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易藏 · 易经

御纂周易折中

58 万字 · 约 27 小时 26 分钟 · 52 / 74

会员可开白话

诸”字, 艮其辅,以中正也。

本义 “正”字羡文,叶韵可见。

程传 五之所善者,中也。“艮其辅”,谓止于中也,言以得中为正,止之于辅,使不失中,乃得正也。

集说 余氏本曰:言不妄发,发必当理,唯有中德者能之。

敦艮之吉,以厚终也。

程传 天下之事,唯终守之为难,能敦于止有终者也,上之吉,以其能厚于终也。

集说 王氏申子曰:德愈厚而止愈安,是止之善终者也,其吉可知。

案 艮者,“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故于上言“厚终”,凡人之心,唯患其养之不厚,不患其发之不光。水蓄则弥盛,火宿则弥壮,厚其终,则万事皆由此始。

山上有木,渐。君子以居贤德善俗。

本义 二者皆当以渐而进,疑“贤”字衍,或“善”下有脱字。

程传 “山上有木”,其高有因,渐之义也,君子观《渐》之象以居贤善之德,化美于风俗,人之进于贤德,必有其渐,习而后能安,非可陵节而遽至也。在己且然,教化之于人,不以渐,其能入乎,移风移俗,非一朝一夕所能成,故善俗必以渐也。

集说 杨氏曰:地中生木,以时而升,山上有木,其进以渐。

冯氏当可曰:“居”,积也。德以渐而积,俗以渐而善,内卦艮止,居德者止诸内也。

外卦巽入,善俗者入于外也,体艮以居德,体巽以善俗、案 地中生木,始生之木也,山上有木,高大之木也,凡木始生,枝条骤长,旦异而夕不同,及既高大,则自拱把而合抱,自捩手而干霄,必须逾年积岁,此开与渐之义所以异也,居德善俗,皆须以渐,以居贤德然后可以善俗,亦渐之意也。

小子之厉,义无咎也。

程传 虽”小子”以为危厉,在义理实“无咎也”。

饮食衎衎,不素饱也。

本义 “素饱”,如《诗》言“素餐”,得之以道,是不为徒饱而处之安矣。

程传 爻辞以其进之安平,故取饮食和乐为言,夫子恐后人之未喻,又释之云中正君子,遇中正之主,渐进于上,将行其道以及天下,所谓“饮食衎衎”,谓其得志和乐,不谓空饱饮食而已。“素”,空也。

集说 龚氏焕曰:二以中正应五而得禄,非尸位素餐者比,故食之衎衎而乐也。

案 六爻以“鸿”取进象,自水涯以至山上,自远而近,自下而高也。“干”为最远,是士之将进而不苟进者,故在《诗》曰:“置之河之干兮,彼君子兮,不素餐兮。”夫征不复,离群丑也。妇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御寇,顺相保也。

程传 “夫征不复”,则失渐之正,从欲而失正,离判其群类,为可丑也。卦之诸爻,皆无不善,若独失正,是离其群类,“妇孕”不山其道,所以“不育”也。所利在“御寇”,谓以顺道相保。君子之与小人比也,自守以正,岂唯君子自完其己而已乎,亦使小人得不陷于非义,是以顺道相保,御止其恶,故曰“御寇”。

集说 杨氏简曰:“夫征不复”,上九不应,“离群丑也”,“妇孕不育”,九三失其所以为妇也,三不中,有失道之象,故“凶”,非正者足以害我,故曰“寇”,虑三之失道,或亲于寇而不能御也,故教之“御寇”,则我不失于正顺,而夫妇可以相保矣。

熊氏良辅曰:“顺相保”,顺慎通用,只是谨慎以相保守也。

案 杨氏之说,爻义文意,两得之矣。君子之仕也,上虽不交,而己必尽其道,故周公曰:恩斯勤斯,育子之闵斯,不可以不遇而遂弃其殷勤也。王仲淹曰:“美哉公旦之为周也,必使我君臣相安,而祸乱不作。”其顺相保之谓乎。

或得其桷,顺以巽也。

程传 “桷”者平安之处,求安之道,唯顺与巽,若其义顺正,其处卑巽,何处而不安。如四之顺正而巽,乃得“桷”也。

终莫之胜吉,得所愿也。

程传 君臣以中正相交,其道当行,虽有间其间者,终岂能胜哉?徐必得其所愿,乃渐之吉也。

其羽可用为仪吉,不可乱也。

本义 渐进愈高,而不为无用,其志卓然,岂可得而乱哉。

程传 君子之进,自下而上,由微而著,跬步造次,莫不有序,不失其序,则无所不得其吉,故九虽穷高而不失其吉,可用为仪法者,以其有序而不可乱也。

集说 胡氏炳文曰:二居有用之位,有益于人之国家,而非素饱者,上在无用之地,亦足为人之仪表,而非无用者,二志不在温饱,上志卓然不可乱,士大夫之出处,于此当有取焉。

张氏振渊曰:志虑高洁,而功名富贵不足以累其心,故其志可则。使志可得而乱,又安可用为仪哉!

泽上有雷,归妹。君子以永终知敞。

本义 雷动泽随,《归妹》之象。君子观其合之不正,知其终之有敝也,推之事物,莫不皆然。

程传 雷震于上,泽随而动,阳动于上,阴说而从,女从男之象也,故为归妹。君 集说 崔氏憬曰:归妹人之始终也,始则’征凶”,终则“无攸利”。故“君子以永终知敝”为戒者也。

吴氏曰慎曰:“永终知敝”,言远虑其终而知有敝也,氓之诗,不思其反,所以终见弃于人与。

案 泽上有雷,不当以泽从雷取象,当以泽感雷取象,盖取于阴气先动,为归妹之义。

归妹以娣,以恒也。跛能履吉,相承也。

本义 恒,谓有常久之德。

程传 归妹之义,以说而动,非夫妇能常之道,九乃刚阳,有贤贞之德,虽娣之微,乃能以常者也,虽在下不能有所为,如跛者之能履,然征而吉者,以其能相承助也,能助其君,娣之吉也。

集说 郑氏汝谐曰:初少女,且微而在下,以娣媵而归,乃其常也。娣媵不能成内助之功,虽有其德,如跛者之履耳,跛者之履,虽不足以有行,然亦可以行者,以其佐小君。能相承助也。如是而征,则为安分,故吉。

俞氏琰曰:“相承”者,佐其嫡以相与奉承其夫也。

案 言以恒者,女而自归非常,唯娣则从嫡而归,乃其常也。

利幽人之贞,未变常也。

程传 守其幽贞,来失夫妇常正之道也。世人以媒狎为常,故以贞静为变常,不知乃常久之道也。

集说 俞氏琰曰:《屯》六二曰“反常”,谓“字”乃女子之常,“不字”则非常,至“十年”之后而“乃字”,则返其常也。此曰“未变常”,谓嫁著女子之常,九二不愿嫁,似乎变常,然能以幽静自守,是亦女德之常,未为变常也。

来氏知德曰:一与之齐,终身不改,此妇道之常也。守幽人之贞,则未变其常矣。

归妹以须,未当也。

程传 “未当”者,其处其德其求归之道,皆不当,故无取之者,所以“须”也。

集说 朱氏震曰:六三居不当位,德不正也,柔而上刚,行不顾也。为说之主,以说而归,动非礼也,上无应,无受之者也,如是而贱矣,故曰“末当也”。“未当”,故无取之者,“反归以娣”也。

程传 所以“愆期”者,由己而不由彼,贤女人所愿取,所以“愆期”。乃其志欲有所待,待得佳配而后行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嫁宜及时,今乃过期而迟归者,此嫁者之志,欲有所待而后乃行也。

俞氏琰曰:爻辞言“愆期”,而爻《专》直达其志,以见愆期在我,而不苟从人。

盖“有待而行”,非为人听弃也。“行”,谓出嫁,《诗泉水》云“女子有行”是也。

帝乙归妹,不知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贵行也。

本义 以其有中德之贵而行,故不尚饰。

程传 以“帝乙归妹”之道言,“其袂不如其娣之袂良”,尚礼而不尚饰也。五以柔中在尊高之位,以尊贵而行中道也。柔顺降屈,尚礼而不尚饰,乃中道也。

集说 王氏申子曰:上二句举爻辞,下二句释之也,言五居尊位而用中,故能以至贵而行其勤俭谦逊之道也。

上六无实,承虚筐也。

程传 “筐无实”,是空筐也。空筐可以祭乎,言不可以奉祭祀也,女不可以承祭祀,则离绝而已,是女归之无终者也。

集说 王氏宗传曰:专取虚筐无实为盲者,上六女子也。

雷电皆至,丰,君子以折狱致刑。

本义 取其威照并行之象。

程传 雷电皆至,明震并行也,二体相合,故云“皆至”。明动相资,成《丰》之象。离,明也,照察之象。震,动也,威断之象。“折狱”者必照其情实,唯明克允,致刑者以威于奸恶,唯断乃成。故君子观雷电明动之象,以“折狱致刑”也。《噬嗑》言先王“饬法”,《丰》言君子“折狱”,以明在上而丽于威震,王者之事,故为制刑立法,以明在下而丽于威震,君子之用,故为“折狱致刑”,《旅》明在上而云君子者,《旅》取慎用刑与不留狱,君子皆当然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断决狱讼,须得虚实之情,致用刑罚,必得轻重之中。若动而不明,则淫滥斯及,故君子象于此卦而“折狱致刑。”苏氏轼曰:《传》曰:为刑罚威狱,以类天之震曜,故《易》至于雷电相遇,则必及刑狱,取其明以动也。至于离与艮相遇,曰“无折狱”,无留狱,取其明以止也。

朱氏震曰:电明照也,所以“折狱”,雷威怒也,所以“致刑”。

《朱子语类》:问:雷电《噬嗑》与雷电《丰》亦同。曰:《噬嗑》明在上,是明得事理,先立这法在此,未有犯威人,留待异时之用,故云“明罚饬法”;《丰》威在上,明在下,是用这法时,须是明见下情曲折方得,不然,威动于上,必有过错也,故云“折 虽旬无咎,过旬灾也。

本义 戒占者不可求胜其配,亦爻辞外意。

程传 圣人因时而处宜,随事而顺理,夫势均则不相下者,常理也,然有虽敌而相资者,则相求也。初四是也,所以虽旬而无咎也。与人同而力均者,在乎降己以相求,协力以从事,若怀先己之私,有加上之意,则患当至矣,故曰“过旬灾也”。均而先己,是过旬也,一求胜则不能同矣。

集说 刘氏牧曰:“旬”,数之极也,犹日之中也,言“无咎”者,谓初未至中,犹可进也,若进而过中,则灾,故象称“过旬灾也”,爻辞不言丰者,谓初未至丰也。

胡氏瑗曰:言虽居丰盈之时,可以“无咎”,若过于盈满,则必有倾覆之灾也。

俞氏琰曰:爻辞云“虽旬无咎”,爻《传》云“过旬灾”,则戒其不可过也,盖与《彖传》天地日月说同。

案 “过旬灾”,即“日中则昃,月盈则食”之意也,经意谓同德相济,虽当盈满之时,可以无咎,况初居于之始,未及日中乎!《传》意则谓正宜及今而图之耳,稍过于中,便将有灾矣,其义相备也。

有孚发若,信以发志也。

程传 “有孚发若”,谓以己之孚信,感发上之心志也,苟能发,则其吉可知,虽柔暗有可发之道也。

集说 赵氏汝楳曰:疾得于境之疑,孚发于志之信。

王氏申子曰:二虚中故“有孚”,五亦虚中故“可发”,言以诚相感也。

丰其沛,不可大事也。折其右肱,终不可用也。

程传 三应于上,上应而无位,阴柔无势力而处既终,其可共济大事乎!既无所赖,如右肱之折,终不可用矣。

集说 潘氏士藻曰:六二虽当“丰蔀”之时,然五得位得中,犹可以大事,故六二发若之孚可施也。九三所应上六,无可发之明矣。不可用而不用,保身之哲也。

丰其蔀,位不当也。日中见斗,幽不明也。遇其夷主吉,行也。

程传 “位不当”,谓以不中正居高位,所以暗而不能致丰,“日中见斗,幽不明也”,谓幽暗不能光明,君阴柔而臣不中正故也,“遇其夷主吉,行也”。阳刚相遇,吉之行也,下就于初,故云行,下求则为吉也。

集说 项氏安世曰:六二指六五为“蔀”为“斗”,故往则入于暗而得疑,九四之“蔀”与“斗”,皆自指也,故行则遇明而得吉。

吴氏橙曰:“丰蔀”“见斗”,六二爻辞已备,《象传》不释,而独九四致其详者,盖二象由九四而成,四为“蔀”,故二“见斗”,二爻之象同,而所重在四也。

程传 其所谓吉者,可以有庆福及于天下也,人君虽柔暗,若能用贤才,则可以为天下之福,唯患不能耳。

集说 何氏楷曰:人君以天下常丰为庆,庆以天下故吉,言庆则誉在其中矣。

丰其屋,天际翔也。窥其户,阒其无人,自藏也。

本义 “藏”,谓障蔽。

程传 六处丰大之极,在上而自高,若飞翔于天际,谓其高大之甚,窥其户而无人者,虽居丰大之极,而实无位之地,人以其昏暗自高大,故皆弃绝之,自藏避而弗与亲也。

集说 石氏介曰:始显大,终自藏,皆圣人戒其过盛。子云曰:炎炎者灭,隆隆者绝,观雷观火,为盈为实,天收其声,地藏其热,高明之家,鬼瞰其室,正合此义。

张子曰:丰屋、蔀、家,自蔽之甚,穷大而失居者也,处上之极,不交于下,而居动之末,故曰“天际翔也”。

《朱子语类》云:“丰其屋,天际翔也”,似说如翚斯飞样,言其屋高大到于天际,却只是自蔽障得阔。

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嗔用刑而不留狱。

本义 慎刑如山,不留如火。

程传 火之在高,明无不照,君子观明照之象,则“以明慎用刑”。明不可恃,故戒于慎,明而止,亦慎象。观火行不处之象,则“不留狱”,狱者不得已而设,民有罪而入,岂可留滞淹久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火在山上,逐草而行,势不久留,故为《旅》象,又上下二体,艮止离明,故君子象此以明察审慎用刑,而不稽留狱讼。

项氏安世曰:山非火之所留也,野烧延缘,过之而已,故名之曰《旅》,而象之以“不留狱”。

赵氏汝楳曰:火炀则宅于灶,冶则宅于炉,在山则野,烧之暂,犹旅寓耳,故为《旅》之象。离虚为“明”,艮止为“谨”,君子体之,明谨于“用刑而不留狱”,盖狱者人之所旅也,“不留狱”,不使久处其中也,用刑固贵于明,然明者未必谨,谨者或留狱,明矣谨矣,而淹延不决,虽明犹暗也,虽谨反害也。

张氏清子曰:“明”则无循情,“慎”则无滥罚,“明慎”既尽,断决随之。圣人取象于旅,正恐其“留狱”也。

旅琐琐,志穷灾也。

程传 志意穷迫,益自取灾也,灾眚对言则有分,独言则谓灾患耳。

集说 谷氏家杰曰:爻贱其行,象鄙其志。

得童仆贞,终无尤也。

程传 羁旅之人,所赖者童仆也,既得童仆之忠贞,终无尤悔矣。

集说 王氏弼曰:既得童仆,然后即次怀资,皆无所失,故“终无尤”。

旅焚其次,亦以伤矣。以旅与下,其义丧也。

本义 以旅之时,而与下之道如此,义当丧也。

程传 旅焚失其次舍,亦以困伤矣,以旅之时,而与下之道如此,义当丧也。在旅而以过刚自高待下,必丧其忠贞,谓失其心也,在旅而失其童仆之心,为可危也。

集说 郭氏雍曰:九三刚而不中,故不能安。旅失其所安,亦可伤矣,以刚暴之才,而以旅道居童仆,:自其失众心而丧也。夫旅岂与人之道哉,君子自厚而已,故终无以旅与下之事。

王氏宗传曰:既已有焚其次之伤矣,而又丧其童仆焉,此暴厉之过也。夫旅亲寡之时也,朝夕之所与者,童仆而已尔,岂可以旅视之也,九三以旅视乎下,则彼童仆也,亦必以旅视乎上矣,其能久留乎,故曰“其义丧也”。

黄氏淳耀曰:“下”,即童仆,“以旅与下”者,谓视童仆如旅人也,焚次而失其身所依庇,亦已伤而不安矣,况又丧其童仆乎!然非童仆之无良也,当旅时而与下之道,刻薄寡思,直若旅人然,宜不得其心力,义当丧也,将谁咎哉。

旅于处,未得位也。得其资斧,心未快也。

程传 四以近君为当位,在旅五不取君义,故四为“未得位也”,曰:然则以九居四不正为有咎矣。曰:以刚居柔,旅之宜也。九以刚明之才,欲得时而行其志,故虽得“资斧”,于旅为善,其心志未快也。

集说 黄氏淳耀曰:“资斧”防患之物,“得其资斧”,不过有以自防,故曰“心未快也”。

终以誉命,上逮也。

本义 “上逮”,言其誉命闻于上也。

程传 有文明柔顺之德,则上下与之。“逮”,与也,能顺承于上而上与之,为上所逮也。在上而得乎下,为下所上逮也,在旅而上下与之,所以致“誉命”也。“旅”者,困而未得所安之时也,“终以誉命”,终当致誉命也,已“誉命”则非旅也,困而亲寡则为旅,不必在外也。

集说 胡氏瑗曰:六五所谓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者也,柔顺中正之德,为上九所信,尊显之命及之也。

案 六五有位而上九无位,不必以六五为上九所尊显也。盖居高位便是上逮尔,此爻虽不以君位言,而亦主于大夫土之载贽而荻乎名位者,故曰“上逮”,言其地望已高 以旅在上,其义焚也。丧牛于易,终莫之闻也。

程传 以旅在上,而以尊高自处,岂能保其居。其义当有焚巢之事,方以极刚自高为得志而笑,不知丧其顺德于躁易,是终莫之闻,谓终不自闻知也,使自觉知,则不至于极而“号咷”矣,阳刚不中而处极,固有高亢躁动之象,而火复炎上,则又甚焉。

集说 张子曰:以阳极上,旅而骄肆者也,失柔顺之正,故曰“丧牛于易”,怒而忤物,虽有凶危,其谁告之,故曰“终莫之闻也”。

案 九三以旅与下,郭氏、王氏、黄氏之说美矣,唯以旅在上则未有说,盖以旅之道在上,则视所居之位,如寄寓然,其无敬慎之心可知,故曰“其义焚也”。

随风巽,君子以申命行事。

本义 “随”,相继之义。

程传 两风相重,随风也,“随”,相继之义,君子观重巽相继以顺之象,而以中命令,行政事。随与重,上下皆顺也,上顺下而出之,下顺上而从之,上下皆顺,重巽之义也。命令政事,顺理则合民心,而民顺从矣。

集说 荀氏爽曰:巽为号令,两巽相随,故“申命”也,法教百瑞,令行为上,故曰“行事”也。

胡氏瑷曰:巽之体,上下皆巽,如风之入物,无所不至,无所不顺,故曰“随风巽”。

君子法此巽风之象,以申其命行其事于天下,无有不至,而无有不顺者也。

郭氏雍曰:君子之德风也,有风之德而下无不从,然后具重巽之义。《易》于巽主教命,犹《诗》之言风也,故《观》则“省方观民设教”,《姤》则“施命诰四方”,皆主巽而言也。,邱氏富国曰:“申命”者,所以致其戒于行事之先,“行事”者,所以践其言于申命之后。

俞氏琰曰:既告戒之,又丁宁之,使人听信其说,然后见之“行事”,则民之从之也。亦如风之迅速也。大抵命令之出,务在必行,不行则徒为虚文耳。

进退,志疑也。利武人之贞,志治也。

程传 进退不知所安者,其志疑惧也,利用武人之刚贞以立其志,则其“志治也”。

“治”,谓修立也。

集说 赵氏汝楳曰:“治”与“疑”对,“志疑”而不决,故进退靡定,“志治”而不乱,故决于行。

黄氏淳耀曰:两可不决之谓“疑”,一定不乱之谓“治”。

纷若之吉,得中也。

程传 二以居柔在下,为过巽之象,而能使通其诚意者众多纷然,由得中也。阳居 频巽之吝,志穷也。

程传 三之才质,本非能巽,而上临之以巽,承重刚而履刚,势不得行其志,故频失而频巽,是其志穷困,可“吝”之甚也。

集说 苏氏濬曰:九三之“频巽”,非勉为之而失,习为之而过也。“巽”而“频”焉,则振作之气不足,其志亦穷而无所复之矣。

张氏振渊曰;志疑者,可以治救之,“志穷”则有“吝”而已。

田获三品,有功也。

程传 巽于上下,如田之获三品而遍及上下,成巽之功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有功”者,田猎有获,以喻行命有功也。

九五之吉,位正中也。

程传 九五之吉,以处正中也,得正中之道则吉,而其悔亡也。“正中”,谓不过无不及,正得其中也,处柔巽与出命令,唯得中为善,失中则悔也。

集说 邱氏富国曰:以九居五,位乎中正,此所以“贞吉”,而为申命之主也。

巽在床下,上穷也。丧其资斧,正乎凶也。

本义 正乎凶,言必凶。

程传 “巽在床下”,过于巽也,处卦之上,巽至于穷极也。居上而过极于巽,至于自失,得为正乎,乃凶道也,巽本善行,故疑之曰得为正乎,复断之曰乃凶也。

集说 杨氏启新曰:巽在床下,居巽之极也。天下事唯断乃成,今焉“丧其资斧”,是失所以断矣,天断则改,可必其凶也。

丽泽兑,君子以朋友讲习。

本义 两泽相丽,互相滋益,“朋友讲习”,其象如此。

程传 “丽泽”,二泽相附丽也,两泽相丽,交相浸润,互有滋益之象,故君子观其象,而“以朋友讲习”。“朋友讲习”,互相益也,先儒谓天下之可说,莫若朋友讲习。

“朋友讲习”,固可说之大者,然当明相益之象。

集说 虞氏翻曰:“学以聚之,问以辨之”,兑两口对,故“朋友讲习”也。

孔氏颖达曰:同门曰朋,同志曰友,朋友聚居,讲习道义,相说之盛,莫过于此也。

同部

其它

丙子学易编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一 丙子学易编 易类 提要 【臣】等谨案丙子学易编一卷宋李心傅撰心传字防之号秀岩隆州人寳庆二年以布衣召补从政郎差充秘阁校勘歴官至工部侍郎兼秘书监事迹具宋史儒林传心传邃于史学有建炎以来系年要録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二书为史家所重而经术亦颇究心髙斯得耻堂存稿有学易编诵诗训二书跋曰秀岩先生近世大儒也世徒见其论著藏于明堂石室金匮玉版遂以良史目之不知先生中年以后穷极道奥经术之邃有非近世学士大夫所能及者虽弟子尊师之词要非其溢美也是书于嘉定九年竭二百八十日之力排纂蒇业以嵗在丙子故以丙子为名所取惟王弼张子程子郭雍朱子五家之説而以其父舜臣易本传之説证之亦间附以
诚斋易传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一 诚斋易传 易类 提要 【臣】等谨案诚斋易传二十卷宋杨万里撰万里字廷秀自号诚斋吉水人官至寳谟阁学士致仕韩侂胄召之不起开禧间闻北伐啓衅忧愤不食卒后谥文节事迹具宋史本传是书大防本程氏而多引史传以证之初名易外传后乃改定今名宋代书肆曾与程传并刋以行谓之程杨易传新安陈栎极非之以为足以耸文士之观瞻而不足以服穷经士之心然圣人作易本以吉凶悔吝示人事之所从舍人事而谈天道正后儒説易之病未可以引史説经病万里也理宗嘉熙元年尝给札写藏秘阁元胡一桂作易本义附録纂疏博采诸家乃独不録此书一字盖以其文士轻之然万里文章气节自足千古此书亦不可磨灭至今犹在人间区区门户之见亦
春秋占筮书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一 春秋占筮书 易类 提要 【臣】等谨案春秋占筮书三卷 国朝毛竒龄撰其曰春秋者摭春秋传所载占筮以明古人之易学实为易作不为春秋作也自汉以来言占筮者不一家而取象玩占存于世而可验者莫先于春秋传竒龄既于所着仲氏易推易始末诸书发明其义因复举春秋内外传中凡有得于占筮者彚记成书俾后之言筮者知观玩之概而汉晋以下占筮有合于古法者亦随类附见焉易本卜筮之书圣人推究天下之理而即数以立象后人推究周易之象而即数以明理羲文周孔之本防如是而已厥后象数理岐为三家又易道广大无所不包而天下之事亦无出象数理外者于是百家技术皆从而牵引推阐之亦皆足以自成其説故六经之学惟易最杂春秋
御纂周易折中原文及白话翻译在线阅读|中华古籍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