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儒藏 · 礼经

礼记正义

149 万字 · 约 71 小时 2 分钟 · 100 / 189

会员可开白话

○正义曰:此一节以上文明侍君之食,因明凡人相敌为食之礼。

○“凡侑食,不尽食”者,此明劝食於尊者之法。

○“食於人不饱”者,此通包食於尊者,及礼敌之人,所以不尽食不饱者,谦退不敢自足。

○“唯水浆不祭”者,言食於礼敌之人,所设水浆不以祭先。

○“若祭,为己卑”者,己,大也。,厌也。此解不祭水浆之意。若祭水浆,为大厌降卑微,有所畏迫也。

○注“臣於君则祭之”。

○正义曰:所以知者,按《公食大夫礼》,宰夫执觯浆以进,宾受,坐祭,遂饮。故知之也。

君若赐之爵,则越席再拜稽首受,登席祭之。饮,卒爵而俟,君卒爵,然后授虚爵。不敢先君尽爵。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洒如,肃敬貌。洒,或为“察”。

○洒,先典反,又西礼反,王肃作“察”,云“明貌也”。二爵而言言斯,言言,和敬貌。斯,犹耳也。

○言言,鱼斤反,注同。礼已三爵而油油,油油,说敬貌。

○油油,音由,本亦作由。王肃本亦作“二爵而言”,注云:“饮二爵,可以语也。”又云“言斯礼”,注云:“语必以礼也。”“三爵而油”,注云:“说敬貌。”无“己”及下“油”字也。说音悦。以退。礼,饮过三爵则敬杀,可以去矣。退则坐取屦,隐辟而后屦,坐左纳右,坐右纳左。隐辟,俛逡巡而退著屦也。

○辟,匹亦反,徐房亦反,注同。而后屦,一本作而后屦。俛音免。逡,七巡反。巡音巡。著屦,丁略反。

○凡尊必上玄酒。不忘古也。唯君面尊。面,犹乡也。《燕礼》曰:“司宫尊于东楹之西,两方壶,左玄酒,南上。公尊瓦大两,有幂,在尊南,南上。”

○乡,讳亮反。唯飨野人皆酒。蜡饮,故不备礼。

○蜡,锄驾反。大夫侧尊,用棜;士侧尊,用禁。棜,斯禁也。无足,有似於棜,是以言棜。

○棜,於据反,注同。斯如字,又音赐。

[疏]“君若”至“用禁”。

○正义曰:此一节论臣於君前受赐爵之礼。

○“饮,卒爵而俟,君卒爵,然后授虚爵”者,俟君饮尽,己乃授虚爵与相者也。必在君前先饮者,亦示其贱者先即事。

○“后授虚爵”者,亦不敢先君尽爵,然此谓朝夕侍者始得爵也。若其大礼,则君先饮而臣后饮,故《曲礼》云“长者举未釂,少者不敢饮”,《燕礼》“公卒爵而后饮”是也。此经云再拜稽首,受於尊所,《曲礼》云“拜受於尊所”;此经先再拜稽首而后受,《燕礼》“兴受爵,降下奠爵,再拜稽首”,则先受而后再拜。与此不同者,熊氏云:“文虽不同,互以相备,皆先受而后再拜。”今删定。以为《燕礼》据大饮法,故先受爵而后奠爵再拜。此经据朝夕侍君而得赐爵,故再拜而后受。必知此经非飨燕大饮者,以此下云“受一爵”以至“三爵”而退,明非大飨之饮也。若《燕礼》,非惟三爵而已。

○“受一爵而色洒如也”者,言初受一爵,而颜色肃敬洒如也。如者,如此义,谓如似洒然。故《论语》云“申申如也”,“夭夭如也”,及“踧如也”,皆谓容色如此。

○“二爵而言言斯”者,此事上恒敬,既受二爵,颜色稍和,故言言斯。斯,耳也。耳是助句之辞,皇氏云“读言为訚”,义亦通也。

○“礼已三爵而油油”者,言侍君小燕之礼,唯已止三爵,颜色和说,而油油说敬。故《春秋左氏传》云:“臣侍君宴,过三爵,非礼也。”

○“退则坐取屦,隐辟而后屦”者,坐,跪也。初跪说屦堂下为敬,故退而跪取屦,起而逡巡,隐辟而著之。

○“坐左纳右”者,纳,犹著也。若坐左膝,则著右足之屦,若坐右膝,则著左足之屦。

○“唯君面尊”者,面,乡也。谓人君燕臣子,专其恩惠,故尊鼻乡君,故引《燕礼》燕臣子之礼以解之。若两君相见,则尊鼻於两楹间,在宾主之间夹之,不得面乡尊也。

○“唯飨野人皆酒”者,飨野人,谓蜡祭时也。野人贱,不得比士,又无德,又可饱食,则宜贪味,故唯酒而无水也。

○“大夫侧尊,用棜;士侧尊,用禁”者,侧,谓旁侧,在宾主雨楹间,旁侧夹之,又东西横行,异於君也。若侧尊近於君南比列之,则《燕礼》所云者是也。大夫、士侧尊者,《乡饮酒》义,云尊於房户之间,宾主共之也。据大夫、士旁著一尊,亦曰侧尊,故《士冠礼》云:“侧尊一甒,醴在服北。”注云:“无偶曰侧。”与此侧别。

○注“棜斯”至“言棜”。

○正义曰:按《乡饮酒礼》,设两壶于房户间,有斯禁。彼是大夫礼,此云大夫用棜,故知棜是斯禁也。按《特牲礼》注云:“棜,今木舆,上有四周,下无足。”今斯禁亦无足,故云“有似於棜,是以言棜”也。

始冠缁布冠,自诸侯下达,冠而敝之可也。本大古耳,非时王之法服也。

○冠,古乱反,下“冠而”,注“始冠”同,敝音弊,本亦作弊。玄冠朱组缨,天子之冠也。缁布冠缋緌,诸侯之冠也。皆始冠之冠也。玄冠,委貌也。诸侯缁布冠有緌,尊者饰也。缋,或作绘。緌,或作蕤。

○缋,户内反,注“绘”同。緌,本又作“蕤”,耳隹反,注及下皆同。玄冠丹组缨,诸侯之齐冠也。玄冠綦组缨,士之齐冠也。言齐时所服也。四命以上,齐、祭异冠。

○齐,侧皆反,下同。綦音其,徐其记反,杂色也。上,时掌反,下“而上”同,后皆放此。缟冠玄武,子姓之冠也。谓父有丧服,子为之不纯吉也。武,冠卷也。古者冠、卷殊。

○缟,古老反,又古报反,下同。为,于伪反。卷,起权反,下同。缟冠素纰,既祥之冠也。纰,缘边也。纰,读如“埤益”之“埤”。既祥之冠也,已祥祭而服之也。《间传》曰:“大祥,素缟麻衣。”

○纰音埤,又婢支反。间,古闲反。传,直专反。

[疏]“始冠”至“冠也”。

○正义曰:自此至“鲁桓公始也”,此一节广论上下及吉凶冠之所用,唯五十不散送,及亲没不髦,记者杂录,厕在其间。

○“始冠缁布冠”者,言初加冠,大夫、士皆三加,诸侯则四加,其初加者是缁布冠。

○“自诸侯下达”者,自,从也。从诸侯下达於士,始冠缁布冠。

○“冠而敝之可也”者,言缁布冠重古,始冠,暂冠之耳,非时王之服,不复恒著,冠而敝去之可也。

○注“皆始”至“作蕤”。

○正义曰:知“始冠之冠”者,以文承上“始冠”之下,故知“玄冠朱组缨”是“天子始冠也”。云“诸侯缁布冠有緌,尊者饰也”者,按《郊特牲》及《士冠记》皆云“其緌也,吾未之闻”,谓大夫、士也。此云“缋緌,诸侯之冠”,故云“缁布冠有緌,尊者饰也”。上云“始冠缁布冠,自诸侯下达”,则“诸侯缁布冠”可知。更云“缁布冠缋緌,诸侯之冠”者,为“緌”起文也。诸侯唯缋緌为异,其頍项青组缨等皆与士同。

○注“言齐”至“异冠”。

○正义曰:言齐者,兼祭祀之时,故《曲礼》云“立如齐”,谓祭祀时。恐此齐亦兼祭祀,故言“齐时所服”。其祭,诸侯则玄冕也。云“四命以上,齐、祭异冠”者,以诸侯玄冕祭,玄冠齐,孤则爵弁祭,亦玄冠齐,是齐、祭异冠也。必知孤亦玄冠齐者,以诸侯尚玄冠齐,明孤亦玄冠齐也。其三命以下大夫则朝服以祭,士则玄端以祭,皆玄冠也。此云“玄冠綦组缨,士之齐冠”,是齐、祭同冠也。其天子之士与诸侯上大夫同,故《深衣目录》云:“士祭以朝服,谓天子之士也。祭用朝服,与诸侯大夫同。”然则天子大夫与诸侯孤同,亦爵弁祭、玄冠齐。此是熊氏之说也。皇氏以为,天子大夫与诸侯大夫同。但朝服以祭,便与郑注四命以上齐、祭异冠於文为妨,皇氏之说非也。其天子之祭,玄冕祭,则玄冠齐;絺冕祭,则玄冕齐;以次差之可知也。此亦熊氏说。此云四命“齐、祭异冠”者,谓自祭也。若助祭於君,则齐、祭同冠,故《郑志》答赵商问云:“以《杂记》云,大夫冕而祭於公,弁而祭於己;士弁而祭於公,冠而祭於己。是为三命以下齐、祭异冠,何但四命以上也?观注,似若但施於己祭,不可通之也。”郑答云:“齐、祭谓齐时一冠,祭时亦一冠,四命乃然,大夫冕、士弁而祭於君,齐时服之,祭时服之,何以亦异?”如郑此言,是助祭、齐祭同冠,故云“何以亦异”。若然,士之助祭齐服,应服爵弁。而郑注《旅贲氏》云“王齐服服衮冕”,则士之齐服,服玄端不服爵弁者,熊氏云:“若士助王祭祀,服爵弁,若助王受朝觐,齐服则服玄端。”义或然也。

○注“谓父”至“卷殊”。

○正义曰:姓,生也。孙是子之所生,故云“子姓”。云“不纯吉也”者,武用玄,玄是吉,冠用缟,缟是凶。吉而杂凶,故云“不纯吉”也。卷用玄而冠用缟,冠、卷异色,故云“吉者冠、卷殊”。如郑此言,则汉时冠、卷共材。

○注“纰缘”至“麻衣”。

○正义曰:“纰,缘边”者,谓缘冠两边及冠卷之下畔,其冠与卷身皆用缟,但以素缘耳。缟是生绢而近吉,当祥祭之时,身著朝服,首著缟冠,以其渐吉故也。不言以素为纰,故《丧服小记》云:“除成丧者,朝服缟冠。”注云:“缟冠,未纯吉祭服也。”《杂记》曰:“祥,主人之除也。於夕为期朝服。”郑云:“祭犹缟冠,未纯吉。”《杂记》又云:“既祥,虽不当缟者必缟。”郑云:“缟,祥祭之服。”据此两经二注,皆云祥祭缟冠。若既祥之后,微申孝子哀情,故加以素纰,以素重于缟也。故此文云:“既祥之冠。”《间传》曰:“大祥素缟麻衣。”检勘经、注,分明如此,而皇氏以为缟重素轻,祥祭之时,以素为冠,以缟为纰,纰得冠名,故云“缟冠”;祥祭之后,以缟为冠,以素为纰,亦纰得冠名,而云“素冠”。文无所出,不知有何凭据也?

垂緌五寸,惰游之士也。惰游,罢民也。亦缟冠素纰,凶服之象也。垂长緌,明非既祥。

○惰,徒卧反。罢音皮。玄冠缟武,不齿之服也。所放不帅教者。居冠属武,谓燕居冠也。著冠於武,少威仪。

○属,章欲反。著,皇直略反,徐丁略反。自天子下达,有事然后緌。燕无事者去饰。

○去,丘吕反,下同。五十不散送。送丧不散麻,始衰不备礼。

○散,悉但反,注同。衰,所追反。亲没不髦,去为子之饰。

○不髦音毛。大帛不緌。帛,当为“白”,声之误也。大帛,谓白布冠也。不緌,凶服去饰。玄冠紫緌,自鲁桓公始也。盖僣宋王者之后服也。緌当用缋。

○僣,子念反,后同。

[疏]“垂緌”至“士也”。

○正义曰:此亦用“既祥冠”而加“垂緌五寸”也。

○注“惰游”至“既祥”。

○正义曰:郑知“惰游,罢民”者,与下“不齿”相连,故知是《周礼》坐嘉石之罢民。知“亦缟冠素纰”者,以文承上“缟冠素纰”之下,但“垂緌”为异。

○注“谓燕居冠也”。

○正义曰:燕居之冠,属武於冠冠,武相连属,燕居率略少威仪故也。又不加緌,若非燕居,则冠与武别,临著乃合之,有仪饰故也。

○注“送丧”至“备礼”。

○正义曰:始死三日之前,要绖散垂,三日之后乃绞之。至葬,启殡己后,亦散垂。既葬乃绞。五十既衰,不能备礼,故不散垂。及亲没不髦,不关冠之义,纪者杂厕其间。

○注“帛当”至“去饰”。

○正义曰:知“帛,当为白”者,以《杂记》云,大白冠、缁布冠,皆不緌。彼“大白”与“缁布”连文,故知此“大帛”谓白布冠也。《左传》闵二年,卫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白缯冠也。与“大布”相对,与此异也。

○注“盖僣宋王者之后”。

○正义曰:知疑“僣宋”者,以祭周公用白牡,乘大路,是鲁用殷礼,故疑鲁桓公用紫緌,“僣宋王者之后”。云“緌当用缋”者,以上文云“缁布冠缋緌,绪侯之冠”,故知也。

朝玄端,夕深衣。深衣三袪,谓大夫、士也。三袪者,谓要中之数也。袪尺二寸;围之为二尺四寸;三之,七尺二寸。

○朝,直遥反。深衣三袪,起鱼反,本或无“衣”字。要,一遥反。下文、注同。缝齐,倍要,缝,紩也。紩下齐倍要中。齐,丈四尺四寸。缝,或为逢,或为丰。

○缝音逢。齐音咨,本又作齐,注同。紩,直已反,徐治栗反。衽当旁,衽,谓裳幅所交裂也。凡衽者,或杀而下,或杀而上,是以小要取名焉。衽属衣则垂而放之,属裳则缝之,以合前后,上下相变。

○衽,而审反,又而鸩反。属音烛,下同。袂可以回肘。二尺二寸之节。

○袂,面世反。肘,竹丑反。长、中,继揜尺。其为长衣、中衣,则继袂揜一尺,若今褎矣。深衣则缘而已。

○褎音袖,下文同。袷二寸,曲领也。

○袷音劫。

○袪尺二寸,袂口也。缘广寸半。饰边也。

○广,徐公旷反,后放此。以帛裹布,非礼也。中外宜相称也。冕服,丝衣也。中衣用素。皮弁服、朝服、玄端,麻衣也,中衣用布。

○裹音里。称,尺证反。士不衣织。织,染丝织之。士衣染缯也。

○衣,於既反,注及下注同。织音志,注“织染”同。缯,以绫反。无君者不贰采。大夫去位,宜服玄端玄裳。

○去如字。衣正色,裳间色。谓冕服,玄上纁下。

○间,间厕之间。非列采不入公门。列采,正服。振絺、绤不入公门,表裘不入公门。振,读为袗。袗,襌也。表裘,外衣也。二者形且亵,皆当表之乃出。

○振,依注为袗,之忍反。襌音丹,下文,注同。

[疏]“朝玄”至“公门”。

○正义曰:自此以下至“弗敢充也”一节,广论衣服及裘裼袭之事。

○“朝玄端,夕深衣”者,谓大夫、士早朝在私朝,服玄端,夕服深衣,在私朝及家也。

○“深衣三袪”者,袪谓袂末,言深衣之广,三倍於袂末。

○“缝齐,倍要”者,齐,谓裳之下畔。要,谓裳之上畔。言缝下畔之广,倍於要中之广,谓齐广一丈四尺四寸,要广七尺二寸。

○“衽当旁”者,衽,谓裳之交接之处,当身之畔。

○“袂可以回肘”者,袂上下之广二尺二寸,肘长尺二寸,故可以回肘也。

○“长、中,继揜尺”者,谓长衣、中衣,继袂之末,揜馀一尺。

○“袷二寸”者,袷,谓深衣曲领,广二寸。

○“袪尺二寸”者,袪,谓深衣袂口,谓口之外畔上下尺二寸也。故注云“衽,袂口也”。

○“缘广寸半”者,谓深衣边以缘饰之广,寸半也。

○注“谓大”至“二寸”。

○正义曰:上文云君朝服,日出而视朝;夕深衣,祭牢肉。此云“朝玄端”,与君不同,故知是“大夫、士”也。以视私朝,故服“玄端”。若朝君之时,则朝服也。朝服,其衣与玄端无异,但其裳以素耳。若大夫莫夕盖亦朝服,其士则用玄端。故《士冠礼》注云“玄端,士莫夕於朝之服”是也。其私朝及在家,大夫、士夕皆深衣也。皇氏以为,此玄端是朝君之服。若然,朝礼君臣同服,上文“君朝服,夕深衣”,此文与君无异,郑何得注云“大夫、士也”?恐皇氏之说非也。云“三之七尺二寸”者,按《深衣》云“幅十有二”以计之,幅广二尺二寸,一幅破为二,四边各去一寸,馀有一尺八寸,每幅交解之,阔头广尺二寸,狭头广六寸,比宽头向下,狭头向上,要中十二幅,广各六寸,故为七尺二寸。下齐十二幅,各广尺二寸,故为一丈四尺四寸。

○注“衽谓”至“相变”。

○正义曰:“衽,谓裳幅所交裂也”者,裳幅下广尺二寸,上阔六寸,狭头向上,交裂一幅而为之。云“凡衽者,或杀而下,或杀而上”者,皇氏云:“言‘凡衽’,非一之辞,非独深衣也。‘或杀而下’,谓丧服之衽,广头在上,狭头在下。‘或杀而上’,谓深衣之衽,宽头在下,狭头在上。”云“是以小要取名焉”者,谓深衣与丧服,相对为小要,两旁皆有此衽。熊氏大意与皇氏同,“或杀而下”,谓“朝祭之服”耳。云“衽属衣,则垂而放之”者,谓丧服及熊氏朝祭之衽。云“属裳则缝之,以合前后”者,谓深衣之衽。云“上下相变”者,上体是阳,阳体舒散,故垂而下。下体是阴,阴主收敛,故缝而合之。今删定,深衣之上独得衽名,不应假他馀服相对为衽。何以知之?深衣衣下属幅而下,裳上属幅而上,相对为衽。郑注《深衣》“钩边,今之曲裾”,则宜两边而用也。但此等无文言之,且从先儒之义。

○注“其为”至“而已”。

○正义曰:“继袂揜一尺”者,幅广二尺二寸,以半幅继续袂口,揜馀一尺。云“深衣则缘而已”者,若长衣揜必用素,而中衣揜或布或素,随其衣而然。长、中制同而名异者,所施异故也。里中著之,则曰“中衣”,若露著之,则曰“长衣”。故郑注《深衣目录》:“素纰曰长衣,有表谓之中衣。”

○“以帛里布,非礼也”,若朝服用布,则中衣不得用帛也。“皮弁服、朝服、玄端服,麻衣也,中衣用布”,三衣用麻,麻即十五升布,故中衣并用布也。然云“朝服”,又云“玄端”者,朝服指玄衣素裳,而玄端裳色多种,或朱裳玄黄杂裳之属,广言之也。而小祥衰里孰帛中衣者,吉凶异故也。

○“士不衣织”。

○织者,前染丝后织者。此服功多色重,故士贱不得衣之也。大夫以上衣织,染丝织之也。士衣染缯。《诗》庶人得“衣锦”者,礼不下庶人,有经而等也,故服锦衣。下云“居士锦带”者,直以锦带非为衣也。《唐传》云:古者有命,民有饰车骈马衣锦者,非周法,大夫以上得衣织衣。而《礼运》云“衣其澣帛”,谓先代礼尚质故也。

○注“大夫”至“玄裳”。

○正义曰:此谓大夫、士去国,三月之内服素衣素裳,三月之后,别服此玄端玄裳。以经云“不贰采”,是有采色,但不贰耳。采色之中,玄最贵也。

○注“谓冕服,玄上纁下”。

○正义曰:玄是天色,故为正。纁是地色,赤黄之杂,故为间色。皇氏云:“正谓青、赤、黄、白、黑,五方正色也。不正,谓五方间色也,绿、红、碧、紫、緌黄是也。“青是东方正,绿色东方间,东为木,木色青,木刻土,土黄,并以所刻为间,故绿色,青,黄也。朱是南方正,红是南方间,南为火,火赤刻金,金白,故红色,赤、白也。白是西方正,碧是西方间,西为金,金白刻木,故碧色,青、白也。黑是北方正,紫是北方间,北方水,水色黑,水刻火,火赤,故紫色,赤、黑也。黄是中央正,緌黄是中央间,中央为土,土刻水,水黑,故緌黄之色,黄、黑也。

○注“振读”至“乃出”。

○正义曰:按《士昏礼》云:“女从者毕袗玄。”彼注以袗为同,此云“袗、襌”者,以振与袗声相近,袗字从衣,故读从袗盖袗。字得为同,又得为襌,故下《曲礼》注引《论语》云“当暑袗絺绤”,是《论语》本有为袗字者。云“形且亵”者,形,解袗絺绤,其形露见。亵,解表裘在衣外,可鄙亵。二者皆上加表衣乃出也。

袭裘不入公门。衣裘必当裼也。

○裼,思历反。纊为茧,缊为袍。衣有著之异名也。纊,谓今之新绵也。缊,谓今纊及旧絮也。

○纊音旷。茧,古典反。缊,纡粉反,又纡郡反。袍,步羔反。絮,胥虑反。襌为絅,有衣裳而无里。

○絅,苦迥反,徐又音逈。帛为褶,有表里而无著。

○褶音牒,裌也。

○朝服之以缟也,自季康子始也。亦僣宋王者之后。

[疏]“袭裘”至“始也”。

○正义曰:《檀弓》云“裼裘”、“袭裘”,谓若子游裼裘而吊,曾子袭裘而吊,皆谓裘上有裼衣,裼衣之上有袭衣,袭衣之上有正服,但据露裼衣、不露裼衣为异耳。若袭裘,不得入公门也。

○注“缊,谓今纊及旧絮也”。

○正义曰:如郑此言,云“缊谓今纊”者,谓好绵也。则郑注之时,以好者为绵,恶者为絮,故云“缊,谓今纊及旧絮”也。

○注“亦僣宋王者之后”。

○正义曰:云“亦”者,亦上“玄冠紫緌”,是“僣宋王者之后”。知宋朝服以缟者,按《王制》云,殷人“缟衣而养老”,燕服则为朝服。宋是殷后,故“朝服以缟”。

孔子曰:“朝服而朝,卒朔然后服之。”谓诸侯与群臣也。诸侯视朔皮弁服。曰:“国家未道,则不充其服焉。”谓若卫文公者。未道,未合於道。

[疏]“孔子”至“服之”。

○正义曰:朝服缁衣素裳而朝,谓每日朝君。

○“卒朔然后服之”者,卒朔,谓卒告朔之时,服皮弁告朔,礼终脱去皮弁而后服朝服也。

○注“谓诸侯与群臣也”。

○正义曰:知非天子之朝服,而云“诸侯与群臣”者,以上文次皆云“不入公门”,下云“唯君有黼裘”,又云君衣狐白裘,皆据诸侯之礼,故知此亦据诸侯也。

唯君有黼裘以誓省,大裘非古也。僣天子也。天子祭上帝,则大裘而冕。大裘,羔裘也。黼裘,以羔与狐白杂为黼文也。“省”当为“狝”,狝,秋田也。国君有黼裘誓狝田之礼。时大夫又有大裘也。

○黼音甫。

同部

其它

辨定祭礼通俗谱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四 辨定祭礼通俗谱 礼类六【杂礼书之属】提要 【臣】等谨按辨定祭礼通俗谱五卷 国朝毛竒龄撰竒龄有仲氏易已着録是编一名二重礼谱盖欲成丧祭二礼嗣以丧礼别有吾说编因惟存祭礼其说取古礼而酌以今制故以通俗为名凡分七门一曰祭所二曰所祭者三曰主祭之人四曰祭之时五曰祭仪六曰祭器七曰祭物末附外神其中各条虽间与朱子家礼为难不出竒龄平日嚣争之习然考朱子年谱家礼成于乾道六年庚寅朱子时四十一歳其稿旋为人窃去越三十年朱子没后始复有传本行世儒者或以为疑黄榦为朱子弟子之冠亦云为未暇更定之本则家礼之出自朱子手定与否尚无显证即真获朱子已失之稿而草创初成亦恐尚非定本以王懋竑
表记集传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四 表记集传 礼类三【礼记之属】 提要 【臣】等谨案表记集传二卷明黄道周撰道周有三易洞玑别著录是书亦在经筵日纂辑进呈其自序以为古者窥测天地日月皆先立表为表记之所由名夫古者制字表里皆从衣谓衣之着于外者人之言行犹衣之章身郑康成云以其记君子之徳见于仪表者是为本义必取义于八尺之表测土深正日景以御远近髙深反属濶远又表记一篇古注约分九节正义曰称子言之凡有八所皇氏云皆是发端起义记者详之故称子言之若于子言之下更广开其事或曲説其理则直称子曰今检上文体例或如皇氏之言今依用之故于诸节脉络相承处必详记之如云此经又广明恭敬之事又云此一节总明仁义之事又云自此以下至
补飨礼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四 补飨礼 礼类二【仪礼之属】提要 【臣】等谨案补飨礼一卷 国朝诸锦辑锦字襄七号草庐秀水人雍正甲辰进士改庶吉士散馆授知县乾隆丙辰 召试博学鸿词授翰林院编修官至左春坊左赞善锦以仪礼十七篇有燕礼有公食大夫礼而独无飨礼然其见于周官春秋传戴记者犹可得而考见元吴澄作纂言及考注尝有补经八篇补传十五篇独于飨礼之文未有特着葢縁第八第十聘觐篇中俱兼及飨食谓其可以相通而略之殊不知飨之为礼也大非一聘所能该有祭帝祫祭之大飨复有天子享元侯两君相见及凡享宾客之不同使不自为一篇则虽诸书可考亦无自而察其全因据周官賔客之礼聨事而比次之并取左传戴记中相发明者条注于其下为补
礼记正义原文及白话翻译在线阅读|中华古籍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