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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 · 语录

张载集摘

18 万字 · 约 8 小时 44 分钟 · 17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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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丧祭无理者,贤者之效不为细也。

五更而祭,非礼也。

“庶羞不逾牲”,不丰于牲也,传者以品之不逾,非也,岂有牲体少而羞掩豆是谓之逾牲!

尸惟虞则男女皆有,是初庙时也,至于吉祭,则唯见男尸而不见女尸,则必女无尸也。当初时则不可以无尸,节服氏言郊祀而送逆尸车,则祀天有尸也。天地山川之类非人鬼者,恐皆难有尸。节服氏言郊祀有亦不害,后稷配天而有尸也。诗序有言“灵星之尸”,此说似不可取。丝衣之诗,正是既祭之明日求神于门,其始必有祭,其实所以宾礼尸也。天子既以臣为尸,不可祭罢便使出门而就臣位,故其退尸也皆有渐,言丝衣已是不着冕服,言弁已是不冠冕也,渐有从便之礼。至于燕尸必极醉饱,所谓“不吴不敖,胡考之休”,吴敖犹言娱乐也,不娱乐何以成其休考!

祭所以有尸也,盖以示教;若接鬼神,则室中之事足矣。至于事尸,分明以孙行,反以子道事之,则事亲之道可以喻矣。

“抱孙不抱子”,父于子主尊严,故不抱,孙自有其父,故在祖则可抱,非谓尸而抱也。

七庙之主聚于太祖者,此盖有意,以其当有祧者。且祧者当易檐,故尽用出之,因而祧之,用意婉转。古者言迁主,不见所以安置之所,若祭器祭服则有焚埋之说,木主不知置之何地。又公出疆及大夫出聘皆载迁庙之主而行,以此观之,则是主常存也,然则当其时必皆取而合祭也。庶人当祭五世,以恩须当及也,然其也止可谓之合食。

祭既不见男女异庙之文,今以人情推之,且不若男从东方,女从西方,而太祖居南面,男其祖,妇其姑,虽一人数娶,犹不妨东方虚其位以应西方之数,其次世则复对西方之配也。

凡人家正厅,似所谓庙也,犹天子之受正朔之殿。人不可常居,以为祭祀吉凶冠婚之事于此行之。厅后谓之寝,又有适寝,是下室,所居之室也。

“去坛为”,“去曰鬼”,从庙数以至坛,皆有等差定数。至于鬼只是鬼养之,又非孝经所谓鬼养也。此言鬼养,既不在庙与坛之数,即并合上世一齐养之而已,非更有位次分别,直共一养之耳,只是怀精神也。鬼者只是归之太虚,故共养之也。既曰鬼养之,又分别世数位次,则后将有百世之鬼也。既是坛,则其礼必不如宗庙,但鬼养之耳。鬼养之者,血毛以为尚也。孝经言“为之宗庙而鬼养之”,又不与此意同。彼之谓鬼者,只以人死为鬼,犹周礼言天神、地只、人鬼。

山川之祀,止是其如此巍然而高,渊然而深,蒸润而足以兴云致雨,必报之,故祀之视三公诸侯,何尝有此人像!圣人为政必去之。

八蜡:先啬,一也,始治稼穑者,据易则神农是也;司啬是修此职者,二也;农,三也;邮表,四也;猫虎,五也;坊,六也;水庸,七也;百种,八也。百种,百谷之种。旧说以昆虫为八,昆虫是为害者,不当祭。此岁终大报也。

“龙见而雩”,当以孟夏为百谷祈甘雨也。水旱既其气使然,祈祷复何用意也?民患若此,不可坐视,圣人忧民而已,如人之疾,其子祈祷,不过卒归无益也,故曰“丘之祷久矣”。

●经学理窟 月令统

秦为月令,必取先王之法以成文字,未必实行之。“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此皆法外之意。秦苟有爱民为惠之心方能行,徒法不以行,须实有其心也。有其心而无其法,则是虽有仁心仁闻,不行先王之道,不能为政于天下。

古者诸侯之建,继世以立,此象贤也,虽有不贤者,象之而已。天子使吏治其国,彼不得暴其民,如舜封象是不得已。周礼建国大小必参相得,盖皆建大国,其势不能相下,皆小国则无纪,以小事大,莫不有法。

泰社,王为群姓所立,必在国外也,民各有社,不害为泰社。王社,王自立为社,必在城内。在汉犹有泰社,在唐只见一社。

章旒之数,自九降至五,皆降差以两。奇数有君之象,四以下恐是诸侯卿大夫之服。

井田而不封建,犹能养而不能教;封建而不井田,犹能教而不能养;封建井田而不肉刑,犹能教养而不能使。然此未可遽行之。

四时狩田猎,教师行于草莽之法。行于草莽则潜师,潜师夜战声相闻,易曰:“伏戎于莽。”

●经学理窟 丧纪

“丧不虑居”也,非无薪也,必毁屋扉,明于死者无所爱惜,所以趋其急也。郑氏之说恐非。丧须三年而,若卒哭而,则三年都无事。礼卒哭犹存朝夕哭,若无祭于殡宫,则哭于何处?古者君薨,三年丧毕,吉然后,因其,祧主藏于夹室,新主遂自殡宫入于庙。国语言“日祭月享”,庙中岂有日祭之礼?此正谓三年之中不彻几筵,故有日祭。朝夕之馈,犹定省之礼,如其亲之存也。至于祭,须是三年丧终乃可也。

“卒哭”者,卒去非常之时哭,非不哭也,故伯鱼期而犹哭也。

古人于忌日不为荐奠之礼,特致哀示变而已。古人亦不为影像,绘画不真,世远则弃,不免于亵慢也,故不如用主。古人犹以主为藏之于椟,设之于位亦为亵慢,故始死设为重鬲以为主道。其形制甚陋,止用苇篾为之,又设于中庭,则是敬鬼神而远之之义。“重,主道也”,士大夫得其重应当有主,既埋重不可一日无主,故设苴,及其已作主即不用苴。

“重,主道也”,谓人所嗜者饮食,故死以饮食依之。既葬然后为主,未葬之时,棺柩尚存,未可为主,故以重为主。今人之丧,既设魂帛又设重,则是两主道也。

古之椁言井椁,以大木自下排上来,非如今日之笼棺也,故其四隅有隙,可以置物也。

葬祭,极至理而论,只合一人。夫妇之道,当其初昏未尝约再配,是夫只合一娶,妇只合一嫁。今妇人夫死而不可再嫁,如天地之大义然,夫岂得而再娶!然以重者计之,养亲承家,祭祀继续,不可无也,故有再娶之理。然其葬其,虽为同穴同筵几,然譬之人情,一室中岂容二妻?以义断之,须以首娶,继室别为一所可也。

正叔尝为葬说,有五相地,须使异日决不为道路,不置城郭,不为沟渠,不为贵家所夺,不致耕犁所及。

安穴之次,设如尊穴南向北首,陪葬者前为两列,亦须北首,各于其穴安夫妇之位,坐于堂上则男东而女西,卧于室中则男外而女内也。

葬法有风水山岗,此全无义理,不足取。南方用青囊,犹或得之,西方人用一行,尤无义理。南人试葬地,将五色帛埋于地下,经年而取观之,地美则采色不变,地气恶则色变矣。又以器贮水养小鱼埋经年,以死生卜地美恶,取草木之荣枯,亦可卜地之美恶。

韩退之以少孤养于嫂,故为嫂服加等。大抵族属之丧不可有加,若为嫂养便以有恩而加服,则是待兄之恩至薄。大抵无母,不养于嫂更何处可养?若为族属之亲有恩而加等,则待己无恩者可不服乎哉?昔有士人少养于嫂,生事之如母,死自处以齐衰,或告之非先王之礼,闻而遂除之,惟持心丧,遂不复应举,人以为得体。

礼云:“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可以嫁子,可以娶妇。”疑“大功之末”已下十二字为衍,宜直云“父大功之末”云云。父大功之末,则是己小功之末也,而己之子缌麻之末也,故可以冠娶也,盖冠娶者固已无服矣,凡卒哭之后皆是末也。所以言衍者,以上十二字义无所附着。己虽小功,既卒哭可与冠取妻,是己自冠取妻也。

“子上之母死而不丧,门人问诸子思曰:“昔者先君子丧出母乎?”曰:“然。”“子之不使白也丧之何也?”子思曰:“昔先君子无所失道,道隆则从而隆,道则从而。则安能!””出妻不当使子丧之,礼,子于母则不忘丧,若父不使子丧之,为子固不可违父,当默持心丧,亦礼也,若父使之丧而丧之,亦礼也。子思以我未至于圣,孔子圣人处权,我循礼而已。

圣人不制师之服。师无定体,如何是师?见彼之善而己效之便是师也。故有得其一言一义如朋友者,有相亲炙而如兄弟者,有成就己身而恩如天地父母者,岂可一服之!故圣人不制其服,心丧之可也。孔子死,吊服如麻,亦是服也,却不得谓无服也。

礼称“母为长子斩三年”,此理未安。父存子为母期,母如何却服斩?此为父只一子,死则世绝,莫大之戚,故服斩,不如此岂可服斩!

父在,母服三年之丧,则家有二尊,有所嫌也。处今之宜,但可服齐衰,一年外可以墨衰从事,可以合古之礼,全今之制。

同母异父之兄弟,小功服之可也。或云未之前闻,当古之时又岂有此事!

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又两月为礻覃,共二十七月。礼钻燧改火,天道一变,其期已矣;情不可以已,于是再期,再期又不可以已,于是加之三月,是二十七月也。

大功以下算闰月,期已上以期断,不算闰月。三年之丧礻覃祥,闰月亦算之。

古者为舅姑齐衰期,正服也;今斩衰三年,从夫也。

“孔子恶哭诸野者”,谓其有服之丧不哭诸家而哭诸野,是恶凶事也。所知自当哭诸野,又若奔丧者安得不哭诸野!

师不立服,不可立也,当以情之厚薄事之大小处之。如颜闵于孔子,虽斩衰三年可也,其成己之功与君父并。其次各有浅深,称其情而已。下至曲艺莫不有师,岂可一制服!

(受祥日食弹琴恐不是圣人举动使其哀未忘则子于是日哭不饮酒食肉以全哀况弹琴可乎使其哀已忘何必弹琴)

“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不论其族远近,并以期服之。据今之律,五服之内方许为后;以礼。文言又无此文。若五服之内无人,使后绝可乎?必须以疏属为之后也。

有适母在,其所生母死,礼虽服缌,亦当心丧,难以求仕。

祭器祭服,以其尝用于鬼神,不敢亵用,故具埋焚之礼。至于衰冠履,不见所以毁之文,惟杖则言“弃诸隐者”。弃诸隐者,不免有时而亵,何不即焚埋之!常谓丧服非为死者,己所以致哀也,不须道敬丧服也。礼云:“齐衰不以边坐,大功不以服勤”,皆言主在哀也,非是为敬丧服。不边坐,专席而坐,礼云:“有忧者侧席而坐,有丧者专席而坐。”有忧则意不安,故侧席而坐,侧席者,坐不安也。有丧者则专在于哀,不为容也,故专席而坐;得席则坐更无所逊于前后,是以无容也。“大功不以服勤”,不以服勤劳之事,皆是不二事之义也。毁丧服者必于除日毁,以散诸贫者或诸守墓者皆可也。盖古人不恶凶事而今人以为嫌,留之家,人情不悦,不若散之,焚埋之又似恶丧服。

练亦谓之功衰,盖练其功衰而衣之尔。据曾子问,“三年之丧不吊”,又杂记,“三年之丧,虽功衰不以吊”,又服三年之丧既练矣,有期之丧既葬矣,则服其功衰。又杂记,“有父母之丧尚功衰”,此云尚功衰,盖未祥之前尚衣轻练之功衰耳。知既练犹谓之功衰者,以下文云“则练冠”,三年之丧,礼不当吊,而杂记又云“虽功衰不以吊”。“兼服之,服重者以易轻者”,旧注不可用。此为三年之丧以上而言,故作记者以斩齐及大功明之。若斩衰既练,齐衰既卒哭,则首带皆葛,又有大功新衰之麻,则与齐之首,麻葛两施之。既不敢易斩葛之轻,以斩葛大于大功之麻。又不敢易齐首之重,轻者方敢易去,则重者固当存。故麻葛之两施于首。若大功既葬,则当服齐首之葛,不服大功之葛,所谓“兼服之”,服重者则变轻者,正谓此尔。若齐麻未葛,则大功之麻亦止当免,则之而已。如此,丧变虽多,一用此制,前后礼文不相乖戾。

练衣必煅炼大功之布以为衣,故有言功衰。功,衰上之衣也,以其著衰于上,故通谓之衰,必著受服之上,称受者,以此得名,受盖受始丧斩疏之衰而著之。变服,其意以丧久变轻,不欲摧割之心亟忘于内也。此说昔尝与学者言之,今三年,始获二人同矣。

“古之冠也缩缝”,古之吉冠缩缝也;“今之冠也衡缝”,今之吉冠衡缝也。吉冠当缩缝,丧冠当衡缝,今丧反吉,非古也。

小功大功言“末”,恐止是以卒哭之后为末。齐衰不言“末”,谓其无是礼也。

“小祥乃练其功衰而衣之”,则练与功衰非二物也。

“有父母之丧尚功衰”,此尚功衰,谓末祥犹衣所练之功衰,未衣麻衣也。特牲少牢馈食,一出孺悲之学,不胜钦欢父母。

●经学理窟 黄巩跋

右横渠先生子张子经学理窟凡五卷。按先生西铭正蒙皆列学宫,若文集、语录、诸经说之类,朱文公编次近思录则固取之矣,独理窟世所罕见。然晁氏读书志有“经学理窟一卷,张某撰”,黄氏日抄亦谓横渠好古之切,故以诗书次周礼焉。但晁云一卷而此则五卷,岂本自一卷而为后人所分?未可知也。考之近思录,凡取之先生文集、语录、诸经说者,乃皆出于理窟,意理窟亦其门人汇辑文集、语录、诸经说之语而命以是名,殆非先生所自著也。然则晁氏与日抄之所云者,其又未必然与?先生文集及诸经说皆不传,其见于近思录者亦无几,犹幸是编之存,先生所谓知礼成性变化气质之道,学必如圣人而后已者,盖屡书焉。世之欲求先生之学者,其可忽诸!

嘉靖元年四月望日,后学莆阳黄巩谨识

●张子语录 语录上

子贡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子贡曾闻夫子言性与天道,但子贡自不晓,故曰“不可得而闻也”。若夫子之文章则子贡自晓。圣人语动皆示人以道,但人不求耳。

“不可使知之”,以其愚无如之何,不能使知之耳。圣人设学校以教育之,岂不欲使知善道?其不知,愚也。后世以为民使由之而不使知之,则其待圣人也浅。

上智下愚不移,充其德性则为上智,安于见闻则为下愚,不移者,安于所执而不移也。

毋固者不变于后,毋必者不变于前。毋四者则心虚,虚者,止善之本也,若实则无由纳善矣。

“先之劳之”,身先之必劳之。“爱之能勿劳乎”,爱之,则己须勤劳以求其养之之道。

子贡谓夫子所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既云夫子之言,则是居常语之矣。圣门学者以仁为己任,不以苟知为得,必以了悟为闻,因有是说。明贤思之。

生知有小大之殊,如贤不肖莫不有文武之道也。“忠信如丘”,生知也;“克念作圣”,学知也。仲尼谓我非生知,岂学而知之者欤?以其尽学之奥,同生知之归,此其所以过尧舜之远也。

舜好问,仲尼每事问,德同矣,学亦同否?

仲尼发愤而化至于圣耶?抑每有悟而忘食一作饥。遗老耶?

“仁者寿”,安静而久长,寿之象也。

“信近于义”,犹言言近于义;则信可复也,复,践也。

仲尼自志学至老,德进何晚?窃意仲尼自志学固已明道,其立固已成性,就上益进,盖由天之不已。为天已定,而所以为天不穷。如有成性则止,则舜何必孜孜,仲尼何必不知老之将至,且叹其衰,不复梦见周公?由此观之,学之进德可知矣。

“择不处仁,焉得智”,是择善也。孔子所择亦不过乎仁,然而仁也又有守,得处在求之。

舜非致曲而至于圣人,何以以孝闻?曰:不幸舜之父母异于人之父母,故以孝著也。

夫子之门,父子共学而贤者,点与参也。点好学乐道。

“禹吾无间然”,无问隙也,故其下所举之事皆善也。圣人犹看之无隙,众人则可知。

“颜子问为邦”云云,三代之文章,颜渊固皆知之,故于其所知而去取之曰:“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又曰:“放郑声,远佞人”,此则法外意,如“道千乘之国”之意,不与已举行者故事相干。郑声佞人最为治之害,亦人之所难。

论语问同而答异者至多,或因人才性,或观人之所问意思言语及所居之位。

“诵诗三百止亦奚以为”,诵诗虽多,若不心解而行之,虽授之以政则不达,使于四方,言语亦不能,如此则虽诵之多奚以为?

大武可以为也,尽见武王之事便可为。看了武,特地知虞舜。舜之时又好,德性又备,礼文又备。

文而静,孔子言弗可及也,更不说可知。

“揖让而升下”,或以为绝句,谓揖让而升降也,及以射礼不胜者亦饮之堂上,故不言。“下而饮”非也。升而让可也,下而让无此理也。礼文虽不说“下而饮”,不胜者自下而请饮,胜者又不可饮之于下,故升饮也。

“吾之于人也谁毁谁誉?止试矣”,言于人之毁誉,谁为毁?谁为誉?若有所来誉者则我将有所试矣。不言试所毁,此义正与采苓问人之为言者“苟亦无信,舍旃舍旃,苟亦无然”,惟下言“人之为言胡得焉”,亦不考其舍旃之言,独于人之为言者考其实。仲尼未尝见毁人,其于弟子有所进退者,止是言其实耳。

“圣之时”,当其可之谓时,取时中也。可以行,可以止,此出处之时也,至于言语动作皆有时也。

颜孟有无优劣同异?颜子用舍与圣人同,孟子辨伯夷伊尹而愿学孔子,较其趋固无异矣。考孟子之言,其出处固已立于无过之地。颜子于仁三月不违,于过不贰,如有望而未至者,由不幸短命故欤!

“时雨化之”,春诵夏弦,又言当其可之谓时。“成德”,因人之有心,当成说之,如好货好勇,因为其说以教之。“私淑艾”,大人正己而物正。

“形色”,如生色也,“然见于面”云云。

舜三十而征庸,是有闻于朝也。成圣之速,自古无如舜也,舜为仁之大端也。

学者至于与孟子之心同,然后能尽其义而不疑。

告子不动心,必未有以取材也。

“必有事焉”四字更求之。

四词以溢、侈、偏、妄四字推之。

贤人当为天下知,圣人当受命。虽不受知、不受命,然为圣为贤,乃吾性分当勉耳。

事实到如此,则更何须言!“天何言哉”“成德者”如孟子语宋之言是也,本有是善意,因而成之。“答问者”,必问而后答也。

古之人亦有仕而不受禄者,仕者未尝遽受其禄以观可否,在上者亦不欲便臣使之。

“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不为,不为不义也,不为不义则可以为义。

孟子于圣人,犹是粗者。

以善服人者,要得以善胜人也,然其术未至者,又乌能服人?以善养之者,凡教之养之皆养人也。

夷子谓“爱无差等”非也;谓“施由亲始”,则施爱固由亲始矣。孟子之说,辟其无差等也,无差等即夷子之二本也。“彼有取焉耳”,谓“赤子匍匐将入井非赤子之罪也”,所取者在此。

存心养性以事天,尽人道则可以事天。

忘势之人,不资其力而利其有,则能忘人之势,若资仰其富贵而欲有所取,则不能忘人之势。五人者能忘献子之家也,不能忘献子之家则为所轻,献子亦不肯与之为友矣。

尽天下之物,且未须道穷理,只是人寻常据所闻,有拘管局杀心,便以此为心,如此则耳目安能尽天下之物?尽耳目之才,如是而已。须知耳目外更有物,尽得物方去穷理,尽了心。性又大于心,方知得性便未说尽性,须有次叙,便去知得性,性即天也。

富贵贫贱皆命也。今有人,均为勤苦,有富贵者,有终身穷饿者,其富贵者只是幸会也。求而有不得,则是求无益于得也。道义则不可言命,是求在我者也。

贤者在尧舜之世,亦有不得遇者,亦有甚不幸者,是亦有命也。即智之于贤者不获知也。

学者须要识所恶。

穷理亦当有渐,见物多,穷理多,如此可尽物之性。

不常者与常者处,则十事必十次怒,为他常是过,九次未怒已是大段包忍,十次则须怒。

观虞书礼大乐备,然则礼乐之盛直自虞以来。古者虽有崩坏之时,然不直至于泯绝天下,或得之于此国,或得之于彼国,互相见也。

假令宫县虽钟鼓四面同设,其四隅必别各有鼓。

人有阴疾者,先雨必有验,斯可候雨,此“动乎四体”也。

天地之道,可以一言而尽也。凡言道,皆能尽天地,但不得其理;至如可欲皆可以至圣神,但不尝得圣神滋味。天地之道,以术知者却是妄。※又有人语怪为人所难,理不胜则就上更说将去,是质疑事,如此则过益过,非可遂非也。

祭用分至启闭,取其阴阳往来,又得其气之中,又贵时之均也。

大凡礼不可大段骇俗,不知者以为怪,且难之,甚者至于怒之疾之。

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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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子部一 辨惑编 儒家类 提要 (臣)等谨案辨惑编四卷附录一卷元谢应芳撰应芳有思贤录己著录是编作于至正中因吴俗信鬼神多拘忌乃引古人事迹及先儒议论一一条析而辨之其目凡十五一曰死生二曰疫疠三曰鬼神四曰祭祀五曰淫祀六曰妖怪七曰巫觋八曰卜筮九曰治丧十曰择塟十一曰相法十二曰禄命十三曰方位十四曰时日十五曰异端末一卷附录书及杂着八篇皆力辟俗见龂然据理以争与是编相发明者也昔宋储泳作袪疑说原本久佚惟左圭百川学海中载其节本应芳此书持论虽似乎浅近而能因风俗而药之用以开导愚迷其有益于劝戒与泳书相等而持论较泳尤正大正不得以平易忽之曹安谰言长语曰陵谢子兰取圣贤问荅之词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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