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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藏 · 诸子

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

167 万字 · 约 79 小时 29 分钟 · 161 /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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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无长,家不能齐;身无首,则不能活;木无根,则不能长;水无源,则不能流。所以无天主,则不能有天地万物矣。明人君子,视其末,而知其本;察其固然,而知其所以然。一见天地万物,则知有天地万物之主宰,而又何疑乎?”

第二节 论天主全能、全知、全善

客曰:“何以谓天主全能、全知、全善?”

一、天主全能

曰:“一、天主从无而造天地万物,不用材料,不劳心力,不费时刻。命有即有,命成即成,命生即生,命死即死。故谓之全能。

二、天主全知

“二、天主不独能造天地、万物,且又识万物之性形,而安排之,使各得其所,而保存之。又天下万民之善恶,各人心中之隐念,无不洞烛而赏罚之。故谓之全知。

三、天主全善

“三、天主为万善之宗,万美之源,无丝毫之欠缺。天地万物之美好,皆由天主而来。故谓之全善。”

第三节 论天主为何生人有恶

客曰:“天主既是全善,何以生人有恶?”

一、 天主赋人善性

曰:“天主赋人灵性,原本皆善。如孟子曰:‘人性之善,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

二、天主赐人自主之权

“但又赐人有自主之权,习善则善,习恶则恶。故曰:‘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若人无自主之权,焉能修德立功乎?必与禽兽无异也。

三、人自己作恶

“故人作恶,皆由自己之主张,岂天主生人为恶乎?譬之父母养子,皆望子孙贤,若其中有不肖者,而忤逆不孝,岂父母之意乎?”

第四节 论为何天主生猛兽害人

客曰:“天主全善,生万物以养生,为何生猛兽、蛇虫以害人?”

一、猛兽与人有善也有益

曰:“猛兽、蛇虫虽为人有害,然亦为人有益,但我等浅见薄识,不知其用。岂不见虎骨、熊胆,皆可为药;蜈蚣、蝎子,皆能治病。

二、天主造猛兽以显其全能

“再者,天主造之,以显其全能,而增宇宙之美。譬如,有光无暗,何以成昼夜;有白无黑,何以分五色;有甘无苦,何以别五味。故万物之中,不论大小好歹,皆为吾人有益。

三、天主生恶兽以责人罪恶

“又天主生善兽,以助我等修功立德,而受其赏;生恶兽,以责吾等罪恶,以惧其罚。”

第五节 论一主难以管天地万物

客曰:“你说天主至尊无对,可见只有一个天主。然观天地万物,广大无限,恐一主难以治之?”

一、以国、家、身证天主至尊无对

曰:“天地万物只有一主,犹国只有一君,家只有一长,身只有一首耳。若一国有两君,则国必乱;一家有二长,则家难安;一身有二首,则为怪矣。岂不闻孔子曰:‘天无二日,民无二王。’由此而推,则知天地只有一至尊无对之主,不能有二矣。若有二主,则必相争相夺。

二、以天地、四时证天主至尊无对

“你看天上日月星辰,昼夜运动,从古至今,数千年以来,无一毫之乱。地下草木,四时轮流,春时发生,夏时开花,秋时结果,冬时凋零,毫无错乱。由此观之,岂可言天地有二主乎?”

第六节 论天主从谁而生

客曰:“天地万物皆从天主所造,又知天地万物只有一主,不能有二,敢问天主从谁而生?”

一、天主无始而为万有之始

曰:“天主为万有之根源,而自无根源;为万物之始,而自己无始。若另有一个生天主者,则天主非天主矣。又必问其生者是谁生,由此推测,焉有尽头乎?所以万有之尽头,就是天主。除天主之外,再不能有生天主者。

二、以数字、树木、人类证天主无始

“譬如数目,万从千来,千从百来,百从十来,十从一来。除一之外,再无有一。若另有一,一则必为二矣。所以一为诸数之始、亿万千百之根,又何必问其一之一也耶?又譬如树木,其花、其叶、其实,必出於枝,枝出於干,干出於根。根乃花、叶、枝、干之源,又何必问其根之根也哉?又譬如人类,今人必从先人所生,先人又必从先人所生。如此推之,天地初开之际,则必有一男一女,为生生之原祖。然生原祖者谁?详厥由来,必天主也。原祖既属天主所生,必无再有生天主者。所以天主为天地、神人、万物之始,而又何有始之始耶?故曰:‘天主无始。’”

第七节 论何谓天主无终

客曰:“天主无始,为万物之始,敢问天主何谓无终?”

一、万物有始有终、有生有死

曰:“既明天主无始。既无始,必无终,又何疑乎?试观宇宙内,凡有终者,必有始。如人之肉身与禽兽等类,均不免死,其理皆由於有生。故有生,必有死,死即终矣。

二、天主无始无终、无生无死

“天主乃无形、无像之纯神。既无生,必无死,无死即无终矣。盖未有天地之先,天主固有;即天地不在之後,天主仍在。故曰:‘天主无终。’”

第八节 论何人看见天主

客曰:“虽有天主,何人得见?”

一、天主无形像、不能看见

曰:“先已说明,当知我等所敬之天主,即无形无像之纯神,何以得见?

二、以儒家经典证明天主存在

“如《大雅》曰:‘上天之载,无声无臭。’中庸曰:‘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又曰:‘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若无一个无形无像,全能全知之天主,则君子所戒慎者是谁?恐惧者是谁?

三、以理推论天主存在

“再者,据理而推,则知有一天主。如人未亲见自家之先代祖宗,岂敢说先代无祖宗乎?先我已说过,明人君子,见其末,而知其本;视其固然,而知其所以然。如见一房屋,则知先有匠人以作之;见烟,则之有火;见光,则之有太阳;见国政、法律,则知有一君王以定之。所以,一见天地万物,则知有一天主所造之。无祖宗,子孙从何而来乎?无工匠,房屋焉能自成乎?无火,必无烟;无太阳,必无光。无君王,何以有国政法度耶?无一全能之天主,万物从谁而造乎?

四、不可因眼不见而怀疑天主

“若说要亲见则信,不见则不信,此乃愚人之意。明人君子则不然,惟以理而推之,理有则信,理无则不信。上古有尧、舜二帝,今无一人得见。明人则以纲鉴为证,又以理推之,必信有此二帝。设有不信者,他人必责之为愚。今说有一天主,智人则以《圣经》为证,又以理测之,必信有一天主矣。否,则为愚夫矣。”

第九节 论《四书》、《五经》内未有天主之名

客曰:“《四书》、《五经》内所称之圣贤,莫过於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孟、颜回、曾参、子夏、子贡。他等圣贤在世时,皆未恭敬天主,亦未曾言天主二字,为何你等不遵圣贤之训,捏出‘天主’二字而敬之?”

一、“天主”即《四书》《五经》所言之“上帝”

曰:“‘天主’二字,书籍虽未明著,而其意班班可考。欲知其说者,何必他求?考诸书籍,斯得矣。在昔,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孟,圣贤也。迄今详察,伊等之所以昭祀而昭告者,即《五经》《四书》内所言之‘上帝’也。

1、以程朱注解证“天主”即“上帝”

“如《大雅》曰:‘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朱子注曰:‘上帝者,天之主宰也。’《小雅》曰:‘有皇上帝,伊谁云憎?’程子注曰:‘以其形体谓之天,以其主宰谓之帝。’朱程二解,上帝即天之主宰,昭然若揭。‘天主’二字,先儒剖晰已明,何得谓之捏出耶?

2、明朝圣教亦称“天主”为“上帝”

“在明朝之时,我等圣教书内,亦称‘天主’为‘上帝’。但因外教者,多有混杂‘上帝’之名号,有称玉皇为‘上帝’者,有称真武为上帝者,有称老君为‘上帝’者,故谓‘天主’之名,以免混於邪神之类。

二、老君、玉皇、真武不是天主

“惜哉甚矣!後人之好怪也,不究其本,不查其末,妄称先代有生、有死之人,为造天地、人物之主宰。

1、老君、玉皇、真武生于天地之后

“盖老君生於周朝之时,玉皇生於汉朝之末,真武乃明朝所封,如何称得天地之主宰?他等未生之前,已有天地万物。既生在天地之後,何得谓天地之主宰?

2、古帝先贤不遵崇老君、玉皇、真武

“细考《四书》、《五经》之内,只见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孟奉敬上帝真主,未闻其遵崇老君、玉皇等邪神也。

三、《四书》、《五经》敬畏上帝

1、《书经》

“如《书经•汤誓》曰:‘夏代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又曰:‘予小子履(汤王名),敢用玄牡,敢昭告于皇皇后帝?’又曰:‘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武王曰:‘既获仁人,敢祇承上帝,以遏乱略。’周公曰:‘上帝引逸。’又曰:‘维时上帝,不保降,若兹大丧。’

2、《诗经》

“《大雅》曰:‘维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又曰:‘文王陟降,在帝左右。’又曰:‘上帝临汝,无贰尔心。’又曰:‘皇矣上帝,临下有赫,监观四方。’又曰:‘荡荡上帝,下民之辟。’《周颂》曰:‘执竞武王,无竞维业。不显成康,上帝是皇。’又曰:‘於皇来牟,将受厥明,明昭上帝。’《商颂》曰:‘圣敬日跻,昭假迟迟,上帝是祇。’

3、《礼记》

“孔子曰:‘郊社之礼,所以事上帝。’

4、《孟子》

“孟子曰:‘虽有恶人,斋戒沐浴,亦可以事上帝。’

5、程明道

“明道曰:‘天下贤人,皆上帝之臣。’夏、商、周三代之书内,所称‘上帝’之名甚多,难以尽数。

我今略提几端,以证古帝先贤所敬、所畏、所仰赖者,皆惟上帝主宰也。亦以徵我等奉教之人,恭敬天主,正合古帝、先贤之训也。你等弃上帝主宰,而敬邪神菩萨,乃相反古帝、先贤之道也。”

第十节 论为何从儒教不足,必该从天主之教

客曰:“从此讲论,可知天主教实为正教。但我等儒教亦可称谓正教,为何从儒教不足,必该奉天主之教乎?”

一、儒者真义

曰:“要明此理,先当识儒者之义。儒者,解说学者之称,通达分别之义,言能好学通达古今,分别邪正也。夏、商、周三代之圣贤,独奉上帝真主,不事邪神,可谓真儒教。

二、今之儒者非真儒

“今之儒者,口诵古贤之书,不遵先贤之道,妄信邪说。或事佛老以求福,或敬文昌以求名。不审真假,不分清浊,同流合污,烧化纸钱,建斋作醮,醉生梦死,不省不察。如此之人,称谓儒教,实玷辱古圣、先贤之儒教也。

三、从天主教者乃真儒

“我等奉教之人不然,惟敬上天真主,辟异端,拒邪说,斥淫辞,弃假求真,独行正道,实乃真儒也。”

第十一节 论为何不敬孔子

客曰:“你等奉教人,既是真儒教,读孔子之书,不敬孔子,何故?”

一、孔子教人事天

曰:“孔子立言教训後人,惟说郊社之礼,所以祀上帝,未说以事我自己。

二、孔子非天主

“又只说:‘获罪于天,无所祷也。’明道曰:‘天下贤人,皆上帝之臣。’孔子亦上帝之臣也。孔子亦曰:‘天生德於予’,可见生孔子者天也。既孔子是天主所生,必非天地之主也。既非天地之主,为何拜之如天主也?

三、敬孔子者当敬天主

“吾又尝闻,孔子乃万民之师,理当敬之。吾又答曰:‘然孔子亦有师传。’故曰:‘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而求之者也。’又《三字经》曰:‘昔仲尼,师项橐。’若孔子当敬,亦当敬其师传,又必追师之师而敬之也。由此推求,必至根源方止。至此根源者何?曰:天主也。

四、不敬天主即得罪孔子

“天主者,乃诸学之宗,万师之师也。所以我等奉教之人,恭敬上天天主,实遵孔子之训。你等不敬天主,不惟得罪天主,抑且亦得罪于孔子也。”

第十二节 论为何不敬祖宗

客曰:“如此辩来,可知天主乃乾坤之大主,理当敬事之。然我等祖宗,乃生身之父母,亦不可忘之。如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你等奉教之人,不敬祖宗,何故?”

一、 敬天主即敬祖宗

曰:“若欲明此说,先当解明‘祖宗’二字之义。祖者,本也;宗者,根也。人类之根本,谓之祖宗。生我者,父母;生父者,公也;生公者,祖也;生祖者,太祖也。由此而推,必至开辟之始祖而止。生我等始祖者,天主也。天主为人类之根本,乃祖宗之祖宗也。所以敬天主者,实乃敬祖宗也;不敬天主者,乃是弃宗灭祖也。如树无根,不能生长枝叶;水无源,不能长流江河;人类无原祖,今世之人从何而来乎?你等敬祖宗,敬到几代而止耶?家中祖牌所计者,多则三十代;祠堂祖牌所计者,不过百代而已。然百代以前,岂无老祖宗乎?若无老祖宗,你家百代祖宗从何而来耶?既有老祖宗,为何敬新而不敬老?新祖当敬,老祖更当敬,因其为祖宗之祖宗也。如《大学》曰:‘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今日你等敬祖宗,只敬其末,而不敬其本;敬其终,而不敬其始;敬其後,而不敬其先,可谓离正道远矣。

二、慎终追远则当敬天主

“今解‘慎终追远’之义:‘慎终’者,父母临终之时,子当尽心扶事,以助其善终;终後,又当尽力预备棺椁,以葬其遗骸。此乃‘慎终’二字之正义也。‘追远’者,即追念祖宗并父母之恩情,而不可忘;又遵守其遗训,而不可忽。此乃‘追远’之义也。然你等恭敬数代祖宗,不可谓‘追远’,只可谓‘追近’矣。当追到人类之根本,方可谓之远。此根本者何?曰“‘天主也。’所以我先说过,敬天主者,有祖宗;不敬天主者,无祖宗。

三、敬祖宗之礼,虚假无益

“再者,你等敬祖宗所用之礼节,不过将酒饭鱼肉置于祖牌之前,或烧钱纸,或焚锞锭,或奉香礼拜。细心考查这些礼节,名为表孝,实为虚假。何者?因你所摆之酒肉饭食,虽摆之色变味臭,未见祖宗饮一口酒食一口饭。既祖宗不饮、不食,摆之何益?若祖宗要食,何独奉新祖,不奉老祖?岂老祖宗该饥渴而死乎?”

第十三节 论烧钱纸之妄

一、 纸钱不能变真钱

论今之烧纸钱锞锭者,均未详察其谬耳。自吾论之,纸乃竹料所成,经火则成灰矣,何得变为真银、真钱耶?

二、银钱不能邀赏罚

况人死後,肉身归土,灵魂必经审判。斯时受赏受罚,非银钱之可邀、可惑也。

三、死后不需用金钱

又如你等所云:“人死落于阴间,并未说阴间有田土、产业、贸易、买卖、输税、纳粮等项。”即此以推,死後不需银钱也明矣。而生者以纸钱、锞锭祀之,何其谬之甚矣!故吾论烧纸之谬,非言之巧辩,实理之固然。

四、烧纸不合圣人言

尔岂不闻孔子曰:“事死如事生,事忘如事存,孝之至也。”未云:“烧纸为真孝也。”

五、不烧纸亦非不孝

又问曰:“纸灰虽不能变真金、真银,聊以表孝子之心。”

答曰:“正为此故,多有外教人诽谤奉教人说:‘天主教人无良心,父母死後纸也不烧。’所以你等外教人以烧纸为孝,以不烧纸为不孝。然细查纲鉴古书,夏、商、周三代之时,未曾有纸写字,皆用绢布。既无纸,必不烧纸。因不烧纸之故,你岂敢说三代无忠臣、孝子乎?岂敢说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孟为不孝之人乎?

六、烧纸却是不孝

“孟子论不孝之罪有五: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奕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纵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未曾言及不烧纸为不孝也。但你等不遵孔孟之言,不随先王之道,妄烧纸钱、锞锭以骗父母,实为不孝之人也。

七、烧纸无益于亡魂

“当知人死之後,灵魂皆受天主之赏罚。若有善,天主必赏之天堂;若有恶,天主必罚之地狱。若在天堂,得享无穷之福,纸灰为彼有何用乎?若在地狱,得受无尽之苦,纸灰为彼有何益乎?

八、银钱于灵魂无用

“再者,人生在世,有肉身,肉身乃有形之体,得用有形之物。故要银钱为买衣食器用,以保养之。人死之後,肉身归土,灵魂乃无形之体,不得用有形之衣食。既不衣不食,银钱为彼有何用乎?

九、烧纸敬祖宗不能求福

“除此以外,你等烧纸敬祖宗,名为表孝,实为求福。大抵皆为求其保佑子孙昌大,此事又不可不辩。

1、祖宗不能保子孙

“当知为祖、为公者,谁不愿子孙兴旺?谁不望子孙贤哲?青出於蓝,强公胜祖耶?虽有此心,然无此力。尝见公祖在世之时,眼见子孙有病要死,或愚蒙不肖,尚不能保其不死,亦不能保其皆贤。既公祖在世之时,有眼能见,有足能行,有手能动,有舌能言,尚不能保佑子孙兴旺。死後,尸骸变为坭土,岂能保佑子孙昌大乎?

2、尧舜不能保子孙

“只闻‘死生有命,富贵在天’,未闻生死、富贵在烧纸敬祖宗也。查考历代古书内,最贤者莫过於尧舜。伊等尚且不能保其子孙皆贤而王天下,何况他人乎?尧王之子名丹朱,因其不肖,故让位于舜。又舜王之子名商均,亦不肖,故让位于禹。嗟此二帝,古今称谓圣君,在生尚不能保其子;今世凡人、愚夫,死後焉能保其子孙乎?”

第十四节 论不拜死尸

客曰:“观此前论,奉教人不供祖牌,不烧纸锭,实系正理。然父母装殓入棺,子孙亦可在傍叩拜,以显哀痛之情。但你等奉教之人不然,父母死後,装入棺内,孝子孝孙俱不叩拜,何故?”

一、父母生时,子女可以叩拜

曰:“父母在生,俱可受儿女之叩拜。比如过年过节,或父母诞生之日,子女亦可叩拜。

二、父母死后,拜之无益

“但父母死後,灵魂一离肉身,就到天主台前听审判。或受赏,或受罚,所遗死尸无知无觉,拜之何益?子孙虽拜至膝伤头破,总不能起死回生而答应之。再者,你父母在世之时,若你要拜,必不拜於睡着之时。必先喊醒,然後才拜。你父母睡着之时,灵魂犹在本身,你尚不拜。你父母死後,身如木石,不知不觉,拜之何故?”

第十五节 论天堂地狱

客曰:“你等信有天堂,乃万福之所,以赏善人;信有地狱,乃万祸之处,以罚恶人。但《四书》、《五经》内,并未言明此事。你等信之何故?”

一、以经典证明有天堂

曰:“今读古贤之书,不细考其文义,就说古贤不言明天堂、地狱之事。何不观《大雅》曰:‘文王在上,於昭於天。’又曰:‘文王陟降,在帝左右。’又曰:‘世有哲王,三后在天。’注曰:‘三后者,即太王、王季、文王也。’又《昭 诰》曰:‘天既遐终大邦之命,兹殷多先哲王在天。’古书言在上、在天、在帝左右,岂不是言天堂乎?因上主宰享受万福之所,本无名可名,故只以‘天堂’二字称之,以表安乐之意也。从此可见古贤皆知有天堂,为善人受赏之处。

二、以有天堂可推论有地狱

“由此而推,又可知有地狱,为恶人受罚之所。盖有赏,必有罚,自然之理也。古书内称汤王、文王为有道之圣君;谓桀王、纣王乃无道之昏君。圣君在天堂,难道昏君亦在天堂么?必在地狱无疑矣。地狱者,乃是恶人之灵魂同魔鬼受天主义怒公罚之处,本无名可名,故借‘地狱’二字,以表受罚之意也。”

第十六节 论魂有三等

客曰:“由此而推,身後必有赏罚。但世人尝曰:‘人死魂散。’若肉身一死,灵魂即散,虽有天堂地狱,焉能受赏罚乎?”

一、灵魂的种类和性质

曰:“此乃愚民之言,明人君子,必不敢言此,亦不肯信此。要明此理,先当知到魂有三等:

1、生魂因草木枯而散亡

“下等为生魂,中等为觉魂,上等为灵魂。生魂乃草木之魂,由于水土之湿气,能扶草木生长,开花结果,但无知觉运动。水土湿气一乾,草木即枯,生魂即散。

2、觉魂因禽兽亡而散灭

“觉魂乃鸟兽鱼虫之魂,由于本身之血气,不独能扶鸟兽鱼虫生长,且能令其知觉运动,又使其见害而知避,饥渴而求饮食,匹配而传本类,但不能推论仁义礼智之道理。若本身一受损伤,血气一散,觉魂即灭。

3、灵魂不随人身体而灭

“灵魂乃吾人之魂,在母胎时,从天主所赋,不赖形体而生,亦不随形体而灭,乃是有始无终之魂。

二、灵魂不灭的证明

1、人怀千岁忧

“有明悟、爱欲、记含三司,不独有生觉之能,且能推论道理,分别是非,判断可否,与禽兽之魂,大有分别。禽兽只随本情,知配而传生,饥而求食,别无所贪。人则大不相同,贫而求富,富而求贵。虽富有四海,贵超万人,其心尚不满足。寿虽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此乃永远不灭之证。

2、身死魂散开行恶之源

“若说人死魂即散灭,何必行仁义道德?又何必修孝弟忠信?若说行善为图名声,然我身死归土,变成灰坭,美名、丑名与我有何干涉?有何损益?从此可见,文武仁义,流芳百世亦无益处;桀纣暴淫,遗臭万年亦无害处。只要这身死魂散一句话,大开小人侥幸之门,启恶党自宽之心,实乃万恶、万祸之根源也。

3、身死魂散塞修德之道

“再者,人之本性皆爱快乐。若要美名,必该修德立功,必该克己复礼。倘死後灵魂不受赏报,谁肯用百年之劳苦,为图千年之虚名?

4、明贤不信身死魂散

“所以说此话者,必是无忌惮之小人,不识古明贤之言。《大雅》曰:‘文王在上,在帝左右,三后在天。’若身死魂散,此书作何解说?若身後无赏报,曾子每日三省,颜子箪食瓢饮,君子终日乾乾,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贫,则有何益也?

5、以俗语证身死魂存

“又岂不闻世俗尝言乎?人死如虎狼。虎狼虽猛,一死之後,人皆不怕,又食其肉,而寝其皮。

同部

其它

本语
钦定四库全书 子部十 本语 杂家类一【杂学之属】提要 【臣】等谨案本语六卷明髙拱撰拱有春秋正防已着録是书成于万歴丙子距拱罢归之日已十三年故开卷即以否泰两卦君子小人消长为言其中论裴度论刘晏皆隂以自比论李林甫论哈麻皆以隂比徐阶论卢懐慎则隂比殷士儋辈亦发愤而著书者也其间如隆庆六年宿良乡梦见孔子之类颇为夸诞如谓无意之妙非意之所能为故圣人贵忘之类亦颇涉虚无至驳伊川説春秋灾异一条欲破董仲舒刘向刘歆之説遂谓天道不闗于人事尤为纰缪其他辨诘先儒之失抉摘注之误词气縦横亦其刚狠之余习然颇有剖析精当之处亦不可磨五卷以下皆论时事率切中明季之弊故明史称其练习政体有经济才一书之中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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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子部十 提要 刍言 杂家类一【杂学之属臣】等谨案刍言三卷宋崔敦礼撰敦礼家本河北南渡后与弟敦诗同登绍兴进士官至诸王宫大小学教授爱溧阳山水买田筑室居焉是编凡分三卷上卷言政中卷言行下卷言学其造文皆规橅扬雄王通颇追步古之儒家无语録鄙俚之集卷首以道徳仁义分析差等中又有诸经注为蠧道之书其防颇襍于黄老未为粹然儒者之言至其间指切事理于人情物态抉摘隠微多中窽要襍家者流七畧着録固不妨并存其説备采择焉则亦有不可尽废者尔 乐庵语録 杂家类一【杂学之属臣】等谨案乐庵语録五卷宋龚昱撰昱字立道昆山人从学于李衡録衡平日讲学之语为此书乐庵者衡所居也衡为学以论语为本尝有得于
东西均
东西均 明 方以智 ●东西均开章 均者,造瓦之具,旋转者也。董江都曰:“泥之在均,惟甄者之所为。”因之为均平,为均声。乐有均钟木,长七尺,系弦,以均钟大小、清浊者;七调十二均,八十四调因之(古均、匀、韵、匀、钧皆一字)。均固合形、声两端之物也。古呼均为东西,至今犹然(《南齐豫章王嶷传》:“止得东西一百,于事亦济。”则谓物为东西)。 两间有两苦心法,而东、西合呼之为道。道亦物也,物亦道也。物物而不物于物,莫变易、不易于均矣。两端中贯,举一明三:所以为均者,不落有无之公均也;何以均者,无摄有之隐均也;可以均者,有藏无之费均也。相夺互通,止有一实,即费是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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