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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 · 礼经

礼记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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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盖皆”至“文公”。

○正义曰:此云“盖言子志”及下“盖行乎”,以盖非一,故云“皆当为盍”。言“重耳欲使言见谮之意”者,重耳欲使申生言见骊姬所谮之意。《左传》云:“或谓太子曰:‘子辞,君必辨焉。’”杜预云:“以六日之状自理。”谓毒酒经宿辄败,若申生初则置罪,经六日,其酒必坏,何以经六日,其酒尚好,明临至加药焉。云“重耳,申生异母弟”者,案庄二十八年《左传》云:“晋献公烝於齐姜,生太子申生。大戎狐姬生公子重耳。”是异母弟也。

○注“言其”至“嬖焉”。

○正义曰:案僖四年《左传》云:“大子曰:‘君非姬氏,居不安,食不饱。君老矣,吾又不乐。’”谓我若自理,骊姬必诛,姬死之后,公无复欢乐,故此云“是我伤公之心”。云“骊姬,献公伐骊戎所获女也”者,庄二十八年《左传》云:“初,晋献公灭骊戎,骊戎男女以骊姬,骊姬嬖,生奚齐,其娣生卓子。”是骊姬,嬖也。云“申生之母蚤卒”者,以《左传》云:“姬命大子祭齐姜。”是蚤死也。

○“使人”至“而死”。

○时狐突谢病在晋都,大子出奔曲沃,於是狐突欲令大子出奔。大子不用其言,故今临死,使人辞谢言於狐突曰:“申生有愚短之罪,不念伯氏之言,出奔避祸。今日被谮,以至於死,申生不敢爱惜其身命之死。”言死不受命。“虽然不惜身命,犹有所忧。吾君已老,子又幼少,又国家多有危难,伯氏又谢病不出图吾君之事,吾以为忧。伯氏诚能出外而图谋吾君国家之事,申生受伯氏恩赐,甘心以死”。

○注“前此”至“别氏”。

○正义曰:案《左传》闵二年,献公使申生伐东山皋落氏,狐突欲令申生行云:“虽欲勉之,狄可尽乎?”下又云“狐突欲行”,是狐突欲使行之事。言“前此”者,此谓僖四年申生将死之时,前谓闵二年伐皋落氏之时,在前五年,故云前。皋落氏在晋都之东,居在山内。皋落氏,杜预云“是赤狄别种”,故云“东山皋落氏”。云“伯氏,狐突别氏”者,既言辞狐突,又云伯氏,故云“狐突别氏”。狐是总氏,伯仲者是兄弟之字,字伯者,谓之伯氏,字仲者谓之仲氏,故传云“叔氏其忘诸乎”,又下云“叔氏专以礼许人”,是一人身,字则别为氏也。

○注“图犹”至“称疾”。

○正义曰:“图,谋”,《释诂》文。“自皋落氏反后,狐突惧,乃称疾”者,以经云“伯氏不出而图吾君”,故知称疾必有所因,反自皋落,去此不远,知自皋落反而称疾也。

○注“既告”至“雉经”。

○正义曰:雉,牛鼻绳也。申生以牛绳自缢而死也。故郑注《封人》云:“缘,著牛鼻绳,所以牵牛者也,今时人谓之雉。”或为雉鼻耿介,被人所获,必自屈折其头而死。《汉书》载赵人贯高自绝亢而死,申生当亦然也。传云:“申生缢死。”《晋语》:“申生使猛足辞於狐突,乃雉於新成庙。”

○注“言行”至“之有”。

○正义曰:《春秋左传》云:“晋侯杀其世子申生。”父不义也,孝子不陷亲於不义,而申生不能自理,遂陷父有杀子之恶。虽心存孝,而於理终非,故不曰孝,但谥为恭,以其顺於父事而已。《谥法》曰:“敬顺事上曰恭。”

鲁人有朝祥而莫歌者,子路笑之。笑其为乐速。

○莫音暮,乐音洛,又音岳。夫子曰:“由,尔责於人,终无已夫!三年之丧,亦已久矣夫。”为时如此人行三年丧者希,抑子路以善彼。

○已夫音扶,绝句,本或作“已矣夫”。子路出,夫子曰:“又多乎哉!逾月则其善也。”又,复也。

○复,扶又反。

[疏]“鲁人”至“善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大祥除衰杖之日,不得即歌之事,今各依文解之。

○“鲁人有朝祥莫歌”者,鲁人不辨其姓名,祥谓二十五月大祥,歌、哭不同日,故仲由笑之也。故郑注:“笑其为乐速。”然祥日得鼓素琴。

○“夫子”至“善也”。

○夫子抑子路,呼其名云:“由,若人治丧不备三年,各有可责。今此人既满三年,尔尚责之,女罪於人,终无休已之时。“夫”是助语也。三年之丧,计其日月已过,亦已久矣。人皆废,此独能行,其人既美,何须笑之。时孔子抑子路,善彼人。既不当实礼,恐学者致惑,待子路出,后更以正礼言之。夫子曰:“鲁人可歌之时节,岂有多经日月哉!但逾越后月,即其善。”言歌合於礼。案《丧服四制》:“祥之日,鼓素琴。”不讥弹琴而讥歌者,下注云:“琴以手,笙歌以气。”手在外而远,气在内而近也。

鲁庄公及宋人战于乘丘,十年夏。

○乘,绳证反。夏,户嫁反。县贲父御,卜国为右。县、卜,皆氏也。凡车右,勇力者为之。

○县音玄,卷内皆同。贲父,上音奔,下音甫,人名,字皆同。马惊,败绩,惊奔失列。

○“马惊,败”,一本无“惊”字。公队,佐车授绥。戎车之贰曰佐。授绥乘公。

○队,宜类反。绥,息佳反。公曰:“末之,卜也。”末之犹微哉,言卜国无勇。县贲父曰:“他日不败绩,而今败绩,是无勇也。公他日战,其御马未尝惊奔。遂死之。二人赴敌而死。圉人浴马,有流矢在白肉。圉人,掌养马者。白肉,股里肉。

○圉,鱼吕反。股里,上音古,下音里。公曰:“非其罪也。”流矢中马,非御与右之罪。

○中,丁仲反。遂诔之。诔其赴敌之功,以为谥。

○诔,力轨反,谥也。士之有诔,自此始也。记礼失所由来也。周虽以士为爵,犹无谥也。殷大夫以上为爵。

○上,时掌反。

[疏]“鲁庄”至“始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鲁庄公与士为谥失礼之事,各依文解之。

○“战於乘丘”者,乘丘,鲁地,庄公十年夏六月,“齐师、宋师次于郎,公子偃曰:‘宋师不整,可败也。宋败,齐必还,请击之。’大败宋师于乘丘,齐师乃还”。

○注“县、卜皆氏也”。

○正义曰:知“县、卜皆氏”者,此有县贲父,下有县子琐,《七十二弟子传》有卜商,故知皆氏也。

○注“戎车之贰曰佐”。

○正义曰:案《周礼》“戎仆掌倅车之政”,“道仆掌贰车之政”,“田仆掌佐车之政”,则戎车之贰曰倅。此云佐者,《周礼》相对为文有异,若散而言之,则田猎兵戎俱是武事,故同称佐车。《少仪》注“戎猎之副曰佐”是也。熊氏以为此皆诸侯法。“公曰,末之,卜也”者,末,微也。之,哉也。言微弱哉!此卜国也,以其微弱无勇,致使我马败绩。

○注“二人赴敌而死”。

○正义曰:知“二人”者,以卜国被责,县贲父职掌马事,自称无勇,既序两人於上,即陈“遂死”於下,明两人俱死也。

○注“圉人”至“里肉”。

○正义曰:“圉人,掌养马者”,案昭七年《左传》云:“牛有牧,马有圉。”是圉人掌马也。云“白肉,股里肉”者,以股里白,故谓之白肉,非谓肉色白也。

○注“周虽”至“为爵”。

○正义曰:知周以士为爵者,案《掌客》云:“凡介行人宰史,皆有飧饔饩,以其爵等为之牢礼之数陈。”凡介行人皆为士,而云“爵等”,是士有爵也。故郑注《大行人》云:“命者五,公、侯、伯、子、男。爵者四,孤、卿、大夫、士。”云“犹无谥也”者,以此云“士之有诔,自此始”,故知周士无谥也。云“殷大夫以上为爵”者,案《士冠礼》云:“古者生无爵,死无谥。”於士冠之下而为此记,又不云诸侯大夫,明“生无爵,死无谥”,据士也。《士冠礼》是周礼,而云“古者”,故知是殷以上。

曾子寝疾,病。病谓疾困。乐正子春坐於床下,子春,曾参弟子。曾元、曾申坐於足,元、申、曾参之子。童子隅坐而执烛。隅坐,不与成人并。成人并,音并,绝句。童子曰:“华而睆,大夫之箦与?”华,画也。箦,谓床笫也。说者以睆为刮节目,字或为刮。

○睆,华板反,明貌,孙炎云:“睆,漆也。”徐又音刮。箦音责。与音馀,下同。画,衡卖反。床笫,上音床,下侧吏反。刮,古滑反。子春曰:“止!”以病困不可动。曾子闻之,瞿然曰:“呼。”呼,虚惫之声。

○瞿,纪具反,下同。曰吁音虚,注同,吹气声也。一音况于反。惫,皮拜反,羸困也。曰:“华而睆,大夫之箦与?”曾子曰:“然,斯季孙之赐也,我未之能易也。元,起易箦。”未之能易,己病故也。曾元曰:“夫子之病革矣,不可以变,幸而至於旦,请敬易之。”言夫子者,曾子亲没之后,齐尝聘以为卿而不为也。革,急也。变,动也。幸,觊也。

○革,纪力反,并又音极,注同。请,七领反。觊音冀。曾子曰:“尔之爱我也不如彼。彼,童子也。君子之爱人也以德,成已之德,细人之爱人也以姑息。息,犹安也。言苟容取安也。吾何求哉?吾得正而毙焉,斯已矣。”毙,仆也。

○毙音弊。仆,蒲北反,又音赴。举扶而易之,反席未安而没。言病虽困,犹勤於礼。

○没音殁。

[疏]“曾子”至“而没”。

○正义曰:此一节论曾子临死守礼不变之事,各依文解之。

○注“华画”至“为刮”。

○正义曰:凡绘画,五色必有光华故云:“华画也。云:“箦谓床笫”者,《尔雅 释器》云:“箦谓之笫。”云“说者以睆为刮节目”者,说者谓在郑之前解说《礼》者,说此睆为刮削木之节目,使其睆睆然好。故《诗》云:“睍睆黄鸟。”传云“睍睆,好貌”是也。云“字或为刮”者,谓《礼记》之本有以“睆”字为“刮”,云“华而刮”者,故云字或为“刮”。

○注“未之能易,己病故也”。

○正义曰:言此未病之时,犹得寝卧。既病之后,当须改正。以已今病,气力虚弱,故时复一时,未能改易。闻童子之言,乃便惊骇。

○注“曾子”至“觊也”。

○正义曰:知“齐尝聘以为卿”者,《韩诗外传》云:“曾子仕於莒,得粟三秉。方是之时,曾子重其身而轻其禄”,亲没之后,齐迎以相,楚迎以令尹,晋迎以上卿。”“方是之时,曾子重其身而轻其禄”,既言“轻其禄”,是不为也。但齐以相,楚以令尹,晋以上卿,而郑言“齐尝聘为卿”者,以三国文连,含带为注耳。且相即是上卿。“革,急也”,《释言》文。

○“曾子”至“己矣”。

○曾参谓曾元曰:尔之爱我也,不如彼童子。何者?君子之爱人也,必以善事成已之德,则童子是也。细小之人爱人也,不顾道理,且相宁息,即汝是也。吾今更何求焉?唯求正道,易换其箦,而即仆焉。“斯已矣”者,斯,此也,已犹了也,此则正一世事了,不陷於恶,故君子慎终如始。《礼》云:“男子不死於妇人之手,妇人不死於男子之手。”故《春秋》鲁僖公薨于小寝,讥“即安也”。成公薨于路寝,传曰:“言道也。”他人名己,得呼为大夫之称,而言夫子,若怀不为大夫,则己所为当须依礼,不得寝大夫之床也。

始死,充充如有穷。既殡,瞿瞿如有求而弗得。既葬,皇皇如有望而弗至。练而慨然,祥而廓然。皆忧悼在心之貌也。求犹索物。

○慨,苦爱反。廓,苦郭反,何云:“开也。”索,所白反。

[疏]“始死”至“廓然”。

○正义曰:此记人因前有死事,遂广说孝子形节也。事尽理屈为穷。言亲始死,孝子匍匐而哭之,心形充屈,如急行道极无所复去,穷急之容也。

○“既殡瞿瞿,如有求而弗得”者,殡敛后,心形稍缓也。瞿瞿,眼目速瞻之貌。求犹觅也。貌恒瞿瞿,如有所失而求觅之不得然也。“既葬,皇皇如有望而弗至”者,又渐缓也。皇皇犹栖栖也。至葬后,亲归草土,孝子心形栖栖皇皇,无所依托,如有望彼人来而彼人不至也。

○“练而慨然”者,转缓也。至小祥,但叹慨日月若驰之速也。

○“祥而廓然”者,至大祥,而寥廓情意,不乐而已。

邾娄复之以矢,盖自战於升陉始也。战於升陉,鲁僖二十二年秋也。时师虽胜,死伤亦甚,无衣可以招魂。

○邾音诛。娄,力俱反,或如字。邾人呼邾声曰娄,故曰邾娄。《公羊传》与此记同,《左氏》、《穀梁》但作邾。陉音形。僖,许宜反。鲁妇人之髽而吊也,自败於台鲐始也。败於台鲐,鲁襄四年秋也。台当为壶字之误也。《春秋传》作狐鲐。时家家有丧,髽而相吊。去纚而紒曰髽。《礼》:妇人吊服,大夫之妻锡衰,士之妻则疑衰与?皆吉笄无首素总。

○髽,测瓜反。台鲐,上音胡,下音台。去,羌吕反。纚,所买反,又所绮反,黑缯韬。紒音计。锡衰,上悉历反,下七雷反。与音馀。笄音鸡。总音总。

[疏]“邾娄”至“始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二国失礼之事。

○注“战於”至“招魂”。

○正义曰:鲁僖公二十二年“春,伐邾,取须句。秋八月及邾人战于升陉”。《左传》云:“邾人以须句故出师。公卑邾,不设备而御之。臧文仲曰:‘国无小,不可易也。无备,虽众不可恃也。先王之明德,无不惧也,况我小国乎?君其无谓邾小,蜂虿有毒,而况国乎?’不听,公及邾师战于升陉”是也。

○注“时师虽胜,死伤亦甚”者,则传云“我师败绩,邾人获公胄,县诸鱼门”是也。郑云此者,解“复之以矢”之意,以其死伤者多,无衣可以招魂,故用矢招之也。必用矢者,时邾人志在胜敌,矢是心之所好,故用所好招魂,冀其复反。然招魂唯据死者,而郑兼云“伤”者,以其虽胜,故连言“死伤”以狭句耳。若因兵而死,身首断绝不生者,应无复法。若身首不殊,因伤致死,复有可生之理者,则用矢招魂。《左氏》直言“邾”,《公羊》云“邾娄”者,何休云:“夷言娄声相近也。”

○注“败於”至“素总”。

○正义曰:案《左传》鲁襄公四年冬十月,“邾人伐鄫,臧纥救鄫,侵邾,败於狐鲐”。鲁人怨而歌之。鲁襄四年冬也,此云“秋”,郑举其初也。云“台当为壶字之误也”,《春秋传》作狐鲐,《左传》云:“臧之狐裘,败我於狐鲐。我君小子,朱儒是使。侏儒,侏儒,使我败於邾。”臧纥,武仲也,言狐裘武仲所服也。是时襄公年七岁微弱,故云“我君小子”也。侏儒,短人也。臧武仲短小,故云“侏儒”。云“去纚而紒曰髽”者。案《士冠礼》“纚广终幅,长六尺”,所以縚发。今以凶事,故去之,但露紒而已。云“《礼》:妇人吊服,大夫之妻锡衰”者,《丧服传》云:“大夫吊於命妇,锡衰。命妇吊於大夫,亦锡衰。”是大夫之妻吊服锡衰也。云“士之妻则疑衰与”者,以士妻吊服之文,故云“疑衰与”。必以疑衰者,案《周礼 司服》有锡衰、緦衰、疑衰。锡衰为上,緦衰次之,疑衰为下。案《丧服》大夫吊服锡衰,《丧服小记》云:“诸侯吊必皮弁锡衰。”则君吊大夫,大夫相吊皆锡衰,其服同也。锡衰之下,但有緦衰、疑衰。天子吊诸侯皆以緦衰,吊大夫、士以疑衰。若诸侯吊大夫以锡衰,吊同姓之士緦衰,吊异姓之士疑衰,故郑注《文王世子》云:“同姓士緦衰,异姓士疑衰,以其士自相吊如一皆疑衰。”故郑注《司服》云:“旧说士吊服素委貌冠朝服。”此近庶人吊服而衣犹非也,士当事弁绖,疑衰变其裳以素耳。士不以緦衰为吊服者,以緦衰是士之丧服,不以吊也。故注《丧服》云:“士以緦衰为丧服,其吊服则疑衰也。改其裳以素,辟诸侯。”以此言之,是士吊服疑衰素裳也。故以为士妻吊服疑衰。必知吊服夫妻同者,以《丧服》大夫、命妇俱以锡衰吊故也。云“皆吉笄无首素总”者,《大戴礼》文也。

南宫縚之妻之姑之丧,南宫縚,孟僖子之子南宫阅也,字子容,其妻孔子兄女。

○縚,吐刀反。阅音悦。夫子诲之髽,曰:“尔毋从从尔,尔毋扈扈尔。诲,教。尔,女也。从从,谓大高。扈扈,谓大广。尔,语助。

○毋音无,后同。从音总,高也,一音崇,又仕江反。扈音户,广也,大也。女音汝。大音泰,一音敕佐反,下“大广已”、“犹大夫重”同。盖榛以为笄,长尺,而总八寸。总,束发垂为饰,齐衰之总八寸。

○榛,侧巾反,木名,又士邻反。长,直亮反,凡度长短曰长,皆同此音。

[疏]“南宫”至“八寸”。

○正义曰:此一节论妇人为舅姑服髽与笄总之法。

○“南宫縚之妻之姑之丧”者,之,并是语辞也。南宫縚妻姑丧,谓夫之母也。以是夫子兄之女,故夫子诲之作髽法。

○“曰,尔毋从从尔,尔毋扈扈尔”者,上“尔”为女,下“尔”语辞,言期之髽稍轻,自有常法。女造髽时,无得从从而大高,又无得扈扈而大广。既教以作髽,又教以笄总之法,其笄用木无定,故教之云,盖用榛木为笄,其长尺,而束发垂馀之总垂八寸。

○注“南宫”至“兄女”。

○正义曰:知“孟僖子之子南宫阅”者,案《左氏》昭七年传云,孟僖子将卒,召其大夫云:“属说与何忌於夫子,以事仲尼。”以南宫为氏,故《世本》云“仲孙玃生南宫縚”是也。云“字子容,其妻孔子兄女”者,《论语》云“以其兄之子妻之”是也。

○注“从从”至“大广”。

○正义曰:“从从”是高之貌状,故《楚辞 招隐》云:“山气巃鹢兮石嵯峨。”则“巃嵸”是高也。扈扈犹广也,《尔雅 释山》云:“卑而大扈。”郭云:“扈是广貌也。”此云无得高广者,谓无得如斩衰高广也。

○注“总束”至“八寸”。

○正义曰:案《丧服传》云“总六升,长六寸”,谓斩衰也。故此齐衰长八寸也,以二寸为差也。以下亦当然,无文以言之。《丧服》箭笄长一尺,吉笄长尺二寸,榛笄长尺斩衰齐衰笄同二尺,降於吉笄二寸也。但恶笄或用栉,或用榛,故《丧服》有栉笄,故夫子称“盖”以疑之。

孟献子禫,县而不乐,比御而不入。可以御妇人矣,尚不复寝。孟献子,鲁大夫仲孙蔑。

○禫,大感反。比,必利反,下“比及”同。蔑,迷结反。夫子曰:“献子加於人一等矣。”加犹逾也。

[疏]“孟献”至“等矣”。

○正义曰:此一节论献子除丧作乐,得礼之宜也。依礼,禫祭暂县省乐而不恒作也。至二十八月,乃始作乐。又依礼,禫后吉祭,乃始复寝。当时人禫祭之后,则恒作乐,未至吉祭而复寝。今孟献子既禫,暂县省乐而不恒作,比可以御妇人而不入寝,虽於礼是常,而特异馀人,故夫子善之云:“献子加於人一等矣。”不谓加於礼一等。其祥禫之月,先儒不同,王肃以二十五月大祥,其月为禫,二十六月作乐。所以然者,以下云“祥而缟,是月禫,徙月乐”,又与上文鲁人朝祥而莫歌,孔子云:“逾月则其善。”是皆祥之后月作乐也。又《间传》云:“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又《士虞礼》“中月而禫”,是祥月之中也,与《尚书》“文王中身享国”谓身之中间同。又文公二年冬,“公子遂如齐纳币”,是僖公之丧,至此二十六月。左氏云:“纳币,礼也。”故王肃以二十五月禫除丧毕,而郑康成则二十五月大祥,二十七月而禫,二十八月而作乐复平常郑必以为二十七月禫者,以杂记云:“父在为母为妻十三月大祥,十五月禫。为母为妻尚祥、禫异月,岂容三年之丧乃祥、禫同月。若以父在为母,屈而不伸,故延禫月,其为妻当亦不申祥、禫异月乎?若以中月而禫,为月之中间,应云月中而禫,何以言中月乎?案《丧服小记》云“妾祔於妾祖姑,亡则中一以上而祔”,又《学记》云“中年考校”,皆以中为间,谓间隔一年,故以中月为间隔一月也。下云“祥而缟,是月禫,徙月乐”是也。谓大祥者缟冠,是月禫,谓是此禫。月而禫二者,各自为义,事不相干。故《论语》云:“子於是日哭,则不歌。”文无所继,亦云“是日”。文公二年“公子遂如齐纳币”者,郑《箴膏肓》:“僖公母成风主婚,得权时之礼,若《公羊》犹谈其丧娶。其“鲁人朝祥而莫歌”,及《丧服四制》云“祥之日,鼓素琴”,及“夫子五日弹琴不成声,十日成笙歌”,并此“献子禫县”之属,皆据省乐忘哀,非正乐也。其八音之乐,工人所奏,必待二十八月也,即此下文“是月禫,徙月乐”是也。其朝祥莫歌非正乐歌,是乐之细别,亦得称乐,故郑云:“笑其为乐速也。”其《三年问》云:“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据丧事终,除衰去杖,其馀哀未尽,故更延两月,非丧之正也。王肃难郑云:“若以二十七月禫,其岁未遭丧,则出入四年,《丧服小记》何以云‘再期之丧三年’?”如王肃此难,则为母十五月而禫,出入三年,《小记》何以云“期之丧二年”?明《小记》所云,据丧之大断也。又肃以月中而禫。案《曲礼》“丧事先远日”,则大祥当在下旬,禫祭又在祥后,何得云“中月而禫”?又禫后何以容吉祭?故郑云二十七月也。戴德《丧服变除礼》“二十五月大祥,二十七月而禫”,故郑依而用焉。郑以二十八月乐作,《丧大记》何以云“禫而内无哭者,乐作矣”?以禫后许作乐者,《大记》所谓禫后方将作乐,释其“内无哭者”之意,非谓即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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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四 表记集传 礼类三【礼记之属】 提要 【臣】等谨案表记集传二卷明黄道周撰道周有三易洞玑别著录是书亦在经筵日纂辑进呈其自序以为古者窥测天地日月皆先立表为表记之所由名夫古者制字表里皆从衣谓衣之着于外者人之言行犹衣之章身郑康成云以其记君子之徳见于仪表者是为本义必取义于八尺之表测土深正日景以御远近髙深反属濶远又表记一篇古注约分九节正义曰称子言之凡有八所皇氏云皆是发端起义记者详之故称子言之若于子言之下更广开其事或曲説其理则直称子曰今检上文体例或如皇氏之言今依用之故于诸节脉络相承处必详记之如云此经又广明恭敬之事又云此一节总明仁义之事又云自此以下至
补飨礼
钦定四库全书 经部四 补飨礼 礼类二【仪礼之属】提要 【臣】等谨案补飨礼一卷 国朝诸锦辑锦字襄七号草庐秀水人雍正甲辰进士改庶吉士散馆授知县乾隆丙辰 召试博学鸿词授翰林院编修官至左春坊左赞善锦以仪礼十七篇有燕礼有公食大夫礼而独无飨礼然其见于周官春秋传戴记者犹可得而考见元吴澄作纂言及考注尝有补经八篇补传十五篇独于飨礼之文未有特着葢縁第八第十聘觐篇中俱兼及飨食谓其可以相通而略之殊不知飨之为礼也大非一聘所能该有祭帝祫祭之大飨复有天子享元侯两君相见及凡享宾客之不同使不自为一篇则虽诸书可考亦无自而察其全因据周官賔客之礼聨事而比次之并取左传戴记中相发明者条注于其下为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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