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藏 · 五经总义
融堂四书管见
12 万字 · 约 5 小时 48 分钟 · 13 / 16
儒藏 · 五经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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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诗商颂玄鸟篇。邦畿,王者之都。止,居止也。诗小雅绵蛮篇。绵蛮,鸟声。隅,角也。诗文王篇。缉,续也,缉熙犹继明也。敬止,即钦厥止。)
此节推明“止”字尤详。《易》曰:艮,止也。止其所也。何谓所?至善之谓也。不得其所而妄止焉,其弊可胜言哉。首章但云知止,于此又发知其所止之义,词旨警策,读之令人悚然。所以开悟后学者深矣。前两《诗》之言,特大率借喻,缉熙敬止,方是事实上工夫。此理在人,本无欠阙。所以冥冥妄行,失其所固有者,只为不知所止。诚止矣,在君曰仁,在臣曰敬,在子曰孝,在父曰慈,在国人交曰信,在在处处,无非至善。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犹人,不异于人也。无情之辞,虚辞也。大畏者,有以戒谨恐惧之也。)
此章论诚意备矣。于此又言不特自诚而已,且能使人亦无不诚也。情伪相感,所以成讼。非戒谨恐惧,不敢自欺,能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则无不诚矣。非吾意之诚,何以致之?故又申之曰:此谓知本。是本也,即首章之所谓本。惟知本,是以诚。此语虽在无讼之后,实总结诚意一章之旨。
右第二章,论诚意。先儒谓此章多错简。愚据旧文玩味,经旨自然通贯,本无差舛,谨发此义,愿与同志者明之。
第三章
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弗粉切]懥[敇值切],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去声]乐[五教切],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此谓修身在正其心。(忿懥,怒也)
喜怒哀乐,人皆有之。发而中节,未尝不正。惟夫动于血气,诱于物欲,挠夺于外,怵迫其中,能不为之累者寡矣。是故身本正也,有所忿懥,有所恐惧,有所好乐,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其本于吾心者,岂不甚可畏哉。“有所”字宜细看,正是偏倚处。虽然非他有术以正之也,使不为心害耳。为害者去,则本心本自无恙。古人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颠沛造次,不敢须臾微懈者,用力于此而已。心有所夺,随夺而驰,则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矣,欲身之修可得乎?此心之所以不可不正也。故又断之曰:此谓修身在正其心。
右第三章,论修身在正其心。自诚意而后,凡五章,虽先后次第如此,其实文义却是从后面节节说来。如此章所论,只是说欲修身不可不正其心,非是说诚意后事也。若意诚则心无不正矣,安得复有许多节次?后皆准此。
第四章
所谓“齐其家在修其身”者,人之其所亲爱而辟[读为僻,下同]焉,之其所贱恶[如字]而辟焉,之其所畏敬而辟焉,之其所哀矜而辟焉,之其所敖[去声]惰而辟焉。故好[去声]而知其恶,恶[去声]而知其美者,天下鲜矣。故谚[音彦]有之曰:“人莫知其子之恶,莫知其苗之硕。”此谓身不修,不可以齐其家。(人,谓众人。之,犹于也。辟,偏也。谚,俗语也。硕,即硕果不食之硕。)
敖惰固非性情之正。曰亲爱,曰贱恶,曰畏敬,曰哀矜,皆发于四端。人之所不能无者,但溺于偏私。倚着一处,则所谓僻也。处身之道,公平无我,是非兼照,则众心肃服,家自然齐。一有偏焉,人道乖矣。其祸可胜言哉。偏于所好,辄忘其恶。偏于所恶,辄忘其美。流俗暗浅,大抵如是。故曰:天下鲜矣。不知子之恶,不知苗之硕,皆所以推明辟字。
右第四章,论齐家在修其身。却只说身之所以不修处。若说身之所以修,即是上章正心事矣。立辞严密,极宜细玩。且于齐家利害愈更深切。上章只说心之所以不正处,文意亦如此。上章四个“有所”字,此章六个“辟”字,其实皆心之病。但上四者止是自身里事,此六者是施于人,即处家之道也,所以不同。
第五章
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者,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孝者所以事君也,弟[去声]者所以事长[丁丈切]也,慈者所以使众也。《康诰》曰:“如保赤子。”心诚求之,虽不中[去声],不远矣。未有学养子而后嫁者也。
其家不可教,其教不足以行于家也。教不足行于家而能教人,安有是理哉?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教行而人自化耳。孝弟慈是教之大者,虽然行于家者,不特能化人也。事父孝而忠可移于君,事兄弟而顺可移于长,以至慈之足以使众。往往同此一理。譬如保赤子,本不能言心诚,求之自然,中其所欲,初非学养子而后嫁也。谓之所以犹云即是此事。以之事君,以之事长,以之使众,岂待学而后能哉。
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一人贪戾一国作乱,其机如此。此谓一言偾[音奋]事一人定国。(机者,如弩之机也。偾,覆败也。)
此节又言善恶,皆足以使人化也。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不幸为人上者,为贪刻,为暴戾,则从风而靡,必有甚焉者矣。仁让说一家,贪戾却只说一人。仁让之化止于仁让。贪戾之祸遂至作乱,可不谨欤?可不惧欤?一言偾事,一人定国,愈见其机之不可轻发处。
尧舜率天下以仁而民从之,桀纣率天下以暴而民从之,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从。是故君子有诸己而后求诸人,无诸己而后非诸人。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诸人者,未之有也。故治国在齐其家。(喻,开晓之也)
此节又言为人上者。君无其实,亦难强人之从也。尧舜实有此仁,故民亦从而仁。桀纣实有此暴,故民亦从而暴。令民者在此,而其所好者在彼,如之何其可从哉?《传》曰:以身教者从,以言教者讼。又曰:夫子教我以正而夫子未出于正。皆此之谓也。是故己有其善,而后可求人之善。己无其恶,而后可非人之恶。所藏乎身不恕,而欲以空言呶呶于人,不可得矣。“恕”字是一章之纲领。已行得,人亦行得。家行得,国亦行得。此所以成教,所以兴,所以从。若只是自家偏私之说,如何能喻。
《诗》云:“桃之夭夭[平声],其叶蓁蓁[音臻]。之子于归,宜其家人。”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诗》云:“宜兄宜弟。”宜兄宜弟而后可以教国人。《诗》云:“其仪不忒,正是四国。”其为父子兄弟足法而后民法之也。此谓治国在齐其家。(诗周南桃夭篇。夭夭,少好貌。蓁蓁,美盛貌。之子,犹言是子。归,嫁也。宜者,相宜之宜。又诗小雅蓼萧篇,又诗曹风鸤鸠篇。忒,差也。)
此下引用三《诗》,总结上文之意。词旨条达,一唱三叹,读之令人感动。宜者,义所当然,人心自然之则也。宜于家,宜于兄弟,所以可行。若不宜,则闺门之内龃龉万状,如之何而教国人哉。我之仪表不差,四国所以可正。经文直书其下,曰:父子兄弟足法而后民法之。于本分上有纤毫欠阙,便不足法。舜为法于天下,只是察于人伦,世衰道微,天属为仇。有若周人化商之书,可为太息者多矣。圣贤于此所以深致意欤?两言治国在齐其家,尤更恳切。
右第五章,论治国在齐家。
第六章
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者,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皆丁丈切]而民兴弟,上恤孤而民不倍[与背同],是以君子有系[胡结切]矩之道也。所恶[去声下同]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去声]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此之谓系矩之道。(老老者,老吾老也。长长者,长吾长也。幼而无父曰孤。系,度也。矩,所以为方者。)
上章言孝弟慈,此章言老老、长长、恤孤三者。风化之首,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莫大乎是,所以申言之。上章言恕,此章言系矩,亦一理也。兴孝兴弟,以致于不倍,岂强之使然哉。先得我心之同然,机应响答,自有不言而化者。此心此理,焉可厚诬。是以君子体此心,推此理,而有系矩之道也。执矩而度,可使四下均平。举斯加彼,所恶勿施,此恕之事,天下所以平也。上下前后左右无一不然,方尽得此道。
《诗》云:“乐[音洛]只[音纸]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去声下同]好之,民之所恶[去声下同]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诗》云:“节彼南山,维石岩岩,赫赫师尹,民具尔瞻。”有国者不可以不慎,辟[读为]则为天下僇[与戮同]矣。《诗》云:“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仪[诗作宜]监于殷,峻[诗作骏]命不易[去声]。”道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诗小雅南山有台篇。只,语辞。又诗小雅节南山篇。节,截然,高大貌。师尹,周大师尹氏也。其,俱也。辟,偏也。僇,杀戮也。又诗文王篇。师,众也。配,合。监,视。峻,大也。不易,言难保也。)
此节引用三《诗》,反复推广上文之意,言:好恶顺于民心,是系矩之道也,则民视之如父母;好恶偏于己私,非系矩之道也,则天下之所共僇。又推言:天命之难谌,因民心而向背。人君之于此道,有以得众则得国矣,所谓民之父母也。至于失众则失国矣,所谓天下僇也。前章六个“辟”字,言家之所以不齐。于此直言辟则为天下僇。自昔亡国败家以至身之不可保者,其祸皆本于此。好恶之际,安得不谨其所发哉。
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德者本也,财者末也。外本内末,争民施夺。是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是故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康诰》曰:“惟命不于常。”道善则得之,不善则失之矣。(争民者,争斗其民。施夺者,施之以夺攘之道也。悖,逆也。)
此节因上文得众失众,又推原系矩之道,莫善于有德,莫不善于聚财也。德者,人心所同有,即其好恶之不可违者。《志》曰:德之流行,速于置邮而传命。是故君子必先谨乎德。才有德便有人,所以得众也。才有人便有土,所以得国也。有财有用特余事耳。德为本,财为末,外其所本,内其所末,是斗天下之民而施之以夺攘之道也。故曰: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易》曰:何以聚人?曰财。财者,民生之所赖。人君欲专有之,几何其不畔且离哉。况务为聚财未免悖入,以是得之,必以是失之。故又曰: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龙断之夫推筋剥骨,以自丰殖,谓可安坐而有也。然丧败之祸,曾不旋踵向之出乎尔者,今而后皆得反之。内财外德,其弊如此,系矩之道所以不可不行也。上节曰:峻命不易。道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此节又曰:惟命不于常。道善则得之,不善则失之。吁!可畏哉!命即天命,道即系矩之道,有德则善,聚财则不善。
《楚书》曰:“楚国无以为宝,惟善以为宝。”舅犯曰:“亡人无以为宝,仁亲以为宝。”《秦誓》曰:“若有一个[古贺切,书作介]臣,断断兮无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焉。人之有技,若已有之。人之彦圣,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寔能容之,以能保我子孙黎民,尚亦有利哉。人之有技,媢疾以恶之;人之彦圣,而违之俾不通。寔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孙黎民,亦曰殆哉!”惟仁人放流之。迸[读为屏]诸四夷,不与同中国。此谓惟仁人为能爱人,能恶人。见贤而不能举,举而不能先,命[郑氏作慢]也。见不善而不能退,退而不能远[去声],过也。好人之所恶,恶人之所好,是谓拂人之性,菑[古灾字,下同]必逮夫[音扶]身。(楚书,楚语也。舅犯,晋文公舅狐偃,字子犯。亡人,文公时为公子,出亡在外也。仁亲,有仁德而相亲者,事见檀弓。秦誓,周书。断断者,专确之辞。休休,广大乐易也。如有容者,汪汪停涵,若有所容,然而无涯涘之可测也。媢,忌也。违,拂戾也。殆,危也。迸,犹逐也。拂,逆也。)
此节因上文善不善而推明系矩之道,好恶之公,又在于用人也。惟善以为宝,是宝善人。仁亲以为宝,是宝仁亲之人。《秦誓》所谓休休有容者,好得其所好也。故曰利。媢疾不能容者,恶非其所恶也。故曰殆。仁人之心好恶出于至公,是以放流而屏绝之,直至不与同中国。舜之于四凶是也。若夫见贤而不能举,举而不能先,见不善不能退,退又不能远,岂人之好恶也哉。断之曰:好人之所恶,恶人之所好,是谓拂人之性,灾必逮夫身。与前民之父母正相反,所以总结上文之意。
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骄泰以失之。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则财恒足矣。(君子者,成德之名。骄,自矜也。泰,自满也。无游民则生者众,而坐食者自然寡矣。不夺农时,则为者疾。量入为出,则用者舒。恒,常也。)
此节又言德财固有本末,然莫不皆有大道也。或曰:财亦可言大道乎?曰:起居饮食,日用应酬,万变万务,孰非大道。故曰:谁能出不由户,何莫由斯道也。但是者是道,非者非道耳。若止谈玄说妙,虚无为宗,则三纲可沦,九法可斁,而周公经国一书所以均节财用者,皆无道之具文矣,而可乎?将君子与生财对说,皆曰有大道,发明最为深切。夫道一而已矣。若分别作两项便差。君子有大道,非外袭而取之,我固有也。但忠信不虚伪,自然无恙,故《大戴》记忠信,大道骄泰,即意动气盈,失其本心矣。君子之所以先谨乎德者,此其用力之地也。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则财常足。古人生财,初无他术,所谓大道如斯而已。后世生之者寡而食之者众,为之者舒而用之者疾,方病其不足也。而戛戛然思所以聚之,百方而诛求之,民如之何其不困,国如之何其不匮也哉。
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义者也。未有好义,其事不终者也。未有府库财,非其财者也。(发,犹起也)
上节既言生财有大道,此节又就财上拈出仁不仁之两端以发明之。仁者以财发身,非求发其身也,财散而身自尊也。不仁者以身发财,非不爱其身也,知有财而不知有身也。自古人君所以事不克终,而府库非其有者,只为人心乖乱,不知有义耳。上既好仁,则下自然好义。下好义则事可久成,富可长守。是仁人不有其财,乃所以能有其财也。岂逆众敛怨戛戛自计者所可知哉。此正仁者以财发身之事。
孟献子曰:“畜[许六切下同]马乘,不察于鸡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敛之臣。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长[丁丈切]国家而务财用者,必自小人矣,彼为[去声]善之。小人之使为国家,灾害并至,虽有善者亦无如之何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孟献子,鲁贤大夫仲孙蔑也。畜马乘士,初试为大夫者也。伐冰之家,卿大夫以上丧祭用冰者也。百乘之家,有采地者也。自,由也。彼,指小人也。善之,谓长于其事。善者,谓善人也。)
此则言不仁者以身发财之事也。不仁者以身殉财而不顾,岂可用乎?国有盗臣,不祥莫甚,而曰: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所以极言其不可用也。何也?盗臣止于盗国,而聚敛则祸及民矣。献子斯言盖谓国不当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大抵有国有家而务财用者,必自小人始。彼为善于其事,是以世主甘心焉,心计之巧,算析秋毫,善之之谓也。不幸而使小人专国家之权,元气既伤,本根既拨,则灾害并至。虽有善者,亦不能如之何矣。此正以身发财之效也。于是复申言,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丁宁恳切,为人上者宜动心焉。
右第六章,论平天下在治其国。
卷十三 《中庸》
中者,不偏之名。庸者,平常之号。岂高深幽远,荒忽诞漫而谓之道哉。虞书曰:典者,此也。禹曰:彛伦者,此也。乾坤曰:易简者,此也。斯道不明,世教日坏。为杨为墨,而民性乱于兼爱为我;为仪为衍,而民性乱于朝纵暮衡;为申为韩,而民性乱于刑名;为鞅为斯,而民性乱于功利;为黄为老,而民性乱于槌提绝灭。浮屠晚出,其祸尤大。三纲九法,人道之所赖以立者,一切断弃。鼓雄诞之说,以愚民幻众,往往世俗安之若当然,而先王教法,生民日用之经,反视之以为异矣。中庸二字,古所未命,吾夫子揭而名之,示万世大道之标准。而一书三十三章,又幸成于子思之手,此正后学之所宜汲汲也。为吾圣人之徒者,乃复支离传注,转相荧惑,然则中庸之德,民真鲜能矣夫。
第一章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命,犹赋与也,率顺也。)
天命者,天之与我之谓也。至善而无恶,至灵而不昧,所谓性也。顺乎此性,斯之谓道,无所不在,无所不通,本何假于修哉。惟夫昏于意念,汨于情欲,动于血气,蔽于物我,沦于习俗,而拂乱其所固有者焉,是故不可以不修也。修之如何?顺其固有而已。《成汤》曰:“维皇上帝降衷于下民。若有恒性,克绥厥猷惟后。”降衷即天命之性也。若即顺也。猷即道也。非君师则不能绥之性。何由?若圣人之教,所以阐斯道,觉斯民,而使之修以顺其性者也。是教也,大经大法之所由以立。外是而曰修道云者,君子不由也。
道也者,不可须臾离[去声下同]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音现]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隐者,未露。微者,未着。皆谓念虑方萌之始。不睹不闻,自心自知,故曰独也。三个其字,皆指君子而言。)
道者,率性之谓。才不率性即为非道,安可须臾离乎此。君子所以戒谨恐惧于不睹不闻之时也,睹而后戒谨,闻而后恐惧,则已晚矣。此正是做不可须臾离工夫。一意之起,一念之动,便离了。方其不睹也,不闻也,自以为隐也而不知莫见于此焉,自以为微也而不知莫显于此焉。隐即见,微即显,非二事也,可不谨欤?故又申之曰:谨其独。独即是心之隐微不睹不闻处。舜之兢兢业业,文王之小心翼翼,吾夫子之颠沛造次,必于是,皆谨独之谓也。所以修也,所以为教者也,所以率性而不离于道也。
喜怒哀乐[音洛]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去声]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致,犹极也。位者,各安其位,无愆伏薄蚀震荡之变,是也。育者,遂其生也。)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寂然不动者也,故曰大本。发而皆中节,谓之和,感而遂通天下之故者也,故曰达道。中则和矣,和则无非中矣,非中之外别有所谓和也。观大本二字,岂是寻流逐末者所可知哉。学者往往于喜怒哀乐未发之先,不知所以用力之地。而但求中节于既发之后,是犹无根之木,无源之水,望其流行而畅茂,无是理也。人性本善,本无非道,其走作处往往全在喜怒哀乐上。喜怒哀乐之发而偏焉,是以不能顺耳。戒谨恐惧而谨其独者,所以保是中,全是和,而顺其固有之性者也。顺固有之性,则无所不通矣,是达道也。天地广大,我实范围。万物众多,我实发育。天地万物岂在吾性之外也哉。
右第一章,一书之大旨也。首论性道,教之次序,谨其独以明斯道之所以修。次致中和,则极言斯道之功用。所谓中庸者如此。
第二章
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此后节节援引夫子之语,故此章特书仲尼,以表之时中者,无时而不中也。)
中庸平常,初非奇异,百姓日用,匪高匪难。君子者顺此者也,小人者反此者也。斯道也,无所不在,无所不通,必达乎权而后无须臾离耳。君子时中,所以中庸。而小人则以无忌惮为中庸者也,犹言以妄为常也。嗟夫,小人之为不义,不能自知其非,庶几其或变焉,宜然妄行,自以为是,是以终身而不悔也。可胜叹哉。异端邪说,是无忌惮之尤者。
右第二章。中庸二字,不必独就中和上牵合说。曰性曰道曰教曰中曰和,名字虽不同,皆所以为中庸也。
第三章
子曰:“中庸其至矣乎!民鲜[上声下同]能久矣!”(此章见《论语》多之为德也,四字无能字。至,极也,无以复加之谓也。)
世道衰微,以无忌惮为中庸者,皆是是以鲜能能者,鲜愈见其为至耳。三复久矣之叹,可以想见三代之民。
右第三章。与上章反中庸之意相承。
第四章
子曰:“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去声]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也。”(饮食,喻中庸。)
知者所见则失之过,愚者又暗浅而无识,其为不知一也,道如何行。贤者所行则失之过,不肖者又暴弃而不为,其为不行一也,道如何明。致知力行,未始偏废,愚不肖固不足道,若大知则真知矣,大贤则中行矣,安得有过?然则此章所论,特世俗之所谓贤知,守其偏见,拘于俗学,自以为是,而实亦未尝知味也。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