郎臣赵■〈金英〉、车驾清吏司员外郎臣卓灵阿、额外主事臣熊之书、署工部左侍郎臣德成、工部左侍郎臣邹奕孝、工部右侍郎臣张若渟、虞衡清吏司员外郎臣宝书、主事臣王福清。

旨:依议。

--录自明清史料戊编第四本三八○~三八四页。

台案汇录庚集卷三

一二四、兵部「为内阁抄出台湾总兵奎林等奏」移会(叛产租银征齐,加给戍兵月饷)乾隆五十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一二五、户部题本(核奏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销台局第二十五案支用各项)乾隆五十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一二六、兵部题本(请将原任福宁镇标中营阵亡千总邱安国之子振升准袭云骑尉世职)乾隆五十五年十月十九日

一二七、兵部「为内阁抄出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奏」移会(覆奏军需案内报销制给文报递夫草席草帽等项)乾隆五十六年正月初八日

一二八、湖北巡抚福宁题本(题销川兵赴闽进剿,凯旋过境,支付盐菜口粮船价等项银两)乾隆五十六年正月十九日

一二九、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本(覆奏内地军需第十九案部驳各款)乾隆五十六年正月十九日

一三○、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本(奏覆内地军需第十四案部驳各款)乾隆五十六年正月十九日

一三一、兵部「为内阁抄出台湾总兵奎林等奏」移会(拏获谋杀捕役凶犯,究出前经越狱从贼,审明正法)乾隆五十六年二月初八日

一三二、刑部为「内阁抄出台湾总兵奎林等奏」移会(拏获拒捕伤人案内之从犯,究出又经从贼为匪,审明正法)乾隆五十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一三三、刑部残题本(续获彰化会匪洪月拟绞监候)乾隆五十六年三月十二日

一三四、刑部「为内阁抄出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奏」移会(拏获前在台湾脱逃征兵,审明正法)乾隆五十六年四月初二日

一三五、户部题本(核奏闽督伍请将内地各营买补前调台湾骑征倒毙马匹应销五分马价动支军需银两)乾隆五十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一三六、户部题本(核奏闽督伍题请销内地军需第十三案接连各省拨解饷鞘及本省转解泉州、厦门、台湾饷银制钱用过夫船脚价、委员盘费、骡脚银两驳查各款)乾隆五十六年五月初二日

一三七、户部题本(核准广西巡抚陈用敷题销广西由闽凯旋回营兵丁领过赏银)乾隆五十六年五月初二日

一三八、户部题本(核驳广东巡抚郭世勋题请豁免阵亡总兵张朝龙等在台借过公项银两)乾隆五十六年六月初九日

一三九、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本(遵将漳、泉二府属平粜米石所需口袋、口绳及水陆脚费等项划归平粜案内汇册题报)乾隆五十六年五月十六日

一四○、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本(登覆内地军需第三十案部驳各款)乾隆五十六年五月十六日

一四一、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本(登覆内地军需第十二案部驳各款)乾隆五十六年六月十六日

一四二、户部题本(核驳广西巡抚陈用敷题请豁免浔州协都司张尔魁在台借过公项银两)乾隆五十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一四三、大学士阿桂等副折(请准豁免乾隆五十一年台湾府属淡防厅及嘉、凤、彰三县被贼焚抢粮榖)乾隆五十六年九月

一四四、工部题本(核奏闽督伍登覆内地军需第二十案部驳各款)乾隆五十六年九月十五日

一四五、工部「为内阁抄出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等奏」移会(题销台湾建造御制文碑亭并功臣生祠工料银数)乾隆五十六年十月十七日

一四六、户部题本(核奏闽督伍题覆请销台局军需第十九案)乾隆五十六年十月十六日

一四七、户部题本(核奏闽督伍题覆请销台局军需第十六案)乾隆五十六年十月二十日

一四八、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本(奏销浙江温州镇标中左二营出师台湾官兵剿匪损坏遗失军装器械修制工料银两)乾隆五十七年二月初八日

一四九、户部题本(核奏署理江西巡抚姚棻登覆四川湖南出师闽省官兵往返经由江西报销过盐菜口粮夫船雇价银两驳款)乾隆五十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一五○、兵部题本(请准进剿台匪因公被害台湾南路下淡水营外委邓永渭之子国忠承袭恩骑尉给与半俸)乾隆五十七年三月初四日

一五一、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本(奏覆台局军需第四案部查各款)乾隆五十七年六年二十一日

一五二、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本(奏覆内地军需第二、三、四等案再奉部驳各款)乾隆五十七年七月十二日

一五三、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本(奏覆台局军需第七案部驳款项)乾隆五十七年七月二十二日

一五四、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本(奏覆台局军需第五案部驳款项)乾隆五十七年七月二十二日

一五五、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本(奏覆台局军需第六案部查各款)乾隆五十七年七月二十二日

一五六、兵部「为内阁抄出乌噜木齐都统尚安奏」移会(柴大纪案内发往乌噜木齐效力废员期满再留年限)乾隆五十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一五七、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本(奏覆内地军需第十四案奉部再驳各款)乾隆五十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一五八、户部题本(再核闽督题覆内地军需第七、八、九等案)乾隆五十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一五九、台湾总兵哈当阿等奏折(拏获抗逃投诚股头林青,审明正法)乾隆五十八年五月

一六○、工部题本(三核台湾建造碑亭、生祠工料银两)乾隆五十八年九月十六日

一六一、户部题本(再核闽督伍题覆台局军需第十四案)乾隆五十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一六二、户部题本(再核闽督伍题覆台局军需第二十二案)乾隆五十九年三月十七日

一六三、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本(再覆台局军需第二十八案部查各款)乾隆五十九年六月二十日

一六四、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本(再覆台局军需第二十七案部驳各款)乾隆五十九年六月二十日

一六五、户部题本(再核闽督伍题覆台局军需第二十七案)乾隆五十九年十月初三日

一六六、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本(再覆内地军需第三十一案奉部驳查各款)乾隆五十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一六七、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本(四次题覆内地军需第二十一、二十九两案奉部驳饬删除事项)乾隆六十年三月二十二日

一六八、兵部题本(请准阵亡罗源营外委姚登之嗣子玉金承袭恩骑尉一次,给与半俸)乾隆六十年六月二十二日

一六九、浙江巡抚觉罗吉庆题本(世袭云骑尉罗春华学习期满,题请送部引见)嘉庆元年五月初二日

一七○、兵部题本(议覆闽督魁伦题世袭云骑尉王三元学习期满,请于赴部引见后补用)嘉庆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一七一、闽浙总督玉德题本(世职云骑尉彭德恩请收标学习)嘉庆七年四月初九日

一七二、闽浙总督玉德题本(查明台湾已建工程、奏准核实造报,详请题销)嘉庆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一七三、工部题本(殉节知县汤大奎分赔倒坍兵房银两,请照阵亡之例题请豁免)嘉庆十年三月二十六日

一七四、兼署闽浙总督汪志伊题本(云骑尉世职许廷仰年已及岁,请准收标学习)嘉庆十六年六月十三日

一七五、闽浙总督汪志伊题本(请袭云骑尉世职蔡式维堪以收标学习)嘉庆十六年十月十三日

一二四、兵部「为内阁抄出台湾总兵奎林等奏」移会

兵部为移会事:武库司案呈,本年七月二十四日,内阁抄出台湾镇总兵奎林等奏前事一折,相应抄录原奏移会稽察房查照销案可也。须至移会者。计连单一纸。右移会稽察房。乾隆五十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提督衔台湾镇总兵臣奎林、布政使衔按察使兼台湾道臣万锺杰跪奏为叛产租银征齐、加给戍兵月饷、恭折奏闻事:窃照抚臣徐嗣曾派委各员查抄各路叛产,均据册报。嗣抚臣内渡后,臣万锺杰将所抄田园,飞饬厅县赶紧招佃耕种。随据各厅县先后禀报,已据招佃认种,惟佃户牛具间有不齐,所收榖糖,至本年春间始行卖完。所有五十四年租银,于本年三月内陆续完纳,即饬台湾府速行提解。随据台湾府杨廷理报称,五十四年分租银,于五月提齐来郡。臣等查戍兵加给月饷,应将提到五十四年租银于五十五年正月起支,臣奎林即于本年六月按名给放。其正、二、三、四、五等月分加饷,亦俱按名补给讫。至五十五年租银,现在严饬各厅县,俱于本年底催齐解郡,以敷下年正月支放。所有叛产租银收齐、加给戍兵月饷各缘由,理合联衔恭折具奏,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五十五年七月二十日奉朱批:该部知道,钦此。

--录自明清史料戊编第四本三八四页。

一二五、户部题本

经筵讲官太子太保议政大臣领侍卫内大臣文华殿大学士管理吏部户部理藩院事务三等忠襄伯臣和珅等谨题为题销等事:户科抄出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将台湾北淡水、鹿仔港两处采买米石动用银两列为台局军需第二十五案造册题销一案,乾隆五十五年五月初四日题,七月初一日奉旨:该部察核具奏,钦此。钦遵于本日抄出到部。该臣等查得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将台湾北淡水、鹿仔港两处采买米石动用银两列为台局军需第二十五案造册具题请销前来,查疏册内开:

一、旧管银一百八十七万九百九十一两二钱一分四厘八毫,制钱三万一千二百四十四千五百八文等语,查前项旧管银两钱文,臣部查与台局军需第二十四案内实存数目相符,应毋庸议。

一、开除委员王景绪、张启进在北淡水采买军米四千二百六十一石六斗零三合六勺,共给买价银一万零六两二钱四分五厘;又委员史必大、李埕在鹿仔港采买军米一千四百零四石,共支给过价银三千七百四十五两六钱。合计北淡水、鹿仔港两处共采买米五千六百六十五石六斗零三合六勺,共动支米价银一万三千七百五十一两八钱四分五厘等语。查委员王景绪、张启进、史必大、李埕等在北淡水、鹿仔港两处采买米五千六百六十五石六斗三合六勺,现据该督等会奏军需报销完竣折内声明,收作台局军需米石,经臣部议令统于汇总题结案内分晰支存各数造报查核在案。今册造乾隆五十二年三、四、五等月委员王景绪、张启进在北淡水采买军米四千二百六十一石六斗三合六勺,每石照实在市价给银二两二钱二分八厘至二两四钱六分八厘,共享银一万六两二钱四分五厘;又委员史必大、李埕在鹿仔港采买军米一千四百四石,每石照实在市价给银二两六钱五分至二两七钱,共享银三千七百四十五两六钱。以上共采买米五千六百六十五石六斗三合六勺,共享价银一万三千七百五十一两八钱四分五厘。并据声明乾隆五十二年三、四、五等月,经前督常青以台湾远隔重洋,运送不能克期,饬委永春州同王景绪等承领银两,分往北淡水、鹿仔港两处就近采买接济兵食,嗣因道路不通,米价倍昂,而内地源源拨济,有盈无绌,是以停止采买等语。但查台湾乾隆五十一年十一月月报时价每米一石价银一两三钱至一两六钱五分不等,至五十二年三、四、五等月相距不过数月,每石价银何以遽增至二两二钱至二两七钱不等?该处虽当用兵之时,不应如此大相悬殊,其中恐有浮开情弊。所有用过米价银一万三千七百五十一两八钱四分五厘,殊难核准。应令该督查明删减报部,到日再行核销。

一、实存银一百八十五万七千二百三十九两三钱六分九厘八毫,制钱三万一千二百四十四千五百八文等语,查此案旧管银一百八十七万九百九十一两二钱一分四厘八毫,制钱三万一千二百四十四千五百八文,内除本案开支银一万三千七百五十一两八钱四分五厘外,实应存银一百八十五万七千二百三十九两三钱六分九厘八毫,制钱三万一千二百四十四千五百八文。臣部核算应存数目相符,应于次案旧管项下查核。臣等未敢擅便,谨题请旨。

乾隆五十五年九月二十七日,御前大臣经筵讲官太子太保议政大臣领侍卫内大臣文华殿大学士文渊阁提举阁事管理吏部户部三库理藩院事务总理圆明园内事务大臣总管内务府大臣管理上驷院武备院事务总管圆明园八旗包衣三旗官兵管理健锐营事务正白旗满洲都统步军统领世袭三等忠襄伯臣和珅、署经筵讲官议政大臣户部尚书臣觉罗巴延三、经筵讲官尚书臣董诰、左侍郎镶白旗满洲副都统臣诺穆亲、左侍郎兼管顺天府府尹事务世袭一等轻车都尉臣蒋赐棨、右侍郎干清门侍卫正黄旗汉军副都统臣庆成、郎中臣书德、郎中臣张灼、员外郎臣德庆、员外郎臣图明阿、员外郎臣丁阶、主事臣成书、主事臣苏藩泰、主事臣赵三元、额外主事臣杨彦青、额外主事臣钱豫章、额外主事臣钱楷、额外司务臣三多。

--录自明清史料戊编第四本三八五~三八六页。

一二六、兵部题本

经筵讲官太子太保议政大臣武英殿大学士领文渊阁事管理兵部刑部户部三库事务领侍卫内大臣掌翰林院事兼管镶黄旗满洲都统诚谋英勇公臣阿桂等谨题为通行事:兵科抄出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前事内开:窃照乾隆五十年三月十五日,准兵部咨:嗣后阵亡议给世职,应行承袭人员,令该督抚查明年岁,照依旗员之例,年已十八岁者送部引见,承袭发标学习,准食全俸;其年未及岁者,先将宗图册结查核具题请袭,奉旨准其承袭后,给与半俸,俟及岁时补行送部引见,照例办理等因,遵照在案。兹据福建布政使司布政使伊辙布详称:查得奉准部咨,议将进剿台匪阵亡员弁一百零四员,均照例给与云骑尉世职,俟袭次完时,给予恩骑尉世职罔替,奉旨依议,钦此,行令查明年岁,照例办理等因。当经转行遵照去后。兹据署福宁府知府朱慧昌详:据霞浦县知县汪光绪详:据原任福宁镇标中营阵亡千总邱安国之母邱詹氏呈称:氏子安国,娶媳张氏,亲生长子邱振升,请将钦奉恩旨准给云骑尉世职,给与邱振升承袭,备具宗图供甘各结,由县府加具印结转送,并声明邱振升年甫十岁等由到司,覆查无异,合将送到宗图册结,详候察核,具题请袭,并请撰给敕札,俟奉旨准袭后,给与半俸,仍俟及岁时补行送部引见等情到臣。覆查无异,除宗图册结送部外,相应恭疏具题,伏乞皇上睿鉴,敕部议覆施行,谨题请旨。乾隆五十五年八月二十二日题,九月二十九日奉旨:该部议奏,钦此。钦遵于本日抄出到部。

该臣等议得: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疏称:准部咨进剿台匪阵亡员弁照例给与云骑尉世职,行令查明年岁照例办理等因转行在案。

同部

其它

安南奏议
安南奏议 (明)不着撰人 (安南奏议,一卷,不着撰者姓氏。所载为嘉靖时兵部尚书张瓒等会题疏稿及前后所奉诏旨。) 兵部为钦奉敕谕事。职方清吏司案呈,奉本部送兵科抄出,提督两广军务兼理巡抚、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蔡经题前事。照得臣于嘉靖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节该钦奉敕谕:「先该安南国黎宁奏称:『国王黎晭故绝,被贼臣莫登庸作乱,窃据国城,阻绝道路,因而久废职贡。』已经差官查勘是实。近,该云南镇巡等官捉获莫登庸奸细阮璟等,及伪造书印,具奏前来。的知此贼僭拟名号,伪置官属,好生背叛朝廷,罪在不赦。特敕尔等各宜遵照该部题请事理,即便调集兵粮,多方筹划,分道进兵,
包孝肃奏议
包孝肃奏议 宋 包拯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六 包孝肃奏议 诏令奏议类二 奏议之属 提要 臣等谨按包孝肃奏议十巻宋包拯撰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天圣五年进士厯官御史中丞知开封府终礼部侍郎枢密副使赠礼部尚书谥孝肃事迹具宋史本传案宋志载拯奏议十五巻今此本为拯门人张田所编自应诏至求退分三十门止有十巻田序亦称十巻与史志不同然宋志颠倒悖谬为自来史家所未有不可援以为据殆误衍五字欤惟是田所编次多不可晓文献通考引汪应辰序曰公奏议分门编类其事之首尾时之先后不可考也如请那移河北兵马凡三章其二在八巻议兵门其一乃在九巻议邉门其不相贯穿如此所言与此本相符序又云今考其岁月系于每章之下而记其履
包孝肃奏议集
钦定四库全书 史部六 包孝肃奏议 诏令奏议二【奏议之属】提要 【臣】等谨按包孝肃奏议十巻宋包拯撰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天圣五年进士厯官御史中丞知开封府终礼部侍郎枢密副使赠礼部尚书諡孝肃事迹具宋史本传案宋志载拯奏议十五巻今此本为拯门人张田所编自应诏至求退分三十门止有十巻田序亦称十巻与史志不同然宋志颠倒悖谬为自来史家所未有不可援以为据殆误衍五字欤惟是田所编次多不可晓文献通考引汪应辰序曰公奏议分门编其事之首尾时之先后不可考也如请那移河北兵马凡三章其二在八巻议兵门其一乃在九巻议邉门其不相贯穿如此所言与此本相符序又云今考其嵗月系于每章之下而记其履厯于后若其嵗月见于
台案汇录庚集原文及白话翻译在线阅读|中华古籍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