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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藏 · 笔记

通俗编

18 万字 · 约 8 小时 22 分钟 · 9 / 23

会员可开白话

女子百戸牛酒。注曰。此若是戸头之妻。不得更称为戸。葢谓女戸头也。

人夫

〔北史魏献文六王传〕赵郡王谧。召近州人夫捜掩城人。楚掠备至。

公文

〔三国志赵俨传〕公文下郡。绵绢悉以还民。〔北史苏绰传〕所行公文。绰皆为之条式。

文书

〔周礼小宰〕府掌官契以治藏。史掌官书以赞治。注云。治藏。藏文书及器物。赞治。若今起文书草也。〔汉书刑法志〕文书盈几阁。典者不能[彳+扁]睹。〔中论谴交篇〕文书委于官曹。繋囚积于囹圄。〔世说政事门〕何鳔骑看文书。谓王刘曰。我不看此。卿等何以得存。

〔汉书公孙弘传〕移病免归。注曰、移书言病也。〔后汉书光武纪〕致僚属作文移。注引东观汉记。文书移与属县也。〔文心雕龙〕刘[音+欠]之移太常文。移之首也。〔按〕凡官曹不相临敬者。其文书则谓之移。

〔文心雕龙〕关者。闭也。出入由门。关闭当审。庶务在政。通塞宜详。韩非云。孙亶回圣相也。而关于州郡。葢谓此也。〔宋书礼志〕戴文移格式云。某曹关某事云云。被令。仪宜如是。请为笺如左。谨关。〔按〕被令。犹今云奉此、据此。仪宜如是。犹今云合行。

邸报

〔宋史宋辅传〕政和后。帝多微行。始民间犹未及知。及蔡京谢表。有轻车小辇。七赐临幸语。自是邸报闻四方。〔按〕邸报字见史始此。而孙樵集有读开元杂报一篇。又唐诗话。韩翊家居。一日有人叩门贺曰。邸报制诰阙人。中书进君名。已除贺部郎中。知制诰矣。则唐时已有邸报。

告示

〔荀子荣辱传〕仁者好告示人。〔后汉书隗嚣传〕腾书陇蜀。告示祸福。

辞讼

〔汉书薛宣传〕辞讼、例不满万钱。不为移书。〔魏志杜畿传〕民尝辞讼。有相告者。畿亲见为陈大义。令归谛思之。自是少有辞讼。

健讼

〔容斋四笔〕易讼卦。险而健。讼。以健字为句絶。乃及于讼。蒙师点句。辄混讼字于上。遂以健讼相连。此二字尚为有说。例以他卦。若止蒙动豫之类。将如之何。凡顽民好讼者。但曰[(噐-エ)<臣]讼、终讼、可也。

打官司

〔元人抱妆盒曲〕有此三字。

罪过

〔史记秦二世纪〕大臣及诸公子。以罪过连逮。少近三郎官。无得立者。〔后汉书班超传〕塞外吏士。木非孝子顺孙。皆以罪过徒补边屯。〔按〕罪过字以大小别。不以公私别。后人例以公犯为罪。私居违碍。则兼称罪过。其言自六朝然矣。北史长孙晟传。晟见牙中艹秽。责令染干除之。染干曰。是奴罪过。又由吾道荣传。晋阳人谓道荣曰。我本恒岳仙人。有少罪过。为天官所谪。

[言+圭]误

〔史记陈[豕+希]传〕赵代吏人、为[豕+希]所[言+圭]误、劫略者。皆赦之。〔后汉书寇恂传〕陛下远踰险阻。故狂狡乘间相[言+圭]误耳。〔易林履之革〕讹言妄语。转为[言+圭]误。

发觉

〔汉书高帝纪〕八年秋八月。吏有罪未发觉者。赦之。〔淮南子泛谕训〕县有贼。大捜侠者之庐。事果发觉。夜惊而走。〔后汉书梁松传〕数为私书请托郡县。发觉免官。〔论衡幸偶篇〕或奸盗大辟而不知。或罚赎小罪而发觉。

〔周必大二老老杂志〕勅牒准字。去十为准。或谓本朝因寇准为相而改之。又云曾公亮、蔡京父、皆名准而避。其实不然。予见唐诰巳作准。又收五代堂判亦然。顷在枢密院令吏辈用准字。既而作相。又令三省如此写。至今遂定。〔按〕所云、则宋孝宗时已复用原文矣。而今仍纷纷作准、葢趋便之习、一成难变。即一字之细有然。

审问

〔书吕刑〕其审克之。〔诗鲁颂〕淑问如皐陶。为此二字之源。

处分

〔古焦仲卿妻诗〕处分适兄意。那得自任専。〔南史沈僧昭传〕国家有边事。须还处分。〔北史宋钦道传〕梦见前妻言。被处分为高崇妻。〔唐[巛/邑]传〕[巛/邑]手作文书。口且处分。耳又听受。〔按〕分当音问。今读平声者误。白居易诗。处分贫家残活计。刘禹锡诗。停杯处分不须吹。可证。

坐罪

〔说苑奉使篇〕荆王与晏子语。有缚一人过王而行。王曰。何坐。曰坐盗。〔按〕此即秦汉所云坐罪之坐。

抵罪

〔史记赵世家〕齐之事王宜为上俊。而今乃抵罪。〔韩非内储说〕君杀老儒。是将以济阳君抵罪于齐矣。

开释

〔书多方〕开释无辜。亦克用劝。

申寃

〔易林〕此戸为患。无所申寃。〔旧唐书徐有功传〕三司受理。理[匚<轨]申寃。

招摇

〔史记孔子世家〕卫灵公与夫人同车。使孔子为次乘。招摇市而过之。

诱人犯法

〔刑律〕诈伪科目。有诈教诱人犯法。

武断郷曲

〔史记平准书〕兼并豪党之徒。以武断于郷曲。

不服烧埋

见〔元人争报恩、两世姻绿曲〕。

停囚长智

〔佛经〕引谚。又见〔传灯録〕[シ+为]山灵佑语。

〔左传定二年〕[朱+(都-者)]庄公与夷射姑饮酒。私出。[门<昏]乞肉焉。夺之杖以敲之。杜注、敲[门<昏]头也。〔按〕俚语。以打为敲。本此。

〔唐韵〕拶。姉末切。逼也。〔按〕今作去声读。诸字书无其音。左传定八年、渉佗[(払-ム)+(俊-イ)]卫侯之手。音义曰。[(払-ム)+(俊-イ)]挤也。按也。祖寸切。或云、拶之读去。葢属[(払-ム)+(俊-イ)]音之转。

[(直-十)/巛]首

〔说文〕[(花-化)/俎]、断首倒县也。音读若浇。〔广韵〕汉令。先黥、[鼻+リ]、斩左右趾、[(直-十)/巛]首、[(花-化)/俎]其骨。谓之具五刑。〔按〕枭首之枭。依此当作[(直-十)/巛]。然汉书刑法志已用枭字。

坐地牢

〔北史魏献文六王传〕韶幽于京畿地牢。絶食而死。〔祖[王+延]传〕地牢者。乃为深坑、置诸内。

先刑后奏

〔后汉书酷吏传序〕临民之职。専事威断。族灭奸轨。先行后闻。注曰。先行刑、后闻奏也。又〔五代史朱珍传〕军中有犯令。请先斩而后白。

先打后商量

〔元曲选〕武汉臣老生儿。李涛卿伍员吹籍。王实甫丽春堂。并用此语。

蒲鞭示辱

〔后汉书刘寛传〕吏人有过。但用蒲鞭罚之。示辱而已。〔南史崔祖思传〕叔景眞。位平昌太守。县一蒲鞭。而未尝用。

以一警百

〔汉书尹翁归传〕其收取人心也。以一警百。吏民皆服。恐惧改行。又〔盐铁论〕刑一而正百。杀一而愼万。〔文中子〕赏一以劝百。罚一以惩众。〔傅子〕撃一警百。刺史之职也。〔北史孙绰传〕杀一利百。以淸王化。〔韩愈诗〕罚一劝百之经。不从而诛未晩耳。

取保

〔周礼大司寇〕州里任之。则宥而舎之。疏云。仍恐习前为非。故使州长里宰保任乃舎之。〔按〕此即后世取保之制。〔蜀志姜维传〕魏繁维母于保官以延之。〔北史宋[(谣-言)+系]传〕局内降人左泽等。为京畿送省。令取保放出。

保辜

〔史游急就章〕[(病-丙)<只][(病-丙)<有]保辜[言+(褫-衣)]。颜注曰。保辜者。各随其状轻重。令[区+攴]者以日数保之。限内致死。则坐重辜也。〔按〕辜亦作[女+辜]。说文、解[女+辜]为保任。若是。则保辜虽二文而一义。

甘结

〔续通鉴〕宋宁宗时。禁伪学。诏监司帅守荐举改官。并于奏牍前具甘结。中说并非伪学之人。甘结二字见此。

服辩

〔元典章吏制〕凡府司官对众审讫。取服辩文省状。〔按〕今律仍有狱囚取服辩条。注云。服者心服。辩者分辩。理当则服。不当则辩。或服或辩。故曰服辩。近易其名谓之遵依。则有服而无辩矣。

比簿

〔周礼小司徒〕大比则受邦国之比要。注云。今时八月案比。是也。要、谓其簿。

门单

〔朱子语録〕禹贡是当时治水事毕却。总作此一书。如今人方量毕。总作一门单身。

掲帖

〔通雅〕宋元丰中。诏中书写例一本纳执政。分令诸房掲帖。谓掲而帖之。古贴帖通用。世说以如意帖之、是也。今人囚有掲帖之名。

鱼鳞图

〔宋史食货志〕魏豹文代赵师嵒为[(鹜-鸟)/女]州守。整行经界益力。凡结甲册、戸产簿、鱼鳞图、类姓簿。皆创蔵匮藏之。〔沈文初政记〕洪武十三年。戸部核实天下土田。惟两浙富民畏避徭役。往往以田产诡托亲邻佃仆。奸弊百出。上遣各处査定细底。编类为册。其法甚备。谓之鱼类图册。

串子

〔文字指归〕支取货契曰[贝+串]。今仓库收帖曰串子。[贝+串]字之省也。

征比

〔周礼小司徒〕颁比法以行征令。疏云、为较比之法以征索于民。又〔县正〕各掌其县之政令征比。注。征、征召也。比、案比。疏云。征发校比之等也。〔按〕比校二字。见国语。

加耗

〔五代史王章传〕周太祖用兵西方。章供馈军旅。征剥下民。往时民租。一硕输二升。为鼠雀耗。章乃増一硕输二斗为省耗。〔按〕硕输二升之制。停骖録云。起于后唐明宗。

税契

〔续演繁露〕晋自过江。至于梁陈。凡货卖奴婢、马牛、田宅。有文券。率钱一万。输估四百入官。卖者三百。买者一百。名为散估。即今田宅报券输钱之数。所谓税契也。

(券の字は[券の刀の代わりに力]になっているが、意味の上から券と思われる)

昼卯

〔李存义役谣〕五更饭罢走昼卯。水潦载道归来[日+甫]。

吊卷

〔靑藤山人史〕钓、调字。今倶作吊。如吊生员考试。吊文卷査勘。倶误。吊生员应作调。吊文卷应作钓也。〔寓圃杂记〕移文中字。有日用不知所自。而未能正者。如査字。音义并与槎同。水中浮木也。今云査理、査勘。有稽考之义。吊。本伤也。愍也。今云吊卷、吊册。有索取之义。票、与慓同。本训急疾。今以为票帖。绰、本训寛缓。今以为巡绰。其亦始方言欤。

申解

〔云麓漫钞〕官府多用申解二字。申之训曰重。今以状达上官曰申闻。施于简箚曰申呈。皆无重义。解、古隘切。训曰除。而词人上于其长曰解。士人获郷荐。亦曰得解。皆无除出之义。举世用之。与欧阳子言打字正同。

巡[(迚-中)<卓]

〔丹铅録〕今之场屋有巡绰官。说文。绰、缓也。诗寛兮绰兮。相如赋便[女+(环-王)]绰约。皆是寛缓之义。则巡绰字非。当作巡[(迚-中)<卓]乐府状知道五更转。一更[匀-一-ノ]斗鸣。较尉[(迚-中)<卓]连城。正是巡警之义。此一大证也。

佥押

〔南史〕故事。府州部谕事。皆签前直叙所论之事。后云谨签。具日下、又云。某官签。〔按〕签即佥。古今字变耳。

印[穴/果]

〔旧唐书徳宗纪〕赐南诏异牟寻等金印银[穴/果]。〔黄滔诗〕六[穴/果]佩诸侯印。〔梅尧臣诗〕丹砂挈印[穴/果]。〔按〕今计印之数曰几[穴/果]。观此可明其义。

骑缝印

〔北史卢同传〕请总集吏部中兵二局勋对句奏案。于黄素楷书大字。令本曹尚书。以朱印印之。明造两通。一关吏部。一留兵局。与奏案对掌。以防揩洗之伪。更请征职白身。具列本州岛郡县三长之所。并其实官正职。仰本军印记其上。然后印缝。各上所司。骑缝印制见此。〔南华经注〕督。中也。中两闲而立。俗所谓骑缝也。骑缝二字又见此。

知会

〔通雅〕唐武后甲申。转帖百官令拜表。百官但赴拜。不知何事。此盖若今之都吏。送知会部堂堂帖。使司官知之。

公会

〔隋书虞世基传〕徐陵闻其名。因公会。一见而奇之。

议公事

〔曲礼〕公事不私议。〔盐铁论〕前议公事。文学引称往古。颇乖世务。

奉宪

〔史记三王世家〕百官奉宪。各遵其职。〔汉书景帝纪〕酷吏奉宪失中。〔按〕穆天子传。受勅宪。注云。宪、教令也。

通行

〔周礼小行人疏〕吉礼、军礼、宾礼、天子颁之。非所以通行之事。故不言也。〔按〕后世云通行晓谕同此。又汉书高帝纪。足下通行无所累。此通行。犹言行得开。张敞传。王姫昆弟及王同族宗室通行。为之嚢[(蠹-虫-虫)/木]。此通行犹言通同。意各殊别。

施行

〔能改斋漫録〕今朝廷行移下州县。必云主者施行。本后汉黄琼传也。〔按〕史记箫相国世家。便宜施行。汉书京房传。房考功事得施行矣。王莽传。诬罔天下。不可施行。倶先言之。蔡[巛/邑]独断。巡狩还。公卿以下。陈洛阳都亭前下拜。天子下车。古语曰。在车则下。唯此时施行。亦后汉言也。

〔左传襄二十六年〕公孙挥曰。子产其将知政矣。〔魏了翁读书杂钞〕后世官制上知字。如知府、知县、始此。〔按〕知政是总国内之政。与后世知府县犹若不同。国语、归惠公而质子圉。秦始知河东之政。注云。秦取河东之地。而置官司。故地河东之政。此知字。但属一方官司。尤与知府、知县之知[月+(勿/口)]合。〔云麓漫钞〕唐制。县令阙。佐官摄令。曰知县事。李[皋+羽]任上部志文云。摄富平尉、知县事。是也。

〔孔平仲谈苑〕今公家文移。以上临下。皆用仰字。北齐书孝昭纪。诏定二王、三恪、是非。礼仪体式。亦仰议之。用仰字始此。〔按〕卢同请集勋簿表言。仰本军印记。在齐孝昭之前。

须至

〔朱子文集〕公移[片+旁]帖末。多用须至字。如云须至晓示者。须至晓谕约束者。看定文案申状。亦云须至供申者。〔按〕今公文中习为定式。问其议。则无能言之。据欧阳公集、相度铜利牒云。无至[(忖-寸)+呉]事者。五保牒云。无至张皇卤莽者。亦倶用之篇末。大抵戒之曰无至。劝之曰须至。其辞仅反正不同耳。

照得

〔又〕公移卷中。毎用照对二字。如照对礼经。凡为人子。不蓄私财云云。照对本军。去年交纳人戸云云。多不胜举。间用照得者。唯约束侵占[片+旁]、及别集委官收籴、革米船隐瞒、三条而已。所云照对。葢即契勘之义。照得则照对得之省文也。今公移皆云照得。无复用对字矣。

火速

〔武则天诗〕火速报春知。〔李俊民诗〕火速移床待考先。今官府征逮[片+旁]帖亦习用。〔按〕北史齐武成帝纪。特爱非时之物。取求火急。须朝征夕辨。火急与火速义同。柳宗元诗。劝君火急添功用。苏轼诗。火急□书千古事。徐积诗。田事正火急。而急有褊窘之义。今因嫌之不用。

文字不鲜明

无故擅入

〔周礼士师〕掌国五禁之法。书而悬于门闾。注云。古之禁书亡矣。今官门有符籍。官府有无故擅入。其[牛+角]可言矣。

留中不下

见〔史记三王世家〕。

交代

〔汉书[(花-化)/仑]寛饶传〕歳尽交代。自请愿复留。〔后汉书傅燮传〕范津为汉阳。与燮交代。合符而去。又交印。见〔白氏长庆集〕和刘梦得诗。交印君相次。[(塞-土)/衣]帷我在前。

去思

〔汉书循吏传序〕王成、黄覇等。所居民富。所去见思。〔按〕去思立碑。唐时已有。集古録、虞城李令去思颂。李白撰文。王[(辺-刀)<(橘-木)]篆。

徳政碑

〔水经济水注〕昌邑、有成人班孟坚碑。建和十年。从事秦[门<(堙-土)]等刊石。颂徳政碑也。

攀辕卧辙

〔白孔六帖〕汉侯覇为临淮太守被征。百姓攀辕卧辙。顾留期年。〔按〕后汉书但云。遮使者车。或当道而卧。无四字成文。

立生祠

〔史记万石君传〕庆为齐相。大治。为立石相祠。〔汉书于定国传〕其父于公为郡决曹。决狱平。郡中为之生立祠。曰于公祠。〔按〕此立生祠之始。至唐则此风渐盛。其见诗者。朱庆余送林使君云。想得化行风上变。州人应为立生祠。卢廷让送友赴阙云。却笑郡人留不得。感恩惟拟立生祠。

尔俸尔縁。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

〔[王+宛][王+炎]録〕干徳三年。立郡国戒石碑。上勒尔俸尔縁云云十六字。采孟昶之辞也。〔玉海〕绍兴二年六月。诏有司墓勒黄庭坚所书太宗戒石铭。[彳+扁]赐守令。重刻之廷石。〔容斋续笔〕载孟昶全辞云。朕念赤子。[日+干]食宵衣。言之令长。抚养惠绥。政存三异。道在七丝。驱蝗为理。留犊为规。寛猛得所。风俗可移。无令侵削。无使疮痍。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赋舆是切。军国是资。朕之赏罚。固不踰时。尔俸尔縁。民膏民脂。为民父母。莫不仁慈。勉尔为戒。体朕深思。凡二十四句。但语皆不工。惟经表出者。词简理尽。〔集古録〕戒碑起唐明皇。特不见其辞耳。明皇择令一百六十三人。赐以丁宁之戒。其后天下为县者。皆以新戒刻石。〔七修类稿〕至元癸巳。吾浙戒石铭别有四句云。天有昭鉴。国有明法。尔畏尔谨。以中刑罚。

兼听则明。偏听则闇

〔管子君臣篇〕民别而听之则愚。合而听之则圣。乃此语所本。

旁观者审。当局者迷

〔盐铁论〕从旁议者易是。其当局则乱。〔唐书元行冲传〕当局称迷。旁观必审。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史记齐悼惠世家〕引道家之言云云。〔春申君传赞〕引语云云。〔后汉书杨伦传〕当断不断。黄石所戒。注、引黄石公三略曰。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晋书慕容垂载记〕弟徳进言亦引语云。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又〔羊[示+古]传〕当断不断。天与不取。天与不取。岂非更事者恨于后时哉。〔南史齐宗室传〕子良、失在儒雅。当断不断。

上不正。下参差

〔杨泉物理论〕引语云云。

谩上不谩下

〔宣政杂録〕靖康初。民间以竹径二寸、长五尺许。冒皮于首鼓之。因其制作之法。谓曰谩上不谩下。通衢用以为戏云。

上明知下暗

见〔张国宾薛仁贵剧〕。

人心似铁官法如[缶+卢]

见〔王仲文救孝子曲〕。

急急如律令

〔李济翁资暇録〕符咒之类。末句云。急急如律令。人以为饮酒之律。令不得停滞。非也。令、宜平声。律令。乃雷边捷鬼。此鬼善走。与雷相疾速。故云如此鬼之疾走也。〔演繁露〕风俗通、谕汉法九章。因言曰。夫吏者治也。常先自正。然后正人。故文书下如律令。言当承宪履绳。动不失律令也。今符咒家。凡行移悉仿官府制度。则其云如律令者。亦仿官府文书为之。不必凿言雷鬼也。〔云麓漫钞〕五字。本汉公移当语。张天师汉人。故承用之。道流至今祖述。〔按〕文选陈琳为袁绍檄豫州。末云。如律令。注、如程氏引风俗通之说。又琳檄呉将校部曲。末亦如诏律令。史记三王世家。亦云当用如律令。援以证之。愈见资暇之说。之凿。

一期权在手。看取令行时

〔朱湾奉使设宴戏掷笼筹诗〕。

官无悔笔。罪不道科

〔古今谭概〕戴袁节推酒令引俗语云云。

一字入公门。九牛曳不出

〔普灯録〕黄龙慧南禅师。尝举扬此语。

公门好修行

见〔元曲选〕岳百川铁拐李、扬显之酷寒亭二剧。

事官千日。失在一朝

〔传灯録〕王廷彬问朗上座。捧炉神为甚翻却茶。朗答云云。

卷七 文学

读书百[彳+扁]。其义自见

〔魏志王肃传注〕董遇不肯教人。而去必当先读百[彳+扁]。言读书百[彳+扁]。而义自见。〔朱子训学斋规〕引古人云。读书千遍。其义自见。

早知穷达有命。悔不十年读书

〔南史〕沈攸之语。

读书不求甚解

〔晋书〕陶潜语。

读书破曼卷

〔杜甫赠韦左丞诗〕。〔东皇杂録〕或问荆公。老杜诗何故妙絶古今。曰。老杜固自言之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读书三到

〔训学斋规〕余谓读书有三到。心到、眼到、口到。三到之中。心到最急。

作相须读书人

〔宋史太祖纪〕谓窦仪云。又〔王文正笔録〕太祖谓庐多逊。作宰相须用儒者。

富贵必从勤苦得。男儿须读五车书

〔杜甫题栢学士茅屋诗〕。

共君一夜话。胜读十年书

〔程伊川语録〕古人有言曰。共君一夜话。

同部

其它

艾子杂说
艾子杂说 (旧题宋)苏轼 撰 (四库全书 子部 杂家类 杂纂之属 说郛卷三十四下) ○殇子 艾子事齐王一日朝而有忧色宣王恠而问之对曰臣不幸稚子属疾欲谒告念王无与图事者所朝然心实系焉王曰盍早言乎寡人有良药稚子顿服其愈矣遂索以赐艾子拜受而归饮其子辰服而已卒他日艾子忧甚戚王问之故慽然曰卿丧子可伤赐卿黄金以助葬艾子曰殇子不足以受君赐然臣将有所求王曰何求曰只求前日小儿得效方 ○三物 艾子行于海上见一物圆而褊且多足问居人曰此何物也曰蝤蛑也既又见一物圆褊多足问居人曰此何物也曰螃蠏也又于后得一物状貎皆若前所见而极小问居人曰此何物也曰彭越也艾子喟然叹曰何一蠏不如一蠏也 ○
爱日斋丛抄
爱日斋丛抄 宋 叶釐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补遗 钦定四库全书提要 爱日斋丛抄 臣等谨案:《爱日斋丛抄》五卷,散见《永乐大典》者共一百四十三条,俱不题撰人姓氏。考诸家书目亦多未著录,惟陶宗仪《说郛》第十七卷内载有此书二十二条,题为宋叶某所撰,而不著其名。以《永乐大典》本参校,相合者十二条,其《说郛》有,而《永乐大典》脱去者十条,取以参补,实得一百五十三条。虽原书卷目巳佚,而编辑排订,尚可考见大略。观其论先儒从祀一条有咸淳年号,知为宋末人所作也。书中大指主於辨析名物,稽考典故,凡前人说部如赵德麟、王直方、蔡絛、朱翌、洪迈、叶梦得、陆游、周必大、龚颐
爱日斋丛钞
钦定四库全书 子部十 提要 爱日斋丛抄 杂家类二【杂考之属臣】等谨案爱日斋丛抄五卷散见永乐大典者共一百四十三条俱不题撰人姓氏考诸家书目亦多未着録惟陶宗仪説郛第十七卷内载有此书二十二条题为宋叶某所撰而不着其名以永乐大典本防校相合者十二条其説郛有而永乐大典脱去者十条取以防补实得一百五十三条虽原书卷目已佚而裒辑排订尚可考见大略观其论先儒从祀一条有咸淳年号知为宋末人所作也书中大指主于辨析名物稽考典故凡前人説部如赵德麟王直方蔡绦朱翌洪迈叶梦得陆防周必大龚颐正何防赵彦卫诸家之书无不博引繁称证核同异其体例与张淏云谷杂记叶大庆考古质疑彷佛相近特其文笔拖防颇伤冗蔓又援引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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