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儒藏 · 春秋

春秋公羊传注疏

53 万字 · 约 25 小时 2 分钟 · 23 / 68

会员可开白话

有差”。

○解云:即宣五年“叔孙得臣卒”,注云“不日者,知公子遂欲弑君,为人臣知贼而不言,明当诛”,则得臣与遂不宜相隐,是以罪之。今庆父季友亲则亲矣,得相首匿,是以舍之,故言当与叔孙得臣有差矣。

恶乎归狱?归狱仆人邓扈乐。曷为归狱仆人邓扈乐?据师还也。

○恶,音乌。扈乐,音洛,或如字。

[疏]注“据师还也”。

○解云:即庄八年“秋,师还”,传云“还者何?善辞也。此灭同姓,何善尔?非师之罪也”,注云“明君之使,重在君”。然则庄八年尊者使师灭同姓,而归善於师,今则尊者使乐杀子般,而反归恶於乐,故难之。

庄公存之时,乐曾淫于宫中,子般执而鞭之。庄公死,庆父谓乐曰:“般之辱尔,国人莫不知,盍弑之矣。”使弑子般,然后诛邓扈乐而归狱焉。杀邓扈乐不书者,微也。

○曾,才能反。盍,户腊反。

[疏]“乐曾淫于宫中”。解云:即《左氏传》云“雩,讲於梁氏,女公子观之,圉人荦自墙外与之戏”也者,得与此合。

季子至而不变也。至者,闻君弑,从家至朝,季子知乐势不能独弑,而不变正其真伪。

齐人救邢。

夏,六月,辛酉,葬我君庄公。

秋,八月,公及齐侯盟于洛姑。时庆父内则素得权重,外则出奔彊齐,恐为国家祸乱,故季子如齐闻之,奉闵公讬齐桓为此盟。下书归者,使与君致同。主书者,起讬君也。

[疏]注“故季子如齐闻之”。

○解云:正以下经云“季子来归”,故知时如齐矣。

○注“书君”至“致同”。

○解云:正以大夫归例不书而下经书归故如此解也。。

○注主书者,起讬君也。

○解云:谓主书此盟,又下文即书“季子来归”者,欲起季子讬君于齐侯矣。所以不书公至自洛者,桓之会不致故也。

季子来归。其称季子何?据如陈名不称季,卒不称子。

[疏]注“据如陈名不称季”。

○解云:即庄二十七年“公子友如陈,葬原仲”是也。

○注“不称子”。

○解云:即僖十六年“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卒”是也。

贤也。嫌季子不探诛庆父有甚恶,故复於讬君安国贤之。所以轻归狱,显所当任,达其功。不称季友者,明齐继鲁,本感洛姑之讬,故令与高子俱称子,起其事。

○令,力呈反。

[疏]注“嫌季”至“贤之”。

○解云:嫌有赵盾不诛赵穿而获弑君之恶,故曰甚恶也。

○注“所以”至“其功”。

○解云:所以轻归狱者,欲轻季子往前纵庆父归狱之过矣。言显所当任者,谓书曰季子来归,明讬君而还,欲显当存国之任矣。言达其功者,欲达其存国之功矣。

○注“不称”至“其事”。

○解云:以僖十六年卒时称季友,故决之。但当称季,足得起其贤,而称子者,见义故也,何者?案下二年“冬,齐高子来盟”,传云“高子者何?齐大夫也”,“何以不名?喜之也。何喜尔?正我也。其正我奈何?庄公死,子般弑,闵公弑,比三君死,旷年无君,设以齐取鲁,不兴师,徒以言而巳矣。桓公使高子将南阳之甲,立僖公而城鲁”,“鲁人至今以为美谈,曰:尢望高子也”。然则齐侯所以遣高子存鲁而立君继之者,由此洛姑之讬,故令季子与高子同称子,起见其事矣。

其言来归何?据召归不书,隐如言至。

[疏]注“据召归不书”。

○解云:即庄二十七年“公子友如陈,葬原仲”,庄三十二年传云“庄公召季子,季子至而授之以国政”,彼注云“至不书者,内大夫出与归不两书”是也。

○注“隐如言至”。

○解云:即昭十四年“隐如至自晋”是也。

喜之也。季子来归则国安,故喜之。而变至加录云尔,盖与贤相起。言归者,主为喜出。言来者,起从齐自外来。盟不日,公不致者,桓之盟不日,其会不致,信之也。

○主为,于伪反,下文注皆同。

[疏]注“盖与贤相起”。

○解云:谓称字所以贤之,亦见其喜矣。变至言归,所以喜之,亦起其贤,故云与贤相起耳。

○注“桓之盟不日”至“之也”。

○解云:庄十三年传文。

冬,齐仲孙来。齐仲孙者何?公子庆父也。公子庆父,则曷为谓之齐仲孙?系之齐也。曷为系之齐?据栾盈出奔楚,还不系楚。

[疏]“齐仲孙者何”。

○解云:欲道齐人,经不言使;欲言己臣,而继于齐,故执不知问。

○注“据栾”至“不系楚”。

○解云:即襄二十一年“秋,晋栾盈出奔楚”,至襄二十三年夏,“栾盈复入于晋,入于曲沃”是也。

外之也。曷为外之?据俱出奔远也。《春秋》为尊者讳,为闵公讳受贼人也。为亲者讳,为季子亲亲而受之,故讳也。

[疏]注“为季”至“讳也”。解云:谓季子是闵公之亲亲,而反受其贼,故为讳耳。

为贤者讳。以季子有遏牙不杀庆父之贤,故为讳之。子女子曰:“以‘春秋’为《春秋》,以史记氏族为《春秋》,言古谓史记为“春秋”。

[疏]注“以史记氏族为《春秋》”。

○解云:谓以史记人之氏族而为《春秋》。

○注“言古”至“春秋”。

○解云:夫子脩史记为《春秋》。今言以“春秋”为《春秋》,则史记旧有“春秋”之名,是言古者谓史记为“春秋”矣。

齐无仲孙,其诸吾仲孙与?”齐有高国崔,鲁有仲孙氏,亦足以知鲁仲孙。言仲孙者,以后所氏起其事明。主书者,贼不宜来,因以起上如齐,实杀君出奔。

○子女子,音汝。

[疏]注“齐有高国崔”。

○解云:即国夏、高固、高张、崔杼之属是矣。

○注“鲁有仲孙氏”。

○解云:即仲孙蔑仲孙羯之属是也。

○注“主书”至“出奔”。

○解云:正以经书其来,见不宜来,则知上如齐者,是其犯罪而去矣。庄三十二年冬,“公子庆父如齐”者,即上如齐之经矣。

二年,春,王正月,齐人迁阳。不为桓公讳者,功未足以覆比灭人之恶也。

[疏]“春,王正月,齐人迁阳”。

○解云:庄十年“三月,宋人迁宿”,彼注云“月者,迁取王封,当与灭人同罪”。然则《春秋》之例,大国之迁例月,小国书时,即僖三十一年“十有二月,卫迁于帝丘”;昭九年春,“许迁千夷”之属是也。而今阳为小国,齐人迁之,亦是迁取王封,当与灭人同罪,故云月矣。云云之说,在庄十年。

○注“不为”至“恶也”。

○解云: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庄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今迁取王封,因而臣之,虽当时未灭,终不得在,故云比灭人之恶矣。如此注者,正决僖十七年“夏,灭项”,传云“孰灭之?齐灭之。曷为不言齐灭之?为桓公讳也。《春秋》为贤者讳”,“桓公尝有继绝存亡之功,故君子为之讳”。然则彼经不言齐,而此言齐人,故决之。

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其言吉何?据禘于大庙不言吉。

○吉禘,大计反。大庙,音泰,下同。

[疏]注“据禘”至“言吉”。

○解云:即僖八年“七月,禘于大庙,用致夫人”是也。

言吉者,未可以吉也。都未可以吉祭。经举重,不书禘于大庙,嫌独庄公不当禘,于大庙可禘者,故加吉,明大庙皆不当。

[疏]注“都未可以吉祭”。

○解云:在三年之内,庄公及始祖之庙,皆未可以吉祭,故言都尔。

○注“经举重不书”。解云:《春秋》之义,常事不书,有善恶者,乃始录而美刺之。今既巳举重,特书于庄公,不书于大庙,则嫌庄公一庙独不当禘,大庙便可禘矣。然庄公卑于始祖,而言举重者,言三年之内作吉祭之时,庄公最不宜吉,故言举重,不谓庄公尊于始祖也。

曷为未可以吉?据三年也。

[疏]注“据三年也”。

○解云:庄三十二年八月公薨,至今年五月,巳入三年之竟,故言据三年也。

未三年也。礼,禘祫从先君数,朝聘从今君数,三年丧毕,遭禘则禘,遭祫则祫。

○君数,所主反,下同。祫,音洽。

[疏]“未三年也”。

○解云:谓未满二十五月也。

○注“礼,禘祫从先君数”。

○解云:谓为禘祫之祭,合从先君死时日月而数之,若满三年已后,遭禘则禘,遭祫即祫耳。

○注“朝聘从今君数”。

○解云:谓从今君即位以后,数其年岁,制为朝聘之数。

三年矣,曷为谓之未三年?三年之丧,实以二十五月。时庄公薨至是適二十二月,所以必二十五月者,取期再期,恩倍,渐三年也。孔子曰:“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礼?士虞》记曰:“期而小祥,曰荐此常事。又期而大祥,曰荐此常事。中月而禫,是月也,吉祭尢未配。”是月者,二十七月也。传言二十五月者,在二十五月外可不讥。

○取期,音基,下同。禫,大感反。

[疏]注“所以”至“三年也”。

○解云:二十五月,是再期矣,故曰取期再期矣。父母之丧,倍於期者之恩,正当其礼数,故曰其恩倍矣。言渐三年也者,谓二十五月渐得三年之竟,故云渐三年也。义如得渐二君之遗教。

○注“礼士”至“常事”。

○解云:彼注云“小祥,祭名。祥,吉也”,“古文期皆作基”;“常者,期而祭礼。古文常为祥”。

○注“又期”至“祥事”。

○解云:亦彼文。注“中月而禫,是月也,吉祭尢未配”者。

○解云:亦彼文。彼注云“中,尢间也。禫,祭名也。与大祥间一月,自丧至此凡二十七月。禫之为言澹澹然平安意也”,“是月,是禫月。当四时之祭月则祭,尢未以某妃配某氏,哀未忘也”。

其言于庄公何?据禘于大庙不言周公,祫僖公不言僖宫。

[疏]注“据禘”至“周公”。

○解云:即僖八年“秋,七月,禘于大庙,用致夫人”是也。

○注“祫僖”至“僖宫”。

○解云:祫僖公不言僖宫,定八年“从祀先公”,传云“从祀者何?顺祀也。文公逆祀,去者三人。定公顺祀,叛者五人”,彼注云“谏不以礼而去曰叛”,云“不书禘者,后祫亦顺,非独禘也”。“不言僖公者,闵公亦得其顺”,是其祫僖公不言僖公者,即文二年“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僖公”,传云“大事者何?大祫也”者是也。

未可以称宫庙也。时闵公以庄公在三年之中,未可入大庙,禘之于新宫,故不称宫庙,明皆非也。曷为未可以称宫庙?据言禘也。

[疏]注“据言禘也”。

○解云:正以禘是吉祭之称,既得言禘,何故不得称宫庙?故难之。

在三年之中矣。当思慕悲哀,未可以鬼神事之。

[疏]注“未可以鬼神事之”。

○解云:正言以宫庙者,鬼神居之之称故也。

吉禘于庄公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不三年也。与讬始同义。

[疏]注“与讬始同义”。

○解云:案隐二年“九月,纪履緰来逆女。外逆女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不亲迎也。始不亲迎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乎此?讬始焉尔。曷为讬始焉尔?《春秋》之始也”。然则此亦宜云始不三年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乎此?讬始焉尔。曷为讬始焉尔?《春秋》之始也,故云与讬始同义矣。而传不言讬始,尽省文,从可知也。

秋,八月,辛丑,公薨。公薨何以不地?隐之也。何隐尔?弑也。孰弑之?庆父也。杀公子牙,今将尔,季子不免。庆父弑二君,何以不诛?将而不免,遏恶也。既而不可及,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也。与不探其情同义。不书葬者,贼未讨。

○弑,音试,下及注同。

[疏]“公薨何以不地”。

○解云:隐十一年传云“公薨何以不地”,注云“据庄公薨于路寝”。然则此传云“公薨何以不地”者,亦据庄公,但从彼注省文故也。

○注“与不”至“同义”。

○解云:即上元年传云“孰弑子般?庆父也。杀公子牙,今将尔,季子不免。庆父弑君何以不诛?将而不免,遏恶也。既而不可及,因狱有所归,不探其情而诛焉,亲亲之道也”。

○注“不书葬贼未讨”。

○解云:即隐十一年“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传云“何以不书葬?隐之也。何隐尔?弑也。弑则何以不书葬?《春秋》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为无臣子也”是也。而言未者,欲道於后讨得之。即僖元年传“於是杭辀经而死”者是也。

九月,夫人姜氏孙于邾娄。为淫二叔、杀二嗣子出奔。不如文姜于出奔贬之者,为内臣子明其义,不得以子绝母。凡公夫人奔例日,此月者,有罪。

[疏]注“不如文姜”至“绝母”。

○解云:庄元年“三月,夫人孙于齐”,传云“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贬。曷为贬?与弑公也”,是於出时贬之之文也。为内臣了明其义,不得以子绝母者,正谓此处见其义而巳。不谓此夫人卒,竟不绝也。故僖元年“夫人氏之丧”,传云“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贬。曷为贬?与弑公也。然则曷为不於弑焉贬?贬必以其重者,莫重乎以其丧至也”者,是其亦贬之矣。

○注“凡公”至“有罪”。

○解云:正以昭二十五年“九月,己亥,公孙于齐”而书日,则知夫人之孙亦宜然。而此及文姜之孙皆书月,案此二人皆有罪,故如此注之耳。

公子庆父出奔莒。庆父弑二君,不当复见。所以复见者,起季子缓追逸贼也。不日者,内大夫奔例,无罪者日,有罪者月;外大夫奔例皆时。

○当复,扶又反,下同。见,贤偏反,下文“复见”同。

[疏]注“庆父”至“逸贼也”。

○解云:知弑父之人不合复见者,正见宣六年“春,晋赵盾、卫孙免侵陈”,传云“赵盾弑君,此其复见何”,复注云“据宋督、郑归生、齐崔杼弑其君,后不复见”;传又曰“亲弑君者,赵穿也”,彼注云“复见赵盾者,欲起亲弑者赵穿,非盾”是。

○注“不日者”至“皆时”。

○解云:襄二十三年“冬,十月,乙亥,臧孙纥出奔邾娄”,是无罪书日也。其有罪书月者,即昭十二年“冬,十月,公子整出奔齐”之属,及此文皆是。而文八年“公孙敖如京师,不至复。丙戌,奔莒”,案传云“不可使往也”。则是有罪,而书丙戌者,彼注云:“日者,嫌敖罪明,则起君弱,故讳使若无罪”者是也。其外大夫奔例皆时者,不问有罪与无罪,即襄二十七年夏,“卫侯之弟缚出奔晋”;二十八年“夏,卫石恶出奔晋”,“冬,齐庆封来奔”之属是也。

冬,齐高子来盟。高子者何?齐大夫也。以有高傒也。

[疏]“高子者何”。

○解云:欲言齐侯,而经称子;欲言大夫,名不书见经,故执不知问。

○注“以有高傒也”。

○解云:即庄二十二年“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傒盟于防”是也。

何以不称使?据郑伯使其弟语来盟。

[疏]注“据郑”至“来盟”。

○解云:在桓十四年夏。

我无君也。时闵公弑,僖公未立,故正其义,明君臣无相適之道也。《春秋》谨於别尊卑,理嫌疑,故绝去使文,以起事张例,则所谓君不使乎大夫也。

○别,彼列反。故绝去,起吕反,下“欲去”同。

[疏]注“所谓君不使乎大夫也”。

○解云:成二年“齐侯使国佐如师”之下传云“君不行使乎大夫。此其行使乎大夫何?佚获”是也。

然则何以不名?据国佐盟名。

[疏]注“据国佐盟名”。

○解云:即成二年“及国佐盟于袁娄”者是也。喜之也。何喜尔?正我也。其正我奈何?庄公死,子般弑,闵公弑,比三君死,旷年无君。与旷年无君无异。

[疏]注“与旷年无君无异”。

○解云:正以庄公死时子般即位,子般弑后闵公即位,闵公弑后僖公即位,君常不绝。而传言“旷年无君”者,正以三年之内,三君比死,与旷年无君无异,非实无君也。

设以齐取鲁,曾不兴师,徒以言而已矣。设时势然。桓公使高子将南阳之甲,南阳,齐下邑。甲,革,皆铠胄也。

○革,更百反。铠,苦爱反。胄,直又反。立僖公而城鲁。或曰自鹿门至于争门者是也。或曰自争门至于吏门者是也,鲁人至今以为美谈,曰:犹望高子也。久阔思相见者,引此为喻,美谈至今不绝也。立僖公城鲁不书者,讳微弱。喜而加高子者,美大齐桓继绝于鲁,故尊其使,起其功,明得子续父之道。

○鹿门,鲁南城东门也。

○其使,所吏反。

[疏]注“明得”至“之道”。

○解云:凡人子之道,宜继祖祢之功不绝之。今桓公继于鲁,正得续父功德之义,故尊其使而称子耳。言明其得人子续其人父功德之道也。

十有二月,狄入卫。

郑弃其师。郑弃其师者何?连国者,并问称国。

[疏]“郑弃其师者何”。

○解云:正以言异常例,故执不知问。

恶其将也。以言弃师。

○恶其,乌路反,下及注同。将也,子匠反,下同。郑伯恶高克,使之将,逐而不纳,弃师之道也。郑伯素恶高克,欲去之无由,使将师救卫,随后逐之,因将师而去。其本虽逐高克,实弃师之道,故不书逐高克,举弃师为重,犹赵盾加杀也。不解国者,重众从国体录可知。系闵公篇于庄公下者,子未三年,无改於父之道,传曰“则曷为於其封内三年称子”,“缘孝子之心,则三年不忍当也”。

○盾,徒本反。

[疏]注“犹赵盾加弑”。

○解云:谓实逐克,但举弃师为重;实赵穿弑君,但举加弑为重相似。赵盾加弑在宣二年。

○注“子未三年”。

○解云:谓庄三十二年八月薨,至闵二年八月薨时,始二十五月,故曰未三年也。

○注“传曰”至“忍当也”。

○解云:文九年传文也。

僖公卷十(起元年,尽七年)

僖公卷十(起元年,尽七年)

元年,春,王正月。公何以不言即位?据文公言即位。继弑君,子不言即位。此非子也,其称子何?僖公者,闵公庶兄。据闵公继子般,传不言子。

○弑,申志反。臣子一例也。僖公继成君,闵公继未逾年君。礼,诸侯臣诸父兄弟,以臣之继君,犹子之继父也,其服皆斩衰,故传称臣子一例。

○衰,七雷反。

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救不言次,此其言次何?据夏师救齐不言次。

○聂,女涉反。

[疏]注“据夏”至“言次”。

○解云:即下十八年“夏,师救齐”是也。

不及事也。不及事者何?邢已亡矣。刺其救急舒缓,使至於亡,故录之止次以起之。

[疏]“不及事者何”。

○解云:正以次者,閒暇之名,而言不及事,似於义违,故执不知问。

孰亡之?盖狄灭之。以上有狄伐邢。

[疏]注“以上有狄伐邢”者,解云:即庄三十二年冬,“狄伐邢”者是。

曷为不言狄灭之?据狄灭温言灭。

[疏]注“据狄灭温言灭”者,解云:即下十年春。“狄灭温。温子奔卫”者是。

为桓公讳也。曷为为桓公讳?据徐人取舒,晋灭夏阳,楚灭黄皆不讳。

○为桓,于伪反,下“为桓”、“曷为”,并下注“为讳”、“为桓”、“为肉”、“为僖”皆同。夏,户雅反。

[疏]注“据徐人取舒”。解云:即下三年夏,“徐人取舒”者是也。

○注“晋灭夏阳”。解云:即下二年“虞师、晋师灭夏阳”是也。

○注“楚灭黄”。

○解云:即下十二年“夏,楚人灭黄”是也。然即彼三事,皆不为桓公讳者,取舒之下,何氏云“不为桓讳者,刺其不救也”是也。今此实救,故为之讳耳。

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桓公不能救,则桓公耻之。故以为讳,所以醇其能以治世自任而厚责之。

[疏]“上无”至“方伯”。

○解云:“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庄四年何氏云“有而无益于治日无,犹《易》曰‘阒其无人’”者是也。

○注“以治出自任”者,犹言以天子治世为已任矣。

曷为先言次,而后言救?据叔孙豹先言救。

[疏]注“据叔”至“言救”。

○解云:即襄二十三年“秋,齐侯伐卫,遂伐晋。八月,叔孙豹帅师救晋,次于雍榆”是也。

君也。叔孙豹,臣也。当先通君命,故先言救。今此先言次,知实诸侯。

○君则其称师何?不与诸侯专封也。故没君文,但举师而巳。

○曷为不与?据狄灭之,为桓公讳。实与,不书所封归是也。

[疏]注“不书”至“是也”。

○解云:昭十三年秋,“蔡侯庐归于蔡。陈侯吴归于陈”,传云“此皆灭国也,其言归何?不与诸侯专封也”,彼注云“故使若有国自归者也。名者,专受其封当诛”。然则彼经书所封归,是不与楚专封,则知此经不书所封归者,与齐桓专封明矣。若书所封归,宜言邢侯归于邢矣。

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据实与也。

同部

其它

陈氏春秋后传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春秋后传 春秋类 提要 【臣】等谨按春秋后传十二卷宋陈傅良撰傅良字君举【案傅良或作傅良诸本误有异同然其字曰君举则为傅説举于版祝之义故今定为传字】号止斋温州瑞安人乾道八年进士官至中书舎人寳谟阁待制諡文节事迹具宋史本传是编有其门人周勉跋称傅良为此书脱稿而病学者欲速得其书俾佣书传冩其已削者或留其帖于编増入是正者或揭去弗存是今所传已非傅良完本矣赵汸春秋集传自序于宋人説春秋者最推傅良称其以公谷之説参之左氏以其所不书实其所书以其所书推其所不书得学春秋之要在三传后卓然名家而惜其悮以左氏所録为鲁史旧文而不知防书有体夫子所据以加笔削者左氏亦未之见左
程氏春秋或问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程氏春秋或问目録 春秋类 卷一 隐公 卷二 桓公 卷三 庄公 闵公 卷四 僖公 卷五 文公 卷六 宣公 卷七 成公 卷八 襄公 卷九 昭公 卷十 定公 哀公 【臣】等谨案春秋或问十卷元程端学撰端学既辑春秋本义复歴举诸说之得失以明去取之意因成此书与本义相辅而行者也其掊击诸说多否少可于张洽之传攻之尤力然如论春秋不当以一字为褒贬论春秋多笔削以后之阙文论春秋不书祥瑞论春秋灾异不当强举其事应皆具有卓识其他持论亦多正大惟谓左氏事实多出伪撰又坚主夏时之说力诋左氏王周正传虽至于春书无冰亦以为建寅之月而穿凿周礼豳诗以解之不知左氏周人说经或有未确记事未
春秋稗疏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春秋稗疏 春秋类 提要 【臣】等谨案春秋稗疏二卷 国朝王夫之撰夫之有周易稗疏别著录是编论春秋书法及厯象典制之类仅十之一而考证地理者十之九其论书法谓闵公元年书季子仲孙髙子皆不名乃闵公幼弱聴国人之所为故从国人之尊称然考襄公之立实止四嵗昭公之出亦非一年均未闻以君不与政书事或有变文何独闵公见存乃从国人立义其论春秋书戎皆指徐戎斥杜预陈留济阳东有戎城之非且谓曹卫之间不应有戎证以费誓似乎近理然戎与诸国错处实非一种观经书追戎济西则去曹近而去徐逺至于凡伯聘鲁归周而戎伐之于楚丘则凡伯不涉徐方徐戎亦断难越国安得谓曹卫之间戎不杂居如此之类固未免失之臆断以至
春秋公羊传注疏原文及白话翻译在线阅读|中华古籍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