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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藏 · 诸子

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

167 万字 · 约 79 小时 29 分钟 · 108 / 216

会员可开白话

得罪天子,必力等天子者,可以解之。进而得罪天主,必能均天主,可以解之。耶稣一身人而天主者也,四方万国,皆天主所造成,则以耶稣与世罪较,世罪又其小小者。大可包小,岂其不能解乎?

四、十字架大善大福解

或问:十字架称大善大福,吾则未解。

曰:此非口舌能诵扬,略举数端。

(一) 尊肯降卑,为至善。语尊,谁如天主者?

(二) 有德不居,为至善。语德,谁如天主者?

(三) 以德为罪,忍辱不较,为至善。忍辱,谁如天主者?

(四) 以死为人,为至善。耶稣之死,通是为人,毫不为己,爱人谁如天主者?

(五) 能赎人罪,为至善。耶稣一死,万民宿罪全除,救世谁如天主者?

(六)在世立表,为至善:耶稣三十三年,示脱罪之路,开上天之梯,立功谁如天主者?

善即福也,知大善即知大福矣。今人止知十字架为受刑之具,受刑为不得已之事,故以为下劣,为诟病。又不认钉十字架者,真实天主,故只草草看过。若明明认是天主亲身受难,出自本愿,则上所言善福数条,诚千古圣神未有之慈悲,无方之普救。

五、被钉之功过于化成天地

西经论被钉之功过于化成天地。盖化成只是用意,今亲身降临,更难也。化成万物,养人肉身;今救人灵魂,脱人心罪,更精也。万物不自专而顺主命,化成无难;惟人自专能逆主命,转移极苦,更难也。耶稣不降生,人类生者必死(指不能升天);既降生,人性死者复活(指能升天);更超越也。而大枢纽,大窽会,总统在十字架中。义理无穷,故特尊之以为教也。

六、十字架神通问答

或曰:凡教务欲流通,其益始广,十字之外,更有神通妙用,如佛经所载,岂不更易动人?

曰:会士守其师传,本教所重者,不以世之所弃而略言;本教所无者,不以时之所趋而增益。宁莫我知,何忍迁就。况如神通之说,不知有无。即诚有之,令人艳慕驰鹜,不过增长骄慢,厚集恢张,於实修奚关焉?心求日上者,德日下者也;心求日下者,德日上者也,此会士之所守也。然吾主降生,实多异迹。大抵在世,全立人表,故事多卑近,令人可师;复生而后,全是显圣,种种神工,又须别论也。

第二十节 耶稣是天主

答耶稣疑至人神人,未必是天主条

一、天主绝非至人神人

高视天主,疑其必不降生;卑视耶稣,疑其必非天主;迁就两者之间,非主,非人,则以为至人,神人。皆凡夫之臆说,非穷理之极解也。盖天主与人,其性体不同,其分量大异,犹如沧海之与一沤,千古之与一瞬,曾不得比而同之。从古至人称神者,岂不迥绝人类?然止做得人世间事,尽得为人的分量,而人事之外,不能令地生一草,天降一粟,人产一卵。即从古开天圣人,不过举已生已有之物,节宜转徙。如金木具,而圣人取以作室;水火具,而圣人取以烹饪;百谷百果具,而圣人取以供食用。谓之代终,谓之辅佐,则可;若化无为有,变死为生,即萃千古神圣于一堂,不能成一事也。曾是人可拟於主,主可混於人乎?

二、天主降生因缘验证

若降生西国,西国又从来穷理之邦,西士笃信决非偶然。在未生前,有美瑟等圣人受天主默启,预知其事,具载《玻罗弗大》之书,后来靡事不验。

(一)择大圣玛利亚为之母,童身而生。

(二)将孕时,天神嘉俾厄尔前来报期。

(三)既生后,有异星出现,其大非凡。

(四)三皇在数千里外,望星来朝。

(五)敛其全能,处於极卑、极困之处。

(六)自发大愿,代世赎罪。

(七)择取钉死之刑。

(八)死后三日,自坟墓中复出住世四十日,与人传道、说教。传毕白日上升,有目可见,有耳可闻。

(九)宗徒皆渔夫常人,初无学识,后皆灵异,走万国,作开物成务之圣人。

(十)所立教法,皆耶稣当日躬行传之后世,万圣人不可易。

(十一)生平行事,全显天主真性。瞽者命视即视,聋者命听即听,喑者命言,即言痿者命起,即起死者命生即生。

(十二)此何等事,而可云至人神人。子欲将至人、神人一语,抹煞降生因缘耶?

三、天主升天后之验

至升天之后,有不见者,尚不信之,欲毁其教。而宗徒笃信弥坚,宁舍身命以证此教之真。愈杀戮愈,感奋争死者至千万人,谓之玛而底而。然后举世大悟,一信不疑。

四、耶稣是天主以信为本

已上所言,不过圣迹中万分之一。即赞扬耶稣,举及神奇,亦圣性中,自不容掩,非以此当全能。若全能而可言,尽非天主矣。即论天主在世,平平常常不异庸人,此正以身率人极高极妙处。夫火能不热,水能不寒,汞能不流,金石能悬空不坠,此不现其能,正尔绝奇希有。世或不识,以卑浅疑之,此真凡夫之见,不足测天主,并不能 窥圣神矣。夫凡夫之见,疑骇降生,必视天主顽然不灵。民生罪福,通不关心。所云“出王游衍”,“陟降临汝”通是虚谈。即不畏天命,亦无不可,以此不信降生,名曰尊天,而实亵天矣。又拘儒执泥常理,浅律耶稣,则圣人必得其寿,何止三十三龄?圣人无死地,何至被钉十字架?圣人过化存神,成聚成都,何至遭尽谤毁?圣人不语怪神,何至复生后,叠显神奇?即称耶稣为圣神,恐亦非子心之所安矣。故能信,则当直认天主,不必更云圣神;不信,即官尽扫实见,全归灭无,圣神之名,并可不立。二者将何从耶?

第二十一节 圣公教会

答耶稣为公教诸圣相通功条

一、天主教为公教

人知中国之内,有释道异端;不知九洲四海,如此教甚多,名目各别。或一时所尊,或一方所贵,或依附名理,或殉人私意,故有此之所立不能通彼,前之所说不能信后,不得为公教。惟主一而已。万国共戴一天,共仰一主。予之形躯,为人复予之万物,以养其形躯,赋之灵性,为形躯主。兼赋之义理,以美其灵性,万国无异同焉。有生之伦,皆知为天主恩,则皆感之而不忍贰,敬之而不敢亵,若出彝性,自不可解,不教而能,此谓大公。异端起,而其教始分;异教尊,而其念始夺。乃一念顾畏上帝之忧,隐隐在中,终不可泯,晦中有明,判中常复。益知公德在人,其尊惟主。谓之公教,谁曰不宜。

二、圣神相通功

又云:圣神相通功,何也?

曰:此说似中国主未启,西教学者人人晰之。有在天之圣神,有在世之圣神,皆体备万善,不欲自私,愿分所有,与人同德。不啻磁石之恋针,琥珀之引芥也。惟人不知向慕,机缘无由契合耶。契利斯督降生,立撒格辣孟多有七端,依其教而行,悉有诸善,人类即有形之圣神。圣神即无形之善类,在世在天,通一无二,非且一方,即四海九州同在教中,修习之功德,於我同有分矣。岂惟一世,即往古来今,同在教中,已成之功德於我,均有分矣。盖缘教是耶稣所设,命是天主所定,自非思议所及。即不能通其理,天主有命,不可疑也。

三、真教之真

昔人有问:教孰为真?

答者以十二种别之。

(一)一曰真主之教为真。(谓世教皆人所立,不能无缺,惟主为真主,所立之教与人不同。)

(二)二曰圣而公为真。(圣不易言矣。普天之下,咸尊一主,曰公另有全篇。)

(三)三曰最先之教为真。( 自有人性,即知敬天。)

(四)四曰古今不间为真。

(五)五曰多圣人之为真。

(六)六曰万状攻不能破为真。

(七)七曰经传义理归一为真。(非如别学,权实互异。)

(八)八曰有真超异显迹为真。(超异不足表章,性体所露,自不容泯。)

(九)九曰预言未来不爽为真。(人知降生为后来事,不知开辟之初,即预示其兆。)

(十)十曰奉教者为教舍命为真。(舍命为证教之真也,故今西国无有贰信。)

(十一)十一曰能释罪救人为真。(卷内另有全篇。)

(十二)十二曰能主张内外赏罚为真。(内谓灵性,外谓肉身另有全篇。) 知此为真,疑亦无从着矣。

四、圣神之功

或问:如何谓圣神之功?

曰:闻之人有三种性光。良知、良能,谓之本性之光,即不在教,人人有之。既奉圣教,笃信勤行,天主又加宠,名阨辣济亚,明悟爱欲,益增力量,谓之超性之光,惟善人有之。至死候,天神降接,又加四种德力,为升陟阶梯,谓之真福之光,惟至死不犯诫人有之。此三种光,皆圣神自具,人能信奉,与圣神同德同德,则机神自合,如万灯相照,重重摄入,应有相通之理,非待人力强为之合也。世人妄恃己能,不祈主佑,自同魔属,其为堕落,固亡足论。称性修为,不信若启若翼,如龙不乘云,豹不泽雾,鹏不借风,必不能成其变化。不进此解,虽穷年矻矻劳苦无成。所以通功之义,西士甚珍,非同臆说。况学者自验,有一分信力,得一分宠佑,随试辄见。如答桴鼓,如配影形,非敢自诬诬人。则死候神人相接,自同一理,通功何必疑哉。

第二十二节 罪得赦免

答遵其教者,罪过得消除条

一、天主教赦罪之法

问:有罪必罚,理无虚赦,故天主宁身受刑,代人赎罪,何其严也。今西教有撒格辣孟多,奉其教者,即得赦除诸罪,何其易也。设过狡者,知有此法,尽力为非,为讫又解,解讫又为,不几以解悔为戏侮,而与於不仁之甚乎?

1、天主赎人原罪

曰:是皆不然,前后皆主命,毫忽无差焉。先之代赎,赎其首祖以来所遗之原罪,即坏性之根,造罪之种者是。赖十字圣架之恩,已免此罪。

2、告解赦人本罪

而既免之后,能保人性之不复犯乎?再犯而无以拯之,则已醒复迷,已超复堕,救世前功几於尽弃。则又为将来人类,更立一法。耶稣在世,亲定教规,有撒格辣孟多之七端。其中有名拔弟斯摩者,是初入圣教,付其圣水,以洗其从前之罪。有名白泥登济亚者,是既入教后,再有犯戒,圣水既难再领,前美又难弃捐,则容人痛悔,誓不重犯,审其意念果真,则为之诵经,及致罚以解之。

3、告解之法真实可信

此法既耶稣所定,万品受成,如是者能解乎,不能解乎?迨耶稣期满升天,又于宗徒中选第一圣德者,代居己位,谓之教化皇,位在国王之上,代代传贤,有官天下之风。既是天主所命,又第一圣德,则依法解罪,非教主赎之,天主赎之也。如是能解乎,不能解乎?又教化皇止于一人,岂能传教万国?则又择圣德副己者,立为畀斯波。畀斯波又择极有学术、有行谊者,命为撒责尔铎德,以行教於万国。入中华者,如利玛窦以后诸人,皆中铎德之选者也。其人皆教皇之所选择,其德即天主之所简在。彼依经依教,为人忏解,非口吾力能脱恃,天主有命云尔。如是者能解乎,不能解乎?既一心求解,誓不重犯,己先改除矣。犹必量其所犯、重轻,或令刻责自己或限届出财济贫,或多诵经茹斋,以劳苦其身心,使人常念解之非易,犯之亦不容轻也。

二、天主教告解非同佛教忏法

或曰:佛教中亦有《忏经》,有拜忏法,与此同否?

曰:不同。凡忏罪要先取自心,要祈天主宠宥,要导告解。定规三者,缺一罪不可忏。今不责人定心,亦不专忏某罪,止沿袭旧仪,殉情陪奉,其积垢隐愆,通未举以对越,是输情伏罪之小耻,尚嫌不为,望其一断永断,尽灭前非,定无是理。故有跪拜终日,忏礼巳毕,茫不知所忏为何事也。是谓增罪,非云解罪。至所靠福力,则梁武造成之《忏经》,所奉导师,不皆学行双全之宿德,则其能解与不能解,世必辩之。欲与西教同类,而称恐不然也。

三、定心忏悔以消罪

问:人果定心为忏某罪,罪可消否?

曰?此当全以理论。凡人未领圣水,其旧罪必多,既领圣洗,其新罪必少。罪少,故明知某罪,历历在心,自不能容。若洗而犹多,多而冥然不知,是有意犯戒,不但前功尽弃,其罪甚於不在教者,明理之士必不敢也。惟人定心摘拣某罪,悉心倾吐,更无不实不尽之处,即此一念,全与天主相合,天主安得不赦之?若言知有此法,解而又犯,犯而又解,以解犯为戏侮,即此正是极大罪恶。解罪时,必明言之,必深悔痛改之,安得再犯乎?此皆不信者,设为此论,妄相驳难果以真信入门,虽甚恶人,无敢作此狡狯者,请姑试之可也。

第二十三节 临终告解

答命终时解罪,获大利益条问

一、临终告解为救人灵性

西士言无妄证,人服至诚,独遇人病厄,许为救解,往往即得死亡,何云能救,不几以空言示虚惠乎?

1、心病与身病不同

曰:会士所谓解,解其心病,非解其身病也;所谓救,救其罪过,非救其死亡也。如受病应死,则死乃天主所命,谁能改移。设寿心求延,死必求活,是与造化争衡,外道异端,容有此说,西教无是也。

2、灵性与身体之喻

盖天主生人,付有二分,一分为肉身,风寒暑湿能中之,是为身病;一分为灵性,世俗、肉身、魔鬼三仇能中之,是为心病。二者截然不相混乱,不知者误认为一。西教则设为多喻,身如舟,性如长年,舟载长年,长年去而舟亦随敝矣。身如屋,性如主人,屋庇主人,主人亡而屋亦就颓矣。是二物原可合可分,合则生,分则死。世人惟认做一物,故忙忙碌碌,一生只照顾肉身,而至尊至贵之灵性,反撇却一边,犹之舍长年以奉舟,弃主人而殉屋,岂不哀哉?

3、耶稣立教,为来救人灵魂

耶稣立教,专来救人之灵魂,凡三十三年,在世之所亲讲,复生后四十日之所亲谕,十二宗徒传教与千圣万贤之所阐绎,无非将人已坏之灵性,刮除洗涤,复还原初。而肉身之可长延,疾病之可不死,未尝不在,卒无一言及之。

4、临终解罪极为重要

解罪之事,平日固是谆谆,临终尤宜汲汲。盖一息尚存,犹可发心祈求。悔改有一分之至信,即有一分之解力。故撒责尔铎德每依教规,及时解之。一藉天主降生福力,二藉本人自新诚恳,三藉司教奉命解释。如别篇所详者,不问罪轻罪重,皆可得免,得免如甚小孩孺,纯然洁净,生固无愧,死得生天,故以为极幸云。惟过此一会,咽喉气绝,再无可为。何论侯王之富贵,何论圣贤之子孙,无力挽回,骈首就狱。故临死之候,系人鬼关头,福祸吃紧,是以西士极重之。有可从事,虽极寒极贱,下至病丐残废,臭秽不可近之人,一有所闻,摄衣从之,雨夜远途,徒步之劳,不惜也。原为救其灵性,而昧者认为肉身。肉身不救,遂谓解之无益,岂不愚甚矣哉?

二、人身与灵魂之别

或曰:人身只有这个,在目为视,在耳为闻,在口啖食,在鼻嗅馨,在手执持,在足运奔,形神总是一物。古德已有明言,判然离岐,恐无定据。

1、形神判然不同

答曰:如上所云,人与禽兽同之,皆肉身之一分,灵性不与焉。所谓灵性,不徒见色,且别所见为何色,色中所具为何理,及我处此色者,有可否从违之不齐。此与一照而俱尽者,其分大不同也。推之口耳等皆然。禽兽有觉魂,故与人同;无灵魂,故与人异。正缘人混一形神,究竟必混一人物,学术大缪,皆原于此。

2、当以神役形

然又有说,神之与形,其体判然二物,其用递相为君。

何谓判然二物?形血气,神虚灵;形嗜欲,神义理;形滞浊,神升清;形一往,神万变;此不可得同者也。何谓递相为君?如凡夫认定肉身役神以从形,则形为君,流为恶类,生同禽兽,死归地狱者是也。君子认定灵性役形以随神,则神为君,究成善类,生为圣贤,死为天人者是也。二之相去远矣,而递为君臣,颇似不分,故人误以为一耳。

三、命终解罪,获大利益

西士以肉身之修短,听之主命;以病疾之去留,听之良医;惟以心病之当痊,听人之自浣濯、自针砭,并听能医心病之铎德。心病解,而生顺死安,无复遗憾,所谓夕死可矣。故命终解罪,获大利益,实事实言,总无妄证也。

第二十四节 十字架之功

答十字架威力甚大,万魔当之立见消陨条

一、圣体在架,功德全备

以世法言,十字架,刑人之具,人所畏恶也。乃西国独珍此事,谓之上善圣迹,无过十字。此自有说,盖刑及恶人,谓之平常;施之无罪,则骇矣;施之善人君子则大骇矣;施之圣人神人,则骇不可言矣;况等而上之乎?无罪之刑,加之平人,已为非常;加之士大夫,则骇矣;加之公卿,则大骇矣;加之国王天子则骇不可言矣;况等而上之乎?绝世希有之事,至十字而极。后世对此架,谓之圣体在架,万世犹新。感动人心,莫切于此;万全功德,莫备於此。

二、西国之教以十字为号

西国之教,即以此架为号。一日之间,凡作事用功,必先书“十”字於额、於口、於胸,以净其身口意,而后有营为。经籍所载,皆十字起首。今观释经卷首,皆有“卍”字,亦见“十”字流传西竺,未尝不共尊也。

三、十字威力可以理测事验。

万魔当之,无不立陨。此非窽言,一者可以理测一者可以事验。

1、理测

理测者,世间惟正邪二途,正则自与正合,邪即不能胜正。如寒冰不能当烈火,目力不可敌太阳,自然之理也。

2、事验

事验者,百闻不如一见,人言不若亲历。善人在患难中,矜持“十”字,甚有得力处,往往奇验;庸愚被魔附体,转念持号,魔即立遁;或己力不能,敦请主教会士,洒水持号,应手而除,此百试而百不爽者。今人不信西教,只用此一事,便可勘对虚真,此所谓事验也。

四、十字之功难以尽述

惟人见事验而信,不若不见事验而信。故会士每有神奇,通不置颊,恐人专信显应,失立教初意耳。若西经称扬“十”字,功难尽述。有用之阐法,而万神百灵,无不拱手听命者矣;有用之临阵,而猛将雄兵,无不屈首受降者矣;有用之降大灾,施大福,而城廓人民,时有顷刻变化者矣。诸如此类,更仆难宣,盖天主降生之功,胜於开辟天地。其功之得成,由於受难;难之所罹,由十字架。则自应有威力,第恐人妄用,济其私欲,天主断然不许。又不可以验不验,信其理之有无也。

代疑篇下卷终

代疑续篇

武林杨淇园先生著

崇祯乙亥

晋江景教堂绣梓

代疑续篇题解

《代疑续篇》是杨廷筠所著明末天主教护教著作。杨廷筠,字仲坚,号淇园、郑圃居士、泌园居士,生于1557年,杭州仁和人,万历二十年(1592)进士,官至监察御史及咀尹,1611年受洗于杭州,洗名弥格尔(Michel),凉庵子李之藻为代父,卒于1627年。明末天主教文人中反对佛教最力者莫如廷筠。霞漳释行元所著《非杨篇》(载《辟邪集》)等反教文献中出现的“弥格子”是为杨氏入教後所取号,以纪念其领洗圣名弥格尔,又自称弥格居士。今底本,1635年晋江景教堂刊,王徵序 ,张赓跋,共158面,藏在法国国家图书馆 (Bibliothèque Nationale de France) ,古郎(Maurice Courant)编目为7111号。

反教文人林启陆谈接触天主教书籍的情况,指点列出本书为妖书之一,如:“其书译入华地不能遍阅适逢崇祯八年(1635)利妖遗毒,艾儒略辈入丹霞送余有《天主实义》、《圣水纪言》、《辨学遗牍》、《鸾鹄不并鸣说》、《代疑续篇》诸妖书等。”(《诛夷论略》,载《破邪集》,卷六)

代疑续篇目录

代疑续篇题解 213

代疑续篇目录 214

代疑篇序 216

代疑续篇跋 217

代疑续篇卷上 218

第一节 原同 218

第二节 崇一 219

第三节 贵自 221

第四节 明超 223

第五节 峻操 224

第六节 淡原 226

第七节 分等 227

第八节 破习 228

第九节 定基 229

第十节 引驳 231

第十一节 安诽 232

第十二节 信独 233

代疑续篇卷下 235

第十三节 茹苦 235

第十四节 识祈 237

第十五节 蹠实 238

第十六节 别似 239

第十七节 寡俦 241

第十八节 善因 243

第十九节 知德 244

第二十节 区爱 245

第二十一节 德仇 247

第二十二节 味罕 248

第二十三节 祛盈 249

代疑篇序

旧题征信篇

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凡言不知,皆深绝之;之辞非心,不可行而已。盖事理见前,由信得及,然后有心肯,由心肯从,然后能身赴。信菽粟可饱,自必食;信布帛可温,自必衣;信水火难蹈,堇葛伤生,自必避;万事成立,未有不从信始。故西学向天主三德,信为之首。十一宗徒各表所信,为性薄珍,诚重之矣。木之发荣,托命在根;室之嵬焕,造端在基。根拔而基坏,虽有场所,大匠不能成功。故曰:所无当于五服,五服不得,则不亲;信无当于五常,五常不得,则不举。学者欲希圣希天,为安身立命之事,未有不从信入。此西儒惓惓接引,首辟信门,而弥格子承其意,作《征信论》二十有四篇。有味乎!言之矣。先是西学深渺,与人言多不领□,幸儒者善疑,弥格善辨,举向来人情最不释然者,似已掊击殆尽,昭揭靡遗。自今惟手是编,即同面证言说,可无事乎?抑西士又言,信者心之真嗜,非必见见,非必闻闻待见、待闻而后信,其信犹浅浅者。

同部

其它

本语
钦定四库全书 子部十 本语 杂家类一【杂学之属】提要 【臣】等谨案本语六卷明髙拱撰拱有春秋正防已着録是书成于万歴丙子距拱罢归之日已十三年故开卷即以否泰两卦君子小人消长为言其中论裴度论刘晏皆隂以自比论李林甫论哈麻皆以隂比徐阶论卢懐慎则隂比殷士儋辈亦发愤而著书者也其间如隆庆六年宿良乡梦见孔子之类颇为夸诞如谓无意之妙非意之所能为故圣人贵忘之类亦颇涉虚无至驳伊川説春秋灾异一条欲破董仲舒刘向刘歆之説遂谓天道不闗于人事尤为纰缪其他辨诘先儒之失抉摘注之误词气縦横亦其刚狠之余习然颇有剖析精当之处亦不可磨五卷以下皆论时事率切中明季之弊故明史称其练习政体有经济才一书之中葢
刍言
钦定四库全书 子部十 提要 刍言 杂家类一【杂学之属臣】等谨案刍言三卷宋崔敦礼撰敦礼家本河北南渡后与弟敦诗同登绍兴进士官至诸王宫大小学教授爱溧阳山水买田筑室居焉是编凡分三卷上卷言政中卷言行下卷言学其造文皆规橅扬雄王通颇追步古之儒家无语録鄙俚之集卷首以道徳仁义分析差等中又有诸经注为蠧道之书其防颇襍于黄老未为粹然儒者之言至其间指切事理于人情物态抉摘隠微多中窽要襍家者流七畧着録固不妨并存其説备采择焉则亦有不可尽废者尔 乐庵语録 杂家类一【杂学之属臣】等谨案乐庵语録五卷宋龚昱撰昱字立道昆山人从学于李衡録衡平日讲学之语为此书乐庵者衡所居也衡为学以论语为本尝有得于
东西均
东西均 明 方以智 ●东西均开章 均者,造瓦之具,旋转者也。董江都曰:“泥之在均,惟甄者之所为。”因之为均平,为均声。乐有均钟木,长七尺,系弦,以均钟大小、清浊者;七调十二均,八十四调因之(古均、匀、韵、匀、钧皆一字)。均固合形、声两端之物也。古呼均为东西,至今犹然(《南齐豫章王嶷传》:“止得东西一百,于事亦济。”则谓物为东西)。 两间有两苦心法,而东、西合呼之为道。道亦物也,物亦道也。物物而不物于物,莫变易、不易于均矣。两端中贯,举一明三:所以为均者,不落有无之公均也;何以均者,无摄有之隐均也;可以均者,有藏无之费均也。相夺互通,止有一实,即费是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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