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儒藏 · 春秋

春秋穀梁传注疏

27 万字 · 约 13 小时 · 7 / 35

会员可开白话

来也。何谓是来?谓州公也。其谓之是来何也?以其画我,故简言之也。诸侯不以过相朝也。画是相过,去朝远。

○画音获,注同。以过,古禾反,注同。

夏,四月,公会纪侯于郕。纪侯,《左氏》作“杞侯”。

秋,八月,壬午,大阅。蒐阅例时。

○阅音悦。

[疏]注“蒐阅例时”。

○释曰:传云“谨而日之”,知不以月为正,而云“例时”者,以四年公狩于郎书月以刺不正,故知蒐阅例时也。大阅者何?阅兵车也。阅为简练。修教明谕,国道也。修先王之教,以明达於民,治国之道。平而修戎事,非正也。邵曰:“礼因四时田猎,以习用戎事,存不忘亡,安不忘危之道。平谓不因田猎,无事而修之。”其日,以为崇武,故谨而日之。盖以观妇人也。观,古乱反,视也。

蔡人杀陈佗。陈佗者,陈君也。其曰陈佗,何也?匹夫行,故匹夫称之也。其匹夫行奈何?陈侯甏猎,淫猎于蔡,与蔡人争禽。蔡人不知其是陈君也,而杀之。淫猎谓自放恣,遗失徒众。

○陈佗,徒河反。行,下孟反。熹,虚记反。何以知其是陈君也?两下相杀,不道。两大夫相杀,不书《春秋》。其不地,於蔡也。

[疏]“其不地,於蔡也”。

○释曰:宣十八年“邾人戕缯子于缯”,书地,今不地,故决之云:“其不地,於蔡也。”言在蔡,故不地耳。

九月,丁卯,子同生。子同,桓公嫡子,庄公。

○嫡,丁历反,或作適。疑,故志之。庄公母文姜淫于齐襄,疑非公之子。

[疏]“疑,故志之”。

○释曰:文姜以桓三年入,至今四年矣,未有適齐之云,而云疑者,盖文姜未嫁之时,已与襄公通,后桓公殆为妻淫见杀,则其间虽则適鲁,襄公仍尚往来,故疑之也。子同生,《公羊》以为久无嫡子,喜国有正,故书之。《左传》以为备用大子之礼,故书。此传云“疑,故志之”,是三传异也。

时曰,同乎人也。时人佥曰,齐侯之子,同於他人。

○佥,七廉反。

冬,纪侯来朝。

七年,春,二月,己亥,焚咸丘。日之,谨其恶。

○恶,乌各反。

[疏]注“日之,谨其恶”。释曰:侵、伐、围例时,故知书日,谨其恶也。

其不言邾咸丘,何也?据襄元年“围宋彭城”,言宋。疾其以火攻也。不系於国者,欲使焚邑之罪与焚国同。

夏,穀伯缓来朝,邓侯吾离来朝。其名,何也?据隐十一年滕、薛来朝,不名。失国也。礼:诸侯不生名,失地则名。

[疏]注“礼诸”至“则名”。

○释曰:《曲礼》云:“诸侯不生名,失地,名。灭同姓,名”是也。

失国则其以朝言之,何也?据文十二年“郕伯来奔”,不名。

[疏]注“据文”至“不名”。

○释曰:哀十年“邾子益来奔”,昭二十三年“莒子庚舆来奔”,彼来奔书名,彰其失地,则与此穀、邓书名同,而范不据之。文十二年“郕伯来奔”,无名而反据之者,以邾、莒二国,更无所见,故依常书名言奔,表其失地,其郕伯与穀、邓别有所见,与常例违,故据之以相决。何则?郕伯不言名而云来奔,穀、邓书名而称朝,二者相反,故特据之。郕伯与鲁同姓,故不名以表其亲,言奔以明失国。穀、邓与鲁有好,故言名以彰失国,称朝以见和亲。但入春秋以来,虽无同好之事,盖春秋前有之。

尝以诸侯与之接矣。虽失国,弗损吾异日也。待之以初也。下无秋、冬二时,宁所未详。

卷四

卷四

◎桓公起八年,尽十八年

八年,春,正月,已卯,烝。春祭曰祠,荐尚韭卵。夏祭曰禴,荐尚麦鱼。秋祭曰尝,荐尚黍肫。冬祭曰烝,荐尚稻雁。无牲而祭曰荐,荐而加牲曰祭,礼各异也。失礼,祭祀例日。得礼者时,定八年冬“从祀先公”是也。僖八年“秋,七月,禘于大庙”,月者,谨用致夫人耳。禘无违礼。

○烝,之承反。曰禴,馀若反,又作礿。黍肫,本又作豚,徒门反。大庙音泰,下同。

[疏]注“春祭”至“违礼”。

○释曰:所言四时祭名者,《周礼?大宗伯》及《尔雅》并有其事。荐尚韭卵之等,《礼记?王制》之文。何休云:“祠犹食也,犹继嗣也。春物始生,孝子思亲,继嗣而食之也。”礿者“麦始熟可礿也”。尝者“黍先熟,可得荐,故曰尝”。“烝,众也。所荐众多,芬芳备具,故曰烝。”郭璞等注《尔雅》,与何解四时祭名少异,但范之所引者,并与何氏同,故从何说。又云:“天子四祭四荐,诸侯三祭三荐,大夫士再祭再荐。天子诸侯卿大夫牲用太牢,天子元士诸侯卿大夫少牢,诸侯之士特豕。天子之牲角握,诸侯角尺,卿大夫索牛。”此记异闻耳,未知范意与之同否。定八年“冬,卫侯、郑伯盟于曲濮”,下即云“从祀先公”,是时而不月也。得礼例时,引定八年为证,失礼例日,不引其文者,凡烝合在夏之十月,故何休云“祭必於夏之孟月者,取其见新物之月”是也。今正月为之,违月隔年,故传曰:“春兴之,志不时也。”下文“夏,五月,丁丑,烝”,传曰:“志不敬也。”二烝并书曰以见非礼,此文即是非礼例日之证,故不复更引他文。其文二年“丁卯,大事于太庙”,亦是失礼书日也。正月烝,传云“不时”,五月烝,传云“不敬也”者,一失礼尚可,故以“不时”言之,再失礼重,故以“不敬”释之。又注云,言禘无违礼。案《明堂位》“季夏六月以禘礼祀周公於大庙”,僖公七月而禘,则是不时,而云“无违”者,周之七月,夏之五月,若值月前节却,则以四月相校不多,比之隔年再烝,失礼尚可,故曰“无违”也。文二年八月,则是夏之六月,而祫尝者,亦是失礼,故书日,表逆祀及失时也。宣八年六月有事于大庙,是得时而书日者,讥宣公卿死不废绎也。

烝,冬事也。春兴之,志不时也。

天王使家父来聘。家父,天子大夫。家,氏。父,字。

[疏]注“家父”至“父字”。

○释曰:何休云,中大夫,故不称伯仲。范意或然。

夏,五月,丁丑,烝。烝,冬事也。春夏兴之,黩祀也,志不敬也。黩,徒木反。

秋,伐邾。

冬,十月,雨雪。《礼?月令》曰:“孟冬行秋令,则霜雪不时。”

○雨,于付反。

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祭公,寰内诸侯,为天子三公者。亲逆例时,不亲逆例月,故《春秋左氏说》曰:“王者至尊无敌,无亲逆之礼。祭公逆王后,未致京师而称后,知天子不行而礼成也。”郑君释之曰:“大姒之家在邰之阳,在渭之涘,文王亲迎于渭,即天子亲迎之明文矣。天子虽尊,其于后犹夫妇。夫妇叛合,礼同一体,所谓无敌,岂施此哉!《礼记?哀公问》曰:“冕而亲迎,不已重乎?”孔子愀然作色而对曰:“合二姓之好,以继先圣之后,以为天地宗庙社稷之主,君何谓已重焉?”’此言亲迎,继先圣之后,为天地宗庙社稷之主,非天子则谁乎?”

○祭公,侧界反。寰音县,又音环。亲迎,鱼敬反,注皆同。大姒音似,大姒,文王妃也。郃音洽,本又作洽。涘音仕。愀,在九反,又亲小反。之好,呼报反。

[疏]注“祭公”至“谁乎”。释曰:此注之意,言《左氏》天子不合亲,迎故引郑君之释,以明天子合亲迎也。然文王之逆大姒时为世子耳,得证天子之礼者,文王之为世子,而圣贤相配,宜为后王之法。故有“造舟为梁”,又入《大雅》,明天子之法;又且鲁不祭地,而云天地之主,是王者,亲逆之明文也。案《士昏礼》士衣爵弁,是助祭之服,则大夫以上及五等诸侯,冕而亲迎,亦当用助祭之服也。

其不言使焉,何也?据四年“天王使宰渠伯纠”称使。

[疏]注“据四”至“称使”。

○释曰:此年“天王家父来聘”,五年“天王使任叔之子来聘”,范不据之,而远据四年宰渠伯纠者,彼宰是官,此公亦是官故也。或亦随便而言,无例矣。

不正其以宗庙之大事即谋於我,故弗与使也。时天子命祭公就鲁共卜,择纪女可中后者便逆之,不复反命。

○复,扶又反。遂,继事之辞也。其曰遂逆王后,故略之也。以其遂逆无礼,故不书逆女而曰王后。略谓不以礼称之。

[疏]“遂继事之辞也”。

○释曰:依范氏《略例》,凡有十九“遂”事,传亦有释之者,亦有不释者,此是例之首。又天子大夫嫌与诸侯臣异,故发“继事之辞”。庄十九年公子结言“遂”。传云“以轻事遂乎国重”,“辟要盟也”。理在可知,故省文也。僖二十八年“诸侯遂围许”,会温已讫,中间有事,必恐不相继,故发传以明之。曹伯襄“遂会诸侯围许”,恐彼释而“遂”与常例异,故重发之。僖四年“遂伐楚”,恐华成异,故重发以同之。宣元年“楚子、郑人侵陈,遂侵宋”,嫌尊卑异,故亦发之。宣十八年归父“遂奔齐”,嫌出奔不得同於继事,故发之。襄十二年季孙宿“遂入郓”,嫌不受命,与常例不同,故发之。自馀不发者,并可知故也。

或曰:天子无外,王命之则成矣。四海之滨,莫非王臣。王命纪女为后,则已成王后,不如诸侯入国乃称夫人。或说是。

九年,春,纪季姜归于京师。季姜,桓王后,书字者,申父母之尊。姜,纪姓。为之中者,归之也。中,谓关与婚事。

○之中,丁仲反,又如字,注同。与音豫。

[疏]“为之”至“之也”。

○释曰:刘夏逆王后,经不言归,则是鲁不关与婚事。而范氏《略例》云:“逆王后有二者,以书逆王后,皆由过鲁。若鲁主婚而过我,则言归。若不主婚而过我,则直言逆。”虽详略有异,俱是过鲁,故范以二例总之。

夏,四月。

秋,七月。

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朝不言使,言使非正也。使世子伉诸侯之礼而来朝,曹伯失正矣。诸侯相见曰朝。以待人父之道待人之子,以内为失正矣。内失正,曹伯失正,世子可以已矣。则是故命也。父有争子,则身不陷於不义。射姑废曹伯之命可。

○射音亦,麋氏本即作亦。朝,直遥反。伉,苦浪反,本又作亢。争,谏争之争。

[疏]“言使非正也”。

○释曰:季姬“使鄫子来朝”,复云“非正”者,嫌妇人所使与父命子异,故两见之。使世子朝言“非正”者,礼:诸侯世子誓於天子,摄其君则下其君一等,未誓则以皮帛继子男。此谓会同急趋王命者也。今曹伯或有疾朝,虽关朝鲁,未是急事,而使世子摄位来朝,故云非正也。《公羊》以为世子不合朝,惟《左氏》以为得行朝礼。

《尸子》曰:“夫已,多乎道。”邵曰:“已,止也。止曹伯使朝之命,则曹伯不陷非礼之愆,世子无苟从之咎,鲁无失正之讥。三者正,则合道多矣。”

○愆,去虔反。

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桓无王,其曰王,何也?正终生之卒也。徐乾曰:“与夷见弑,恐正卒不明,故复明之。”

○复,扶富反。

[疏]注“徐乾”至“明之”。

○释曰:案范答薄氏之駮云,“曹伯亢诸侯之礼,使世子行朝,故於卒示讥,则传云正者,谓正治其罪”,则与徐解不同。而引其说者,以徐乾之说得通一家,故引之。范意仍与徐异。或以范意权答薄氏,故云讥曹伯,若正说仍与徐同。

夏,五月,葬曹桓公。

秋,公会卫侯于桃丘,弗遇。桃丘,卫地。桓弑逆之人,出则有危,故会皆月之。卫侯不来,无危,故时。弗遇者,志不相得也。弗,内辞也。倡会者卫,鲁至桃丘而卫不来,故书弗遇以杀耻。

[疏]“弗遇”至“辞也”。

○释曰:遇者,志相得之名,故此弗遇,志不相得也。“弗,内辞也”者,其实鲁公弗被遇,托言卫侯不遇,故云:“弗,内辞也。”

○注“倡会”至“杀耻”。

○释曰:以经书“会”,故知倡会者卫。托言卫侯不遇,则若卫侯不蒙鲁公之接,故云“杀耻”也。

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结日列陈则日。传例曰:“不日,疑战也。”

○陈,直觐反。来战者,前定之战也。先已结期战。

○先,苏荐反。内不言战,言战则败也。两敌故言战,《春秋》不以外敌内,书战则败。不言其人,以吾败也。不言及者,为内讳也。为,于伪反。

[疏]“来战”至“讳也”。

○释曰:“内不言战”,又发传者,公败宋师,起例之始。此战没公,故重发例以明之也。“不言其人”者,谓不称公也。“不言及”者,谓不云及齐侯、卫侯、郑伯也。传与下十七年传文同,但观经立说,故二处有异耳。

十有一年,春,正月,齐人、卫人、郑人盟于恶曹。恶曹,地阙。

夏,五月,癸未,郑伯寤生卒。寤,吾故反。

秋,七月,葬郑庄公。庄公杀段,失德不葬,而书葬者,段不弟,於王法当讨,故不以杀亲亲贬之。

○弟,下并音悌,又如字。

[疏]注“不以”至“贬之”。

○释曰:此据晋侯杀世子申生不言葬而发。

九月,宋人执郑祭仲。祭,氏。仲,名。执大夫有罪者例时,无罪者月,此月者,为下盟。

○祭,侧界反。

[疏]注“祭氏”至“下盟”。

○释曰:知仲名者,以仲立恶黜正,无善可褒,故知仲名也。云“有罪者例时”者,庄十七年“春,齐人执郑詹”,经不书月,传曰:“以人执,与之辞也。”是执有罪书时之文也。言“无罪者月”者,成十六年“九月,晋人执季孙行父,舍之於苕丘”,彼虽为危,书月,亦是无罪之例也。今祭仲有罪,而经书月,故注解之,书月者,为下盟耳。案襄二十七年“秋,七月,辛巳,豹及诸侯之大夫盟於宋”,书日,下云“柔会宋公、陈侯、蔡叔,盟于折”,不日者,柔是大夫之未命者也,不得同正大夫。又下贵於士,故虽得书名,仍从卑者之盟不日之例也。

宋人者,宋公也。其曰人,何也?贬之也。恶其执人权臣,废嫡立庶。

○恶,乌路反。嫡,丁历反。

突归于郑。突,郑厉公。昭公之弟,庄公之子。曰突,贱之也。曰归,易辞也。传例曰:“归为善,自某归次之。”此传曰:“归,易辞也。”然则归有二义,不皆善矣。突篡兄之位,制命权臣,则归无善。

○易,以豉反,下文及注同。篡,初患反。

[疏]注“传例”至“无善”。

○释曰:成十六年“曹伯归自京师”,传云:“归为善。”注云:“谓直言归而不言其国,即曹伯归自京师,不言于曹是。”“自来归次之”,注云:“若蔡季自陈归于蔡,卫侯郑自楚复归于卫是。”据彼传文,则归为善。今传曰“归,易辞”,故解之。言归有二意,善者谓之归,易者亦谓之归也。是称归有二,突恶而称归,是恶辞,非善也。

祭仲易其事,权在祭仲也。死君难,臣道也。今立恶而黜正,恶祭仲也。易辞,言废立在己。

○难,乃旦反。恶祭,乌路反。

郑忽出奔卫。忽,郑昭公。郑忽者,世子忽也。其名,失国也。其名,谓去世子而但称忽。

○去,起吕反。

[疏]注“其名”至“称忽”。

○释曰:郑忽先君巳葬而怪不称世子者,《穀梁》之意,先君虽葬,而嗣子未逾年,亦宜称子,即僖二十五年秋“葬卫”文公。冬,十有二月,癸亥,公会卫子、莒庆,盟于洮”是也。虽则逾年,先君未葬,亦不得成君,故下十二年“丙戌,卫侯晋卒”,十三年卫惠公称侯,而注云“卫宣未葬,而嗣子称侯以出,其失礼明矣”是也。计郑忽父虽葬讫,仍未逾年,於例宜合称子,但范以忽十五年归国,称世子复归,故於此决其去世子而但称忽也。称谓与常例违者,此年书名,表其失国,十五年称世子,明其反正,故与常例不同。

柔会宋公、陈侯、蔡叔,盟于折。蔡叔,蔡大夫名,未命,故不氏。折,某地。

○折,之设反,又时设反。柔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

[疏]“柔者”至“者也”。

○释曰:重发传者,隐不成为君,不爵大夫,故侠卒不氏。今桓成为君,而有不命大夫,嫌有罪则故明之。

公会宋公于夫钟。夫钟,郕地。

○夫音扶,麋氏本钟作童,音钟。

冬,十有二月,公会宋公于阚。阚,鲁地。

○阚,口暂反。

十有二年,春,正月。

夏,六月,壬寅,公会纪侯、莒子,盟于曲池。曲池,鲁地。

秋,七月,丁亥,公会宋公、燕人,盟于穀丘。穀丘,宋地。

○燕音烟,国名。八月,壬辰,陈侯跃卒。陈厉公也。

○跃,馀若反。

公会宋公于虚。虚,宋地。

○虚如字,又去鱼反。

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于龟。龟,宋地

丙戌,公会郑伯,盟于武父。武父,郑地。

○父音甫。

丙戌,卫侯晋卒。再称日,决日义也。明二事皆当日也。晋不正,非日卒者也。不正,前见矣,隐四年“卫人立晋”是也,与齐小白义同。

○见,贤遍反。

[疏]“再称”至“义也”。

○释曰:“决日”者,谓二事决宜书日,故经两举日文也。月则不然,纵有两事合月,但举一月以包之。其有蒙日明者,则亦不两举,故范答薄氏云:“玃且之卒,异於日食之下,可知日是也。”

○注“明二”至“义同”。

○释曰:纳入立皆篡。隐四年书“卫人立晋”,是不正前已见,故今书日。庄九年书“齐小白入於齐”,是其恶巳见,故僖十七年小白卒,书日,与此同也。

十有二月,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非与所与伐战也。非,责。不言与郑战,耻不和也。於伐与战,败也。内讳败,举其可道者也。於伐宋而与郑战,内败也。战轻於败,战可道而败不可道。

[疏]“非与”至“者也”。

○释曰:麋信云:“此传解经书下日之意也。非,责鲁,言责鲁又与其所与伐者战也。谓还与郑战。然则责其还与郑战,于理是也。言解经下日之意,则非也。何者?十三年公会纪侯郑伯已巳云云战,彼亦下日,岂又是责鲁乎?”麋信之说非也。盖责与人同伐,反与之交战,是危之道,故经举战伐以责之。既责鲁,不显言与郑战者,讳不和也。

十有三年,春,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已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徐邈曰:“僖九年传曰:‘礼:柩在堂上,孤无外事。’今卫宣未葬,而嗣子称侯以出,其失礼明矣,宋、陈称子而卫称侯,随其所以自称者而书之,得失自见矣。”

○柩,其救反。见,贤遍反。

[疏]注“徐邈”至“见矣”。

○释曰:宋称子在僖九年,陈称子在二十八年。“得失自见”者,彼二君称子是其得,今卫惠称侯是其失也。僖三十三年“晋人及姜戎败秦师于殽”,传云:“晋人者,晋子也。”不正其释殡,故贬之。此卫侯亦释殡,所以不贬者,晋为大国,不劳自战,无故释殡自战,故贬称人。今卫侯初立,须求好诸侯,今从齐、宋之命,未是大过,故讥而不贬。讥者,据经称侯,即是足见其恶。

其言及者,由内及之也。其曰战者,由外言之也。内不言战,言战则败。今鲁与纪、郑同讨,以有纪、郑,故可得言战。

[疏]“其言”至“之也”。

○释曰:言“由内及之也”者,以文承纪、郑之下,恐非独内及,故特言之。又且下云“其曰战者,由外言之也”。是战从外称,及是内辞。欲分别二事,故内外两举。

战称人,败称师,重众也。其不地,於纪也。《春秋》战无不地,即於纪战,无为不地也。郑君曰:“纪当为己,谓在鲁也,字之误耳。得在龙门,城下之战迫近,故不地。”传“其不地,於纪也”者,《春秋考异邮》云“时战在鲁之龙门”,故何休难云:“在纪无为不地。”郑玄云:“纪当为己,在龙门城下,故不地。”何休注《公羊》亦云“战鲁龙门,兵攻城池,耻之”,故不地。是皆以纪为己,非纪国也。

三月,葬卫宣公。

夏,大水。

秋,七月。

冬,十月。

十有四年,春,正月,公会郑伯于曹。

无冰。皆君不明去就,政治舒缓之所致。《五行传》曰:“视之不明,是谓不哲,厥咎舒,厥罚常燠。”

○哲,陟列反,一本作晢,之列反。燠,於六反,暖也,下文同。

[疏]“无冰”。

○释曰:旧解传云“无冰时,燠也”,谓无冰书时,燠,暖也。时字上读为句。因即解成元年正月公即位,二月葬宣公,三月作丘甲,“无冰”在其中,不是为无冰书月可知也。此“正月,公会郑伯於曹”,下云“无冰”,则“正月”者,直为公会郑伯,不为无冰。何者?无冰一时之事,固当不得以月书也。徐邈亦然。今以为成元年传云“加之寒之辞也”,则无冰亦当蒙月也。传云“无冰,时燠也”者,谓今所以无冰者,正由时燠也。於字下读,理亦足通。

○注“皆君不明去就,政治纪缓之所致。五行”至“罚常燠”。

○释曰:徐邈云:“无冰者,常阳之异,此夫人淫泆,阴为阳行之所致也。”何休注《公羊》亦然。今范云“皆君不明去就,政治舒缓之所”,致则非独为夫人也。

同部

其它

陈氏春秋后传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春秋后传 春秋类 提要 【臣】等谨按春秋后传十二卷宋陈傅良撰傅良字君举【案傅良或作傅良诸本误有异同然其字曰君举则为傅説举于版祝之义故今定为传字】号止斋温州瑞安人乾道八年进士官至中书舎人寳谟阁待制諡文节事迹具宋史本传是编有其门人周勉跋称傅良为此书脱稿而病学者欲速得其书俾佣书传冩其已削者或留其帖于编増入是正者或揭去弗存是今所传已非傅良完本矣赵汸春秋集传自序于宋人説春秋者最推傅良称其以公谷之説参之左氏以其所不书实其所书以其所书推其所不书得学春秋之要在三传后卓然名家而惜其悮以左氏所録为鲁史旧文而不知防书有体夫子所据以加笔削者左氏亦未之见左
程氏春秋或问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程氏春秋或问目録 春秋类 卷一 隐公 卷二 桓公 卷三 庄公 闵公 卷四 僖公 卷五 文公 卷六 宣公 卷七 成公 卷八 襄公 卷九 昭公 卷十 定公 哀公 【臣】等谨案春秋或问十卷元程端学撰端学既辑春秋本义复歴举诸说之得失以明去取之意因成此书与本义相辅而行者也其掊击诸说多否少可于张洽之传攻之尤力然如论春秋不当以一字为褒贬论春秋多笔削以后之阙文论春秋不书祥瑞论春秋灾异不当强举其事应皆具有卓识其他持论亦多正大惟谓左氏事实多出伪撰又坚主夏时之说力诋左氏王周正传虽至于春书无冰亦以为建寅之月而穿凿周礼豳诗以解之不知左氏周人说经或有未确记事未
春秋稗疏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五 春秋稗疏 春秋类 提要 【臣】等谨案春秋稗疏二卷 国朝王夫之撰夫之有周易稗疏别著录是编论春秋书法及厯象典制之类仅十之一而考证地理者十之九其论书法谓闵公元年书季子仲孙髙子皆不名乃闵公幼弱聴国人之所为故从国人之尊称然考襄公之立实止四嵗昭公之出亦非一年均未闻以君不与政书事或有变文何独闵公见存乃从国人立义其论春秋书戎皆指徐戎斥杜预陈留济阳东有戎城之非且谓曹卫之间不应有戎证以费誓似乎近理然戎与诸国错处实非一种观经书追戎济西则去曹近而去徐逺至于凡伯聘鲁归周而戎伐之于楚丘则凡伯不涉徐方徐戎亦断难越国安得谓曹卫之间戎不杂居如此之类固未免失之臆断以至
春秋穀梁传注疏原文及白话翻译在线阅读|中华古籍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