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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 · 礼经

仪礼注疏

82 万字 · 约 39 小时 15 分钟 · 25 /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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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者,方有乐贤之志,取其宜也。其他宾客、乡大夫则歌《采》。“若一”者,重节。)

[疏]“上节”至“若一”。

○注“东面”至“重节”。

○释曰:云“东面者,进还乡大师也”者,以其大师西面,乐正北面,明知进身乡大师乃命之。云“此天子之射节也”者,《周礼射人》而知。云“取其宜也”者,《驺虞》喻得贤者多,此《乡射》亦乐贤,故云取其宜也。云“其他宾客、乡大夫则歌《采》”者,《采》是乡大夫乐节,其他谓宾射与燕射,若州长他宾客自奏《采蘩》。若然,此篇有乡大夫、州长射法,则同用《驺虞》,以其同有乐贤之志也。云“若一者,重节”者,若一谓五节之,长短希数皆如一,则是重乐节也。

大师不兴,许诺。乐正退反位。

乃奏《驺虞》以射。三耦卒射,宾、主人、大夫、众宾继射,释获如初。卒射,降。(皆应鼓与歌之节,乃释。降者,众宾。)

[疏]“大师”至“射降”。

○注“皆应”至“众宾”。

○释曰:云“乐正退反位”者,反工南北面位也。云“降者,众宾”者,次番射时,宾与主人、大夫卒射皆升堂,此降者众宾也。

释获者执馀获,升告左右卒射,如初。(卒,已也。今文曰告于宾。)

司马升,命取矢,获者许诺。司马降,释弓反位。弟子委矢,司马乘之,皆如初。

司射释弓视,如初。(,获也。今文曰视数也。)释获者以贤获与钧告,如初。降复位。

司射命设丰,设丰、实觯如初。遂命胜者执张弓,不胜者执弛弓,升饮如初。

司射遂袒、决、遂,左执弓,右执一个,兼诸弦,面镞,堂西,以命拾取矢,如初。(侧持弦矢曰执。面犹尚也。并矢於弦,尚其镞,将止,变於射也。)

[疏]“释获”至“如初”。

○注“侧持”至“射也”。

○释曰:言犹袒者,亦是有故之辞,以其常袒,恐不袒,故言犹以连之也。云“侧持弦矢曰执”者,对方持弦矢曰挟。并矢於弦尚其镞将止变於射也者,亦是对将射挟矢而言。

司射反位。三耦及宾、主人、大夫、众宾皆袒、决、遂,拾取矢,如初。矢不挟,兼诸弦付以退,不反位,遂授有司于堂西。(不挟,亦谓执之如司射也。不以反射位授有司者,射礼毕。)

[疏]“司射”至“堂西”。

○注“不挟”至“礼毕”。

○释曰:云“不挟,亦谓执之如司射也”者,执之如司射兼诸弦付,则与司射异。以其司射直执一个,无三矢兼於付,三耦以下则执一个,并於弦,又以三矢并於付,所以异也。

辩拾取矢,揖,皆升就席。(谓宾大夫及众宾也。相俟堂西,进立于西阶之前。主人以宾揖升,大夫及众宾从升,立时少退于大夫。三耦及弟子自若留下。)

[疏]“辩拾”至“就席”。

○注“谓宾”至“留下”。

○释曰:知相俟于堂西者,以经言辩拾取矢讫,乃言“揖,皆升就席”,则知先取矢者皆相待堂西,其主人则在堂东,遍取矢讫,乃揖而升堂就席也。云“主人以宾揖升,大夫及众宾从升,立时少退于大夫。三耦及弟子自若留下”者,众宾则三宾也,皆依上文献後升,及留在下之法。

司射乃堂西,释弓,去扑,说决、拾、袭,反位。

[疏]“司射”至“反位”。

○释曰:司射之扑在阶西,今来去扑於堂西之等,以其不复射故也。

司马命弟子说侯之左下纲而释之,(说,解也。释之不复射,奄束之。)

[疏]“司马”至“释之”。

○注“说解”至“束之”。

○释曰:上初张侯时,云“乃张侯,下纲不及地武,不系左下纲,中掩束之”,郑云:“事未至也。”又至将射时,“司马命张侯,弟子说束,遂系左下纲”。郑注云:“事至。”今言司马命弟子说侯之左下纲而释之,直言“说侯之左下纲而释之”,明未全去,备复射,故郑下注云:“诸所退皆俟於堂西,备复射也。”故知此释之为三番射毕,不复射。若有射,则行燕射,旅酬以後乃为之,故於此时中掩左下纲,如初张时也。

命获者以旌退,命弟子退。司射命释获者退中与而俟。(诸所退皆俟堂西,备复射也。旌言“以”者,旌恒执也。获者,释获者,亦退其荐俎。)

[疏]“命获”至“而俟”。

○注“诸所”至“荐俎”。

○释曰:“获者,释获者,亦退荐俎”者,上献时皆有荐俎,辟之於右,今获者以旌退,释获者退中,故知亦退荐俎也。

司马反为司正,退复觯南而立。(当监旅酬。)

[疏]“司马”至“而立”。

○注“当监旅酬”。

○释曰:自此尽“司正降复位”,论射讫行旅酬之事。故司马反为司正,郑云“当监旅酬”也。

乐正命弟子赞工即位。弟子相工,如其降也,升自西阶,反坐。(赞工迁乐也。降时如初入。乐正反自西阶东,北面。)

[疏]“乐正”至“反坐”。

○注“赞工”至“北面”。

○释曰:前为将射,迁工于东方西面,乐正北面。今将旅酬作乐,故迁升於堂上也。云“降时如初入”者,以经直云“如其降也”,降时威仪不见,故取上文降时如初入。初入则上“工四人”已下是也。云“乐正反自西阶东,北面”者,上初升於西阶之东,乐正立于其西,合乐讫,工告乐正曰:“正歌备。”乐正告于宾,乃降立于西阶东,北面。又将射时,乐正命弟子赞工迁乐于下,弟子相工如初入,降自西阶东,北面,近其事。知不升者,以正乐毕,上无告请於宾之事,宜与正歌备已後同也。

宾北面坐,取俎西之觯,兴,阼阶上北面酬主人。主人降席,立于宾东。宾坐奠觯,拜,执觯兴,主人答拜。宾不祭,卒觯,不拜,不洗,实之,进东南面。(所不者,酬而礼杀也。宾立饮。)

[疏]“宾北”至“南面”。

○注“所不”至“立饮”。

○释曰:“宾北面坐,取俎西之觯”者,谓上一人举觯于宾,宾奠于荐西者也。云“宾立饮”者,《乡饮酒》当此宾酬主人时云宾“不祭,立饮”是也。

主人阼阶上北面拜,宾少退。(少退,少逡遁也。)

主人进受觯,宾主人之西,北面拜送。(旅酬而同阶,礼杀也。)

[疏]注“旅酬”至“杀也”。

○释曰:对献酬之时,宾主各於其阶,故云“同阶,礼杀也”。

宾揖,就席。主人以觯西阶上酬大夫。大夫降席,立于主人之西,如宾酬主人之礼。(其既实觯,进西南面,立乡所酬。)

[疏]“宾揖”至“之礼”。

○注“其既”至“所酬”。

○释曰:云“主人以觯西阶上酬大夫”者,旅酬恒执此觯以相酬,故言“以”。知义然者,上文“命获者以旌退”,郑注云“旌言以者,旌恒执也”是也。云“其既实觯,进西南面,立所酬”,知者,以上宾酬主人,阼阶上实觯进南面,则知此主人酬大夫西阶上,实觯而亦进西面可知也。

主人揖,就席。若无大夫,则长受酬,亦如之。(长,谓以长幼之次酬众宾。)

[疏]“主人”至“如之”。

○释曰:云“若无大夫”者,乡人为公卿大夫来观礼者为遵,或有或无,不定,故云若。有大夫先酬之,无大夫则酬长,以《乡射》无介,直有三宾,以长幼之次受酬。此言酬众宾,则三宾也。

司正升自西阶,相旅,作受酬者曰:“某酬某子。”(某者,字也。某子者,氏也。称酬者之字,受酬者曰某子。旅酬下为上,尊之也。《春秋传》曰“字不若子”,此言某酬某子者,《射礼》略於《饮酒》,《饮酒》言某子受酬,以饮酒为主。)

[疏]“司正”至“某子”。

○注“某者”至“为主”。

○释曰:云“旅酬下为上,尊之也”者,以旅酬者少长以齿,逮下之道,前人虽卑,其司正命之饮酒,呼之称谓尊於酬者,故受酬者为某子,酬他为某也。云“《春秋传》曰”者,案庄十年秋九月经书:“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公羊传》曰:“荆者何?州名也。州不若国,国不若氏,氏不若人,人不若名,名不若字,字不若子。”何休云:“爵最尊也。”郑引之者,证旅酬下为上之义。酬者称字,受酬者称子,子是尊称。云“此言某酬某子者,《射礼》略於《饮酒》,《饮酒》言某子受酬,以饮酒为主”者,此《乡射》主於射,略於《饮酒》,故称酬他者字,又称受酬饮酒者为子,是字不若子。《饮酒》言“某子受酬”,直以饮酒为主故也。

受酬者降席。司正退立于西序端,东面。(退立,俟後酬者也。始升相,立阶西北面。)

[疏]“受酬”至“东面”。

○注“退立”至“北面”。

○释曰:云“始升相,立阶西北面”者,《乡饮酒》注亦然。知者,以司正升自西阶,与西阶之酬者立,故知始时在西阶西北面也。

众受酬者拜,兴、饮,皆如宾酬主人之礼。辩,遂酬在下者,皆升,受酬于西阶上。(在下,谓宾党也。《乡饮酒》记曰:“主人之赞者,西面北上,不与,无爵然後与。”此异於宾。)

[疏]“众受”至“阶上”。

○注“在下”至“於宾”。

○释曰:引《乡饮酒》记者,欲见宾党在西,主党在东,主党不与酬之义。

卒受者以觯降,奠于篚。

●卷十三乡射礼第五

司正降复位,

[疏]“司正降复位”。

○释曰:自此尽“唯宾”,论举觯於宾与大夫,为无爵之事。云“司正降复位”者,司正当监旅酬讫,故降,使二人举觯于宾与大夫,为无始也。

使二人举觯于宾与大夫。(二人,主人之赞者。)

举觯者皆洗觯,升,实之,西阶上北面,皆坐奠觯,拜,执觯兴。宾与大夫皆席末答拜。举觯者皆坐祭,遂饮,卒觯,兴,坐奠觯,拜,执觯兴。宾与大夫皆答拜。举觯者逆降,洗,升实觯,皆立于西阶上,北面,东上。宾与大夫拜。举觯者皆进,坐奠于荐右。(坐奠之,不敢授。)

[疏]“举觯”至“荐右”。

○注“坐奠之不敢授”。

○释曰:宾与大夫皆席末答拜者,皆席西南面答拜。云“皆进,坐奠于荐右”者,以其将饮者於右,故也。云“坐奠之,不敢授”者,对献酬时亲授主人之赞者,卑不敢亲授觯也。

宾与大夫辞,坐受觯以兴。(辞,辞其坐奠觯。)

[疏]“宾与”至“以兴”。

○注“辞辞其坐奠觯”。

○释曰:必辞者,赞者不敢亲授,宾与大夫不可自尊,故辞之。不言“取”而言“受”者,亦是若亲受之然。

举觯者退反位,皆拜送,乃降。宾与大夫坐,反奠于其所,兴。(不举者,盛礼已崇。古文曰反坐。)

[疏]“举觯”至“所兴”。

○注“不举”至“反坐”。

○释曰:崇,重也。凡饮酒,礼成於酬。前已旅酬,所盛礼已重,今主人复举觯,为无爵,尽欢情,客不尽主人欢,故且奠之。未举之,故不奠荐左。

若无大夫,则唯宾。(长一人举觯,如《燕礼》媵爵之为。)

[疏]若“无大夫则唯宾”。

○注“长一”至“之为”。

○释曰:二人举觯为宾与大夫,今若无大夫,当阙一人,故云“则唯宾”也。云“长一人举觯,如《燕礼》媵爵之为”者,燕礼初,二大夫媵觯,至旅酬,复使二人,君命长媵一爵於君,与此同,故云如《燕礼》之为彼旅酬。此为无爵,不同,但一人是同,故引为证也。

司正升自西阶,阼阶上受命于主人,西阶上,北面请坐于宾。(请坐,欲与宾燕,尽殷勤也。至此盛礼以成,酒清肴乾,强有力者犹倦焉。)

[疏]“司正”至“于宾”。

○注“请坐”至“倦焉”。

○释曰:自此尽“少退北上”,论请坐彻俎之事。云“酒清肴乾,强有力者犹倦焉”者,此《礼记聘义》文。案彼云:“故强有力者将以行礼也,酒清人渴而不敢饮也,肉乾人饥而不敢食也,日莫人倦。”引之者,证此宾须坐之义。

宾辞以俎。(俎者,肴之贵者也。辞之者,不敢以燕坐亵贵肴。)

[疏]“宾辞以俎”。

○注“俎者”至“贵肴”。

○释曰:俎所盛骨体,骨体是肴之贵者,故辞之也。

反命于主人,主人曰:“请彻俎。”宾许。司正降自西阶,阶前命弟子俟彻俎。(弟子,宾党也。俎者,主人赞者设之。今宾辞之,使其党俟彻,顺宾意也。上言“请坐于宾”,此言“主人曰”,互相备耳。)

[疏]“反命”至“彻俎”。

○注“弟子”至“备耳”。

○释曰:知弟子是宾党者,以其司正降自西阶,阶前命之,明宾党弟子在西阶东面也。必使宾党弟子者,彻俎是宾请之,故郑云“俎者,主人赞者设之,今宾辞之,使其党俟彻,顺宾意也”。云“上言请坐于宾,此言主人曰,互相备耳”者,凡辞,皆司正请于主人,主人有命,司正乃传告宾。今上文云司正“请坐于宾”,直见司正传主人辞,不见“主人曰请坐于宾”之辞,此经直见“主人曰请彻俎”,不见司正传主人以告宾,是互相备也。不言“互文”而云“互相备”者,凡言互文者,各举一事,一事自周,是互文。此据一边礼,一边礼不备,文相续乃备,故云互相备。若云“糗饵粉”,郑注云“饵言糗,言粉,互相足”之类也。

司正升,立于序端。宾降席,北面。主人降席自南方,阼阶上北面。大夫降席,席东南面。(俟弟子升受俎。)

[疏]“司正”至“南面”。

○注“俟弟子升受俎”。

○释曰:云“俟弟子升受俎”者,下云“司正以俎出授从者”,注云:“授宾家从来者也,所以厚礼之。”则此弟子升受俎者。案下文据大夫与主人而言,若宾俎授司正,非弟子也。

宾取俎,还授司正。司正以降自西阶,宾从之降,遂立于阶西,东面。司正以俎出,授从者。(授宾家从来者也。古者与人饮食,必归其盛者,所以厚礼之。)

[疏]注“授宾”至“礼之”。

○释曰:云“古者与人饮食,必归其盛者,所以厚礼之”者,《乡饮酒》、《燕礼》、《大射》宾客皆有俎,彻归客之左右,俎是肴之贵,是归其盛者。《公食大夫》既食,“有司卷三牲之俎,归于宾馆”。故总云古者与人饮食必归其盛者,所以厚礼之也。

主人取俎,还授弟子。弟子受俎,降自西阶以东。主人降自阼阶,西面立。(以东,授主人侍者。)

[疏]“主人”至“面立”。

○注“以东”至“侍者”。

○释曰:云“以东,授主人侍”者,弟子是宾党,非主人之赞者,故知彻主人俎,还授主人侍者,归入於内也。

大夫取俎,还授弟子。弟子以降自西阶,遂出授从者。大夫从之降,立于宾南。(凡言还者,明取俎各自乡其席。)

众宾皆降,立于大夫之南,少退,北上。(从降,亦为将燕。)

[疏]注“从降亦为将燕”。

○释曰:宾、主人、大夫有俎,从俎而降。此三宾无俎,亦从大夫而降,亦如宾、主人、大夫将燕,故同降同升也。

主人以宾揖让,说屦,乃升。大夫及众宾皆说屦,升,坐。(说屦者,将空坐,屦亵贱,不宜在堂也。说屦则抠衣,为其被地。)

[疏]“主人”至“升坐”。

○注“说屦”至“被地”。

○释曰:自此尽“门外再拜”,论升坐行无爵,宾醉送出之事。云“说屦则抠衣,为其被地”者,《曲礼》云“抠衣趋隅”,彼谓升席时,引之证说屦,低身亦然,若不抠衣,恐衣被地履之。但对文上曰衣,下曰裳,散文衣裳通,此衣即裳也。案《少仪》云:“排阖说屦於户内,一人而已矣。”郑注云:“虽众敌,犹有所尊也。”彼尊卑在室,则尊者说屦在户内,自馀说屦於户外。若尊卑在堂,则亦尊者一人说屦在堂,自馀说屦於堂下,是以《燕礼》、《大射》臣皆说屦於阶下。公不见说屦之文,明公舄在堂矣。此乃《乡饮酒》臣礼,宾主人行敌礼,故皆说屦於堂下也。

乃羞。(羞,进也。所进者,狗醢也。燕设具,所以案酒。)

[疏]“乃羞”。

○注“羞进”至“案酒”。

○释曰:云“所进者,狗醢也”者,以其牲用狗,故知狗醢。醢未必狗,以其醢豫造乃成,非临时之物,故知非狗,连言之也。

无爵。使二人举觯。宾与大夫不兴,取奠觯饮,卒觯,不拜。(二人,谓者二人也。使之升,立于西阶上。宾与大夫将旅,当执觯也。卒觯者固不拜矣,著之者,嫌坐卒爵者拜既爵。此坐于席,礼既杀,不复崇。)

[疏]“无”至“不拜”。

○注“二人”至“复崇”。

○释曰:经“宾”上有“于”字者,误。以此二觯仍是前二人所举者,今以二人升者,举发使行无爵,非新觯,以郑注可知,故误有也。若然,举觯上属,实下属为句也。云“卒觯者固不拜矣,著之者,嫌坐卒爵者拜既爵”者,上正旅酬时,宾酬主人,宾不祭,卒觯,不拜,不洗,今此二人举觯,礼弥杀,故云卒觯者固不拜矣。嫌坐卒爵者拜既爵者,以正献酬时皆坐,卒爵拜既爵,嫌此无爵饮,卒觯,亦有拜义,故明之。云“坐于席,礼既杀,不复崇”者,此决正行献酬时,在於阶下,有拜既爵,此说屦就席,礼既杀,不复崇重,故无拜爵也。

执觯者受觯,遂实之。宾觯以之主人,大夫之觯长受,(长,众宾长。)而错,皆不拜。(错者,实主人之觯,以之次宾也。实宾长之觯,以之次大夫,其或多者,迭饮於坐而已,皆不拜受,礼又杀也。)

[疏]注“错者”至“杀也”。

○释曰:云“其或多者,迭饮於坐而已”者,众宾之长在宾西者三人,大夫则席於宾东。若大夫亦三人,则与众宾等,得交错相酬。言其或多者,若有一大夫,则众宾二人无所酬,直二人迭饮而已。若大夫四人已上,多於三宾,自三人之外,亦无所酬,则亦自相酬,迭饮而已。云“皆不拜受,礼杀也”者,上二人举觯於宾与大夫,皆拜受,及饮卒不拜,是其杀。今众宾与大夫不拜受觯,故言礼又杀也。

辩,卒受者兴,以旅在下者于西阶上。(众宾之末,饮而酬主人之赞者;大夫之末,饮而酬宾党,亦错焉。不使执觯者酌,以其将旅酬,不以己尊孤人也。其末若皆众宾,则先酬主人之赞者,若皆大夫,则先酬宾党而已。执觯者酌,在上辩,降复位。)

[疏]“辩卒”至“阶上”。

○注“众宾”至“复位”。

○释曰:经云“辩”,谓堂上众宾已上皆饮讫。云“卒受”者,谓最末後饮者。云“众宾之末,饮而酬主人之赞者;大夫之末,饮而酬宾党,亦错焉”者,此亦若堂上交错也。云“不使执觯者酌”,谓不使二人执觯者酌。云“以其将旅酬,不以己尊孤人也”者,其堂上皆坐行酒,至此立阶上,旅在下,解经“兴,以旅在下者”。云“其末若皆众宾,则先酬主人之赞”者,谓大夫或少或无,则众宾为末饮也。云“若皆大夫”者,谓大夫多,众宾遍後,二觯并酬大夫,则大夫为末饮也。云“执觯者酌在上辩,降复位”者,谓二人举觯酌堂上众宾已上辩,其堂下自酌相旅,二人无事,故降复于东阶前,西面北上位也。故《乡饮酒》记云:“主人之赞者西面北上,不与,无爵然後与。”必知复位者,下经云“执觯者皆与旅”是也。

长受酬,酬者不拜,乃饮,卒觯,以实之。(言酬者不拜者,嫌酬堂下异位当拜也。古文曰受酬者不拜。)

[疏]“长受”至“实之”。

○注“言酬”至“不拜”。

○释曰:谓堂下或宾党之长,或主人赞者之长,受堂上酬,酬者不拜。郑云“酬者不拜者,嫌酬堂下异位,当拜也”者,嫌堂下异位,堂上酬堂下当拜,故明之也。

受酬者不拜受。(礼杀,进受尊者之酬,犹不拜。)

[疏]“受酬者不拜受”。

○注“礼杀”至“不拜”。

○释曰:堂下卑者受堂上尊者酒当拜,由礼杀,虽尊者之酬,犹不拜也。

辩旅,皆不拜。(主人之赞者於此始旅,嫌有拜。)

[疏]“辩旅皆不拜”。

○注“主人”至“有拜”。

○释曰:以《乡饮酒》记云:“主人之赞者不与,无爵然後与。”故郑偏言主人之赞者於此始旅,嫌有拜,故明之也。

执觯者皆与旅。(嫌已饮不复饮也。上使之劝人耳,非逮下之惠也。亦自以齿与於旅也。)

[疏]“执觯者皆与旅”。

○注“嫌已”至“旅也”。

○释曰:此即上文二人举觯者於西阶上,已卒觯,故郑云“嫌已饮不复饮也”。

卒受者以虚觯降,奠于篚。执觯者洗,升实觯,反奠于宾与大夫。(复奠之者,燕以饮酒为欢,醉乃止,主人之意也。今文无执觯及宾觯、大夫之觯,皆为爵。实觯,觯为之。)

[疏]“卒受”至“大夫”。

○注“复奠”至“为之”。

○释曰:今文此经云执觯者,无此执觯,又今文无执觯及宾觯、大夫之觯皆为爵,不从者,以其皆在无爵之科,明不为爵。云“实觯,觯为之”者,亦不从也。

无乐。(合乡乐无次数。)

[疏]“无乐”。

○注“合乡乐无次数”。

○释曰:知合乡乐《二南》者,约上正歌时不略,其正已歌乡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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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四 辨定祭礼通俗谱 礼类六【杂礼书之属】提要 【臣】等谨按辨定祭礼通俗谱五卷 国朝毛竒龄撰竒龄有仲氏易已着録是编一名二重礼谱盖欲成丧祭二礼嗣以丧礼别有吾说编因惟存祭礼其说取古礼而酌以今制故以通俗为名凡分七门一曰祭所二曰所祭者三曰主祭之人四曰祭之时五曰祭仪六曰祭器七曰祭物末附外神其中各条虽间与朱子家礼为难不出竒龄平日嚣争之习然考朱子年谱家礼成于乾道六年庚寅朱子时四十一歳其稿旋为人窃去越三十年朱子没后始复有传本行世儒者或以为疑黄榦为朱子弟子之冠亦云为未暇更定之本则家礼之出自朱子手定与否尚无显证即真获朱子已失之稿而草创初成亦恐尚非定本以王懋竑
表记集传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四 表记集传 礼类三【礼记之属】 提要 【臣】等谨案表记集传二卷明黄道周撰道周有三易洞玑别著录是书亦在经筵日纂辑进呈其自序以为古者窥测天地日月皆先立表为表记之所由名夫古者制字表里皆从衣谓衣之着于外者人之言行犹衣之章身郑康成云以其记君子之徳见于仪表者是为本义必取义于八尺之表测土深正日景以御远近髙深反属濶远又表记一篇古注约分九节正义曰称子言之凡有八所皇氏云皆是发端起义记者详之故称子言之若于子言之下更广开其事或曲説其理则直称子曰今检上文体例或如皇氏之言今依用之故于诸节脉络相承处必详记之如云此经又广明恭敬之事又云此一节总明仁义之事又云自此以下至
补飨礼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四 补飨礼 礼类二【仪礼之属】提要 【臣】等谨案补飨礼一卷 国朝诸锦辑锦字襄七号草庐秀水人雍正甲辰进士改庶吉士散馆授知县乾隆丙辰 召试博学鸿词授翰林院编修官至左春坊左赞善锦以仪礼十七篇有燕礼有公食大夫礼而独无飨礼然其见于周官春秋传戴记者犹可得而考见元吴澄作纂言及考注尝有补经八篇补传十五篇独于飨礼之文未有特着葢縁第八第十聘觐篇中俱兼及飨食谓其可以相通而略之殊不知飨之为礼也大非一聘所能该有祭帝祫祭之大飨复有天子享元侯两君相见及凡享宾客之不同使不自为一篇则虽诸书可考亦无自而察其全因据周官賔客之礼聨事而比次之并取左传戴记中相发明者条注于其下为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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