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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 · 春秋

春秋通论

10 万字 · 约 4 小时 50 分钟 · 4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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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十一月也,或疑尚有十二月,尤寒,若十一月无冰,何以遽书?按:经书「无冰」者三,此年及成元年二月、襄二十八年春也。二月为十二月,春兼十、十一、十二月言之,其或燠在十一月,或燠在十二月,皆得书之耳,若三月皆燠,则书时。

夏五,郑伯使其弟语来盟。

「五」下阙字,传写者漏也。前曹之会未盟,故郑伯使其弟语来盟,不日、书名,皆无例。

秋八月壬午,御廪灾。己亥,尝。

经于桓两书「烝」,一书「尝」,以桓公有侈大行典礼之意,故「大阅」、「大雩」、「烝」、「尝」之祭皆书,如此是常事悉书者也。或谓「不时」,夫「尝」为秋祭,八月岂不时乎?又谓「不敬」,然则以御廪灾之故,将不祭祖宗乎?此皆食「常事不书」之语之毒也。

冬十有二月丁巳,齐侯禄父卒。宋人以齐人、蔡人、卫人、陈人伐郑。

宋伐郑,报郑连年之伐也。书「宋人者」,见宋之为主也。「以」字无例,邪说谓「以者,不以者也」,意谓本非所得制,而今得制之。定四年「蔡侯以吴子」岂亦不能制,而今得制之乎!或以其不可通,谓「不交锋」,亦谬。

十有五年春二月,天王使家父来求车。

王者车服以庸,而今反求车于臣,直书之而义自见。

三月己未,天王崩。

桓王奔(崩)(「奔」,二本同,疑当作「崩」。),惠王立。

夏四月己巳,葬齐僖公。五月,郑伯突出奔蔡。

诸侯出奔,或名或不名,无例。赵汸氏谓「辨二君」,似是,然十六年「卫侯朔出奔齐」,无二君也。

郑世子忽○取○义○复归于郑。

忽出奔时未成乎为君「为君」,中研本作「君然」,今据北图本改。也!突则为君,故称「郑伯」。此时忽若不书「世子」,则无以见忽之为正,而突之非正矣,故特书「郑世子」也。前忽出奔,不书「世子」者,则亦以突未为郑伯,不书「郑伯」也。此处既见圣人所以明君臣姣庶之辨,而亦以见其笔法之井井有如此也。书「复归」与「归」同,无例。

许叔入于许。

隐十一年「公及齐侯、郑伯入许」,是其前事也。其时左氏谓郑使许大夫奉许叔居许东偏,若是,则「东偏」亦许地,今何为书「入于许」耶!以经不书许叔出奔,故不可考耳。经略其事者,书「入」而不书「出」,以书「入」则「出」可见也。「入」,书「名」、书「字」无例,书「入」与「归」亦无例。或谓「归者易辞,入者难辞」,今许叔之入,岂有国人拒之者哉?许叔,庄公之弟,非君也,是时穆公立,亦未见其仕云。

公会齐侯于艾。

前齐僖以四国战郎,而我亦以纪、郑败齐、宋四国之众,构兵无已,故襄公立而我修好焉。左氏谓「谋定许」,非也。

邾人、牟人、葛人来朝。

「人」者,通上下之称,若小国则多称「人」,义又别。

秋九月,郑伯突入于栎。

栎,郑邑,非郑国也,故书「入栎」而不书「入郑」,或以为复国,谬也。吾观经于郑忽、突争国之事,未尝不详也。十一年,自郑庄卒,书「宋人执祭仲」,又书「突归于郑」,见突之为宋所要而立也,突归而忽出矣,此年突出奔蔡,突出而忽复归矣,兹又书「突入于栎」,其时祭仲「祭仲」,二本原作「蔡仲」,今据经文改。拥忽专制国中,突穷居于栎,不与诸侯之事者凡十七年,其间惟庄四年与齐侯遇于垂而已,十七年后突乃乘齐桓之伯,大会诸侯于郅,而与其会,如此则尝复国矣。经不书者,以栎非他国,故不再书也。又必忽与祭仲皆死,经不书忽卒,以不成乎为君,略之也,不问其正与不正也。是忽寔未尝成君,而始终为君者突也,其事大?如此。左氏则于忽称「昭公」,又于十七年载「高渠弥杀昭公而立子亹」,十八年载「齐人杀子亹而立子仪」,庄十四年载「传瑕杀子仪而纳厉公」,至二十一年经书「厉公突卒」,其书乃已。如传所言,忽寔为君,而且有臣弒君、邻国讨贼诸事迭见不已,经何以悉不书邪?吾不敢信也。

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于袲,伐郑。十有六年春正月,公会宋公、蔡侯、卫侯于曹。夏四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蔡侯伐郑。

左氏谓「谋伐郑,将纳厉公」,是也。经书「伐郑」,突在栎,忽郑也,则伐郑者忽也。伐郑者忽,是欲纳突于郑也。

秋七月,公至自伐郑。冬,城向。

向界于鲁、莒之间,隐二年「莒人入向」,至是服鲁而城之,其后又服莒,宣四年,鲁复伐莒取向。

十有一月,卫侯朔出奔齐。

朔,卫惠公名也,不德,为臣所逐而奔齐。出奔书名,常也。

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公会齐侯、纪侯盟于黄。

左氏谓「平齐、纪」,是。又谓「且谋卫」,蛇足也。

二月丙午,公会邾仪父盟于趡。

隐公初年,仪父尝来盟蔑,故兹复遣寻盟。然桓于八年已伐之,是年秋即伐之矣。

夏五月丙午,及书△法齐师战于奚。

或书「公及」,或书「及」,无例。春秋初,来侵伐我鲁者讳言「侵」、「伐」,言「来战」,说见十年「来战于郎」下。兹称「及某师战」,亦讳,与前事同也。前言「来战」,此言「及某师战」,事同而书法又不同。

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秋八月,蔡季自陈归于蔡。

蔡季为蔡侯献舞之弟,称名、称字,无例,与「许叔入于许」同。乃以其为称字而贤之,不知其贤者何事?贤否妄定,好恶任情,小人之说春秋可恨如此。

癸巳(「癸巳」,中研本作「祭巳」,北图本不误,今据经文改。),葬蔡桓侯。

「侯」当为「公」,于此,窃意鲁史旧本,其葬本皆称「侯」,孔子以鲁君称「公」之故,而皆易为「公」,故偶遗此未改,与书「天王」或仍「王」字之类同。不然,何以俨然有书「侯」者在乎?余说并谬。

及宋人、卫人伐邾。

春盟而秋伐之,直书之义自见矣。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于泺。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

前年为齐所伐,今与齐会,且同夫人如齐,为齐所诱也。齐深仇鲁而公不知,所以亡也。

夏四月丙子,公薨于齐。丁酋,公之丧至自齐。

鲁公被弒,不书地,此于外弒,故书「薨于齐」。季明德不信传,谓「桓公乃自薨,非齐弒」也,此强意异传,非正论也。上书「正月如齐」,下书「四月公薨」,此自显然有故,况齐襄淫女弟之恶昭昭于诗,如是合之,春秋自无可疑也。

秋七月。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

书「葬」,亦所以别于内弒也,说见「隐公薨」下。

春秋通论卷三

新安首源姚际恒

庄公桓公子,母文姜,在位三十三年。

元年春王正月。

不书「即位」,即位于先君之年也。

三月,夫人孙书△法于齐

公之丧至自齐时文姜已归矣,此时又奔齐,内君与夫人奔皆变,言「孙」,此经之书法也。诸家皆谓文姜皋齐,则何以又书「三月孙于齐」耶?不言姜氏,蒙前文,观后书「会」、书「享」,皆书「姜氏」,未尝贬去可见矣。

夏,单伯逆王姬。

单伯本天子畿内大夫,后命为鲁卿者,故鲁有单伯。后书「单伯会伐宋」,又「单伯会诸侯于郅」,皆此单伯也,文十四年「单伯如齐」,则其子孙也。或以单伯为王臣,「逆」作「送」,若然,当俟馆成之后方至鲁,岂得夏王姬已至,而秋始筑馆耶?

秋,筑王姬之馆于外。

此为齐侯亲迎之馆,于外,我居丧避吉故也。

冬十月乙亥,陈侯林卒。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

或书「天王」,或书「王」,无例。

王姬归于齐。齐师迁纪郱、鄑、郚。

齐迁纪三邑之民而取其地,将以灭纪也。齐图纪已久,徒以桓公在尔,桓公没,乃为之。谷梁于此条曰「纪,国也,郱、鄑、郚,国也,或曰:『迁纪于郱、鄑、郚。』」,其于文义茫然不解,故为此两说,甚可笑。偶举一以例其余。

二年春王二月,葬陈庄公。夏,公子庆父帅师伐于余丘。

于余丘,国也,邑无言伐者。或曰「夷国」,近是。「于」者,出口方音,犹「于越」之「于」。

秋七月,齐王姬卒。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禚。

前年孙于齐,不知何时还鲁?经书「出」不书「归」,专这其出也。

乙酉,宋公冯卒。三年春王正月,溺会齐师伐卫。

不称「公子」,无例。时卫侯朔在齐,谋纳之。

夏四月,葬宋庄公。五月葬桓王。

葬王,说见隐三年。

秋,纪季以酅入于齐。

纪为齐逼,至使其弟以酅邑入齐为属国,不得已也。或谓季贤,或谓季不贤,皆无谓。「入」犹「纳」也,与人之入国不同。

冬,公次于滑。

三传皆谓「谋纪」,季明德谓滑在卫南鄙,其必奉齐命以俟诸侯纳朔,未知然否?

四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享齐侯于祝丘。

「享」甚于「会」。

三月,纪伯姬卒。

为后齐桓葬纪伯姬起。

夏,齐侯、陈侯、郑伯遇于垂。

三国谋纪,自是而纪不能有其国矣。郑伯,突也,苏子由由谓是子仪,此全信左,然则经何以不书子仪之立乎?前书「郑伯突」,此书「郑伯」,其为突可知也。否则,经反疏矣!或以前事按之,谓齐为忽党,必不与突遇,不知前为齐僖公,上襄公也,未必尚雠突耳。

纪侯大去其国△书△法△△。

失国,书名、不书名,无例。以有纪季在酅,故不可言「灭」,然纪自北不有其国,犹之灭矣,故为斟酌其间,而书曰「大去其国」,此孔子之书法,而史不能也。「大去」者,孰使之?见于下矣。

六月乙丑,齐侯葬纪伯△书△法△△△姬。

纪侯「大去其国」,犹之乎灭也。孰灭之?齐侯也,以不能书「灭」,故上不书「齐侯灭纪」,因齐侯适有葬纪伯姬之事,于是下书曰「齐侯葬纪伯姬」,如是则齐侯灭纪自见矣。不然,齐侯何为葬纪伯姬乎?故不书「齐人」而直书「齐侯」也。又前书「齐侯、陈侯、郑伯遇于垂」,此书「齐侯葬纪伯姬」,亦有以见灭纪之非陈侯、郑伯,而为齐侯也。外诸侯葬外诸侯夫人,全经惟此,特变文以示义尔。

秋七月。冬,公及齐人狩于禚。

齐人,齐大夫也。公有勇且善射,「展甥」之诗所以?也,齐侯亦使善射猎者从之,为乐不必躬亲也,故曰「人」。而诸传必以为「齐侯」,谓称人所以「卑公」,每事必求其贬,甚矣其深文也!

五年春王正月。夏,夫人姜氏如齐师。

「如师」,更甚于享。

秋,郳黎来来朝。

小国,故名,或曰:「后数从齐尊周,桓王命为『小邾子。』」

冬,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

谋纳朔也。「人」者,通上下之称,必齐、宋、陈、蔡四国有君有大夫,故?以「人」称之尔。

六年春王正月,王人子突救卫。

不与纳朔也。「王人」,微者,子突,名也。说者谓「诸侯称人、王人书字,所以为褒贬。」无论书名、书字,无褒贬之例。而诸侯称「人」,王臣亦称「人」,又何所见褒贬乎?

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

诸侯出奔与入,书名、不书名,无例。归国,或书「归」,或书「入」,亦无例。

秋,公至自伐卫。螟。冬,齐人来归卫俘。

此举齐主之,故书「齐人」。归俘者,虏败国军实之名。

七年春,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防。

防,鲁地,凡或齐地或鲁地,以见非文姜会齐襄则齐襄会文姜耳。

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

恒星,常星也,不见者,云蔽之也,夜既不见星,至夜之中而星陨如雨,所以为异而纪之也。若恒星不见固常事,星陨亦常事也,不足纪矣,余说纷纷,悉无取。

秋,大水。无麦、苗。

夏正之五月,大水,故无麦又无苗。

冬,夫人姜氏会齐侯于谷。

谷,齐地。

八年春王正月,师次于郎,以俟陈人、蔡人。

公欲伐郕,期陈、蔡共伐,故驻师待之。

甲午,治兵。

治于郎也。

夏,师及齐师围郕,郕降于齐师。

称「师」及「齐师」,蒙上文「次于郎」之师也。陈、蔡不至而独与齐围之,郕终以齐师至而降,畏齐不畏鲁也。

秋,师还。

以公不帅师,故不书「公至」而书「师还」。然经无书「师还」者,书之,亦以见春出秋还,暴师日久也。

冬十有一日癸未,齐无知弒其君诸儿。

诸儿,襄公名。

九年春,齐人杀无知。

无知弒君自立,国人不以为君,则经亦不以为君,而以讨贼书之。

公及齐大夫盟于蔇。

谋纳纠也。齐来者非一人,故书大夫而不名。

夏,公伐齐纳纠。齐小白入于齐。

纠与小白同为僖公庶子,纠兄小白弟,考之诸书皆然。圣人修春秋本无褒贬之例,皆直书其事而善恶自见,即是褒贬也。如此,于齐事,纠与小白同为支庶,不必问长次,乘乱而先入者皆可君,以国有主则国自定也。若夫上书公及齐大夫盟于蔇」,下书「公伐齐纳纠」,则亦可见纠之当立,故齐大夫咸来盟于鲁也。以齐有小白之党,故书「伐」,乃有竖儒一辈因论语问管仲未仁而孔子否之,遂欲斡旋「斡旋」,中研本作「干施」,今据北图本改。管仲之不死为是,于是创为桓兄纠弟之说,及解春秋因谓「纠不称『子』,非嗣君,不系齐,不当有齐,小白系齐,当有齐」诸说。不知纠之不称「子」者,左氏本有「子」字,即无论左本,下文「杀子纠」,不有「子」字乎?纠之不系齐者,以上有伐齐「齐」字也,小白之系齐者,以上无一齐字也。强改古事,妄论经文,以相附会,不可不辨,详论语通论。

秋七月丁酉,葬襄公。

说者谓贼不讨,不书「葬」,非也。宋万弒闵公,贼讨矣,不书「葬」也。又谓书「葬」,必我往会,亦非也。岂有夏以纳纠,伐之不得,七月往会,八月又伐之乎?

八月庚申,及齐师战于干时,我师败绩。

为纳纠不克也。书「及」、书「公及」,无例。说者谓「内不言败」,言「战」为败,此言「战」又言「败」,可知其谬矣。

九月,齐人△书△法取子纠杀之

论语曰「桓公杀公子纠」,是杀纠虽桓,实则鲍叔辈承桓公之志杀之,故不书「齐侯」,而书「齐人」。又齐以鲁败,乘胜而入,实则使鲁杀之,故不直书「齐人杀子纠」,而书「齐人取子纠杀之」,其书法如此。

冬,浚洙。

备齐也。

十年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

报干时之役也,「诈战」之说不可信。兵不厌诈也,长勺,鲁地,不书「齐伐我」,直书「公败齐师」,有幸之之意。

二月,公侵宋。

宋闵公立,未尝与鲁通好,又齐每挟宋伐国,观后「齐师、宋师次于郎」。然则此侵宋者,无乃长勺之役宋亦与谋,而我报之与?按:「侵」、「伐」事固有别,然公羊云「觕者曰侵」,晦而难通;或谓「无名行师曰侵」,诗称文王「侵自阮疆」,书称武王「侵于之疆」,文、武之师岂无名乎?又谓「无钟鼓曰侵」,「侵于之疆」称「我武扬」、「杀伐张」,岂无钟鼓者乎?皆不可信。

三月,宋人迁宿(「迁宿」,二本原作「侵宿」,今据经文改。)。

宿界于宋、鲁之间,隐元年「及宋人盟于宿」,宿亦与焉,今公侵宋,宋必以其为党鲁,故迁之与?许翰氏曰:「迁之,使未失其国家,至僖、文以后,则有灭国无迁国矣。」此犹彼善于此之论。

夏六月,齐人、宋师次于郎。公败宋师于乘丘。

齐以鲁纳子纠,宋以鲁侵之,故咸来报怨,而齐、宋卒皆受败,亦见庄公之勇也。书「齐宋师次」者,以我败宋师,不败齐师,若不书「师次」,则不见于齐师之来伐也。余说纷纷,乌知其意?许翰氏曰:「齐桓始入,未抚其民而轻用之,是以再不得志于鲁。晋文之入五年而后用其民,盖监此也。」

秋九月,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

荆,州名,始封为国,楚之旧号也,其后迁楚,乃称楚。始见经而即伐国以诸侯归,见其强横也。诸侯为人获以归,称名,然则谓「诸侯不生名」,非矣。僖二十六年「以夔子归」,此以夷国妾远,故阙其名也。

冬十月,齐侯灭取○义谭。谭子奔莒。

失国之君亦多书名,其不名者,史阙也,无例。书「灭」始此。前此,「纪侯大去其国」、「宋人迁宿」,皆不书「灭」,即荆执蔡侯归亦只书「败」不书「灭」,今特于齐桓始书「灭」,呜呼!圣人岂无意乎?盖深恶夫五伯之为,而桓公为盛也。孟子曰「其事则齐桓、晋文」,经于桓、文之事岂漫焉书之哉?故以为取义,非史「史」,中研本作「使」,今据北图本改。臣之所及也。季明德曰:「齐桓得国甫及一年,即有长勺及郎之师,不过报怨复仇而已,今又大出师徒,并吞邻国,盖其时管仲虽举,尚未得君,故桓之始谋强暴如此。」可谓知言。

十有一年春王正月。夏五月戊寅,公败宋师于鄑。

宋修乘丘之怨也。书「败」,则宋之侵伐可知。与长勺义同。

秋,宋大水。

外灾告则书,不必吊而后书也。昭九年书「陈灾」,于时陈已为楚灭,何以吊焉?

冬,王姬归于齐。

过鲁,故书。时齐、鲁方构怨,故鲁不主昏。

十有二年春王三月,纪叔姬归于酅。

纪侯大去其国,之后死于他国,而叔姬还鲁,至是阅九年,乃归于酅。叔姬为伯姬之媵,法不当书,书此,所以闵纪也,自是纪已矣,而叔姬之卒、葬,后亦因以备书焉。

夏四月。秋八月甲午,宋万弒其君捷及其大夫仇牧。冬十月,宋万出奔陈。

左氏谓「陈之妇人杀万」,若然,经何以不书「陈人杀万」乎?

十有三年春,齐侯、宋人、陈人、蔡人、邾人会于北杏。

欲平宋乱也。称「齐侯」者,以齐侯主此会也。四国称「人」,以有君有大夫,统以「人」称也。谓有所褒贬者,贼经之说也。孔子之春秋,尊王之书也,非尊伯之书也。自伯业兴而王道益衰矣,所以深恶夫桓、文也,故孟子曰:「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竖儒不察,以论语有「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诸语,遂谓春秋与伯。不知论语论管仲,非论桓公也。又因人论管仲以臣节问,故答之「有功」,以见有功而臣节可略之义,亦非所以与管仲也。别自一义,与春秋相隔天壤,乃谓春秋与伯,岂非梦语乎?若夫「五伯之假,更其于不知假者」,孟子正深恶之之语也,二伯中,孔子谓齐桓正,晋文谲,犹之彼善于此之说,亦非独与桓也。

夏六月,齐人灭遂。

再言「灭」,所以深恶桓也,此因北杏之会及之,则孔子不与北杏之会可知矣。经但书「灭遂」,并不书其君「出奔」及「以归」之事,则「出奔」、以「归」之事,或名,或不名,非有例可知矣。

秋七月。冬,公会齐侯盟于柯。

桓得鲁,而伯业由是渐兴矣。

十有四年春,齐人、陈人、曹人伐宋。

宋背北杏之盟,故伐之。「人」者,通上下之称,或以为「贬」,或以为「将军师少」,皆非。

夏,单伯会伐宋。

单伯,天子使为鲁卿者,犹之书内大夫也。左氏谓「齐师请于周,单伯会之」,非也。诸侯擅兴兵以相攻伐久矣,岂必请师于王以伐宋乎?左氏凡于书「单伯」为此等说,皆误以单伯为王臣也。说见二年「单伯逆王姬」,及文十四年「单伯」如齐下。

秋七月,荆入蔡。

自此蔡属于楚,齐桓虽伯,会盟皆不能及之矣。

冬,单伯会齐侯及宋公、卫侯、郑伯于郅。

宋服也。

十有五年春,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会于郅。

齐复为此会,恐诸侯之心未一也。郑伯,即突也,是时始复出会诸侯,盖尝自栎已入国矣。

夏,夫人姜氏如齐。

鄄之会,齐桓终不得志于鲁,文姜不如齐者八年矣,至是如齐者,文姜必揣知桓之意,而欲以是通好于鲁也,然败行之妇,桓亦必知绝之,故后卒归于莒耳。

秋,宋人、齐人、邾人伐郳。

郳,宋之附庸而叛宋,齐桓伯业首资于宋,故助之争郳而以宋为主兵。

郑人侵宋。

乘宋之有事于郳也,自此郑背二郅之会,反复于齐、楚之间矣。

冬十月。十有六年春王正月。夏,宋人、齐人、卫人伐郑。

报侵宋也。

秋,荆伐郑。

郑为楚伐始此,为齐、楚两伐亦始此。以后服齐则楚伐,服楚则齐伐矣。左氏谓「郑伯自栎入,缓告于楚」,非也。此时荆尚未交中国,郑安得有告赴之事乎?

冬十月二月,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滑伯、滕子同盟于幽。

左氏谓「郑成也」,然。八国诸侯尊齐为首,齐桓之伯业亦于是定矣。会称「公」或不称「公」,无例。书「同盟」始此,书「盟」与「同盟」亦无例。盖齐桓始伯,赴告特书「同盟」,以示夸大,见其无敢或异于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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