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本难经阐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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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可开白话 · 医书只译文义
以应病者之脉数。真不经语也。
二十二难曰。经言脉有是动。有所生病。一脉辄变为二病者。何也。然。经言是动者气也。
所生病者血也。邪在气。气为是动。邪在血。血为所生病。
此章言血病必由于气病。气者血之帅也。脉者气之充也。气先病脉即应之。故经言是动者气也。血后病。病可验之。故曰所生病者血也。邪在气已见脉。邪在血又见于病。故有一脉辄变为二病之问也。下文详言所以气先病血后病之故。
气主 之。血主濡之。气留而不行者。谓气先病也。血滞而不濡者。谓血后病也。故先为是动。后所生也。
。煦也。犹蒸也。濡。犹润也。气先留而不行。然后血滞而不濡。故气先为是动于脉。而血后所生于病也。
二十三难曰。手足三阴三阳。脉之度数。可晓以不。然。手三阳之脉。从手至头。合三丈。
手三阴之脉。从手至胸中。合二丈一尺。足三阳之脉。后足至头。合四丈八尺。足三阴之脉。从足至胸。合三丈九尺。人两足跷脉。从足至目。合一丈五尺。督任脉各长四尺五寸。合九尺。凡脉共长一十六丈二尺。此所谓经脉长短之数也。
此章言脉起长短之数。即一难之二百七十息。脉行一度。共长十六丈二尺为一周。一日夜一万三千五百息。脉行五十周义同。
经脉十二。络脉十五。何始何穷也。然。经络者。行血气。通阴阳。以荣于身者也。其始从中焦。注手太阴阳明。阳明注足阳明太阴。太阴注手少阴太阳。太阳注足太阳少阴。少阴注手心主少阳。少阳注足少阳厥阴。厥阴复还注手太阴。别络十五。皆因其原。如环无端。转相灌溉。朝于寸口人迎。以处百病而决死生也。
此节即一难之荣卫行阳二十五度。行阴亦二十五度。其注始于肺而终于肝。一日夜一周之义也。其络脉十五。不与十二经直行而注脏腑。乃各因十二经之原穴。傍行于十二经脉之外。流注于诸穴。循环不已。朝于寸口人迎之脉。以处百病之吉凶也。手足二字俱贯下。如手太阴阳明。
即手太阴手阳明也。足阳明太阴。即足阳明足太阴也。诸穴之所。详六十六难。
经曰。明知终始。阴阳定矣。何谓也。然。终始者。脉之纪也。寸口人迎。阴阳之气通于朝使。
(喻朝使之臣往来无阻也)如环无端。故曰始也。终者三阴三阳之脉绝。绝则死。死各有形。故曰终也。
此一节承上决死生之义。而问脉之终始。以起下章脉绝之形。盖常言终始者。不过谓脉之纪也。今言死生之终始者。谓左右人迎寸口脉。阴阳之气。循环不已。人之生机皆始于此。故曰始也。三阴三阳之脉绝。人之生机皆终于此。故曰终也。但三阴三阳脉绝。形各不同。义在下章。
二十四难曰。手足三阴三阳气已绝。何以为候。可知其吉凶不。然。足少阴气绝。(气绝即脉绝下仿此)则骨枯。少阴者。冬脉也。伏行而温于骨髓。故骨髓不温。即肉不着骨。骨肉不相亲。即肉濡而却(濡滞也却不就也)肉濡而却。故齿长而枯。发无润泽。无润泽者。骨先死。戊日笃。己日死。
此章言脉绝之义。足少阴属北方肾。肾主冬。气当敛藏。故脉当着骨伏行。伏行者。如潜伏而行也。所以诊肾脉按之至骨。肾者水也。戊己土也。土克水。故死也。
足太阴气绝。则脉不荣于口唇。口唇者。肌肉之本也。脉不荣。则肌肉不滑泽。肌肉不滑泽。则肉满。(满懑同败也)肉满则唇反。唇反则肉先死。甲日笃。乙日死。
足太阴脾也。脾主肌肉。所以诊脾脉。与肌肉相等。脾属土。甲乙属木。木克土。故死也。
足厥阴气绝。则筋缩引卵与舌卷。厥阴者。肝脉也。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于阴器而络于舌本。
故脉不荣。则筋缩急。筋缩急。即引卵与舌。故舌卷卵缩。此筋先死。庚日笃。辛日死。
足厥阴肝也。肝应乎筋。所以诊肝脉与筋平。肝属木。庚辛属金。木受克。故死也。
手太阴气绝。则皮毛焦。太阴者。肺也。行气温于皮毛者也。气不荣。则皮毛焦。皮毛焦。
则津液去。津液去。则皮节伤。皮节伤。则皮枯毛折。毛折者。则毛先死。丙日笃。丁日死。
手太阴肺也。肺主皮毛。所以诊肺脉与皮毛相得。肺属金。丙丁属火。金受克。故死也。
手少阴气绝。则脉不通。脉不通。则血不流。血不流。则色泽去。故面黑如黧。此血先死。
壬日笃。癸日死。
手少阴心也。心在上而主血。所以诊心脉与血脉相得。心属火。壬癸属水。火受克。故死也。五行之中。必阳日笃而阴日死。乃见人之生机系乎阳。而命门真阳之义。不可不明也。手厥阴即心主胞络。与手少阴气绝同。故不另载。
三阴气俱绝。则目眩转目瞑。目瞑者。为失志。失志者。则志先死。死则目暝也。(此三阴因厥阴同于心脏故不言六阴而六阴在内矣)
前言五脏之气绝。则以五行日干相克之期应之。此言三阴绝。死不待日矣。目眩者。目眩乱而见不真也。
转者。瞳反也。目瞑则无所见矣。志死则不知喜怒之类也。
六阳气俱绝。则阴与阳相离。阴阳相离。则腠理泄,绝汗乃出。大如贯珠。转出不流。即气先死。旦占夕死。夕占旦死。
前言三阴绝。死不待日。此言六阳绝。死不待时。乃见阳重于阴。气先死者。即命门真阳之气先死也。
二十五难曰。有十二经。五脏六腑十一耳。其一经者。何等经也。然。一经者。手少阴与心主别脉也。(心主即手心主胞络别脉者不同于心经脉也)心主与三焦为表里。俱有名而无形。故言经有十二也。(胞络配一脏成十二经也)
此章言心主与三焦为表里。俱有名而无形。后人因无形二字。不参经义。持论纷纭,不特议越人之错谬。
而并议叔和附会之非。三千年来。未有定论。余每思难经去古未远。出诸家之最先。且字字必本内经。
岂独于胞络三焦大关键处。反创异言而惑世耶。不得不即以内经合难经之义。而明辨之。如内经之言五脏俱载形色。五腑亦载丈尺。所盛水谷。亦载升斗。若胞络三焦有形。何独不明载其色。并尺寸升斗之数。乃见难经所言胞络者。以包字取义也。言三焦者。以三字取义也。如灵素本输篇曰。三焦者。中渎之府。水道出焉。属膀胱。是孤之府。本藏篇曰。密理浓皮。三焦膀胱浓。决气篇曰。上焦开发。宣五谷味。若雾露之溉。是谓气。中焦受气取汁。变化而赤。是谓血。荣卫生卫篇曰。荣出于中焦。卫出于下焦。又曰。上焦如雾。
中焦如沤。下焦如渎。五癃津液别论曰。三焦出气。以温肌肉。充皮肤。灵枢邪客篇曰。心者五脏六腑之大主。其脏坚固。邪勿能容。容之则心伤。心伤则神去而死矣。故谓邪之在于心者。皆在于心之胞络。以上灵素诸条。俱形容三焦统包五脏六腑。胞络独包心之义。夫所谓中渎之府。
是孤之府。岂非因三焦能包乎外。而得此独尊之称乎。又谓密理浓皮。三焦浓。若周身皮肉之内。非三焦所托。何能浓薄相应乎。又谓上焦宣谷味。中焦受气取汁。变化而赤。岂非三焦能包各脏腑。
而各脏腑俱藉三焦之气以宣化乎。又谓荣出中焦。卫出下焦。荣因谷味之精为血。卫得谷味之气为气。皆因于胃者也。然能使胃之变化者。岂非三焦统包乎外。而运其气乎。又谓如雾如沤。
如渎。能上主开发之令。中主变化之权。下主水道之职。
岂非三焦包各脏腑之外。而尽为其统持乎。又谓出气以温肌肉充皮肤。则明指三焦托在皮肤肌肉里面之一层也。又谓诸邪之在于心者。皆在心之胞络。则明指胞络是护于心外之一层也。后人看书执着。
将谓三焦若无形。何以水道出。何以有浓薄。何以若雾露。何以如雾如沤如渎。何以出气温肌肉。若胞络无形。何以诸邪皆在心之胞络。何独不悟夫何以不载其色。何以不载其丈尺乎。殊不知胞络者。络于内而胞于外之一小囊也。既已名之曰胞络。不必又以大小尺寸状其形也。三焦者。
托于外而护于内之一大囊也。不过三字极状其护之遍。以焦字极状其气之周。既已名之曰三焦。亦不必又以大小丈尺状其形也。而向之所疑者。从此可顿释矣。且以似脏别脏之小囊。配似腑外腑之大囊。亦天造地设之理。(三十四难称焦为外府)越人谓无形二字。一见于此。再见于三十四难。自必考之至当。究之至确。
何后人仅得内经之皮毛。即妄议前贤。多见其不知量也。
二十六难(二十六难次节误列二十七难末节)曰。经有十二。络有十五。余三络者。是何等络也。然。有阳络。有阴络。有脾之大络。阳络者。阳跷之络也。阴络者。阴跷之络也。故络有十五焉。
此章总论经络以起下文之义。直行谓经。旁支曰络。络有十五。本文自明。
经有十二。络有十五。凡二十七气。相随上下。何独不拘于经也。然。圣人图设沟渠。通利水道。以备不然。天雨降下。沟渠溢满。当此之时。 霈妄行。圣人不能复图也。此络脉满溢。诸经不能复拘也。
此节误列二十七难之后。文理何由贯通。今录正。更觉丝丝入扣。上文言十五络。此言十二经。不能拘十五络。故以图设沟渠。喻十二经。圣人不能复图。十二经之气血满溢。归于经络。而不能复令络脉之气血。
反于十二经也。
二十七难(二十七难次节误列二十八难次节)曰。脉有奇经八脉者。不拘于十二经。何谓也。然。有阳维。有阴维。有阳跷。有阴跷。有冲。有督。有任。有带之脉。凡此八脉者。皆不拘于经。故曰奇经八脉也。
凡此八脉。不受十二经之拘制。与络脉之义同。且十二经俱有脏腑配偶。独此八脉无偶。故曰奇经。
比于圣人图设沟渠。沟渠满溢。流于深湖。故圣人不能拘通也。而人脉隆盛。入于八脉。而不还周。故十二经。亦不能拘之。其受邪气。蓄则肿热。砭射之也。(砭贬平声针石也)
此节误列二十八难后。此言十二经亦不能拘八脉。故复以图设沟渠喻十二经。深湖喻八脉。圣人不能拘通者。言十二经脉之气血隆盛。入于八脉。而不能复令八脉之气血。反于十二经也。故其受邪亦不能通于诸经。所以蓄而为肿热也。砭射之。出其所蓄之血也。
二十八难曰。其奇经八脉者。既不拘于十二经。皆何起何继也。然。督脉者。起于下极之俞。并于脊里。上至风府。
入属于脑。
此承明八脉起止之义。下极。长强穴也。在脊 骨端。风府穴在脑后发上三寸。盖督者都也。
能统诸阳脉行于背。为阳脉之都纲也。
任脉者。起于中极之下。以上至毛际。循腹里。上关元。至咽喉。上颐循面。入目络舌。
脐下三寸关元穴。任者妊也。能统诸阴脉行于腹。为阴脉之妊养也。
冲脉者。起于气冲。并足阳明之经。挟脐上行。至胸中而散。
气冲。一名气街。穴在毛际两旁。督任脉始于气冲。一原而分三岐。督脉行于背。任脉行于腹。冲则直上。总领诸经之脉。故曰气海。并于胃之经。挟脐而上行。
带脉者。起于季胁。回身一周。
季胁。章门穴也。在小肋。回身一周。如束带也。
阳跷脉者。起于跟中。循外踝上行入风池。
起自足跟。循足外踝上行入风池穴。其穴在后顶发际陷中。
阴跷脉者。亦起于跟中。循内踝上行至咽喉。交贯冲脉。
交贯冲脉者。与冲脉交接贯通也。
阳维阴维者。维络于身。溢蓄不能环流灌溢诸经者也。故阳维起于诸阳会。阴维起于诸阴交也。
溢蓄不能环流灌溢诸经。即上章入于八脉不还周之义。诸阳会在足外踝骨下陷中。穴名金门。
诸阴交在足内踝上除踝三寸骨陷中。穴名筑宾。
二十九难曰。奇经之为病。何如。然。阳维维于阳。阴维维于阴。阴阳不能自相维。则怅然失志。溶溶不能自收持。
此章明八脉病情之义。阳维维于阳。谓阳维脉能维络一身之阳脉。阴维维于阴。谓阴维脉能维络一身之阴脉。若病在二脉。则一身之阳脉阴脉不能自相维,觉神思不快。如怅然失志。四肢溶溶懈怠。如不能收持也。此言二脉合病。末节言二脉分病。
阴跷为病。阳缓而阴急。
阴跷脉受邪。则阳跷缓纵。阴跷紧急也。阴跷起跟中。循内踝上行。
阳跷为病。阴缓而阳急。
阳跷脉受邪。则阴跷脉缓纵。阳跷脉紧急也。阳跷起跟中。循外踝上行。
冲之为病。逆气而里急。
冲脉起于气冲穴。又名气海。其受邪则气必逆。病必里急而作痛也。其所以受邪。亦因肾气不足。而邪能干之也。
督之为病。脊强而厥。
脊。督脉所过之处也。督脉受邪。病必脊痛而厥逆也。
任之为病。其内苦结。男子七疝。女子瘕聚。
任脉起于中极小腹之下。故其受邪为病。俱在腹内也。
带之为病。腹满。腰溶溶若在水中。
带脉起于季胁。回身如束带。故其受邪为病。在腰腹。若在水中句。解溶溶二字之神理。
阳维为病。苦寒热。
阳维之脉。维络于阳。阳为卫而主表。故其受邪为病。必苦寒热也。
阴维为病。苦心痛。
阴维之脉。维络于阴。阴为荣而主里。荣属血而主心也。其受邪为病。必苦心痛也。然亦有因寒。亦有因热。此奇经八脉之为病也。
总结上文之意也。以上八脉之邪。大抵风寒湿乘虚集入而为病者居多。不可不察。八脉另列病因。经脉不能拘故也。
三十难(误列三十二难)曰。五脏俱等。而心肺独在膈上者何也。然。心者血。肺者气。血为荣。气为卫。相随上下。(血气相随周行身上下)谓之荣卫。通行经络。(荣行脉中卫行脉外)荣周于身。故令心肺在膈上也。
此谓心肺乃气血之主。故居膈上。以别气血为荣卫。周于身者出也。下章详言荣卫之源。
三十一难(误列三十难)曰。荣气之行。常与卫气相随不。然。经言人受气于谷。谷入于胃。乃传于肺。五脏六腑皆受于气。其清者为荣。浊者为卫。荣行脉中。卫行脉外。荣周不息。五十而后大会。阴阳利贯。(利贯流利而贯通)如环之无端。故知荣卫相随也。
此言荣卫相随不息之源。起于胃之谷气。其清者为荣。即谷味之精。乃阳中之阴。化血为荣。行于脉中。其浊者为卫。即谷味之气。乃阴中之阳。化气为卫。行于脉外。荣卫相随。周行脏腑之经脉。一日夜行五十度。
复会于手太阴寸口。荣卫生会篇曰。荣出中焦。卫出下焦。
三十二难(误列三十一难)曰。三焦者。何禀何生。何始何终。其治常在何许。可晓以不。然。
三焦者。水谷之道路。气之所终始也。
此言三焦裹于胃之水谷。生于下文各属之穴。终始不息也。
上焦者。在心下之膈。在胃上口。主纳而不出。其治在膻中。玉堂下一寸六分。直两乳间陷下底是。中焦者。在胃中。不上不下。腐熟水谷。其治在脐旁。下焦者。在脐下。当膀胱上口。主分别清浊。主出而不纳。以传导也。其治在脐下一寸。故名曰三焦。其腑在气卫。(府犹根也气卫即气卫也此即三焦之源也)
此节本文自明。膻中玉堂穴。经穴篇详载治属也。
三十三难曰。肝青属木。肺白属金。肝得水而沉。木得水而浮。肺得水而浮。金得水而沉。
其意何也。然。肝者。非为纯木也。乙角也。庚之柔。大言阴与阳。小言夫与妇。释其微阳。而吸其微阴之气。其意乐。金又行阴道多。(庚金居阴道)故令肝得水而沉也。非为纯金也。辛商也。丙之柔。大言阴与阳。小言夫与妇。释其微阴。婚而就火。其意乐。火又行阳道多。(丙火居阳道)故肺得水而浮也。
此章言阴阳互根。五行交合之理。凡人身不外乎阴阳。交则生。不交则病。离则死。越人特举肝肺而言者。肝主血。而肺主气。此又以气血为一身阴阳之主也。学人既透此章之义。则前后八十一难之经义。无不可以神会而贯也。即五行之理。无非在阴阳交合。如天干甲乙丙丁戊为阳道。己庚辛壬癸为阴道。此十干对分而为交合之阴阳也。又甲乙木。丙丁火。戊己土庚辛金。壬癸水。上一字属阳属阴。此五行各分。为交合之阴阳也。又五音。附五行。如宫土商金角木征火羽水。各因十干之阴阳。而分大小。此五音附十干而为交合之阴阳也。又人之五脏属阴行。而其中之文合。又寓阳五行。此脏腑各有交合之阴阳也。明乎阴阳交合之义。然后可以畅达此章之理矣。如经云。肝非纯木。乙角也。庚之柔。言肝乃乙角之阴木也。然又非纯木。乙与庚合。故其中寓庚金。庚属阳而乙属阴。故乙木乃庚金之柔也。大而言之。即阴与阳。小而言之。如夫与妇也。又云。释其微阳。而吸其微阴之气。其意乐。释犹开也。吸犹收也。乙木。二月之木也。阳气未盛。故曰微阳。庚金。七月之金也。七月阴气未盛。故曰微阴。开乙木之微阳。收庚金微阴之气。则木不燥而乐矣。又云。金又行阴道多,故令肝得水而沉也。言庚虽阳金。而其所居之位。在十干中之阴道。故肝亦随阴道而沉。如妇之有夫也。
又云。肺非纯金。辛商也。丙之柔。言肺乃辛商之阴金也。然又非纯金。丙与辛合。其中寓丙火。丙属阳。而辛属阴。故辛金乃丙火之柔也。大而言之。即阴与阳。小而言之。
如夫与妇也。又云。释其微阴。婚而就火。其意乐。言辛金八月之金也。八月阴气尚微。故曰微阴。开辛金之微阴。婚而就火。如就婚于丙火也。辛金之阴。得丙火之阳。则不寒而乐矣。
又云。火又行阳道多。故肺得水而浮也。言丙火所居之位。在十干中之阳道。故肺亦随阳道而浮。亦如妇之随夫也。举肺肝二脏而推。则五脏六腑之阴阳交合。无不可以会悟矣。
肺熟而复沉。肝熟而复浮者。何也。故知辛当归庚。乙当归甲也。
此言阴阳之离也。熟犹纯也。辛归庚。则纯金。丙与辛不合而离矣。甲归乙。则纯木。乙与庚不合而离矣。离则亢。亢则死矣。中峰云。此章历来注释不明。皆因点读多讹。如张注点庚之柔大言。阴与阳小言。马注点其意乐金。其意乐火。使一篇精义。处处茫然。今则首明阴阳互根。五行交合之理。便觉通篇一贯。不解自明。千古难明之义。一旦恍然。不亦快哉。
三十四难(误列三十八难)曰。脏惟有五。腑独有六者。何也。然。所以腑有六者。谓三焦也。有原气之别焉。
主持诸气。有名而无形。其经属手少阳。此外腑也。故言腑有六焉。
此言三焦与诸腑不同。有原气之别。所以能主持诸气也。有名而无形。所以能统摄乎外。故曰外腑也。二十五难予注三焦乃护于诸脏腑之一大囊。与此章之义合之。可以恍然矣。奈后之人谓三焦有形。而云难经之非。盖亦未会难经之全体。
三十五难(误列三十九难)曰。经言腑有五。脏有六者。何也。然。六腑者。止有五腑也。
五脏亦六脏者。肾有两脏也。其左为肾。右为命门。命门者。谓精神之所舍也。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其气与肾通。故言脏有六也。
前章发明六腑。此章复发明六脏之义。谓前云六腑者。有外腑在内。今经言六脏者。谓肾有两枚。其左为肾。右为命门。又曰。命门者。谓精神之所舍。男子藏精。女子系胞。其气与肾通。乃见越人以命门之名。配于右肾。而命门之处。实指两肾中间。不尔。何以言藏精系胞。何以言气与肾通。然又恐命门之名。混于手心主胞络之脏。故有下文言三焦一腑。不属于五脏者。是即指明属于胞络之脏也。其气与肾通。
是指命门与右肾一气相通。玩读自见。
腑有五者何也。然。五脏各一腑。三焦亦是一腑。然不属于五脏。故言腑有五焉。
此言三焦不属于五脏者。乃属于心胞络也。举三焦亦是一腑。以见不配五脏。而配亦是一脏之心胞络。
最为切当者也。二十五难三焦论中。余谓似腑外腑之大囊。配似脏另脏之小囊。与此节义同。
三十六难(三十六难次节误列三十七难末节)曰。脏各有一耳。肾独有两者何也。然。肾两者非皆肾也。其左者为肾。右者为命门。命门者。谓精神之所舍。原气之所系也。故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故知肾有两(两诸本作一)也。
此章承上章。复发明命门在于两肾中间之义。所以又补出原气之所系也。盖所谓原者。即三焦之原。六十六难云。脐下肾间动气者。人之生命也。故名曰原。观此亦可以无疑矣。但后人不明此义。将谓三焦与胞络为表里。出自内经。一阴一阳之定耦。初无命门三焦表里之说。惟灵枢根结及素问阴阳离合等篇。有太阳根于至阴。结于命门。命门者。目也。此指太阳经穴终于睛明。睛明所夹之处。是脑心乃至命之处。故曰命门。此外并无命门之说。而右肾为命门。实见于此。但难经皆出于内经。必有确据。诚如滑氏之注七难云。篇首有经言二字。考之灵素并无。或越人时别有上古之本。是未可知也。惟是右肾为命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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