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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藏 · 音乐

弹琴杂说

666 字 · 约 2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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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琴杂说》 明 杨表正

琴者,禁邪归正,以和人心。是故圣人之治将以治身,育其情性,和矣!抑乎淫荡,去乎奢侈,以抱圣人之乐。所以微妙,在得夫其人,而乐其趣也。凡鼓琴,必择净室高堂,或升层楼之上,或于林石之间,或登山颠,或游水湄,或观宇中;值二气高明之时,清风明月之夜,焚香净室,坐定,心不外驰,气血和平,方与神合,灵与道合。若不遇知音,宁对清风明月、苍松怪石、颠猿老鹤而鼓耳,是为自得其乐也。如是鼓琴,须要解意,知其意则知其趣,知其趣则知其乐;不知音趣,乐虽熟何益?徒多无补。先要人物风韵标格清楚,又要指法好、取音好、胸次好,口上要有髯,胸中要有墨:六者兼备,方与添琴道。如要鼓琴,要先须衣冠整齐,或鹤氅,或深衣,要知古人之象表方可称圣人之器;然后浴水焚香,方才就榻,以琴近案,座以第五徽之间,当对其心,则两方举指法。其心身要正,无得左右倾欹、前后抑合,其足履地,若射步之宜。右视其手,左顾其弦,手腕宜低平,不宜高昂,左右要对徽,右手要近岳,指甲不宜长,只留一米许。甲肉要相半,其声不枯,清润得宜。按令入木,劈、托、抹、踢、吟、揉、锁、历之法,皆尽其力,不宜飞抚作势,轻薄之态,欲要手势花巧以好看,莫若推琴而就舞,若要声音艳丽而好听,莫若弃琴而弹筝。此为琴之大忌也。务要轻、重、疾、徐,卷舒自若,体态尊重,方能与道妙会,神与道融。故曰:“德不在手而在心,乐不在声而在道,兴不在音而可以感天地之和,可以合神明之德。”又曰:“左手吟、揉、绰、注,右手轻重、疾徐,更有一般难说,其人须要读书。”

——《重修正文对音捷要真传琴谱》卷一

同部

其它

唱论
窃闻古之善唱者三人:韩秦娥、沈古之、石存符。 帝王知音律者五人:唐玄宗、后唐庄宗、南唐李后主、宋徽宗、金章宗。 三教所唱,各有所尚:道家唱情,僧家唱性,儒家唱理。 大忌郑卫之淫声。续雅乐之后,丝不如竹,竹不如肉,以其近之也。又云:取来歌里唱,胜向笛中吹。 近出所谓大乐:苏小小《蝶恋花》、邓千江《望海潮》、苏东坡《念奴娇》、辛稼轩《摸鱼子》、晏叔原《鹧鸪天》、柳耆卿《雨霖铃》、吴彦高《春草碧》、朱淑真《生查子》、蔡伯坚《石州慢》、张子野《天仙子》也。 歌之格调:抑扬顿挫,顶叠垛换,萦纡牵结,敦拖呜咽,推题丸转,捶欠遏透。 歌之节奏:停声,待拍,偷吹,拽棒,
大音希声论
大音希声论 大音希声之论,其来久矣。《礼记·乐记》曰:“大乐必易,大礼必简。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老子曰:“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道隐无名。”(《道德经·四十一章》)自古鸿儒贤达论乐者,多主其说。大音希声,一字一音,遂成定论。 明人朱载堉曰:“俗谱惟禁小指,太古雅琴连无名指亦禁。若夫左手吟猱绰注、右手轻重疾徐,古所谓淫声,雅乐不用也。”(《乐律全书·卷六上》)满清乾隆曰:“经之言琴者,其制曰五弦之琴、大琴、中琴、颂琴,其名曰龙门、空桑、云和,其用曰鼓、曰弹、曰操缦安弦,如是而已。曷尝有所谓指法手势、吟猱绰
道咸以来梨园系年小录
道咸以来梨园系年小录 (近人)周明泰 编撰 ●目录 自序 道咸以来梨园系年小录 至德周明泰志辅 公历一八一三年嘉庆十八年癸酉 公历一八一五年嘉庆二十年乙亥 公历一八一七年嘉庆二十二年丁丑 公历一八一八年嘉庆二十三年戊寅 公历一八二一年道光元年辛巳 公历一八二三年道光三年癸未 公历一八二四年道光四年甲申 公历一八二六年道光六年丙戌 公历一八七二年道光七年丁亥 公历一八三一年道光十一年辛卯 公历一八三二年道光十二年壬辰 公历一八三三年道光十三年癸巳 公历一八三四年道光十四年甲午 公历一八三五年道光十五年乙未 公历一八三六年道光十六年丙申 公历一八三八年道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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