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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藏

伤寒论条辨

15 万字 · 约 7 小时 14 分钟 · 6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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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故与麻黄汤以发之。

(五十四)伤寒十三日。胸胁满而呕。日哺所。发潮热。已而微利。此本柴胡证。下之而不得利。今反利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潮热者实也。先宜小柴胡汤以解外。后以柴胡加芒硝汤生之。

柴胡加芒硝汤方于小柴胡汤方内。加芒硝六两。余根据小柴胡汤法。

十三日。过经也。不解。坏例也。非其治也以上。乃原其坏由于医之误。以下至末。救误之治也。然微利矣。加芒硝以更下之者。丸之为丸。大率辛热物。虽快攻下。下者药也。热以益热。

热结反实而不出。故须咸以软之也。

(五十五)伤寒五六日。呕而发热者。柴胡汤证具而以他药下之。柴胡证仍在者。复与柴胡汤。此虽已下之不为逆。必蒸蒸而振。却发热汗出而解。若心下满而硬痛者。此为结胸也。大陷胸汤主之。但满而不痛者。此为痞。柴胡不中与之。宜半夏泻心汤。

半夏泻心汤方半夏(半升洗) 黄芩(三两) 干姜(三两) 人参(三两) 黄连(一两) 甘草(三两炙) 大枣(十二枚擘)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

此条上节。与上编第六十三条互相发明。盖风寒至少阳证治无差殊。故更互为文而互言之。

以见彼此皆然也。若心下满以下二节。乃复言其变以出其治。结胸乃其变之重者。以其重而结于胸。故从大陷胸汤。痞则其变之轻者。以其轻而痞于心。故用半夏泻心汤。半夏干姜。辛以散虚满之痞。黄芩黄连。苦以泄心膈之热。人参甘草。甘以益下后之虚。大枣甘温。润以滋脾胃于健。

曰泻心者。言满在心膈而不在胃也。

(五十六)本以下之。故心下痞。与泻心汤。痞不解。其人渴而口燥烦。小便不利者。五苓散主之。

泻心汤者。本所以治虚热之气痞也。治痞而痞不解。则非气聚之痞可知矣。渴而口燥烦小便不利者。津液涩而不行。伏饮停而凝聚。内热甚而水结也。五苓散者。润津液而滋燥渴。导水饮而荡结热。所以又得为消痞满之一治也。

(五十七)妇人伤寒。发热。经水适来。昼日明了。暮则谵语。如见鬼状者。此为热入血室。

无犯胃气及上二焦。必自愈。

无。与毋通。此与上编末三条文少异而证同。上编言脉与如结胸状。此言昼日明了。暮则谵语。

上编言刺期门及与小柴胡汤。此言无犯胃气及上二焦。皆互言以明互见之意。昼属阳。明了者。

阴邪退也。暮属阴。谵语者。血证得阴而剧也。毋者。禁止之词。犯胃气。以禁下言也。上二焦。

谓上焦中焦。以禁汗吐言也。盖卫气出上焦。津液蓄于中焦。汗则损卫气而亡津液。是汗则犯二焦也。

又上焦主受纳。中焦主受盛。吐则纳与盛俱为逆。是吐则上中二焦亦俱犯也。然下固损胃。下焦犯矣。是三法皆不可用也。三法皆不可用者。邪本在血室。亦非三者攻之所可能及也。

必自愈者。言伺其经行血下。则邪热得以随血而俱出。犹之红汗而然。故决言必定自解而愈。以警人勿妄攻取。致谬误以生变乱之意。夫以三法既皆不可用。则与其欲治。宁刺期门。及与小柴胡汤。而法在焉。即此条之必自愈而观之。则上编之期门虽不刺。小柴胡汤虽不行。亦皆得终当自愈。从可知矣。且上编出三条。而此篇一条。下编虽无出。要皆欲人同推也。读者通考而参详之。则男子妇人风寒为病。证治之异同。大端可见矣。

卷之三

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下编第三

凡三十八条方十八

中风者。单只卫中于风而病也。伤寒者。单只荣伤于寒而病也。若风寒俱有而中伤。则荣卫皆受而俱病。故以荣卫俱中伤风寒而病者为下编。盖寒虽专令乎冬。而风则无时不有。所以或则单中单伤。或则俱有而中伤也。单中单伤而为病者已云难治矣。然则俱中伤而病者。其治不尤难乎。

何也。寒须发汗。风则解肌。欲并行而不悖。其为两难也。何如哉。故能发两难发之汗者名曰青龙。能解两难解之热者名曰白虎。能救无两难。而误服大青龙之逆者则曰真武焉。夫所谓青龙白虎真武者。言其灵应不难于其所难。妙效验于不可测度。有如此其神。神汤之谓也。神其神。

礼记曰唯圣者能之。其斯之谓乎。学人能明诸此。始可与言医也已。

(一)太阳中风。脉浮紧。发热。恶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烦躁者。大青龙汤主之。若脉浮弱。汗出。恶风者。不可服。服之则厥逆。筋惕肉 。此为逆也。以真武汤救之。

末后六字。旧本大青龙汤主之。黄氏正之如此。盖既曰不可服。服之为逆。则安得又复有大青龙汤主之之文。传写之误甚明。黄氏正之甚是。当从之。后人又因其更改致疑。并六字皆删之。

删之则上编第二十五条无证书据。故存朱以备通考。然此与下条互相发明而同一治。故合二说并见于下。

(二)伤寒脉浮缓。身不疼但重。乍有轻时。无少阴证者。大青龙汤发之。

大青龙汤方麻黄(六两去节) 桂枝(二两去皮) 甘草(二两炙) 杏仁(四十枚去皮尖) 生姜(三两切) 大枣(十二枚擘) 石膏如鸡子大(绵裹碎)

上七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取微似汗。汗出多者温粉扑之。一服汗者。停后服。汗多亡阳。遂虚。恶风烦躁不得眠也。

上条太阳中风者。言有上编第三条之证也。病属太阳则脉浮。然浮以候风。紧以候寒。发热者。

中风热即发也。恶寒身疼痛。不汗出。皆寒也。风为烦。寒则躁。盖谓风寒俱有而中伤。风多寒少之证。犹指言此风之中有寒之谓也。此条伤寒者。言有中篇首条之证也。缓者风之诊。身不疼亦风也。但重。寒也。乍有轻时。亦为有风而然也。无少阴证者。言若是但欲寐。则涉于少阴之疑似矣。

今是但重。故曰无少阴证。亦谓风寒两中伤。荣卫俱受病。寒多风少之证。犹指言此寒之中有风之谓也。盖风寒二者。大率多相因而少相离。有寒时。不皆无风。有风时。不皆无寒。所以单中单伤者。固尝自是。相兼而中伤者。亦尝多有。此大青龙之所以作也。二条者互文而互相发明。以为此篇之小总。太阳分病之纪。上编一。中篇二。此其三焉。三者。太阳一经吃紧太三辨也。

以下凡似此云云以为称首者。皆风寒俱有而中伤之证。其例则又皆统乎此也。夫风寒二治。大法不外乎桂枝麻黄之二汤。然桂枝汤中忌麻黄。而麻黄汤中反用桂枝。此中有极深奥义。非言国文字可以形容暴白者。要在人之心领神会耳。大青龙者。桂枝麻黄二汤合剂之变制也。故为并中风寒之主治。校之桂枝麻黄各半汤。与桂枝二麻黄一汤。则少芍药而多石膏。去芍药者。不欲其收也。

以其无芍药而观之。即麻黄汤方加石膏姜枣也。姜枣本桂枝汤中所有。其制则重在石膏。按本草。石膏辛甘大寒。辛以散风。甘以散寒。寒以除热。故为并中风寒发热之用。然青龙以桂枝麻黄得石膏之辛甘而有青龙之名。其白虎亦以知母粳米得石膏之辛寒而有白虎之名。一物二用。得君而成其功名于异世。神变于时者也。夫所谓青龙白虎者。青乃木色。龙乃木神。木主春。春热而烦躁。雷雨解而致和焉。

人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龙兴云雨至。发烦躁之汗而荣卫以和。龙之所以为汤。神汤之谓也。

白乃金色。虎乃金神。金主秋。秋热而燥渴。金风解而荐凉焉。人之气以天地之疾风名之。虎啸谷风生。解燥渴之热而表里以凉。虎之所以为汤。神汤之谓也。然均是龙也而一则曰主之。一则曰发之。何也。主之者。以烦躁之急疾属动而言。发之者。以但重之沉默属静而言之也。上条末节。脉微弱汗出恶风。盖指上编阳浮而阴弱中风之证而言。中风误服大青龙则为逆。其第二十五条是也。与此参看。其义自合。夫以中风之用桂枝汤。伤寒用麻黄汤。风寒俱中伤而用大青龙汤。

向使认病亲切于克始。用汤的对于及时。则三法行之之下。风寒尚有余治乎。然则三百九十七一百一十三者。医药注误之所致十八九。病病传变之所致无二三。由此观之。司命君子可能不惕惕于心乎。是故。仲景氏之所以若然者。岂得已哉。惟其不得已。故谆谆然曰。知犯何逆。随证治之。

知犯何逆。以法治之。斯言也。岂非深忧天下后世而自致其不能尽其所欲言之意耶。呜呼。以仲景氏方法之多如许。而犹自致其不能尽其所欲言之意如此。则后之以截江。杀车。活人。类证。

纂要。自谓能尽伤寒之治。而胶柱以待天下后世者。吾不知其是诚何心也。

(三)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证仍在。此当发其汗。服药已。

微除。其人发烦目瞑。剧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阳气重故也。麻黄汤主之。

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皆与首条同。而无恶寒烦躁。则是较轻于首条。亦风寒俱有而中伤之证也。微除。言虽未全罢亦已减轻也。发烦风壅而气昏也。目瞑。寒郁而血滞也。剧。

作衄之兆也。衄。鼻出血也。鼻为肺之窍。肺为阳中之阴而主气。阳邪上盛。所以气载血上妄行而逆出于鼻也。阳气。以风而言也。风为阳而由气道。所以得随衄散解。故曰阳气重故也。用麻黄汤者。以寒属阴。性沉滞而难解。所以须发之也。方见中篇。下同。

(四)太阳病。脉浮紧。发热身无汗。自衄者愈。

此承上条复以其更较轻者言。以见证亦有不治自愈之变。所以晓人勿妄治以致误之意。太阳病脉浮紧。发热身无汗与上条同。而无疼痛。既无疼痛。则比之上条又更较轻于首条可知矣。所以不待攻治。得衄则亦自愈。得衄自愈者。汗本血之液。北人谓衄为红汗。达此义也。

(五)伤寒。脉浮紧。不发汗。因致衄者。麻黄汤主之。

以伤寒为首称而承之以脉浮紧者。寒多风少之谓也。上二条皆风多寒少。前条以服药已微除。

汗发不对而致衄。上条以较轻得自衄。此以寒多不发汗而致衄。三条之所以辨差分也。盖寒多则于法当发汗。当发而失于不发。热郁血乱。所以衄也。衄则阳邪之风散。麻黄汤者。发其尚未散之寒也。

(六)脉浮紧者法当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迟者。不可发汗。何以知之。然以荣气不足。血少故也。

令。平声。此总上三条而着其不可汗之脉。所以严致戒慎之意也。盖尺以候阴。迟为不足。

血。阴也。荣主血。汗者。血之液。尺迟不可发汗者。嫌夺血也。

(七)太阳病。得之八九日。如疟状。发热。恶寒。热多寒少。其人不呕。清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发。脉微缓者。为欲愈也。脉微。而恶寒者。此阴阳俱虚。不可更发汗更下更吐也。面色反有热色者。未欲解也。以其不能得小汗出。身必痒。宜桂枝麻黄各半汤。

桂枝麻黄各半汤方杏仁(二十四个去皮尖) 桂枝(一两十六铢去皮) 芍药(一两) 生姜(一两切) 甘草(一两炙) 麻黄(一两去节) 大枣(四枚擘)

上七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黄一二沸。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一升八合。去滓。温服六合。

八九日。约言久也。如疟状。谓有往来寒热而无作辍之常也。发热恶寒热多寒少者。风寒俱有而寒少风多也。不呕不渴清便欲自可。邪之往来。出者未彻表。入亦未及里也。一日二三度发。乃邪居浅近。则往来易及而频数。故脉亦微缓而谓为欲愈也。脉微而恶寒已下。重以不得解者言而出其治也。阴言后。阳言前。俱虚。故禁攻也。更。再也。不可汗。已过表也。不可吐下。未见有里也。热色。阳浮外薄也。然阳虽外薄。以阴寒持之而不能散。所以小汗亦不能得出。气郁而痒也。桂枝麻黄各半汤者。总风寒而两解之之谓也。此与第十四篇第二十章互看。

(八)太阳病。发热。恶寒。热多寒少。脉微弱者。此无阳也。不可更汗。宜桂枝二越婢一汤。

桂枝二越婢一汤方桂枝(十八铢去皮) 芍药(十八铢) 甘草(十八铢炙) 生姜(一两三钱切) 大枣(四枚擘) 麻黄(十八铢去节) 石膏(二十四铢碎绵裹)

上七味。 咀。以水五升。煮麻黄一二沸。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二升。去滓。温服一升。

本方当裁为越婢汤桂枝汤合饮一升。今合为一方桂枝二越婢一。

发热恶寒。热多寒少。与上条同。上条以脉微而恶寒为阴阳俱虚。此以脉微弱为无阳。两皆不可更汗亦同。然风为阳。病属太阳。而曰无阳。诚不可晓。阙疑可也。或曰。无阳者。谓有疾在阴而无在阳也。审药识病。即越婢观之可知矣。越。逾也过也。婢。女子之卑者也。女子。阴也。

卑。少也。言其人本来虚弱。有宿疾在少阴。少阴之脉本微弱而有不可发汗之义。所以但责其难发汗之过在于少阴。法则谓之无阳。方则谓之越婢。且是汤也。名虽越婢之辅桂枝。实则桂枝麻黄之合济。乃大青龙以芍药易杏仁之变制耳。去杏仁者。恶其从阳而主气也。用芍药者。以其走阴而酸收也。以此易彼而曰桂枝二。则主之以不发汗可知。而越婢一者。乃麻黄石膏之二物。则是寓微发于不发之中亦可识也。寓微发者。寒少也。主之以不发者。风多而宿疾在少阴也。又况首条末节不可服大青龙以发汗。亦由脉微弱。首条末节者。以太阳中风言也。此与上二条者。

皆以风多寒少言也。合而观之。则无阳之阳义不微矣乎。说者如此。未知是否。

(九)服桂枝汤。大汗出。脉洪大者。与桂枝汤如前法。若形如疟日再发者。汗出必解。宜桂枝二麻黄一汤。

桂枝二麻黄一汤方桂枝(一两十七铢去皮) 芍药(一两六铢) 麻黄(十六铢去节) 生姜(一两六铢切)

杏仁(十六个去皮尖) 甘草(一两二铢炙) 大枣(五枚擘)

上七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黄一二沸。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二升。去滓。温服一升。日再服。

服桂枝汤。证转大汗出。脉转洪大者。风多寒少。风邪欲散而寒持之。两皆不得解而热反甚也。

与桂枝汤如前法者。重赜之也。形如疟日再发者。邪居浅而外向。终为微寒所持。故曰汗出必解。

言须发之也。桂枝二麻黄一汤者。重解风而轻于散寒也。

(十)服桂枝汤。大汗出后。大烦渴不解。脉洪大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此与上条同而多大烦渴。盖比上条汗更出过多。亡津液而表里燥热更甚。所以用白虎两解表里之热。加人参润其燥而消其渴也。(方见下。)

(十一)服桂枝汤。或下之。仍头项强痛。翕翕发热。无汗。心下满。微痛。小便不利者。桂枝汤去桂加茯苓白术汤主之。

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术汤方于桂枝汤方内。去桂枝。加茯苓白术各三两。余根据桂枝汤法煎服。小便利则愈。

服桂枝汤病不解而证变者。不独中风而且有寒也。又或下之。益误也。仍头项强痛翕翕发热无汗者。风寒之表皆在而未除也。心下满微痛者。误下而证入里也。小便不利。下后亡津液而水饮停也。去桂枝用芍药甘草者。收重伤之阴而益里伤之虚也。姜枣健脾胃而和中。下后用之更宜。

故二物仍其旧也。茯苓淡渗以利窍。术能益土以胜水。本其有停饮之故。所以加之。以为拯前治之误也。脉经术上无白字。

(十二)伤寒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者。与承气汤。其小便清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当须发汗。若头痛者。必衄。宜桂枝汤。

有热则不大便为里实明矣。故虽头痛亦宜承气汤下之。小便清则里无热可知。故曰仍在表宜发汗。然小便清而头痛。阳邪上盛也。故衄可必。而宜桂枝汤解之。承气汤有四方。此不明言。

要当随证辨用耳。桂枝汤方见上编。

(十三)伤寒脉浮滑。此表有热里有寒。白虎汤主之。

白虎汤方知母(六两) 石膏(一斤碎绵裹) 甘草(二两炙) 粳米(六合)

上四味。以水一斗。煮米熟汤成。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伤寒见中篇首条。其脉不浮。浮者。风也。言不独伤于寒而亦有风则然也。滑为里热。以滑且浮。知热不独在里也。故指言此表有热。盖表里俱热之谓也。里有寒者。里字非对表而称。以热之里言。盖伤寒之热本寒因也。故谓热里有寒。指热之所以然者言也。夫寒与风俱中伤。表与里既皆热。欲两皆而解之。诚哉极其难也。譬如夏秋两届之间。燥热酷甚。非金风之荐凉。则暑毒不解也。是故白虎者。西方之金神。司秋之阴兽。虎啸谷风冷。凉生酷暑消。神于解秋。莫如白虎。知母石膏。辛甘而寒。辛者金之味。寒者金之性。辛甘且寒。得白虎之体焉。甘草粳米。

甘平而温。甘取其缓。温取其和。缓而且和。得伏虎之用焉。饮四物之成汤。来白虎之嗥啸。阳气者。以天地之疾风名也。汤行而虎啸者同气相求也。虎啸而风生者。同声相应也。风生而热解者。物理必至也。抑尝以此合大小青龙真武而论之。四物者。

四方之通神也。而以命方。盖谓化裁四时。神妙万世。名义两符。实自然而然者也。方而若此可谓至矣。然不明言其神。而神卒不容掩者。君子盛德。此其道之所以大也与。此与厥阴篇第二十五条互看。

(十四)伤寒脉浮。发热无汗。其表不解者。不可与白虎汤。渴欲饮水无表证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白虎加人参汤方用白虎汤方内加人参三两。余根据白虎汤法。

伤寒脉浮与上条同。发热无汗。风寒之表在也。故谓不解。不可与白虎者。白虎义取解秋。

啸谷风而凉收燥热。非为发表也。渴欲饮水者。里热燥甚。希救也。无表证。谓恶寒头身疼痛皆除。非谓热也。以证大意与上条同。故主冶亦与之同。以多渴也。故加人参之润以滋之也。

(十五)伤寒无大热。口燥渴。心烦。背微恶寒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无大热。风微也。口燥渴心烦。里热甚也。背者。太阳经脉之所适。人身至阴之地。不胜寒而有余。恶所以微也。以上三条大意互相发明。所以治亦相仿佛而不甚殊。

(十六)伤寒脉浮。医以火迫劫之。亡阳。必惊狂起卧不安者。桂枝去芍药加蜀漆龙骨牡蛎救逆汤主之。

桂枝去芍药加蜀漆龙骨牡蛎救逆汤方桂枝(三两去皮) 甘草(二两炙) 生姜(三两切) 牡蛎(五两熬) 龙骨(四两)

大枣(十二枚擘)

蜀漆(三两洗去脚)

上为末。以水一斗二升。先煮蜀漆减二升。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

亡阳者。阳以气言。火能助气。甚则反耗气也。惊狂起卧不安者。神者。阳之灵。阳亡则神散乱所以动皆不安。阳主动也。桂枝甘草。和伤寒之脉浮。蜀漆辛平。散火邪之错逆。龙骨牡蛎。固涩以收阳神之散乱。大枣生姜。醒脾以缓起卧之不安。去芍药者。嫌其主阴。则反得以胜阳也。

(十七)火逆下之。因烧针烦躁者。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主之。

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方桂枝(一两去皮) 甘草(二两炙) 牡蛎(二两熬) 龙骨(二两)

上四味为末。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半。去滓。温服八合。日三服。

火逆。承上条而言也。然虽逆而又逆。而证则未变重。故方物反差少而大意不殊。

(十八)脉浮宜以汗解。用火灸之。邪无从出。因火而盛。病从腰以下必重而痹。名火逆也。

痹。湿病也。因火逆治。火邪夹阳邪而上逆。真阳不下通。阴不用事。化不行而水不得泄。故湿着下体而重痹也。

(十九)伤寒脉浮。自汗出。小便数。心烦。微恶寒。脚挛急。反与桂枝汤欲攻其表。此误也。

得之便厥。咽中干。烦燥吐逆者。作甘草干姜汤与之。以复其阳。若厥愈足温者。更作芍药甘草汤与之。其脚即伸。若胃气不和谵语者。少与调胃承气汤。若重发汗复加烧针者。四逆汤主之。

甘草干姜汤方甘草(四两炙) 干姜(二两炮)

上 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温再服。

芍药甘草汤方白芍药(四两) 甘草(四两炙)

上二味。 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去滓。分。温再服之。

调胃承气汤方大黄(四两去皮清酒浸) 芒硝(半斤) 甘草(二两炙)

上三味。 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内芒硝。更上微火煮令沸。少少温服。

四逆汤方甘草(二两炙) 干姜(一两半) 附子(一枚)

上三味。 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温再服。强人可大附子一枚。干姜三两。

数。音朔。反。音板。脚挛急者。足经始终于足。寒则拘挛也。以上言风寒俱有之表里证。

故谓与桂枝汤为反。盖桂枝是中风之主治。反。不顺也。厥。谓四肢冷也。咽中干烦燥吐逆者。

误汗损阳阳虚阴独盛也。甘草益气。干姜助阳。复其阳者。充其气之谓也。厥愈足温。阳气复也。

芍药用白。酸能敛阴而主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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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氏伤寒金镜录 元 杜本 原序 伤寒一症。传变不常。有本传、越经传、巡经传、巡经得度传、误下传、表里传、上行传、顷刻之间。生死系焉。 可以寄人死生者。惟医焉耳矣。夫何脉理玄妙。七表八里九道。形似难辨。此庸医所以接踵而杀人者多也。元、若敖氏抱独见之明。着《金镜录》一书。只以舌证。不以脉辨。其法浅而易知。试而辄效。诚千载不偶之秘书也。惟黑舌之症。 稍有未尽。如舌之黑而紫、黑而湿润、黑而濡滑、黑而柔软、皆寒症也。黑而肿、黑而焦、黑而干涩、黑而卷缩、黑而坚硬、黑而芒刺、黑而拆裂、皆热症也。学医者推类以尽其余。则庶几矣。予在南都。偶得此书。深珍重之。后会副宪笃斋汤
八十一难经
八十一难经 西汉 扁鹊 从一难至二十二难论经脉 一难 一难曰:十二经皆有动脉,独取寸口,以决五脏六腑死生吉凶之法,何谓也?然:寸口者,脉之大会,手太阴之脉动也。 人一呼,脉行三寸,一吸脉行三寸,呼吸定息,脉行六寸。人一日一夜,凡一万三千五百息,脉行五十度,周于身。漏水下百刻,荣卫行阳二十五度,行阴亦二十五度,为一周也。故五十度复会于手太阴。寸口者,五脏六腑之所终始,故法取于寸口也。 从一难至二十二难论经脉 二难 二难曰:脉有尺寸,何谓也?然:尺寸者,脉之大要会也。 从关至尺,是尺内,阴之所治也:从关至鱼际,是寸口内,阳之所治也。 故分寸为尺,分尺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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