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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 · 春秋

春秋穀梁传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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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三术。其曰潞子婴儿,贤也。

[疏]“灭国”至“贤也”。

○释曰:中国日者,谓卫灭许之类是也。卑国月者,谓无骇入极,齐侯灭莱之类是也。夷狄不日者,楚灭江、黄,吴灭灭州来之类是也。此不云夷狄时而云不日者,方释潞子婴儿书日之意,故不云夷狄时也。夷狄不日,宜从下为文势。婴儿为贤,书日复称名者,书日以表其贤,书名以见灭国,所谓善恶两举也。

秦人伐晋。

王札子杀召伯、毛伯。王札子者,当上之辞也。杀召伯、毛伯,不言其何也?解经不言杀其大夫。

○札,侧入反。召,上照反。两下相杀也。两下相杀,不志乎《春秋》,此其志,何也?矫王命以杀之,非忿怒相杀也,故曰以王命杀也。以王命杀,谓言王札子杀召伯、毛伯,是知以王命而杀之。

○矫,居表反。以王命杀,则何志焉?为天下主者,天也,继天者,君也,君之所存者,命也。为人臣而侵其君之命而用之,是不臣也;为人君而失其命,是不君也。君不君,臣不臣,此天下所以倾也。

秋,螽。

仲孙蔑会齐高固于无娄。无娄,杞邑。

○娄,力侯反。

初税亩。初者,始也。古者什一,一夫一妇佃田百亩,以共五口,父母妻子也。又受田十亩,以为公田,公田在内,私田在外。此一夫一妇为耕百一十亩。

○税,始锐反,赋也。什,一音十,十税一也。佃音田,又徒遍反。共音恭。藉而不税。藉此公田而收其入,言不税民。

[疏]“藉而不税”。

○释曰:徐邈曰:“藉,借也。谓借民力治公田,不税民之私也。”观范之注,以藉为赋藉,理亦通。从徐之言,义无妨也。

初税亩,非正也。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出除公田八十亩,馀八百二十亩。故井田之法,八家共一井,八百亩馀二十亩,家各二亩半为庐舍。

○庐,力鱼反。私田稼不善,则非吏;非,责也。吏,田畯也。言吏急民,使不得营私田。

○畯音俊,田大夫也。公田稼不善,则非民。民勤私也。初税亩者,非公之去公田而履亩,十取一也,以公之与民为已悉矣。悉谓尽其力。

○去,如字,又起吕反。

[疏]“履亩十取一也”。

○释曰:何休云:“宣公无恩信於民,民不肯尽力治公田,故公家履践案行,择其善亩穀最好者税取之,故曰履亩。”徐邈以为除去公田之外,又税私田之十一也。传称以公之与民为己悉矣,则徐言是也。

古者公田为居,八家共居。井灶葱韭尽取焉。损其庐舍,家作一园,以种五菜,外种楸桑,以备养生送死。

○音九,楸音秋。

[疏]注“损其”至“送死”。

○释曰:损为减损也。五菜者,世所谓五辛之菜也。何休又云:“古者井田之法,一夫一妇受田百亩,身与父母妻子五口以为一户,公田十亩,又庐舍二亩半,凡为田一顷一十二亩半也。八家而有九顷,故曰井田庐舍在内,贵人也;公田次之,重公也;私田在外,贱私也。若五口之外,名曰馀夫,馀夫率受田二十五亩半。”记异闻耳,於范氏注亦无所取。

冬,蝝生。蝝非灾也。其曰蝝,非税亩之灾也。凡《春秋》记灾,未有言生者。蝝之言缘也,缘宣公税亩,故生此灾以责之。非,责也。

○蝝,以全反。刘歆云:“此蚍蜉子。”董仲舒云:“蝗子。”《字林》尹绢反

饥。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晋人灭赤狄甲氏及留吁。甲氏留吁,赤狄别种。晋既灭潞氏,今又井尽其馀邑也。灭夷狄时,贤婴儿,故灭其馀邑犹月。

○吁,许于反。种,章勇反。井,必政反。

[疏]“甲氏”至“犹月”。

○释曰:传例:“灭夷狄时,婴儿以贤书月。”故知馀邑书月亦为贤也。甲氏、留吁非国,而云灭者,甲氏、留吁国之大邑,而晋尽有之,重其事,故云灭,若晋灭夏阳之类是也。留吁官及者,盖小於甲氏也。

夏,成周宣榭灾。成周,东周,今之洛阳。宣榭,宣王之榭。《尔雅》曰:“室有东西厢曰庙,无东西厢有室曰寝,无室曰榭。”传例曰:“国曰灾,邑曰火。”

○榭音谢,本或作谢。灾,《左氏》作“火”。

[疏]“成周宣榭灾”。

○释曰:不言京师者,尔时成周非京师故也。《公羊传》云:“宣榭者何?宣宫之榭也。”故范注亦以为宣王之庙也。“无室曰榭”,《尔雅》正文。或以为《尔雅》无此文,唯云“土高曰台,有木谓之榭”,台上有木,即是屋也。《楚语》曰:“榭不过讲军实。”临观讲武,必是歇前,故云“无室曰榭”,《尔雅》有之者,本或误也。又引传例曰云云者,昭九年传文也。

周灾,不志也。其曰宣榭,何也?以乐器之所藏目之也。移风易俗,莫善於乐,是故贵其器。

[疏]“周灾,不志也”。

○释曰:徐邈所据本云周灾,至注云重王室也。今遍检范本,并有“不”字,则不得解与徐同也。

秋,郯伯姬来归。为夫家所遣。

冬,大有年。五穀大熟为大有年。

十有七年,春,王正月,庚子,许男锡我卒。锡,黑历反。

丁未,蔡侯申卒。

夏,葬许昭公。

葬蔡文公。

六月,癸卯,日有食之。

己未,公会晋侯、卫侯、曹伯、邾子同盟于断道。已未,亦闰月之日。断道,晋地。

○断,徒短反,一音短。

[疏]注“已未”至“晋地”。

○释曰:十年“夏,四月,丙辰,日有食之。己巳,齐侯元卒”。范以为丙辰晦之日也。已巳在晦日之下,五月之上,当是闰月可知。此文与彼正同,明亦闰月之日也。

同者,有同也,同外楚也。

[疏]“同外楚也”。

○释曰:不於清丘发传者,清丘,鲁不会,故重举,所以包之也。

秋,公至自会。

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肸卒。其曰公弟叔肸,贤之也。其贤之何也?宣弑而非之也。宣公杀子赤,叔肸非责之。

○肸,许乙反。非之,则胡为不去也?曰:兄弟也,何去而之?言无所至。与之财,则曰我足矣。宣公与之财物,则言自足以距之。织屦而食,织屦,卖以易食。

○屦,九具反。终身不食宣公之食。君子以是为通恩也,以取贵乎《春秋》。泰曰:“宣公弑逆,故其禄不可受,兄弟无绝道,故虽非而不去,论情可以明亲亲,言义足以厉不轨,书曰公弟,不亦宜乎!”

[疏]“取贵乎《春秋》”。

○释曰:“卫侯之弟鱄去君,传云合於《春秋》,此不去君,传亦取贵於《春秋》者,《易》称“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鱄以卫侯恶而难亲,恐罪及己,故弃之而去,使君无杀臣之恶,兄无害弟之愆,故得合於《春秋》;此叔肸以君有大逆,不可受其禄食,又是孔怀之亲,不忍奋飞,使君臣之节两通,兄弟之情俱畅,故亦取贵於《春秋》。叔肸书字,鱄直称名者,叔肸内可以明亲亲,外足以厉不轨,比鱄也贤乎远矣,故贵之称字,鱄虽合於《春秋》,无大善可应,故直书名而已。

十有八年,春,晋侯、卫世子臧伐齐。臧,子郎反。

公伐杞。

夏,四月。

秋,七月,邾人戕缯子于缯。戕犹残也,捝杀也。捝谓捶打残贼而杀。地于缯,恶其臣子不能距难。

○戕,在良反,残也,贼也,犹杀也。缯本或作鄫,在陵反。捝杀,他活反,又徒活反,捶打也,《字林》云:“木杖或作扑,普木反。”捶,章蕊反。朾音顶。恶其,乌路反。难,乃旦反。

[疏]注“地于缯”至“距难”。

○释曰:据楚子虔诱蔡侯般杀之于申,不于国都也。

甲戌,楚子吕卒。商臣子,庄王。

○子吕,《左氏》作旅。夷狄不卒,卒,少进也。卒而不日,日,少进也。日而不言正不正,简之也。中国君日卒,正也。不日,不正也。今进夷狄,直举其日,而不论正之与不正。

[疏]“夷狄”至“之也”。

○释曰:夷狄不卒,据自此以前,吴楚君卒而不书。卒而不日,据襄十二年秋九月,吴子乘卒言之也。简之也者,中国卒则日,不正乃不日,夷狄进之则日,不论正与不正,故云简之也。

公孙归父如晋。

冬,十月,壬戌,公薨于路寝。正寝也。

[疏]“路寝。正寝也”。

○释曰:重发传者,庄据始,故发之。宣公篡弑,有嫌成公承所嫌之下,故各发传也。

归父还自晋。还者,事未毕也。庄八年“秋,师还”是也。

[疏]“归父还自晋”。

○释曰:执则致,归父非执而书其还者,为出奔张本也。直名不氏者,凡致者由上致之,故例。今不书归父之氏,明有致命之义也。

[疏]自晋,事毕也。与人之子守其父之殡,人之子谓归父子也,言成公与归父子共守宣公殡。捐殡而奔其父之使者,是以奔父也。捐,弃也。奔犹逐也。言成公弃父之殡,逐父之使。使谓归父也。父命未反,而已逐之,是与亲奔父无异。

○捐,以全反。

[疏]至柽,遂奔齐。遂,继事也。杜预曰:柽,鲁竟外,故不言出。

○柽,尹贞反,《左氏》作笙。竟音境。

卷十三

卷十三

◎成公起元年,终八年

[疏]《鲁世家》:成公名黑肱,宣公之子。以周定王十七年即位。《谥法》:“安民立政曰成。”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二月,辛酉,葬我君宣公。

无冰。终时无冰则志,此未终时而言无冰,何也?言终寒时无冰,当志之耳。今方建丑之月,是寒时未终。

[疏]“无冰”。

○释曰:徐邈、何休并云:“此年无冰者,由季孙行父专政之所致也。”桓十四年亦无冰,范云“政治舒缓之所致”,必不得与二说同也。又尔时季氏不专政,亦无冰,明徐、何之言不可用。

终无冰矣,加之寒之辞也。周二月,建丑之月,夏之十二月也。此月既是常寒之月,於寒之中又如加甚,常年过此无冰,终无复冰矣。

○夏之,户雅反。复,扶又反。

[疏]“终时”至“辞也”。

○释曰:终时无冰当志,谓终寒时无冰当志之也。此未终寒时,谓今建丑之月,是寒时未终,而言无冰何也?谓怪其书之意也。终无冰矣,谓过此时无冰,则终无冰也。加之寒之辞也,谓於此月书者,以此月是常寒之月,加甚之辞,故糜信、徐邈亦云:“十二月最是寒盛之时,故特於此月书之是也。”馀无冰不发,特於此月发之者,襄三十八年书春无冰,则是一时无冰,书时,则是终寒时,故不传。此在二月葬宣公之下,三月作丘甲之上,是未终时,故特发之。桓十四年无冰,在正月之下者,旧解正月自为公会郑伯,不为无冰也,或当月却而节前,则周之正月亦是常寒之月。

○注“周二”至“冰也”。

○释曰:天有四时,冬寒夏暑,是冬为常寒之月。於寒之中又加甚,谓建丑是夏之十二月,於寒之中又加甚於馀月,虽未终时,亦得於此月书之。

三月,作丘甲。《周礼》,“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丘十六井。甲,铠也。

○铠,开代反。

[疏]“三月,作兵甲”。

○释曰:何休云:“月者,重录之。”徐邈云:“甲有伎巧,非凡民能作,而强使作之,故书月以讥之。”范虽无注,或书月亦是讥。《公羊》说作丘甲,亦与此传同,唯《左氏传》以为讥重敛。

作,为也。丘为甲也。使一丘之民皆作甲。

[疏]“作,为也”。

○释曰:后重发传者,文同事异,不可以一例该之故也。范《别例》云:“作例有六,直云作者三,云新作亦三也。云作三者,谓作丘甲,一也;作三军,二也;作僖公主,三也。云新作三者,谓新作南门,一也;新延厩,二也;新作雉门及两观,三也。言作者不必有新,言新则兼作也。”三者皆所以为讥,故传曰:“作,为也。”是有加其度也,言新有故是也。

丘甲,国之事也。丘作甲,非正也。丘作甲之为非正,何也?古者立国家,百官具,农工皆有职以事上。古者有四民:有士民,学习道艺者。

[疏]“有士民”。

○释曰:何休云:“德能居位曰士。”范云:“学习道艺者,是以为之四民若以居位则不得为之民故云:“学习道艺也。”

有商民,通四方之货者。有农民,播殖耕稼者。有工民。巧心劳手以成器物者。夫甲,非人人之所能为也。各有业也。

○夫音符。丘作甲,非正也。夏,臧孙许及晋侯盟于赤棘。赤棘,晋地。

[疏]“夏臧”至“赤棘”。

○释曰:盟不日者,何休云:“谋诘?之战不相负。所以不日者,执在三年,非此所得保也。”案隐元年昧之盟为七年伐邾尚犹去日,何为二年即执,反云非此所以保乎?盖谋为?战,归我汶阳之田,至八年渝前约,故略之也。

秋,王师败绩于贸戎。贸戎,地。

○贸,音茂,《左氏》作茅戎。

[疏]“秋王”至“贸戎”。

○释曰:《左氏》以为戎败之;《公羊》与此亦同,为晋败之。今经不云晋败之者,欲见王者无敌故也。不书月者,何休云:“深正之,使若不战。”范虽不解,盖不言晋败及战,故亦略其日月。

不言战,莫之敢敌也。为尊者讳敌不讳败,讳敌,使莫二也。不讳败,容有过否。

○为,于伪反。为亲者讳败不讳敌,讳败,惜其毁折也。不讳敌,诸侯有列国。尊尊亲亲之义也。尊则无敌,亲则保全,尊谓王,亲谓鲁。然则孰败之?晋也。

冬,十月。季孙行父秃,晋郤克眇,卫孙良夫跛,曹公子手偻,同时而聘於齐。齐使秃者御秃者,使眇者御眇者,使跛者御跛者,使偻者御偻者。御音迓,迓,迎也。

○秃,他不反。眇,亡小反。跛,波可反。偻,於矩反,一音刀圭反。

[疏]“郤克眇”。

○释曰:《左氏》以为跛;今云眇者,《公羊》无说,未知二传孰是。范明年注云“郤克跛”者,意从《左氏》故也。或以为误,跛当作眇。

萧同侄子处台上而笑之,萧,国也。同,姓也。侄子,字也。其母更嫁齐惠公,生顷公。宣十二年,楚人灭萧,故随其母在齐。

○侄子,大节反,又丈乙反。顷公音倾。闻於客,客不说而去,相与立胥闾而语,移日不解。胥闾,门名。

○说音悦。胥闾,思徐反;下力居反。解,古买反,又音蟹。

[疏]注“胥闾,门名”。

○释曰:即《周礼》二十五家也。

齐人有知之者,曰:“齐之患,必自此始矣!”穀梁子作传,皆释经以言义,未有无其文而横发传者,甯疑经“冬十月”下云“季孙行父如齐”脱此六字。

○横,华孟反,又如字。脱此,徒活反,又他活反。

[疏]注“脱此六字”。释曰:季孙行父秃,是传辞上脱“季孙行父如齐”六字。

二年,春,齐侯伐我北鄙。

夏,四月,丙戌,卫孙良夫帅师及齐师战于新筑,卫师败绩。新筑,卫地。

○筑音竹。

六月,癸酉,季孙行父、臧孙许、叔孙侨如、公孙婴齐帅师,会晋郤克、卫孙良夫、曹公子手,及齐侯战于?,齐师败绩。?,齐地。

○侨,本又作乔,其侨反。公子手,《左氏》作首。?音安。

[疏]“癸酉季孙”至“败绩”。

○释曰:徐邈云:“四大天不举重者,恶鲁猥遣四大夫用兵,亦以讥之也。”然则诸国用兵,亦应猥遣,何以不具书之,盖是用兵重事,故详内也。

其日,或曰日其战也,或曰日其悉也。悉,谓鲁四大夫时悉在战也。明二者皆当日。

[疏]“其日”至“悉也”。释曰:案传例:“疑战不日,不疑战则例书日。”此传云日其战日其悉也者,岂使诈战,则鲁虽四大夫战,亦不得书,但传以此战不许,书事宜详,故因经书日,并见此意也。

曹无大夫,其曰公子,何也?以吾之四大夫在焉,举其贵者也。不欲令内众大夫与外卑者共行战。

○令,力呈反。

[疏]“曹无大夫”。

○释曰:复发传者,前为崇羁,今为战,故重发之。《公羊》以为“公子手何以书?忧内也”,杜解《左氏》以为“备於礼”,并非《穀梁》意

秋,七月,齐侯使国佐如师。己酉,及国佐盟于爰娄。去国五百里;爰娄,去国五十里。国,齐国也。

[疏]“爰娄”至“十里”。

○释曰:爰娄去齐五十里,今在师之外,明晋师巳逼到其国。师,谓晋师也。齐为晋所败,兵临城下,然则败军之将,不可以语勇;惊弦之鸟,不可以应弓。所以更能五战者,齐是大国,邑竟,既宽,收拾馀烬,足当诸国之师,故请以五也。

壹战绵地五百里,焚雍门之茨,雍门,齐城门。茨,盖也。

○雍,於用反。之茨,在私反。侵车东至海。侵车,侵伐之车,言时侵齐,过乃至海。君子闻之曰:“夫甚!”甚之辞焉。郑嗣曰:“君子闻战于?,乃盟于爰娄,焚雍门之茨,侵车至海,言因齐之败,逼之甚。”

○夫甚音符。齐有以取之也。齐之有以取之,何也?败卫师于新筑,侵我北鄙,敖郤献子,谓笑其跛。

○谓笑其跛,布可反。案杜预注《左传》云:“郤克跛。”此传言“郤克眇”,范注当依传而作“跛”,恐非。齐有以取之也。爰娄在师之外。言师巳逼其国。郤克曰:“反鲁、卫之侵地,以纪侯之甗来,甗,玉甑,齐灭纪,故得其宝。

○甗,鱼辇反,又音言,又音彦,玉甑也。以萧同侄子之母为质,齐侯与侄子同母异父昆弟,不欲斥言齐侯之母,故言萧同侄子之母也。兼忿侄子笑。

○为质音致,下同。使耕者皆东其亩,欲以利其戎车於驱侵易。

○侵易,以豉反,下“伐易”同。然后与子盟。”国佐曰:“反鲁、卫之侵地,以纪侯之甗来’,则诺。‘以萧同侄子之母为质’,则是齐侯之母也,齐侯之母犹晋君之母也,晋君之母犹齐侯之母也。言尊同也。‘使耕者尽东其亩’,则是终士齐也。凯曰:“利其戎车侵伐易,则是以齐为士。”不可,不可,谓若不许己言。请壹战。壹战不克,请再。再不克,请三。三不克,请四。四不克,请五。五不克,举国而授。”於是而与之盟。

八月,壬午,宋公鲍卒。

庚寅,卫侯速卒。取汶阳田。汶音问。

冬,楚师、郑师侵卫。

十有一月,公会楚公子婴齐于蜀。蜀,某地。楚无大夫,其曰公子,何也?婴齐亢也。泰曰:庄二十二年“丙申,及齐高傒盟”,文二年“乙巳,及晋处父盟”,传曰:“不言,高傒、处父亢也。”此传会婴齐,书公以明亢,何乎?盖言高傒、处父亢礼敌公,书公则内耻也。婴齐初虽骄慢,终自降替,故于会则书公,以显婴齐之骄亢;于盟则称人,以表婴齐之服罪。然则向之骄,正足以表其无礼,不足以病公,则书公可也。

○向之,本又作乡,亦作向,同许亮反;下文同.

[疏]“楚无”至“亢也”。

○释曰:楚无大夫,重发之者,屈完当齐桓,名氏始见,非正例也。椒与宜申二者不见名氏,非大夫之例。今称公子,是贵於同大夫之文,故重发之。婴齐之亢,又重发者,高傒则没公存氏,处父无氏称名,婴齐则前骄后让,三者皆异,故各发之。

丙申,公及楚人、秦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齐人、曹人、邾人、薛人、缯人盟于蜀。楚其称人,何也?怪楚向称公子今称人。齐在郑下,盖时王所黜。

[疏]注“齐在”至“所黜”。释曰:知时王黜者,以秦、宋、陈、卫以下皆称人。称人则非卿,以其诸侯之大夫俱是微者,必不能自有升降,故知时王所黜。齐以傲敌之敌,师败於?,兵临城下,微弱之极,天子因其势,故退之郑下,此乃一时之宜,非是常例也。知诸侯之大夫是微人者,传直怪婴齐称人,不论诸侯大夫,明知并是微者,

於是而后公得其所也。会与盟同月,则地会,不地盟;不同月,则地会、地盟。此其地会、地盟,何也?以公得其所,申其事也。公得其所,谓楚称人;申其事,谓地会地盟。

○“会与盟同月”绝句,“不同月”绝句,“则地会地盟”绝句。

[疏]“会与”至“事也”。

○释曰:同月,则地会,不地盟者,僖二十八年践士之盟,襄十六年溴梁之盟是也。不同月,则地会、地盟者,昭十三年平丘之盟,定四年鼬之盟是也。

今之屈,向之骄也。

三年,春,王正月,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伐郑。宋卫未葬,而自同於正君,故书公侯以讥之。

[疏]注“宋卫”至“讥之”。

○释曰:范意虽葬未逾年亦不得成君,虽逾年而未葬亦不得成君,故云宋卫未葬,书公侯以讥之。逾年未葬不得成君,此注是也。虽葬未逾年不得成君,即四年“郑伯伐许”注云“丧未逾年,自同於正君,亦讥之”是也。

辛亥,葬卫穆公。

二月,公至自伐郑。

甲子,新宫灾,三日哭。新宫者,祢宫也。谓宣公庙也。三年丧毕,宣公神主新入庙,故谓之新宫。

○祢,乃礼反。

[疏]“甲子,新宫灾”。

○释曰:何休云:“此象宣公篡位,当诛绝,不宜列之昭穆。成公结怨强齐,不得久承宗庙之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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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程氏春秋或问目録 春秋类 卷一 隐公 卷二 桓公 卷三 庄公 闵公 卷四 僖公 卷五 文公 卷六 宣公 卷七 成公 卷八 襄公 卷九 昭公 卷十 定公 哀公 【臣】等谨案春秋或问十卷元程端学撰端学既辑春秋本义复歴举诸说之得失以明去取之意因成此书与本义相辅而行者也其掊击诸说多否少可于张洽之传攻之尤力然如论春秋不当以一字为褒贬论春秋多笔削以后之阙文论春秋不书祥瑞论春秋灾异不当强举其事应皆具有卓识其他持论亦多正大惟谓左氏事实多出伪撰又坚主夏时之说力诋左氏王周正传虽至于春书无冰亦以为建寅之月而穿凿周礼豳诗以解之不知左氏周人说经或有未确记事未
春秋稗疏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春秋稗疏 春秋类 提要 【臣】等谨案春秋稗疏二卷 国朝王夫之撰夫之有周易稗疏别著录是编论春秋书法及厯象典制之类仅十之一而考证地理者十之九其论书法谓闵公元年书季子仲孙髙子皆不名乃闵公幼弱聴国人之所为故从国人之尊称然考襄公之立实止四嵗昭公之出亦非一年均未闻以君不与政书事或有变文何独闵公见存乃从国人立义其论春秋书戎皆指徐戎斥杜预陈留济阳东有戎城之非且谓曹卫之间不应有戎证以费誓似乎近理然戎与诸国错处实非一种观经书追戎济西则去曹近而去徐逺至于凡伯聘鲁归周而戎伐之于楚丘则凡伯不涉徐方徐戎亦断难越国安得谓曹卫之间戎不杂居如此之类固未免失之臆断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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