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藏 · 礼经
礼记正义
149 万字 · 约 71 小时 2 分钟 · 78 / 189
儒藏 · 礼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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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鳞有文采者。”云“杂四时五色之位以章之,谓之巧”者,郑康成云:“章,明也。缋绣皆用五采鲜明之,是为巧。”庾云:“郑注《考工记》以六章为当时行,非古人之象,而引之以会此者,明亦周制也。其十二管每月各一,得有还相为宫,其事可明。其食与衣服,唯有四时之异,故《周礼》春多酸,谓《月令》食麦与羊,春三月其食皆同,夏、秋、冬亦然,无月别之异,故《月令》云:“春衣青衣,夏衣赤衣。”三月俱同,亦无每月之异。此云十二食十二衣,似月别各别衣食者,熊氏云:“此是异代之法,故与《周礼 月令》不同。”或则每时三月衣食虽同,大总言之,一岁之中,有十二月之异,故总云“十二”也。
“故人者,天地之心也,五行之端也,食味、别声、被色而生者也。此言兼气生之效也。
○别,彼列反。被,皮义反,徐法义反。故圣人作则,必以天地为本,以阴阳为端,以四时为柄,以日星为纪,月以为量,鬼神以为徒,五行以为质,礼义以为器,人情以为田,四灵以为畜。天地以至於五行,其制作所取象也。礼义人情,其政治也。四灵者,其徵报也。此则《春秋》始於元,终於麟,包之矣。吕氏说《月令》而谓之“春秋”,事类相近焉。量,犹分也。鬼神,谓山川也,山川助地通气之象也。器,所以操事。田,人所捊治也。礼之位,宾主象天地,介僎象阴阳,四面之位象四时,三宾象三光,夫妇象日月,亦是也。
○柄,本又作枋,兵命反。量音亮,下同。畜,许六反,下同。治,直吏反。麟,艮人反。近,附近之近。操,七刀反。桴,薄侯反,徐音普沟反。介僎,上音界,下音遵。
[疏]“故人”至“为畜”。
○正义曰:此一节以前文论人禀天地五行气性而生,此以下论禀气性之有效验,各依文解之。
○“故人者,天地之心也”者,天地高远在上,临下四方,人居其中央,动静应天地,天地有人,如人腹内有心,动静应人也,故云“天地之心也”。王肃云:“人於天地之间,如五藏之有心矣。”人乃生之最灵,其心五藏之最圣也。
○“五行之端也”者,端,犹首也。万物悉由五行而生,而人最得其妙气,明仁义礼智信为五行之首也。王云:“端,始。”用五行者也。
○“食味”者,人既是天地之心,五行之端,故有此下之事也。五行各有味,人则并食之。
○“别声”者,五行各有声,人则含之,皆有分别也。
○“被色”者,五行各有色,人则被之以生也。被色,谓人含带五色而生者也。五行有此三种,最为彰著,而人皆禀之以生,故为五行之端者也。然味言“食”,声言“别”,色言“被”,各别,随义为言也。
○注“此言兼气性之效也”。
○正义曰:此并是五行彰著之事,而人气性有之,故云“兼气性之效也”。然前注“五行秀气”,亦言“兼此气性纯”,而此云“气性效”者,前明之始,此明之末,以末故云“效”。效,犹验实也,即五味五声五色,是其效也。
○“故圣”至“为畜”。
○“故圣人作则,必以天地为本”,则,法也。本,根本也。人既是天地之心,又带五色、五行、五味,故圣人作法,必用天地为根本也。祭帝於郊,祭社於国,是用天地为本也。然则自此至“四灵以为畜”,凡十句,分为三重;此至“五行以为质”七句,明圣人制教所法象也;又自“礼义”、“人情”二句,明圣人为治政之时事也;又“四灵”一句,明徵报之功也。
○“以阴阳为端”者,端,犹首也。用天地为根本,又自阴阳为端首也。犹如剑戟以近柄处为根本,以锋杪为端首也。圣人制法,左右法阴阳,及赏以春夏,刑以秋冬,是法阴阳为端首也。
○“以四时为柄”者,春生夏长,秋敛冬藏,是法四时为柄也。剑戟须柄而用之,圣人为教象,须法四时而通也。
○“以日星为纪”者,纪,纲纪也。日行有次度,星有四方,列宿分部昏明,敬授民时,是法日星为纲纪也。
○“月以为量”者,量,犹分限也。天之运行,每三十日为一月,而圣人制教,亦随人之才分,是法月为教之限量也。
○“鬼神以为徒”者,鬼神,谓山川鬼神,助地以通气,是以为地之徒属,圣王象之,树立群臣,助已以施教,为已徒属也。
○“五行以为质”者,质,体也。五行循回不停,周而复始,圣人为教,亦循还复始,是法五行为体也。
○“礼义以为器”者,此以下二句,明圣人为治政时事也。上既有法象为先,故可执礼义为器用,如农夫之执耒耜也。
○“人情以为田”者,礼义以为器,可耕於人情。人情得礼义之耕,如田得耒耜之耕也。
○“四灵以为畜”者,此一句明徵报也。圣人既法象天地,用礼义耕人情,故获天地应以徵报也。四灵并至,圣人畜之,如人养牛马为畜。然“自天地为本”至此凡十句,上四句皆以“以”字在於事上,从“月以为量”以下六句,“以”字置於事下者,上明天道,事远,故“以”字在事上,连於天也;后明地道,事近,故“以”字居下,欲连於人。按前经云“人者,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备论四者,此经云“天秉阳”,覆说天有日星;次经云“地秉阴”,地有四时,并有月也;次经云五行之动,覆说五行也,於前天地阴阳鬼神五行之中,唯说天地与五行,举其大者。此经总覆前事,故云“以天地为本,以阴阳为端,以四时为柄,以日星为纪,月以为量,鬼神以为徒,五行以为质”,皆覆说前事,“礼义以为器”,覆说上“舍礼何以哉”。
○“人情以为田”,覆说上人情也。
○“四灵以为畜”一句,论若行以前诸事,施之得所,则四灵报应也。
○注“天地”至“是也”。
○正义曰:“天地以至於五行,制作所取象也”者,天地阴阳四时日星月量鬼神五行等,皆外物,非人所行,故云“所取象也”,谓圣人所法象以为教也。云“礼义人情,其政治也”者,此是人亲自行,故云“其政治”,谓圣人行之为政,以治天下也。云“此则《春秋》始於元,终于麟,包之矣”者,言此一经初以天地为本,终以四灵为畜,是当《春秋》始於元年,终於获麟也。“包之”者,谓《春秋》元年以后,获麟以前,包笼此天地阴阳四时星辰日月之等。按《春秋》书“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为五始。元者,气之始,则天地也。春者,四时之始,则四时也。王者,政教之始,则礼义也。正月者,十二月之始,则月以为量也。公即位者,即一国之始,亦礼义也。熊氏云:“《春秋》书‘郊祭天’,是天也。书‘地震’,是地也。书‘冬无冰’,是阳也。书‘大雨雹’,是阴也。书‘春夏秋冬’,是四时也,又四时阴阳也。隐元年,‘公子益师卒’,公不与小敛,故不书‘日’。《春秋》记事皆书‘日’,是日也。庄七年,‘恒星不见’,是星也。《春秋》记事皆有‘月’,是月也。僖十四年,‘沙鹿崩’;成五年,‘梁山崩’:是鬼神也。桓二年,‘取郜大鼎’,是金也。成十六年,‘雨木冰’,是木也。桓元年秋,‘大水’,是水也。宣十六年,‘成周宣榭火’,是火也。庄二十九年,‘城诸及防’是土也。金木水火土,即五行也。《春秋》得礼则褒,失礼则贬,是礼义也。恒元年,‘公即位’,先君被弑而行即位,安忍其丧?其情恶也。庄元年不书‘即位’,文姜出,不忍行即位之礼,其情善也,此是人情也。哀十四年,‘西狩获麟’,是四灵为畜也。”云“吕氏说《月令》而谓之“春秋”,事类相近焉”者,吕氏,谓吕不韦也。说十二月之令,谓为《吕氏春秋》,事之伦类,与孔子所脩《春秋》相随近焉。《月令》亦载天地、阴阳、四时、日月、星辰、五行、礼义之属,故云“相近”也。云“器所以操事”者,操,执也,谓操执所为之事,若手秉耒耜耕田之事,手操执之。云“田人所捊治也”者,捊,谓以手捊聚,即耕种耘锄也,即上“污尊而抔饮”之类也。云“礼之位”至“三光”,是《乡饮酒义》文。宾於西北象天,主於东南象地。介是宾副,坐於西南,象天严凝之气,始於西南;僎是主人之观礼者,坐於东北,象阳气之始:是介、僎象阴阳。主人在阼阶西面,宾在户西南面,介在西阶东面,僎在房户之间南面,以四者位殊,故为“四面之位象四时”。云“三宾”者,众宾三人,在正宾西南面,是为“三宾”也。《礼器》云“君在阼,夫人在房”,象日月也。云“亦是也”者,以礼之取象,其数非一,以无正文,故取此义而明之,故云“亦是”,言亦是法象之义也。
“以天地为本,故物可举也。物,天地所养生。以阴阳为端,故情可睹也。情以阴阳通也。
○睹,丁古反。以四时为柄,故事可劝也。事以四时成。以日星为纪,故事可列也。事以日与星为侯,与作有次第。月以为量,故功有艺也。艺,犹才也。十二月各有分,犹人之才各有所长也。艺或为倪。
○倪,五计反,视也。鬼神以为徒,故事有守也。山川守职不移。五行以为质,故事可复也。事下竟,复由上始也。礼义以为器,故事行有考也。考,成也,器利则事成。人情以为田,故人以为奥也。奥,犹主也,田无主则荒。四灵以为畜,故饮食有由也。由,用也。四灵与羞物为群。
[疏]“以天”至“由也”。
○正义曰:此一节覆明前经诸事,若行诸事,治理皆应,则万事得成也。以天地为本,故万物可举也。天地生养万物,今本天地而为政教,故万物可举而兴也。
○“以阴阳为端,故人情可睹也”,人情与阴阳相通,今法阴阳为教,故人情无隐,所以可睹见也。
○“以四时为柄,故事可劝也”,生长收藏,随时无失,故民不假督励,而事自劝成也。
○“以日星为纪,故事可列也”,列,犹次第也。日中星鸟,敬授民时,无失早晚,故民事有次第也。
○“月以为量,故功有艺也”,艺,犹才也。十二月限分,犹人才各有所长,圣人随人才而教之,则人竭其才之所长而为功,故云“功有艺也”。
○“鬼神以为徒,故事有守也”,山川鬼神,各有分职不移,今为教引鬼神为徒属,则事无失业,故云“事有守也”。
○“五行以为质,故事可复也”,五行周而复始,运回无穷,为教法则此,则事必不绝,故云“可复”,复,反也。
○“礼义以为器,故事行有考也”,考,成也。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若治国用礼义为器,是器之利者,故所治之事,行必有成也。
○“人情以为田,故人以为奥也”,上“人”是人民,下“人”是圣人。奥,主也。田无主则荒废,故用人为主。今以人情为田,用圣人以为田主,则人情不荒废也。
○“四灵以为畜,故饮食有由也”,由,用也。灵是众物之长,长既至为圣人所畜,则其属并随其长而至,得以充庖厨,是“饮食有用也”。
○注“情以阴阳通也”。
○正义曰:按《易 文言》云:“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水流湿,火就燥。”是万物之情,因阴阳而通也。
○注“事下竟,复由上始也”。
○正义曰:五行相次,终而复始,凡所营为之事,亦终而复始,故云“事下竟,复由上始也”,谓事於下终未竟了,更复从上而始也。
○注“考成”至“事成”。
○正义曰:考,成也,《释诂》文。《论语》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是器利则事成也。
“何谓四灵?麟、凤、龟、龙谓之四灵。故龙以为畜,故鱼鲔不淰。凤以为畜,故鸟不獝。麟以为畜,故兽不狘。龟以为畜,故人情不失。淰之言闪也。獝、狨,飞走之貌也。失,犹去也。龟,北方之灵,信则至矣。
○鲔,于轨反,鱼名。淰音审,徐舒冉反。矞,字又作獝,况必反。狘,况越反。闪,失冉反。
[疏]“何谓”至“不失”。
○正义曰:此一经以上有四灵之文,更复解四灵之事,故记人假问答以明四灵也。“何谓四灵?麟、凤、龟、龙谓之四灵”者,问答四灵名也。谓之“灵”者,谓神灵。以此四兽皆有神灵,异於他物,故谓之灵。
○“故龙以为畜,故鱼鲔不淰”,解饮食有由之义也。淰,水中惊走也。鱼鲔,从龙者,龙既来为人之畜,故其属见人不淰然惊走也。
○“凤以为畜,故鸟不獝”,獝,惊飞也。鸟从凤来,凤既来为人之畜,故其属见人不獝然惊飞也。
○“麟以为畜,故兽不狘”,狘,惊走也。兽,从麟者,麟既来为人之畜,故其属见人不狘然惊走也。
○“龟以为畜,故人情不失”,以龟知人情,龟既来应人,知人情善恶,故人各守其行,其情不失也。然上三灵皆言其长来而族至,则此应云“龟以为畜,而甲族驯狎”,今独云“其感信而至”者,与上三族相互也。此言感信,则上亦感仁义礼而至也。但因龟是知人情之易见者,故就龟而言耳。又初陈四灵,麟在初者,孔子获麟,记者,随时所见为先也。后列以龙为首,依四方之旧次也。
○注“淰之”至“至矣”。正义曰:读淰为闪者,淰是水中之形状,故字从水。闪是忽有忽无,故字从门中人也。人在门,或见或不见。獝见飞而獝起,狘是狘然惊走,故云獝、狘,飞走之貌也。云“龟,北方之灵,信则至矣”者,按《月令》冬云“其虫介”,注云:“龟鳖之属。”则龟为水虫,水主信,故信则至。知水主信者,《易 乾凿度》云:“阳气合闭信之类。”故北方水为信。水既为信,则土为知也,故《乾凿度》云:“四时之义,皆法中央。”中央土者,可以兼四方之行,知之决也,是土为知。但水、土二行俱有信、知,故《乐纬》云:“宫致凤皇身信,羽致幽昌身知。”又《中庸》注云:“水神则信,土神则知。”是土、水俱有信。知龟属北方水,《大戴礼》及《乐纬》云:“介虫三百六十,龟为长。鳞虫三百六十龙,为长羽虫三百六十,凤为长。毛虫三百六十,麟为长。”按《月令》“春,其虫麟”,则龙属东方木也。“夏,其虫羽”,则凤属南方火也。“秋,其虫毛”,则麟属西方金也。按《异义》:“说《左氏》者以昭二十九年传云:水官不脩,故龙不至。以水生木,故为脩母致子之说。故服虔注‘获麟’云:‘麟,中央土兽,土为信。信,礼之子,脩其母,致其子,视明礼脩而麟至,思睿信立而白虎扰,言从父成而神龟在沼,听聪知正则名川出龙,貌恭性仁则凤皇来仪。’又《毛诗传》云:‘麟信而应礼。’又云:‘驺虞,义兽,有至信之德则应之。’皆为以脩母致子之义也。”若郑康成之说,则异於此,脩当方之事,则当方之物来应。故《异义》:“《公羊》说哀十四年获麟,此受命之端,周亡失天下之异。《左氏》说麟是中央轩辕大角兽,孔子脩《春秋》者,札脩以致其子,故麟来为孔子瑞。陈钦说:麟,西方毛虫,孔子作《春秋》有立言,西方兑,兑为口,故麟来。许慎谨按:公议郎尹更始、待诏刘更生等议石渠,以为吉凶不并,瑞灾不兼。今麟为周亡天下之异,则不得为瑞,以应孔子至,玄之暗也。”《洪范》五事,二曰言。言作从,从作乂。乂,治也。言於五行属金。孔子时,周道衰亡,已有圣德,无所施用,作《春秋》以见志,其言少从,以为天下法,故应以金兽性仁之瑞,贱者获之,则知将有庶人受命而行之。受命之徵已见,则於周将亡,事势然也。兴者为‘立言’之说密也。“如郑此说,从陈钦之义,以孔子有立言之教,故致其方毛虫。熊氏申郑义云:“若人臣官脩,则脩母致子之应,《左氏》之说是也,若人君脩其方,则当方来应。孔子脩《春秋》为素王法以立言,故西方毛虫来应,未知然否,且具录焉。或以脩母致子,康成所以不用也。故《异义》:“《公羊》说麟,木精,《左氏》说麟,中央轩辕大角之兽,陈钦说麟是西方毛虫。许慎谨按:《礼运》云麟、凤、龟龙谓之四灵。龙,东方也。虎,西方也。凤,南方也。龟,北方也。麟,中央也。”郑駮云:“古者圣贤言事亦有效,三者取象天地人,四者取象四时,五者取象五行。今云麟凤龟龙谓之四灵,是则当四时明矣。虎不在灵中,空言西方虎者,麟中央得,则无近诬乎?”如郑此言,是麟非土精,无脩母致子之义也。四灵配四方,如上所说,若其取象,理有多途,虎虽属西方,以其浅毛,得属中央土也。故《月令》“中央土,其虫倮。”注云“虎豹之属恒浅毛,又於阴阳虎属寅”是也。麟属东方,取其性仁,则属木也,故《公羊》说“麟者,木精”。郑云:“金九以木八为妻,金性义,木性仁。得阳气,性似父,得阴气,性似母。麟,毛虫,得木八之气而性仁。”《鹖冠子》云:“麟,北方玄枵之兽。”是取象不一也。凤属南方,亦属中央,故《乐纬》云“官致凤皇”是也,龟属北方,亦属东方,《五行传》云“一曰貌,时有龟孽”是也。龙属东方,亦属天,《五行传》云“皇之不极,则有龙蛇之孽”是也。《五行传》又云:“二曰言,时则有介虫之孽;三曰视,时则有倮虫之孽。”是取象既多,理非一概。今以烦而无用,故不备言其数也。《释兽》云:“<鹿吝>,麕身,牛尾,一角。”京房《易传》云:“麟,麕身,牛尾,马蹄,有五采,腹下黄,高丈二。”《广雅》云:“麒麟,狼头,肉角,含仁怀义,音中锺吕,行中规矩,游必择地,详而后处,不履生虫,不折生草,不群居,不侣行,不入槛槛阱,不入罗网,文章斌斌,故呼为大角之兽也。”
“故先王秉蓍龟,列祭祀,瘗缯,宣祝嘏辞说,设制度。故国有礼,官有御,事有职,礼有序。皆卜筮所造置也。埋牲曰瘗,币帛曰缯。宣犹扬也。缯或作赠。
○蓍音尸。瘗,於例反,一音於器反。缯,本又作增,同,似仍反,又则登反,又似登反。
○故先王患礼之不达於下也。患下不信也。
[疏]“故先”至“有序”。
○正义曰:此一节论上既言龟知人情,故此言卜筮所造置之事,故先王有事,秉蓍龟。龟既知人情,因美龟德也。先王圣人,将有大事,必秉执蓍龟而问吉凶。言蓍者,凡卜皆先筮,故兼言之也。
○“列祭祀”,自此至“礼有序”,皆秉蓍龟事也。陈列祭祀,谓郊庙以下,皆用卜筮也。
○“瘗缯”者,瘗,埋也,谓祀地埋牲也。《祭法》云:“瘗埋於泰折,祭地也。”币帛曰缯,缯之言赠也,谓埋告又赠神也。
○“宣祝嘏辞说”,宣,扬也。祝嘏有旧辞,更宣扬告神也。
○“设制度”者,谓造宫室城隍车旗之属也。
○“故国有礼”者,上诸事既并用卜筮,故国家必有其礼也。
○“官有御”者,国既有礼,故百官各御其事也。
○“事有职”者,官既有御,故百事各有职主也。
○“礼有序”者,凡所行礼,皆有次序也。
○“故先王患礼之不达於下也”。
○正义曰:此一经为下生文,虽并用卜筮,而民下犹未见信,先王患之,更为下诸事,使达下也。
“故祭帝於郊,所以定天位也;祀社於国,所以列地利也;祖庙,所以本仁也;山川,所以傧鬼神也;五祀,所以本事也。故宗祝在庙,三公在朝,三老在学,王前巫而后史,卜筮瞽侑皆在左右。王中心无为也,以守至正。此所以达礼於下也。教民尊神,慎居处也。宗,宗人也。瞽,乐人也。有,四辅也。
○傧,皇音傧,敬也,旧必信反。朝,直遥反,下同。筮,巿制反。瞽音古。侑音又。
[疏]“故宗”至“至正”。
○正义曰:此一节论上云“礼有序”,故记人因说礼须达下之事。
○“故祭帝於郊,所以定天位也”者,天子至尊,而犹祭於郊,以行臣礼而事天也,是欲使严上之礼达於下。天高在上,故云“定天位也”,亦即是必本於天也。
○“祀社於国,所以列地利也”者,天子至尊,而犹自祭社,欲使报恩之礼达於下也。地出财,故云“列地利也”,亦即是命降于社之谓殽地也。
○“祖庙,所以本仁也”者,王在宗庙,以子礼事尸,是欲使仁义之教达於下也,亦即降于祖庙之谓仁义。
○“山川,所以傧鬼神也”者,王自祭山川,是欲使傧敬鬼神之教达於下也。傧,敬也,亦即是降於山川之谓兴作也。
○“五祀,所以本事也”者,王自祭五祀,是欲使本事之教达於下也。五祀是制度,故云“本事也”,亦即是降於五祀之谓制度也。
○“故宗祝在庙”者,前明因事鬼神,使礼达於下,此明因委於人,使礼达於下也。宗,宗伯也。祝,大祝也。王在宗庙,则委於宗、祝,示不自专以达下也。
○“三公在朝”者,在朝职事,则委在三公也。
○“三老在学”者,乞言则受之三老。
○“王前巫”者,若王吊临,则前委於巫也。
○“而后史”者,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不敢为非也。既言“前巫”,故云“后史”也。
○“卜筮瞽侑,皆在左右”者,卜筮主决疑。瞽是乐人,主和也。侑是四辅,典於规谏者也。示不自专,故并置左右也。
○“王中心无为也,以守至正”者,既祭祀尊神及委任得人,故中心无为,以守至正之道也。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