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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 · 春秋

春秋公羊传注疏

53 万字 · 约 25 小时 2 分钟 · 39 /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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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云:其归邑时者,即定十年夏,“齐人来归运、讙、龟阴田”,及此经书春之属皆是也。其归物时者,即庄六年冬“齐人来归卫宝”,注云“宝者,玉物凡名”是也。以此言之,则知哀八年“齐人归讙及僤”在日月之下,不蒙日月亦可知也。

夏,四月,丙辰,日有食之。与甲子既同,事重故累食。

[疏]注“与甲子既同”。

○解云:即上八年“秋,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彼注云“是后楚庄王围宋,析骸易子,伐郑胜晋,郑伯肉袒,晋师大败于邲,中国精夺,屈服强楚之应”。今此与彼同占,故曰与甲子既同也。

已巳,齐侯元卒。

齐崔氏出奔卫。崔氏者何?齐大夫也。其称崔氏何?据齐高无咎出奔名。连崔氏者,与尹氏俱称氏,嫌为采邑。

[疏]“崔氏者何”。

○解云:欲言大夫,而直言崔氏;欲言微者,而得书于经,故执不知问。

○注“据齐”至“奔名”。

○解云:即成十七年秋,“齐高无咎出奔莒”是也。

○注“连崔氏者”。

○解云:“与尹氏俱称氏,嫌为采邑”者,即隐三年“夏,四月,辛卯,尹氏卒”是也。

贬。曷为贬?据外大夫奔不贬。

[疏]注“据外大夫奔不贬”。

○解云:即上引“高无咎出奔莒之属”是也。

讥世卿。世卿非礼也。复见讥者,嫌尹氏王者大夫,职重不当世,诸侯大夫任轻可出也。因齐大国祸著,故就可以为法戒,明王者尊莫大於周室,彊莫大於齐国,世卿犹能危之。

[疏]注“复见”至“世也”。

○解云:即隐三年“尹氏卒”单称氏,巳是讥之。今复单言崔氏,故言复也。

○注“因齐大国”至“危之”。

○解云:欲道等是诸侯,科取即得,所以不於僖二十八年“卫元咺出奔晋”之经见之者,因齐大国有弑君之祸著,明于出奔故也。

公如齐。不言奔丧者,尊内也。犹不言朝聘。

[疏]注“不言”至“内也”。

○解云:正以上文四月“已巳,齐侯元卒”,则知此经“公如齐”者,奔丧而往。而言尊内也者,欲道定十五年夏,“公薨于高寝”,“邾娄子来奔丧”,彼则书之。今此否者,尊内故也。

五月,公至自齐。

癸巳,陈夏徵舒弑其君平国。

六月,宋师伐滕。

公孙归父如齐,葬齐惠公。

晋人、宋人、卫人、曹人伐郑。秋,天王使王季子来聘。王季子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其称王季子何?据叔服不系王,不称子,王札子不称季。

[疏]“五月公”至“自齐”。

○解云:致例时,而书五月者,为下癸已出之。

○“王季子者何”。

○解云:欲言诸侯,而王使来聘;欲言大夫,而经书子,故执不知问。

○注“据叔”至“称子”。

○解云:即文元年“天王使叔服来会葬”是也。

○“王札子不称季”。

○解云:即下十五年夏,“六月,王札子杀召伯、毛伯”是也。

贵也。其贵奈何?母弟也。子者,王子也。天子不言子弟,故变文,上季系先王以明之,著其骨肉贵,体亲也。

[疏]注“子者,王子”至“明之”。

○解云:言天子不言子弟者,即文元年注云“叔服者,王子虎也”,“不系王者,不以亲疏录也。不称王子者,时天子诸侯不务求贤,而专贵亲亲,故尤其在位子弟,剌其早任以权也”是也。既言尤其在位子弟,是以不得称之。“王子瑕奔晋”,“天王杀其弟年夫”,难之云云,已说在文元年。

○注“著其”至“亲也”。

○解云:以其禀气于先王,故言骨肉贵;以其今王母弟,故曰体亲也。

公孙归父帅师伐邾娄,取蘱。

○蘱,音类,又力对、欺类二反。

大水。先是城平阳,取根牟及蘱,役重民怨之所生。

[疏]注“先是城平阳”。解云:在上八年冬。

○注“取根牟”。者,解云:在上九年秋。

季孙行父如齐。

冬,公孙归父如齐。

齐侯使国佐来聘。

饥。何以书?以重书也。民食不足,百姓不可复兴,危亡将至,故重而书之。明当自省减,开仓库,赡振之。哀公问於有若曰:“年饥,用不足,如之何?”有若对曰:“盍彻乎?”曰:“二,吾犹不足,如之何其彻也?”对曰:“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

○赡,当艳反。

楚子伐郑。

十有一年,春,王正月。

夏,楚子、陈侯、郑伯盟于辰陵。不日月者,庄王行霸约诸侯,明王法,讨徵舒,善其忧中国。故为信辞。

公孙归父会齐人伐莒。

秋,晋侯会狄于欑函。离不言会。言会者,见所闻世治近升平,内诸夏而详录之,殊夷狄也。下发传於吴者,方具说其义,故从外内悉举者明言之。

[疏]注“发传於吴”至“明言之”。

○解云:即成十五年“冬,十有一月,叔孙侨如会晋士燮、齐高无咎、宋华元、卫孙林父、郑公子、邾娄人会吴于锺离”,传云“曷为殊会吴?外吴也。曷为外也?《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王者欲一乎天下,曷为以外内之辞言之?言自近者始也”,注云“明当先正京师,乃正诸夏;诸夏正,乃正夷狄,以渐治之”是也。

冬,十月,楚人杀陈夏徵舒。此楚子也,其称人何?据下入陈称子。

[疏]注“据下入陈称子”。

○解云:即下“丁亥、楚子入陈”是也。

贬。曷为贬?据徵舒有罪。不与外讨也。辟天子,故贬见之,即所谓贬绝,然后罪恶见。

[疏]注“即所谓”至“恶见”。

○解云:即昭元年传云“《春秋》不待贬绝而罪恶见者,不贬绝以见罪恶也”是也。

不与外讨者,因其讨乎外而不与也。虽内讨亦不与也。虽自讨其臣下,亦不得与也。

[疏]“虽内讨亦不与也”。

○解云:案《檀弓》云“臣弑君,凡在官者,杀无舍。”是以隐四年“九月,卫人杀州吁于濮”,传曰“其称人何?讨贼之辞也”,注云“讨者除也,明国中人人得讨之,所以广忠孝之路”。以此言之,则弑君之贼,国内人人皆得杀之。而言虽内讨亦不与者,正以与庄王非国内,是以不与其外讨。又言虽内讨亦不与者,正以庄王身为君而见在,宁得更有弑君之贼而讨之乎?明知庄王内讨者,更以他罪耳。诸侯不得专杀大夫,是以不与。

曷为不与?据善为齐诛之。

[疏]注“据善为齐诛之”。

○解云:即昭四年“秋,七月,楚子”以下“伐吴,执齐庆封,杀之”。传云“此伐吴也,其言执齐庆封何?为齐诛也。其为齐诛奈何?庆封走之吴,吴封於防”,何氏云“月者,善义兵”是也。

实与,不言执与讨贼同文。

[疏]注“不言执”至“同文”。

○解云:正以昭八年夏,“楚人执陈行人于徵师,杀之”。言执非讨贼之文,隐四年“卫人杀州吁”,庄九年“齐人杀无知”,皆不言执,以见此不言执,乃与讨贼同文,故知实与矣。

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专讨也。诸侯之义不得专讨,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为无道者,臣弑君,子弑父,力能讨之,则讨之可也。与齐桓专封同义。不书兵者,时不伐。

[疏]注“与齐桓专封同义”。

○解云:即僖元年齐师救邢之下,传云“曷为先言次,后言救?君也。君则其称师何?不与诸侯专封也。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专封也。诸侯之义不得专封,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注云“主书者,起文从实也”。今此亦然,故曰齐桓专封同义耳。

○注“不书兵者,时不伐”。

○解云:欲决昭四年秋,“楚子”以下“伐吴,执齐庆封,杀之”,彼实有兵,故言伐。今此不书兵者,时实不伐,非是省文之义耳。

丁亥,楚子入陈,日者,恶庄王讨贼之后,欲利其国。复出楚子者,为下纳善不当贬,不可因上贬文。

[疏]注“日者”至“利其国”。

○解云:正以《春秋》之义,入例书时,伤害多则书月,今此书日以详其恶,故如此解。

○注“复出楚”至“贬文”。

○解云:《春秋》之义,以纳为篡辞,而言为下纳善者,正以上有起文,故与凡纳异,何者?上有讨贼之文,而即言纳二子于陈,故知其善,所谓美恶不嫌同辞矣。

纳公孙甯、仪行父于陈。此皆大夫也,其言纳何?据纳者谓已绝也。今甯、仪行父上未有出奔绝文,故见大夫,反言纳也。

○甯,乃定反,音宁。

[疏]注“据纳”至“言纳也”。

○解云:定十四年秋“卫世子蒯聩出奔宋”至“哀二年夏”晋赵鞅纳卫世子蒯聩于戚”,是其上有出奔绝文而下言纳矣。而僖二十五年“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上文不言顿子出奔者,正以顿是微国,出入不两书,故彼注云“顿子出奔不书,小国例也”。云故见大夫者,言此二子上无绝文,故见任为大夫,而反言纳于陈。

纳公党与也。徵舒弑君,甯、仪行父如楚诉徵舒,徵舒之党从后绝其位,楚为讨徵舒而纳之,本以助公见绝,故言纳公党与。不书徵舒绝之者,以弑君为重。主书者,美楚能变悔改过,以遂前功,卒不取其国而存陈。不系国者,因上入陈可知。

[疏]注“不书”至“主书者”。

○解云:若书徵舒绝之,宜云陈公孙甯等出奔楚,传云此诉于楚矣,曷为谓之出奔?徵舒绝其位,是以谓之奔也。

○注“美楚”至“改过”。

○解云:谓之入陈是也。

○注“以遂前功”。

○解云:讨徵舒是也。

○注“不系国”至“可知”。

○解云:欲决哀二年“纳卫世子”云云,系卫是也。

十有二年,春,葬陈灵公。讨此贼者,非臣子也,何以书葬?据惠公杀里克,不书卓子葬。

[疏]注“据惠”至“子葬”。

○解云:僖十年春“里克杀其君卓”,夏晋惠公杀里克是也。

君子辞也。楚巳讨之矣,臣子虽欲讨之,而无所讨也。无所复讨也,不从杀泄冶不书葬者,泄冶有罪,故从讨贼书葬,则君子辞与泄冶罪两见矣。不月者,独甯、仪行父有诉楚功,上巳言纳,故从馀臣子恩薄略之。

[疏]“君子”至“讨也”。

○注“无所复讨也”。

○解云:然则卓子之贼,亦是惠公已讨之,其臣子虽欲讨之,亦无所讨。而不作君子辞者,正以惠公之杀里克,不作讨贼之意,是以《春秋》不书卓子葬,以责其臣子也。今此楚庄本有讨贼之意而杀徵舒,一贼不可再讨,故不责之。

○注“不从”至“有罪”。

○解云:案何氏作《膏肓》,以为泄冶无罪,而此注云有罪者,其何氏两解乎?正以《春秋》之义,杀无罪大夫者,例去其葬以见之。今乃经书灵公之葬,则知泄冶有罪明矣。而《膏肓》以为无罪者,盖以谏君之人,罪之无文,而《左氏》罪之,故言无罪矣。而此何氏以为有罪者,其更有他罪乎?

○注“从讨”至“两见矣”。

○解云:贼不讨不书葬者,欲责臣子不讨贼。今而书葬,则知贼巳讨矣,君子恕之,不复责臣子矣。又且君杀无罪大夫,则不书其葬。今灵公杀泄冶而得书葬,则知泄冶有罪明矣,故云两见矣。

○注“不月者”至“略之”。

○解云:正以卒日葬月,大国之常,今书春,故须辨之。

楚子围郑。

夏,六月,乙卯,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晋师败绩。

大夫不敌君,此其称名氏以敌楚子何?据城濮之战,子玉得臣贬也。

[疏]注“据城濮”至“贬也”。

○解云:即僖二十八年夏,“晋侯”以下楚人战于城濮,楚师败绩”,传云“此大战也,曷为使微者?子玉得臣也。子玉得臣则其称人何?贬。曷为贬?大夫不敌君也”。

不与晋而与楚子为礼也。不与晋而反与楚子为君臣之礼,以恶晋。

[疏]“不与晋”至“礼也”。

○解云:但作一句连读之。注云“不与晋而反与楚子为君臣之礼”,亦为一句连读之。

○注“以恶晋”。

○解云:内诸夏以外夷狄,《春秋》之常。今叙晋于楚子之上,正是其例。而知其恶晋者,但楚庄德进行修,同於诸夏,讨陈之贼,不利其土,入郑皇门而不取其地,既卓然有君子之信,宁得殊之?既不合殊,即是晋侯之匹,林父人臣,何得序於其上?既序人君之上,无臣子之礼明矣。臣而不臣,故知恶晋也。

曷为不与晋而与楚子为礼也?据城濮之战贬得臣者,不与楚为礼。庄王伐郑,胜乎皇门,胜,战胜。皇门,郑郭门。放乎路衢。路衢,郭内衢。道四达谓之衢。

[疏]注“道四达谓之衢”。

○解云:《释宫》文。

郑伯肉袒,左执茅旌,茅旌,祀宗庙所用迎道神,指护祭者。断曰藉,不断曰旌。用茅者,取其心理顺一,自本而畅乎末,所以通精诚,副至意。

○断,音短。藉,在夜反。

[疏]注“茅旌”至“至意”。解云:茅旌,祀宗庙所用云者,皆时王之礼。正以公羊子是景帝时人,是以何氏取当时之事以解其语。云用茅者,取其心理顺一者,言茅心文理皆顺无逆矣。云自本而畅乎末者,言其文理从本而申畅于末,无绝以绝之。

右执鸾刀,鸾刀,宗庙割切之刀,环有和,锋有鸾。执宗庙器者,示以宗庙不血食,自归首。

[疏]注“鸾刀宗”至“有鸾”。

○解云:亦时王之制。《祭义》亦云“祭之日,君牵牲”,“卿大夫序从”,彼注云“序以次第从也”;“既入庙门,丽于碑,卿大夫袒,而毛牛尚耳,鸾刀以刲取膟膋”,郑注云“丽,犹系也。毛牛尚耳,以耳毛为上也。膟膋,血与肠间脂也”。又《祭统》云“鸾刀羞哜”,是鸾刀为宗庙割切之刀矣。

○注“执宗庙”至“自归首”。

○解云:言示以宗庙者,言示楚以宗庙血食之器也。言已宗庙将堕灭,斟酌在楚耳,故言自归首矣。

以逆庄王,曰:“寡人无良边垂之臣,诸侯自称曰寡人,天子自称曰朕。良,善也。无善,喻有过。言已有过於楚边垂之臣,谦不敢斥庄王。

[疏]注“诸侯自称曰寡人”。解云:《曲礼》文。

○注“天子自称曰朕”。

○解云:时王之礼也。若古礼,自称为“予一人”矣。

以干天祸,干,犯也。谦不敢斥庄王,归之於天。是以使君王沛焉。沛焉者,怒有馀之貌,犹传曰“力沛若有馀”。

○沛,普盖反。

[疏]注“犹传”至“有馀”。

○解云:文十四年传文。

辱到敝邑。远自劳辱到於郑也。诸侯自称国曰敝邑。君如矜此丧人,自谓已丧亡。锡之不毛之地,墝埆不生五穀曰不毛,谦不敢求肥饶。

○墝埆,上苦交反;下音礐。

[疏]注“墝埆”至“肥饶”。解云:墝埆者,疆卤之称,若俗言墝埆矣。

使帅一二耋老而绥焉。六十称耋,七十称老。绥,安也。谦不敢多索丁夫,原得主帅一二老夫以自安。

○多索,所白反,旧本作“策”,音索。

[疏]注“六十”至“称老”。解云:七十称老,《曲礼》文也。案今《曲礼》云“七十曰耋”,与此异也。盖何氏所见,与郑注者不同,或者此“耋”字误耳。

请唯君王之命。庄王曰:“君之不令臣交易为言,是亦庄王谦不斥郑伯之辞。令,善也。交易,犹往来也。言君之不善臣,数往来为恶言。

○屡往,力住反,又作“数”,音朔。是以使寡人得见君之玉面,而微至乎此。”微,喻小也。积小语言,以致於此。

[疏]“是以使”至“玉面”。

○解云:若《祭统》云:“故国君取夫人之辞曰:‘请君之玉女,与寡人共有敝邑,事宗庙社稷。’”郑注云:“言玉女者,美言之也。君子於玉比德焉。”然则此言玉面者,亦美言之也。

庄王亲自手旌,自以手持旌也。缁广充幅长寻曰旐,继旐如燕尾曰旆,加文章曰旂,错革鸟曰旟,注旄首曰旌。

[疏]注“缁广充”至“曰旌”。

○解云:此注皆《尔雅?释天》文。其间少有不同者,盖所见异,或何氏润色之。案今《尔雅?释天》“缯”作“缁”字,孙氏云“缁,黑缯也”,郭氏云“帛全幅长八尺”;又云继旐曰旆,孙氏云“帛续旐末亦长寻。《诗》云‘帛旆英英’是也”,郭氏曰“帛续旐末为燕尾者”,故此何氏云“继旐如燕尾曰旆”也;又云有铃曰旂,李氏云“有铃,以铃著旐端”,孙氏曰“铃在旂上。旂者画龙”,郭氏曰“县铃於竿头,画交龙於旒”,是以此注云“加文章曰旂”也;又云错革鸟曰旟,李氏云“以革为之,置於旐端”,孙氏曰“错,置也。革,急也。言画急疾之鸟于旒,《周官》所谓鸟准为旟者矣”;又云注旄首曰旌,李氏云“以牦牛尾旌首者”,郭氏云“载旄於竿头,如今之幢亦有旒”是也。

左右捴军,退舍七里。将军子重谏曰:“南郢之与郑,相去数千里,南郢,楚都,不能二千里,言数千里者,欲深感庄王,使纳其言。

○数,所主反。诸大夫死者数人,厮役扈养死者数百人。艾草为防者曰厮,汲水浆者曰役,养马者曰扈,炊亨者曰养。

○扈养,馀亮反。艾,鱼废反。

[疏]注“艾草”至“曰养”。

○解云:盖于时犹然,是以何氏知之。

今君胜郑而不有,无乃失民臣之力乎?无乃,犹得无。

[疏]注“无乃犹得无”。

○解云:言得无失民臣之力乎?言其失民臣之力矣。

庄王曰:“古者杅不穿,皮不蠹,则不出於四方。杅,饮水器。穿,败也。皮,裘也。蠹,坏也。言杅穿皮蠹乃出四方。古者出四方朝聘征伐,皆当多少图有所丧费,然后乃行尔。喻巳出征伐,士卒死伤,固其宜也,不当以是故灭有郑,耻不能早服也。

○杅不,音于。费,芳味反。

[疏]注“杅饮水器”。

○解云:其音于,若今马孟矣。旧说云杅是“衧”字,若今食袋矣。案今音作于,则旧说非。

是以君子笃於礼而薄于利,笃,厚也。不惜杅皮之费,而贵朝聘征伐者,厚於礼义,薄於财利。要其人而不要其土,本所以伐郑者,欲要其人服罪过耳,不要取其土地,犹古朝聘欲厚礼义,不顾杅皮。告从,从,服从。不赦,不详。善用心曰详。吾以不详道民,灾及吾身,何日之有?”何日之有,犹无有日。既则晋师之救郑者至,荀林父也。曰:“请战。”荀林父请战。庄王许诺。将军子重谏曰:“晋,大国也。国大众彊。王师淹病矣,淹,久也。诸大夫厮役死者是。君请勿许也。”庄王曰:“弱者吾威之,彊者吾辟之,是以使寡人无以立乎天下。”以是故,必使寡人无以立功名于天下。令之还师而逆晋寇。言还者,时庄王胜郑去矣,会晋师至,复还战也。言寇者,传序经意,谓晋如寇虏。庄王鼓之,晋师大败。晋众之走者,舟中之指可掬矣。时晋乘舟度邲水战,兵败反走,欲急去,先入舟者,斩后板舟者,指指隋舟中,身隋邲水中而死。可掬者,言其多也。以两手曰掬。礼,天子造舟,诸侯维舟,卿大夫方舟,士特舟。

○可掬,九六反,注同。扳,普颜反,又必颜反。造,七报反。

[疏]注“礼,天子造舟”至“士持舟”。

○解云:《释水》文也。造,孙氏云“比舟为梁”,郭氏云“比船为桥”。旧说云以舟为桥,诣其上而行过,故曰造舟也。言以舟为梁,故谓之造。造,成也。诸侯维舟,孙氏云“维连四船”,《音义》曰“维持使不动摇也”者是也。大夫方舟者,李氏云“并两船曰方舟也”。士特舟者,郭注云“单船”,李氏云“一舟曰特舟”是也。案《尔雅》下文云“庶人乘泭”,李氏曰“并木以渡,别尊卑”是也。此注引之不尽者,盖何氏所见者无此文矣。案今孙、郭所注者,亦有其文。

庄王曰:“嘻!吾两君不相好,敌大夫战,言两君者,林父本以君命来。百姓何罪?”令之还师,而佚晋寇。佚犹过,使得过渡邲水去也。晋见庄王行义於陈,功立威行,嫉妒欲败之,救郑虽解,犹击之不止,为其欲坏楚善行,以求上人,故夺不使与楚成礼,而序林父於上,罪起其事。言及者,以臣及君,不嫌晋直,明晋汲汲欲败楚尔。陆战当举地,而举水者,大庄王闵隋水而佚晋寇。

○而佚,音逸,注同。坏,音怪。

[疏]注“晋见庄”至“立威行”。

○解云:即上十一年讨夏徵舒,是其行义也。讨陈既得,郑人遂服,是其功立威行也。

○注“救郑”至“之不止”。

○解云:上文“令之还师”之下,注云“言还者,时庄王胜郑去矣,会晋师至,复还战也”。以此言之,晋师未至之时,楚师已解去也,非谓晋人击之令解也。言犹击之不止者,谓欲一逐而击之,非谓已击也。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戊寅,楚子灭萧。日者,属上有王言,今反灭人,故深责之。

[疏]注“日者”至“深责之”。

○解云:《春秋》之义,灭例书月,即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之属是。今乃书日,故解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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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程氏春秋或问目録 春秋类 卷一 隐公 卷二 桓公 卷三 庄公 闵公 卷四 僖公 卷五 文公 卷六 宣公 卷七 成公 卷八 襄公 卷九 昭公 卷十 定公 哀公 【臣】等谨案春秋或问十卷元程端学撰端学既辑春秋本义复歴举诸说之得失以明去取之意因成此书与本义相辅而行者也其掊击诸说多否少可于张洽之传攻之尤力然如论春秋不当以一字为褒贬论春秋多笔削以后之阙文论春秋不书祥瑞论春秋灾异不当强举其事应皆具有卓识其他持论亦多正大惟谓左氏事实多出伪撰又坚主夏时之说力诋左氏王周正传虽至于春书无冰亦以为建寅之月而穿凿周礼豳诗以解之不知左氏周人说经或有未确记事未
春秋稗疏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春秋稗疏 春秋类 提要 【臣】等谨案春秋稗疏二卷 国朝王夫之撰夫之有周易稗疏别著录是编论春秋书法及厯象典制之类仅十之一而考证地理者十之九其论书法谓闵公元年书季子仲孙髙子皆不名乃闵公幼弱聴国人之所为故从国人之尊称然考襄公之立实止四嵗昭公之出亦非一年均未闻以君不与政书事或有变文何独闵公见存乃从国人立义其论春秋书戎皆指徐戎斥杜预陈留济阳东有戎城之非且谓曹卫之间不应有戎证以费誓似乎近理然戎与诸国错处实非一种观经书追戎济西则去曹近而去徐逺至于凡伯聘鲁归周而戎伐之于楚丘则凡伯不涉徐方徐戎亦断难越国安得谓曹卫之间戎不杂居如此之类固未免失之臆断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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