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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 · 春秋

春秋左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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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春,宋人为鹿上之盟,以求诸侯於楚,楚人许之。公子目夷曰:“小国争盟,祸也。宋其亡乎?幸而后败。”(谓军败。)

夏,大旱,公欲焚巫尫。巫尫,女巫也。主祈祷请雨者。或以为尫非巫也,瘠病之人,其面上向,俗谓天哀其病,恐雨入其鼻,故为之旱,是以公欲焚之。

○尫,乌黄反。祷,丁老反,或丁报反。瘠,在亦反。向,本亦作乡,许亮反。故为,于伪反。

[疏]注“巫尫”至“焚之”。

○正义曰:《周礼 女巫职》云“旱则舞雩”。此以为旱欲焚之,故知巫尫,女巫也。并以巫尫为女巫,则尫是劣弱之称,当以女巫尫弱故称尫也。或以为尫非巫也,巫是祷神之人,尫是瘠病之人,二者非一物也。尫是病人,天恐雨入其鼻,俗有此说,不出传记,义或当然,故两解之也。《檀弓》云:“岁旱,穆公召县子而问然,曰:‘天久不雨,吾欲暴尫而奚若。’曰:‘天则不雨,而暴人之疾子,虐,无乃不可与?’”郑玄云:“尫者面乡天,觊天哀而雨之。”又曰:“然则吾欲暴巫而奚若。”郑玄云:“巫主接神,亦觊天哀而雨之。”彼欲暴人疾而求雨,故郑玄以为觊天哀而下雨。此欲烧杀以求雨,故杜以为天哀之而不雨,意异,故解异也。《礼记》既言暴尫,又别言暴巫,巫、尫非一物,《记》言“暴人之疾”,则尫是病人,或说是也。

臧文仲曰:“非旱备也!脩城郭,贬食省用,务穑劝分,穑,俭也。劝分,有无相济。

○贬,彼检反。省,所景反。

[疏]注“穑,俭也”。

○正义曰:穑是爱惜之义,故为俭也。襄二十四年《穀梁传》曰:“五穀不升谓之大侵。大侵之礼,君食不兼味,台榭不涂,弛侯、廷道不除,百官布而不制,鬼神祷而不祀。”《曲礼》云“岁凶,年穀不登,君膳不祭肺,马不食穀。”如此之类,皆是务为俭也。务为俭穑而脩城郭者,服虔云:国家凶荒,则无道之国乘而加兵,故脩城郭为守备也。

此其务也。巫尫何为?天欲杀之,则如勿生,若能为旱,焚之滋甚。”公从之。是岁也,饥而不害。不伤害民。

秋,诸侯会宋公于盂。子鱼曰:“祸其在此乎!君欲已甚,其何以堪之?”於是楚执宋公以伐宋。冬,会于薄以释之。子鱼曰:“祸犹未也,未足以惩君。”为二十二年战泓传。

○惩,直升反。泓,乌宏反。任、宿、须句、颛臾,风姓也,实司大皞与有济之祀,司,主也。大皞,伏羲四国伏羲之后,故主其祀。任,今任城县也。颛臾在泰山南武阳县东北。须句在东平须昌县西北。四国封近於济,故世祀之。

○任音壬,注同。颛音专。臾,羊朱反。“风姓也”,本或作“皆风姓”。大音泰。皞,胡老反。济,子礼反,注及下注同。羲本或作戏,许宜反。近,附近之近。以服事诸夏。与诸夏同服王事。

○夏,户雅反,注及下同。邾人灭须句,须句子来奔,因成风也。须句,成风家。成风为之言於公曰:“崇明祀,保小寡,周礼也。明祀,大皞、有济之祀。保,安也。

○为,于伪反。蛮夷猾夏,周祸也。此邾灭须句而曰蛮夷。昭二十三年,叔孙豹曰:“邾又夷也。”然则邾虽曹姓之国,迫近诸戎,杂用夷礼,故极言之。猾夏乱诸夏。

○猾,于八反。叔孙豹,百教反。案杜注所引,是叔孙婼语,今传本多作“豹”,恐是传写误也。宜为婼。婼音敕若反。

[疏]注“此邾”至“诸夏”。

○正义曰:“蛮夷猾夏”,《舜典》文。猾训为乱,故云乱诸夏也。此注引昭二十三年传,当云“叔孙婼曰”。遍检古本,皆作“豹”字,盖注后即写误。

若封须句,是崇皞、济而脩祀纾祸也。”纾,解也,为明年伐邾传。

○纾音舒。

卷十五 僖二十二年,尽二十四年

卷十五 僖二十二年,尽二十四年

【经】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取须句。(须句虽别国,而削弱不能自通,为鲁私属,若颛臾之比。鲁谓之社稷之臣,故灭、奔及反其君,皆略不备书,惟书伐邾,取须句。”

○比,必二反。)

[疏]注“须句”至“须句”。

○正义曰:上传云“须句子”,则须句,子爵,故云虽别国,而不能自通,为鲁私属。若襄公之世,鄫国属鲁,故知如颛臾之比,略不备书也。

夏,宋公、卫侯、许男、滕子伐郑。

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战于升陉。升陉,鲁地。邾人县公胄于鱼门,故深耻之。不言公,又不言师败绩。

○陉音刑。县音玄。胄,直救反。

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泓,水名。宋伐郑,楚救之,故战也。楚告命,不以主帅人数,故略称人。

○帅,所类反。

【传】二十二年,春,伐邾,取须句,反其君焉,礼也。(得恤寡小之礼。)

三月,郑伯如楚。

夏,宋公伐郑。子鱼曰:“所谓祸在此矣。”怒郑至楚,故伐之为下泓战起。

初,平王之东迁也,周幽王为犬戎所灭,平王嗣位,故东迁洛邑。辛有適伊川,见被发而祭於野者,辛有,周大夫。伊川,周地。伊,水也。

○被,皮寄反,下注同。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礼先亡矣。”被发而祭,有象夷狄。

[疏]“其礼先亡矣”。

○正义曰:其中国之礼先亡矣。

秋,秦、晋迁陆浑之戎于伊川。允姓之我居陆浑,在秦、晋西北。二国诱而徙之伊川,遂从戎号,至今为陆浑县也。计此去辛有过百年,而云不及百年,传举其事验,不必其年信。

○浑,户门反,一音胡困反。

[疏]注“允姓”至“年信”。

○正义曰:昭九年传曰:“先王居梼杌于四裔,故允姓之奸居于瓜州。伯父惠公归自秦,而诱以来。”是此戎为允姓也。彼注云“瓜州,今敦煌”。则陆浑是敦煌之地名也。徙之伊川,复以陆浑为名,故至今为陆浑县。十一年传称“伊、洛之戎同伐京师”。则伊、洛先有戎矣。而以今始迁戎为辛有言验者,盖今之迁戎始居被发祭野之处故耳。

晋大子圉为质於秦,将逃归,谓嬴氏曰:“与子归乎?”嬴氏,秦所妻子圉,怀嬴也。

○质音致。妻,七计反。对曰:“子,晋大子,而辱於秦,子之欲归,不亦宜乎?寡君之使婢子侍执巾栉,婢子,妇人之卑称也”。

○栉,侧已反。称,尺证反,下之称同。

[疏]注“婢子妇人之卑称”。

○正义曰:《曲礼》云“夫人自称於其君曰小童。世妇以下自称曰婢子。”是婢子为妇人之卑称。

以固子也。从子而归,弃君命也。不敢从,亦不敢言。”遂逃归。传终史苏之占。

富辰言於王曰:“请召大叔。富辰,周大夫。大叔,王子带,十二年奔齐。

○大叔音泰,注同。《诗》曰:‘协比其邻,婚姻孔云。’《诗 小雅》,言王者为政,先和协近亲,则昏姻甚相归附也。邻,犹近也。孔,甚也。云,旋也。

○比,毗志反。

[疏]“诗曰”至“孔云”。

○正义曰:《诗 小雅 正月》之篇也。毛传云:“洽,合。邻,近。云,旋也。”言王者和其近亲,则昏姻甚回旋而相归附。其诗之意,欲令王亲亲以及远。

吾兄弟之不协,焉能怨诸侯之不睦?”王说。王子带自齐复归于京师,王召之也。传终仲孙湫之言也,为二十四年天王出居于郑起。

○焉,於虔反。说音悦。湫,子小反。

邾人以须句故出师。公卑邾,不设备而御之。卑,小也。

○御,本亦作御,音鱼吕反。臧文仲曰:“国无小,不可易也。无备,虽众不可恃也。《诗》曰:‘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诗 小雅》。言常戒惧。

○易,以豉反,下同。兢,居陵反,本或作矜。又曰:‘敬之敬之,天惟显思,显,明也。思,犹辞也。命不易哉!’《周颂》。言有国宜敬戒,天明临下,奉承其命甚难。

[疏]“敬之”至“易哉”。

○正义曰:《诗 周颂》臣进戒成王之辞。言为国君者宜敬之哉,敬之哉!天之道唯明见思,言天之临下,善恶必察,奉承天命不易哉!言其承天命甚为难。

先王之明德,犹无不难也,无不惧也,况我小国乎!君其无谓邾小,蜂虿有毒,

[疏]“蜂虿有毒”。

○正义曰:《说文》云:“蜂,飞蟲螫人者也。虿,毒蟲也。”《方言》云:“燕赵谓蜂为蠓螉,其小者谓之蠮螉。”《通俗文》云:“虿,长尾谓之蝎,蝎毒伤人曰<虫旦>。张列反,字或作蜇。”

而况国乎!弗听。八月丁未,公及邾师战于升陉,我师败绩。邾人获公胄,县诸鱼门。胄,兜鍪。鱼门,邾城门。

○蜂,芳容反;本又作螽,俗作蜂,皆同。虿,敕迈反,一音敕戒反;《字林》作虿,丑介反,又他割反。升陉,本亦作“登陉”。县音玄。兜,丁侯反。鍪,莫侯反。

[疏]注“胄,兜鍪”。

○正义曰:《说文》云:“胄,兜鍪,首铠也。”书传皆云胄,无兜鍪之文。言兜鍪,举今以晓古,盖秦汉以来语。

楚人伐宋以救郑。宋公将战,大司马固谏曰:“天之弃商久矣,君将兴之,弗可赦也已。”大司马固,庄公之孙公孙固也。言君兴天所弃,必不可不如赦楚,勿与战。弗听。

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未尽渡泓水。司马曰:子鱼也。“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门官,守门者,师行则在君左右。歼,尽也。

○陈,直觐反。歼,子廉反。

[疏]注“门官”至“尽也”。正义曰:《周礼》:“虎贲氏掌先后王而趋以卒伍,军旅、会同亦如之。舍则守王闲。王在国,则守王宫。国有大故,则守王门。”诸侯之礼亡,其官属不可得而知。此门官,盖亦天子虎贲氏之类,故在国,则守门;师行,则在君左右。近公,故尽死也。“歼,尽”,《释诂》文。舍人云:“歼,众之尽也。”

国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二毛,头白有二色。

○咎,其九反。重,直用反,下同。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不因阻隘以求胜。

○隘,於卖反。寡人虽亡国之馀,宋,商纣之后。不鼓不成列。”耻以诈胜。

[疏]“不鼓不成列”。

○正义曰:军法鸣鼓以战,因谓交战为鼓。彼不成列而鼓以击之,是诈以求胜,故注云“耻以诈胜”。

子鱼曰:“君未知战,勍敌之人隘而不列,天赞我也。勍,强也。言楚在险隘,不得陈列,天所以佐宋。

○勍,其京反。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犹有惧焉。虽因阻击之,犹恐不胜。且今之勍者,皆吾敌也,

[疏]“且今”至“吾敌也”。

○正义曰:用兵之法,前敌无问彊弱,不可遗留,且复若留,彊者还为己害,故曰“且今之”。陈上不被损伤,材力彊者,皆能与吾相敌,若其不杀,还来害我,是以虽及胡耇,获则取之,何有恩义於二毛之人。

虽及胡耇,

[疏]“虽及胡耇”。

○正义曰:《谥法》“保民耆艾曰胡”。胡是老之称也。《释诂》云:“耇,寿也。”舍人曰:“耇,覯也。血气精华覯竭,言色赤黑如狗矣。”孙炎曰:“耇,面如冻梨色,似浮垢老人寿徵也。”

获则取之,何有於二毛?今之勍者,谓与吾竞者。胡耇,元老之称。

○耇音苟。明耻教战,求杀敌也,明杀刑戮,以耻不果。伤未及死,如何勿重?言尚能害己。若爱重伤,则如勿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言苟不欲伤杀敌人,则本可不须斗。

[疏]“若爱”至“服焉”。

○正义曰:如,犹不如,古人之语然,犹似敢即不敢。若爱彼重伤,则不如本勿伤之。若爱其二毛,不欲伤害,则不如早服从之,何须与战?

三军以利用也,为利兴。

○为,于伪反。金鼓以声气也,鼓以佐士众之声气。

[疏]“金鼓以”至“声气”。

○正义曰:言金鼓以声气,谓金鼓佐士众之声气。下文“声盛致志”者,谓士众由闻金鼓,声气满盛,能致勇武之志以击前敌,为此前敌,儳岩未陈,鼓而击之可也。注不言金,当以金有止众之时,不是尽以声气故也。《周礼》:“鼓人掌教六鼓四金之音声。以节声乐,以和军旅,以正田役。以金錞和鼓,以金镯节鼓,以金铙止鼓,以金铎通鼓。”是錞、镯铎皆助鼓以声气,其铙则鸣之以止鼓。大司马教战法,亦云三刺之后,“乃鼓,退,鸣铙且却”。哀十一年传书曰:“此行也,吾闻鼓而已,不闻金矣。”杜云“鼓以进军,金以退军”。不闻金,言将死也。是金有止鼓之时,非尽用以声气。注不言金,见此意也。

利而用之,阻隘可也,声盛致志鼓,儳可也。”儳,岩,未整陈。

○儳,仕衔反。又仕减反。陈,直觐反,又如字。

丙子晨,郑文夫人芊氏、姜氏劳楚子於柯泽。楚子还,过郑。郑文公夫人芊氏,楚女:姜氏,齐女也。柯泽,郑地。

○芊,弥尔反,楚姓也。劳,力报反。柯音哥。

[疏]注“楚子”至“郑地”。

○正义曰:以芊是楚姓,姜是齐姓,故云楚女、齐女耳,亦无明文言之。二者共以夫人冠之,盖俱是夫人,礼无二適,而有两夫人者,当时僣恣,不如礼也。

楚子使师缙示之俘馘。师缙,楚乐师也。俘,所得囚。馘,所截耳。

○缙音晋。俘,芳扶反,囚也。馘,古获反,战所获。

[疏]注“师缙”至“截耳”。

○正义曰:书传所言师旷、师曹、师蠲、师触之类,皆是乐师,知此师缙亦乐师也。《释诂》云:“俘,取也。馘,获也。”李巡云:“囚敌曰俘,代执之曰取。”郭璞云:“今以获贼耳为馘。”《毛诗传》曰:“杀而献其耳曰馘。”郑笺云:“馘所格者,左耳也。”然则俘者,生执囚之;馘者,杀其人、截取其左耳,欲以计功也。

君子曰:“非礼也。妇人送迎不出门,见兄弟不逾阈,阈,门限。

○阈音域,一音况域反。

[疏]注“阈,门限”。

○正义曰:《释宫》云:“柣谓之阈。”孙炎曰:“柣,门限也。”经、传诸注皆以阈为门限,谓门下横木,为外内之限也。

戎事不迩女器。”迩,近也。器,物也。言俘馘非近妇人之物。

○近如字,又附近之近,下同。丁丑,楚子入飨于郑,为郑所飨。

○为,于伪反。九献,用上公之礼,九献酒而礼毕。

[疏]注“用上”至“礼毕”。

○正义曰:《周礼 大行人》云:“上公九献,侯伯七献,子、男五献。”案《仪礼》:主人酌以献宾,宾酢主人,主人又酌以酹宾,乃成一献之礼。九献者,九为献酬而礼始毕也。楚宾子爵,以霸主自许,故郑以极礼待之。

庭实旅百,庭中所陈,品数百也。

[疏]注“庭中”至“百也”。

○正义曰:飨礼既亡,庭实所有及所加笾豆,无以言之。然郑注《周礼》享礼兼燕礼食礼,与飧礼略同。《掌客》云:饔饩之礼,“其死牢如飧之陈”。上公飧五牢,饪一牢,陈在西阶之前,正鼎九,牛一、羊二、豕三、鱼四、腊五、肠胃六、肤七、鲜鱼八、鲜腊九,从北南陈。又有陪鼎三,膷鼎一,在牛鼎之后。臐鼎一,在羊鼎之后。膮鼎一,在豕鼎之后。腥四牢,陈於东阶之前,牢引九鼎,无陪鼎也。侯伯飧四牢,饪一牢,腥三牢。子男飧二牢,饪一牢,腥二牢,其陈列皆如上公。又上公醯六十瓮,从陈於庭碑东,醢六十瓮,从陈於碑西。侯伯醯醢百瓮,子男八十瓮,其陈如上公。又上公米百有二十筥,横陈於醯、醢之间,侯伯百筥,子男八十筥,陈如上公。此飧礼庭实之物。饔饩亦然。《掌客》上公豆四十,侯伯三十二,子男二十四。郑注云:“公四十豆。堂上十六,西夹东夹各十二。侯伯三十二豆,堂上十二,西夹东夹各十。子男二十四豆,堂上十二,西夹东夹各六。”然笾数亦然,其笾豆之物者,《周礼》:“笾人掌四笾之实,朝事之笾,其实麷、蕡、白、黑、形盐、膴、鲍鱼、鱐。馈食之笾,其实枣、栗、桃、乾<艹橑}、榛实。加笾之实,菱、芡、栗、脯。羞笾之实,糗饵、粉糍。”“醢人掌四豆之实。朝事之豆,其实韭菹、醓醢,昌本、麋臡,菁菹、鹿臡、茆菹、麋臡。馈食之豆,其实葵菹、蠃醢、脾析、<鹿虫}醢,蜃、蚔醢,豚拍、鱼醢。加豆之实,芹菹、免醢,深蒲、醓醢,箈菹、雁醢,笋菹、鱼醢。羞豆之实,酏食、糁食。”此等所陈,虽为祭祀,下云宾客亦如之,是宾客与祭祀不异。故三十年“飨有昌歜、白、黑、形盐”。《公食大夫礼》亦有昌本之属,此云加笾豆六品,必是此等之物,但传文不具,无以言之。

加笾豆六品。食物六品加於笾豆。笾豆,礼食器。享毕,夜出,文芊送于军,取郑二姬以归。二姬,文芊女也。叔詹曰:“楚王其不没乎!不以寿终。

○詹,章廉反。没,门忽反。为礼卒於无别,无别不可谓礼,将何以没?”诸侯是以知其不遂霸也。言楚子所以师败城濮,终为商臣所弑。

○卒,子恤反。别,彼列反,下同。濮音卜。弑音试。

【经】二十有三年,春,齐侯伐宋,围缗。(缗,宋邑。高平昌邑县东南有东缗城。

○缗,亡巾反。)

夏,五月,庚寅,宋公兹父卒。三同盟。

[疏]注“三同盟”。

○正义曰:兹父以九年即位,其年盟于葵丘,十五年于牡丘,唯与鲁同此二盟而已。而云三者,并数盟于薄,释宋公也。案经盟于薄,始云释宋公,则盟薄之时,宋公未得与盟。而数之者,以凡盟之法,皆舍其前恶,结其后好,故宣十五年楚人围宋,围后始盟,及城下之盟,皆是其事。今释宣公之后,恐楚人伐宋,宋公恨楚,故盟以结之。若未释宋公之前,何须盟誓?但经文欲显公会之事,故盟在释前。刘炫以宋公不与薄盟,而规杜氏,非也。

秋,楚人伐陈。

[疏]“楚人伐陈”。

○正义曰:传称“楚成得臣帅师伐陈”,则是楚之贵卿也,而称人者,《释例》曰:“楚之君臣,最多混错。此乃楚之初兴,未闲周之典礼,告命之书,自生异同,犹秦之辟陋,不与中国准。”故成二年以上《春秋》未以入例也。如杜彼言,楚不以得臣名告,故称人耳。

冬,十有一月,杞子卒。传例曰:不书名,未同盟也。杞入春秋称侯,庄二十七年绌称伯,至此用夷礼,贬称子。

○绌,本又作黜,敕律反。

【传】二十三年,春,“齐侯伐宋,围缗”,以讨其不与盟于齐也。(十九年盟于齐,以无忘桓公之德,而宋独不会,复召齐人共盟鹿上,故今讨之。

○与音预。复,扶又反,下“不复成嫁”同。)

夏,五月,宋襄公卒,伤於泓故也。终于鱼之言,得死为幸。

秋,楚成得臣帅师伐陈,讨其贰於宋也。成得臣,子玉也。遂取焦、夷,城顿而还。焦,今谯县也。夷,一名城父,今谯郡城父县。二地皆陈邑。顿国,今汝阴南顿县。

○焦,子消反。子文以为之功,使为令尹。叔伯曰:“子若国何?”叔伯,楚大夫薳吕臣也。以为子玉不任令尹。

○薳,为彼反。不任音壬。对曰:“吾以靖国也。夫有大功而无贵仕,贵仕,贵位。

○靖音静。其人能靖者与,有几?”言必矜功为乱,不可不赏。

○其人能靖者与,绝句。与音馀。几,居宜反。

九月,晋惠公卒。经在明年。从赴。怀公命无从亡人,怀公,子圉。亡人,重耳。

○重,直龙反。期,期而不至,无赦。狐突之子毛及偃从重耳在秦,弗召。偃,子犯也。

○期期,上如字,下音基;下亦作期,下注“未期”亦音基。从,才用反,后皆同。

○冬,怀公执狐突,曰:“子来则免。”未期而执突,以不召子故。对曰:“子之能仕,父教之忠,古之制也。策名,委质,贰乃辟也。名书於所臣之策,屈膝而君事之,则不可以贰。辟,罪也。

○质如字。辟,婢亦反,注同。膝,星历反。

[疏]注“名书”至“罪也”。

○正义曰:策,简策也。质,形体也。古之仕者,於所臣之人,书已名於策,以明系属之也。拜则屈膝而委身体於地,以明敬奉之也。名系於彼所事之君,则不可以贰心。“辟,罪”,《释诂》文。

今臣之子名在重耳,有年数矣。若又召之,教之贰也。父教子贰,何以事君?刑之不滥,君之明也,臣之原也。淫刑以逞,谁则无罪?臣闻命矣。”乃杀之。卜偃称疾不出,曰:“《周书》有之:‘乃大明服。’《周书 康诰》言君能大明则民服。

○滥,力暂反。

○已则不明而杀人以逞,不亦难乎?民不见德而唯戮是闻,其何后之有?”言怀公必无后於晋,为二十四年杀怀公张本。

○逞,敕景反,本亦作“逞之”。

十一月,杞成公卒。书曰“子”,杞,夷也。成公始行夷礼以终其身,故於卒贬之。杞实称伯,仲尼以文贬称子,故传言:“书曰子”以明之。

[疏]注“成公”至“明之”。

○正义曰:何休《膏肓》难《左氏》,云“杞子卒,岂当用夷礼死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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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程氏春秋或问目録 春秋类 卷一 隐公 卷二 桓公 卷三 庄公 闵公 卷四 僖公 卷五 文公 卷六 宣公 卷七 成公 卷八 襄公 卷九 昭公 卷十 定公 哀公 【臣】等谨案春秋或问十卷元程端学撰端学既辑春秋本义复歴举诸说之得失以明去取之意因成此书与本义相辅而行者也其掊击诸说多否少可于张洽之传攻之尤力然如论春秋不当以一字为褒贬论春秋多笔削以后之阙文论春秋不书祥瑞论春秋灾异不当强举其事应皆具有卓识其他持论亦多正大惟谓左氏事实多出伪撰又坚主夏时之说力诋左氏王周正传虽至于春书无冰亦以为建寅之月而穿凿周礼豳诗以解之不知左氏周人说经或有未确记事未
春秋稗疏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春秋稗疏 春秋类 提要 【臣】等谨案春秋稗疏二卷 国朝王夫之撰夫之有周易稗疏别著录是编论春秋书法及厯象典制之类仅十之一而考证地理者十之九其论书法谓闵公元年书季子仲孙髙子皆不名乃闵公幼弱聴国人之所为故从国人之尊称然考襄公之立实止四嵗昭公之出亦非一年均未闻以君不与政书事或有变文何独闵公见存乃从国人立义其论春秋书戎皆指徐戎斥杜预陈留济阳东有戎城之非且谓曹卫之间不应有戎证以费誓似乎近理然戎与诸国错处实非一种观经书追戎济西则去曹近而去徐逺至于凡伯聘鲁归周而戎伐之于楚丘则凡伯不涉徐方徐戎亦断难越国安得谓曹卫之间戎不杂居如此之类固未免失之臆断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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