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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 · 小学

马氏文通

42 万字 · 约 20 小时 9 分钟 · 15 /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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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习见也。记数静字无司词。

司词直接者。

[128]论为政:说寡尤,行寡悔,禄在其中矣。——「寡」静字也。所「寡」者何?「尤」与「悔」,其司词也。

[129]庄逍遥游:宋人有善为不龟手之药者。——「善」静字。所「善」者何?「为不龟手之药」也。「为」动字,而为所司也。「善」后习用「为」字。如

[130]孟子公孙丑上:善为说词。

然有司别字者。

[131]史河渠书:于是为发卒万余人穿渠,自征引洛水至商颜下。岸善崩,乃凿井。——「岸善崩」者,岸易崩也,「崩」乃「善」所司也。

[132]汉孔光传:上重远大臣正议。——所「重」者何?「远大臣正议」也。①

[133]史货殖列传:其俗剽轻易发怒。——所「易」者「发怒」也。

[134]又曹相国世家:盖公为言治道贵清静而民自定。——所「贵」者「清静」也。

[135]庄应帝王:吾与汝既其文,未既其实,而固得道与?——「固」静字,犹云「而固持己见以为得道乎。」

[136]孟梁上:不远千里而来。——「不远」者,不以千里以为远也。②

[137]汉王尊传:明慎所职,毋以身试法。——「明慎」者何?「所职」之事也。

[138]齐策:是故韩魏之所以重与秦战而轻为之臣也。——所「重」者「与秦战」,所「轻」者「为之臣」也。

[139]汉赵充国传:且羌虏易以计破,虽用兵碎故也。——犹云「羌虏易破以计,虽碎以兵」也。

[140]又贾谊传:高者难攀,卑者易陵。

[141]韩原道:其为道易明,而其为教易行也。

[142]史太史公自序:其实易行,其辞难知。——皆同一句法。是犹

[143]论语子路:为君难,为臣不易。——两句,倒其文曰‘君难为,臣亦不易为’也,其义一也。

[144]又留侯世家:羽翼已成,难动矣。

[145]韩答杨子书:知人尧舜所难。——句法同前。

惟[146]又应科目时与人书:其得水,变化风雨,上下于天,不难也。——此以「不难」两字为表词,如变其文曰「不难上下于天」也,则与以前句法无异。若‘知人尧舜所难’句,犹云「知人之事尧舜所难」也。「所」先「难」字者,接读代字之例,是如云「尧舜亦难知人」。

故[147]汉文纪:是吏奉吾诏不勤,而劝民不明也。

[148]又张释之传:文帝免冠谢曰:‘教儿子不谨。’——皆以司词先置,而以静字为表词也。

司词前在介字者。

[149]孟尽下:周于利者,凶年不能杀;周于德者,邪世不能乱。——「周」静字,「于」同「于」,介字,故「于利」「于德」,其司词也。

[150]又告下: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同上。

[151]又公上: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于心」者,「不慊」之司词也。

[152]又滕上: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于上」「于下」,皆静字之司词。

[153]庄天下:不累于俗,不节于物,不苟于人,不忮于众。

[154]又逍遥游:夫子固拙于用大矣。

[155]又田子方:吾闻中国之君子,明乎礼义而陋于知人心。——「乎」亦「于」也。

[156]史屈原列传:明于治乱,娴于辞令。

[157]又商君列传: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

[158]汉傅常等传③:投石拔距,绝于等伦。

[159]吴志大帝传:然性多嫌忌,果于杀戳。

[160]韩答陈商书:是所谓工于瑟而不工于求齐也。

[161]又进学解: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

[162]又孔公墓志铭:公于是乎贤远于人。——以上所引,其静字司词,皆以「于」字为介,凡以言其所在耳。④

[163]史项羽本纪:事成犹得封侯,事败易以亡,非世所指名也。——「易」静字,「以亡」其司词。

[164]又河渠书:水湍悍,难以行平地,数为败。——「以行平地」,「难」字司词。

[165]孟梁上:愿夫子辅吾志,明以教我。——「以教」,「明」字司词。

○1杨云:此「重」字乃「重视」之意……与曹参世家之「贵」字作「尊尚」义用者,皆是以静字为动字之用……(下齐策「重与秦战」,与此「重」字同)。

○2杨云:「远」字亦是以静字作动字用;外动词之意动用法也。「千里」乃止词,非司词。

○3章云:此为甘延寿传文。

○4马氏说:‘以上所引……凡以言其所在耳。’此语不全面。[161]的「荒于嬉」「成于思」「毁于随」,司词表原因,[162]的「远于人」,司词则表比较对象。又:朋友些例中不是静字,如[153]的「累」「饰」,[161]的「成」「毁」等。

滋静三之六

【4.3】滋静诸式。

滋静,言事物之如干也,凡以言数也。滋静、象静,皆静字也,故用法大同。惟滋静一字一数,无对待,无司词,无比品,盖茨质言也。凡滋静所独而不同于象静者今特详焉。滋静言数,数别三式:

【4.3.1】一,数目:凡可以为加减乘除者皆隶焉,如「一」「二」「三」「四」「什」「百」「千」「万」之属。畴人家言数,不言其所数,他言数者,必有所附之名。

【4.3.1.1】数先于名者,常也。

[166]左昭二十: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一」「二」「三」「四」等,皆以一递加,以至于九,是为诸数之根。九加一为十,由是十十为百,十百为千,十千为万。凡数先名,所以言名之多少如其数也。「六律」者,律有六也,余仿此。至数之加减乘除,别详数学。

【4.3.1.2】而经籍中率后之者,盖凡以为表词耳。

[167]礼中庸:天下之达道五,所以行之者三。——犹云「天下之达道有五焉,所以行之者惟三。」故「五」与「三」两数后置者,以为表词也。

[168]又:礼仪三百,威仪三千。——犹云「礼仪有三百之数,威仪有三千之数」也。

[169]史酷吏列传:小羣盗以百数。

[170]又:大羣至数千人。①——犹云「小羣盗之人有数百。」「大羣盗匪有数千。」

故[171]韩原性:性之品有上中下三。——即云「性有上中下三品」也。②

[172]公僖十六:霣石记闻。闻其磌然,视之则石,察之则五。

[173]又:六鹢退飞,记见也。视之则六,察之则鹢。——犹云「视之则为石,数之则有五焉。」又如云「视之则有六,察之则为鹢」也。

以上所引,凡数后者,皆表词也。

①[169]的「数」是动词,「以百」是「数」的状语,[170]的「数千」作「人」的修饰语,「数千人」作「至」的宾语。马氏以此二例系表词下,非是。

②「上中下三」又是「有」的宾语,「三」非表词。

【4.3.1.3】非表词而后者,必所数者可不言而喻。故凡物之公名有别称以记数者,①如车乘马匹之类,必先之。②有有称,有无称,而连记者,则有者称之,无者第数之,然要皆后乎公名。

[174]史平准书:自山东咸被其劳,费数十百巨万。——不言所数者,大约隐其时习用之名。如上文言‘物踊腾,粜米至石万钱,马一匹则百金。’则所数者非钱则金,在言可喻。

[175]又:其后四年,而汉遣大将将六将军,军十余万,击右贤三。——「军十余万」者,即十余万人。

[176]蜀志诸葛亮传注:昔世祖之创迹旧基,奋羸卒数千,摧莽强旅四十余万于昆阳之郊。——即言数千人与四十余万人,皆可不言也。

[177]赵策:使使者致万家之邑一于知伯。——犹云「使使者致知伯一邑,其大与万家之邑等」也。

[178]韩平淮西碑:大战十六,得栅城县二十三,降人卒四万。——单记数者,犹云「大战十六次,得栅城县二十三处,降人卒四万名」,皆可不言而喻。曰「次」曰「处」曰「名」者,即所谓记数之别称也。

[179]史滑稽列传:于是齐威王乃益赍黄金千镒,白璧十双,车马百驷。——曰「镒」曰「双」曰「驷」,皆物之别称,所以记数也。

[180]秦策:文侯示之谤书一箧。——犹云「谤书有一箧之多」也。若云「一箧谤书」,则文气弱矣。不可不辨也。

记物品之别称者,莫如史记货殖列传内两段,先后参差,足可取法:

故曰陆地牧马二百蹄,牛蹄角千,千足羊,泽中千足彘,水居千石鱼陂,山居千章之材,安邑千树枣,燕秦千树栗,蜀汉江陵千树橘,淮北常山已南,河济之间千树萩,陈夏千亩漆,齐鲁千亩桑麻,渭川千亩竹,及名国万家之城,带郭千亩,,亩钟之田。若千亩卮茜,千畦姜韭,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

其后又云:通邑大都,酤一岁千酿,酰酱千*,酱千甔,屠牛羊彘千皮,贩榖粜千钟,薪*千车,船长千丈,木千章,竹竿万个,其轺车百乘,牛车千两,木器髤者千枚,铜器千钧,素木铁器若卮茜千石,马蹄躈千,牛千足,羊彘千双,僮手指千,筋角丹砂千斤,其帛絮细布千钧,文采千匹,榻布皮革千石,漆千斗,*曲盐豉千荅,鲐鮆千斤,鲰千石,鲍千钧,枣栗千石者三之,狐鼦裘千皮,羔羊裘千石,旃席千具,佗果菜千钟,子贷金钱千贯,节驵会,贪贾三之,廉贾五之,此亦比千乘之家,其大率也。

[181]汉霍光传:赐金钱、绘絮,绣被百领,衣五十箧,璧珠玑玉衣、梓宫、便房、黄肠、题凑各一具,枞木外臧椁十五具。——盖品物之称尽矣。

至[182]左昭三:又弱一个焉。

[183]荀议兵:负矢五十个。——与前引「竹竿万个」,「个」「个」同,人物通称。

[184]史陆贾传:陈平乃以奴婢百人,车马五十乘,钱五百万,遗陆生为飮食费。——惟「钱五百万」不言其所记,所谓无称者,第数之也。

[185]又封禅书:赐民百户牛一,酒十石,加年八十孤寡,布帛二匹。——曰「石」曰「匹」,别称也;「牛」「羊」第数之。③

[186]韩南海神庙碑:于是免属州逋负之缗钱二十有四万,米三万二千斛。——「米」以「斛」称,「钱」无称,而皆系数于其后,通例也。

①「别称」即今所称「量词」。

○1这句话的意思是:物的名称先于数词和量词。

○2「羊」为衍文。

【4.3.1.4】凡数书零位,率参以「有」字,言更有加也。有云「有」者「又」也。凡零位不言数,以「余」字概之。

[187]论乡党:必有寝衣,长一身有半。——「有半」者,又一身之半也。

[188]史孔子世家:于是肃慎贡楛矢石砮,长□有咫。——「有」者,「又」也。

[189]左文十六:乃出师,旬有五日,百濮乃罢。——「旬有五日」者,十日后又加五日也。

[190]史匈奴列传:是徯六十有五年。

[191]又:千有余岁。

[192]又封禅书:朕临天下二十有八年。——皆以「有」为「又」也。

[193]韩南海神庙碑:于是免属州逋负之缗钱廿有四万。——同上。

[194]汉诸侯王表:封国金百,同姓五百有余。——「有余」者,又零也。

[195]又礼乐志:河间献王采礼乐古事 ,稍稍增辑至五百余篇。

[196]史匈奴列传:往往而聚者百有余戎。

[197]又平准书:式脱身出分,独取畜羊百余。——所引「余」字,零解也。

【4.3.2】二,序数:所以第事物之序也。用法,数先冠以「第」字,率单用,不先所第之名。有时第一代以相当之字,而第二第三则次之。或者单言数以为第者,要皆先于所第之事焉。凡记时,皆不第也。

冠以「第」字。

[198]史贾谊列传:闻河南守吴公治平为天下第一。——此「第一」乃表词,然单用,不先所第之名。

[199]又萧相国世家:平阳侯曹参,身被七十创,攻城略地,功最多,宜第一。——「宜第一」亦单用,而无名以先焉。

[200]又:萧何第一,曹参次之。——同上。犹云「萧何应推第一」也。

[201]汉萧望之传:君课第六裁自脱,何暇欲为左右言!——「第六」解如前。

[202]韩王公墓志铭:其在苏州治称第一。

[203]蜀志诸葛亮传:开府作牧第一。——诸篇名第至二十四,然则凡数皆可第也。

[204]韩王公神道碑铭:第几人必王某也。——「第」字先名者,言当时屈指以次及之也,不若前引者为排次耳。

不冠「第」字。

[205]史平原君列传:王当歃血而定从,次者吾君,次者遂。——先言「王」,「王」之「第一」,不言可知。「次者吾君」,犹云「次于王者吾君」,「次者遂」,犹云「次于吾君者遂」耳。

[206]孟离上:故善战者服上刑,连诸侯者次之,辟草莱任土地者次之。——「上刑」,刑之至重者,「次之」者,次乎上刑也,又「次之」者,次乎其次也。

[207]史货殖列传:故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善者」犹云「最善者」,寓有「第一」之义。诸「其次」,犹云「前事之次」,如此,可蝉联以次至无限数。

[208]史万石君传:奋长子建,次子甲,次子乙,次子庆,皆以驯行孝谨。——「长子」者,「第一子」,以下可递次焉。

单言数以为第者。

[209]史平原君列传:白起小竖子耳,率数万之众,兴师以与楚战。一战而举鄢郢,再战而烧夷陵,三战而辱王之先人,此百世之怨,而赵之所羞,而王弗知恶焉。——此单数先「战」字,以为战之次第者。

[210]左昭七:一命而偻,再命而伛,三命而俯,循墙而走,亦莫余敢侮。——「一」「再」「三」先乎「命」者,所以次其命也。

后人第卷次,则曰「卷一」「卷二」,或曰「卷之一」,「卷之二」,又有言「篇之一」「章之一」者。至论事之次,或云「其一」「其二」,要皆单第以数,而无次第之加;且率用约数法,如云「卷之一」,犹云「诸卷中之第一」也。「其二」者,犹云「其诸事中之第二」也。余可顺推。

凡经传记年记月记日,皆不第也。如:

[211]春秋经隐公三年云:三月庚戌,天王崩。

[212]左传云:三年春王三月壬戌,平王崩,赴以庚戌,故书之。——余皆然矣。

[213]韩上张仆射书:九月一日,愈再拜。——「月」「日」不第如前。

[214]又韦公墓志铭:公去位之明年,江水平堤。——编时于某事之后,古史法也。

[215]又新修滕王阁记:至州之七月,诏以中书舍人太原王公为御史中丞,观察江南西道。

[216]又祭十二郎文:季父愈,闻汝丧之七日。

[217]楚策:发子良之明日,遣昭常为大司马,令往守东地。遣昭常之明日,遣景鲤车五十乘,西索救于秦。——然则以事记时,其句法已古。惟间用「之」字,亦如「卷之一」之为用耳。

[218]左文十七:寡君即位三年,召蔡侯而与之事君。——此不言「即位之三年」,亦无不可。

【4.3.3】三,约数:即子母差分之数。母子皆数,先母后子,「之」字参否无常。母数之后,往往缀一名字为别者。子数或不足焉,藉动字以明之。

[219]史历书‘正闰余’正义:一月之日,二十九日八十一分日之四十三。——「八十一」,分母也,「四十三」,分子也。先母后子,而母后缀以「分日」二名,有偏有正,犹云「八十一分之日」也,明所分也,中参「之」字,常也。此在历书校勘条内。

[220]左隐元: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叁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叁」「五」「九」,皆母也,诸「一」字,皆子也。「叁」后缀以「国」字,志所分也,「五」「九」后不缀自明。母子中参「之」字,常也。

[221]孟尽下:乐正子,二之中,四之下也。①——同前。母后不缀以名者,文已明也。

[222]后汉书律历志:冬至日在斗二十一度四分度之一。

[223]又:是则日行之终,以周除日,得三百六十五四分度之一,为岁之日数。

[224]史天官传:岁行三十度十六分度之七,率日行十二分度之一。——以上所引,母后缀以「度」字,以表所分也。余同上。

[225]后汉律历志:以日周除月周,得一岁周天之数,以日一周减之,余十二十九分之七。

[226]史货殖列传:故关中之地,于天下三分之一,而人众不过什三,然量其富,什居其六。——「十九分之七」与「三分之一」,母后皆缀以「分」字,明所分也。余同上。「不过什三」者,母子皆数,不参「之」字;又「不过」者,明子数之不足也。「过」动字也。「什居其六」,犹云「什分天下之富而居其六分」也,故「其」代字为母,而「六」乃其子也。

[227]论语泰伯云:三分天下有其二。——亦此义也。

[228]韩送廖道士序:郴之为州,在岭之上,测其高下,得三之二焉。——「三之二」,母子皆数,中参「之」字,常也。

[229]又论停选状:不当京师百分之一。

[230]史淮南王传:方今大王之兵众,不能十分吴楚之一,天下安宁,有万倍于吴楚之时。——前两引母数后皆缀以「分」字,又附以「吴楚」者,皆以志所分也。曰「不当」,曰「不能」,以言子数之不足也。

[231]韩黄家贼事宜状:其所存者四分纔一。——「纔」者,仅足也,此亦约分之式也。

[232]史汲郑传:二者无一焉。

[233]又淮阴侯列传:以此参之,万不失一。

[234]韩孔公墓志铭:被雾露毒,相枕藉死,百无一还。

[235]又论天旱人饥状:田种所收,十不存一。——曰「无」曰「不失」曰「不存」,皆参于母子数中,亦常用之式也。盖所以言约分之式尽矣。

[236]又与孟尚书书:所谓存十一于千百,安在其能廓如也?——「存十一于千百」者,犹云「存十于千存一于百」也,即百分之也。参以「于 」字者,「存」字后,是亦一式也。

[237]史张陈列传:胡不赴秦军俱死?且有十一二相全。②

[238]又匈奴列传:卒之堕指者十二三。

[239]又:汉兵物故什六七。

[240]又:得来还,千人一两人耳。

[241]汉赵充国传:初是充国计者什三,中什五,最后什八。

[242]韩平淮西碑:愿归为农者十九。

[243]史历书:子一分,丑三分二,寅九分八,卯二十七分十六,辰八十一分六十四,巳二百四十三分一百二十八,午七百二十九分五百一十二……云云。——诸所引母子数,皆不参「之」字者。

①[221]不属于约分之例。

②[237]引述不全,全文为:‘苟必信,胡不赴秦军俱死?且有十一二相全。’

表词三之七

【4.4】表词者,以决事物之静境也。

首卷论句读之成,必有起、语两词。起词者,为所语也;语词者,所为语也。起词或可隐而不书,而语词则句读之所为语者,不可不书。夫事物之可为语者,不外动、静两境,故动境语以动字,静境语以静字,语词必以动、静之字为之者,常也。动字语词,兹姑不论。静字成为语词,更名曰表词,所以有别也。故曰,表词也,所以决事物之静境也。

【4.4.1】静字而为表词,必置起词之后。后之者,即决为如斯之口气也。口气决而意达,意达而句读成矣。其句读之起词,名、代、顿、豆无论也,而表词则概为静字。然有以名字与顿、豆为之者,则必用若静字然。

表词为静字。

[244]孟万下:故闻柳下惠之风者,鄙夫宽,薄夫敦。——「鄙夫」「薄夫」鶛就也,而为起词;「宽」「敦」两静字,各置其后以为表词,此两句犹云「鄙夫柳下惠之风即宽矣,薄夫闻柳下惠之风即敦矣。」故「宽」「敦」两字,所以决言闻风之效有如此者。

[245]又告下:长君之恶其罪小,逢君之恶其罪大。——句法同上。「罪」字名也,而为起词,「小」「大」各附于后以为表词。

[246]又滕上:孟子道性善。——「性」名也,起词,「善」附于后为其表词。「性善」两字,「道」字之止词也。

[247]又万上:孰谓子产智囊?——解同前句。

[248]又告上:彼长而我长之,非有长于我,犹彼白而我白之,从其白于外也。——「彼」代字,起词,「长」其表词也,「彼白」两字仿此,皆句也。①「长之」「白之」则动字矣。②

[249]又尽上:独孤臣孽子,其操心也危,其虑患也深,故达。——「孤臣孽子」,名也,起词,「危」「深」其表词也。「其操心也」「其虑患也」两读,自为起、语两词,一以言危于何事,一以言深于何事也。犹云「独孤臣孽子,危于橾心,深于虑患,故达也。」

[250]又:其进锐者其退速。——「其进」「其退」皆豆也,而为起词,「锐」「速」其表词也。

[251]又滕上:然而夷子葬其亲厚,则是以所贱事亲也。——「夷子葬其亲」起词,豆也,「厚」其表词也。

[252]又梁是:海内之地,方千里者九。——「方千里者」起词,豆也,「九」其表词也。

以上所引,皆出孟子,如是句法,最为习用,即一书已不胜矣,学者所当悉心玩索者也。所引者句,皆以为表词,而起词有名焉,有代字焉,有豆焉,下更引他书明之。

同部

其它

班马字类
御制题影宋钞班马字类 采摭欣传檇李娄居然影宋似雕锼荀袁原未范围出班马借因奥窔求喜此朝弦而暮诵嘉伊逺绍更旁搜披翻快处縁恶防笑异东坡大白浮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十 班马字类 小学类二【字书之属】提要 【臣】等谨案班马字类五卷宋娄机撰前有楼钥序称为史汉字类案司马在前班固在后倒称班马起于杜牧之诗于义未协似宜从钥序之名然机跋实自称班马今姑仍之其书采史记汉书所载古字僻字以四声部分编次虽与文选双字两汉博闻汉隽诸书大概畧同而考正训诂辨别音声于假借通用诸字胪列颇详实有禆于小学非仅供词藻挦撦也惟其中有如降古音洪眉古作睂之类可以不载者亦有如璇玑玉衡本尚书袀服振振本左传之类不得以
别雅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十 别雅 小学类二【字书之属】提要 臣等谨案别雅五卷 国朝呉玉搢撰玉搢字山夫山阳人廪贡生官凤阳县训是书取字体之假借通用者依韵编之各注所出而为之辨正于考古深为有功惟是古人用字有同声假借有转音变异有别体重文同声转音均宜入之此书至于鄷一作岐丰之类则乃岐之本字説文明云一作岐实属重文偶然别体説文玉篇以后累千盈百何可胜收未免自乱其例又征引虽博而挂漏亦伙即以开卷东冬二韵覈之若大戴礼一室而有四户八聪聪即窗楚词九叹登逄龙而下陨兮注古本逄即荀子荣辱篇引诗下国骏蒙注今诗作骏厐庄子盗跖篇士皆头突鬓注本作鏠呉越春秋呉王夀梦使公子盖余烛佣注左佣作
尔雅
尔雅 释诂第一 释言第二 释训第三 释亲第四 释宫第五 释器第六 释乐第七 释天第八 释地第九 释丘第十 释山第十一 释水第十二 释草第十三 释木第十四 释虫第十五 释鱼第十六 释鸟第十七 释兽第十八 释畜第十九 释诂第一 初、哉、首、基、肇、祖、元、胎、俶、落、权舆,始也。 林、烝、天、帝、皇、王、后、辟、公、侯,君也。 弘、廓、宏、溥、介、纯、夏、幠、厖、坟、嘏、丕、奕、洪、诞、戎、 骏、假、京、硕、濯、訏、宇、穹、壬、路、淫、甫、景、废、壮、冢、简、 、昄、晊、将、业、席,大也。 幠、厖,有也。 迄、臻、极、到、赴、来、吊、艐、格、戾、怀、摧、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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