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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藏

备急千金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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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服十丸,日三,不知加之。(《千金翼》有炭皮,作炭皮丸。)

卷四妇人方下月经不调第二十一

牛膝丸

治产后月水往来,乍多乍少,仍复不通,时时疼痛,小腹里急,下引腰身重方牛膝 芍药 人参 大黄(各三两) 牡丹皮 甘草 当归 川芎(各二两) 桂心(一两)上十四味为末,蜜丸梧子大,酒服五丸,日三,不知稍增。

又方 鹿角末服之良。

又方 生地黄汁三升,煮取二升服之。

又方 饮人乳汁三合,善。

又方 烧月经衣井花水服之。

又方 烧白狗屎焦为末 酒服方寸匕,日三。

又方 取白马尿,服一升良。

治月经不断方:船茹一斤,净洗,河水四升半,煮取二升,分二服。

又方 服地黄酒良。

又方 服大豆酒佳。

又方 烧箕舌灰酒服之。

又方 灸内踝下白肉际青脉上,随年壮。

卷五上少小婴孺方上

(凡五类)

卷五上少小婴孺方上

序例第一

(论三首 方二首 择乳母法)论曰:夫生民之道,莫不以养小为大,若无于小,卒不成大。故《易》称积小以成大。

《诗》有厥初生民,《传》曰声子生隐公,此之一义,即是从微至着,自少及长,人情共见,不待经史,故今斯方先妇人小儿,而后丈夫耆老者,则是崇本之义也。然小儿气势微弱,医士欲留心救疗,立功瘥难,今之学人,多不存意,良由婴儿在于襁褓之内,乳气腥臊,医者操行英雄,讵肯瞻视,静言思之,可为太息者矣。《短剧方》云:凡人年六岁以上为小,十六岁以上为少,(《巢源》、《外台》作十八以上为少),三十以上为壮(《巢源》、《外台》作二十以上为壮),五十以上为老。其六岁以下,经所不载,所以乳下婴儿有病难治者皆为无所承据也。中古有巫妨(《巢源》作巫方)者,立小儿《颅囟经》,以占夭寿,判疾病死生,世相传授,始有小儿方。逮于晋宋,江左推诸苏家,传习有验,流于人间。齐有徐王者,也有《小儿方》三卷,故今之学人,颇得传授。然徐氏位望隆重,何暇留心于少小,详其方意,不甚深细,少有可采,未为至秘。今博采诸家及自经用有效者,以为此篇,凡百居家,皆宜达兹又曰:小儿病与大人不殊,惟用药有多少为异。其惊痫客忤解颅不行等八九篇合为此卷,下痢等余方并散在诸篇,可披而得之。

凡生后六十日瞳子成,能咳笑应和人。百日任脉成,能自反复,(一作百五十日。)百八十日尻骨成,能独坐。二百一十日掌骨成,能匍匐。三百日膑骨成,能独立。三百六十日膝骨成,能行。此其定法,若不能根据期,必有不平之处。

凡儿生三十二日一变。六十四日再变,变且蒸。九十六日三变。一百二十八日四变,变且蒸。一百六十日五变。一百九十二日六变,变且蒸。二百二十四日七变。二百五十六日八变,变且蒸。二百八十八日九变。三百二十日十变,变且蒸。积三百二十日小蒸毕后,六十四日大蒸,蒸后六十四日复大蒸,蒸后一百二十八日复大蒸。凡小儿自生三十二日一变,再变为一蒸,凡十变而五小蒸,又三大蒸,积五百七十六日,大小蒸都毕,乃成人。小儿所以变蒸者,是荣其血脉,改其五脏,故一变,竟辄觉情态有异。其变蒸之候,变者上气,蒸者体热,变蒸有轻重,其轻者体热而微惊,耳冷尻冷,上唇头白泡起如鱼目珠子,微汗出,其重者体壮热而脉乱,或汗或不汗,不欲食,食辄吐 ,目白睛微赤,黑睛微白。又云:目者重,赤黑者微。变蒸毕,目睛明矣,此其证也。单变小微,兼蒸小剧,凡蒸平者五日而衰,远者十日而衰,先期五日后之五日为十日之中,热乃除耳。儿生三十二日一变,二十九日先期而热,便治之如法,至三十六七日蒸乃毕耳。恐不解了,故重说之。且变蒸之时,不欲惊动,勿令旁多人,儿变蒸或早或晚不如法者多。又初变之时或热甚者,违日数不歇,审计变蒸之日,当其时有热微惊,慎不可治及灸刺,但和视之。若良久热不可已,少与紫丸微下,热歇便止。若于变蒸之中,加以时行温病,或非变蒸时而得时行者,其诊皆相似,惟耳及尻通热,口上无白泡耳。当先服黑散以发其汗,汗出,温粉粉之,热当歇,便就瘥。若犹不都除,乃与紫丸下之。儿变蒸时若有寒加之,即寒热交争,腰腹夭纠,啼不止者,熨之则愈也。(熨法出下编炙粉絮熨者是。)变蒸与温壮伤寒相似,若非变蒸,身热耳热尻亦热,此乃为他病,可作余治,审是,变蒸不得为余治也。

又一法,凡儿生三十二日始变,变者身热也。至六十四日再变,变且蒸,其状卧端正也。至九十六日三变,定者候丹孔出而泄。至一百二十八日四变,变且蒸,以能咳笑也。至一百六十日五变,以成机关也。至一百九十二日六变,变且蒸,五机成也。至二百二十四日七变,以能匍匐也。至二百五十六日八变,变且蒸,以知欲学语也。至二百八十八日九变,以亭亭然也。凡小儿生至二百八十八日九变四蒸也,当其变之日,慎不可妄治之,则加其疾。

变且蒸者是儿送迎月也,蒸者甚热而脉乱,汗出是也。近者五日歇,远者八九日歇也。当是蒸上不可灸刺妄治之也。

卷五上少小婴孺方上序例第一

紫丸

治小儿变蒸,发热不解,并挟伤寒温壮,汗后热不歇,及腹中有痰癖,哺乳不进,乳则吐 ,食痫,先寒后热方。

代赭 赤石脂(各一两) 巴豆(三十枚) 杏仁(五十枚)上四味为末,巴豆、杏仁别研为膏,相和,更捣二千杵,当自相得,若硬,入少蜜同捣之,密器中收。三十日儿服如麻子一丸,与少乳汁令下,食顷后,与少乳勿令多,至日中当小下热除。若未全除,明旦更与一丸。百日儿服如小豆一丸,以此准量增减。夏月多热,善令发疹,二三十日辄一服佳。紫丸无所不疗,虽下不虚人。

卷五上少小婴孺方上序例第一

黑散

治小儿变蒸中挟时行温病,或非变蒸时而得时行者方。

麻黄 杏仁(各半两) 大黄(六铢)上三味,先捣麻黄大黄为散,别研杏仁如脂,乃细细纳散,又捣,令调和纳密器中。一月儿服小豆大一枚,以乳汁和服,抱令得汗,汗出温粉粉之,勿使见风。百日儿服如枣核,以儿大小量之。

卷五上少小婴孺方上序例第一

择乳母法

凡乳母者,其血气为乳汁也。五情善恶,悉是血气所生也。其乳儿者,皆宜慎于喜怒。

夫乳母形色所宜,其候甚多,不可求备。但取不胡臭、瘿 、气嗽、 疥、痴癃、白秃、疡、沈唇、耳聋、 鼻、癫痫,无此等疾者,便可饮儿也。师见其故灸瘢,便知其先疾之源也。

卷五上少小婴孺方上

初生出腹第二

(论二首 凡十二事 相儿寿夭法)论曰:小儿初生,先以绵裹指,拭儿口中及舌上青泥恶血,此为之玉衡。(一作衔。)若不急拭,啼声一发,即入腹成百疾矣。

儿生落地不作声者,取暖水一器灌之,须臾当啼。儿生不作声者,此由难产少气故也,可取儿脐带向身却捋之,令气入腹,仍呵之至百度,啼声自发;亦可以葱白徐徐鞭之,即啼。

儿已生即当举之,举之迟晚,则令中寒,腹内雷鸣,乃先浴之,然后断脐,不得以刀割之,须令人隔单衣物咬断,兼以暖气呵七遍,然后缠结。所留脐带,令至儿足趺上,短则中寒,令儿腹中不调,常下痢。若先断脐,然后浴者,脐中水,脐中水则发腹痛。其脐断讫,连脐带中多有虫,宜急剔拨去之,不尔入儿腹成疾。断儿脐者,当令长六寸,长则伤肌,短则伤脏,不以时断。若 汁不尽,则暖气渐微,自生寒,令儿脐风。

生男宜用其父旧衣裹之,生女宜用其母故衣,皆勿用新帛为善,不可令衣过浓,令儿伤皮肤,害血脉,发杂疮而黄,儿衣绵帛特忌浓热,慎之慎之。凡小儿始生,肌肤未成,不可暖衣,暖衣则令筋骨缓弱,宜时见风日,若都不见风,则令肌肤脆软,便宜中伤,皆当以故絮衣之,勿用新绵也。凡天和暖无风之时,令母将儿于日中嬉戏,数见风日,则血凝气刚,肌肉牢密,堪耐风寒,不致疾病。若常藏在帏帐之中,重衣温暖,譬犹阴地之草木,不见风日,软脆不堪风寒也。

凡裹脐法,椎治白练令柔软,方四寸,新绵浓半寸,与帛等合之,调其缓急,急则令儿吐。儿生二十日,乃解视脐。若十许日儿怒啼,似衣中有刺者,此或脐燥,还刺其腹,当解之易衣更裹。裹脐时闭户下帐,燃火令帐中温暖,换衣亦然,仍以温粉粉之,此谓冬时寒也。若不愈,烧绛帛末粉之。若过一月脐有汁不愈,烧虾蟆灰粉之,日三四次。若脐中水及中冷,则令儿腹绞痛,夭纠啼呼,面目青黑,此是中水之过,当炙粉絮以熨之,不时治护。

脐至肿者当随轻重,重者便灸之,乃可至八九十壮,轻者脐不大肿,但出汁。时时啼呼者,捣当归末和胡粉敷之,炙絮日熨之,至百日愈,以啼呼止为候。若儿粪青者冷也,与脐中水同。

儿洗浴断脐竟 抱毕,未可与朱蜜,宜与甘草汤。以甘草如手中指一节许,打碎,以水二合煮,取一合,以绵缠沾取,与儿吮之,连吮汁,计得一蚬壳入腹止,儿当快吐,吐去心胸中恶汁也。如得吐,余药更不须与。若不得吐,可消息计如饥渴,须臾更与之若前。所服及更与并不得吐者,但稍稍与之,令尽此一合止。如得吐去恶汁,令儿心神智能无病也。饮一合尽都不吐者,是儿不含恶血耳,勿复与甘草汤,乃可与朱蜜以镇心神,安魂魄也。

儿新生三日中,与朱蜜者不宜多,多则冷儿,脾胃冷腹胀,喜阴痫,气急变噤痉而死。

新生与朱蜜法,以飞炼朱砂如大豆许,以赤蜜一蚬壳和之,以绵缠箸头沾取,与儿吮之,得三沾止,一日令尽此一豆许,可三日与之,则用三豆许也,勿过此,则伤儿也。与朱蜜竟,可与牛黄如朱蜜多少也,牛黄益肝胆除热,定精神止惊,辟恶气,除小儿百病也。

新生三日后,应开肠胃,助谷神,可研米作浓饮,如乳酪浓薄,以豆大与儿咽之,频咽三豆许止,日三与之,满七日可与哺也。儿生十日始哺如枣核,二十日倍之,五十日如弹丸,百儿不胜谷气,令生病,头面身体喜生疮,愈而复发,令儿 弱难养。三十日后虽哺勿多,若不嗜食,勿强与之,强与之不消,复生疾病。哺乳不进者,腹中皆有痰癖也,当以四物紫丸微下,节哺乳,数日便自愈。小儿微寒热,亦当尔利之,要当下之,然后乃瘥。

凡乳儿不欲太饱,饱则呕吐,每候儿吐者,乳太饱也,以空乳乳之即消,日四。乳儿若脐未愈,乳儿太饱,令风中脐也。夏不去热乳,令儿呕逆;冬不去寒乳,令儿咳痢。母新房以乳儿,令儿羸瘦,交胫不能行。母有热以乳儿,令变黄不能食。母怒以乳儿,令喜惊发气疝,又令上气疝癫狂。母新吐下以乳儿,令虚羸。母醉以乳儿,令身热腹满。

凡新生小儿,一月内常饮猪乳,大佳。

凡乳母乳儿,当先极 ,散其热气,勿令汁奔出,令儿噎,辄夺其乳,令得息,息已,复乳之,如是十返五返,视儿饥饱,节度,知一日中几乳而足,以为常。又常捉去宿乳。儿若卧,乳母当以臂枕之,令乳与儿头平乃乳之,令儿不噎。母欲寐则夺其乳,恐填口鼻,又不知饥饱也。

浴儿法:凡浴小儿汤极须令冷热调和,冷热失所,令儿惊,亦致五脏之疾也。凡儿冬不可久浴,浴久则伤寒。夏不可久浴,浴久则伤热。数浴背冷,则发痫。若不浴,又令儿毛落。新生浴儿者,以猪胆一枚,取汁投汤中以浴儿,终身不患疮疥。勿以杂水浴之。

儿生三日,宜用桃根汤浴,桃根、梅根、李根各二两,枝亦得, 咀,以水三斗煮二十沸,去滓,浴儿,良,去不祥,令儿终身无疮疥。

治小儿惊,辟恶气,以艾虎汤浴,艾一斤,虎头骨一枚,以水三斗煮为汤浴,但须浴则煮用之。

凡小儿初出腹有鹅口者,其舌上有白屑如米,剧者鼻中亦有之,此由儿在胞胎中受谷气盛故也,或妊娠时嗜糯米使之然。治之之法以发缠箸头沾井花水撩拭之,三日如此,便脱去,如不脱,可煮栗 汁,令浓,以绵缠箸头拭之。若春夏无栗 ,可煮栗木皮,如用井花水法。

小儿初出腹有连舌,舌下有膜如石榴子中隔连其舌下,后喜令儿言语不发不转也,可以爪摘断之,微有血出无害;若血出不止,可烧发作灰末敷之,血便止也。

小儿出腹六七日后,其血气收敛成肉,则口舌喉颊里清净也。若喉里舌上有物,如芦箨盛水状者,若悬痈有胀起者,可以绵缠长针,留刃处如粟米许大,以刺决之,令气泄,去青黄赤血汁也,一刺之止消息,一日未消者,来日又刺之,不过三刺,自消尽,余小小未消,三刺亦止,自然得消也。有着舌下如此者,名重舌。有着颊里及上 如此者,名重 。有着齿龈上者,名重龈。皆刺去血汁也。

小儿生辄死,治之法:当候视儿口中悬雍前上 有泡者,以指摘取头决,令溃去血,勿令血入咽,入咽杀儿,急急慎之。小儿初出腹,骨肉未敛,肌肉犹是血也,血凝乃坚成肌肉耳,其血沮败不成肌肉,则使面目绕鼻口左右悉黄而啼,闭目聚口撮面,口中干燥,四肢不能伸缩者,皆是血脉不敛也,喜不育。若有如此者,皆宜与龙胆汤也。(方出本卷惊痫篇。)相儿寿夭法:儿初生叫声连延相属者,寿。

声绝而复扬急者,不寿。

啼声散,不成人。

啼声深,不成人。

脐中无血者,好。

脐小者,不寿。

通身软弱如无骨者,不寿。

鲜白长大者,寿。

自开目者,不成人。

目视不正数动者,大非佳。

汗血者,多厄不寿。

汗不流,不成人。

小便凝如脂膏,不成人。

头四破,不成人。

常摇手足者,不成人。

早坐、早行、早齿、早语,皆恶性,非佳人。

头毛不周匝者,不成人。

发稀少者强,不听人(一作不聪)。

额上有旋毛,早贵,妨父母。

儿生枕骨不成者,能言而死。

尻骨不成者,能倨而死。

掌骨不成者,能匍匐而死。

踵骨不成者,能行而死。

膑骨不成者,能立而死。

身不收者,死。

鱼口者,死。

股间无生肉者,死。

颐下破者,死。

阴不起者,死。

阴囊下白者,死;赤者,死。

卵缝通达黑者,寿。

论曰:儿三岁以上,十岁以下,视其性气高下,即可知其夭寿大略。儿小时识悟通敏过人者,多夭,大则顶 、颜回之流是也。小儿骨法成就威仪回转迟舒稍费人精神雕琢者,寿。其预知人意回旋敏速者,亦夭。即杨修、孔融之徒是也。由此观之,夭寿大略可知也,亦犹梅花早发不睹岁寒,甘菊晚成终于年事,是知晚成者,寿之兆也。

卷五上少小婴孺方上

惊痫第三

(论三首 方十三首 灸法二十六首)论曰:少小所以有痫病及痉病者,皆由脏气不平故也。新生即痫者,是其五脏不收敛,血气不聚,五脉不流,骨怯不成也,多不全育。其一月四十日以上至期岁而痫者,亦由乳养失理,血气不和,风邪所中也,病先身热,掣 惊啼叫唤而后发痫。脉浮者为阳痫,病在六腑,外在肌肤,犹易治也。病先身冷,不惊掣,不啼呼,而病发时,脉沉者,为阴痫,病在五脏,内在骨髓,极难治也。病发身软时醒者,谓之痫也。身强直反张如弓不时醒者,谓之痉也,诸反张,大人脊下容侧手,小儿容三指者,不可复治也。凡脉浮之与沉,以判其病在阴阳表里耳。其浮沉复有大小滑涩虚实迟快诸证,各根据脉形为治。

《神农本草经》说:小儿惊痫有一百二十种,其证候微异于常,便是痫候也。初出腹,血脉不敛,五脏未成,稍将养失宜,即为病也。时不成人,其经变蒸之后有病,余证并宽,惟中风最暴卒也。小儿四肢不好惊掣,气息小异,欲作痫,及变蒸日满不解者,并宜龙胆汤也。

凡小儿之痫有三种,有风痫,有惊痫,有食痫。然风痫、惊痫时时有耳,十儿之中未有一二是风惊者。凡是先寒后热发者,皆是食痫也。惊痫当按图灸之,风痫当与猪心汤,食痫当下,乃与紫丸佳,凡小儿所以得风痫者,缘衣暖汗出,风因入也。风痫者,初得之时,先屈指如数,乃发作者,此风痫也。惊痫者,起于惊怖,大啼乃发作者,此惊痫也。惊痫微者急持之,勿复更惊之或自止也。其先不哺乳,吐而变热后发痫者,此食痫,早下则瘥,四味紫丸逐癖饮最良,去病速而不虚人,赤丸(方中本无赤丸,详后,癖结胀满篇第一方,紫双丸用朱砂色当赤,疑即赤丸也)瘥快,病重者当用之。

凡小儿不能乳哺,当与紫丸下之。小儿始生,生气尚盛,但有微恶,则须下之,必无所损,及其愈病,则致深益,若不时下,则成大疾,疾成则难治矣。凡下,四味紫丸最善,虽下不损人,足以去疾。若四味紫丸不得下者,当以赤丸下之。赤丸不下,当倍之。若已下而有余热不尽,当按方作龙胆汤稍稍服之,并摩赤膏(方见本篇末)。风痫亦当下之,然当以猪心汤下之。惊痫但按图灸之,及摩生膏(方见本篇末),不可大下也,何者?惊痫心气不定(一作足),下之内虚,益令甚尔。惊痫甚者,特为难治,故养小儿,常慎惊,勿令闻大声,抱持之间,当安徐勿令惊怖。又天雷时,当塞儿耳,并作余细声以乱之也。

凡养小儿,皆微惊以长其血脉,但不欲大惊,大惊乃灸惊脉,若五六十日灸者,惊复更甚,生百日后灸惊脉乃善。儿有热不欲哺乳,卧不安,又数惊,此痫之初也,服紫丸便愈,不愈复与之。儿眠时小惊者,一月辄一,以紫丸下之,减其盛气,令儿不病痫也。

儿立夏后有病,治之慎勿妄灸,不欲吐下,但以除热汤浴之,除热散粉之(除热汤、散,见下编伤寒条中),除热赤膏摩之,又以膏涂脐中,令儿在凉处,勿禁水浆,常以新水饮之。

小儿衣甚薄,则腹中乳食不消,不消则大便皆醋臭,此欲为癖之渐也,便将紫丸以微消之,服法,先从少起,常令大便稀,勿大下也,稀后便渐减之,不醋臭,乃止药也。

凡小儿冬月下无所畏,夏月下难瘥,然有病者,不可不下,下后腹中当小胀满,故当节哺乳数日,不可妄下。又乳哺小儿常令多少有常剂,儿渐大当小小增之,若减少者,此腹中已有小不调也,便微服药,勿复哺之,但当与乳,甚者十数日,微者五六日止,哺自当如常。

若都不肯食哺,而但欲乳者,此是有癖,为疾重要,当下之,不可不下,不下则致寒热,或吐而发痫,或更致下痢,此皆病重不早下之所为也,此即难治矣。但先治其轻时,儿不耗损而病可速愈。

凡小儿屎黄而臭者,此腹中有伏热,宜微将服龙胆汤。若白而醋臭者,此挟宿食不消也,当服紫丸,微者少与药,令内消,甚者小增药,令小下,皆复节乳哺数日,令胃气平和,若不节乳哺,则病易复,复下之则伤其胃气,令腹胀满,再三下之尚可,过则伤矣。

凡小儿有癖,其脉大必发痫,此为食痫,下之便愈,当审候掌中与三指脉不可令起,而不时下致于发痫,则难疗矣。若早下之,此脉终不起也,脉在掌中尚可早疗,若至指则病增矣。

凡小儿腹中有疾生,则身寒热,寒热则血脉动,动则心不定,心不定则易惊,惊则痫发速也。

卷五上少小婴孺方上惊痫第三

候痫法:

夫痫,小儿之恶病也,或有不及求医而致困者也。然气发于内,必先有候,常宜审察其精神,而探其候也。

手白肉鱼际脉黑者,是痫候;鱼际脉赤者,热;脉青大者,寒;脉青细为平也。

鼻口干燥,大小便不利,是痫候。

眼不明上视喜阳,是痫候。

耳后完骨上有青络盛,卧不静,是痫候,青脉刺之令血出也。

小儿发逆上啼笑面暗,色不变,是痫候。

鼻口青时小惊,是痫候。

目闭青时小惊,是痫候。

身热头常汗出,是痫候。

身热吐 而喘,是痫候。

身热目时直视,是痫候。

喜欠,目上视,是痫候。

身热,目视不精,是痫候。

目瞳子卒大黑于常,是痫候。

卧惕惕而惊,手足振摇,是痫候。

卧梦笑,手足动摇,是痫候。

意气下而妄怒,是痫候。

咽乳不利,是痫候。

身热小便难,是痫候。

吐痢不止,厥痛时起,是痫候。

弄舌摇头,是痫候。

以上诸候二十条,皆痫之初也,见其候,便抓其阳脉所应灸,抓之皆重手,令儿骤啼,及足绝脉,亦根据方与汤。直视瞳子动,腹满转鸣下血,身热口禁不得乳,反张脊强,汗出发热,为卧不悟,手足掣 ,善惊,凡八条,痫之剧者也,如有此,非复汤抓所能救,盒饭时灸之。 论曰:若病家始发便来诣师,师可诊候,所解为法作次序治之,以其节度首尾取瘥也。病家已经杂治无次序,不能制病,病则变异其本候,师便不知其前证虚实,只根据后证作治,亦不得瘥也。

同部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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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氏伤寒金镜录 元 杜本 原序 伤寒一症。传变不常。有本传、越经传、巡经传、巡经得度传、误下传、表里传、上行传、顷刻之间。生死系焉。 可以寄人死生者。惟医焉耳矣。夫何脉理玄妙。七表八里九道。形似难辨。此庸医所以接踵而杀人者多也。元、若敖氏抱独见之明。着《金镜录》一书。只以舌证。不以脉辨。其法浅而易知。试而辄效。诚千载不偶之秘书也。惟黑舌之症。 稍有未尽。如舌之黑而紫、黑而湿润、黑而濡滑、黑而柔软、皆寒症也。黑而肿、黑而焦、黑而干涩、黑而卷缩、黑而坚硬、黑而芒刺、黑而拆裂、皆热症也。学医者推类以尽其余。则庶几矣。予在南都。偶得此书。深珍重之。后会副宪笃斋汤
八十一难经
八十一难经 西汉 扁鹊 从一难至二十二难论经脉 一难 一难曰:十二经皆有动脉,独取寸口,以决五脏六腑死生吉凶之法,何谓也?然:寸口者,脉之大会,手太阴之脉动也。 人一呼,脉行三寸,一吸脉行三寸,呼吸定息,脉行六寸。人一日一夜,凡一万三千五百息,脉行五十度,周于身。漏水下百刻,荣卫行阳二十五度,行阴亦二十五度,为一周也。故五十度复会于手太阴。寸口者,五脏六腑之所终始,故法取于寸口也。 从一难至二十二难论经脉 二难 二难曰:脉有尺寸,何谓也?然:尺寸者,脉之大要会也。 从关至尺,是尺内,阴之所治也:从关至鱼际,是寸口内,阳之所治也。 故分寸为尺,分尺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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