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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 · 春秋

春秋公羊传注疏

53 万字 · 约 25 小时 2 分钟 · 26 /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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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心,依古不肯盟,故言逃归,所以抑一人之恶,申众人之善,故云尔。

楚人灭弦,弦子奔黄。

○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此象齐桓德衰,是后楚遂背叛,狄伐晋灭温,晋里克比弑其二君。

○比弑,申志反。

[疏]注“楚遂背叛”。

○解云:即下六年“秋,楚人围许”之属是也。

○注“狄伐晋灭温”。

○解云:即下八年“夏,狄伐晋”;十年春,“狄灭温”之属是也。

○注“晋里克比弑其二君”。

○解云:即下九年“晋里克弑其君之子奚齐”;十年春,“晋里克弑其君卓子”是也。

冬,晋人执虞公。虞已灭矣,其言执之何?据灭言以归。上传云“四年反取虞”,知去灭,变以归言执。

○去,起吕反,下同。

[疏]注“据灭言以归”。解云:即定六年“郑游帅师灭许,以许男斯归”之属是也。

○“上传”至“取虞”。

○解云:在上二年。

○注“知去”至“言执”。

○解云:注言此者,欲解传家得知虞已灭矣之义耳。

不与灭也。曷为不与灭?灭者,亡国之善辞也。言灭者,王者起当存之,故为善辞。灭者,上下之同力者也。言灭者,臣子与君戮力一心,共死之辞也。不但去灭,复去以归,言执者,明虞公灭人以自亡,当绝,不得责不死位也。晋称人者,本灭而执之,不以王法执治之,故从执无罪辞也。虞称公者,夺正爵,起从灭也。不从灭例月者,略之。

○戮,音六,又作“勠”,力彫反。

六年,春,王正月。

夏,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伐郑,围新城。邑不言围,此其言围何?彊也。恶桓公行霸,彊而无义也。郑背叛,本由桓公过陈不以道理,当先脩文德以来之,而便伐之,彊非所以附疏。

○彊也,其良反。

秋,楚人围许,诸侯遂救许。

冬,公至自伐郑。事迁於救许,以伐郑致者,举不得意。

[疏]注“事迁”至“得意”。

○解云:庄六年传云“得意致会,不得意致伐”。今此以伐致,故云举不得意。然伐郑救许,皆不得意,故以伐致,或者但伐郑不得意,兵将复用於郑,故举其不得意者言之,即下七年“春,齐人伐郑”是也。

七年,春,齐人伐郑。

○夏,小邾娄子来朝。至是所以进称爵者,时附从霸者,朝天子,旁朝罢,行进,齐桓公白天子进之,固因其得礼,著其能以爵通。

[疏]注“至是”至“爵者”。

○解云:如此注者,欲决庄五年“秋,倪黎来来朝”之文。

○注“时附”至“爵通”。

○解云:正以得进而称爵,故如此解。小邾娄子朝天子不书者,例所不录也。今朝鲁而谓之旁朝者,正以诸侯之法,五年一朝天子,但是常事,故不书之。欲对朝王为正朝,故谓之旁朝。案隐十一年“滕侯、薛侯来朝”,皆以其来朝新王,故进称侯。今此知不由朝新王而得进者,正以僖公非受命之王故也。

郑杀其大夫申侯。其称国以杀何?据晋侯杀其世子申生称侯。

[疏]注“据晋”至“称侯”。

○解云:在上五年春。称国以杀者,君杀大夫之辞也。诸侯国体,以大夫为股胘,士民为肌肤,故以国体录。

秋,七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世子款、郑世子华盟于甯毋。

○款,苦管反。毋,音无,或音某。

曹伯般卒。

公子友如齐。

冬,葬曹昭公。

僖公卷十一(起八年,尽二十一年)

僖公卷十一(起八年,尽二十一年)

八年,春,王正月,公会王人、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陈世子款、郑世子华盟于洮。王人者何?微者也。曷为序乎诸侯之上?先王命也。衔王命会诸侯,诸侯当北面受之,故尊序於上。时桓公德衰,甯毌之盟常会者不至,而陈、郑又遣世子,故上假王人之重以自助。

○洮,他刀反。

[疏]注“甯毌”至“不至”。

○解云:在上七年传也。其常会者不至,正以卫侯、许男巳下不至也。

○注“而陈”至“世子”。

○解云:即世子款、世子华之属是也。

郑伯乞盟。乞盟者何?处其所而请与也。以不序也。

[疏]“乞盟者何”。

○解云:正以盟是常事,自应得与今而言乞,故执不知问。

其处其所而请与奈何?盖酌之也。酌,挹也。时郑伯欲与楚,不肯自来盟,处其国,遣使挹取其血而请与之约束,无汲汲慕中国之心,故抑之使若叩头乞盟者也。不录使者,方抑郑伯,使若自来也。不盟不为大恶者,古者不盟也。

○遣使,所吏反,下“录使”同。

[疏]注“不盟不为大恶”。

○解云:知非大恶者,正以郑伯不贬不绝故也。若其是大恶,宜如陈佗之贬爵而书名也。知古者不盟者,桓三年传云“古者不盟,结言而退”是也。

夏,狄伐晋。

秋,七月,禘于太庙,用致夫人。用者何?用者不宜用也。致者何?致者不宜致也。禘用致夫人,非礼也。以致文在庙下,不使入庙,知非礼也。礼,夫人始见庙,当特祭,而因禘诸公庙见,欲以省烦劳,不谨敬,故讥之。不日者,下用失礼明。

○大,音泰。始见,贤遍反,下同。省,所景反。

[疏]“用者何”。

○解云:欲言失礼,而经不明;欲言得礼,而文言用,故执不知问。

○“致者何”。

○解云:见夫见庙礼当特祭,禘而言致,故执不知问。

○注“礼夫”至“特祭”。

○解云:正以三月见庙,见庙期限,明其不得因事为之,故知然也。

○注“不日”至“礼明”。

○解云:正以隐五年“考仲子之宫”下,注云“失礼鬼神例日”。然则此亦失礼,而不书日,故知用在庙下,失礼已明,不劳举日也。

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贬,曷为贬?据夫人姜氏入不贬。

[疏]注“据夫”至“不贬”。

○解云:即庄二十四年“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是也。

讥以妾为妻也。以逆不书,入庙当称妇姜,而称夫人者,夫人当坐篡嫡也。妾之事嫡,犹臣之事君同。

○篡嫡,初患反;下音的,下同。

[疏]“以逆”至“不书”。

○解云:欲道传家知以妾为妻者,正以初逆不书,与桓、庄之属夫人文异故也。

○“入庙当”至“嫡也”。

○解云:言入庙当称妇者,正以妇者,服也,对舅姑服从之辞也。今而称夫人,作不服之称,明其有篡嫡之心,欲得为夫人,是以称之曰夫人,见其当有篡嫡之罪矣。犹如桓、宣篡弑得即位,是以《春秋》亦如其意,书其即位,明其本意耳。

○注“妾之事嫡,犹臣之与君同”。

○解云:注言此者,欲道妾之篡嫡欲得为夫人,而《春秋》书之曰夫人,犹如臣子篡君欲得即位,而《春秋》亦书其即位之义矣。

其言以妾为妻奈何?盖胁于齐媵女之先至者也。以不致楚女,及夫人至皆不书也。僖公本聘楚女为嫡,齐女为媵,齐先致其女,胁僖公使用为嫡,故致父母辞言致。不书夫人及楚女至者,起齐先致其女,然后胁鲁立也。楚女未至而豫废,故皆不得以夫人至书也。

[疏]注“僖公”至“为媵”。

○解云:《春秋说》文。

○注“故从”至“言致”。

○解云:即成九年“夏,季孙行父如宋致女”是也。

○注“起齐”至“书也”。

○解云:皆欲道若齐女未至,而已胁鲁之时,可以书其至。今先致其女,乃后胁鲁为夫人,其初至之时乃为媵妾,是以不得书其至矣。

冬十有二月,丁未天王崩。惠王也。

九年,春,王三月,丁丑,宋公御说卒。何以不书葬?为襄公讳也。襄公背殡出会宰周公,有不子之恶,后有征齐忧中国尊周室之心,功足以除恶,故讳不书葬,使若非背殡也。

○说,音悦。为襄,于伪反,下注“为天”、“为桓”皆同。

[疏]“何以不书葬”。解云:正以隐十一年“公薨”之下,传云“何以不书葬”,彼注云“据庄公书葬”。然则彼巳有解,故不重释。

○注“襄公”至“周公”。

○解云:在下经文。

○注“后有”至“殡也”。

○解云:即下十八年传云“曷为不使齐主之?与襄公之征齐也”,桓公死,竖刀、易牙争权不葬,为是故伐之也”,是为齐之文也。

夏,公会宰周公、齐侯、宋子、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葵丘。宰周公者何?天子之为政者也。宰,犹治也,三公之职号尊名也。以加宰,知其职大尊重,当与天子参听万机,而下为诸侯所会,恶不胜其任也。宋未葬不称子某者,出会诸侯,非尸柩之前,故不名。

○恶不,乌路反。胜,音升。

[疏]“宰周公者何”。

○解云:欲言三公,而文加宰;欲言卿士,经书周公,故执不知问。

○注“宰犹治也”。

○解云:正以宰者,和治之名,得为治事之义。

○注“而下”至“其任也”。

○解云:如此注者,欲决上五年首戴之会,总序诸侯,乃言会王世子。若以世子为会主,致诸侯于此,会而会之然也。今此宰周公,文与彼异,故知下为诸侯所会。

○注“宋未葬”至“不名”。

○解云:庄三十二年传云“君存称世子,君薨称子某,既葬称子,逾年称公”。然则宋未葬,宜称子某,而章称子者,非尸柩之前,无父前子名,君前臣名之义。知宋未葬者,正以宋公之卒在上三月,下有七月之文,当此之时未满五月,是以知其未葬。若然,案桓公十一年“郑忽出奔”,传云“忽何以名”,注云“据宋子既葬称子”者,正以其非居尸柩前,故作既葬之称,非谓葬讫。其说在彼。

秋,七月,乙酉,伯姬卒。此未適人,何以卒?据杞叔姬不卒。

[疏]“此未適人,何以卒”。

○解云:正以文无所系,知其未適人。

○注“据杞叔姬不卒”。解云:宜作伯姬字,即庄二十七年“春,公会杞伯姬于洮”,注云“伯姬不卒者,盖不与卒于无服”。此未適人,何以卒乎?故难之也。案《春秋》之内,唯有“杞叔姬来归”,成八年冬,“杞叔姬卒”,更无叔姬不卒之事,故如此解。许嫁矣。妇人许嫁,字而笄之。字者,尊而不泄,所以远别也。笄者,簪也,所以系持发,象男子饰也。服此者,明系属於人,所以养贞一也。《婚礼》曰:“女子许嫁,笄而醴之,称字。”

○笄,古兮反。泄,息列反。别,被列反。簪,庄林反。

[疏]注“字者”至“远别也”。

○解云:正以字尊於名,故言尊而不泄。所以远别者,正以内之公子为大夫者,卒皆称名;而内女许嫁,卒而称字者,所以远别之故也。

○注“婚礼曰”至“称字”。

○解云:《士婚礼记》文。彼注云“许嫁,巳受纳微礼也。笄女之礼,犹冠男也,使主妇女宾执其礼”是也。

死则以成人之丧治之。不以殇礼降也。许嫁卒者,当为诸侯夫人,有即贵之渐,犹侠卒也。日者,恩尤重於未命大夫,故从诸侯夫人例。

○侠,音协。

[疏]注“许嫁卒者”至“夫人”。

○解云:则知许嫁於大夫者不卒之,何者?为大夫妻者贱,虽至其家,卒犹不书,况其许嫁乎!

○注“犹侠卒也”。

○解云:在隐九年春三月,“侠卒”,彼传云“侠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彼注云“未命所以卒之者,赏疑从重。然则未命大夫所以卒之,以其将为大夫,有即贵之渐,赏疑从重,故录之”。今此许嫁之女,亦有将为诸侯夫人之渐,故得书之。

○注“日者”至“夫人例”。

○解云:以侠卒不日,故言日者恩尤重於未命大夫,故从诸侯夫人之卒例,皆书日,成八年“冬,十月,癸卯,杞叔姬卒”之属是也,故言从诸侯夫人例。

九月,戊辰,诸侯盟于葵丘。桓之盟不日,此何以日?危之也。何危尔?贯泽之会,桓公有忧中国之心。不召而至者,江人、黄人也。葵丘之会,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国。下伐厉善义兵是也。会不书者,叛也。叛不书者,为天子亲遣三公会之而见叛,故上为天子,下为桓公讳也。会盟一事不举重者,时宰周公不与盟。

○不预,音豫。

[疏]“贯泽之会”。

○解云:即上二年“秋,九月,齐侯、宋公、江人、黄人盟于贯”是也。而此言于贯泽者,盖地有二名。然则案彼经盟,此言会者,举其初会而言也。彼直书盟者,举重故也。

○注“下伐”至“是也”。

○解云:即下十五年“秋,七月,齐师、曹师伐厉”,注云“月者,善录义兵,厉,葵丘之会叛天子之命也”者是也。

○注“会不”至“叛也”。

○解云:言厉等九国,亦在于会,而葵丘之会不书之者,以其叛天子之命,故不录之,但书曹伯以上于会。

○注“会盟”至“不与盟”。

○解云:正以文十四年“公会宋公”已下,“同盟于新城”。然则彼是会盟一事,举盟以为重,不言会于某,今此会盟并举,故须两解之。言宰周公是时实不与盟,若言公会宰周公、齐侯巳下盟于葵丘,则是文害其义。不举盟,直书上会,会轻於盟,失举重之例矣。以此之故,必须两举,书云诸侯盟于葵丘,则知周公不与盟矣。

震之者何?犹曰振振然。亢阳之貌。

[疏]“震之者何”。解云:欲言是善,而盟书日;欲言其恶,贤伯所为,故执不知问。

矜之者何?犹曰莫若我也。色自美大之貌。

[疏]“矜之者何”。

○解云:既名贤伯,美见天下;而取夸矜,异于本行,故执不知问。

○注“色自美大之貌”。

○解云:谓其颜色自有美大之势。

甲戌,晋侯诡诸卒。不书葬者,杀世子也。

○诡,九委反。

[疏]注“不书葬者,杀世子也”。

○解云:在上五年春。凡君杀无罪大夫,例去其葬以绝之。

冬,晋里克弑其君之子奚齐。此未逾年之君,其言弑其君之子奚齐何?据弑其君舍,不连先君。连名者,上不书葬子某,弑君名未明也。

○杀其,音试,下及注放此。

[疏]注“据弑”至“先君”。

○解云:即文十四年“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是也。

○注“连名”至“未明也”。

○解云:言名未明者,弟子本意,正欲问弑其君之子,而连奚齐何之者,恐人不知奚齐之名,为是先君未葬称子某,似若子般、子野之属是也;为是被弑之故称名,似若诸儿、卓子之属是也,是以将名连弑问之,欲使后人知其称名之义。

杀未逾年君之号也。欲言弑其子奚齐,嫌无君文,与杀大夫同;欲言弑其君,又嫌与弑成君同,故引先君冠子之上,则弑未逾年君之号定,而坐之轻重见矣。加之者,起先君之子。不解名者,解言杀,从弑名可知也。弑未逾年君,例当月,不月者,不正遇祸,终始恶明,故略之。

○冠,古乱反。见,贤遍反。

[疏]注“则弑”至“见矣”。

○解云:言罪差於成君,与杀大夫异矣。

○注“加之”至“之子”。

○解云:若不加之,嫌是君子为一人故。

○注“不解名”至“知也”。

○解云:正以传云“弑未逾年君之号”,止答上云“其言弑其君之子何”之文,故云不解名矣。既解言弑,则书奚齐之名,由弑之故明矣,是以不复答之。

○注“弑未逾”至“略之”。

○解云:正以隐四年春,“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注云“日者,从外赴辞,以贼闻例”。然则弑成君者,例书日,即庄八年冬十一月“癸未,齐无知弑其君诸儿”之属是。弑成君者例既书日,知弑未逾年君当月明矣。今此不月,故须解之。

十年,春,王正月,公如齐。书如者,录内所与外交接也,故如京师,善则月荣之;如齐、晋,善则月安之;如楚,则月危之,明当尊贤慕大,无友不如已者。月者,僖公本齐所立,桓公德衰见叛,独能念恩朝事之,故善录之。

[疏]注“故如京”至“荣之”。

○解云:即成十三年春,“三月,公如京师”,彼注云“月者,善公尊天子”是。

○注“如齐”至“安之”。

○解云:即襄二十一年“春,王正月,公如晋”,彼注云“月者,溴梁之盟,后中国方乖离,善公独能与大国”是也。

○注“如楚则月危之”。

○解云:即襄二十八年十一月,“公如楚”,彼注云“如楚皆月者,危公朝夷狄也”。必如此注者,正以朝聘例时,而书月,故须解矣。

○注“明当尊贤慕大”。

○解云:正覆如齐、晋则月安之。

○注“无友不如已”。

○解云:覆如楚则月危之。

狄灭温。

温子奔卫。

晋里克弑其君卓子,及其大夫苟息。及者何?累也。弑君多矣,舍此无累者乎?曰有,孔父、仇牧皆累也。舍孔父、仇牧无累者乎?曰有。有则此何以书?贤也。何贤乎荀息?据与孔父同。

○君卓子,敕角反,又丁角反,《左氏》经无“子”字。舍,音舍,下同。

[疏]“及者何”。

○解云:君之与臣,尊卑异等,今而言及,故执不知问。

○“累也”。

○解云:桓二年注云“累,累从君而死,齐人语也”,则彼已有解,故此处不复注之。

○“曰有”。

○解云:桓二年注云“叔仲惠伯是也”。

○“何贤乎”,注“据与孔父同”。

○解云:桓二年传云“何贤乎孔父”,注云“据叔仲惠伯不贤”。然则此言据与孔父同者,谓与孔父同据叔仲惠伯矣。

荀息可谓不食其言矣。不食言者,不如食受之而消亡之,以奚齐、卓子皆立。

[疏]注“以奚”至“皆立”。

○解云:欲指不食其言之事状矣。

其不食其言奈何?奚齐、卓子者,骊姬之子也,荀息传焉。礼,诸侯之子八岁受之少傅,教之以小学,业小道焉,履小节焉;十五受大傅,教之以大学,业大道焉,履大节焉。

○骊,力知反。少,诗照反。大傅,音泰。

[疏]注“礼诸侯”至“节焉”。

○解云:皆《艺文志》文也。注云小道小节,正谓始甲典賝师受业;大道大节,谓博习尽诚也。

骊姬者,国色也。其颜色一国之选。

○选,息恋反。献公爱之甚,欲立其子,於是杀世子申生。申生者,里克傅之。献公病将死,谓荀息曰:“士何如,则可谓之信矣?”献公自知废正当有后患,欲讬二子於荀息,故动之云尔。荀息对曰:“使死者反生,生者不愧乎其言,则可谓信矣。”荀息察言观色,知献公欲为奚齐、卓子来动已,故答之云尔。

○欲为,于伪反,下文“为文公”、“不为”、“故为”皆同。献公死,奚齐立。里克谓荀息曰:“君杀正而立不正,废长而立幼,长谓重耳。

○长,丁丈反,注同。

○如之何?原与子虑之。”荀息曰:“君尝讯臣矣,上问下曰讯。言臣者,明君臣相与言不可负。

○讯,音信,上问曰下讯。臣对曰:‘使死者反生,生者不愧乎其言,则可谓信矣。’”里克知其不可与谋,退,弑奚齐。荀息立卓子,里克弑卓子,荀息死之。荀息可谓不食其言矣。起时莫不背死乡生,去败与成。荀息一受君命,终身死之,故言及,与孔父同义。不日者,不正遇祸,终始恶明,故略之。

○背,音佩。乡,许亮反。

[疏]注“故言”至“同义”。

○解云:桓二年“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彼注云“言及者,使上及其君,若附大国以名通,明当封为附庸,不绝其祀,所以重社稷之臣”也。今荀息一受君命,终身死之,故言及;亦使上及其君,若附大国以名通,明当封为附庸,不绝其祀,所以重社稷之臣,故云与孔父同义。

○注“不日者”至“故略之”。

○解云:正以成君见弑者例书日,今此不日,故解之。

夏,齐侯、许男伐北戎。

晋杀其大夫里克。里克弑二君,则曷为不以讨贼之辞言之?据卫人杀州吁。

[疏]注“据卫人杀州吁”。

○解云:即隐四年“九月,卫人杀州吁于濮”是也。

惠公之大夫也。惠公篡立巳定,晋国君臣合为一体,无所复责,故曰此乃惠公之大夫,安得以讨贼之辞言之?

○所复,扶又反,下同。然则孰立惠公?欲难杀之意。

○难,乃旦反。里克也。里克弑奚齐、卓子,逆惠公而入。里克立惠公,则惠公曷为杀之?惠公曰:“尔既杀夫二孺子矣,孺子,小子也。奚齐、卓子时皆幼小。

○夫,音扶。孺,如注反。又将图寡人。如我有不可,将复图我如二孺子。为尔君者,不亦病乎?於是杀之。然则曷为不言惠公之入?据齐小白入于齐。晋之不言出入者,踊为文公讳也。踊,豫也,齐人语。若关西言浑矣。献公杀申生,文公与惠公恐见及,出奔,不子当绝,还入为篡,文公功足以并掩前人之恶,故惠公入、怀公出、文公入浑皆不书,悉为文公讳故也。为文公讳者,欲明文公之功大也。语在下。怀公者,惠公子也。惠公卒,怀公立,而秦纳文公,故出奔。惠公、文公出奔不书者,非命嗣也。

○踊,音勇,豫也。言浑,户昆反,又户本反,下同。

[疏]注“文公与惠公”至“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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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程氏春秋或问目録 春秋类 卷一 隐公 卷二 桓公 卷三 庄公 闵公 卷四 僖公 卷五 文公 卷六 宣公 卷七 成公 卷八 襄公 卷九 昭公 卷十 定公 哀公 【臣】等谨案春秋或问十卷元程端学撰端学既辑春秋本义复歴举诸说之得失以明去取之意因成此书与本义相辅而行者也其掊击诸说多否少可于张洽之传攻之尤力然如论春秋不当以一字为褒贬论春秋多笔削以后之阙文论春秋不书祥瑞论春秋灾异不当强举其事应皆具有卓识其他持论亦多正大惟谓左氏事实多出伪撰又坚主夏时之说力诋左氏王周正传虽至于春书无冰亦以为建寅之月而穿凿周礼豳诗以解之不知左氏周人说经或有未确记事未
春秋稗疏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春秋稗疏 春秋类 提要 【臣】等谨案春秋稗疏二卷 国朝王夫之撰夫之有周易稗疏别著录是编论春秋书法及厯象典制之类仅十之一而考证地理者十之九其论书法谓闵公元年书季子仲孙髙子皆不名乃闵公幼弱聴国人之所为故从国人之尊称然考襄公之立实止四嵗昭公之出亦非一年均未闻以君不与政书事或有变文何独闵公见存乃从国人立义其论春秋书戎皆指徐戎斥杜预陈留济阳东有戎城之非且谓曹卫之间不应有戎证以费誓似乎近理然戎与诸国错处实非一种观经书追戎济西则去曹近而去徐逺至于凡伯聘鲁归周而戎伐之于楚丘则凡伯不涉徐方徐戎亦断难越国安得谓曹卫之间戎不杂居如此之类固未免失之臆断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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