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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 · 春秋

春秋公羊传注疏

53 万字 · 约 25 小时 2 分钟 · 5 /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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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云:孔子见时如此,遂制《春秋》,理人伦者,断理君臣之伦次,令得所也。序人类者,类谓父子,序父子之恩,使之厚也,因以制治乱之轨式矣。

○注“故於”至“卒是也”。

○解云:隐如逐君而书日,即定五年“丙申,季孙隐如卒”是也。若非罪书日,即昭二十五年“冬,十月,戊辰,仲孙舍卒”,二十九年“四月,庚子,叔倪卒”是也。而此注不言之者,从省文也。

○注“於所”至“日录”。

○解云:无罪书日者,即襄五年冬十有二月,“辛未,季孙行父卒”;襄十九年“八月,丙辰,仲孙蔑卒”,是无罪而书日者,录之故也。若然,文十四年“九月,甲申、公孙敖卒于齐”,敖实有罪而书日者,彼注云“巳绝卒之者,为后齐胁鲁归其丧,有耻,故为内讳,使若尚为大夫”是也。

○注“有罪”至“是也”。

○解云:宣五年九月,“叔孙得臣卒”,何氏云“不日者,知公子遂欲弑君,为人臣知贼而不言,明当诛”,是有罪而不日者,略之故也。

○注“於所见”至“卒是也”。

○解云:公子益师无罪而不日,即此是也。无骇有罪而不日,即下八年“冬,十有二月,无骇卒”是也。若然,庄三十二年“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僖十六年“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卒”,“秋,七月,甲子,公孙慈卒”,并是所传闻之世而得书日。牙卒之下,何氏云“庄不卒大夫而卒牙者,本以当国,将弑君。书日者,录季子之过恶也”;其季友之下,何氏云“日者,僖公贤君,宜有恩礼於大夫,故皆日也”;其公孙慈之下,何氏云“一年丧骨肉三人,故日痛之”是也。

○注“录大略小”。

○解云:谓录大国卒葬,小国卒葬不录是也。

○注“内离”至“是也”。

○解云:内离会者,即下二年“春,公会戎于潜”;桓元年春,“公会郑伯于垂”是也。外离会不书者,桓五年“齐侯、郑伯如纪”,传云“外相如不书,此何以书?离不言会也”,何氏云“时纪不与会,故略言如也”。

○注“於所”至“升平”。

○解云:升,进也。稍稍上进而至於大平矣。

○注“宣十”至“攒函”。

○解云:即此一经,而当是二义也。

○注“襄二”至“是也”。

○解云:若然,庄二十四年冬,“曹羁出奔陈”;庄二十七年冬,“莒庆来逆叔姬”,皆非所闻之世,而小国得有大夫书名者,曹羁之下传云“曹无大夫,此何以书?贤也”,莒庆之下传云“莒无大夫,此何以书?讥。何讥尔?大夫越境逆女,非礼也”。然则一讥一贤,故变例书之尔。

○注“至所”至“大平”。

○解云:当尔之时,实非大平,但《春秋》之义,若治之大平於昭、定、哀也。犹如文、宣、成、襄之世实非升平,但《春秋》之义,而见治之升平然。

○注“夷狄”至“於爵”。

○解云:即哀四年夏,“晋人执戎曼子赤归于楚”;十三年夏,“公会齐侯及吴子于黄池”是也。

○注“晋魏曼多、仲孙何忌是也”。

○解云:哀十三年“晋魏多帅师侵卫”,传云“此晋魏曼多也,曷为谓之晋魏多?讥二名。二名非礼也”,定二年仲孙忌围运,传云“此仲孙何忌也,曷为谓之仲孙忌?讥二名。二名非礼也,何氏云“春秋定、哀之间又致大平,欲见王者治定,无所复为讥,唯有名,故讥之,此《春秋》之制也”。

○注“所以”至“三年”。

○解云:母虽不斩衰,哀痛与斩同,故连言之。

○注“为曾”至“三月”。

○解云:不言高祖父母者,文不备。

○注“立爱自亲始”。

○解云:即《祭义》云“子曰‘立爱自亲始,教人睦也。立敬自长始,教人顺也’”,郑注云“亲长,父兄也。睦,厚也”是。

○注“故春”至“祖祢”。

○解云:即《大传》云:“上治祖祢,尊尊也。下治子孙,亲亲也。旁治昆弟,合族以食,序之昭穆,别之以仁义,人道竭矣。”郑注云:“治,犹正也。竭,尽也。”

○注“取法”至“法式”。

○解云:考诸旧本,皆作“式”字,言取十二公者,法象天数,欲著治民之法式也。若作“戒”字,言著治乱之法,著治国之戒矣。

○注“诸侯”至“公孙”。

○解云:出《丧服传》也。

隐公卷二(起二年,尽四年)

隐公卷二(起二年,尽四年)

二年,春,公会戎于潜。凡书会者,恶其虚内务,恃外好也。古者诸侯非朝时不得逾竟。所传闻之世,外离会不书,书内离会者,《春秋》王鲁,明当先自详正,躬自厚而薄责於人,故略外也。王者不治夷狄,录戎者,来者勿拒,去者勿追。东方曰夷,南方曰蛮,西方曰戎,北方曰狄。朝聘会盟,例皆时。

○恶,乌路反。好,呼报反。非朝,直遥反,凡此字不音者皆同。逾竟,音境,今本多即作“境”字,更不音。所传,直专反,年末“相传”同。

[疏]注“凡书会者”至“外好也”。

○解云:以其非自求多福之义故也。

○注“古者诸侯”至“逾竟”。

○解云:案《曲礼下》云“诸侯相见於隙地曰会”,故定十四年注云“古者诸侯将朝天子,必先会闲隙之地”。以此言之,则会合於礼。言会为恶之,非朝时不得逾竟者,正以《春秋》之会,非为天子而作之,故得然解。

○注“古者不治”至“勿追”。

○解云:言当是所传闻之世,王者草创,夷狄有罪不暇治之,即先书晋灭下阳,末书楚灭穀、邓是也。而此经录戎者,来者勿拒故也。

○注“东方曰夷”至“曰狄”。

○解云:下《曲礼》及《王制》皆有此文。

○注“朝聘”至“皆时”。

○解云:朝书时者,即文十五年“夏,曹伯来朝”,昭十七年“春,小邾子来朝”之类是也。其聘书时者,即文四年秋,“卫侯使甯俞来聘”;文六年“夏,季孙行父如陈”之属是也。其会书时者,即庄十三年“春,齐侯、宋人”以下“会于北杏”,十四年“冬,单伯会齐侯、宋公”以下“于鄄”之属是也。盟书时者,即庄十三年“冬,公会齐侯盟于柯”之属是也。其有书日月者,皆别著义,即不信者日,小信者月之属是也。

夏,五月,莒人入向。入者何?得而不居也。入者,以兵入也。巳得其国而不居,故云尔。凡书兵者,正不得也。外内深浅皆举之者,因重兵害众,兵动则怨结祸,更相报偿,伏尸流血无巳时。诸侯擅兴兵不为之恶者,保伍连帅,本有用兵征伐之道,鲁人杞不讳是也。入例时,伤害多则月。

○莒,音举。向,舒亮反,国名。更,音庚。偿,时亮反。擅,市战反。

[疏]“入者,何”。

○解云:侵、伐、战、围、入皆是用用兵之文,而不言帅帅,故执不知问。

○注“凡书兵”至“得也”。

○解云:言《春秋》之内,凡书兵事者,皆欲言正之道其理不合然。

○注“诸侯”至“是也”。

○解云:保伍连帅者,即《礼记?王制》云“五国为属,属有长;二属为连,连有帅”是也。言本有用兵征伐之道者,谓礼五国为属,属有长;二属为连,连有帅;三连为卒,卒有正;七卒为州,州有伯,若州内有无道者,则长、帅、正、伯当征之,若其不征,则与同恶,故曰有征伐之道。知非大恶者,正以《春秋》之义,内大恶皆讳不书。而鲁入杞者,即僖二十七年秋,“公子遂帅师入杞”者是也。若然《礼》法“诸侯赐弓矢,然后专征伐”,而保伍连帅得有征伐之道,谓随州伯故也。

○注“入例”至“则月”。

○解云:入例时者,即成七年秋,“吴入州来”;定五年夏,“於越入吴”之属是也。伤害多则月者,此文及僖三十三年“春,王二月,秦人入滑”是也。若然,僖二十七年秋八月,“乙巳,公子遂帅师入杞”,而书日者,彼注云“日者,杞属脩礼朝鲁,虽无礼,君子躬自厚而薄责於人,不当乃入之,故录责之”者,是其不引者,以此求之。

无骇帅师入极。无骇者何?展无骇也。何以不氏?据公子遂帅师入杞,氏公子也。

○骇,户楷反。

[疏]“无骇者何”。

○解云:欲言其君,经不书爵;欲言大夫,又复无氏,故执不知问。

○注“据公子遂帅师”至“子也”。

○解云:在僖二十七年秋。

贬。贬,犹损也。

○贬,彼检反,损也。曷为贬?据公子遂俱用兵入杞不贬也。疾始灭也。以下终其身不氏,知贬。疾始灭,非但起入为灭。

[疏]注“据公子遂俱用”至“贬也”。解云:欲决隐八年“庚寅,我入邴”,非用兵故也。

○注“以下终”至“为灭”。

○解云:即下八年“无骇卒”,传曰“何以不氏?疾始灭也”,故终其身不氏。然则若直欲起此入为灭,止应此经贬之而巳,不应终身贬之,故知并欲起其疾始灭也。

始灭,昉於此乎?昉,適也,齐人语。据传言拨乱世。

○昉,甫往反,適也。

[疏]注“昉,適也,齐人语”。

○解云:胡毌生齐人,故知之。若《郑谱》云“然则《诗》之道放于此乎”之类。

○注“据传言拨乱世”。

○解云:哀十四年传云“君子曷为为《春秋》?拨乱世反诸正,莫近诸《春秋》”是也。既言作《春秋》治乱世,明知往前相灭非一矣。而此经为始疾灭,是以据而难之。

前此矣。前此者,在春秋前,谓宋灭郜是也。

○郜,古报反。前此,则曷为始乎此?讬始焉尔。焉尔,犹於是也。

[疏]注“谓宋灭郜是也”。

○解云:桓二年“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传云“此取之宋,其谓之郜鼎何?器从名”,彼注云“从本主名名之,宋始以不义取之,故谓之郜鼎”是也。然则宋灭郜在春秋前,故如此解。

曷为讬始焉尔?据战伐不言讬始。

[疏]注“据战”至“讬始”。

○解云:隐二年“郑人伐卫”,桓十年“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传皆不言讬始焉尔,故难之。而注先言战者,直漫据《春秋》上下战伐之事而巳,故意及则言,不为次第矣。

《春秋》之始也。《春秋》讬王者始,起所当诛也。言疾始灭者,诸灭复见不复贬,皆从此取法,所以省文也。

○复见,扶又反,下“不复”同。见,音贤遍反。

[疏]注“言疾灭”至“省文也”。解云:诸灭复见不复贬,即定四年“蔡公孙归姓帅师灭沈”定六年“郑游帅师灭许”之属是也。

此灭也。其言入何?据齐师灭谭不言入。内大恶,讳也。明鲁臣子当为君父讳。灭例月,不复出月者,与上同月,常案下例,当蒙上月,日不。

○当为,于伪反,下“为后背隐”同。

[疏]注“据齐师灭谭不言入”。解云:在庄十年。

○注“灭例月”至“同月”。

○解云: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庄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之属是也。

○注“常案下”至“日不”。

○解云:元年“祭伯来”之下,巳有此注,而复言之者,正以彼月为下“公子益师卒”,其“祭伯来奔”不蒙月。今此下五月二事皆蒙之,嫌其异,故重发之。

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后不相犯。日者,为后背隐,而善桓能自复为唐之盟。

○背,音佩。

[疏]注“后不相”至“之盟”。

○解云:《春秋》之例,不信者日,故后不相犯。日者,言为后背隐,而善桓能自复为唐之盟者,即桓二年秋九月,“公及戎盟于唐”是也。言背隐者,桓是弑君之贼,而与桓盟,是背隐之义矣。言善桓能自复者,戎与桓同好相随,继其所能故善其得国矣。若《左氏》之义,以极是戎国都,案此经传及注,似非一物,而旧解曰以为戎能自复者,非也。

九月,纪履緰来逆女。纪履緰者何?纪大夫也。以逆女不称使,知为大夫。

○履緰,音须,《左氏》为“裂繻”。

[疏]“纪履緰者何”。

○解云:不书爵,又不言使,君臣不明,故执不知问。

○注“以逆”至“大夫”。

○解云:正以桓三年秋,“公子翚如齐逆女”之属,皆是大夫为君逆女。而文皆不言使,今此履緰逆女不言使,故知是大夫也。或者“使”为“爵”字误也。

何以不称使?据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称使。婚礼不称主人。为养廉远耻也。

[疏]注“据宋公”至“称使”。

○解云:在成八年夏。

○注“为养廉远耻也”者。谓养成其廉,远其惭耻也。

然则曷称?称诸父兄师友。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则其称主人何?辞穷也。辞穷者何?无母也。礼,有母,母当命诸父兄师友,称诸父兄师友以行。宋公无母,莫使命之,辞穷,故自命之。自命之则不得不称使。

[疏]“辞穷者何”。

○解云:弟子未解辞穷之义,故执不知问。

○注“礼有母”至“师友”。

○解云:即《婚礼记》云宗子无父,母命之”是也。

○注“称诸父”至“以行”。

○解云:谓使者称之,而文不言使者,以其非君故也。

○注“宋公”至“称使”。

○解云:即《婚礼记》云“亲皆没,巳躬命之”是也。

然则纪有母乎?曰:有。以不称使知有母。有则何以不称母?据非主人,何不称母通使文。母不通也。礼,妇人无外事,但得命诸父兄师友,称诸父兄师友以行耳。母命不得达,故不得称母通使文,所以远别也。

○别,彼列反。外逆女不书,此何以书?据伯姬归于宋不书逆人。

[疏]注“据伯”至“逆人”。

○解云:在成九年春。

讥。讥,犹谴也。

○谴,遣战反。何讥尔?讥始不亲迎也。礼所以必亲迎者,所以示男先女也。於庙者,告本也。夏后氏逆於庭,殷人逆於堂。周人逆於户。

○亲迎,鱼敬反,注及下同。先,悉荐反。

[疏]注“礼所”至“先女也”。

○解云:出《昏义》文。

○注“於庙者”至“於户”。

○解云:即《书传》云“夏后氏逆於庙庭,殷人逆於堂,周人逆於户”者是也。

始不亲迎。昉於此乎?前此矣.以惠公妃匹不正,不嫌无前也。

○妃,音配,又芳非反。

[疏]注“以惠”至“前也”。解云:不以正妃匹者,是不重婚姻之礼,故知往前宜有不亲迎之事矣。

前此,则曷为始乎此?讬始焉尔。焉尔,犹於是也。曷为讬始焉尔?据纳币不讬始。《春秋》之始也。《春秋》正夫妇之始也。夫妇正则父子亲,父子亲则君臣和,君臣和则天下治,故夫妇者,人道之始,王教之端。内逆女常书,外逆女但疾始不常书者,明当先自详正,躬自厚而薄责於人,故略外也。

○治,直吏反。

[疏]注“夫妇正”至“之端”。

○解云:《昏义》郑注云“言子受气性纯则孝,孝则忠”是也。

○注“内逆女常书”者。即桓三年公子翚、宣元年公子遂、成十四年叔孙侨如之属是也。

女曷为或称女,或称妇,或称夫人?女在其国称女,未离父母之辞,“纪履緰来逆女”是也。

○未离,力智反,下同。在途称妇,在途见夫服从之辞,“公子结媵陈人之妇”是也。

[疏]“女曷为或称女”者,即此经是也。或称妇者,庄十九年“陈人之妇”是也。

○注“在涂见”至“之辞”。

○解云:案僖二十五年,宣元年传皆云“其称妇者何?有姑之辞也”者,兼二义故也,何者?在涂称妇者,服从夫辞;其至国犹称妇者,对姑生称也。

入国称夫人。入国则尊,尊有臣子之辞,夫人姜氏入是也。纪无大夫,书纪履緰者,重婚礼也。月者,不亲迎例月,重录之。亲迎例时。

[疏]注“入国”至“入是也”。

○解云:在庄二十四年秋是也。

○注“月者”至“例时”。

○解云:不亲迎例月者,即此文及桓三年秋七月公子翚、宣元年正月公子遂之属是也。其亲迎时者,即庄二十四年“夏,公如齐逆女”;庄二十七年冬,“莒庆来逆叔姬”之属是也。有不如此者,别见义,即文四年“夏,逆妇姜”,成十四年“秋,叔孙侨如”之属是也。当文自有解,不能逆说也。

冬,十月,伯姬归于纪。伯姬者何?内女也。以无所系也。不称公子者,妇人外成,不得独系父母。

[疏]“伯姬者何”。

○解云:欲言内女,於纪言归;欲言外女,文无所系,故执不知问。

○注“不称公”至“父母”。解云:正以庄元年传云“群公子之舍,则巳卑矣”明有得称公子之道,故注者决之。

其言归何?据去父母国也。妇人谓嫁曰归。妇人生以父母为家,嫁以夫为家,故谓嫁曰归。明有二归之道。书者,父母恩录之也。礼,男之将取,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女之将嫁,三夜不息烛,思相离也。内女归例月,恩录之。

○取,七住反。

[疏]注“妇人生”至“为家”。

○解云:谓始生时。

○注“明有二归之道”也。

○解云:即此“伯姬归于纪”,宣十六年“秋,郯伯姬来归”之属是也。

○注“礼男之”至“女将嫁”。

○解云:皆出《礼记?曾子问》。

○注“内女归”至“录之”。

○解云:即此文冬十月、隐七年三月“叔姬归于纪”,成九年“二月,伯姬归于宋”之属是也。

纪子伯、莒子盟于密。纪子伯者何?无闻焉尔。言无闻者,《春秋》有改周受命之制,孔子畏时远害,又知秦将燔《诗》、《书》,其说口授相传,至汉公羊氏及弟子胡毌生等,乃始记於竹帛,故有所失也。

○“纪子伯,《左氏》作“子帛”。远,于万反。燔,扶元反。毋,音无。

[疏]“纪子伯者何”。

○解云:欲言纪君,经不称侯;欲言大夫,复叙人君之上,故执不知问。

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夫人子氏者何?隐公之母也。以不书葬。

[疏]“夫人子氏者何”。

○解云:欲言鲁之夫人,终无葬处,弟子未识,故执不知问。

○注“以不书葬”。

○解云:今隐公欲表巳让,故宜屈卑。其母不成夫人之礼,是以见其不书葬,知其是隐公母也。

何以不书葬?据姒氏书葬。

○姒,音似。

[疏]注“据姒氏书葬”。

○解云:即定十五年九月,“辛巳,葬定姒”是也。彼定姒之子哀公者,未逾年之君也,其母亦得书葬。今隐公虽欲让桓,不作成君,应比未逾年之君。今其母不书葬,故据而难之。

成公意也。何成乎公之意?据已去即位。

○去,起吕反。子将不终为君,故母亦不终为夫人也。时隐公卑屈其母,不以夫人礼葬之,以妾礼葬之,以卑下桓母,无终为君之心,得事之宜,故善而不书葬,所以起其意而成其贤。子者,姓也。夫人以姓配号。义与仲子同。书薨者,为隐公恩录痛之也。日者,恩录之,公夫人皆同例也。

○下,遐嫁反。

[疏]注“子者”至“子同”。

○解云:上文仲子之下而注云“仲字子姓,妇人以姓配字,不忘本,因示不適同姓”。今此称姓者,亦是示不適同姓之义,故云义与仲子同。其不称字之义乃自异,故注云“以姓配号”,号即夫人是也。

郑人伐卫。书者,与入向同。侵、伐、围、入例皆时。

[疏]注“书者与入向同”。

○解云:即上注云“凡书兵者,正不得也。外内深浅皆举之者,因重兵害众”是也。

○注“侵伐围入例皆书时”。

○解云:其侵伐书时者,即僖二十八年“春,晋侯侵曹晋侯伐卫”之属是也。入例时者,已说於上,而注言此者,正以文承日月之下,故须解之。

三年,春,王二月。二月三月皆有王者,二月,殷之正月也;三月,夏之正月也。王者存二王之后,使统其正朔,服其服色,行其礼乐,所以尊先圣,通三统,师法之义,恭让之礼,於是可得而观之。

[疏]注“二月至王者,解云:二月有王即此是三月有王者,即定元年王三月之属是也。

○注使统其正朔。

○解云:统者,始也。谓各使以其当代之正朔为始也。

○注所以尊至观之。

○解云:《春秋》黜?而言通三统者,黜?为鲁也。通三王之正者,为师法之义

己巳,日有食之。何以书。诸言何以书者,问主书。

[疏]注“诸言”至“主书”。

○解云:至此乃解之者,正以有所据。下言何以书者,还言据彼难此之例,故不得然解也,即上二年传云“外逆女不书,此何以书”是也。今此直言“何以书”,上无所据,则是问主书,故如此解。

记异也。异者,非常可怪。先事而至者,是后卫州吁弑其君完,诸侯初僣,鲁隐系获,公子翚进谄谋。

○杀其,申志反,下“杀其君”同。翚,许韦反。谄,绩检反。

[疏]注“是后”至“完”。解云:在四年春。

○注“诸侯初僣”。

○解云:下五年秋“初献六羽”,传云“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僣诸公也。始僣诸公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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