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藏 · 礼经
钦定仪礼义疏
84 万字 · 约 40 小时 6 分钟 · 57 / 107
儒藏 · 礼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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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功与缌麻小功竝答带縁者博陈其义也郑氏康成曰缘如深衣之缘 敖氏继公曰斩衰有二其冠同齐衰三年惟有子为母之冠耳是章有降服有正服有义服疑其冠之异同故发问也齐衰大功有受布故冠其受冠衰布异也缌麻小功无受布故但冠其衰冠衰布同也问者唯疑此章之冠答者则总以诸章之冠为言以其下每章之服亦或各自不同故也带缘各视其冠者谓齐衰以至缌麻其布带与其冠衰之缘亦各以其冠布为之闲传期而小祥练冠縓缘檀弓练练衣縓缘则重服未练以前与夫轻服之冠衰皆有布縁明矣此所云者是也冠缘者纰也衰缘者其领及袪之纯也此复言带缘者又因其布之与冠同而并及之疏言降服齐衰正服齐衰但可断自此章而下盖此降服为母也正服为妻也
案疏以缘为中衣之缘中衣所以里衰裳者经传不言注亦未及何由知此缘为中衣之缘乎详味传意上承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之冠衰而及之则所缘者卽属冠衰明矣舍本文所有而诂其所无立文不当如是也且冠衰有受中衣何必有受而云视其冠乎凡缘必视其所缘者稍精以为饰故亦谓之饰据疏中衣当用冠布而又以冠布缘之是无等矣然则凶服有饰可乎曰传着于此章者盖三年之服皆不缘有缘自齐衰杖期始也丧服所以有缘者吉时冠衣皆有缘齐衰以下渐轻乃以布之稍麤者缘之旣以别于三年之服且又为练时由麤入细由凶卽吉之渐也然则三年之服虽不縁其受服亦必有縁矣注云如深衣如之云尔而疏谓既在防服之内则是中衣混而一之所以滋误
父在为母
正义贾氏公彦曰父母恩爱等为母期者由父在故屈至期也 敖氏继公曰此主言士之子为母也其为继母慈母亦如之
案此服自士以至大夫以上莫不皆然敖谓主言士之子者兼士之庶子为其母服言之也其大夫以上之庶子则有不同者矣
传曰何以期也屈也至尊在不敢伸其私尊也父必三年然后娶达子之志也
正义贾氏公彦曰家无二尊故于母屈而为期不直言尊而言私尊者母于子为尊夫不尊之故也父必三年然后娶达子之志也者子于母屈而期心丧犹三年父除三年乃娶所以通达子之志也 张子曰父在为母虽降为期而心防之实未尝不三年也传曰父必三年然后娶达子之志也抑其子之服于期而伸其父之不娶于三年圣人所以损益百世而不可改者精矣 朱子曰父在为母期非是薄于母以尊在父不可复尊母亦须心防三年
案为父斩衰三年为母齐衰三年此从子制之也父在为母齐衰杖期此从夫制之也家无二尊而子不得自专所谓夫为妻纲父为子纲审此可以破学者之疑而息纷纭之説矣 又案传言屈与厌不同屈者为服之人自屈而不得伸也厌者死者为尊者所厌也讲家多混宜别之
辨正敖氏继公曰防妻者必三年然后娶礼当然尔非必专为达子心防之志也盖夫之于妻宜有三年之恩为其不可以不降于母是以但服期而已然服虽有限情则可伸故必三年然后娶所以终牉合之义焉若谓唯主于达子之志则妻之无子而死者夫其可以不俟三年而娶乎春秋传王一嵗而有三年之防二焉谓后与太子也防妻之义于此可见案传为有子者言之未筹及无子者也敖氏推阐益明此之谓能治经者或疑无子者有出道夫为之防或有杀礼可不必三年而娶乎曰据曾子问女未庙见而死者壻不杖不菲不次然犹为之服齐衰其已庙见者于礼无杀焉可知也其无子者必及年乃出之未出而死则不可以既死而追出之也然则待三年然后娶其防妻者之通礼与
通论李氏如圭曰疏衰不庐而父在为母为妻居庐期大功三月不御于内而父在为母为妻终防不御于内期既葬食肉饮酒而父在为母为妻终防不食肉饮酒皆其异者
余论程子曰古者父在为母服期今皆为三年之防则家有二尊矣可无嫌乎处今之宜服齐衰一年外以墨衰终月算可以合古之道全今之制 朱子曰祖在父亡祖母死亦承重
案父在为母期后世易之以三年也其胜矣乎曰古之为丧也尽其实后世之为丧也侈其文古者服有减杀而居处饮食一一如礼是文虽屈而不害其实之伸也若实之亡而徒以三年为隆则伪而已矣且祥禫而后父将举吉礼而已之服不除则不可与于祭非所以事父承宗庙也抑父则已禫矣至三年阕而又禫父主之乎已主之乎均有所不可也乃见古圣人之制礼精矣 又案士之庶子为其母如众人则亦杖期也小记庶子在父之室则为其母不禫庶子不以杖即位虽不以即位犹杖也不禫则祥而释服矣此其异者若父子异宫者则庶子亦伸禫焉又案祖若父俱亡则为祖母三年祖在则如父在为母之服服之以杖期也母在子亦为祖母承重乎曰受重于祖则祖母之服不以母在而有异也
妻
正义贾氏公彦曰夫为妻年月禫杖亦与母同以其出嫁天夫为夫斩故夫为之亦与父在为母同也郑氏康成曰适子父在则为妻不杖【贾疏不杖章文】以父为之主也服问君所主夫人妻大子适妇【贾疏引服问者见此经非直庶子为妻兼有适子父没为妻在其中也】父在子为妻以杖即位谓庶子【贾疏小记父在庶子为妻以杖即位可也以父不为庶子之妻为防主故夫为妻得伸杖也】敖氏继公曰下章传曰父在则为妻不杖然则此为妻杖者谓无父者也
案注疏分别适庶而敖氏统言之者以经文原为适子设也适子为妻之服或不杖期或杖期通乎上下又案下记云公子为其妻练冠葛绖带麻衣縓縁
既葬除之谓父在者也又大功章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为妻注云公之庶昆弟则父卒也大夫之庶子则父在也此庶子为妻皆不得服其本服得服其本服者唯士之庶子及大夫之庶子父不在者耳
传曰为妻何以期也妻至亲也
正义马氏融曰共承宗庙所以至亲 贾氏公彦曰妻移天齐体与己同奉宗庙为万世之主故云至亲通论李氏如圭曰记为妻父母在不杖不稽颡母在不稽颡小记为父母妻长子禫其为妻禫谓父母不在者也小记宗子母在为妻禫则庶子母在者皆不禫矣庶子父在为妻杖适子父在为妻不杖此其异也
出妻之子为母
正义郑氏康成曰出犹去也 雷氏次宗曰子无出母之义故系夫而言出妻之子 贾氏公彦曰此谓母犯七出去夫氏子为之服者也七出者无子一也滛泆二也不事舅姑三也口舌四也盗窃五也妒忌六也恶疾七也天子诸侯之妻无子不出唯有六出敖氏继公曰出妻者见出之妻也云出妻之子主于父在者也若父没则或有无服者矣如下传所云者是也又此礼亦关上下言之若妾子之为其出母则亦或有不然者非逹礼也
案此谓出母之反在父室者也义虽絶于夫恩犹系于子故为之期且杖不杖则疑于旁亲也若出而再适者则无服幷自絶于其子矣伯鱼之母出而在父室者也子上之母出而再适者也不为伋也妻者是不为白也母言其异于先君子者也子思不欲直斥其妻而言词隐跃之间足以见之矣为出母虽杖不禫非祭主也无禫所也主之者出母之父若昆弟之为父后者彼则期而除矣又何禫焉母为其子亦杖期下条报字总承此文
传曰出妻之子为母期则为外祖父母无服传曰絶族无施服亲者属【施逸义反】
正义贾氏公彦曰云絶族者嫁来承奉宗庙与族相连缀今出则与族絶也 郑氏康成曰在旁而及曰施【贾疏诗莫莫葛藟施于条枚茑与女萝施于松上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皆是在旁而及此以母为主旁及外祖父母故云施服】亲者属母子至亲无絶道【贾疏对父与母义合有絶道】 敖氏继公曰此于其外亲但云外祖父母见其重者耳絶族离絶之族谓父族与母族相絶而不为亲也絶族无施服言所以为外祖父母无服也亲者属言所以为出母期也此盖传者引旧礼而复引传以释之也下放此
案舅与舅之子从服也外祖父母从母从母昆弟或以尊加或以名加或以名服其实皆从服也母出则无所从矣有继母者转而服继母之党矣
出妻之子为父后者则为出母无服传曰与尊者为一体不敢服其私亲也
正义贾氏公彦曰父已与母无亲子独亲之故云私亲 敖氏继公曰言为父后则无父矣乃云出妻之子蒙经文也与尊者为一体释为父后也母不配父则子亲之为私亲母子无絶道固当有服然有服则不可以祭故为父后则不敢服之有服则不可以祭者吉凶二道不得相干故也 朱子曰出母为父后者无服此尊祖敬宗家无二上之意先王制作精防不苟盖如此
辨正吕氏坤曰出母而嫁两相絶也出母不嫁为父守也夫死而嫁忘我父也继母而嫁情又逺矣而皆杖期不无等乎制礼者宜等焉
案吕氏所区别颇即乎人心然经着出母之服大抵为反在父室而不嫁者言也盖出而不嫁则夫存犹有复归之理其子亦日夕冀之即夫亡终不复而未尝为他人妇则縁亡父之义子犹当为之服也经无为嫁母杖期之文其服者为已之从之耳则经原有等不俟后人之更等之矣已虽为出母服其妻则不从服出姑子亦不服出祖母盖生我之私恩只在一身而大义已絶则其伦类不可得而推故不服也余论郑氏康成曰继母而为父所出不服也 或问庶子服出适母否徐氏邈曰经言出妻之子为母明非所生则无服也 许氏猛曰为人后者为所后者若子本生母出则不应复服以废所后者之祭也母子至亲无絶道非母子者出则絶矣是以经无出祖母之服
存异问母既出则为絶族子为之服当于何处为位有庐垩室否当否出母亦报其子否射氏慈曰当就出母之家若逺不得往者可别为异室亦有庐变除垩室及如亲子也母亦报子期也
案出母与其子相为报母之服子不至夫之家子之服母则虽曰絶属未尝不可至母之父母之家也若逺不得往则哭之于他室妻与子皆无服若有兄弟数人则亦相序而哭与父在似难为庐垩室以门庭为父之所主也父子异宫者或为之不则但舎于外不御内不饮酒食肉而已则必无之盖虞与祥皆在母之父母之家已或可往也禫则于何所乎又以何人为之尸乎
父卒继母嫁从为之服报
正义王氏肃曰从乎继母而寄育则为服不从则不服服也则报不服则不报 敖氏继公曰父卒而继母不嫁则为之三年从之嫁则期所以异内外也报者以其服服之之名谓出妻于其子与此继母于其从之之子皆报也小记妾从女君而出则不为女君之子服妾不服之明出妻有服也旧説谓此女君犹为其子期是己母于子乃亦杖期者既出若既嫁则无尊加之义故宜报之所以别于在其父之室者也案此继母之后夫即同居继父也其终也或同居或不同居于继母之服无变焉继母嫁后或自有子主其防或彼有他子主其丧或后夫尚在自主其丧此子于继母之服亦无变焉所以酬其抚育之恩而殊于继母之徒嫁者也因母嫁而从者无文何也其服同也何以知其同无可加也出妻之子与从母嫁之子虽为其母杖若在彼家不拜賔不以杖即位知然者非主也彼自有主之者也失节事极大圣人不责嫠妇以守节而听其再嫁且令其子制服焉何也曰夫死妻穉子幼无大功之亲而挟其子以适人虽死者复生犹有説焉以因母见出之服服之而相为报亦所以劝防孤也
传曰何以期也贵终也
正义敖氏继公曰终者终为母子也以终为贵故服此服也继母嫁而子从之是终为母子也 崔氏凯曰此服之者庶子耳为父后者不服也继母嫁与宗庙絶为父后者安可以废祖祀而服之乎
案母嫁而从必其不能自立又无大功之亲可依者既而辞母而归终克自立立庙承祭则所谓为父后者矣虽有抚育之恩不胜父后之重崔氏所云是也如有弟偕从者则弟当服之
辨正汉石渠议问父卒母嫁何服萧太傅曰当服周为父后则不服韦成曰父没则母无出义王者不为无义制礼故不制服也宣帝诏曰妇人不养舅姑不奉祭祀不下慈子是自絶也故圣人不为之制服成议是也
存异庾氏蔚之曰母子至亲本无絶道若父卒母嫁而不服则是子絶其母岂天理耶宜与出母同制案父卒母嫁而子不从者经无为服之文是无服也妇人之义从一而终夫死无再嫁之理况既已有子曷不与之相守以俟其长成乃舍之而他适背死弃生情欲胜而亷耻防矣圣人所以不制其子之服者所以深絶之也曰子可以絶母乎曰非子之絶其母乃母之自絶于其子耳出妻或有非其罪者夫死而嫁挟子以从情切存孤或有廹于不得已者若可已而不已其不为之服也不亦宜乎经于出母及继母之嫁而从者悉着之矣如果有服岂故阙之以待后人之揣测补缀耶且嫁而从服杖期嫁而不从亦服杖期圣人制礼岂若是之无等乎然则子思之防其母也不为之服与曰记但言哭之则不服也哭之者私情也服者礼制之所不容越也无论因母继母不嫁则服之三年嫁则虽欲服之而不可得以亡父临之大义凛然矣
右齐衰杖期
案齐衰杖期降服衰四升冠七升正服衰五升冠八升义服衰六升冠九升父在为母降服也为妻正服也出母及继母嫁而从者则义服与首绖要带皆牡麻而又有布带既葬降服受衰七升冠八升正服受衰八升冠九升义服受衰九升冠十升绖带男子俱易葛妇人易首绖以葛不易要带十一月而练降服衰八升冠九升正服衰九升冠十升十三月而祥杖绖带悉除缟冠素纰麻衣十五月而禫其不禫者期满而除之 又案为母则继母慈母皆如母为妻则继妻如妻适孙承祖母之重曾孙承曽髙祖母之重者祖父在若曾髙祖父在亦如之为人后者所后父在为所后母若继母亦如之兼承重则一如承重之法女子子反在父室者父在为母若继母与在室同
不杖麻屦者
正义郑氏康成曰此亦齐衰言其异于上者 贾氏公彦曰此不杖轻于上禫杖故次之虽杖与不杖不同其正服衰裳皆五升而冠八升则不异 敖氏继公曰大功章云三月受以小功衰即葛九月此受以大功衰即葛而期为异耳 李氏如圭曰此下哀杀病轻故不杖也
案此服有本不应杖者凡上杀旁杀下杀及从服报服者是也亦有本应杖而不杖者如适子父在为妻不杖则有所为而屈焉
祖父母
正义贾氏公彦曰孙为之服也服之本制若为父期祖合大功为父母加隆至三年祖亦加隆至期也敖氏继公曰此服惟据父在者言也父没则服或异矣传曰父卒然后为祖后者服斩小记祖父卒而后为祖母后者三年
案上经言继母如母此不言继祖母者古文简约已包于祖母中也若庶祖母则无服妾母不世祭则庶子之子无服矣祖父在而祖母先没祖父与父服杖期孙服不杖期父服四升祖孙皆服五升此降正精麤之别也注疏以父在为母之降服四升作正服五升非也
传曰何以期也至尊也
正义敖氏继公曰谓不可以大功之服服至尊故加而为期也
案子为父母三年孙为祖父母期皆正服而疏与敖氏以为加者据三年问之义
世父母叔父母
正义贾氏公彦曰伯父言世者欲见继世也 邢氏昺曰继世以适长先生于父则继世者也故曰世父郑氏康成曰为姑在室亦如之【贾疏大功章为姑嫁大功明未嫁则】
【期也】 敖氏继公曰女子子在室为之亦然唯己许嫁者则异也此服皆报不言之而别见者欲序昆弟之子于众子之后序夫之昆弟之子于舅姑之后以见亲疏尊卑之等故不于此言报也若轻服则不然通论李氏如圭曰伯父继世为小宗故谓之世父五属之服同父者期同祖者大功同曾祖者小功同髙祖者缌世叔父与己同出于祖应服大功以其与父一体故进服期也
传曰世父叔父何以期也与尊者一体也
正义陈氏铨曰尊者父也所谓昆弟一体也 敖氏继公曰世叔父本是大功之服以其与父一体故当加一等也以五服差之族之亲为四缌麻从祖之亲为三小功则从父之亲宜为二大功也而礼为从父昆弟大功世叔父期以此传攷之则世叔父之期乃是加服从父昆弟之大功则其正服也此释经文为世父叔父期之意
然则昆弟之子何以亦期也旁尊也不足以加尊焉故报之也
正义贾氏公彦曰凡降者由己尊故降之世叔父非正尊故报也 敖氏继公曰加尊者谓以其尊加之也昆弟之子本服亦大功世叔父不以本服服之而报之以其为己加隆之服者以己非正尊不足以尊加之故也加尊而不报者如父于众子祖于庶孙之类是也昆弟之子虽不在此条然以其为世叔父之服者而世叔父亦以此服之故幷释之也
案檀弓兄弟之子犹子也盖引而进之也此为昆弟子服期之义也以其为己服也而服之又有报义焉昆弟子于世叔父之服为其与尊者为一体则亦兼有引而进之之义凡此所以敦一本之爱而劝笃亲也
父子一体也夫妻一体也昆弟一体也故父子首足也夫妻牉合也昆弟四体也【牉普半反】
正义贾氏公彦曰上云一体故传又广明一体之义敖氏继公曰言首足牉合四体者皆所以释其为
一体也此又申言与尊者一体之义虽以三者竝言而其防则唯主于昆弟盖世叔父乃其父之昆弟所谓与尊者一体也
案牉者半也分也集韵牉合合其半以成夫妇也
故昆弟之义无分然而有分者则辟子之私也子不私其父则不成为子故有东宫有西宫有南宫有北宫异居而同财有余则归之宗不足则资之宗【辟音避】
正义敖氏继公曰此承上文而言父子夫妻昆弟俱是一体然父子夫妻不分而昆弟则分似乖于一体之义故言其理之不容不分者以释之东宫西宫南宫北宫盖古者有此称亦或有以之为氏者故传引之以证古之昆弟亦有分而不同宫者焉异居而同财则其所以分之意可见矣宗谓大宗小宗共祢者也 贾氏公彦曰昆弟之义无分者以手足四体本在一身不可分别是昆弟之义不合分也然而分者则辟子之私也使昆弟之子各自私其父故须分若兄弟同在一宫子不得私其父则不成为人子之法也内则命士以上父子异宫不命之士父子同宫纵同宫亦有隔别为四方之宫也 张子曰子不私其父则不成为子古之人曲尽人情如此若同宫有伯父叔父则为子者何以独厚于其父为父者又乌得而当之 郑氏康成曰宗者小宗典宗事者也资取也
案古者大功同门同财纵有异门者亦同财盖以祖统孙凡同祖者则皆不私其财也曰同财则固不必同爨矣小功以下人滋蕃而情渐疏势难久合故异财盖理一分殊之道然也注言典宗事者谓世父或世父之子世父之孙为后者宗事谓同宗之人冠昏嫁丧祭诸事此谓小宗也敖氏幷言大宗者谓以小宗兼大宗者耳大功同财则同祖者亦在焉
世母叔母何以亦期也以名服也
正义敖氏继公曰此释经文也言以名服见其恩疏贾氏公彦曰以配世叔父而生母名则当随世叔父而服之
案世叔父正服也世叔母则义服也
大夫之适子为妻【适低益反下不音者竝同】
正义贾氏公彦曰适子父没后为妻杖在上章 敖氏继公曰传云父在则为妻不杖则是凡父在为妻而非有所降者其服皆然不别适庶也此乃特见大夫之适子盖谓大夫庶子为妻则异于是唯其适子为妻如邦人故特举以明之凡大夫之子之服例在正服后今序于昆弟之上者盖以此包上下而言故居众人为妻之处若重出者乃在正服后也
案小记世子为妻与大夫之适子同是天子诸侯之适子亦然也君于庶子庶妇有降杀而于适子适妇无异同故敖云包上下也特举大夫之适子者孔氏颖达云大夫是尊降之首故特显之
传曰何以期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何以不杖也父在则为妻不杖
正义郑氏康成曰大夫不以尊降适妇者重适也【贾疏大夫为适妇大功是不降适妇也】凡不降者谓如其亲服服之【贾疏谓依五服常法服之】 贾氏公彦曰父在为妻不杖者父为适子之妇为丧主故适子不敢伸杖也 敖氏继公曰父之所不降谓大夫为适妇亦大功如众人故子亦为之不杖期如众人也若大夫于庶妇降之而至于不服其子亦降之而至于大功所谓大夫之子则从乎大夫而降也父在则为妻不杖者不敢同于父在为母之服也故父没为母三年乃得为妻杖是其差也子亦不敢降之说见后
案小功章庶妇士之本服也非由大夫尊降而然疏谓大夫为庶子之妇小功误矣大夫以尊降当缌麻而大夫无缌麻故至于不服父为适子之妇为丧主九月而除子则祥而除之不禫故不杖
通论敖氏继公曰降有三品大夫以尊而降公之昆弟大夫之子以其父之所厌而降为人后者女子子适人者以出而降
案公之昆弟卽公子也但父在则曰公子父没则曰公之昆弟耳康成以公之昆弟以旁尊降另列一品故有四敖氏倂入厌降中故唯有三也旁尊之义未的公子之重视大夫则公之昆弟亦兼有尊降焉
昆弟
正义郑氏康成曰昆兄也为姊妹在室亦如之【贾疏义同于上姑在室】 贾氏公彦曰此亦至亲以期断
案此条及下文众子昆弟之子皆主于士也若大夫大夫之子则异矣
为众子
正义郑氏康成曰众子者长子之弟及妾子大夫则降之为大功天子国君不服之【贾疏此经所云唯据士也】女子子在室亦如之【贾疏义如上姑姊妹】 敖氏继公曰众子卽庶子也对长子立文故曰众子庶则对适之称也实则一耳父母为众子乃期者以尊加之也士妻为妾子亦期凡适而非长父母为之亦与众子同
余论刘氏玢曰若适子有废疾不得受祖之重则服与众子同盖以不堪传重故不加服非以废疾而降也子妇之服例皆小功以夫当受重则加大功若夫有废疾则仍小功亦非降也
昆弟之子
正义敖氏继公曰其女子子在室者亦如之
传曰何以期也报之也
正义郑氏康成曰檀弓丧服兄弟之子犹子也盖引而进之也
案此两相为服传言报者着其实也经不言报者欲以伦类为次而两见之也世叔父次于祖父之下则见其为祖父一体之所分而亲之当如父矣昆弟之子次于昆弟众子之下则见昆弟与吾一体而亲昆弟之子当如子矣
大夫之庶子为适昆弟
正义郑氏康成曰两言之者适子或为兄或为弟【贾疏适妻所生适子或长于妾子或小于妾子故两言之】 敖氏继公曰大夫之庶子为昆弟大功嫌于适亦然故以明之不云适子者嫌自为其子也
存疑敖氏继公曰斩衰章云父为长子则大夫之适亦谓其长子未必指为弟者也此云适昆弟者古之文法不可以单言昆故连弟言之经中此类多矣案适昆弟谓适子之长者为父后者也其余则适长之同母弟亦庶子也亦有庶母所生为昆而适母所生为弟者则庶昆不为后而为适弟服期经注兼弟言之谓此耳弟字自有指归岂仅连言之乎
传曰何以期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
正义郑氏康成曰大夫虽尊不敢降其适重之也适子为庶昆弟庶昆弟相为亦如大夫为之【贾疏余兄弟相为如大夫为之皆大功】 敖氏继公曰大夫之子于昆弟之属或有所降者以从乎其父而不得不降之耳若为其父之适及尊同者乃其父之所不降者故己亦得遂其服焉非谓以其父不降之之故欲降之而不敢降也凡后传之言若此者不复见之
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