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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藏

伤寒溯源集

26 万字 · 约 12 小时 15 分钟 · 17 / 33

会员可开白话 · 医书只译文义

归入。入则无所复传。而成阳明下证。故谓之万物所归也。二日自止者。即内经热论所云。一日巨阳受之。二日阳明受之之谓也。然此亦阳明之大意。

立法之常经。犹未尽其变也。若在经之邪。至入里之候。或迟或速。其不齐正未可量也。

问曰。何缘得阳明病。答曰。太阳病。若发汗。若下。若利小便。此亡津液。胃中干燥。因转属阳明。

不更衣。内实大便难者。此名阳明病也。

此又以明邪在太阳。因误治而传入阳明之里也。曰因何缘故而得阳明病乎。曰太阳病。若误发其汗。

或早下之。及利其小便。皆足以丧胃中之津液。损胃阳之真气。使热邪乘虚入里。故为亡津液而胃中干燥。

因热邪转属阳明胃经。故使不更衣。更衣者。凡贵人大便后。必更换所服之衣。故称大便曰更衣。不更衣则内实而大便难。此名阳明病也。不曰不大便有燥屎。而曰不更衣大便难者。缓词也。言此不过无津液而大便难。非若正阳阳明之热邪实于胃。有燥屎而谵语潮热不大便也。故一以小承气和之。一以大承气攻下之也。不大便则绝不能大便。今曰大便难。则犹欲大便而但觉难也。

本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也。

言寒邪初入太阳。因邪气在表而发其汗。汗多固嫌于太过。然汗少亦为不及。不及则汗不彻而留邪内入。

由太阳转属阳明矣。此示人以太阳传入阳明之故也。

伤寒转系阳明者。其人 然微汗出也。

转者。以此转属于彼。即传经之谓也。系。连属也。 然。 然微汗润湿之貌。言以无汗之伤寒。

才入阳明。即 然微汗而现阳明经证矣。此示人以验邪入阳明之候也。

伤寒发热无汗。呕不能食。而反汗出 然者。是转属阳明也。

寒邪在表。则发热无汗。寒邪在胸。则呕不能食。皆太阳寒伤营之表证也。以无汗之伤寒。而反汗出 然者。

是太阳之经邪。失治而转属阳明。以阳明病法多汗。故反 然汗出也。

阳明病。欲解时。从申至戌上。

此概言阳明病欲解之愈时也。阳明者。两阳合明也。至真要大论。帝曰。愿闻阴阳之有三也何谓。岐伯曰。

气有多少异用也。帝曰。阳明何谓也。曰。两阳合明也。曰。厥阴何谓也。曰。两阴交尽也。天元纪大论云。

帝曰。何谓气有多少。鬼臾区曰。阴阳之气。各有多少。故曰。三阴三阳也。以愚意测之。庖牺氏之作易也。

阴阳各一太少耳。惟人身之经脉有三。故帝亦不知而有此问也。其所以谓之多少异用者。盖以少为阴阳之初生。

故谓之少。太为阴阳之盛极。故谓之多。少则其气必盈。阴盈则阳必亏。阳盈则阴必亏。故其用异。太则其气必亏。

阴亏则阳必盈。阳亏则阴必盈。故其用亦异也。是故阳明者。太少两阳合明之盈气。厥阴者。太少两阴交尽之盈气也。若以经脉言之。阴阳离合论云。少阴之上。名曰太阳。太阴之前。名曰阳明。厥阴之表。名曰少阳。

盖以三阳居三阴之上而在外。阳明又在二阳之间。居身之前。其太少之气。各有多少。至阳明两阳并合而为盛阳。

故曰阳明。又云。中则为阴。其冲在下。名曰太阴。太阴之后。名曰少阴。少阴之前。名曰厥阴。三阴居三阳之下而在内。厥阴又在二阴之中。居身之下。其太少之气。亦各有多少。至厥阴两阴交尽而为至阴。故曰厥阴。

灵枢阴阳系日月篇云。足之十二经。应十二月。合之于脉。则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阳明。巳者四月。主右足之阳明。

此两阳合于前。以上半年为三阳之所属。而阳明又居于太阳少阳之中。故曰两阳合明也。又曰戌者九月。主右足之厥阴。亥者十月。主左足之厥阴。为两阴之尽。以下半年为三阴之所属。

而厥阴又居于太阴少阴之间。故曰两阴交尽。而仲景以从申至戌为阳明之旺时者。是不以经脉言。而以阳气之生旺言也。夫寅卯为阳气初出而发生。故为少阳。巳午为阳气盛长而畅达。故为太阳。至申酉而阴已长成。收气虽至。正阳极之时。如初秋之收气已至。而炎暑未除。热气犹盛。此正太少两阳之所归。故胃虽六月之未土。而大肠又兼谓之阳明燥金也。至戌而为阴盛剥阳之时。一日之气亦同。故其气不能更旺于戌。故曰戌上。

卷之六 阳明篇纲领

阳明上中下三篇纲领

问曰。病有太阳阳明。有正阳阳明。有少阳阳明。何谓也。答曰。太阳阳明者。脾约是也。正阳阳明者。胃家实是也。少阳阳明者。发汗利小便已。胃中燥烦实。大便难是也。

此又设问以明邪入阳明之证治。各有不同。有太阳之邪。初入阳明境界。仍当用太阳治表之法者。如用桂枝汤麻黄汤及葛根汤桂枝加葛根汤者是也。有邪虽深入阳明。太阳症犹未罢而不可下者。有邪在太阳。误汗吐下。更利其小便。致胃中亡津液而干燥。大便难而为脾约者。是为太阳阳明。有邪入阳明之里。既无太阳未罢之证。又无传入少阳之兼证。乃阳明中土。万物所归。无所复传。而为胃实攻下之证者。是谓正阳阳明。有阳明之邪。或太阳之邪传入少阳。但见少阳一症。便不可汗吐下。止以小柴胡汤和之者。有邪气既在少阳。因误发其汗。利其小便。令胃中津液干燥烦实。乃邪气复归阳明而大便难者。皆谓之少阳阳明。此三节乃阳明三篇之纲领。今即以此三节。分置三篇之前。以三节之所属。分隶其下。以便检阅。其解各见本条之下。

卷之六 阳明篇纲领

阳明风寒辨证

阳明病。能食者为中风。不能食者为中寒。

能食为中风者。风性虽温而客热不能杀谷。然合胃热。则能消谷善饥。故能食也。不能食为中寒者。

寒邪在胃。则不化不纳。故不能食也。前太阳以营卫分风寒。此以能食不能食为辨者。何也。岂阳明本经自受之邪。不由营卫乎。曰。非也。前得之一日。不发热而恶寒。非营卫而何。且有阳明病而用麻黄汤桂枝汤者。

非由营卫而入乎。灵枢邪气脏腑病形篇云。诸阳之会。皆在于面。方乘虚时及新用力。若饮食汗出。腠理开而中于邪。中于面则下阳明。中于项则下太阳。中于颊则下少阳。阳明居身之前。虽主肌肉。亦必待腠理开而中于邪。

邪气由外而入。安得不由营卫乎。然仲景不以营卫立辨。而以能食不以食为别者。因太阳居身之表。为最外一层。

脉证疑似。表里参错。千蹊万径。变幻无穷。最难察识。非营卫无以为辨。故不得已而用之。至邪入阳明。内关胃气。

即以能食不能食证之。风寒判然。何等明白。何等显易。一言破惑。智愚尽晓。何快如之。又何必喋喋于极难辨别之营卫乎。此仲景立法之所以妙也。

辨误 此条本所以别阳明本经自感之风寒。而条辨谓是太阳传来之辨验。非阳明自中而然也。不知太阳有经。

阳明亦有经。若果自太阳传来。则仲景已有明训曰。太阳得病时。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又曰伤寒发热无汗。呕不能食。而反汗出 然者。是转属阳明也。又曰伤寒转系阳明者。其人 然汗出也。观此条之语气。以能食不能食辨别风寒。犹为初症。岂非阳明经之自感乎。至于中风中寒之称。方氏又谓中寒即伤寒之互词。中伤二字之于风寒。亦从来之通称。通篇虽无伤风一说。然以中寒论之。则中风得称伤风。亦可推也。此说虽近似有理。然仲景立法垂训。宁肯模糊笼统。使后人于暗中摸影邪。愚考之论中。自太阳篇中至三阴诸证。凡寒邪为病。无不称伤寒者。此条为阳明纲领。独有中寒二字。已自不同。后节条目中。更有阳明病若中寒不能食。及阳明病不能食。攻其热必哕。胃中虚冷故也。阳明脉迟。食难用饱。诸证。

皆阳明中寒也。盖伤则邪入犹浅。中则邪入较深。所以即能伤犯胃气而不能食也。试观太阳误治。乘虚陷入。不痞结于胸中。即入里而伤胃。何况阳明本经受邪。入胃尤为易便。故有得之一日。不发热而恶寒。二日恶寒自罢。即便汗出而恶热。从可推矣。盖风之中人也。仅伤于卫。寒之伤人也。已伤其营。俱为在表之邪而已。至失治误治。方得入里。若寒邪之中。气已达内。非复风邪之中人可比。是以六经条下。风必称中者。风本阳邪。性温而缓。必待中而后能伤卫。若伤风。不过鼻塞声重咳嚏而已。

岂得与伤寒并峙乎。寒本阴邪。其性锋锐。伤之则透卫入营。中之则内犯胃气而不能食矣。至三阴证中。

仲景虽不言中。而太阴之呕吐自利。腹满而痛。少阴脉沉足冷。吐利烦躁。身蜷四逆。厥阴之呕吐涎沫。

下利清谷。以至囊缩等证。岂非后人之所谓直中乎。然则中伤二字。方氏既有箭中刀伤之喻。而又谓之通称之互词。然欤否欤。

卷之六 阳明上编

太阳阳明证治第十一

阳明病。脉迟。汗出多。微恶寒者。表未解也。可发汗。宜桂枝汤。

邪在太阳。则以浮缓为中风。阳明已在肌肉之分。与太阳稍异。故不曰缓而曰迟。所谓迟者。非寒脉之迟。

乃缓脉之变称也。又非中寒之阳明脉迟也。若阳明脉迟。即不能食矣。下文阳明中风者皆能食。但此条以风邪在太阳之表。仍是风伤卫分。故不言能食而亦以桂枝汤主之也。汗出多者。太阳中风。已是阴弱而汗自出矣。

而阳明证又法当多汗。二证兼并。故汗出多也。太阳中风本恶寒。邪入阳明。当不恶寒而反恶热矣。今风邪尚在太阳卫分。故仍恶寒。但邪气已属阳明。故虽恶寒而亦微也。然汗出已多。邪气当解而不恶寒矣。以汗多而仍恶寒。

是以知太阳之表证尚未解也。故云可发汗。宜桂枝汤。

太阳病。项背强。KT KT 。反汗出恶风者。桂枝加葛根汤主之。

旧注云。KT KT 。伸颈之貌。动则伸颈摇身而行。项背强者。动则如之。此成氏之说也。夫项背已强缩而不得伸。又安能伸颈摇身而行乎。KT KT 。按字义本属象形。言鸟之短羽者。飞则KT KT 然。所以形容病患之颈项俱病。俯首不能自如之貌。盖因太阳之经。自头而行于背。故项强。阳明之经。自面而行于身之前。故颈病。灵枢脉经篇云。足太阳之脉。

其直者从巅入络脑。还出别下项。挟脊抵腰中。足阳明之脉。旁约太阳。循颐后。出大迎。循颊车。过客主人。

循发际。其支者下人迎。循喉咙。入缺盆。以二经并皆受邪。故颈项皆病。所以不得引伸而KT KT 然也。此条与阳明伤寒之KT KT 无汗恶风者。互相对待。彼以太阳寒邪初入阳明。其无汗恶风之太阳表证仍在。故以有麻黄之葛根汤主之。

此以太阳风邪初入阳明。其汗出恶风之太阳表证仍在。故以桂枝加葛根汤主之。盖无汗恶风及汗出恶风。皆太阳中风伤寒之见证。惟KT KT 为颈病。故属阳明。以太阳证多。阳明证少。故仍谓之太阳病。而各以伤寒之麻黄。中风之桂枝为主治。而加入葛根以解阳明初入之邪也。夫阳明本多汗。太阳中风亦自汗出。此以太阳中风传入阳明。本当汗出而谓之反者。非阳明中风。不应汗出而曰反也。盖因阳明伤寒条下。有KT KT 无汗恶风。故此曰反汗出也。

桂枝加葛根汤方

葛根(四两) 桂枝(三两) 芍药(二两) 生姜(三两) 大枣(十二枚擘) 甘草(二两)

上六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如桂枝汤法。

于桂枝汤方内。加葛根三两。余根据桂枝汤法。

辨误 按太阳阳明KT KT 证二条。其治反汗出恶风。既名之曰桂枝加葛根矣。无汗恶风者。乃伤寒初入阳明。

故仍用麻黄汤之汗泄。而加入葛根。以解阳明初入之经邪。本当名之曰麻黄加葛根汤。两方并峙。则风寒各异。自无交互舛错之病矣。不意但名之曰葛根汤。其名义稍觉模糊。致后之昧于理者。搅乱错杂。以桂枝汤中之芍药。误入有麻黄之葛根汤中。芍药乃敛阴收汗之药。岂宜用之于无汗恶风之伤寒。至以葛根汤中之麻黄。误入桂枝加葛根汤中。岂反汗出者之所宜。况太阳中风本自汗出。阳明又多自汗。宁可更用麻黄又发其汗乎。恐不止于津液枯竭。而有亡阳之祸矣。前注皆失于觉察。相沿传习。其害有不可胜言者。故特拈出。以辨千载之误。

阳明病。脉浮而紧者。必潮热。发作有时。但浮者。必盗汗出。

邪在太阳。以浮紧为寒。浮缓为风。在阳明则紧为在里。浮为在表。脉浮而紧者。言浮而且紧也。谓邪虽在经。大半已入于里也。邪入于里。必发潮热。其发作有时者。阳明气旺于申酉。故日晡时潮热也。

潮热则已成可下之证矣。但脉尚兼浮。则为表邪未尽。犹未可下也。若但浮者。风邪未全入里。其在经之邪未解。必盗汗出也。阳明本多汗多眠。故有盗汗。然不必阳明始有盗汗。如太阳上编脉浮而动数。因自汗出之中风。即有盗汗。盖由目瞑则卫气内入。皮肤不阖。则盗汗出矣。此示人当以脉症辨认表里。未可因潮热而轻用下法也。

阳明病。但头眩。不恶寒。故能食而咳。其人必咽痛。若不咳者。咽不痛。

但头眩者。热在上也。不恶寒。即阳明篇首所谓不恶寒反发热之义也。能食。阳明中风也。咳者。热在上焦而肺气受伤也。中风之阳邪壅于上焦。故咽门必痛也。若不咳者。上焦之邪热不甚。故咽亦不痛。此条纯是热邪。当与阳明中寒之不咳不呕。手足不厥。头不痛一条。两相对待。盖示人以风寒之辨也。

脉浮发热。口干鼻燥。能食者则衄。

脉浮发热。邪在表也。口干鼻燥。阳明之脉。起于鼻之交 中。下循鼻外。上入齿中。还出挟口环唇。下循喉咙。入缺盆。

热论云。阳明主肉。其脉挟鼻络于目。故身热目疼。而鼻干不得卧也。能食者。阳明中风。热邪能杀谷也。

阳明郁甚。不得汗泄。逼血妄行而出于上焦清窍也。

阳明病。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咽。此必衄。

口燥者。热在上也。但欲漱水不欲咽者。邪热未入于胃也。若热邪入胃。则必渴欲饮水。今但漱而不欲咽。

是邪未入里。阳邪独盛于上。故迫血妄行而上溢。所以必衄也。

若渴欲饮水。口干舌燥。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承上文言不但口燥。若口干舌燥。且渴欲饮水者。方是邪热归胃。胃中热燥而津液枯涸也。当清胃热而滋养其津液。故以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若脉浮发热。渴欲饮水。小便不利者。猪苓汤主之。

脉浮发热。太阳表邪犹未解也。渴欲饮水。当属胃热。若渴欲饮水而小便不利者。仍是足太阳膀胱之里证。

非胃中热燥也。盖膀胱为州都之官。津液藏焉。太阳热邪归腑。则热聚膀胱。气化失常。下焦之气液不得上腾。

故渴欲饮水。下焦之地气既不得升。则上焦之肺气不降。是无高源之水矣。水热穴论云。肾为本而肺为末。膀胱者。

肾之腑也。本末不相通。故渴而小便不利也。若邪气止在太阳一经而内犯膀胱者。仲景必以五苓散治之矣。

若太阳上编之中风发热。六七日不解而烦。渴欲饮水。水入则吐者。又如太阳中篇发汗已。脉浮数烦渴者。又如本以下之故。心下痞。与泻心汤痞不解。其人渴而口燥烦。小便不利者。皆以五苓散主之。此条因是太阳阳明兼证。

且阳明乃两阳合明。

至阳之腑。又中风而非中寒。故不宜用桂。但以猪苓汤渗泄膀胱之热邪。使阴阳升降。气液通行。邪可分消矣。

猪苓汤方

猪苓(去皮) 茯苓 阿胶 滑石(嫩者研细) 泽泻(以上各一两)

上五味。以水四升。先煮四味取二升。去滓。内下阿胶。烊消。温服七合。日三服。

猪苓及茯苓泽泻。义见五苓散论中。滑石者。十剂中之通剂也。李时珍曰。滑石利窍。不独小便也。

上能利毛腠之窍。下能利精溺之窍。盖甘淡之味。先入于胃。渗走经络。游溢精气。上输于脾。肺为水之上源。

下通膀胱。津液藏焉。气化则出。故滑石上能发表。下利小便。为荡热燥湿之剂。阿胶乃济水之伏流。阴水也。

能清肺益阴。用此水以搅浊水则清。盖济水质清而性重。其性趋下故也。成氏谓阿胶之滑以利水道。不知何所考据。

阳明病。汗出多而渴者。不可与猪苓汤。以汗多胃中燥。猪苓汤复利其小便故也。

阳明病。法当多汗。若汗出多。则胃中之津液已外泄矣。其渴固所宜然。且又无小便不利之证。故不可与猪苓汤。何也。以汗出既多。则胃中之津液枯燥。若更与猪苓汤复利其小便。是又下竭其津液矣。焉得不为脾约乎。

当滋其津液。渴自止矣。

病患烦热。汗出则解。又如疟状。日晡所发热者。属阳明也。脉实者宜下之。脉浮虚者宜发汗。下之与大承气汤。发汗宜桂枝汤。

此亦太阳入阳明之辨证法也。言病患烦热。至汗出而后解者。又或如疟状。必至日晡时发热者。即潮热也。如此。

则邪气已属阳明矣。然表里之分。当以脉辨之。若按其脉而实大有力者。为邪在阳明之里而胃实。宜攻下之。

若脉浮虚者。即浮缓之义。为风邪犹在太阳之表而未解。宜汗解之。谓之浮虚者。言浮脉按之本空。非虚弱之虚也。

若虚弱则不宜于发汗矣。宜详审之。脉实者下之。以其胃热。故宜与大承气汤。浮虚者汗之。以其风邪未解。

故宜与桂枝汤。

阳明病。脉浮而紧。咽干口苦。腹满而喘。发热汗出。不恶寒。反发热。身重。若发汗则燥。心愦愦。反谵语。

若加烧针。必怵惕烦躁不得眠。若下之。胃中空虚。客气动膈。心中懊 。舌上苔者。栀子豉汤主之。

脉浮为邪在阳明之经。紧则入于里矣。解见上文第十三条。胃开窍于口。咽则胃之门户也。邪热在胃。故咽燥口苦而腹满也。喘者。腹满而胀。气不得息。非肺家之痰喘。即阴阳应象论所谓身热喘粗也。发热汗出。阳明表证也。

不恶寒反恶热。邪入阳明之本症也。腹满身重。本属太阴。经云。脾胃以膜相连。邪热在胃。阳明胃腑受病。则太阴脾土亦病。故身重也。表里皆有邪。若治其表。而以辛温发汗。则亡津液而胃中热燥。必使心神愦愦。反增谵语。

若以烧针取汗。则阳邪受火。愈增煽动。故心神为之怵惕惊恐。阳盛而烦。阴虚而躁。故不得眠也。若下之。则表邪未解。里邪未实。徒伤胃气。曰胃中空虚者。非谓胃中之水谷尽出。乃胃中之阳气空虚也。正气虚而客邪动于膈间。

故心中懊 。懊 者。若有所忧闷悔恨然也。但言舌上苔而不言其色与状者。以意揆之。当是邪初入里。胃邪未实。

其色犹未至于黄黑焦紫。必是白中微黄耳。邪气初入。既不可汗下。而烧针又非阳邪所宜。邪在膈间。治无他法。

不得已而用高者越之之法。故以栀子豉汤主之。

阳明病下之。其外有热。手足温。不结胸。心中懊 。饥不欲食。但头汗出者。栀子豉汤主之。

虽误下之。而外仍有热。是邪气犹在外也。四肢为诸阳之本。而禀气于胃。误下之而手足尚温。是胃气未伤而邪未入阴也。不结胸。邪未尽陷也。心中懊 。饥不能食。但头汗出者。热客胸中。虚邪搅扰于膈间也。头为诸阳之会。阳邪郁蒸于上。阴阳之脉络不得相输。故但头汗出而身无汗。所谓剂颈而还也。当用栀子豉汤以吐胸中之邪。

吐则并可得汗而解外也。

阳明中风。口苦咽干。腹满微喘。发热恶寒。脉浮而紧。若下之。则腹满小便难也。

口苦咽干。腹满微喘。即上文咽燥口苦。腹满而喘也。脉浮而紧。亦与上条同义。上文发热汗出。不恶寒而反恶热。

邪入阳明已深。以其经邪未解。故不可下。此条尚发热恶寒。则知太阳之经邪亦未解也。庸可下乎。若早下之。则胃气空虚。表邪陷入而腹更满。阳气虚损。三焦不运。气化不行。津液不流而小便难矣。

阳明中风。脉弦浮大而短气。腹都满。胁下及心痛。久按之。气不通。鼻干不得汗。嗜卧。一身及面目悉黄。小便难。

有潮热。时时哕。耳前后肿。刺之小瘥。外不解。病过十日。脉续浮者。与小柴胡汤。脉但浮无余证者。与麻黄汤。

若不尿腹满加哕者。不治。

脉弦。少阳风木之邪也。浮为风邪在表。大则阳明热邪在里矣。腹满。阳明里证也。腹都满。言遍腹皆满也。满甚而气不得通。故短气也。胁下及心痛。即少阳篇所谓胸胁满痛也。少阳之脉合缺盆。下胸中。贯膈络肝属胆。循胁里。故胁下及心胸间皆痛也。久按之气不通者。言不按已自短气。若久按之。则气愈不通。盖言其邪气充斥也。鼻干。阳明之脉络于鼻也。

邪入阳明。法多汗。不得汗。则阳明之经邪。愈不得泄矣。嗜卧。阳明里邪也。盖邪在阳明之表。则不得卧。

邪在阳明之里。则嗜卧也。一身及面目悉黄。因不得汗泄。热邪不能发越。而阳明瘀热在里故也。小便难者。

邪热闭塞。三焦不用。气化不行也。若小便利。则不能发黄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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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氏伤寒金镜录 元 杜本 原序 伤寒一症。传变不常。有本传、越经传、巡经传、巡经得度传、误下传、表里传、上行传、顷刻之间。生死系焉。 可以寄人死生者。惟医焉耳矣。夫何脉理玄妙。七表八里九道。形似难辨。此庸医所以接踵而杀人者多也。元、若敖氏抱独见之明。着《金镜录》一书。只以舌证。不以脉辨。其法浅而易知。试而辄效。诚千载不偶之秘书也。惟黑舌之症。 稍有未尽。如舌之黑而紫、黑而湿润、黑而濡滑、黑而柔软、皆寒症也。黑而肿、黑而焦、黑而干涩、黑而卷缩、黑而坚硬、黑而芒刺、黑而拆裂、皆热症也。学医者推类以尽其余。则庶几矣。予在南都。偶得此书。深珍重之。后会副宪笃斋汤
八十一难经
八十一难经 西汉 扁鹊 从一难至二十二难论经脉 一难 一难曰:十二经皆有动脉,独取寸口,以决五脏六腑死生吉凶之法,何谓也?然:寸口者,脉之大会,手太阴之脉动也。 人一呼,脉行三寸,一吸脉行三寸,呼吸定息,脉行六寸。人一日一夜,凡一万三千五百息,脉行五十度,周于身。漏水下百刻,荣卫行阳二十五度,行阴亦二十五度,为一周也。故五十度复会于手太阴。寸口者,五脏六腑之所终始,故法取于寸口也。 从一难至二十二难论经脉 二难 二难曰:脉有尺寸,何谓也?然:尺寸者,脉之大要会也。 从关至尺,是尺内,阴之所治也:从关至鱼际,是寸口内,阳之所治也。 故分寸为尺,分尺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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