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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 · 修身治家

颜氏家训集解

47 万字 · 约 22 小时 30 分钟 · 7 /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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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禹孙女也,则称门风习,至唐犹然。梁章巨称谓录四曰:「案:兄弟已亡者,不忍称其兄弟,而称其兄弟之子之名也。」

〔一一〕「安帖」,朱本作「妥帖」,案:易林离之无妄:「安帖之家,虎狼为忧。」朱本妄改。

〔一二〕宋本元注:「一本无『风俗』二字。」案:罗本、傅本、颜本、程本、胡本、何本、朱本无。

〔一三〕颜本注:「侃、?同。」赵曦明曰:「梁书羊侃传:『侃字祖忻,泰山梁甫人。祖规陷魏,父祉,魏侍中金紫光禄大夫。侃以大通三年至京师。』晋书地理志:『泰山郡,汉置,属县有梁父。』案:泰、太甫、父俱通用。」

〔一四〕卢文弨曰:「魏书羊深传:『深字文渊,梁州刺史祉第二子也。子肃,武定末,仪同开府东阁祭酒。』」

〔一五〕如此如此,犹当时之言尔尔。胡三省通鉴八六注:「尔尔,犹言如此如此也。」又一六八注:「颜之推曰:『如是为尔,而已为耳。』」

〔一六〕器案:自汉、魏以来,习惯于亲戚称谓之上,加以亲字,以示其为直系的或最亲近的亲戚关系。本书下文:「思鲁等第四舅母,亲吴郡张建女也。」史记淮南王传:「大王,亲高皇帝孙。」又梁孝王世家:「李太后,亲平王之大母也。」春秋繁露竹林篇:「齐顷公,亲齐桓公之孙。」说苑善说篇:「鄂君子?,亲楚王母弟也。」风俗通义怪神篇:「安,亲高祖之孙。」晋书武悼杨太后传:「后言于帝曰:『贾公闾有勋社稷,犹当数世宥之,贾妃亲是其女,正复妒忌之间,不足以一眚掩其大德。』」诸亲字,用法俱同。

〔一七〕赵曦明曰:「北齐书祖珽传:『珽字孝征,范阳狄道人。』」

〔一八〕梁章巨称谓录三曰:「案:不忍称亡者之名,故称其子之门中耳。」

古人皆呼伯父叔父,而今世多单呼伯叔〔一〕。从父〔二〕兄弟姊妹已孤,而对其前,呼其母为伯叔母,此不可避者也。兄弟之子已孤,与他人言,对孤者前,呼为兄子弟子,颇为不忍;北土人〔三〕多呼为侄〔四〕。案:尔雅、丧服经、左传,侄虽名通男女,并是对姑之称〔五〕。晋世已来,始呼叔侄;今呼为侄,于理为胜也〔六〕。

〔一〕黄叔琳曰:「汉书二疏传,叔侄亦称父子。」又曰:「叔伯乃行次通名,古人即以为字,五十以伯仲是也。去父母而称伯叔,乃晋以下轻薄之习。」赵曦明曰:「案:伯仲叔季,兄弟之次,故称诸父,必连父为称。」

〔二〕各本脱「父」字,今从宋本。

〔三〕各本脱「人」字,今从宋本。

〔四〕通典六八:「宋代,或问颜延之曰:『甥侄亦可施于伯叔从母耶?』颜延之答曰:『伯叔有父名,则兄弟之子不得称侄,从母有母名,则姊妹之子不可言甥;且甥侄唯施之于姑舅耳。』雷次宗曰:『侄字有女,明不及伯叔;甥字有男,见不及从母;是以周服篇无侄字,小功篇无甥名也。』」

〔五〕宋本「之」作「立」。沈揆曰:「尔雅云:『女子谓晜弟之子为侄。』左传云:『侄其从姑。』丧服经亦一书也,隋书经籍志丧服经传及疏义凡十余家,一本作『丧服绖』者非。」赵曦明曰:「案:尔雅见释亲,左传在僖十四年,丧服经在仪礼内,子夏为之传,其大功九月章:『侄丈夫妇人报。』传曰:『侄者何也?谓吾姑者,吾谓之侄。』」器案:后汉书邓后纪论:「爱侄微愆,髡剔谢罪。」注:「太后兄骘子凤受遗,事泄,骘遂髡妻及凤,以谢天下。」则宋人仍以侄为对姑之称。

〔六〕陆继辂合肥学舍札记三:「姑侄字皆从女,左传所谓『侄其从姑』是也。然尔雅『女子谓晜弟之子为侄』,则似兄弟之男子子亦可称侄矣。颜氏家训云:『晋世已来,始呼叔侄。』吾意叔乃对嫂之称,非可施于从父,侄乃对姑之号,可以通于丈夫,相习既久,差不悖于礼者,从之可也。(干禄字书序、柳宗元祭六伯母文,皆称侄男。)」

别易会难〔一〕,古人所重;江南饯送,下泣言离〔二〕。有王子侯〔三〕,梁武帝弟,出为东郡〔四〕,与武帝别,帝曰:「我年已老,与汝分张〔五〕,甚以〔六〕恻怆。」数行泪下。侯遂密云,〔七〕赧然〔八〕而出。坐此被责,飘飖舟渚,一百许日,卒不得去。北间风俗,不屑此事,歧路言离,欢笑分首〔九〕。然人性自有少涕泪者,肠虽欲绝,目犹烂然〔一0〕;如此之人,不可强责〔一一〕。

〔一〕吴曾能改斋漫录十六:「李后主长短句,盖用此耳,故云:『别时容易见时难。』又云:『别易会难无可奈。』然颜说又本文选,陆士衡答贾谧诗云:『分索则易,携手实难。』」萧?勤斋集一送王克诚序:「昔颜黄门言:『别易会难,古人所重;江南饯送,下泣言离。』而诗人有『丈夫非无泪,不洒别离间』之云,意颜说乃其常,诗人故反为高奇耳。」器案:释常谈中:「淮南子曰:『杨朱见歧路而泣之,曰:「何以南,何以北。」』高注曰:『嗟其别易而会难也。』」(与今本说林注异。)曹丕燕歌行:「别日何易会日难。」嵇康与阮德如诗:「别易会良难。」骆宾王与博昌父老书:「古人云:『别易会难。』不其然乎!」施肩吾遇李山人诗:「别易会难君且住。」文选陆士衡答贾谧诗集注曰:「钞曰:『此言别易会难也。』」张铣注曰:「分别则易,集会则难。」俱在李煜词之前。

〔二〕刘盼遂引吴承仕曰:「按:南史张邵传:『张敷善持音仪,尽详缓之致,与人别,执手曰:「念相闻。」余响久之不绝。张氏后进皆慕之,其源起自敷也。』明江左自有此风,宋、齐以来已如是矣。」

〔三〕汉书王子侯表第三上曰:「至于孝武,以诸侯王疆土过制,或替差失轨,而子弟为匹夫,轻重不相准,于是诏御史:『诸侯王或欲推私恩分子弟邑者,令各条上,朕且临定其号名。』自是支庶毕侯矣。」

〔四〕钱大昕曰:「此东郡谓建康以东之郡,如吴郡、会稽之类,若秦、汉之东郡,不在梁版图之内。」

〔五〕器案:分张,犹言分别,为六朝人习用语。淳化阁帖二王羲之帖(原题后汉张芝书,今从诸家考定。):「且方有此分张,不知比去复得一会不?」法书要录引王羲之帖:「此上下可耳,出外解小分张也。」通典五一:「刘氏问蔡谟曰:『非小宗及一家之嫡,分张不在一处,得立庙不?』」宋书江夏王义恭传:「文帝诫义恭书云:『今既分张。』」又王微传:「微以书告灵曰:『昔仕京师,分张六旬耳。』」北齐书高干传:「干曰:『吾兄弟分张,各在异处。』」庾信伤心赋:「兄弟则五郡分张,父子则三州离散。」以分张与离散对文,则分张与离散同义可知。

〔六〕「以」,宋本元注:「一本作『心』字。」案:罗本、傅本、颜本、程本、胡本、何本、朱本作「心」。

〔七〕赵曦明曰:「易小畜彖:『密云不雨。』」卢文弨曰:「语林(艺文类聚二九、御览四八九引):『有人诣谢公别,谢公流涕,人了不悲。既去,左右曰:「向客殊自密云。」谢公曰:「非徒密云,乃是旱雷。」』案:以不雨泣为密云,止可施于小说,若行文则不可用之,适成鄙俗耳。」张云璈四寸学五:「按:密云言无泪,盖取小畜『密云不雨』之义,二字甚奇。」陆继辂合肥学舍札记三:「密云,盖当时里俗语,戏谓不哭也。」

〔八〕卢文弨曰:「说文:『赧,面惭赤也,奴版切。』俗作。」

〔九〕「分首」,类说作「分手」。案:首、手古同音通用,仪礼大射仪后首,郑玄注云:「古文『后首』为『后手』。」又士丧礼郑注:「古文『首』为『手』。」俱其例证。楚辞九歌河伯朱熹集注:「交手者,古人将别,则相执手,以见不忍相远之意,晋、宋间犹如此也。」然则,交手后即分手也。

〔一0〕世说容止篇:「裴令公目王安丰眼烂烂如岩下电。」续谈助四引小说:「王夷甫出,语人曰:『双眸烂烂,如岩下电。』」以烂烂形容目光,与此正同。诗郑风女曰鸡鸣:「明星有烂。」郑笺:「

明星尚烂烂然。」

〔一一〕卢文弨曰:「孔丛子儒服篇:『子高游赵,有邹文、季节者,与子高相友善,及将还鲁,文、节送行,三宿,临别流涕交颐,子高徒抗手而已。其徒问曰:「此无乃非亲亲之谓乎?」子高曰:「始吾谓此二子大夫耳,乃今知其妇人也。人生则有四方之志,岂鹿豕也哉?而常群聚乎!」』案:子高之言,于朋友则可,然不可以概之天伦也。」

凡亲属名称,皆须粉墨〔一〕,不可滥也。无风教〔二〕者,其父已孤,呼外祖父母与祖父母同,使人为其〔三〕不喜闻也。虽质于面,皆当加外以别之〔四〕;父母之世叔父,皆当加其次第以别之;父母之世叔母,皆当加其姓以别之;父母之群从世叔父母〔五〕及从祖父母,皆当加其爵位若姓以别之。河北士人,皆呼外祖父母为家公家母〔六〕;江南田里间亦言之。以家代外,非吾所识。

〔一〕朱轼曰:「粉墨者,分别之意。」卢文弨曰:「谓修饰。」刘盼遂曰:「按:粉墨者,谓摛藻修辞之事也。徐陵宣示诸求官人书云:『既忝衡流,应须粉墨。』盖谓选人年名状貌行义,皆须铨论润饰;粉墨之义,与颜旨同也。说本郝氏晋宋书故。」器案:卢、郝说是,魏书刑罚志载崔纂刘景晖九岁且赦后不合死坐议:「奸吏无端,横生粉墨。」义并相同。

〔二〕诗序:「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又诗序:「一曰风。」正义云:「随风设教,故名之为风。」

〔三〕卢文弨曰:「为,于伪切;为其,犹言代彼人。」

〔四〕卢文弨曰:「质于面,谓亲外祖父母,亦必当称外也。」

〔五〕卢文弨曰:「从,直用切,下同。」钱馥曰:「『直用』亦当作『疾用』。直是澄母,舌上音、直用切乃轻重之重也。」

〔六〕卢文弨曰:「『家母』似当作『家婆』,古乐府:『阿婆不嫁女,那得孙儿抱。』」梁章巨称谓录二:「案:北人称母为家家,(器案:北齐书南阳王绰传:「呼嫡母为家家。」北史齐宗室传:「

后王泣启太后曰:『有缘便见家家。』」)故谓母之父母为家公家母。」

凡宗亲〔一〕世数,有从父〔二〕,有从祖〔三〕,有族祖〔四〕。江南风俗,自兹已往,高秩〔五〕者,通呼为尊,同昭穆者〔六〕,虽百世犹称兄弟;若对他人称之,皆云族人。河北士人,虽三二十世,犹呼为从伯从叔。梁武帝尝问一中土人曰〔七〕:「卿北人,何故不知有族?」答云:「骨肉易疏〔八〕,不忍言族耳。」当时虽为敏对,于礼未通〔九〕。

〔一〕史记五宗世家:「同母者为宗亲。」此则引申为同宗之义。

〔二〕仪礼丧服:「从父昆弟。」注:「世父叔父之子也。

〔三〕尔雅释亲:「父之从父晜弟为从祖父。」

〔四〕仪礼丧服:「族祖父母。」注:「族祖父者,亦高祖之孙。」正义:「族祖父母者,己之祖父从父昆弟也。」

〔五〕秩,官秩。

〔六〕古代社会宗庙之制,太祖庙在中,父庙居左曰昭,子庙居右曰穆,如此分派,天子之庙至于七,诸侯之庙至于五,大夫之庙至于三,士人一庙。见礼记王制。此言同昭穆,犹今言同一个老祖宗之意。

〔七〕器案:此中土人指夏侯亶。梁书夏侯亶传:「宗人夏侯溢为衡阳内史,辞日,亶侍御坐,高祖谓亶曰:『溢于卿疏近?』亶答曰:『是臣从弟。』高祖知溢于亶已疏,乃曰:『卿伧人,好不辨族从?』亶对曰:『臣闻服属易疏,所以不忍言族。』时以为能对。」

〔八〕少仪外传「疏」作「疏」,二字古多混用。

〔九〕吴曾能改斋漫录十:「世以同宗族为骨肉。南史王懿传云:『北土重同姓,谓之骨肉,有远来相投者,莫不竭力营赡。王懿闻王愉在江南贵盛,是太原人,乃远来归愉,愉接遇甚薄,因辞去。』颜氏家训云云,予观南北朝风俗,大抵北胜于南,距今又数百年,其风俗犹尔也。」

吾尝问周弘让〔一〕曰:「父母中外〔二〕姊妹,何以称之?」周曰:「亦呼为丈人。」自古未见丈人之称施于妇人也〔三〕。吾亲表所行,若父属者,为某姓姑;母属者,为某姓姨。中外丈人之妇,猥俗呼为丈母〔四〕,士大夫谓之王母、谢母云〔五〕。而陆机集有与长沙顾母书〔六〕,乃其从叔母也,今所不行。

〔一〕赵曦明曰:「陈书周弘正传:『弟弘让,性闲素,博学多通,天嘉初,以白衣领太常卿光禄大夫,加金章紫绶。』」

〔二〕中外,一称中表,即内外之义。姑之子为外兄弟,舅之子为内兄弟,故有中表之称。下文:「中外怜之。」后汉书郑太传:「明公将帅,皆中表腹心。」三国志魏书管宁传:「中表愍其孤贫。」世说言语篇:「张玄之、顾敷是顾和中外孙。」又赏誉篇:「谢公答曰:『阮千里姨兄弟,潘安仁中外。』」所言中表、中外,俱一物也。姜宸英湛园札记一曰:「南北朝最重表亲,卢怀仁撰中表实录二十卷,高谅造表亲谱录四十余卷,(按:俱见隋书经籍志。)此风至唐犹存。」

〔三〕惠栋松崖笔记二:「颜氏家训云云,余读而笑曰:颜氏之学,不及周弘让矣。古诗为焦仲卿妻作曰:『三日断五疋,丈人故嫌迟。』此仲卿妻兰芝谓其姑也。史记刺客列传:『家丈人。』索隐曰:『刘氏曰:「谓主人翁也。」又韦昭云:「古者,名男子为丈夫,尊妇妪为丈人,故汉书宣元六王传所云丈人,谓淮阳宪王外王母,即张博母也。故古诗曰:『三日断五疋,丈人故嫌迟。』」』此妇人称丈人之明证也。王充论衡曰:『人形一丈,正形也。名男子为丈夫,尊公妪为丈人。不满丈者,失其正也。』然则焦仲卿之妻称其姑为丈人,自汉已有之矣。或改为大人,此又袭颜氏之陋矣。」卢文弨龙城札记二:「案:论衡气寿篇:『人形一丈云云。』又史记荆轲传有『家丈人』语,索隐引韦昭云云(已见前惠栋引)。以上皆小司马说,今本史记正文『丈人』作『大人』,而旧本皆作『丈人』,盖本是『丈人』,故索隐先引丈夫发其端,若是『大人』,则汉高、霍去病等皆称其父为大人,小司马胡不引,而反引张博母乎?亦不须先言丈夫也。古乐府又有『丈人且安坐』,『丈人且徐徐』之语,乃妇对舅姑之辞。至『丈人故嫌迟』,意偏主姑言,下言遗归,则当兼白公姥,是姑亦得称丈人也。乃史记聂政传严仲子称政之母为大人,又本作『夫人』,注引正义语,与索隐同,而皆作『大人』。愚谓:『夫人』、『大人』,皆『丈人』之讹。颜氏谓『古未以丈人施诸妇人』,此语殊不然。」刘盼遂引吴承仕曰:「父之姊妹为姑,母之姊妹为从母,此家训所谓『父母中外姊妹』也。礼有正名,而周云呼为丈人者,盖通俗之便辞也。寻南史后妃传:『吴郡韩兰英有文辞,武帝时以为博士,教六宫书学;以其年老多识,呼为韩公云。』事类略相近。」

〔四〕钱大昕恒言录三:「颜之推家训云:『中外丈人之妇,猥俗呼为丈母。』是凡丈人行之妇,并称丈母也。通鉴:『韩滉谓刘元佐曰:「丈母垂白,不可使更帅诸妇女往填宫也。」』注:『滉与元佐结为兄弟,视其父为丈人行,故呼其母谓之丈母也,今则惟以妻母为丈母矣。』」刘盼遂引吴承仕曰:「中外对文,所包甚广:母之父母为外祖父母,此母党也;妻之父为外舅,此妻党也;姑之子为外兄弟,此姑之党也;女子子之子为外孙,此女子子之党也。以族亲为内,故以异姓为外,其辈行尊于我者,则通谓之丈人,盖晋、宋以来之通语矣。蜀志先主传云:『董承为献帝丈人。』裴注云:『董承,灵帝母董太后之侄,于献帝为丈人,盖古无丈人之名,故谓之舅。』据此,是王母兄弟之子,魏、晋间假名为舅,宋以来则正称丈人。裴意古人称舅,不如后世称丈人之谛也。然则母之兄弟,王母兄弟之子,妻之父母,姑之夫,母之姊妹之夫,皆中外丈人之类也。今呼妻之父母为丈人丈母,盖亦六朝之旧俗欤。」

〔五〕刘盼遂曰:「按:王母谓王姓母,谢母谓谢姓母也,此黄门举江左习俗以为例也。」器案:翟灏通俗编称谓篇:「颜氏家训谓『

士大夫呼中外诸母曰王母谢母』,科场条贯谓『试录中考官不许称张公李公』,亦非其实姓也。」此说得之。

〔六〕赵曦明曰:「晋书地理志:『长沙郡属荆州。』陆机传:『

字士衡,吴郡人。少有异才,文章冠世,伏膺儒术,非礼不动。年二十而吴灭,退居旧里,闭门勤学。太康末,与弟云俱入洛,造太常张华;华素重其名,如旧相识,曰:「伐吴之役,利获二俊。」』」李详曰:「本书文章篇引陆机与长沙顾母书,述仲弟士璜死,『痛心拔脑,有如孔怀。』此八字即书中语,亦当引彼证此。」

齐朝士子,皆呼祖仆射为祖公〔一〕,全不嫌有所涉也〔二〕,乃有对面以相〔三〕戏者。

〔一〕赵曦明曰:「北齐书后主纪:『武平三年二月,以左仆射唐邕为尚书令,侍中祖珽为左仆射。』射音夜。」

〔二〕卢文弨曰:「案:祖父称公,今连祖姓称公,故云嫌有所涉;然则称姓家者,亦不可云家公。」

〔三〕宋本元注云:「『相』,一本作『为』字。」

古者,名以正体,字以表德〔一〕,名终则讳之〔二〕,字乃可以为孙氏〔三〕。孔子弟子记事者,皆称仲尼〔四〕;吕后微时,尝字高祖为季〔五〕;至汉爰种〔六〕,字其叔父曰丝〔七〕;王丹与侯霸子语,字霸为君房〔八〕;江南至今不讳字也。河北士人全不辨之,名亦呼为字,字固呼为字〔九〕。尚书王元景兄弟〔一0〕,皆号名人,其父名云,字罗汉〔一一〕,一皆讳之〔一二〕,其余不足怪也〔一三〕。

〔一〕演繁露续六:「西京杂记四卷曰:『梁孝王子贾从朝,年少,窦太后强欲冠之,王谢曰:「礼,二十而冠,冠而字,字以表德,安可勉强之哉!」』后汉传亦以字为表德。」按:匡谬正俗六名字曰:「名以正体,字以表德。」此颜师古袭用乃祖之文。陆游老学庵笔记二:「字所以表其人之德,故儒者谓夫子曰仲尼,非嫚也。先左丞每言及荆公,只曰介甫;苏季明书张横渠事,亦只曰子厚。」

〔二〕卢文弨曰:「左氏桓六年传文。」器案:名终则讳之,即礼记曲礼所谓「卒哭乃讳」也。

〔三〕赵曦明曰:「孙以王父字为氏,如公子展之孙无骇卒,公命以其字为展氏,见左氏隐八年传。」

〔四〕如论语子张篇所载「仲尼不可毁也」,「仲尼日月也」是。

〔五〕赵曦明曰:「史记高祖本纪:『姓刘氏,字季。秦始皇帝常曰:「东南有天子气。」于是因东游以厌之。高祖即自疑亡匿,隐于芒、砀山泽岩石之间。吕后与人俱求,常得之。高祖怪问之,吕后曰:「季所居上常有云气,故从往,常得季。」』」

〔六〕「爰种」,罗本、傅本、颜本、胡本、何本、朱本作「袁种」,古通。

〔七〕赵曦明曰:「汉书爰盎传:『盎字丝,徙为吴相,兄子种谓丝曰:「吴王骄日久,国多奸,今丝欲刻治,彼不上书告君,则利剑刺君矣。南方卑湿,丝能日饮亡何,说王毋反而已,如此幸得脱。」』」

〔八〕赵曦明曰:「后汉书王丹传:『丹字仲回,京兆下邽人。』余见前『称祖父曰家公』注。」

〔九〕各本「固」下有「因」字,抱经堂本删,云:「各本此下有『因』字,似衍文。」案:郑珍据金石录引无「因呼」二字,西溪丛语下引无「因」字,是,今据删。爱日斋丛钞一引续家训云:「魏常林年七岁,父党造门,问林:『伯先在否?何不拜?』伯先,父之字也。林曰:『临子字父,何拜之有!』庾翼子爰客尝候孙盛,见盛子放问曰:『安国何在?』放答曰:『在庾稚恭家。』盖放以爰客字父,亦字其父。然王丹对侯昱而字其父,昱不以为嫌;且字可以为孙氏,古尊卑通称,春秋书纪季姜,盖季者字也,杜预曰:『书字者,伸父母之尊,以称字为贵也。』谓子讳父字,非讳之也,称其父字于人子,人子有所尊而不敢当,亦宜也。」

〔一0〕赵曦明曰:「北齐书王昕传:『昕字符景,北海剧人。父云,仕魏朝,有名望。昕少笃学读书,杨愔重其德业,以为人之师表,除银青光禄大夫,判祠部尚书事。弟晞,字叔朗,小名沙弥,幼而孝谨,淹雅有器度,好学不倦,美容仪,有风则。武平初,迁大鸿胪,加仪同三司。性恬淡寡欲,虽王事鞅掌,而雅操不移,良辰美景,啸咏遨游,人士谓之物外司马。』」

〔一一〕卢文弨曰:「魏书王宪传:『宪子嶷,嶷子云,字罗汉。颇有风尚,兖州刺史,坐受所部财货,御史纠劾,付廷尉,遇赦免,卒赠豫州刺史,谥曰文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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