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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 · 礼经

仪礼注疏

82 万字 · 约 39 小时 15 分钟 · 17 /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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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皆不备,尚祭饮,则知得献酒无有不祭,故知献酒重无不祭也。其正酬亦祭,至於旅酬以下,则不祭而已。故下记云:“凡旅不洗,不洗者,不祭。”郑注云:“敬礼杀也。”不甚也。此众工亦不洗而祭,是以云献酒重无不祭也。

大师,则为之洗,宾、介降,主人辞降。工不辞洗。(大夫若君赐之乐,谓之大师,则为之洗,尊之也。宾、介降,从主人也。工,大师也。上既言献工矣,乃言大师者,大师或瑟,或歌也。其献之,瑟则先,歌则後。)

[疏]“大师”至“辞洗”。

○注“大夫”至“则後”。

○释曰:天子诸侯有常官,则有大师也。大夫则无常官,若君赐之乐,并乐人与之,则亦谓之大师,主人为之洗。若然,工非大师则无洗。云“宾,介降,从主人也”者,案《乡射》云:“大师则为之洗,宾降。”注云:“大夫不降,尊也。”此既大夫礼,则有大夫亦不降可知也。云“工,大师也”者,既言大师则为之洗,而云工不辞洗,故知工即大师。是以《论语》云“师冕见,孔子为之相”,郑云:“相,扶工。”是工为乐人之总称也。云“上既言献工矣,乃言大师者,大师或瑟,或歌也”者,以其前工有瑟有歌,後别言大师,则大师能瑟,或在瑟中,若大师能歌,或在歌中,故云大师或瑟或歌也。云“其献之,瑟则先,歌则後”者,以其序入及升堂,皆瑟先歌後,其献法皆先瑟後歌,是以知献之瑟先歌後,随大师所在,以次献之也。《燕礼》云:“卒歌,主人洗升,献工,工不兴,左瑟,一人拜,受爵。”注云:“左瑟,便其右。一人,工之长者也。”《燕礼》诸侯礼有常官,不言大师,以《燕礼》主为臣子,故工四人,从大夫制,其大师入工,不别言之也。《大射》云:“主人洗升,实爵,献工,工不兴,左瑟。”注云:“大师无瑟,於是言左瑟者,节也。”若大师在歌,亦先得献,与《燕》异也。

笙入堂下,磬南,北面立。乐《南陔》、《白华》、《华黍》。(笙,吹笙者也,以笙吹此诗以为乐也。《南陔》、《白华》、《华黍》,《小雅》篇也,今亡,其义未闻。昔周之兴也,周公制礼作乐,采时世之诗以为乐歌,所以通情,相风切也,其有此篇明矣。後世衰微,幽、厉尤甚,礼乐之书,稍稍废弃。孔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後乐正,《雅》、《颂》各得其所。”谓当时在者而复重杂乱者也,恶能存其亡者乎?且正考父校商之名颂十二篇于周大师,归以祀其先王。至孔子二百年之,五篇而已,此其信也。)

[疏]“笙入”至“华黍”。

○释曰:此升歌讫得献,乃始入也。云“磬南,北面”者,磬既南面,其南当有击磬者在磬南、北面,而云笙入磬南北面者,在磬者之南北面也。

○注“笙吹”至“信也”。

○释曰:言“《小雅》篇也”者,今序仍在《鱼丽》之下,是《小雅》也。云“今亡,其义未闻”者,案诗《鱼丽》之下见子夏序,序此三篇。案彼子夏序云“《南陔》,孝子相戒以养也。《白华》,孝子之白也。《华黍》,时和岁丰,宜黍稷也。”此已上是子夏序,文则云“有其义而亡其辞”者,此是毛公续序。云有其义,指子夏序有其义也;云而亡其辞者,谓《诗》辞亡矣。若然,彼亡辞,此亡义,与此义异也。云“昔周之兴也,周公制礼作乐”至“明矣”者,欲明周公制此《仪礼》之时,有此三篇之意也。云“後世衰微,幽、厉尤甚”者,《礼运》云:孔子曰:我观周道,幽厉伤之,吾舍鲁何。是幽厉尤甚者也。礼乐之书稍稍废弃者,自幽、厉已後,稍稍更加废弃,此篇之失也。又引孔子以下至“其信”者,欲明孔子以前,言亡三篇之意也。案《南陔》注云:“孔子论《诗》,《雅》、《颂》各得其所,时俱在耳。篇第当在於此,时遭战国及秦之世而亡之,其义则与众篇之义合编,故存。至毛公为诂训传,乃分众篇之义,各置於其篇端。”彼《诗》郑注又与此不同者,郑君注《礼》之时,未见《毛传》,以为此篇孔子前亡。注《诗》之时,既见《毛传》,以为孔子後失。必知战国及秦之世者,以子夏作序,具序三篇之义,明其《诗》见在,毛公之时亡其辞,故知当战国及秦之世也。

主人献之于西阶上。一人拜,尽阶,不升堂,受爵,主人拜送爵。阶前坐祭,立饮,不拜既爵,升授主人爵。(一人,笙之长者也。笙三人,和一人,凡四人。《乡射礼》曰:“笙一人拜于下。”)

[疏]“主人”至“人爵”。

○注“一人”至“於下”。

○辞曰:自此至“不祭”,论献笙者之事。云“一人拜”者,谓在地拜,乃尽阶,不升堂受爵也。云“一人,笙之长者也”者,笙者四人,今言一人受爵,明据为首长者而言也。云“笙三人,和一人,凡四人”者,案《乡射》记云:“三笙一和而成声。”注:“三人吹笙,一人吹和,凡四人。”《尔雅》曰“笙小者谓之和”是也。云“《乡射礼》曰:笙一人拜于下”者,即此一人拜者,亦在堂下可知。但献工之时,拜送在西阶东,以工在阶东故也。此主人拜送笙之时,在西阶上,以其笙在阶下,故不同也。

众笙则不拜,受爵,坐祭,立饮,辩有脯醢,不祭。(亦受爵于西阶上,荐之者於其位,磬南。今文辩为遍。)

[疏]“众笙”至“不祭”。

○注“亦受”至“为遍”。

○释曰:众笙除一人之外,二人者不备礼,故亦受爵於西阶上者,与一人同也。云“荐之皆於其位,磬南”者,依前笙入,立于磬南之处,是其类也。

乃歌《鱼丽》,笙《由庚》;歌《南有嘉鱼》,笙《崇丘》;歌《南山有台》,笙《由仪》。(,代也,谓一歌则一吹。六者皆《小雅》篇也。《鱼丽》,言大平年丰物多也。此采其物多酒旨,所以优宾也。《南有嘉鱼》,言大平君子有酒乐与贤者共之也。此采其能以礼下贤者,贤者累蔓而归之,与之燕乐也。《南山有台》,言大平之治以贤者为本。此采其爱友贤者,为邦家之基,民之父母,既欲其身之寿考,又欲其名德之长也。《由庚》、《崇丘》、《由仪》,今亡,其义未闻。)

[疏]“乃”至“由仪”。

○释曰:此一经堂下吹笙,堂上升歌,代而作,故谓之“乃”也。

○注“代”至“未闻”。

○释曰:云“谓一歌则一吹”者,谓堂上歌《鱼丽》终,堂下笙中吹《由庚》续之。以下皆然。此《鱼丽》、《南有嘉鱼》、《南山有台》,其诗见在。云“六者皆《小雅》篇也”者,见编在《小雅》之内,故知之。见在者,郑君亦先引其序,後引其诗。案《鱼丽》序云:“《鱼丽》,美万物盛多也。”诗云:“君子有酒,旨且多。”《南有嘉鱼》序云:“大平之君子至诚,乐与贤者共之也。”诗云:“君子有酒,嘉宾式燕以乐。”《南山有台》序云:“乐得贤也。得贤则能为邦家立大平之基矣。”诗云:“乐只君子,邦家之基。”又云:“乐只君子,民之父母,遐不眉寿”是也。此其郑君所言义意。云“《由庚》、《崇丘》、《由仪》,今亡,其义未闻”者,案《诗》序云:“《由庚》,万物得由其道也。《崇丘》,万物得极其高大也。《由仪》,万物之生,各得其宜也。”“有其义而亡其辞”,此毛公续序,义与《南陔》、《白华》、《华黍》同。堂上歌者不亡,堂下笙者即亡,盖当时方以类聚,笙歌之诗,各自一处,故存者并存,亡者并亡也。

乃合乐,《周南》:《关雎》、《葛覃》、《卷耳》,《召南》:《鹊巢》、《采蘩》、《采》(合乐,谓歌乐与众声俱作。《周南》、《召南》,《国风》篇也。王后、国君夫人房中之乐歌也。《关雎》言后妃之德,《葛覃》言后妃之职,《卷耳》言后妃之志,《鹊巢》言国君夫人之德,《采蘩》言国君夫人不失职,《采》言卿大夫之妻能修其法度。昔大王、王季居于岐山之阳,躬行《召南》之教,以兴王业。及文王而行《周南》之教,以受命。《大雅》云:“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谓此也。其始一国耳,文王作邑于丰,以故地为卿士之采地,乃分为二国。周,周公所食;召,召公所食。於时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德化被于南土,是以其诗有仁贤之风者,属之《召南》焉;有圣人之风者,属之《周南》焉。夫妇之道,生民之本,王政之端,此六篇者,其教之原也。故国君与其臣下及四方之宾燕,用之合乐也。乡乐者,风也。《小雅》为诸侯之乐,《大雅》、《颂》为天子之乐。《乡饮酒》升歌《小雅》,礼盛者可以进取也。《燕》合乡乐,礼轻者可以逮下也。《春秋传》曰:《肆夏》、《繁遏》、《渠》,天子所以享元侯也。《文王》、《大明》、《绵》,两君相见之乐也。然则诸侯相与燕,升歌《大雅》,合《小雅》。天子与次国、小国之君燕亦如之,与大国之君燕,升歌《颂》,合《大雅》。其笙之篇未闻。)

[疏]“乃合”至“采”。

○注“合乐”至“未闻”。

○释曰:此一经论堂上(元缺一字)堂下众声俱合之事也。云“合乐,谓歌乐众声俱作”者,谓堂上有歌瑟,堂下有笙磬,合奏此诗,故云众声俱作。云“《周南》、《召南》,《国风》篇也”者,案《论语》注《国风》之首篇,谓“十五国风之篇首”,义可知也。云“王后国君夫人房中之乐歌也”者,案《燕礼》记云:“有房中之乐。”注云“弦歌《周南》、《召南》之诗,而不用锺磬之节。谓之房中者,后、夫人之所讽诵以事其君子”是也。既名房中之乐用锺鼓奏之者,诸侯、卿、大夫燕、飨亦得用之,故用锺鼓。妇人用之,乃不用锺鼓,则谓之房中之乐也。云“《关雎》言后妃之德”以下至“修其法度”,《周南》三篇即言后妃,《召南》三篇则言夫人,不同者,此虽同是文王之化,《召南》是文王未受命已前之事,诸侯之礼,故称夫人,《周南》是文王受命称王之後,天子之礼,故称后也。云“昔大王、王季居于岐山之阳”者,案《鲁颂》云:“后稷之孙,实维大王,居岐之阳。”郑云:“大王自豳徙居岐阳。”是大王居於岐阳也。兼言王季者,王季,大王之子,继大王後亦居岐阳,至文王始居于丰,故兼言王季也。云“躬行《召南》之教,以兴王业”者,大王得鸣于岐,又实始翦商,王季又纂我祖考,是其以兴王业也。云“及文王而行《周南》之教,以受命”者,文王徙居丰,得赤雀之命,故云以受命也。郑注《乡射》云:“昔大王、王季、文王始居岐山之阳。”彼兼言文王者,欲见文王未受命以前,亦得《召南》之化。知者,案《羔羊》诗序云:“召南之国,化文王之政。”《В有梅》序云:“召南之国,被文王之化。”此不兼言文王者,据文王徙丰,受命之後,专行《周南》之教,是《周南》十一篇唯言文王之化,不言大王、王季也。《大雅》云“刑于寡妻”者,是《大雅思齐》之诗也。引之者,证文王施化,自近及远,自微至著之意。云“其始一国耳”者,谓大王自豳迁于岐山,周原无々,过百里之地。言此者,欲见徙居于丰以後,二分天下,以此故国分与二公,故云文王作邑于丰,以故地为卿士之采地,乃分为二国也。云“周,周公所食;召,召公所食”者,此二公身为三公,下兼卿士,即上采地一也。云此者,欲见采地得称周召之意。云“於时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德化被于南土”者,欲见周、召皆称南之意也。云“是以其诗有仁贤之风者,属之《召南》焉”者,谓文王未受命以前也。云“有圣人之风者,属之《周南》焉”者,谓受命以後也。故《诗》序云:“《关雎》、《麟趾》之化,王者之风,故系之周公。《鹊巢》、《驺虞》之德,诸侯之风也。先王之所以教,故系之召公。”必将《二南》系此二公者,天子不风,文王受命称王,故系於二公也。云“夫妇之道,生民之本,王政之端”者,欲见合乐之时,作此六篇之意也。云“故国君与其臣下及四方之宾燕,用之合乐也”者,此据《燕礼》而言之也。云“乡乐者,风也”者,亦据《燕礼》而言,故《燕礼》记云“遂合乡乐”者,据此《乡饮酒》、《乡大夫》所作也。云“《小雅》为诸侯之乐”者,则升歌《鹿鸣》之等是也。云“《大雅》、《颂》为天子之乐”者,《肆夏》、《繁遏》、《渠》之等是也。云“《乡饮酒》升歌《小雅》,礼盛者可以进取也”者,据此《乡饮酒》为飨礼,升歌《鹿鸣》,进取诸侯之乐,飨礼盛,可以进取也。云“《燕》合乡乐,礼轻者可以逮下也”者,逮,及也,以《燕礼》轻,故言可以逮下也。郑君据《仪礼》上下而言,其实飨、燕同乐,知者,穆叔如晋,晋侯飨之,歌《鹿鸣》之三,是与《燕礼》同乐也。若然,《小雅》云乡或进取,燕可以逮下者,飨亦逮下也。云“《春秋传》曰”者,襄公四年《左氏传》文。彼云:“穆叔如晋,晋侯享之,金奏《肆夏》之三,不拜。工歌《文王》之三,又不拜。歌《鹿鸣》之三,三拜。韩献子使行人子员问之曰:吾子舍其大,而重拜其细,敢问何礼也?穆叔对曰:《三夏》,天子所以享元侯也,使臣弗敢与闻。《文王》,两君相见之乐也,臣不敢及。《鹿鸣》,所以嘉寡君也,敢不拜嘉?”引之者,证《肆夏》、《繁遏》、《渠》是《颂》,谓天子之乐歌。案《锺师》杜子春注引吕叔玉云:“《肆夏》,时迈也。《繁遏》,执竞也。《渠》,思文也。”郑君不从,以为《诗》篇名《颂》之族类也,此歌之大者载在乐章,乐崩亦从而亡之,是以《颂》不能具是也。云“然则诸侯相与燕,升歌《大雅》,合《小雅》。天子与次国、小国之君燕亦如之,与大国之君燕,升歌《颂》,合《大雅》”者,此约穆叔云《肆夏》、《繁遏》、《渠》天子所以享元侯,《肆夏》、《繁遏》、《渠》则《颂》也。元侯,大国之君也。凡合乐者,遏取卑者一节,故歌《颂》,合《大雅》也。若元侯自相享,亦依此。案《诗谱》云:“天子、诸侯燕群臣及聘问之宾,皆歌《鹿鸣》,合乡乐。”郑云:诸侯相燕,天子与国君燕,与大国之君燕。《国语》及襄公四年公言飨见之者,亦欲飨同也。向来所言,皆据升歌合乐有此尊卑之差,若纳宾之乐,天子与五等诸侯同用《肆夏》,是以《燕礼》纳宾用《肆夏》。《礼记郊特牲》云:“大夫之奏《肆夏》,由赵文子始也。”是大夫不得用之,其诸侯以上同用之也。云“其笙之篇未闻”者,案《乡饮酒礼》笙之乐前与升歌同在《小雅》,则知元侯及国君相飨燕,笙亦同升歌矣。而云未闻知,谓如《由庚》、《由仪》之等篇名未闻。

工告于乐正曰:“正歌备。”乐正告于宾,乃降。(乐正降者,以正歌备,无事也。降立西阶东,北面。)

[疏]“工告”至“乃降”。

○注“乐正”至“北面”。

○释曰:郑知“降立西阶东,北面”者,以其堂上时在西阶之东,北面,知降堂下亦然。在笙磬之西,亦得监堂下之乐,故知位在此也。此《乡饮酒》及《乡射》大夫礼卑,无大师,故工告乐备。国君礼备,有大师告乐备。《大射》不告乐备者,是礼主於射,略於乐故也。

主人降席自南方,(不由北方,由便。)

[疏]“主人降席自南方”。

○注“不由北方由便”。

○释曰:自此至“退立于觯南”,论立司正之事。云“不从北方,由便”者,主人之席南上,升由下,降由上,是其常而言。不从北方由便者,解礼,故所以升由下,降由上者,是由便也。

侧降。(宾、介不从。)

[疏]“侧降”。

○注“宾介不从”。

○释曰:侧者,特也。宾、介不从,故言侧。上来主人降,宾、介皆从降,此独不从者,以其方燕,礼杀故也。

作相为司正。司正礼辞,许诺。主人拜,司正答拜。(作,使也。礼乐之正既成,将留宾,为有解惰,立司正以监之。拜,拜其许。)

[疏]“作相为司正”。

○注“作使至其许”。

○释曰:上经云一相迎子门外,今将燕使为司正,监察宾主之事,故使相为司正也。云“礼乐之正既成”者,谓主人与宾行献酢之礼,是礼成也。升歌笙,合乐三终,是乐成也。故郑总言礼乐之正既成也。

主人升,复席。司正洗觯,升自西阶,阼阶上北面受命于主人。主人曰:“请安于宾。”司正告于宾,宾礼辞,许。(为宾欲去,留之,告宾於西阶。)

[疏]“主人”至“辞许”。

○注“为宾”至“西阶”。

○释曰:此司正升西阶,阼阶上,案《乡射》云司正“升自西阶,由楹内阼阶上,北面”,彼此同。此不言由楹内者,省文也。云“告宾於西阶”者,《乡射》云司正西阶上,故知也。

司正告于主人,主人阼阶上再拜,宾西阶上答拜。司正立于楹以相拜,皆揖,复席。(再拜,拜宾许也。司正既以宾许告主人,遂立楹以相拜。宾、主人既拜,揖就席。)

[疏]“司正”至“复席”。

○注“再拜”至“就席”。

○释曰:凡相拜者,当在宾主拜前。今相见,云在宾拜下者,以经云“司正告于主人”,因即拜宾,宾即答拜,文理切,不得先言相拜,故退之在下,其实相时在宾主拜前,是以《乡射》云:“司正告于主人,遂立楹以相拜,主人阼阶上再拜,宾西阶上答再拜。”是其相拜在前也。云“主、宾既拜,揖就席”者,以《乡射》宾主拜讫,即揖就席故也,知此亦然也。

司正实觯,降自西阶,阶北面坐奠觯,退共,少立。(阶北面,东西节也。其南北当中庭。共,拱手也。少立,自正,慎其位也。己帅而正,孰敢不正。《燕礼》曰:“右还北面。”)

[疏]“司正”至“少立”。

○注“阶”至“北面”。

○释曰:云“阶北面,东西节也”者,阶谓两阶之,东西等是东西节也。云“其南北当中庭”者,案《乡射》云:“司正实觯,降自西阶中庭,北面坐奠觯。”此经虽不言中庭,宜与彼同,故云中庭也。云“己帅而正,孰敢不正”者,此是《论语》孔子语季康子之言也。彼言子帅,指季康子为子;此言己帅,指司正为己,欲见司正退也。云“共,拱手也。少立,自正,慎其位也”者,欲见令宾主亦皆正,慎其位也。云“《燕礼》曰:右还北面”者,《燕礼》司正降自西阶,又还北面,取不背其君。此亦降自西阶,亦右还北面,取不背大夫也,故引以为证也。

坐取觯,不祭,遂饮,卒觯兴,坐奠觯,遂拜,执觯兴,盥洗,北面坐奠觯于其所,退立于觯南。(洗觯奠之,示敬。立於其南以察众。)

[疏]“坐取”至“觯南”。

○注“洗觯”至“察众”。

○释曰:执觯兴洗北面者,案《乡射》、《大射礼》皆直云取觯洗,南面反奠於其所,不云盥,此俗本有盥者,误。又此文及《乡射》奠空觯,皆位南,北面奠之。《燕礼》、《大射》皆南面奠之者,以国君礼盛、仪多故也。

●卷十乡饮酒礼第四

宾北面坐取俎西之觯,阼阶上北面酬主人。主人降席,立于宾东。(初起旅酬也。凡旅酬者,少长以齿,终於沃盥者,皆弟长而无遗矣。)

[疏]“宾北”至“宾东”。

○释曰:自此至“司正降复位”,论堂上堂下遍行旅酬之事。云“取俎西之觯”者,谓前一人举觯,奠于荐右,今为旅酬而举之。前主人酬宾奠于荐东者不举,故言俎西以别之。云“主人降席”,不云自南方北方者,案下记云:“主人、介凡升席自北方,降席自南方。”指此文也。

○注“初起”至“遗矣”。

○释曰:云“凡旅酬者,少长以齿”以下,并是《乡饮酒义》文,是以彼云:“宾酬主人,主人酬介,介酬众宾,少长以齿,终於沃洗者焉,知其能弟长而无遗矣。”案下记云:“主人之赞者西面北上,不与。”注云:“赞,佐也。谓主人之属,佐助主人礼事,彻沃盥,设荐俎者。与,及也。不及,谓不及献酒,言不及献酒则旅酬,亦不与旅酬,所以酬正献也。”记又云:“无爵然後与。”若然,此旅酬得终於沃洗者,郑解酬之大法,欲见堂上宾、主人之党无不与,故郑君连引无爵旅酬,而言终沃洗也。其实此时未及沃洗也。

宾坐奠觯,遂拜,执觯兴,主人答拜。不祭,立饮,不拜,卒觯,不洗,实觯,东南面授主人。(宾立饮卒觯,因更酌以乡主人,将授。)

主人阼阶上拜,宾少退。主人受觯,宾拜送于主人之西。(旅酬同阶,礼杀。)

[疏]注“旅酬同阶礼杀”。

○释曰:决上正酬时不同阶,今同阶,故云“礼杀”也。

宾揖,复席。(酬主人讫。)

主人西阶上酬介。介降席自南方,立于主人之西,如宾酬主人之礼。主人揖,复席。(其酌,实觯西南面授介。自此以下旅酬,酌者亦如之。)

[疏]注“其酌”至“如之”。

○释曰:知“西南面授介”者,案宾酬主人时,於阼阶上东南面向之,则知此主人酬介于西阶上西南面可知。云“自此已下旅酬,酌者亦如之”者,谓亦如主人酬介,其酬酌介实觯,西南面授之,以其旅酬皆西阶上故也。

司正升相旅,曰:“某子受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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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四 表记集传 礼类三【礼记之属】 提要 【臣】等谨案表记集传二卷明黄道周撰道周有三易洞玑别著录是书亦在经筵日纂辑进呈其自序以为古者窥测天地日月皆先立表为表记之所由名夫古者制字表里皆从衣谓衣之着于外者人之言行犹衣之章身郑康成云以其记君子之徳见于仪表者是为本义必取义于八尺之表测土深正日景以御远近髙深反属濶远又表记一篇古注约分九节正义曰称子言之凡有八所皇氏云皆是发端起义记者详之故称子言之若于子言之下更广开其事或曲説其理则直称子曰今检上文体例或如皇氏之言今依用之故于诸节脉络相承处必详记之如云此经又广明恭敬之事又云此一节总明仁义之事又云自此以下至
补飨礼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四 补飨礼 礼类二【仪礼之属】提要 【臣】等谨案补飨礼一卷 国朝诸锦辑锦字襄七号草庐秀水人雍正甲辰进士改庶吉士散馆授知县乾隆丙辰 召试博学鸿词授翰林院编修官至左春坊左赞善锦以仪礼十七篇有燕礼有公食大夫礼而独无飨礼然其见于周官春秋传戴记者犹可得而考见元吴澄作纂言及考注尝有补经八篇补传十五篇独于飨礼之文未有特着葢縁第八第十聘觐篇中俱兼及飨食谓其可以相通而略之殊不知飨之为礼也大非一聘所能该有祭帝祫祭之大飨复有天子享元侯两君相见及凡享宾客之不同使不自为一篇则虽诸书可考亦无自而察其全因据周官賔客之礼聨事而比次之并取左传戴记中相发明者条注于其下为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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