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藏 · 四书
大学衍义补
118 万字 · 约 56 小时 16 分钟 · 42 / 150
儒藏 · 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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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利。”盖以是时陈氏厚施于国,将有篡国之渐,故平仲既告景公以所以已乱之法,而又推其本如此,惜乎景公知善其言而不能行,其后齐之国祚卒移之陈氏。噫,后世人主其尚敦厚人伦以立礼之本,而严立法制以行礼之用,庶乎少祸乱矣乎。
《论语》:子张问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马融曰:“所因谓三纲五常,所损益谓文质、三统。”
朱熹曰:“王者易姓受命为一世,子张问自此以后十世之事可前知乎?三纲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谓仁、义、礼、智、信。文质谓夏尚忠、商尚质、周尚文。三统谓夏正建寅为人统、商正建丑为地统、周正建子为天统。三纲五常,礼之大体,三代相继皆因之而不能变,其所损益不过文章制度、小过不及之间,而其已然之迹今皆可见,则自今以往或有继周而王者,虽百世之远,所因所革亦不过此,岂但十世而已乎?圣人所以知来者盖如此,非若后世谶纬术数之学也。”
胡寅曰:“子张之问盖欲知来,而圣人言其既往者以明之也。夫自修身以至于为天下,不可一日而无礼。天叙、天秩,人所共由,礼之本也。商不能改乎夏,周不能改乎商,所谓天地之常经也。若乃制度文为或太过则当损,或不足则当益,益之、损之与时宜之,而所因者不坏,是古今之通义也。因往推来,虽百世之远不过如此而已矣。”
臣按:子张问十世之事可前知乎,圣人举已往之礼以明之,盖以见上天下地、往古来今,人之所以为生、君之所以为治、圣人之所以持世立教事之大者,孰有大于礼哉?所谓礼者,其大者在纲常,其小者在制度,纲常本于天,亘万世而不易,制度在乎人,随时世而变易。三代之已往者如此,百世之方来者亦不过如此而已。
林放问礼之本,子曰:“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
范祖禹曰:“夫祭,与其敬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敬有余也。丧,与其哀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哀有余也。礼失之奢,丧失之易,皆不能反本而随其末故也。礼奢而备,不若俭而不备之愈也;丧易而文,不若戚而不文之愈也。俭者物之质,戚者心之诚,故为礼之本。”
杨时曰:“礼始诸饮食,故污樽而殽饮,为之簠簋、笾豆、罍爵之饰,所以文之也,则其本俭而已。丧不可以径情而直行,为之衰麻、哭踊之数,所以节之也,则其本戚而已。周衰世方以文灭质,而林放独能问礼之本,故夫子大之而告之以此。”
朱熹曰:“林放,鲁人,见世之为礼者专事繁文而疑其本之不在是也,故以为问。孔子以时方逐末而放独有志于本,故大其问,盖得其本则礼之全体无不在其中矣。”又曰:“易,治也,孟子曰:‘易其田畴。’在丧礼,则节文习熟而无哀痛惨怛之实者也。戚则一于哀而文不足耳。礼贵得中,奢易则过于文,俭戚则不及而质,二者皆未合礼,然凡物之理必先有质而后有文,则质乃礼之本也。”
臣按:林放止问礼而孔子并以丧告之者,盖以礼之大者在吉、凶二者而已,然其辞先曰“与其”而又继之曰“宁”,则非以俭戚为可尚,特以与其流于文弊则宁如此耳。先儒谓其言之抑扬得其中正如此,所以为无弊也。
子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
朱熹曰:“杞,夏之后;宋,殷之后。征,证也。文,典籍也;献,贤也。言二代之礼我能言之而二国不足取以为证,以其文献不足故也。文献若足,则我能取之以证吾言矣。”
臣按:圣人之言礼亦必取证前代之典籍、当代之贤人,苟无证焉亦不敢以作也。后之欲制礼者,乌可无证而妄作哉?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
杨时曰:“告朔,诸侯所以禀命于君亲,礼之大者。鲁不视朔矣,然羊存则告朔之名未泯,而其实因可举,此夫子所以惜之也。”
朱熹曰:“告朔之礼,古者天子常以季冬颁来岁十二月之朔于诸侯,诸侯受而藏之祖庙,月朔则以特羊告庙请而行之。爱犹惜也,子贡盖惜其无实而妄费,然礼虽废,羊存犹得以识之而可复焉,若并去其羊则此礼遂亡矣,孔子所以惜之。”
臣按:爱礼存羊,可见圣人意思之大,而常人无远见,屑屑惟小费之惜,殊不知礼虽废而羊存,庶几后人因羊以求礼,而礼之废者犹可因是而复举也。虽然,岂特告朔一事为然哉?凡夫古人之礼,今虽不尽行者皆必微存其迹以为复兴之绪,切不可惜一时之费而灭千古之迹也。
子曰:“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
朱熹曰:“让者,礼之实也。何有,言不难也。言有礼之实以为国,则何难之有。不然,则其礼文虽具,亦且无如之何矣,而况于为国乎?”
臣按:此章言为国以礼为本,而礼又贵乎有其实。让者,礼之实也。
子曰:“君子博学于文,约(要也)之以礼,亦可以弗畔(背也)矣夫。”
程颐曰:“博学于文而不约之以礼,必至于汗漫博学矣。又能守礼而由于规矩,则亦可以不畔道矣。”
朱熹曰:“君子学欲其博,故于文无不考;守欲其要,故其动必以礼。如此,则可以不背于道矣。”
臣按:博文、约礼,孔门传授之要道。孔子既以是为教,颜子受以为学,亦曰夫子博我以文、约我以礼。古之圣贤未用则以是礼而为学,既用则以是礼而为治,大哉礼乎,所以为天地立心者在是,为生民立命者在是。后世舍礼以为学,故其学流于异端;舍礼以为治,故其治杂于伯道。
子曰:“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畏惧貌),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急切也)。”朱熹曰:“无礼则无节文,故有四者之弊。”
张栻曰:“恭、慎、勇、直皆善道也,然无礼以主之,则过其节而有弊,反害之也。盖礼者存乎人心,有节而不可过者也。夫恭而无礼则自为罢(音疲)劳,慎而无礼则徒为畏惧,勇而无礼则流于陵犯,直而无礼则伤于讦切,其弊如此,岂所贵于恭、慎、勇、直哉?盖有礼以节之则莫非天理之本然,无礼以节之则亦人为之私而已,是故君子以约诸己为贵也。”
臣按:此章之旨,张栻之言尽之矣。
子曰:“麻冕(缁布冠),礼也,今也纯(丝也),俭(谓省约),吾从众。拜下礼也,今拜乎上,泰也,虽违众,吾从下。”
朱熹曰:“缁布冠以三十升布为之,升八十缕则其经二千四百缕矣,细密难成,不如用丝之省约。臣与君行礼当拜于堂下,君辞之乃升成拜。泰,骄慢也。”
臣按:此章之旨,程氏所谓“君子处世,事之无害于义者从俗可也,害于义则不可从也”,其言可谓约而尽矣。大抵义之一言处事之权衡也,凡百天下之事,有可以增损、从违者,一皆准以此例而推其余。
《孟子》:任人(任国名)有问屋庐子(孟子弟子)曰:“礼与食孰重?”曰:“礼重。”“色与礼孰重(任人复问)?”曰:“礼重。”曰:“以礼食则饥而死,不以礼食则得食,必以礼乎?亲迎则不得妻,不亲迎则得妻,必亲迎乎?”屋庐子不能对,明日之邹以告孟子,孟子曰:“于答是也何有(不难也),不揣其本(谓下)而齐其末(谓上),方寸之木(至卑,喻食、色)可使高于岑楼(楼之高锐似山岑者,喻礼)。金重于羽者,岂谓一钩(带钩)金与一舆羽之谓哉?取食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食重;取色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色重。往应之曰:‘紾(戾也)兄之臂而夺之食则得食,不紾则不得食,则将紾之乎?逾东家墙而搂(牵也)其处子则得妻,不搂则不得妻,则将搂之乎?’”
朱熹曰:“方寸之木至卑,喻食、色;岑楼至高,喻礼。若不取其下之平而升寸木于岑楼之上,则寸木反高、岑楼反卑矣。金本重而带钩小,故轻,喻礼有轻于食、色者;羽本轻而一舆多,故重,喻食色有重于礼者。礼食、亲迎,礼之轻者也;饥而死以灭其性,不得妻而废人伦,食、色之重者也。奚翅犹言何但,言其相去悬绝,不但有轻重之差而已。紾兄之臂而夺之食,搂处子而得妻,此二者礼与食、色皆其重者,而以之相较则礼为尤重也。此章言义理、事物其轻重固有大分,然于其中又各自有轻重之别,圣贤于此错综斟酌,毫发不差,固不肯枉尺而直寻,亦未尝胶柱而调瑟,所以断之一视于理之当然而已矣。”
臣按:此章先儒有言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礼则天理所以防闲人欲者也。礼本重,食、色本轻,固自有大分也,然亦不可拘拘于礼文之微者,又当随时随事而酌其中焉。
《荀子》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待而长也。
礼者,人道之极也。
凡礼,事生饰欢也,送死饰哀也,师旅饰威也,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一也。
真德秀曰:“《荀子》书有《礼论》,其论礼之本末甚备,至其论性则以礼为圣人之伪,岂不缪哉?”
臣按:荀况《礼论》其最纯者止此数言,其余固若亦有可取者,但其意既以礼为伪,则庄周谓所言之韪而亦不免于非荀卿之论礼是也。臣恐后世人主或有取于其言,而小人之无忌惮者或因之以进说,故于论礼之末剟其可取者以献,使知其所谓伪者乃人之伪,非礼之伪也。礼者敬而已矣,敬岂可以伪为哉?
程颐曰:“学礼者考文必求先王之意,得意乃可以沿革。礼之本出于民之情,圣人因而道之耳;礼之器出于民之俗,圣人因而节文之耳。圣人复出,必因今之衣服、器用而为之节文,其所谓贵本而亲用者亦在时王斟酌损益之耳。”又曰:“行礼不可全泥古,须当视时之风气自不同,故所处不得不与古异。”
张载曰:“礼者理也,知理则能制礼,礼文残阙,须是先求得礼之意,然后观礼合此理者即是圣人之制,不合者即是诸儒添入,可以去取。今学者所以宜先观礼者类聚一处,他日得理以意参校。”又曰:“礼但去其不可者,其他取力能为之者。大凡礼不可大段骇俗,不知者以为怪且难之,甚者至于怒之疾之,故礼亦当有渐。”
朱熹曰:“礼时为大,古礼如此零碎繁冗,今岂可行?亦且得随时裁损耳。孔子从先进,恐亦有此意。或以礼之所以亡,正以其太繁而难行尔,曰然。”
圣人有作,古礼未必尽用,须别有个措置,视许多琐细制度皆若具文,且是要理会大本、大原。
古礼繁缛,后人于礼日益疏略,然居今而欲行古礼,而恐情文不相称,不若只就今人所行礼中删修,令有节文、制数、等威足矣。
臣按:古礼之不能行于今世,亦犹今礼之不可行于古也。虽然万古此天地,万古此人心,礼出于人心,圣人缘人情而制为礼,何有古今之异哉?盖同而不异者,程氏所谓义也、张氏所谓理也、朱氏所谓大本大原也,若夫衣服、器用之类则有不能以尽同而不得以不异焉者。臣故历采自古以来凡为礼之说类聚以为一处,如张氏所云者,使后世有志于礼学者,于此推原人心固有之理、考求先王制作之意,因其风气,顺其时势,称其情文,斟酌损益以渐行之,立为一代之制云。
以上论礼仪之节。臣按:成周盛时,以礼持世,凡其所以建国而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者皆谓之礼焉,不徒以祭祀、燕享、冠昏、宾射以为礼也。太宰掌建邦之六典,以治典为先而礼典仅居其一,然其书不谓之治而谓之礼,其意可见矣。秦汉以来则不然,凡其所以治者皆谓之政,特以其所以施于郊庙、朝廷、学校而有节文、仪则者则谓之礼焉。盖三代以前以礼为治天下之大纲,三代以后以礼为治天下之一事,古今治效所以有隆污之异者以此。我太祖皇帝初得天下,于洪武元年即命中书省暨翰林院、太常寺定拟三礼,明年再命集议,又明年遍征草泽道德文章之士相与考订之,以为一代之制,今书之存者有《大明集礼》。洪武定制礼仪定式、稽古定制及诸司职掌所载者,乞命掌礼大臣著为一书以颁赐中外,使天下后世咸知我朝一代之制,永永遵守,亦俾后世作史者有所根据云。
卷四一
▲乐律之制(上之上)
《易》象曰:雷出地奋,豫。先王以作乐崇德,殷(盛也)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程颐曰:“雷者,阳气奋发,阴阳相薄而成声也。阳始潜闭地中,及其动则出地奋震也。始闭郁,及奋发则通畅和豫,故为豫也。坤顺震发,和顺积中而发于声乐之象也。先王观雷出地而奋和畅发于声之象,作声乐以褒崇功德,其殷盛至于荐之上帝、推配之以祖考。”
朱熹曰:“雷出地,奋和之至也。先王作乐既象其声,又取其义。殷,盛也。”吕祖谦曰:“《豫》为《易》中之乐。”
臣按:此六经论乐之始。夫乐本于人心而作于圣人,人皆知之而不知圣人所以作乐,实因天阳之雷出于地阴之中,奋发迅动以成声而有和畅豫悦之象,故既法其声,又取其义,作为一代之乐,以褒崇其功德之隆焉。然乐之用不止于一,或用于朝觐,或用于燕享,或用于群祀,而其最盛者则惟以用之荐上帝以配祖考焉。
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
朱熹曰:“胄,长也,自天子至卿大夫之适子也。教胄子者,其所以教之之具专在于乐,如《周礼》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教国子弟,而孔子亦曰‘兴于诗成于乐’,盖所以荡涤邪秽,斟酌饱满,动荡血脉,流通精神,养其中和之德而救其气质之偏者也。心之所之谓之志,心有所之必形于言,故曰诗言志。既形于言则必有长短之节,故曰歌永言。既有长短则必有高下清浊之殊,故曰声依永。声者,宫、商、角、征(音止)、羽也。人声既和,乃以其声被之八音,而为乐则无不谐协,而不相侵乱,失其伦次,可以奏之朝廷、荐之郊庙而神人以和矣。圣人作乐以养性情、育人才、事神祇、和上下,其体用、功效广大深切乃如此,今皆不复见矣,可胜叹哉。”
臣按:乐之作必谐于金、石、丝、竹、匏、土、革、木之八音,使无相夺伦,然后幽足以感神、明足以感人而通畅协合焉,然推原其本则出于人心、发于人声者也。是则有虞盛时既以此为治本,又专官以之为教,使他日继世出治者皆习熟于乐,养之于心志之初,陶之于节奏之际,和之于声音之间。盖以乐也者出治之本,而人也者用乐之具,而胄子也者又所以世世相承用而不绝者也。
禹曰:“九功惟叙,九叙惟歌,戒之用休,董之用威,劝之以九歌,俾勿坏。”
朱熹曰:“九功者,合六府(水、火、金、木、土、谷)与三事(正德、利用、厚生)也。叙者,言九者各顺其理而不汩陈以乱其常也。歌者,以九功之叙而永之歌也。言九者既已修和,各由其理,民享其利,莫不歌咏而乐其生也。董,督也。其勤于是者则戒喻而休美之,其怠于是者则督责而惩戒之,然又以事之出于勉强者不能久,故复即其前日歌咏之言,协之律吕,播之声音,用之乡人、用之邦国以劝相之,使其欢欣鼓舞,趋事赴功不能自已,而前日之成功得以久存而不坏,此《周礼》所谓九德之歌、九韶之舞而太史公所谓佚能思初、安能惟始、沐浴膏泽而歌咏勤苦者也。”
吴澂曰:“劝以九歌者,民已乐之,又因其情被之弦歌以助其乐事赴功。《周官》有县正趋其稼事、里宰趋其耕耨,龠章吹豳雅、豳颂,与夫为春酒、杀羔羊及百日之蜡、一日之泽,古之遗制犹有存者。”
臣按:大禹此言可见乐之理无乎不在,而古人作乐之意非但以用之朝廷、郊庙、学宫,而凡闾阎之下、田野之间而乐之化无不陶焉。后世此意不存,非但用乐者忘乎民之勤苦,而作乐者亦不知乐之本原所在而失其劝相鼓舞之方,治道所以不古若者有以也夫。
予欲闻六律、五声、八音,在(察也)治忽,以出纳五言,汝听。
蔡沈曰:“六律,阳律也,不言六吕者,阳统阴也。有律而后有声,有声而后八音得以依据,故六律、五声、八音言之,叙如此也。忽,治之反也。声音之道与政通,故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政,而治之得失可知也。五言者,诗歌之协于五声者也。自上达下谓之出,自下达上谓之纳。汝听者,言汝当审乐而察政治之得失者也。”
臣按:声音之道与政相通,所谓六律、五声、八音者,察政治之具也。律吕调则政之得可知,律吕不调则政之失可验,人君欲因律吕声音以察夫政治之得失也,必于诗言出纳之际求之,是故言之成诗者有五,或协于宫,或协于商,或协于角、征、羽。是言也有作于外者焉,有作于内者焉,作于外者则采而纳之于上,作于内者则飏而出之于下。在下之言或安以乐、或怨以怒,听之者因其言而观其风俗之所尚,由是而达之于上焉;在上之言或乐而淫、或哀而伤,听之者因其言而知其嗜好之所在,由是而达之于下焉。因人言之邪正知乐音之乖和,察乐音之乖和知政治之得失,得则从而维持之,失则从而改革之,可见圣世君臣切切图惟治道,君于声律则曰予闻契之以其心也,臣于诗言则曰汝听审之以其耳也。吁,君欲闻于上而俾臣听于下,臣听而有得焉又以闻于君,君以臣为耳,臣以君为心,此泰和之治,所以独在虞廷而后世不能及也欤。
夔曰:“戛击(孝击也)鸣球(玉磬也)、搏(至也)拊(循也)琴瑟以咏。”祖考来格,虞宾(丹朱也)在位,群后德让。下(堂下之乐)管鼗鼓(如鼓而小有柄),合止敔(以合乐、烝以止乐),笙镛(大钟)以间。鸟兽跄跄,《箫韶》九成,凤凰来仪。
蔡沈曰:“乐之始作,升歌于堂上,则堂上之乐惟取其声之轻清者与人声相比,故曰以咏,盖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合咏歌之声也。丹朱在位与助祭群后以德相让,则人无不和可知矣。上言以咏,下言以间,相对而言,盖与咏歌迭奏也。箫,古文作箾,舞者所执之物。《箫韶》者,舜乐之总名也。九成者,乐之九成也。功以九叙,故乐以九成。凤凰,羽族之灵者。来仪者,来舞而有容仪也。”
又曰:“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者,堂上之乐也;下管鼗鼓,合止敔,笙镛以间者,堂下之乐也。”
林之奇曰:“堂上之乐以歌为主,堂下之乐以管为主,其实相合以成,别而言之则有堂上、堂下之异,合而言之则总名为《箫韶》。”
臣按:自古帝王皆有乐,黄帝曰《咸池》、帝尧曰《大章》,然徒有其名,耳未闻其声容节奏何如也,惟帝舜之《大韶》,其详载于《虞书》。解者谓韶,绍也,绍尧之道以致治也。季札至鲁观乐,见舞象箾者曰:“德至矣,尽矣,如天之无不帱也,如地之无不载也,虽甚盛德,蔑以加矣。”孔子在齐闻之,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自有虞以至季札、孔子之时几二千年矣,而其声容之盛犹足以感人如此,宜其在当时群后德让、庶尹允谐,则虽蠢如鸟兽、灵如凤凰莫不率舞而来仪,自然之应也。是其为乐尽善尽美,如天如地,后虽有作者不能加之矣。是何也?盖舜之德性之也,又以揖逊而有天下,乐以象成,而又得后夔为之掌典,故其为乐尽善而尽美,此孔子所以学之而忘肉味,而又举之教其徒以为邦,后之有天下者作为一代之乐以象其成功,尚宜仿佛其万一。立德以为乐本,择人以为乐官,求声气之元、备声容之盛,其庶矣乎。
《周礼》:大司乐(乐官之长)掌成均之法(成均,五帝学名)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公、卿、大夫之子弟),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以乐德教国子中(不偏)、和(中节)、祗(敬也)、庸(常也)、孝(善父母)、友(善兄弟),以乐语教国子兴(托物兴词)、道(直言其事)、讽(微言以动之)、诵(以声节之)、言(发端曰言)、语(答述曰语),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其出如云)、《大卷》(言能聚物,二者皆黄帝乐)、《大咸》(尧乐)、《大磬》(与韶同舞乐)、《大夏》(禹乐)、《大褷》(汤乐)、《大武》(武王乐)。以六律(黄钟、大蔟、姑洗、蕤宾、夷则、无射)、六同(大吕、夹钟、中吕、林钟、南吕、应钟)、五声(宫、商、角、征、羽)、八音(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六舞(六代乐舞)大合乐(律同声音,六舞所以大合乐也)以致鬼神示(奏之郊庙),以和邦国(颁之诸侯)、以谐万民(用之乡射)、以安宾客(用之燕享)、以说远人(四夷之君)、以作动物(索万物而享之)。
臣按:先王作乐以教国子,自虞廷以来已然,盖乐以象成,有国者既赖其先世以共成治功,所以用其子若弟,又将以继续前人之功,冀其异时以辅佑我后人,故于其幼稚之日、未用之先,求道德之士以为其师保,声容以养其耳目,舞蹈以养其血脉,和平其善心,荡涤其邪志。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