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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 · 修身治家

三元参赞延寿书

4.0 万字 · 约 1 小时 54 分钟 · 5 / 6

会员可开白话

犬折寿禄,作事大不利。”鹿肉、獐肉为一,不属十二辰也。五月勿食之,伤神,豹文者,杀人。鹿茸不可以 鼻嗅,有小虫入鼻为虫颡,药不及也。鹿肉痿人阴,不可近。鹿肉,多食令人弱房,发脚气。麋不可合獭肉,食之害人。不可合杂鸪肉食,不可合生菜、虾米,同食 之害人。鹿角锉为屑,白蜜五升淹之,微火熬令小变,曝干更携筛,服之令人轻身,益气强骨髓,补绝阳。鹿一千年为苍鹿,又百年化为白鹿,又五百年化为玄鹿, 玄鹿为脯,食之寿二千岁。狸肉骨,可治劳。白鹿肉和蒲白作羹,发恶疮。壶居士云:“饵药人食鹿肉,必不得效。以其食解毒之草,能散药力也。”獐肉,八月至 十一月食之,胜羊肉,余月动气。獐肉不可合虾及生菜、梅、李、果实食,发痼疾。獐肉不可炙食,令人消渴。麂肉,多食动痼疾。以其食蛇,所以毒。麋肉,不与 野鸡及虾、生菜、梅、李、果实同食,皆病人。麋脂,不可近男子阴,令痿。肉不可与雉肉同食。麋脂及梅、李子,若妊娠妇人食之,令子青盲,男子伤精。麋骨, 可煮汁酿酒饮之,令人肥白,美颜色。生肉共虾汁合食之,令人心痛。生肉共雉肉食之,作痼疾。肉不可合鹄肉食之,成病。麝肉共鹄肉食之,作病。麝 脐中香,治一切恶气,疰。百疾研服之,立瘥也。

象肉不可食,令人体重。

虎肉不可热食,坏人齿。虎肉正月忌食,以益寿。药箭死者,毒渍骨间,血犹能伤人,不可食。狸、豹同。人家畜猫一产止一子者,害其主人,急弃之乃免。又云:虽一产三四而皆雄或皆雌者,亦不可畜。

兔肉,妊娠食,生子缺唇,兔产从口出,忌之宜。丹石人八月、十一月可食。多食损阳绝血脉,令人萎黄。豆疮,食之大毒,斑烂损人。二月勿食,养神气。共獭 肉、肝食,成遁尸。鹅肉同食,血气不行。白鸡肝同食,面失血色,一年成疸。共姜、橘同食,心气痛,成霍乱。兔肉,深时则可食,令气全生。兔死而眼合者,食 之害人。

川山甲,多食动旧风气。

豹肉,酸不可食,消人脂肉,令人瘦,损神情。

獭肉,只治热,若冷气、虚胀,食之甚也。消阳不益,男子宜少食。五脏及肉性寒,惟肝温,治传尸劳。

熊肉,有痼疾者不可食,终身不愈,十月禁食。脂,不可作灯,烟气入目,失明。不可近阴,不起。麝肉共鹄肉食,作瘕。此物夏月食蛇,带其香,日久透关成异疾。不得近鼻,有白虫入脑,患虫颡。猿猴,小儿近之伤志。

猬肉,可食,骨不得食,能瘦人,使人缩小。肉汁在密器中气不泄者、禽畜肝青者及兽赤足者、有歧尾者、煮熟不敛水者、煮而不熟者、生而敛者、野兽自死北首伏 地者、祭肉无故自动者、禽兽自死无伤处者、犬悬蹄沾漏、肉中有星如米者、羊脯三月以后有虫如马尾者、米瓮中肉脯久藏者皆杀人。脯暴不燥,火烧不动,入腹不 消。自死,肝脏不可食。肉虽鲜似有息气,损气伤脏。肉及肝落地不粘尘,不可食。诸心损心,诸血损血,一切脑、一切肝不可食,皆能害人。一切肉惟烂煮停冷食 之,食毕漱口数过,齿不龋。食肉过度,还饮肉汁,即消。禽畜五脏,三月三日勿食,则吉。

卷之三:鱼类

鱼及 鱼,有疮者不可食。

鲤鱼,至阴之物也。其鳞三十六,阴极则阳复。所以《素问》曰:“鱼,热中。”王叔和曰:“热即生风,食之所以多发风热。”诸家所解皆不言。日华子云:“鲤 鱼,凉”今不取,直取《素问》为正。万一风家使食鱼,则是贻祸无穷矣。鲤鱼多发风热,修理当去脊上两筋及黑血。沙石溪中者,毒多在脑,勿食其头。山上水中 有鲤,不可食。五月五日,勿食鲤。天行病后不可食,再发痈疽。鲤不可合小豆、藿食。食桂竟食鲤,成瘕。鱼及子不可合猪肝食,鲫鱼亦然。鳜鱼背上有十二蓍 骨,每月一骨,毒杀人,宜尽去之。苏州王顺食鳜骨,鲠几死。渔人张九取橄榄核末,流水调服而愈。人问其故,九曰:“父老传橄榄木作掉,鱼触便浮,知鱼畏此 木也。”白鱼,泥人心。疮疖人不可食,其发脓,灸疮不发。食之,久食发病。鲤鱼不可合犬肉食之。六甲日,勿食鳞甲之肉。二月庚寅日,勿食鱼,大恶。

鲫鱼,春不食,其头中有虫也。合猴、雉肉、猪肝食之,不宜。子合猪肉食不宜;和蒜少热;和姜、酱少冷;与麦门冬食,杀人;与芥菜同食,水肿。

青鱼及,服木者忌之。合生葫、葵、蒜、麦酱食不宜;青鱼不可合小豆、藿食之。黄鱼发气、发疮、动风,不可多食。合荞麦食,无音;黄颡鱼不可合荆芥食,令人吐血。犯者以地浆解。时鱼味美,稍发疳痼。鲂鱼,患疳痢者禁之。

鲇鱼勿多食,赤目赤须者杀人。合鹿肉及无鳃者同。

鲻鱼久食,令人肥健。

鲟鱼味美而发诸药毒,虽世人所重,不益人,丹石人不可食,令少气,发疮疥,动风气。小儿食之多成瘕及咳,大人久食卒心痛,合干笋食之瘫痪。鱼腹中有子,最毒,不可食,令人下痢。鱼,多食发疥。比目鱼,多食动气。

鲈鱼,多食令人发痃癖病,尤良。肝不可食,中其毒,面皮剥落及疮肿。不可与乳酪同食。

鲫鱼,不可同砂糠食,令人成疳虫;不可合乌鸡肉同食,令人发疽。石首鱼和莼菜作羹,开胃益气,只不堪鲜食。

鳜鱼益气力,令人肥健,仙人隐常食之。章鱼冷而不泄。狗鱼暖而不补。鲇鱼不可与牛肝合食,令人患风,多噎、涎。又不可与野猪肉同食,令人吐泻。鱼,即鱼 也,不可合鹿肉食之,令人筋甲缩。河豚,又名胡夷鱼,味珍。《经》云:“无毒。”实有大毒,修治不如法,杀人。眼赤者害人,独行者不可食。食河豚罢,不可 啜菊头。肝有大毒,中之立死。中其毒者,橄榄、芦根汁解之。鳜鱼,肝及子有毒,入口烂舌,入腹烂肠。鱼,即鼍也,老者多能变化为邪魅,又能吐气成雾。梁周 兴嗣常食其肉,后患恶疮,切勿食之。

鳅鱼,不可合白犬肉、血食之。

鳝,不可合白犬肉血食之。鳝鱼,时病起,食之复,过则成霍乱。四月食之,害神气,腹下黄为黄鳝。又有曰鳝,稍粗,二者皆动风气。妊娠食之,胎生疾。凡头中 无腮,皆有白点并杀人。《茅亭客话》云:“鳝鳖不可杀,大者,有毒,杀人。”京师一郎官喜食鳝,一日过度,吐利大作,几殆,信不可多食也。鳝鱼肝生恶疮, 勿以盐炙。食鳝,不可用桑柴煮之。鳝是赤,形类圣蛇,宜放,不可杀食。食鳝折人寿禄,作事无成。乌贼鱼久食,主无子。

乌鱼,水厌焚修者,忌之。鲎鱼,多食发嗽并疮癣。小者,谓之鬼鲎,害人。鱼中若有头发在内,误食杀人。黄鱼食后,食荆芥杀人。凡食一切鱼,皆忌荆芥。一切 鱼毒。鱼油点灯,烟盲人眼,诸禽兽油亦然。无鳞恶荆芥。无腮发癫。全腮发痈。鱼目有睫。目自开合。二目不同。鱼连鳞者。无鳞者。皆杀人。腹下丹字鱼,煮不 熟食,之成瘕。石矾鱼,勿食肠卵,就成霍乱吐泻。鱼无肠胆,食之三年,丈夫阴萎,女人绝产。头有白色如连珠至脊上者,杀人。白目、白背黑点、赤鳞、目合, 并不可食。有角食之发心惊;目赤者,作成瘕,作害人,共菜食,作蛔蛲虫。下痢者食鱼,加剧难治。一切鱼尾不益人,多有勾骨着人咽。鱼子共猪肝,食不化, 成恶病。妊娠食干鱼,令子多疾。鱼汁肉不可合鸬鹚肉食。鱼、瓜,忌同食。鳗鲡鱼,虽有毒而治劳。

昔陈通判女病劳将死,父母以船送之江中,飘泊孤洲,渔人见而怜之,与之鳗鲡羹,渐有生意,越月渔人送还陈府,女病已脱然矣。治蚊虫,以鳗鲡鱼干於室中烧 之,蚊子即化为水矣。烧烟熏毡中蛀虫,置其骨於箱衣中,断白鱼蛀虫。鳢鱼属北方癸化,不可杀,只宜放。能发疮,忌食。又能治脚气,风气,食之效。南方溪涧 中有鱼,生石上,号石班鱼,作甚美,至春有毒,不可食,云与蜥蜴交也。《真武启圣录》大忌食鳖,系四足状,如神龟,只宜放,不宜杀,食折人寿禄,作事不 利。鳖居水底,性甚冷海。有劳气、瘕人,不宜食。肉主聚,甲主散,凡制鳖当锉其甲,同煮熟,则去其甲食之,庶几性稍平。目大者、显足者、肉下有王字形 者、三足者并能杀人。独目者、目白者害人。腹下有蛇纹者,是蛇,须看之。合鸡子、鸭、猪肉、兔肉、芥子、酱,食之损人。妊娠食之,令子短项。六甲日忌食龟 鳖及鳞甲,害人心神。薄荷煮鳖,曾杀人。合苋菜食,腹中生鳖。巢氏云:“有主人共奴俱患鳖瘕,奴前死,剖腹得一白鳖仍活。有人乘白马来看,马尿落鳖上即缩 头,寻以马尿灌之,化为水。其主曰吾病将瘥矣。即服之,果瘥。”龟黑者,常啖蛇不中食,其甲不可入药。十一月勿食龟鳖,能发水病。龟肉共猪肉食害人;合酒 并菰、白米、果子同食,令人生寒热;不可瓜食之;不可合苋菜食之。六甲日勿食龟,害人心神。

蟹未被霜者,甚有毒,云食水茛。人中之不即疗,多死。背上有星点者、脚不全者、独螯者、独目者、两目相向者、足斑目赤者、腹下有毛、腹中有骨并杀人。中其 毒,速以冬瓜汁、紫苏汤或大黄汁灌之。妊娠食之,令子横生。蟹及动风,体有风疾、风气人,不可食之。至八月蟹肠有真稻芒长寸许,向冬输与海神,未输芒未可 食,十二月勿食,以养神气。食蟹即食红柿及荆芥,动风,缘黄下有风虫,去之不妨,与灰酒同食吐血。海边又有彭蜞拥出,似彭而大,似蟹而小,不可食。蔡谟初 渡江,不识而食之,几死。叹曰:读《尔雅》不熟,几为所误。蛙,骨热食之,小便淋,甚苦。妊娠食之,令子寿夭。蛙之小者,亦令多小便闭,脐下酸疼,有至死 者,冷水擂车前草饮之。牡砺火上炙令沸,去壳,食之最美,令人,细肌肤,美颜色。

虾,发风动气及疮癣、冷积之疾。无须者及腹中通黑煮而色白者,不可食。虾、生虾不可合杂肉,食之损人。内有者,大毒。以热饭盛密器中,作毒人至死,虾 共猪肉食之,常恶心,多唾,损颜色、精气。螺,大寒,疗热,醒酒,压丹石,不可常食。螺、蚌、菜共食之,心痛三日一发。蚌着甲之物,十二月勿食之。

蚌,冷,无毒。明目除烦,压丹石药毒。蚶子,每食后以饭压之,不尔令人口干。蚶,益血色,利五脏,健脾,可火上暖之令沸,空腹中食十数个,以饭压之,大 妙。蛤蜊,服丹石人食之,腹中结痛。淡菜多食,烦闷、目暗,微利即止。蚬多食,发嗽并冷气、消肾。马刀,京师谓之岸,发风痰,不可多食。蛏与服丹石人相 宜,天行病后不可食,切忌之。又云:主胸中烦闷,邪热相过,须在饭后食之佳。

卷之三:虫类

蜜,七月勿食,生韭发霍乱,蜜瓶不可造,瓶不可盛蜜。煎,损神气。

白花蛇,用之去头尾,换酒浸三日,弃酒不用,大炙仍令去皮骨,此物毒甚,不可不防。

乌蛇,生商洛,今蕲黄有之,皆不三棱,色黑如漆,性善,不啮物,多在芦丛嗅花气,尾长能穿百钱者佳。市者伪以他蛇,烟熏货之,不可不察。脊高,世谓敛脊乌 稍。商州有患大风,家人恶之,为起茅屋,山中有乌蛇,堕酒罂,病人不知而饮,遂瘥。《史记》有患者,食至胸,即吐,作胃疾不愈。病者日素有大风,求蛇肉, 风愈而有此疾。盖蛇瘕,腹上有蛇形也。蛇头不可以刀断,必回伤人,名曰蛇箭。已年不宜杀蛇。见蛇莫打,损寿,凡见蛇交则有喜。

蛤蜊,其毒在眼,其功在尾,尾全为佳。水蛭干者,冬月猪脂煎令黄,乃堪用,腹有子去之,此物极难死,火炙经年,得水犹活。

石蛭,头尖腹大,不可药用,误用令人目生烟不已,渐至枯损,不可不辨。有吴少师得疾数月,肉瘦,食下咽,腹中如万虫钻刺且痒痛,皆以为劳,张蜕取黄土温调 服,下马蝗千余,皆困。云:去年出师饮涧水,似有物入口,吞入喉,自得疾。夫虫入肝脾,势须滋生,食时则聚丹田间,吮咂精血,随则散处四肢,久则杀人,不 可不甚也。

蜈蚣黄足者甚多,不堪用。鸡杀过宿,收拾不密,此虫必集其中,不再煮而食之,其害非轻。花蜘蛛丝,最毒,能瘤,断牛尾,人有小遗,不幸而着阴,缠而后已,切宜慎之。曾有断其阴者。蚕砂煮酒,色清美,能疗病疾。

蜘蛛,灰色大腹,遗尿着人,作疮癣。

蚯蚓,著月履湿毒,能中人。昔有中其毒者,腹大,夜闻蚯蚓鸣於身,以盐水浸之而愈。又张歆为蚓所咬,形如大风,眉须尽落,蚓鸣於身,亦以此取效,仍当饮盐汤。

卷之四:神仙救世(却老还童真诀)

三元之道,所谓地元,人元,百二十岁之寿,得其术则得其寿矣。如迷途,一呼万里可 彻然,天元六十者,固已失之东隅,能不收之桑榆者乎?归而求之,又将与天地始终,岂止六十而已哉?乔松彭祖,当敛在下风,或曰此道神仙所秘也。少火方炎, 强勉而行真,可一蹴而造仁寿之哉?奈之何!道不易知也,纵知之亦未易行也。人年八八,卦数已极,汞少铅虚,欲真元之复殆,渴而穿井,不亦晚乎?煮石为粥, 曾不足喻其难,于是岂知道也域?剥不穹则复不返也,阴不极则阳不生也,知是理可以制是数矣。

《回真人内景诀》曰:“天不崩地不裂,惟人有生死何也?”曰:“人昼夜动作,施泄散失元气不满天寿,至六阳俱尽,即是全阴之人,易死也。”若遇明师指诀, 信心苦求则虽一百二十岁,犹可还乾,譬如树老用嫩枝再接,方始得活。人老用真气还补,即返老还少。勤修一年,元气添得二两,便应复卦道。

《书》曰:人者,物之灵也。寿本四万三千二百余日,元阳真气,本重三百八十四铢,内应乎乾。乾者,六阳具而未知动作施泄。迨十五至二十五,施泄不止,气亏 四十八铢。存者,其应乎。加十岁焉,又亏四十八铢。存者,其应乎。加十岁焉,又亏四十八铢。存者,其应乎否。至此乃天地之中气。又不知所养,加五岁焉,其 亏七十二铢。存者,其应乎观。加五岁焉,其亏九十六铢。存者,其应乎剥。剥之为卦,上九一阳爻而已。

《仙书》曰:“有一爻阳气者不死。”倘又不知所觉则元气尽矣,其应乎坤。坤者,纯阴也,惟安谷而生,名曰苟寿。当此苟寿之时,而不为延寿之思,惑矣。天下 无难事也,马自然怕老怕死。有六十四岁将谓休之叹,汲汲求道,遇刘海蟾传以长生之诀,返老还婴,遂得寿於无穷。彼何人哉?之则时在一觉顷耳。苟能觉之体大 易之,复日积月累,元气充畅,复而临,临而泰,泰而大壮,大壮而,真精纯粹,乾阳不难复矣。箕畴五福之一微,斯人吾谁与归?虽然此道天之宝也,有能觉之, 天不负道,必将默佑於冥冥中,当遇至夫如刘海蟾者,以尽启其秘。滋补有药,导引有法,还元有图,则俱列于左。

卷之四:滋补有药

孙真人曰:“人年四十以后,美药当不离於身。”

神仙曰:“世事不能断绝,妙药不能频服,因兹致患,岁月之久,肉消骨弱。”

彭祖曰:“使人丁壮,房室不劳损,莫过麋角,妙药也。”麋角末七两,酒浸炙熟 生附子一个炮熟上为末,合和,每服方寸匕,酒调,日三。昔城都府有绿须美颜 道士,酣酒楼歌曰:尾闾不禁沧海竭,九转丹砂都谩说,惟有班龙脑上珠,能补玉堂关下血。乃奇方也,今名班龙珠丹。鹿角霜十两,为末 鹿角胶十两,酒浸数 日,煮糊丸药 菟丝子十两,酒浸二宿,蒸焙 子仁十两,净,别研 熟地黄十两,汤洗,清酒浸二宿,蒸焙入药用上末,以胶酒三四升煮糊,杵一二千下,丸如梧 桐子大,食前盐汤或酒吞下,五六十丸。

卷之四:导引有法

夜半后生气时,或五更睡觉,或无事闲坐,腹空时宽衣解带,先微微呵出腹中浊气,一 九止或五六止,定心闭目,叩齿三十六通,以集身中神气。然后以大拇指背拭目,大小九过,使无翳障,明目去风,亦补肾气。兼按鼻左右七过,令表里俱热,所谓 灌溉中岳以润肺。次以两手摩令极热,闭口鼻气,然后摩面不以遍数,连发际,面有光。又摩耳根、耳轮不拘遍数,所谓修其城郭以补肾气,以防聋。名真人起居 之法:以舌柱上腭,上漱口中内外,津液满口作三咽下之,如此三度九咽。《黄庭经》曰:“漱咽灵液,体不干”是也。便兀然放身心同太虚,身若委衣,万虑俱 遣,久久行之,血气调畅,自然延寿也。又两足心涌泉二穴,能以一手举足一手摩擦之百二十数,疏风去湿健脚力。欧阳文忠公用此有大验。神枕法:昔太山下有老 翁者,失其名姓,汉武帝东巡见老翁锄于道傍,背上有白光高数尺。帝怪而问之有道术否?老翁对曰:“臣昔年八十五时,衰老垂死,头白齿落,有道士者教臣服 枣,饮水绝谷,并作神枕法,中有三十二物,其三十二物中二十四物药以当二十四气,其八物毒以应八风。臣行之转少,白发返黑,堕齿复生,日行三百里。臣今年 一百八十岁矣,弃世入山,顾恋子孙,复还食谷,又已二十余年,犹得神枕之力,往不复老。”武帝视老翁颜状当如五十许人,验问其邻,皆云信。帝乃从受其方作 枕而不能随其绝谷饮水也。方用五月五日、七月七日取山林柏以为枕,长一尺二寸,高四寸,空中容一斗二升,以柏心赤者为盖,厚二分,盖致之令密,又当使可开 用也,又钻盖上为三行,每行四十孔,凡一百二十孔,令容粟米大。其用药:芎、当归、白芷、辛夷、杜衡、白术、藁本、木兰、蜀椒、官桂、干姜、防风、人 参、桔梗、白薇、荆实、飞廉、柏实、白术、秦椒、麋芜、肉苁容、薏苡仁、款冬花,凡二十四物以应二十四气;加毒者八物以应八风:乌头、附子、藜芦、皂荚、 甘草、矾石、半夏、细辛。上三十二物各一两,俱咀,以此药上,安之满枕中,用布囊以衣,枕百日面有光泽。一年体中所疾及有风疾一一皆愈,满身尽香。四年白 发变黑,齿落更生,耳目聪明,神方有验,秘不传其非人也。藁本是老芎母也,武帝以问东方朔,答曰:“昔女廉以此方传玉青,玉青以传广成子,广成子以传黄 帝。近者,谷城道士淳于公枕此药枕耳,百余岁而头发不白。夫病之来皆从阳脉起,今枕药枕,风邪不得侵人矣。又当以布囊衣枕,复以帏囊重包之,须欲卧枕时乃 脱去之耳。”帝大喜,诏赐老翁匹帛,老翁不受。曰:“陛下好善,故进之耳。”

卷之四:神仙警世

黄帝问气之盛衰,岐伯对曰:“人生十岁,五脏始定,血气通,真气在下,好走;二十 岁血气始盛,肌肉方长,好移;三十岁五脏大定,肌肉坚固,血气盛满,好步;四十岁脏腑十二筋脉皆大盛以平定,腠理始疏,荣华颓落,发颇斑白,平盛不摇,好 坐;五十岁肝气始衰,肝叶始薄,胆汁始灭,目始不明;六十岁心气始衰,善忧悲,血气懈惰,好卧;七十岁脾气虚,皮肤枯;八十岁肺气衰,魄离,故言善误;九 十岁肾气焦,四脏经脉虚;百岁五脏皆虚,神气乃去,形骸独居。”《经》曰:“人年四十阴气陪;五十肝气衰;六十筋不能动,精气少,须当自慎自戒,少知调和 摄养,宁不为养生之本;七十以上,宜取性自养,不可劳心苦形冒寒暑,若能顺四时运气之和,自然康健延年,苟求贪得,尚如壮岁,不知其可如矣。”《壮神真 经》曰:“养生以不损为延年之术,不损以有补为卫生之经,处安虑危防未萌也,不以小恶为无害而不去,不以小善为无益而不为。虽少年致损,气弱体枯。及晚景 得悟,防患补益,气血有余而神自足矣,则自然长生延寿也。”

卷之四:阴德延寿论

一念所觉,因所以得三元之寿,考一德之修,又所以培三元之寿脉甚矣。念之不可以不觉,而德之不可以不修也。

老子曰:“我命在我,不在天。”

紫阳真人曰:“大药修之有易难也,须由我也,由天若非积行施阴德,动有群魔作障,缘是可以自信矣。”道人郭太史,精於谈天者也,应天有书,后之星翁推步必 来取法。曰:“五行四柱曰星辰运限如是,而富贵寿考如是,贫贱疾苦如是,而是凶恶夭折若镜烛影,若契合符,世之人似不能逃其数者及其究也。合於书者固多, 其不合者亦不少,是何欤?岂人生宇宙间,或囿於数,或不囿於数欤?盖尝考之。其推玄究微,既条列于前,至其后则曰:“阴功不延其寿,吉人依旧无凶。”又 曰:“随时应物行方便,纵犯凶星亦不危。”是必有见矣,不然,寿夭休论命,修行本在人。”孙思邈曰:“何以有此言欤?”太极真人徐来勒尝遇南斗寿星,问寿 夭吉凶之事,星君曰:“天道福善祸淫,神明赏善罚恶逆。人能刻意为善,静与道合,动与福会,如此则我命在我,不为司杀所执,不求寿而自寿,不求生而自生。 苟或堕纲纪,违天地,肆愚悖侮神明,背仁慈,亏忠孝,明则刑纲理之,幽则鬼神诛之,是不知所积,冥冥中夺其算而夭其寿者矣,广行阴德如于公治狱,子为丞 相;徐卿积善,衮衮公侯,在所不论。

同部

其它

菜根谭
《菜根谭》 明 洪应明 余过古刹,于残经败纸中拾得《菜根谭》一录。翻视之,虽属禅宗,然于身心性命之学,实有隐隐相发明者。亟携归,重加校雠,缮写成帙。旧有序,文不雅驯,且于是书无关涉语,故芟之。著是书者为洪应明,究不知其为何许人也。 乾隆五十九年二月二日,遂初堂主人识 ●修身 欲做精金美玉的人品,定从烈火中煅来;思立掀天揭地的事功,须向薄冰上履过。 一念错,便觉百行皆非,防之当如渡海浮囊,勿容一针之罅漏;万善全,始得一生无愧。修之当如凌云宝树,须假众木以撑持。 忙处事为,常向闲中先检点,过举自稀。动时念想,预从静里密操持,非心自息。 为善而欲自高胜人,施恩
处世悬镜
处世悬镜 [南北朝]傅 昭 目 录 识之 卷一 行之 卷二 止之 卷三 藏之 卷四 忍之 卷五 信之 卷六 曲之 卷七 厚之 卷八 舍之 卷九 识之卷一 天地载道,道存则万物生,道失则万物灭。 天道之数,至则反,盛则衰。炎炎之火,灭期近矣。 自知者智,自胜者勇,自暴者贱,自强者成。 不矜细行,终毁大德。 夫用人之道,疑则生怨,信则共举。 有胆无识,匹夫之勇;有识无胆,述而无功;有的有识,大业可成。 柔舌存而坚齿亡,何也?以柔胜刚。 见一落叶,而知秋临;睹洼中之冰,而晓天寒。 用人者,取人之长,辟人之短;教人者,成人之长,去人之短也。 岁寒乃见松柏本色,事
杜骗新书
杜骗新书(全名《江湖历览杜骗新书》) 版本: 明万历存仁堂陈怀轩刻本。有万历四十五年熊振骥之序。四卷八十三则。 作者: 题“浙江蘷衷张应俞着”。 第一类 脱剥骗 第二类 丢包骗 第三类 换银骗 第四类 诈哄骗 第五类 伪交骗 第六类 牙行骗 第七类 引赌骗 第八类 露财骗 第九类 谋财骗 第十类 盗劫骗 第十一类 强抢骗 第十二类 在船骗 第十三类 诗词骗 第十四类 假银骗 第十五类 衙役骗 第十六类 婚娶骗 第十七类 奸情骗 第十八类 妇人骗 第十九类 拐带骗 第二十类 买学骗 第二十一类 僧道骗 第二十二类 炼丹骗 第二十三类 法术骗 第二十四类 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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