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藏 · 春秋
春秋左传正义
137 万字 · 约 65 小时 9 分钟 · 151 / 175
儒藏 · 春秋
137 万字 · 约 65 小时 9 分钟 · 151 / 175
会员可开白话
,于伪反,下且为同。阴忌奔莒以叛。阴忌,子朝党。莒,周邑。召伯逆王于尸,及刘子、单子盟。召伯新还,故盟。遂军圉泽,次于堤上。圉泽、堤上,皆周地。
○圉,鱼吕反。堤音低,或音啼。癸酉,王入于成周。成周,今洛阳。甲戌,盟于襄宫。襄王之庙。晋师成公般戍周而还。般,晋大夫。
○般音班。十二月癸未,王入于庄宫。庄宫,在王城。王子朝使告于诸侯曰:“昔成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并建母弟,以蕃屏周,亦曰:‘吾无专享文、武之功。不敢专,故建母弟。
○蕃,方元反,亦作藩。
[疏]“昔武王克殷”。
○正义曰:诸家本皆然。服虔、王肃并注云:文王受命,武王伐纣,故云文武克殷。下句云“吾无专享文、武之功”,则合文武是也。杜无注,诸本悉作“武王克殷”,疑误也。今定本亦作武王克殷。
且为后人之迷败倾覆而溺入于难,则振救之。’至于夷王,王愆于厥身,夷王,厉王父也。愆,恶疾也。
○覆,芳服反。溺,乃历反。难,乃旦反。愆,起虔反。
[疏]“夷王”。
○正义曰:谥法:“安民好静曰夷。”
诸侯莫不并走其望,以祈王身。至于厉王,王心戾虐,万民弗忍,居王于彘。不忍害王也。厉王之末,周人流王于彘。
○彘,直例反。
[疏]注“不忍”至“于彘”。
○正义曰:《周语》云:“厉王虐,国人谤王。召公告曰:‘民不堪命也!’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莫敢言,道路以目。三年乃流王于彘。”刘炫:案《周本纪》民“相与叛,袭厉王。厉王出奔于彘”。《周语》又曰:“彘之乱,宣王在召公之宫,国人围之。召公知之,乃以其子代宣王。”言代王,则国人谓是宣王,《国语》虽不言杀,必杀之矣。国人相与袭王,王既奔免,得王子而杀之,若得厉王亦应不舍。而杜云“不忍害王”,未必然也。当谓不忍者,不能忍王之虐也。今知不然者,下云“居王于彘”。是以理居处厉王于彘。又云“诸侯释位,以间王政”。是忧念王政,则不忍者,是不忍害王也。若其必欲杀王,应云王奔于彘。刘以为《周语》云周人欲杀王子,召公以子代之,则周人欲杀王子,何肯不忍害不?以为不忍者,不堪忍王恶。案《周语》但云“求王子”,不云“求杀之”,是益横《周语》之文而规杜过,非也。
诸侯释位,以间王政。间,犹与也。去其位,与治王之政事。
○间,间侧之间,注同,一音如字。与音预,下同。
[疏]注“閒犹”至“政事”。
○正义曰:《周本纪》云“彘之乱,宣王在召公之宫。国人围之,召公以其子代大子,大子竟得脱。周召二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元年’”。是其释位与治王政之事也。
宣王有志,而后效官。宣王,厉王于。彘之乱,宣王尚少。召公子取而长之。效,授也。
○效,户教反。少,诗照反,下文同。长,丁丈反,下文同。
[疏]注“宣王”至“授也”。
○正义曰:《周语》云:召公“以其子代宣王,宣王长而立之”。《周本纪》云:“共和十四年,厉王死于彘。大子靖长于召公家,二相乃共立之为王,是为宣王。”是召公长之也。共和之年,官之政事皆决於二相,宣王长而有志,堪为人主,二相乃致其官政於王也。效者,致与之义,故注云“效,授也”。
至于幽王,天不吊周,王昏不若,用愆厥位。幽王,宣王子。若,顺也。愆,失也。携王奸命,诸侯替之,而建王嗣,用迁郏鄏,携王,幽王少子伯服也。王嗣,宜臼也。幽王后申姜,生大子宜臼。王幸褒姒,生伯服,欲立之而杀大子。太子奔申,申伯与鄫及西戎伐周,战于戏。幽王死,诸侯废伯服而立宜臼,是为平王,东迁郏鄏。
○携,户圭反。奸音干,下同。替,他计反。郏,古洽反。鄏音辱。鄫,才陵反。戏,许宜反。
[疏]注“携王”至“郏鄏”。
○正义曰:《郑语》称,“夏之衰也,褒人之神化为二龙,以同於王庭,而言曰:‘余,褒之二君也。’夏后卜杀之与去之与止之,莫吉。卜请其漦而藏之,吉。乃布币焉而策告之,龙亡而漦在,椟而藏之,及历殷、周,莫之发也。及厉王之末,发而观之,漦流於庭,不可除也。王使妇人不帏而噪之,化为玄鼋,以入於王府。府之童妾未既龀而遭之,既笄而孕,当宣王而生。不夫而育,故惧而弃之。时有童谣曰:“檿弧傀箙,实亡周国。”於是宣王闻之,乃有夫妇鬻是器者,王使执而戮之。夫妇方戮逃在路,哀其夜号也,而取之以逸,逃於褒。褒人有狱,而以入於王,王遂置之,而嬖是女,使至於后而生伯服。《周语》云:“幽王伐有褒,褒人以褒姒女焉,褒姒有宠,生伯服,於是乎与虢石父比,逐大子宜臼,而立伯服。大子出奔申,申人、鄫人召西戎以伐周,周於是亡。”书传多说其事,此其本也。《诗 序》云:“幽王取申女以为后,后得褒姒而黜申后。”《周本纪》云“幽王大子母申侯女也,而为后。王废后并去大子,用褒姒为后,以其子伯服为大子。申侯怒,乃与鄫、西戎共杀幽王于骊山之下,虏褒姒,尽取周赂而去。於是诸侯乃即申侯共立故幽王大子宜臼,是为平王。东迁徙於洛邑,辟戎寇也。”《鲁语》云:“幽王灭于戏。”戏,骊山之北水名也。皇甫谧云,今京兆新丰东二十里戏亭是也。刘炫云:如《国语》、《史记》之文,幽王止立伯服为大子耳。既虏褒姒,必废其子,未立为王,而得呼为携王者,或幽王死后,褒姒之党立之为王也。《汲冢书纪年》云:平王奔西申,而立伯盘以为大子,与幽王俱死于戏。先是申侯、鲁侯及许文公立平王於申,以本大子,故称天王。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於携,周二王并立。二十一年,携王为晋文公所杀。以本非適,故称携王。束晳云:案《左传》携王奸命,旧说携王为伯服,伯服古文作伯盘,非携王伯服立为王积年,诸侯始废之而立平王。其事或当然。
则是兄弟之能用力於王室也。至于惠王,天不靖周,生颓祸心,施于叔带。惠、襄辟难,越去王都。惠王,平王六世孙。颓,惠王庶叔也。庄十九年作乱,惠王適郑。襄王,惠王子。叔带,襄王弟。僖二十四年,叔带作难,襄王处氾。
○颓,徒回反。施,以豉反。难,乃旦反,注同。氾音凡。
[疏]注“惠王,平王六世孙”。正义曰:《世本》云:“平王生桓王林,林生庄王佗,佗生僖王胡齐,齐生惠王凉。”是六代也。“惠王生襄王郑,郑生顷王巨,巨生匡王班及定王瑜,瑜生简王夷,夷生灵王泄心,心生景王贵,贵生悼王猛及敬王匄”。
则有晋、郑,咸黜不端,黜,去也。晋文杀叔带,郑厉杀子颓,为王室去不端直之人。
○去,起吕反,下同。为,于伪反。
[疏]“咸黜不端”。
○正义曰:诸本咸或作减。王肃云“咸,皆也”。傅咸为《七经诗》,其传诗有此句。王羲之写亦作咸。杜本当然。
以绥定王家。则是兄弟之能率先王之命也。在定王六年,秦人降妖,定王,襄王孙。定王六年,鲁宣八年。
○妖,本又作訞,於骄反。《说文》云,衣服歌谣草木之怪谓之妖。曰‘周其有众6王,亦克能脩其职,诸侯服享,二世共职。二世,谓灵、景。
○众6,子斯反。共音恭。王室其有间王位,诸侯不图,而受其乱灾’。间王位,谓子朝也。今子朝以为王猛。受乱灾,谓楚也。今子朝以为晋。
○间,间厕之间,注及下以间先王并注同。
[疏]“在定”至“乱灾”。
○正义曰:降者,自上而下之。言当时秦人有此妖语,若似自上而下,神冯之然,故云“降妖”也。然自“受其乱灾”以上皆是妖语。“至于灵王”以下,是子朝演说妖言,谓子猛当间王位耳。服享,言诸侯服从,献国之所有。
至于灵王,生而有众6。灵王,定王孙。王甚神圣,无恶於诸侯。灵王、景王克终其世。景王,灵王子。今王室乱,单旗、刘狄剥乱天下,壹行不若,单旗,穆公也。刘狄,刘蚠也。壹,专也。
○剥,邦角反。谓‘先王何常之有,言先王无常法。唯余心所命,其谁敢请之’,帅群不吊之人,吊,至也。
○吊,如字;旧丁历反,至也,注同。以行乱于王室。侵欲无厌,规求无度,贯渎鬼神,贯,习也。渎,易也。
○厌,本又作厌,於盐反。贯,吉患反。易,以豉反。
[疏]“规求无度”。
○正义曰:玩,俗本作规。服、王、孙皆注云“玩,贪也”。元年传曰:“玩岁而愒日。”杜云:“玩、愒皆贪也”。则此言贪求无限度。本或作规,谬也。
慢弃刑法,倍奸齐盟,傲很威仪,矫诬先王。晋为不道,是摄是赞,摄,持也。赞,佐也。先王谓景王。
○傲,五报反。很,户恳反。矫,居表反。
[疏]“倍奸齐盟”。
○正义曰:倍,即背也,违背奸犯齐同之盟也。案,於时诸侯不有同盟许立子朝,单、刘未尝与朝结盟而复背之,言单、刘倍奸齐盟,诬之。
○注“摄持”至“景王”。
○正义曰:是摄言执持之,使不倾危也;是赞谓佐助之,使得存立也,故以摄为持,赞为佐也。杜以先王为景王,则矫诬先王者,当谓矫景之命立猛耳。知先王非先世之王者,以言矫诬,是矫诈诬罔,据其人有语矫诬之,犹今矫称诏敕。若先世之王,去此久远,不得有立猛之事,子朝何得称矫诬之乎?又传云“干景之命”,故杜以先王谓景王。刘炫以为先世之王而规杜氏,非也。
思肆其罔极。肆,放也。兹不穀震荡播越,窜在荆蛮,兹,此也。此不穀,子朝自谓。
○荡,本又作荡,徒党反。窜,七乱反,《字林》七外反。未有攸厎。厎,至也。攸,所也。
○厎音旨。若我一二兄弟甥舅奖顺天法,无助狡猾,以从先王之命,毋速天罚,赦图不穀,赦其忧而图其难。
○奖,将丈反。狡,古卯反。猾,又作滑,于八反。毋音无。难,乃旦反。
[疏]“毋速天罚”。
○正义曰:速,召也。子朝以单、刘为乱,从之必有天殃,故劝诸侯无召天罚。
则所原也。敢尽布其腹心及先王之经,而诸侯实深图之。昔先王之命曰:‘王后无適,则择立长。年钧以德,德钧以卜。’此所谓先王之经。
○適,丁历反。
[疏]“昔先”至“以卜”。
○正义曰:先王,先世之王不斥一人,盖自古以来共如此也。襄三十一年传曰“公薨,立胡女敬归之子子野。子野卒,立敬归之娣齐归之子裯。穆叔曰:‘大子死,有母弟则立之,无则立长。年钧择贤,义钧则卜,古之道也。非適嗣,何必娣之子?’”彼言大子死立母弟,则此言择立长,谓无母弟者也。彼又云“子野非適嗣,何必娣之子”?然则適嗣立而死,当立娣之子也。侄与娣同,盖王后夫人无侄娣之子,乃於诸妾之子择立长耳。“年钧择贤”,与此年钧以德,皆谓母之贵贱等者。《公羊传》曰:“立適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明母贵则先立也。此子朝之母必贱於猛母,故专言立长之义,不言母之贵贱。何休难“年钧以德”之言云:“人君所贤,下必从之,焉能使王不立爱也”。郑玄答云:“《周礼 小司寇》掌外朝之政,以致万民而询焉。其三曰询立君。其位,王南乡,三公及州长百姓北面,群臣西面,群吏东面,小司寇以叙进而问焉。”如此,则大众之口非君所能掩,是王不得立爱之法也。
王不立爱,公卿无私,古之制也。穆后及大子寿早夭即世,在十五年。
[疏]“公卿”至“制也”。
○正义曰:三公、六卿无得私附王之庶子,而妄立之。其意言单、刘有私情,违古制也。何休难云,“大夫不世功而并为公卿,通继嗣,《左氏》为短”。郑玄云,“公卿之世有大功德,先王命所不绝者”。何难既非,郑答亦谬。
单、刘赞私立少,以间先王。间错先王之制。亦唯伯仲叔季图之!”伯仲叔季,总谓诸侯。闵马父闻子朝之辞,曰:“文辞以行礼也,子朝干景之命,远晋之大,以专其志,无礼甚矣,文辞何为?”传终王室辞。
○远,于万反。
○齐有彗星,出齐之分野,不书,鲁不见。
○彗,似岁反,又息遂反。分,扶问反。
[疏]注“出齐”至“不见”。
○正义曰:传言“齐有此星,而齐侯使禳之”,明出齐之分野,出於玄枵之次也。彗即孛也。文十四年“有星孛入于北斗”。十七年“有星孛于大辰”。彼皆书,此不书者,时鲁不见,或阴不见。
齐侯使禳之。祭以禳除之。
○禳,如羊反。晏子曰:“无益也,衹取诬焉。诬,欺也。
○衹音支。天道不謟,謟,疑也。
○謟,本又作慆,他刀反。不贰其命,若之何禳之?且天之有彗也,以除秽也。君无秽德,又何禳焉?若德之秽,禳之何损?《诗》曰:‘惟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怀多福。厥德不回,以受方国。’《诗 大雅》。翼翼,共也。聿,惟也。回,违也。言文王德不违天人,故四方之国归往之。
○聿,户橘反。
[疏]“《诗》曰”至“方国”。
○正义曰:《诗 大雅 大明》之篇也。惟此文王,慎小其心,翼翼然共顺也。又能明事上天,惟行上天之道,思使自得多福,其德不有回邪,以受四方之国,言四方皆归之。
君无违,德方国将至,何患於彗?《诗》曰:‘我无所监,夏后及商。用乱之故,民卒流亡。’《逸诗》也。言追监夏、商之亡,皆以乱故。
○夏,户雅反,注同。若德回乱,民将流亡,祝史之为,无能补也。”公说,乃止。齐侯与晏子坐于路寝。公叹曰:“美哉室!其谁有此乎?”景公自知德不能久有国,故叹也。
○说音悦,下注喜说同。晏子曰:“敢问,何谓也?”公曰:“吾以为在德。”对曰:“如君之言,其陈氏乎!陈氏虽无大德,而有施於民。豆、区、釜、锺之数,其取之公也薄,谓以公量收。
○施,式豉反,下出者皆同。区,乌侯反。量音亮,下同。其施之民也厚。谓以私量贷。
○施,如字,又始豉反。公厚敛焉,陈氏厚施焉,民归之矣。《诗》曰:‘虽无德与女,式歌且舞。’《诗 小雅》。义取虽无大德,要有喜说之心,欲歌舞之。式,用也。
○敛,力验反。女音汝。
[疏]“诗曰”至“且舞”。
○正义曰:《诗 小雅 车众4》,剌幽王也。
陈氏之施,民歌舞之矣。后世若少惰,陈氏而不亡,则国其国也已。”公曰:“善哉!是可若何?”对曰:“唯礼可以已之。在礼,家施不及国,民不迁,农不移,工贾不变,守常业。
○惰,徒卧反;本亦作隋,同。工贾音古,本亦作商贾。
[疏]“家施不及国”。
○正义曰:大夫称家,家之所施,不得施及国人,言国人是国君之所有,大夫不得妄施遗之,以树己私惠。陈氏施及国人,是违礼也。
士不滥,不失职。官不滔,滔,慢也。
○滔,吐刀反。慢,武谏反;本又作漫,武半反。大夫不收公利。”不作福。
[疏]“大夫不收公利”。
○正义曰:《尚书 洪范》曰:“惟辟作福,惟辟作威,臣无有作福作威,臣之有作福作威,其害于而家,凶于而国。”是言作福,作威君之利也,大夫不得聚收公利,自作福也。陈氏作福以招国人之心,施民作福,是收公利也。
公曰:“善哉!我不能矣。吾今而后知礼之可以为国也。”对曰:“礼之可以为国也久矣,与天地并。有天地则礼义兴。
[疏]“礼之”至“地并”。
○正义曰:天地人民莫知其始,但人禀阴阳之气,生於天地之间,天地既形,人民必育。《易 序卦》曰:“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是言有天地即有人民,有人民即有父子、君臣。父子相爱,君臣相敬,敬爱为礼之本,是与天地并兴。
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礼也。君令而不违,臣共而不贰;父慈而教,子孝而箴;箴,谏也。
○共音恭,下同。箴,之林反。兄爱而友,弟敬而顺;夫和而义,妻柔而正;姑慈而从,从,不自专。妇听而婉:婉,顺也。
○婉,於阮反。礼之善物也。”公曰:“善哉,寡人今而后闻此礼之上也!”对曰:“先王所禀於天地以为其民也,是以先王上之。”禀,受也。
[疏]“先王”至“上之”。
○正义曰:先古圣王所治理人民者,为受阴阳之气,生於天地之中,以有上下之礼,乃可治其天下。又礼与天地同贵,是以先王上之。
【经】二十有七年,春,公如齐。(自郓行。
○郓音运。)
公至自齐,居于郓。
夏四月,吴弑其君僚。僚亟战民罢,又伐楚丧,故光乘间而动。称国以弑,罪在僚。
○弑,申志反,注同。僚,力彫反。亟,欺冀反。罢音皮。
[疏]注“僚亟”至“在僚”。
○正义曰:杜数僚之罪,以示无道之验。僚以十六年即位,十七年与楚战于长岸。二十三年伐州来,败楚于鸡父,其年又使大子诸樊入郹。二十四年灭巢及锺离。此年又因楚丧而伐之。是其“亟战民罢,又伐楚丧,故光得乘间而动。称国以弑,罪在僚”也。言举国皆欲弑之,非独光之罪,故不书光弑。
楚杀其大夫郤宛。无极,楚之谗人,宛所明知,而信近之,以取败亡,故书名罪宛。
○杀,始察反。郤,去逆反。宛,於阮反,又於元反。近,附近之近。
[疏]“无极”至“罪宛”。
○正义曰:文七年宋杀其大夫。传曰:“不称名,非其罪也。”死者无罪,则不称其名,是称名者,皆为有罪矣。此郤宛书名,故杜迹其为罪之状,书名,所以罪宛也。
秋,晋士鞅、宋乐祁犁、卫北宫喜、曹人、邾人、滕人会于扈。
○祁,力兮反,又力之反。扈音户。
冬十月,曹伯午卒。无传。未同盟而赴以名。
○午音五。
邾快来奔。无传。快,邾命卿也,故书。
○快,苦怪反。
[疏]注“快邾”至“故书”。
○正义曰:邾是小国,其臣见於经者甚少,唯此与襄二十三年“邾卑我来奔”。书者二人而已。《释例》曰:“鲁之叔孙父兄再命,而书於经,晋之司空亚旅一命,而经不书。推此,知诸侯大夫,再命以上,皆书於经。自一命以下,大夫及士,经皆称人,名氏不得见。”此皆典策之正文也。小国之卿,或命而礼仪不备,或未加命数,故不书之。邾卑我之等,其奔亡亦多所书,唯数人而已,知其合制者少,杜言数人,谓此快与卑我及曹公孙会也。是言快是邾之命卿,备於礼成为卿,故书也。快不书氏,盖未赐族,无可称也。
公如齐。自郓行。公至自齐,居于郓。无传。
【传】二十七年春,公如齐。公至自齐,处于郓,言在外也。(在外邑故书也。)
吴子欲因楚丧而伐之,前年楚平王卒。使公子掩馀、公子烛庸帅师围潜,二子,皆王僚母弟。潜,楚邑,在庐江六县西南。
○掩,於检反。
[疏]注“二子”至“母弟”。
○正义曰:贾逵云:然当是相传说耳,未必有正文也。三十年传:此“二公子奔楚。楚子大封,而定其徙”。子西谏曰:“吴光新得国,若好吾边疆,使柔服焉,犹惧其至,吾又疆其雠,以重怒之,无乃不可乎!”谓此二子为光之雠,或当是僚母弟也。
使延州来季子聘于上国,季子本封延陵,后复封州来,故曰延州来。
○复,扶又反。
[疏]“聘于上国”。
○正义曰:服虔云:“上国,中国也。盖以吴辟在东南,地势卑下,中国在其上流,故谓中国为上国也。”下云“遂聘于晋”,则上国之言不包晋矣,当总谓宋、卫、陈、郑之徒为上国耳。亦不知其时聘几国也,经不书,未必不至鲁。《檀弓》云:“延陵季子適齐。於其反也,其长子死,葬於嬴悖之间。”郑玄云:“鲁昭二十七年,吴公子札聘於上国是也。”如郑之言,此时或聘齐也。
○注“季子”至“州来”。
○正义曰:襄三十二年注云:“延州来,季札邑。”此又分坼之,言本封延陵,后复封州来,故曰延州来。成七年“吴入州来”注云:“楚邑,淮南下蔡县是也。”十三年“吴灭州来”。二十三年传云“吴伐州来,楚远越救之”。则州来未为吴有,不可以封札也。《释例 土地名》:延州来阙。则延陵、州来并阙不知其处。杜意当谓吴地别有州来,非楚邑也。郑玄云:“季子让国居延陵,因号焉。”襄二十九年《公羊传》曰:季子“去之延陵,终身不入吴国”。然则季子虽则让国,犹尚仕为吴卿,非自窜於彼地。《吴世家》云:“季札封于延陵,故号曰延陵季子。”杜言封,是也。封谓赐之为采邑耳。
遂聘于晋,以观诸侯。观彊弱。楚莠尹然、工尹麇帅师救潜,二尹,楚官。然、麇其名。
○莠,由九反。麇,九伦反。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