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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藏

中西汇通医经精义

6.2 万字 · 约 2 小时 57 分钟 · 6 / 8

会员可开白话 · 医书只译文义

通于肾。西医谓睾丸主生精。非也。内宫太监无睾丸。友人王东樵。觌面问过太监。亦有精能泄出。可知睾丸。非生精之物。内经明言阴精之候。盖指此耳。溺窍通于膀胱。膀胱者。津液之府。故溺窍名为津液之道。究之茎委。乃肝之宗筋。肝脉所绕也。故皆以治肝为主。宗筋主束骨。

而利机关。故人身之机关。皆听治于此。西医图阴器甚详。然此等物事。人人皆自具之。何待详图。但西医以剖割为治。

此处为地无多。非详不能下手。若内经仲景之法。针药灵妙。无取刀割之粗。故不须图。且西医图之。而究不知阴器所主之妙理也。

咽喉者。水谷之道也。

咽喉乃胃之上口。在喉咙之后。主进水谷。故治咽以胃为主。病在咽。则水谷不得下。

喉咙者。气之所以上下者也。

肺之上管为喉咙。在咽之前。主气之呼吸。气不利。声音不利。病在喉也。

喉咙图 会厌图 西医名为总气管。自肺以下。分支入肾。透入丹田。主吸天阳薰蒸膀胱之水。化气上出。循腹至胸。从肺衣而复归于总气管。气从前面出。从后面入。而皆由总气管。故曰所以上下也。

会厌者。音声之户也。

会厌在喉咽之两旁。能张能收。食入则收。掩其喉。音出则张开。故曰音声之户。乃喉之门也。当属肺。

西医名为声管。前为会厌。后为瓢韧骨。两旁皆有内皮。中衬筋膜。收放出声。四围有数十小核。生涕以润声管。

又云有上下二筋。下筋缓。上筋紧。收放出声。内经云。风寒客于会厌。则暴哑。正此筋不能收放也。

口唇者。声音之扇也。

唇开合而后语句清明。故曰声音之扇。口唇属脾。故有脾中风。唇缓失音之证。

舌者。声音之机也。

舌者。心之苗。言为心声。故舌能辨音。究音之所。故生则□□□□□□□。后能发音。

舌图 机者谓其伸缩转掉。声只是响出于喉。音则分宫商征角羽。其辨在舌。肾津上廉泉至英穴。以出于舌。则滑利。声清。舌属心火。赖肾水济之。肾脉络舌。所以转舌也。

悬雍垂图 悬雍垂者。音声之关也。

喉间之上 。有如悬雍之下垂。俗名帝丁。音从此出。故曰音声之关。此属之肺。

余见哑人。皆无 上帝丁。盖会厌大张。无关闭则气不收束。气散而不能成音也。俗名咽舌。谓食入则掩其喉。不令水谷入内也。然哑人无帝丁。水谷亦不得入气管中。则帝丁者。实主音声而为之关键也。居气管之口。当属于肺。

颃颡者。分气之所泄也。

颃颡即上 。气从此分出于口为唾。分出于鼻为涕。故曰分气之所泄也。

横骨者。神气所使。主发舌者也。

横骨在舌本。心存神而开窍于舌。故横骨为其所使。以为发舌之机。此数节详论咽喉口舌发音之道。可以得治法矣。

横骨图 此西医所图。名环韧骨。在会厌之下。当会厌。又有半边韧骨。名为会厌韧骨。与舌根相连。主发舌者也。韧骨以膜相连。又有筋牵之。最灵动。以供心神肺气之所使神与气当分论。

五脏六腑之精。皆上注于目。

前言肝开窍于目。言其大要也。此言五脏六腑之精。皆上注于目。则分析更微矣。夫肝脉入脑。通于目系。故开窍于目。至五脏六腑。所以通于目者。西医云脑气筋。通各脏腑。据此则各脏腑之精。循脑筋而上注于目也。

骨之精为瞳子。

瞳神属肾。故其色极黑。肾主骨故曰骨之梢为瞳子。凡病瞳子多是肾虚。

筋之精为黑眼。

肝主筋。肝之精汁。上注为眼黑珠。眼科书谓之风轮。亦以肝主风也。治黑珠。当以肝为主。

血之精为络。

白珠外有红肉裹之。而结于大眼角内者。即络也。乃血之精。属之于心。凡起血翳均当治心血。

气之精为白眼。

气属于肺白眼生病。多是肺受湿热。

肌肉之精为约束。

约束即眼皮。乃阳明。胃脉所绕。为脾经肌肉之精所结聚。凡是肿烂涩痒。皆脾经风湿热也。

裹结筋骨气血之精。而与脉并为系。上属于脑后出于项中。

此又总言目系入于脑中。而通于脑后。以见五脏之精。全由脑入目可以知治目之路径矣。大指治气轮血轮肉轮。药气可由喉咙顽颡。而上通于脑。其路最捷易治。治黑珠必循肝脉而上入于脑其路略深。治瞳子必由肾督。脉而上入。于脑其路更深未。易治也。

目图 西医有衣筋肌折之辨。亦云详矣。然不能分出脏腑所属。则不得其治法惟内经五层眼。皮为肉轮。红筋络之为血轮。

白珠为气轮黑珠为风轮。瞳子为水轮分此五脏则义有所归再者目系入脑而贯项后。所以瞳人反背。脑后可针虽西医未究到此。

诸脉皆属于目。

太阳脉终目内 。少阳脉终目外 。阳明脉绕眼。终目下承泪穴。厥阴脉入脑而交于目系。肾之督脉。入脑通于目系。手少阴心之脉。其支者。上挟咽系目系。惟太阴之脉。不上于目故曰诸脉皆属于目。

诸髓皆属于脑。

西医言手足骨中之髓。与脑髓不同。不知实发源于脑髓。散走诸骨。每骨节有筋脉油膜相连。故诸骨中之髓。杂有油膜血丝。其实诸髓。皆属于脑。而脑髓又生于肾也。

诸筋皆属于节。

节者。骨节也。骨属肾水。筋属肝木。水生木。故骨节。之间亦生筋而筋又为骨之使也。凡病骨节。皆责于筋西医详骨与髓。而于筋甚略。因彼但以运动属之脑气。不以为筋所主也。然使无筋。则骨不联。属又乌能运动哉。

诸血皆属于心。

血有肝藏脾统之说。然营运在脾。敛戢在肝。而生复周回均在于心观西医血管图。可知诸血皆属于心。详心生血条。

诸气皆属于肺。

气之源在肾。详膀胱天癸营卫条。而此云属肺者。以气之总管在肺。故肺主制节。司肾气之出纳。而又制节肝气。

使不得逆制节脾气使不得泄制节心气。使不得越肺之气治而各脏之气皆治矣。

人之血气精神者。所以奉生而周性命者也。

人之知觉性也。人之生死命也。性在心。故字从心。命在肾。故肾系曰命门。有此性命。人乃得生。其所以奉生而周于性命之间者。则又赖乎精神。神藏于心。性之所在也。精藏于肾。命之所在也。究精所由生。则是气之变化究神所由生。则是血之功用故先言血气。从言精神。而推极于性命中国注家。尚多囫囵。何况西医之泥于迹者哉。详心肾各条。

经脉者。所以行血气。而荣阴阳。濡筋骨。利关节者也。

内经名脉。西医名管其实一也。西医详绘管窍。然不能分出经名。不知十二经。与奇经八脉。达于周身。以行血气。

使内阴外阳筋骨关节无所不周病则按经施治。自然得效。经脉。以行气血则不得单指血管言也。按西医有脉鞘。是连膜或筋膜包裹脉管回管脑筋不等。内经所谓经脉。亦非西医所能尽见。比如督脉是。行气者也。比如任脉是行血者也。二脉已显然不同。安得执西说之死法以衡之。

卫气者所以温分肉充皮肤肥腠理司开阖者也。

卫气已详营卫条分。肉即在内之赤肉。与外之白肉。有分别者也。卫气由内达外。先从分肉而出。以温分肉后肉皮肤最外一层。阳气由内充于外。以卫皮毛。此为卫气之能事也。详膀胱营卫条。腠理乃分肉之外。皮肤之内。油膜是也。

有绉纹。故曰腠理。内发于三焦。乃卫气所行之道路故气足则肥。卫气昼行于阳。则目张而寤气达于外。不畏风寒夜行于阴则目闭而寐。气敛于内故必拥。被以卫阳。入里则畏外寒也。此皆卫气司开阖之验。详营卫太阳各条。西医不知也。

卫分肉图 此西医汗管汗核图也。言汗管。或藏腠中或隐腠下。缠如螺丝透至皮肤外。而汗出焉。然西医不知汗所从生。实在膀胱化气由三焦连网。以达于皮毛也。凡人暑时。饮水多出汗亦多。而小便反少。是水从皮毛而泻。则不下走膀胱。足见汗之根源。生于膀胱为卫气之所发泄。

皮毛图 此西人用显镜。托大毛皮之形。毛根附近有油核。是血脉散于膜中而成者也。又有汗核汗管。附毛而生。盖毛皆为血之余而非。血所生也。血从气化。随卫气达于腠理。然后发出。故拔视毛根只见油与水而不见血也。

志意者。所以御精神。收魂魄。适寒温。和喜怒者也。

此又言重脾肾二者。一主先天。一主后天。为人身之本也肾藏志。志定则足以。御肾精御心。神使不得妄动。志定则足以收肝魂收肺魄。使不得妄越。脾藏意。主思虑。故能令寒温适其宜喜怒。和其节志之与意。不綦重哉。西医但以知觉。全归于脑。而七情不分。性命不辨。彼之志意与中国同。而何尝知志意所司哉。

是故血和则经脉流行。营覆阴阳。筋骨劲强关节清利矣。

女子经脉不流行。则月信错乱。周身作痛。男子虽无月信亦有经脉不流行之证。内外阴阳。十二经脉。皆血所营周覆祷者也。筋骨关节皆血所贯注者也。故必血和而后能流行营覆。

必血和而后能劲强清利。反此者皆宜理血。此论营血。西医有血脉图。然但图血出之道。未图血回之管。又不能分出十二经脉。无当于治。故不载之。夫彼所以不图回血管者。以一来一回纷而难辨也。夫彼既有难辨之处。宜其不知经脉之说也。

血脉图 此西医脉管图。只是血营运而出之管。非回血管也。西人执此。辨中国十二经脉。及奇经八脉。以为无其事也。医林改错。亦谓经脉无凭。不知彼皆剖割死人。安能复辨经穴。且经道非血管也。故内经言某经多血少气。某经多气少血。

足见经道。统血气而言不得。以血管气管当之也。西医言人别有自和脑筋随各脏腑而异用。或包筋包。骨。包血管。包气管。或散或合西医此说似。即内经所言之经道惜西人不通华文。于内经未深考也。况任脉专。主血督脉专主气安得以血管当经脉之说哉。

卫和则分肉解利。皮肤润泽。腠理致密矣。

此论卫气。已详上及膀胱条。

志意和。则精神专直。魂魄不散。悔怒不起。五脏不受邪矣。

志和则先天肾无病。意和则后天脾无病。故有此效。详上。

寒温和。则六腑化谷。风痹不作。经脉通利。肢节得安矣。

此节与上相联。乃申明脾藏意适寒温之义。寒温和则脾气冲和。故六腑能化水谷脾主肌肉。不作风痹等证。脾统血。

主肢节和则皆得通利而安矣。

卷首详论脏腑。其有未经论及者。皆补于此。人身之气化形质已赅备矣。虽西医剖视。而亦不及内经之精。

下卷

五脏所伤

人必脏腑血气。先有亏损。然后生病。故论病机。先言五脏所伤。

忧愁思虑则伤心心为火脏火气宣明。则能化生血液。流畅筋脉。血脉流行。则其志常喜若反乎喜而为忧愁。思虑。则心气遏抑火郁血滞。故伤心也。治宜宣达心阳。通畅血脉又常以喜胜忧虑。斯愈矣。

形寒饮冷则伤肺。

肺金畏火。自然惧热。此又云畏寒冷者何也。盖肺之体虽是阴金。而肺之用实主阳气。气布于外则为卫阳以充皮毛若衣服失。宜外形受寒则皮毛洒淅。渐入腠理。发热动饮为咳喘等症。治宜温散气布于内。则为宗气以司呼吸散津于脾下。输膀胱。若饮水浆果瓜之属。多受冷气。则阳气不能布化水饮停积。为咳喘癖痛等症。治宜温降。

悲怒气逆则伤肝。

悲者肺主之。过悲则金来克木。木不能达。怒者肝主之。过怒则肝木横。决血不能静。二者皆逆气也。肝乃主血之脏血。之所以流行不滞。潜伏不动者。全赖气之和。平有以配养此血耳。今其气逆则血逆。肝木郁于下。肝火犯于上。

而肝受伤矣悲则肝木郁于下。宜辛以升散之。怒则肝火犯乎上。宜苦以降解之。然总以养和神。得其平为要。

饮食劳倦则伤脾。

饮所以润脾。过多则停饮为湿。发为胀泄痰咳之证。土能治水。而反为水所困也。宜渗利食以养脾。过多则停食。

为泄为满。脾能化食。而反为食所困也。宜消导。脾主肌肉劳以运动肌肉。使其活泼。乃益得安然。劳至于倦。必致消瘦发热。盖动而生阳伤脾之。阴故肌肉反受其病。治宜填补静养。

久坐湿地。强力入房。则伤肾。

肾中之阳。能化湿气。则水达膀胱。气行肢脊。若久坐湿地。则湿气太甚。而肾阳反受其伤。必生肢脊疼肿等证。

治宜燥之。肾中阴精充足无损则能种子。入房乃其常事。若力已竭。而犹勉强入房。则肾精枯矣。治宜滋补。

下卷

五脏所恶

五脏各有气化。即各有性情。有性情即有好恶。知其所恶即知治之之法。

心恶热。

世传五脏辨法。谓肝热筋灼。惊痫 。肺热咳嗽。气上口渴。脾热肉消。便秘潮热。肾热骨蒸。精枯髓竭。又上焦热。则心烦口渴头咽目痛。中焦热则饮食减少。肿胀痢疟。下焦热则小便不利。大便失调。热之见证虽不一。而总之归于心经。盖心为火脏。凡是火热。皆心所司。心化血以养火则火不亢而热除。若火太亢。则心血受伤。故心恶热。凡治热证。无不用苦药。所以治心之火也。西医见热病即。以水置胸前。此热轻者可以立刻彻去若热重者。外被冰阻。则热反内攻。为热毒伏心而死。现下香港疫证。为西医十治十死。皆此之故也。所以港人逃避。然则西医。亦当知变计矣。

肺恶寒。

肺气如天居至高布阳气。故在外则皮毛畏寒。恐伤其卫外之阳。在内则胸膈恶寒。恐伤其布护之气。寒伤皮毛。发热咳嗽寒伤胸膈。停饮痹痛。

肝恶风。

肝木主风。而即恶风。盖血得和。气则流畅血得邪气则消。灼凝结老人中风小儿惊风一切风湿麻木瘙痒痉痫。盖无一不当治肝。即无一不当养血。诚以风乃阴中之阳。血中之气。故惟风能鼓荡其血。亦惟血能调养其风。

脾恶湿。

飧泄洞泄痞满肿胀水饮等。证皆是湿气有余。脾土不能克化。五行惟土能制水。土胜则水受制。水胜则土无权。故脾能治湿而反恶湿。脾居油膜之上。膜属三焦行水之道。油属脾。水遇油。则滑利不留。此即脾所以制水也。若水太多。

则油反受其浸渍。当分寒湿热湿以燥利之。

肾恶燥。

肾主藏精下通水道。上发津液。总系阴精之所运化者也。燥则伤其阴精。骨髓枯津液少。水道干涩。必用滋润之品庶。几肾水得养。

以上二条。经文最简略。然包括之病甚多。但能触类引伸。便可通一毕万。

下卷

脏腑为病

五脏六腑病形百出。然各有自为之病形。以为证据。如心为噫。非心止有噫之一证。谓无论何证。但见噫气。则知属于心矣。余仿此。

心为噫。

噫者胸中结气。哽之使出俗说是打格顿非也。打格顿与噫。音义不符。打格顿是气厄于胸而出于口。故名曰呃。二者均病在胸前。属心之部位。故皆属心经。柿形象心而蒂苦涩。治呃降心气也。胸满噫气。乃是肺胃痰火。仲景旋覆麦冬治之。而必用赭石破心血镇心气也。久病闻呃为胃绝。则以其火不生土。心气逆也。心病不止一噫。然见噫气。便知属心。用药乃知方向。

肺为咳。

内经言五脏六腑。皆有咳证。而无不聚于胃关于肺。盖肺主气管。气管中非痰饮。即风寒火燥。令其气逆故咳。有从皮毛口鼻入气管者。有从肠胃膈膜入气管者。当分头治之。按 咳二证。道路不同。鼻主吸气。 字从鼻。是吸入之气管不利。此管详膀胱肺肾条。咳字从欠。欠者口气下垂也。口主出气是呼出之气管不利。此管在胸。膈故每咳必胸前。

痒滞。详三焦条。

肝为语。

谵语属阳明燥热。郑声属心神虚恍。而此云肝为语。盖燥热乃木火克土。神恍乃肝魂不清。因而心神扰惑。故皆宜泻木火安魂也。

脾为吞。

脾主化谷生津。凡口中津液少者。时常作吞。引之状反吞为吐又是水谷不下之故。皆属脾病。可以互勘。

肾为欠为嚏。

欠者阴。引阳入。故呵欠。至而欲寐嚏者。阳引阴出故喷嚏出而人醒。二者皆根于气海。故肾病则见此二证。

胃为气逆。为哕为恐。

阳明主纳。其气以下行为顺。气逆则反其令也。冲脉丽于阳明冲逆亦属阳明胃。哕者。吐秽恶之气也。吞酸嗳腐之类。皆反其纳物之令也。恐者肾所主。肾水动而胃土不能制之。故恐亦属胃。

大小肠为泄。

泄多是脾胃中焦之证。然总出于肠中。故皆属于大小肠之病。小肠属火以化谷。火虚则谷不化而飧泄。大肠属金以燥粪燥气不足则粪溏泻。小肠火甚则又胶结为痢。大肠燥粪则又秘结不便。此又为泄之变态矣。

下焦溢为水肿。

三焦乃决渎之官前已详注。此但云下焦者。因上焦连心肺。中焦连脾胃。多兼心肺脾胃之证。尚非三焦专责。惟下焦当膀胱上口为水入膀胱之路此处不利则水溢于上。达于外而发水肿。下焦属肾属肝治宜疏泄肝肾。又肺居高能御下。

主通调水道。非开利。肺气不能治下焦也。

膀胱不利为癃。不约为遗溺。

膀胱下为溺管。溺管淋涩不通为癃肺主水道。由肺气闭。则宜清利。肝脉绕茎。由肝血滞。则宜滑利。据西医之说。

以为溺管发炎肿塞或砂淋内塞究之。皆肺肝两端所致也。又溺管之后为精窍。精窍有败精死血。亦能挤塞溺管。法当利肾。夫肺以阴气下达膀胱。通调水道而主制节。使小便有度。不得违碍肝肾以阳气达于膀胱蒸发水气使其上腾。不得直泻。若阳气不能蒸。发则水无约束。发为遗溺。治宜温胞室。盖膀胱如釜。胞如灶温。胞室者。釜底添薪也。参看十二官条自见。

胆气郁为怒。

胆者木生之大也。西医论胆专言汁不知有汁即有气。故内经均以气立论。木气条畅。火气宣达。则清和朗润。其人和平。若木郁生火。火郁暴发则为震怒凡病之易怒者皆责于胆气也。

脏腑之证。不一而足。举此为验。任其证形百变均莫得而遁情矣。

下卷

诸病所属

属者所统属也。知其所属。则纲领既得。而其条目可例求矣。

诸风掉眩皆属于肝。

肝为风脏。凡风病皆属于肝。诸风。谓中风伤风惊风疠风之类。所该之证多矣。掉谓转动。凡猝倒痉痫抽掣摇战之类皆是。肝主筋此皆筋之为病也。眩是昏晕。凡昏花妄见。头目旋转。皆是肝开窍于目。故有此病也。西医谓目眩惑昏花。痉痫抽掣。皆脑髓筋为病谓目系通脑故昏眩。脑气用力太过。则肉缩伸抽掣。究问脑气何故病。此则西医茫然。岂知肝脉通于脑。开窍于目而土筋。凡西医所谓脑气。皆肝脉所司。而脉筋所以致病。则又肝风为政也。故凡掉眩皆属于。

风而诸风为病。总属之肝。

诸寒收引皆属于肾。

肾司寒气。故凡寒证。皆属之肾。肾又主骨。肾阳四达。则骨体舒展举动轻便。若肢骨拘急而收曲。或 缓而引长。

皆骨不为用也。须知拘收引 。与抽掣缩短者不同。一是寒症一是风症当辨。

诸气 郁。皆属于肺。

五脏六腑之气。无不总统于肺。以肺为气之总管也。故凡治气。皆当治肺。肺立皮毛。 是气之乖于皮毛者。

也说文谓形恶。如紫癜斑瘤。黑痣 鼻之类西医言毛孔下有油核。其管直通皮肤。若面生黑刺。即管塞。之故此即内经之说也。郁是气遏于内。不得舒发也。见病。如气逆痰滞。血结便闭之类。是气之乖于腹内者。郁与畅反肺气不畅故郁。宜散降之。

诸湿肿满皆属于脾。

肿在皮肤四肢。满在腹内胀塞。皆湿气壅滞。水不下行。停走于膈膜中也。然湿证尚不止此。故曰诸湿或头目晕沉。

或疟暑泄痢。或周身痹痛。或痰饮 癖。皆属脾土。不制水所致盖脾生油膜之。上膜是三焦主水道油是脾之物油不沾水。

此脾所以利水也。若脾之油失其令则湿气乃。得藏匿。故治湿责之于脾。

诸痛疮痒。皆属于心。

此言诸疮。或血分凝结阻滞其。气气与血争则痛。或血虚生热。兼动风气。风火相扇。则痒。皆属心经血分为病。

治宜和血。又凡病不干血分皆不发痛。故痞臌肿等。均不痛凡是腹痛肢体痛。盖无不关于血分故皆属心。

诸热瞀 皆属于火。

诸热谓发热恶热瘟暑等症。瞀谓眼目昏花。黑暗见鬼等症。 谓筋不得伸。抽掣等证。皆属于火者。盖诸热是火伤气分。火克肺金也。瞀是心神扰惑。视物昏乱。火属心。心脏火。扰其神故瞀。 是肝筋为火所灼。无血养筋。故缩扯。

与 缓不收有异。当辨之。

诸厥固泄。皆属于下。

厥谓四肢逆冷。固谓腹中瘕积。如寒疝之类。泻谓下利不止。皆属于下。谓属于下焦肾经也。肾阳不能四达。则厥。

肾阳不能上升则泻肾阳不能化气则固结。故皆属于下。宜温之也。

诸痿喘呕。皆属于上。

痿有两证。一是肺痿。肺叶焦。举不能通调津液。则为虚劳咳嗽。一是足痿。胫枯不能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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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氏伤寒金镜录 元 杜本 原序 伤寒一症。传变不常。有本传、越经传、巡经传、巡经得度传、误下传、表里传、上行传、顷刻之间。生死系焉。 可以寄人死生者。惟医焉耳矣。夫何脉理玄妙。七表八里九道。形似难辨。此庸医所以接踵而杀人者多也。元、若敖氏抱独见之明。着《金镜录》一书。只以舌证。不以脉辨。其法浅而易知。试而辄效。诚千载不偶之秘书也。惟黑舌之症。 稍有未尽。如舌之黑而紫、黑而湿润、黑而濡滑、黑而柔软、皆寒症也。黑而肿、黑而焦、黑而干涩、黑而卷缩、黑而坚硬、黑而芒刺、黑而拆裂、皆热症也。学医者推类以尽其余。则庶几矣。予在南都。偶得此书。深珍重之。后会副宪笃斋汤
八十一难经
八十一难经 西汉 扁鹊 从一难至二十二难论经脉 一难 一难曰:十二经皆有动脉,独取寸口,以决五脏六腑死生吉凶之法,何谓也?然:寸口者,脉之大会,手太阴之脉动也。 人一呼,脉行三寸,一吸脉行三寸,呼吸定息,脉行六寸。人一日一夜,凡一万三千五百息,脉行五十度,周于身。漏水下百刻,荣卫行阳二十五度,行阴亦二十五度,为一周也。故五十度复会于手太阴。寸口者,五脏六腑之所终始,故法取于寸口也。 从一难至二十二难论经脉 二难 二难曰:脉有尺寸,何谓也?然:尺寸者,脉之大要会也。 从关至尺,是尺内,阴之所治也:从关至鱼际,是寸口内,阳之所治也。 故分寸为尺,分尺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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